县城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时间:2023-03-21 16:50:43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县城环境整治实施方案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县城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县城环境整治实施方案8篇

县城环境整治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推进新邵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中型以上水利工程及水利系统办公场地等环境卫生面貌,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抓好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的综合整治监管。

  (二)搞好局机关办公场地、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协助城管和社区落实“门前三包”。

  (三)督促下属单位搞好本单位办公场地及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调整新邵县水利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局长周少涛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谢利人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全体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及各股室长为成员,组织领导水利系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办公室,组成人员为局办公室人员。

  (二)大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此次活动的`内容与意义,要以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向广大民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水法律法规内容,每座中型水库要有一条永久性宣传标语,同时要把此次活动列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之中。

  三、集中整治

  1、开展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四大中型水库(含结瓜水库)由水库管理所负责,石马江流域各坝站由石马江流域管理所负责,梅江水库由县水力发电公司负责,责任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库区水面漂浮物进行全面打捞,对库边淹没区内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将漂浮物与垃圾实行填埋或焚烧处理。同时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库尾河流入口设置隔离防护带,防止垃圾、漂浮物从河道进入库区。

  2、开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办公场地、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每周一大扫,每天一小扫,使办公室地面干净,墙面清洁,摆设整齐,窗户清亮,机关院落公共区无家禽、无杂物,干净卫生,车辆停放有序。

  3、全力配合城管和社区落实“门前三包”。与办公楼铺面户主签订“门前三包”合同,督促户主搞好铺面前的环境卫生。

  四、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不断巩固水利系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局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水力发电公司、水土保持局、六都寨灌区新邵管理所干部职工)分成6组,每天对机关院落进行一次大扫除,确保局机关办公区域和院落整齐、清洁;二是中型水库管理所、石马江流域管理所与县水力发电公司必须成立专业打捞队,不定期对库区水面及周边漂浮物、垃圾进行打捞,确保水面无漂浮物,库边淹没区内无积存暴露垃圾。

  五、严格考评问责。

  按要求对各下属单位与各股室进行考核,签订责任状,交纳风险抵押金,将各下属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水利系统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年终奖惩兑现。

县城环境整治实施方案2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20xx年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为全面完成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任务,提升城区环境卫生面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把常熟建成全国同类城市中“城市环境最为秀美的江南名城”这一目标,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苏州市城市容貌标准》,按照“各负其责、全面推进、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集中解决城市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真正实现城区环境的长治久洁。

  二、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范围为城区三环路以内的城市主次干道两侧、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河道、未完工道路、收储地块、公共场所、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

  三、整治标准

  城区三环路以内环境卫生贴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作业质量标准》,无暴露垃圾,无脏点死角,日常保洁到位;配齐环卫设施并达标,持续各类环卫设施的完好和外观整洁;清除所有建筑垃圾,并做好城区建筑垃圾的集中堆放管理;城区河道、池塘水面持续清洁,边坡、滩岸无垃圾、无杂物。

  四、主要任务

  1、消灭环境卫生死角。对三环路以内主次干道、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未完工道路、收储地块等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清除暴露垃圾和宅前屋后乱堆放,清除闲置地块、荒地、农田、村道边坡的垃圾、杂物、种植棚架,清除收储待出让地块内部及周围的垃圾、杂草,按标准进行围护和临时绿化,确保环境整洁。

  2、清除建筑垃圾。对三环路以内的建筑装修垃圾进行全面清除,集中堆放到建筑垃圾临时堆场。

  3、整治城区河道环境卫生。对三环路以内河道、断水浜、死水浜、鱼池等水域边坡、滩岸堆积的生活垃圾、建筑装修垃圾、杂物、种植棚架进行全面清除;加强河道漂浮物打捞,确保水面清洁。

  4、整治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对城区公园、广场、游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脏点死角进行全面清理,确保环境整洁。

  5、整治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对城区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6、配套完善环卫设施设备。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对城区的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箱、房(桶)、果壳箱等环卫基础设施和垃圾、粪便收运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对配套不到位和陈旧、破损、缺失的设施设备进行及时配套和改造、更新、维修,并加强日常管养。做到各类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7、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一是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区环卫管理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各区域环卫管理部门和沿街单位、门店等市容环卫职责人的管理职责,加大日常保洁力度,强化督促检查,提升城区环境卫生水平。二是以社区城市管理网络建设契机,加强环境卫生监督,巩固和提高整治效果。三是扎实推进新一轮环卫作业市场化发包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作业质量标准》,明确环卫作业服务外包的作业标准,划分环卫保洁网格,明确人员、设备配备标准,配强保洁力量,增加保洁频次,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完善监管考核办法,强化对环卫服务企业的督查考核,提升环卫服务外包区域的`作业质量。四是制定实施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从源头堵控、规范运输、入场堆放着手,加强监管。强化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清运,加大对乱堆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建筑垃圾堆场、处置场所的规划建设,同时逐步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潜力。

  五、职责分工

  1、城管局:负责城区职责范围内的主次干道两侧、行政村和撤村建居村村道、社区街巷两侧,接管的老新村、小区范围内卫生死角的整治,清除乱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负责城区职责范围内的主次干道、社区街巷、无物业管理小区,行政村、撤村建居村村道,以及已完成整治的宅前屋后的日常保洁;负责职责范围内环卫设施设备的配套完善和管养;负责清除职责范围内河道边坡、滩岸堆积的生活垃圾、白色垃圾,加强河道漂浮物打捞和已完成整治的河道边坡、滩岸的日常保洁;负责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负责督促沿街单位、门店落实环卫职责;负责对施工车辆抛洒滴漏和乱堆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

  2、住建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绿化带、物业小区、广场、游园卫生死角的整治和日常保洁;负责城区建设工地、职责范围内的未完工道路、物业小区建筑垃圾的清除;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广场、游园和物业小区公厕、垃圾箱、房(桶)、果壳箱等环卫设施的配套完善和管养;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河道滩岸的整治。

  3、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收储待出让地块垃圾、杂草的清理。按标准设置2。0米以上封闭实体围墙,形式贴合街景要求。对近期未计划开发的地块,进行临时绿化。

  4、虞山镇、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闲置地块、荒地、农田、菜地、村道两侧边坡等处柴草、杂物、垃圾、杂草、种植棚架等的清除;负责职责范围内民宅翻建、维修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的清除;负责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范围内宅前屋后乱堆放的清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日常保洁、环卫设施设备的配套完善和管养;负责职责范围内河道边坡、滩岸堆积的建筑垃圾、杂物、种植棚架等的清理,对断水浜、死水浜、鱼池等的整治,以及职责范围内河道漂浮物的打捞。

  5、其他部门:按照《城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职责分工,牵头负责相关资料的整治和管理。

  六、时光安排

  1、3月14日至5月31日组织实施专项整治;

  2、6月1日至6月30日巩固提高;

  3、7月1日以后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各部门和属地政府要充分认识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大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本方案所确定的各项工作职责、整治任务和标准,从实际出发,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到具体单位,职责到人。要认真对照标准,查找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倒排序时进度,采取有效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整治工作。

  (二)强化督查,落实长效

  各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职责范围内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考核,确保整治工作按序时进度完成。虞山镇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内的闲置地块、荒地、农田、菜地、村道两侧边坡、河道边坡、死河浜、断水浜、鱼塘等整治完毕后,由城管局验收后接管,结合新一轮城区环卫作业服务外包,将卫生保洁、河道漂浮物打捞和边坡保洁等纳入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不出现反脏回潮现象。

县城环境整治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生活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努力为广大居民营造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人居环境,结合河畔小区环境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围绕建设宜居__的总体目标,按照“完善基本功能、配套基础设施、美化小区环境、规范小区管理、提升小区品质”的'总体要求,全面改善小区生活居住环境。

  二、工作目标

  环境整治目标:道路通畅、路面干净,排水顺畅;环境整洁,无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垃圾排放设施齐备;小区房屋立面美观、协调,店招店牌整齐;有绿地,有休闲场所,有健身器材。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河畔社区范围内小区。

  (二)整治内容

  1、整治小区道路,保证汽车通达、人行便捷,停车规范,保障消防通道通畅;整修和完善垃圾收集点、垃圾房(箱)、宣传栏、告示牌等设施,保障社区整洁规范;适当增加绿化面积,消除卫生死角,美化社区环境;整理、整修堡坎、治理裸露坡岩、护栏设施,条件允许的地方新建广场或硬质铺地。

  2、拆除违法建设。整顿违法改扩建等行为,拆除占用道路、公共绿地、公共空间的违法建筑。

  3、清理乱设广告及清理小招贴。依据《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范广告牌。

  4、取缔乱摆摊点。清理和规范小区内的道路市场及乱摆摊点。

  5、环境配套整治。整修道路、围墙,新增和补植绿地,完善社区服务、文化体育、管理服务用房等共用设施。

县城环境整治实施方案4

  古丈县县政府为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民族大市场安全隐患,提高和改善县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加强管理,解决部分经营者在民族大市场内私搭乱建,危害公共安全及沿民族大市场周边街道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堵塞交通和消防通道等问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

  古丈县县城民族大市场是农副产品、生活必须品、其它商品重要交易场所,是县城内最大的综合性市场,与广大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然而,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古丈县县城民族大市场及周边街道秩序混乱。因此,各级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二、组织领导

  古丈县人民政府成立县城民族大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祁光怀副县长任组长,符家学、舒长茂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建设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广播电视局、古阳镇政府、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古阳镇火车站社区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舒长茂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范围

  古丈县县城民族大市场及周边街道,即南至功顺家园酒店门口古常桥头,北至连成隧道口古阳桥头。

  整治重点

  1、撤除民族大市场内影响公共安全的违章建筑,消除安全隐患。

  2、整治市容市貌,疏通消防抢险通道。重点整治以街为市,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以及乱搭、乱建、乱倒、乱堆等行为。

  3、整治市场秩序。重点整治民族大市场内经营秩序,规范场内消防、供电、供水、卫生、治安等公共事务管理;清理闲置摊位,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划定本地产时令水果经营区域;规范“三?八”赶集行为。

  4、整治交通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辆乱停、乱靠和营运车辆在该区域停车拉客行为。

  四、整治时间与工作责任

  综合整治时间:20xx年5月20日至6月20日,由古丈县县城民族大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牵头,从成员单位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开展工作。

  责任划分及工作任务

  1、由古丈县建设局牵头,古丈县商务局、法院、农行、工商局、公安局古阳派处所、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古阳镇车站社区等单位配合,突出解决民族大市场内危及公共安全的`违章建筑。其工作步骤如下:第一,古丈县建设局对危及公共安全的建筑物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并及时送达到相关当事人,限期撤除违章建筑;第二,现场做思想工作,阐明利害关系,特别是找张××谈话,追究其相应的责任;第三,依法强制撤除。

  2、由古丈县商务局牵头,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为主,县工商局、县消防大队、县农行、古阳镇车站社区等单位配合,重点整治市场内混乱的经营秩序和消防安全隐患。

  3、由古丈县县城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重点整治以街为市,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行为。古丈县县城民族大市场周边街道的综合整治必须同市场内经营秩序的整治同步进行,方可收到实际效果。

  五、整治后的管理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整治的规范、标准,由整治领导小组向责任单位移交,责任单位按照移交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管理和维护。

  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在责任单位管辖范围内出现反弹,由古丈县人民政府追究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

县城环境整治实施方案5

  为进一步提高镇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彻底改变环境卫生面貌,优化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推动我乡经济社会更好更快的发展,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利用10天的时间开展一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创造舒心、优雅的人居环境和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为目标,贯彻落实“政府组织,统一规划,协同作战,讲求实效”的方针,本着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宣传教育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我乡环境卫生水平的脏、乱、差等问题,抓好镇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断提高镇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1、主要任务:对镇区所有街道范围内的垃圾、违法建筑等物,都要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特别是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涂乱画、乱堆乱倒、乱搭乱建等不良现象,提高净化、绿化、美化水平。

  2、标准要求:要达到无乱堆乱放、无污水横流、无塑料袋飘挂、无柴草乱垛、无建筑垃圾乱放,要保持24小时清洁。

  三、整治内容

  1、乱搭乱建。对镇区内的铁屋厦棚,遮阳篷、乱围乱占、广告牌匾等,要进行全面排查。

  2、乱停乱放。对医院门口的出租车划定停车位。

  3、乱堆乱倒。对沿街经营户的`垃圾处理,严格执行垃圾袋装、定时倒放制度,对容易产生池外垃圾的地段,要实行重点监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4、搞好灯饰亮化管理,加强路灯的管理,确保亮灯率达到100%。

  5、提高绿化、美化水平,全面搞好驻地道路的绿化完善和管护,合理规划各类广告、宣传栏、标识牌,确保美观。

  6、积极保持城镇环境卫生。严格落实通路清洁责任,一天两扫。

  四、检查验收

  组织有关人员,对镇区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凡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县城环境整治实施方案6

  为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提升县城品味,改善城市环境,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生活环境,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县城建成区内,开展省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暨市容和环境卫生集中大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xx年6月30日至20xx年7月30日。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县城建成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市容秩序整治和公共场地环境卫生死角的清理。

  三、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石云中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

  (一)环境卫生清理组

  职责:负责清理县城区内公共场地(不含住宅小区和单位院落)乱堆放的杂物、大型垃圾,以及卫生死角垃圾的清除。

  (二)车辆整治组

  工作内容:负责对县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及公共场地乱停乱摆摩托车、电动车辆的拖离,每天至少一次。

  (三)农贸市场及周边整治组

  职责:负责城东农贸市场、西南大市场及周边市容秩序的.整治和日常管理(含门前三包工作)

  管理区域范围:

  1.从四岔路口沿石碑路至城东农贸市场铁路桥脚,原汽车站背铁路桥南侧三岔路口经裕兴花园、张医生牙科门口至帐子塘的城东农贸市场周边的区域;

  2.武装部桥头经退役军人事务局至账子塘大门口;

  3.林城商店对面三岔路口经高雄至二桥,西南大市场仙井路段、老四毛夜霄店左前出口至西南大市场鸡鸭鱼米销售市场的周边路段(含西侧的两个斜坡入口)市容秩序管理。

  (四)市容秩序整治组

  工作内容:

  1.负责查处县城区内主次干道临街门店出店占道经营、加工、作业,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占道施工、违规张贴广告、促销宣传噪音以及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处罚;

  2.查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

  3.查处公共场地种菜行为,捕捉(杀)散养的养家禽家畜、处置遛放宠物不牵绳和不及时清理宠物粪便行为;

  4.查处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娱乐、健身活动超标排放和超限定时间的噪声污染行为。

  5.对在人行道上违规停放的四轮以上机动车锁车处罚,并对各路口乱停放的摩的车辆负责拖离和处罚。

  五、注意事项:

  1.所有队员必须讲规矩、守纪律,严格遵守各项工规章制度,听从领导调遣、服从工作安排。

  2.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必须规范着装,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执法记录仪必须进行全过程摄录;队员间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做好自我防护和相互保护。

  3.各组队员每天早上7点半在组长指定的地点集合,开展工作。

  4.加强督查监督。局队领导带领督查室对各组开展工作情况加强巡查、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队员予以督查通报和处罚,对工作不力、滥竽充数的民工予以清退。

  5、办公室要协助财务装备股提供好后勤服务,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优质保障。

县城环境整治实施方案7

  为了深入推进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巩固提升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成效,按照市委、市政府《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建设秀美西和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和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工作为引领,动员全县各级力量,整合社会各类资源,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创新长效推进机制,构建网格化、常态化、精细化的城乡环境卫生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水平,为加快建设秀美西和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紧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方案》具体要求,坚持文明卫生县城与美丽乡村共建,加大城乡环卫设施“补短板”,系统整治城市农村、地面立面、室内室外环境卫生,一体推进城乡、市场、交通沿线、江河沿岸、旅游景区、建筑工地、学校医院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广泛开展“弯腰行动”“烟头革命”,实现城区“九无”(无私搭乱建、无道路破损、无堆物堆料、无违规经营、无乱停乱靠、无乱贴乱挂、无非法小广告、无凌乱架空线、无电杆挡道)和乡村“六无”(无生活垃圾乱扔乱倒、无生活污水乱排乱流、无柴草杂物乱推乱放、无线缆、横幅和广告牌匾乱拉乱挂、无公共空间和道路乱挤乱占、无房墙棚圈乱搭乱建)目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尾菜处理率和废旧物回收利用率普遍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总体达到干净、整洁、有序,实现城市乡村一个样,村里村外一个样,左邻右舍一个样,户内户外一个样,房前屋后一个样,晴天雨天一个样。

  三、重点任务

  (一)城区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1.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整治任务。日常清扫、清理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绿化带等视线内垃圾杂物,做到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暴露、无抛撒遗漏,着力整治道路坑洼、破损、塌陷,电杆挡道、窨井盖丢失、损坏的问题,统筹推进弱电线缆入地,移杆清障,集中清理规范纵横交错、杂乱无章、影响城区形象的“蜘蛛网”和“黑杆子”,达到视线内无垃圾杂物,环境卫生干净清洁,道路、市政、环卫等公共设施完善,维护良好。

  2.城乡结合部、城区出入口整治任务。大力整治乱搭乱建活动板房、占道临时设置摊位、乱堆乱放垃圾杂物等现象,依法拆除平整城区及城中村废弃大门、围墙、杂物房及残垣断壁。规范整治车辆清洗维修、建材燃煤销售、焊接作坊、广告制作占道经营作业等行为。达到城乡结合部、城区出入口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摆乱占情况,车辆清洗维修点无堆放废旧轮胎配件、无工具占道、无污水泥浆油渍,建材燃煤经销点、焊接作坊搭建规范,墙体屋面整洁。

  3.沿街商铺、游商浮贩整治任务。严格落实门前店后“三包”责任制,大力整治城区街巷流动摊点和马路市场,依法依规治理市场、门店、商铺乱堆乱摆、乱搭乱建、乱拴乱挂、乱泼乱倒、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集中解决摊位和货物乱摆乱放、环境卫生脏乱差、通道不畅、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达到城区街巷无游商浮贩,无占道经营,逐步实现划行归市、流商归区、坐商归店。

  4.建筑物立面整治任务。深入开展“三擦一清两统一”行动(擦洗建筑物的立面、门面、窗户,对楼顶杂物进行清理,统一门牌匾、统一卷闸门),重拳整治喷涂张贴小广告、黑广告等违规行为,整治城区“牛皮癣”。统一规划、设计、更换城区主要街道沿街商铺门头牌匾,清理规范防盗窗、遮阳棚、空调外机等设施,同一条街道设置的商店橱窗和门面牌匾,应尽量保持规格尺寸统一、设置高度基本一致,确保保持协调统一、内容规范、外形美观、安全牢固。亮化主要街道建筑立面,达到商铺门头牌匾统一标准,建筑物立面干净美观。

  5.机关单位、企业、小区整治任务。严格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域卫生责任制,全面清除单位院落和楼宇内外垃圾、杂物,清理墙面小广告,定期参与城区划段区域环境卫生大扫除,监督干部养成良好环境卫生行为习惯,监督环卫公司日常清扫保洁。深入开展“美丽小区”创建活动,发动群众共建文明美丽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临管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住宅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定时清扫清运、保洁工作,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全面清理住宅小区内的违法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现象、整顿违法改扩建行为。达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文明和谐、干净美丽。

  6.深入开展“弯腰行动”“烟头革命”。以“垃圾减量”“限塑令”等为主题,大力开展“弯腰行动”“烟头革命”,以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大扫除为载体,发挥党员干部表率作用,教育引导动员广大群众,减少生活生产垃圾,倡导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果皮等垃圾,实行垃圾分类入箱,养成文明良好环境卫生行为习惯。监督环卫公司提升日常保洁质量,达到城区范围无可视果皮纸屑、烟头塑料等裸露垃圾,城区环境卫生更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美丽宜居。

  7.绿化区域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对城区绿化带、公园绿地内保洁盲点的杂草、杂物、垃圾进行清理,消除杂草、杂物、垃圾和枯枝落叶,组织专业队伍及时修剪绿化带树木花枝,使植物拥有健康美观的状态。因地制宜推进城区路边绿化带、公园及周边山林绿化建设,完善城市建成区绿化规模,主次干道树木整齐,无缺株、死株现象。

  8.城区指示标识规范整治任务。科学、规范设置城区路标、户外广告宣传牌和指示性标识,维修更换破损路牌标识、路灯杆体和各类通讯箱体等市政设施,整治各类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对重要桥梁、桥涵按照技术标准进行粉刷,做到醒目、美观。

  9.城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加强城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按照作业时间实行定人、定时段、全覆盖收运,做到日产日清,确保道路两侧无积存垃圾和散装垃圾,垃圾收集容器外壁不得有积灰、污物,垃圾收集点和转运站周边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撒漏和外溢现象。各类环境卫生作业车辆实施密闭化作业,作业结束后车辆表面保持清洁,无积尘、污迹和外吊垃圾现象。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城区饮食店不得将排油烟口、排污水口、炉口面向道路;不得将餐厨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泔水和废弃油脂直接排入下水道。

  10.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和噪音整治任务。重点整治机动车在没有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随意掉头、出租车随意停车上下客、公交车不在划定位置停靠等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打击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含二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行人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跨越护栏等。合理利用空间规范设置路侧停车位,推进城区“智慧停车”建设,方便群众出行。宣传教育群众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驾车时尽量少抢道和鸣笛,以免噪音扰民或造成交通堵塞,各客、货运企业和出租车公司要对本单位的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自觉遵守法规,做到依法、文明行车。城区建设施工和其他作业应避免休息时段噪音扰民,制止高音叫卖行为,保障群众有序、安静、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11.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立足县域实际,按照“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积极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农民群众接受的改厕模式,扎实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自然村配套建设公共卫生厕所,强化管理维护,逐步扩大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

  12.加强日常清理保洁。及时清扫清运屋边、路边、水边、田边和林边各类散落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对村道、巷道、河道、水渠、山坡、耕地、公共场所、房前屋后等区域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治,科学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箱,对于群众居住分散、户数多的村庄增设垃圾收集箱,加大清运频次,做到“有人监管、有人保洁、随满随清”。

  13.加快非正规垃圾点“清零”。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清运陈年垃圾、非正规堆放垃圾,完成航拍垃圾点及时“清零”。采取设置标志牌、配备垃圾收集箱等措施,坚决遏制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反弹。

  14.着力提升村容村貌。持续开展“拆危治乱”行动,尤其对乡镇边远村存在的危房、废弃圈舍要彻底拆除。全面发动群众,集中清理和大力整治柴堆、草堆、土堆、石堆、砖堆、瓦堆、粪堆乱垛乱堆,死畜家禽乱扔乱弃。做到无断壁残垣、无乱搭乱建、无乱停乱倒、无乱堆乱放,构建干净、整洁、有序的乡村空间。

  15.全面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黑房子”改造工作成果,结合农房抗震加固改造,实施房屋“开窗透光、明窗亮灶”改造,解决房屋“高大黑空阴冷潮”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住房质量,使群众住房环境达到外观整洁、安全宜居,有效提升村庄容貌,全面提升农户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16.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坚持推行“村规民约”管理制度,在原有整治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农村户内户外环境卫生整治,达到“五净”标准(庭院净、居室净、厨房净、厕所净、个人净),做到宅院物料工具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整洁,庭院环境干净有序。推进卫生庭院、绿色庭院、文化庭院、书香庭院、和谐庭院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美丽庭院”示范户评选。县乡妇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动员乡村妇女积极参加环境卫生清扫。组织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整治,逐步培养文明行为和文明习惯,共同创建天蓝水绿地净人美的美丽乡村。

  17.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督促广大农户开展畜禽粪污、废旧农膜、秸秆、尾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集中清理捡拾活动,对交通主干道及通村公路沿线、田间地头堆放的废旧农膜、秸秆、尾菜进行集中清理,彻底消除“视觉污染”。

  (三)市场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18.治理市场环境秩序。着力抓好城乡集贸综合市场、专业批发市场、便民市场的环境卫生治理,整治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线缆乱拉、门前乱搭、周边乱象“七乱”状况,拆除乱搭乱建,取缔违规搭建棚帐、摊点和室内外私接乱串的电路,规范进店经营和用电线路,清除公共区域乱堆货物、乱停车辆,彻底改变集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面貌。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场所整治力度,解决再生资源回收场所脏、乱现象。

  19.加强马路市场的治理力度。取缔各类占用市场道口、市场附近主要道路的流动摊点,做好流动摊贩的管理,引导自产自销户及可入市交易的摊贩进市场交易,禁止商品、物品、广告牌等占用主干道或人行道进行摆设或出售,对临时占道搭建物全部予以拆除,临时占道堆积物予以清理。

  (四)交通沿线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20.整治高速公路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公路两侧边沟、上下边坡、服务区、收费站等垃圾杂物易滞留区域的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公路沿线存在的绿化缺失、公路交通标志不规范等现象,打造畅、洁、舒、美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

  21.加强国省干线公路管护。全面整治公路沿线车辆维修清洗加水点、大型车辆停靠点、简易厕所、小卖部、小饭馆、废旧工棚、废弃机械设备、活动板房、广告标语和建筑物立面、电线杆、护坡、桥涵、隧道等处乱贴乱画乱涂的小广告、黑广告等,做到废旧轮胎配件等不得在门前醒目位置乱堆乱放,维修清洗工具不得占道放置,水管电线不得乱拉乱接,简易板房简易厕所不得乱搭乱建,店铺门前地面及时清扫清洗,不得有污水泥浆油渍,广告标识牌匾规范整齐。及时维护更新公路沿线破损陈旧、设置不合理的交通提示牌和标志标线,全面清理、拆除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牌,对公路两边绿化林木进行补缺修整,确保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洁美观。

  22.加强农村公路管护。严禁在公路上脱粒、打谷、晒粮,严禁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等障碍物,要保持路面清洁、顺畅;及时疏通道旁排水沟、方便排水,及时修补路肩的塌陷和流失,确保路肩完好;每年清除杂草两次以上;加强绿化管护、美化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牢固树立“三分筑路,七分养护”的思想,做到“建、养、管”并重。

  (五)河湖沿岸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23.加大河湖沿岸治理力度。全面落实“河湖长制”,靠实河湖道保洁责任,健全完善河湖段保洁考评体系,做到专业化清理队伍全覆盖,河湖道保洁明确专人负责,实现各责任段河道湖面垃圾有专人定时进行清理。重点抓好饮用水源地、城乡河道沟道水域、岸线周边区域垃圾清理,加大对河道湖内随意倾倒垃圾、偷排污水等行为的日常监察处罚力度,实现河湖两岸无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废弃物,确保河湖卫生干净整洁。

  24.加强河湖采砂管理。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全面禁止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河湖采砂。进一步明确河湖采砂管理权责,全面清理、取缔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供水和生态安全。

  25.加大河道清障力度。加强我县湖面、水库、河道、溪流、桥涵、排洪沟渠等水域环境卫生的整治管理,重点整治漾水河、西汉水、黄江水库、晚霞水库等重点河道库区,及时清淤和打捞水面漂浮物,集中清除城乡河道内矿渣、广告牌、临时建筑、积存垃圾等,实现河道顺畅、整洁美观。

  (六)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26.完善景区设施。各类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果皮箱、垃圾箱等达到使用要求的密度,合理布局。建筑物外观清洁、完好,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道路及地面完好。室外公厕清洁,维修及时,运行正常。无脱落、破损、腐蚀的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安全警示牌,做到合理设置、图形规范、维护良好。

  27.加强景区监管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对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杂物堆放等有损景区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阻和整治。加大景区景点路面、墙面、水面、湖面、水库、河道、溪流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治理,对荷花池定时清淤除萍,保障观赏荷莲繁茂生长。加强停车场、宾馆、饭店、饮水摊点的卫生监管,整治乱停车辆、乱摆摊点、拉客兜售等不良现象。致力于消除景区内环境“脏、乱、差”现象,着力营造环境优美、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景区景点环境。

  28.加大景区周边整治力度。加大对景区公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规范设置景区公路沿线交通标识标牌,加强周边乡村农家乐监管,全面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坚决杜绝乱搭乱建、乱拉管线、乱挂东西、乱放工具等现象,视野内各类牌匾广告符合要求,无有碍市容市貌观确现象,全面提升旅游景区景点形象品位。

  (七)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29.开展文明工地创建。全力开展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治理,落实“6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要求,规范施工现场大门、围挡和六牌一图(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现场出入制度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设置标准,做到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分类集中堆放、临时用房办公区整齐划一、生活区干净舒适、脚手架和大型起重机械设置安全合理、临边防护符合规范要求。

  30.开展施工现场污染防治。集中治理建筑工地扬尘噪声污染、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和施工车辆带泥水上路等问题,督促施工现场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完善防尘降尘、垃圾清理和降噪等设备措施,全面消除建筑工地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31.加强建筑垃圾清运管理。严格实行密闭化运输,保持车身干净整洁,确保不发生抛撒遗漏、带泥水上路。加强对容易发生建筑垃圾倾倒地点巡查监管,坚决遏制建筑垃圾偷倒、乱倒。严格监控建筑垃圾运输过程,实现运输车辆密闭运行,运输道路全线保洁,运输线路全程定位。

  (八)学校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32.大力整治学校周边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摆等问题,加强对学校周边、学生公寓区、餐饮服务区及各经营出租摊点等重点区域的卫生管理。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环境卫生宣传教育,着力加强学生习惯养成教育,把环境卫生意识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和社会活动安排,寓教于乐,长期坚持,不断提升师生及家长的环保意识。

  (九)医院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33.高标准抓好医院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做到室内窗明几净、地面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走廊大厅通畅明亮、秩序良好、地面无杂物、无堆积物,桌椅、橱柜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整洁、资料摆放有序;规范统一悬挂单位标识牌、警示牌、指示牌,做到按要求悬挂标识牌,标识牌样式统一,悬挂规范,警示牌摆放位置明显且保持洁净完整;彻底清除院内的.生活垃圾以及各类杂物,积极绿化、美化院区,营造干净卫生的医院环境;加强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逐步建立覆盖县、乡镇医院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制度,提升无害化处理水平。

  (十)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任务及要求

  34.完善终端设施布局和建设。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组织调研、规划,在城区周边和乡镇科学选址,建设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同时,在全县范围内调研,规划建设一处建筑垃圾消纳场和一处厨余垃圾处理场。

  35.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加快推进重点镇污水管网建设,切实提高镇区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36.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做好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逐步推行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全县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县政务大厦等集中的办公场所,配备分类垃圾箱,带头在公共办公场所实行垃圾减量收集、分类运输。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方法,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变废为宝。

  四、长效机制

  为保障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结合全县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经验,建立以下工作机制,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分片划段包干机制。城区按照健全管理机制,落实单位包抓,党员干部带头,群众广泛参与,落实网格管理,强化社会监督的要求,将主城区“四纵十四横”及相关公园、东西“两山”(观山、隍城)部分范围,明确划分为21个片区、152段,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包干到位,一把手为环境卫生整治第一责任人,既要抓好本系统、机关、企业、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更要抓好包干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义务清扫活动,对责任路段区域和商铺“门前三包”落实(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环卫公司清扫保洁质量进行监督,带头开展“弯腰行动”“烟头革命”,宣传劝导群众养成良好环境卫生行为习惯。各乡镇以村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分片划段包干”,实行网格化管理,村与村之间做到无缝衔接。各行政村都要确保有一名包抓领导和若干名包抓责任人,并逐级靠实包村责任人和村组干部划片包干责任。

  (二)定期清扫工作机制。城区各段每月15日、30日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定期清扫、捡拾垃圾。乡镇各村每周五由乡镇组织干部群众进行定期清扫、捡拾垃圾。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公益性岗位、低保人员等作用,动员全民力量,对村内小巷道、河道沟渠、乡村道路、广场、公共厕所等公共区域和户居环境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要注重发挥乡村妇联的积极作用,动员广大妇女共同参与环境卫生打扫、保洁,倡导全民共建全域无垃圾。

  (三)日常维护保洁机制。由执法局、住建局、商务局、爱卫办等部门牵头,成立多个联合执法组,对城区各场所领域环境卫生进行日常巡回检查维护,督促环卫公司做好日常清洁保洁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县域各省道、县道、乡道环境卫生做好保畅保洁,督促公路段对国道环境卫生做好保畅保洁。执法和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惩处力度,对故意破坏环境卫生的人和事,严打重罚,营造全民支持环境卫生整治的良好氛围。各乡镇要采取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公益性岗位、低保人员轮勤等多种有效形式,编组对村内环境卫生进行维护保洁。要加大宣传,强化监督,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环境卫生行为习惯,着力控制源头,着眼垃圾减量,携手共建美丽乡村和卫生县城。

  (四)督查考评通报机制。成立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考评组,定期对责任单位、城区和乡村(社区)环境卫生开展督查评比,评比结果每月通报。建立奖惩制度,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效突出的乡镇和单位,给予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环境卫生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乡镇,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年内累计3次被通报的乡镇和单位向县委、县政府做书面检查;年内累计4次以上被通报的乡镇和单位,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并取消年内评先选优资格。通过督查考评,绝不能让环境卫生整治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各乡镇也要制定考评机制,对各村(社区)环境卫生进行检查考评,并指导开展好“秀美新村”“优秀保洁员”“美丽庭院”等评选活动。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县上成立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相关工作小组,各责任单位和乡镇也要结合各自工作需要,成立有关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整治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任务落实。各乡镇要全面加强组织推动,积极做好动员群众工作,发动群众义务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实施共建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县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住建、交通、乡村振兴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项目资金。县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环境卫生整治项目,重点加大生活垃圾终端及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县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要按照项目并联审批要求,提升项目前期审批速度,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深入推进环境卫生整治“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商铺、进景区、进工地”主题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微博、视频号等网络平台,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要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弯腰行动”“烟头革命”,最大限度地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要加大对各种破坏环境、违法违章行为和环境卫生乱象的曝光力度,通过典型教育,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行为习惯,在全社会树立良好舆论导向。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整治的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进一步细化安排工作,落实责任举措、经费投入、人力保障,要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要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对于涉及问题较为复杂的,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各责任单位既要认真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推进落实责任,又要支持配合相关单位、乡镇的工作,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不断把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推向纵深。

  (四)严格督查,高效落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责任严,为确保各项工作强力推进,高效落实,县督查考评组将采取跟踪督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现场督办、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各乡镇、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定期考核评比和通报制度,对在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干部严肃问责。要运用好督查考评结果,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目标,形成考核与奖惩互动的良性运行机制。

县城环境整治实施方案8

  为进一步优化辖区环境,提升街区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加快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步伐,加强和改进辖区环境卫生、秩序和建设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人居环境,不断促进我街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现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街辖区内的“四小”即“小街、小巷、小区、小院”、主次干道、广场、楼体、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周边的环境卫生。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整治活动顺利开展,经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时间安排

  此次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从20xx年3月11日开始至20xx年10月30日结束。

  (一)筹备工作:

  1、3月16日—3月25日。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制定方案。

  2、3月18日召开全街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与各社区签订责任状。

  3、3月20日协调环卫处、全街对辖区内的迎宾小区开展先行整治工作。

  (二)开展宣传发动

  3月26日—4月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社区要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唤醒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卫生舒适观念,自觉保护周边环境。使居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形成人人爱护环境、人人保护环境的良好局面。

  四、集中整治

  4—6月春季集中整治阶段。各社区、台兴村要对越冬垃圾、残雪进行清理、清除,整治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堆杂物等违章行为。彻底清理城区结合部及城市出入口的卫生死角垃圾。

  7—8月全街道组织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行动。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取得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巩固阶段成果,结合创建活动,净化、美化、优化公共场所和居住环境,营造以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将环境卫生整治成效作为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比,进一步促进城区环境卫生面貌的全面改观,形成整治行动的第二个高潮。

  9—10月推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进一步开展,完善硬件设施,健全队伍,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的城区新面貌,形成整治行动的第三个高潮。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是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责任主体,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抓好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指标分解和任务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围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主题,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通过标语、横幅、专栏、宣传单等媒介广泛开展整治行动宣传,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又要曝光问题。对于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环境卫生问题,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加强督促检查。由街道综合办牵头,组织开展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督促检查。春季城区环境卫生行动结束时,对各社区、台兴村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测评并公布。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社区、台兴村要注重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长效机制的建立,继续完善设施、健全队伍、建章立制,使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的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和提升。

  (五)认真组织督查。各社区、台兴村要建立定期督查机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街道将适时组织若干个督查组,分别对各社区、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各社区、村可邀请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对本辖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六、检查考评(10月20日—10月30日)

  巩固整治成果,提升管理水平,严格考核评比,总结工作经验,办事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适时检查验收各社区、台兴村的整治工作,对完成任务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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