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3-07-27 22:25:14 赛赛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通用1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通用14篇)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1

  一、适用范围

  1、党组织关系隶属街道管理的全体党员;

  2、“两新”党组织、特色街区党员。

  二、内容及方法

  1、划分积分类型。以党支部为单位,划分骨干类、普通类、流动类三个层次。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干部、有一定创新和带领致富能力的党员为骨干类;在支部辖区内工作生活,具有履职能力的党员为普通类;组织关系不在支部,但工作生活半年以上的“两新”组织党员为流动类。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讨论后可不纳入考核对象。

  2、量化积分标准。从组织生活、创先争优、服务群众、遵纪守法、群众反映等5个方面的主要表现,以百分制项目指标进行量化积分考核。

  3、规范积分方式。

  (1)自我积分。党员每完成一项指标,就在党员积分手册相对应栏上记上分值。

  (2)支部积分。支部组织每一项活动后,以不同类别在《党员积分制考核表》上填上分值。

  (3)群众积分。每年底召开村民代表、群众代表会议,由群众对每位党员记分。

  (4)组织核分。召开党员大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每位党员年度所做的工作和得分情况进行核对。

  (5)支部评定。根据每位党员积分情况,评选出不同类别的党员。

  4、奖惩办法。

  (1)8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党员,60-79分为合格等次党员,60分以下为诫勉等次党员(连续两年被评为诫勉等次的视为不合格党员)。

  (2)优秀党员从积分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当中产生,优秀等次的.党员由支部负责表扬奖励;积分前三名的优秀等次党员上报街道党工委,由街道党工委表彰奖励。

  (3)获得街道表彰的党员,在下届村、社区班子换届中作为加分条件。

  (4)合格等次以上,可以享受走访、慰问、补助等各项关爱机制。

  (5)诫勉等次的党员,进行谈话教育、限期改正,诫勉期内不享受关爱待遇,不列入班子换届候选人。

  (6)“两新”党组织积分优秀党员建议单位作为优秀员工等次奖励。

  三、工作要求

  1、成立积分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建立积分台帐。由街道党工委统一制定《党员积分手册》,各党支部严格遵照执行。各党支部书记是积分工作的责任人,分管组织工作的支部委员负责记分。

  3、落实公开监督。积分结果每年向党员大会通报,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2

  为了加强和创新公司管理模式,根据公司贾董事长提出的“创造民企一流的煤业管理团队”的工作目标,结合晋大矿字[20xx]3号《关于导入积分制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5月26日开始在公司、下属矿井实施积分制管理工作,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彻底改变目前工作中庸、懒、散、等、靠、要的不良状况,做到工作职责中无法具体明确的事和眼前突发的事事事有人管、人人争着干,创造一种健康向上的积极工作氛围。

  2、为企业年、季、月奖金、福利的发放,选人、用人、留人机制的建立,期权、股权长效激励的使用,以及名誉的排名、待遇的落实,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和标准。

  二、工作领导组矿井

  组长:

  工作职责:对积分制管理的运行进行监督、指导,对积分制管理进行解疑答惑。

  常务副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积分制管理的具体贯彻、落实、运行。

  副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积分制管理的具体操作,并定期进行反馈、汇总、建议。

  组员:

  工作职责:负责积分制管理的具体承办。

  三、实施办法

  1、用积分(奖分和扣分)的办法对员工的能力和综合表现进行全方位量化考核。

  2、以矿、部室为单位,实行分层分级授权奖扣分的办法。

  3、建立个人积分档案,该积分终身有效(只要在企业内持续就职),可无限次重复使用。

  四、适用范围

  矿井:区队、部科级及以下所有人员

  五、分值确定:

  1、固定积分

  固定积分包括员工的学历、职称、职务、技能、工龄、特长。该分值将根据个人的月度出勤自动录入个人的积分账户。

  2、平时积分

  平时积分将与个人日常做人、做事挂钩。一是对所有岗位职责规定以外的`所有言、行给予相应的奖、扣分,二是对所有法律、道德范畴认可的好人好事或坏人坏事给予相应的奖、扣分。该分值是一事一议并将及时录入个人的积分账户。

  六、积分使用

  1、与年、季、月度奖金挂钩;

  2、与年、季、月度福利挂钩;

  3、与内、外素质、技能提升培训挂钩;

  4、与选人、用人、留人制度的执行挂钩。个人积分为零或负分时,个人应申请自动离职,或申请一次不离职的机会。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实施积分制管理是为了加强和创新公司管理模式,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引导员工参与到积分制管理工作中,所有员工也要充分认识到实施积分制管理的重要意义,重视积分,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各项工作中。

  (二)坚持原则,精心组织

  各级领导干部要怀揣一种公开、公平、公正的做事原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关心下属、认可下属、激励下属。

  (三)明确职责,强化保障

  人力资源部要做好组织、贯彻、落实、运行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执行好奖扣分制度;各单位一把手要做好支持保障工作。

  (四)严明纪律,严格奖惩

  积分制是我公司创新管理的新举措、新思路、新途径。各级各部门领导要经常深入第一线,及时发现问题、组织讨论、修订汇总各项奖扣分标准和实施细则。坚决杜绝恶意破坏行为。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3

  为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乡村治理的可操作性,扎实推进我区乡村治理工作开展,依据市委农办农业农村委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天津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xx—20xx)》和《天津市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方案》等规定,坚持把强化村民自治能力作为主攻方向,在村民自治中运用积分制,使纷繁复杂的村民自治行为标准化、具象化,让村民自治工作可量化、有抓手,将农村基层治理由“村里事”变成“家家事”,由“任务命令”转为“激励引导”,由“要我参与”变成“我要参与”,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在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村民自治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设计合理的积分项目,通过实施积分制,引导问题解决。

  二是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调动农民群众主动参与积分制管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村民自治格局。

  三是坚持正向激励。坚持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正向激励为主、奖罚结合原则,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需求创新奖励方式。

  四是坚持简便易行。制订便于操作的'流程,让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容易学习掌握,方便群众的参与。

  (三)工作目标

  通过乡村治理积分制的推广应用,使复杂的村民自治行为数量化、可考核,不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法治观念和社会文明程度,解决农村自治动力不足、参与不够等问题,实现“积分改变习惯、美德深入人心、邻里关系融洽、树立文明新风、全民共建美丽”的目标。

  二、实施内容

  (一)积分对象

  在本村居住的,有意愿接受积分制管理的居民(含在本村居住的非本村村民)都应纳入积分制管理。以家庭成员个体和家庭为单位进行积分,家庭成员个体积分和家庭积分计入家庭总积分。

  (二)积分项目

  积分项目包括爱党爱国、遵纪守法、乡村建设、人居环境、家庭美德、公益美德、移风易俗、兴业致富等九大类51条。各村可结合本村的重点工作需要,增减积分项目和分值,建立起与时俱进、可操作性强的本村积分体系。积分项目和分值原则上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调整。

  (三)积分采集

  积分的采集应本着简便易行、易于操作考证的原则进行。按以下采集方法形成家庭成员个体积分和家庭积分。一是村负责积分管理的人员对辖区内发生的积分事件及时进行记录,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相关证据。二是依据相关的表彰文件、法律文书、新闻报道和相关单位、人员的反馈等进行积分。

  家庭成员个体积分和家庭积分加和后为家庭总积分,家庭总积分用于兑换物质奖励;家庭积分总数除以参加积分的家庭成员数为家庭平均积分,家庭平均积分用于精神激励和政策支持激励。

  (四)积分结果运用

  积分奖励项目包括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和政策支持三类。积分奖励适用范围包括本村村民和在本村居住的非本村村民。具体积分奖励项目和积分奖励适用范围由村“两委”根据村情决定。

  1、精神激励。家庭平均积分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在专栏公示。家庭平均积分在全村排名靠前的,由区、镇、村予以表扬,在“道德模范”、“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好公婆好儿媳”等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考虑。

  2、物质奖励。可采取积分兑换形式,凭积分兑换相应物质奖励;可实行村内福利按积分浮动管理;经全体成员同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收益可实行“股份+积分”的分配模式。

  3、政策支持。家庭平均积分在全村排名靠前的,优先享受各级、各部门扶持政策,优先享受信用贷款。

  (五)积分管理

  家庭平均积分以家庭为单位逐年累加,不清零、不作废,终生有效。物质奖励积分兑换后按兑换额度扣减。

  三、实施步骤

  乡村治理积分制度分三个阶段推行。

  20xx年,开展试点示范,全区选取三个镇五个村作为试点,分别是大北镇独立村,岳龙镇姜甸村,板桥镇北株村、北板桥村、于三村。

  20xx年,全区每个镇至少选择1个村作为乡村治理积分制应用试点示范村,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形成示范。

  20xx年,在全区全面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应用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宁河区乡村治理工作模拟运用积分制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一开展工作。各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工作,要将积分制作为强化乡村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造实施条件,强化组织推动。各乡镇要在积分制组织实施中,对积分内容、评价方式、结果运用等各环节把关,让积分制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和农民意愿的有机统一,保障积分制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各村是积分制的实施主体,要制订和完善积分规则、标准,做好积分记录、公示、奖励等实施工作。

  (二)强化工作考核。将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工作纳入全区乡村振兴考核加分项目,充分调动各方面在乡村治理中推广应用积分制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整合各方资源强化工作保障。各镇要充分挖掘整合各类行政资源、市场资源、社会资源,不断完善和扩充积分奖励项目,确保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稳定可靠的长效保障机制。物质奖励主要通过村集体经济收益和社会力量捐赠筹集,有条件的镇级财政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积分制应用的宣传,将积分管理理念融入到基层管理各个环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之中,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4

  为进一步激发农户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运用“小积分”撬动“大治理”,因地制宜推广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努力构建乡村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xx〕11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和三个“一张图”典型方式的通知》(苏农经〔20xx〕2号)和《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市农资〔20xx〕2号)等文件精神,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乡村治理重要事务量化为积分指标,评价农户参与乡村治理综合表现情况,逐步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引领。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各方面,精准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重要任务和关键环节,将治理目标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机结合、全面衔接,着力妥善解决治理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

  2、坚持因地制宜。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制订符合本村(涉农社区)实际的家庭积分评价体系和激励方式,不搞“一刀切”或生搬硬套。同时要随着农村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适时调整内容和评价标准,建立动态管理、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3、坚持民主公开。充分听取和遵循农民群众意见,将积分内容、评定标准、运行程序、积分兑换、推荐名单等交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严格履行村级民主议事程序,全面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做到公开透明、民主决策。

  4、坚持激励引导。在奖惩方式上应以奖励激励为主、批评教育为戒,充分发挥好“小积分”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引导村民“崇德向善”,调动村民参与积分制工作的.积极性。

  5、坚持弘扬风尚。加大宣传引导和示范推广工作,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认真遵循村规民约,自觉摒弃陋习,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夯实乡村治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1、制订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及实施办法。各区镇制订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同时指导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制订年度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应根据年度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地方特色等重点工作,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包含如美丽乡村、农房管理、村规民约、公益慈善、家庭荣誉等方面的积分项目细化清单。

  2、推广运用乡村家庭积分平台。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应依托“昆山市乡村家庭积分管理平台”,逐步推行乡村家庭积分数字化管理,实现积分线上录入、动态调整、先进评定、线上申兑、综合查询等功能。

  3、开展乡村家庭综合评价工作。各行政村(涉农社区)一般以月、季度或年为一个积分评价周期,采用“基础分+加减分”的方式开展积分评价工作。在一个积分评价周期内,按照积分办法规定,进行巡查打分,并根据评分结果开展积分兑换工作。可采取精神激励、实物奖励、公益服务等积分应用方式,提高家庭户参与的积极性。

  4、开展乡村家庭先进评定工作。各行政村(涉农社区)于每年末,根据家庭户年度总积分情况,评选出“金牌户”“银牌户”“铜牌户”三种类型的先进家庭,并悬挂“金牌户”“银牌户”“铜牌户”标识。

  四、进度安排

  1、调查研究阶段(20xx年5月)

  通过实地走访、集中座谈等方式,对各区镇家庭户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加快研究制定全市“百村共治”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及实施办法。

  2、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

  召开全市“百村共治”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推进会,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具体要求,部署推进积分制工作。

  3、平台培训阶段(20xx年6月—20xx年7月)

  组织各区镇、行政村(涉农社区)开展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4、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2月)

  各区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积分制试点,分类有序推进,确保年底前所有镇(区)全覆盖推广。

  5、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各行政村(涉农社区)要善于发现和及时解决问题,根据村情适当调整实施办法,探索形成符合本村(涉农社区)实际的工作方法。同时,应认真梳理和总结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相关经验和做法,选树一批典型案例,突出示范引领实效。

  6、常态推进阶段(20xx年1月起)

  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建立工作长效推进机制,持续开展积分制管理工作,积极运用新机制逐步解决乡村治理难点堵点。

  五、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成立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成员;各行政村(涉农社区)成立乡村家庭积分评价工作小组,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网格员等组成成员。

  2、加强工作落实。各区镇要加强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指导,明确责任,制订完善考核办法。各行政村(涉农社区)是积分制的实施主体,应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强积分管理工作队伍。

  3、加强宣传推广。每年开展市级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先进镇、村评比活动,各区镇、村(涉农社区)应通过村务公开栏、农村智慧e阳光平台、村民联系群等多种渠道,做好相关宣传发动工作。

  4、加强示范引领。各区镇应加强积分制管理典型案例申报工作,每月至少向上报送一篇典型案例,全方位选树典型、用典型带动群众,突出乡村治理实效实例。

  5、加强信息管理。各区镇、行政村(涉农社区)要认真做好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档案保密管理等工作,增强信息管理的责任感,确保各家庭信息资料安全,不泄露家庭户隐私信息。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5

  为切实加强丰盛镇乡村治理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内外兼修建设美丽乡村,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全区乡村治理推广运用积分制相关部署,结合《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20xx年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应用工作建设方案的通知》巴南委农办发〔20xx〕7号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逐步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度,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推广运用积分制的对象范围

  (一)推广运用积分制的意义目的。在农村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是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民主程序,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数量化指标,对农民群众日常行为进行评价形成积分,并给予相应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以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从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乡村治理格局,以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村风民风逐步影响和改变农民群众的落后生活习惯,从而达到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营造整治有序、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目的。

  (二)推广运用积分制的对象范围。积分制度范围是20xx年度:油房村、王家村、桥湾村、双碑村;20xx年度石家村、梨坪村、街村、桥上村。积分对象为各村农户。

  (三)推广运用积分制的实施步骤。采用先行50%村试点,再全面推开的方式进行。

  油房村、王家村、桥湾村、双碑村试点村时间从20xx年3月1日开始,其余村从20xx年1月1日开始全面推开。

  二、积分项目及评定标准

  每户积分基础分为100分,根据情况设置加分项和减分项,每月一评,逐月累加。

  (一)基础分项100分

  1、爱党爱国10分

  (1)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帮助发放宣传资料等2分。

  (2)在村委会组织的各类会议上主动发表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论2分。

  (3)家庭成员考上大学本科、硕士、博士,家庭成员积极报名入党、入伍2分。

  (4)有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实施抢救、救灾、救人行为4分。

  2、人居环境30分

  (1)庭院“三不见”6分:不见白色垃圾、不见生活垃圾、不见建筑垃圾。

  (2)室内“三整齐”6分:家具家电放整齐、被子床单放整齐、生活用品放整齐。

  (3)厨房“三要”6分:要通风透气,要摆放合理,要洁净有序。

  (4)厕所“三无”6分: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

  (5)室外“三归”6分:农具归顺、柴草归位、畜禽归栏。

  3、遵纪守法(20分)

  (1)遵守村规民约5分。

  (2)支持和配合村“两委”工作,积极参与村民会议等集体活动5分。

  (3)婚丧嫁娶、满月、祝寿、升学、入伍、乔迁、开业等不大操大办、无收受高额彩礼和礼金行为5分。

  (4)举报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并经调查属实的5分。

  4、乡风文明(20分)

  (1)拥护党的领导,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贯彻党和国家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10分。

  (2)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与人和善,讲文明、讲礼貌,尊老爱幼,不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学科学、尊重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10分。

  5、示范带动(20分)

  (1)努力发展致富项目或产业,为村委会发展、治理建言献策并得到采纳10分。

  (2)参与乡村建设行动5分。

  (3)带头垃圾分类处理,践行厨余堆肥等环保生活方式,带头参与村里组织的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活动5分。

  (二)加分项

  1、家庭成员中有做好人好事的,积极参与镇村组织的各类宣传宣讲活动,由各村民小组收集汇总,村评议会审核通过后加0、5分/件。

  2、积极参与或配合村、村民小组组织的志愿服务、参与检查评比等村务工作,加0、5分/次。

  3、主动支持并清理“蓝棚顶”“无人居住废旧房”“房前屋后杂物堆”“田间地头废弃物”“管线‘蜘蛛网’”等人居环境整治的,加1分/月,主动认领公共区域并落实管护责任加1分/月。

  4、庭院栽花植绿1分/月。

  5、被评为区、镇新乡贤好乡亲、最美家庭、清洁文明户,每项荣誉分别加1分/月。

  以上第1—5项加分项每月最高不超过5分。

  6、积极参与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加20分/年。

  7、为村集体招贤纳士,劳动关系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约定1年以上,加10分/年。

  8、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招商引资或为村集体购捐农资生产资料达10万元以上的,加20分/年。

  9、解决村集体急难险重问题或在重大事件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由镇人民政府认定),加20分/次。

  以上6—9项以家庭为单位加分,由评分小组根据情况在月度做好记录,年终予以加分,每年加分最高不超过50分,计入12月月度积分和年度总分,12月可兑换物品,并参与年终评比。

  (三)减分项

  1、散播与党和国家政策背道相驰的言论,拒不配合镇村正常工作的,扣5分/次。

  2、参与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造谣、传谣的,扣1分/次。

  3、坐等政府补贴补助,不思进取,宣扬“等靠要”思想的,扣1分/次。

  4、乱搭乱建,扣1分/次,拒不整改的,扣10分/次。

  5、与邻里发生矛盾,扣1分/次。

  6、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的,扣1分/次;私吞、侵占集体财产,扣10分/次。

  7、有家庭成员非法上访或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扣5分/次。

  8、有家庭成员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包括但不限于秸秆焚烧,扣2分/次。

  9、有家庭成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在影响期内只积分,不参与兑换。

  以上1—9项,以实际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个人为单位按月减分。

  以上积分项目和评分标准供各镇街参考借鉴,各镇街、村(农村社区)可根据镇情、村情、民情实际,增减调整积分项目内容和积分分值。

  三、积分评定方式及时间

  积分评定由各村牵头负责,可实行驻村干部包村责任制。评委由驻村干部、村社干部、村民代表组成。根据情况可分若干评分小组分片负责,每组不少于3人,指定小组长1名,具体负责包片内农户积分的评定工作,并对评分结果负责。

  丰盛镇设置评分指导组,具体指导各评分小组审查参与积分农户资格,逐户建立积分台账,并指导各村逐户开展现场评分,填写好积分卡。

  评分时间为每月底进行,确有特殊情况的,可在次月3日前完成评分工作,并逐户填写好积分卡,做好积分评定情况汇总和上报。

  四、积分公示及奖励兑换

  (一)积分公示

  每月评分结束后,由各村按照一户一档建立积分台账,于每月10日前在村务公开栏更新积分情况,同时公示光荣榜和开展评分及检查图片资料,接受广大村民监督。各村可通过微信群、QQ群公示到一家一户,也可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小组会议集中宣布当月积分和累计积分,表扬累计积分多的农户,树立榜样意识。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经各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后,根据核实情况作出处理并公示。

  (二)奖励设置

  1、物质奖励

  (1)物品兑换。按照积分1分对应1元人民币的标准,积分与物品价值匹配的原则,以积分兑换相应物品。可为牙膏、牙刷、肥皂、香皂、洗衣粉、洗衣液、毛巾、大米、菜油等家庭日常用品。各村可根据多数群众需求,采购相对应的物品,或订制有纪念意义的水杯、手机壳等,各村采购的奖励物品需有正规增值税发票,资金使用必须符合财经管理法规,所购物品需保证质量安全。

  (2)兑换时间。每月20日左右(党日活动日)为积分兑换日,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后。各村组织辖区各村民小组长、群众集中兑换。集中兑换应富有仪式感,通报表扬门前“三包”完成好的农户,树立榜样意识。

  (3)积分累计。当月兑换物品后扣除相应积分,但仍需累计全年积分,参与年终评选奖品等次。

  (4)积分转存。积分卡可以将兑换奖品后剩下的分转存下一期。

  (5)年终评比。凭全年累计积分兑换一次奖品,按照常住户数的20%设置奖励名额,一等奖奖品价值50元、二等奖奖品价值30元、三等奖奖品价值20元,分别占奖励总名额的20%、30%、50%。

  2、荣誉激励

  在积分兑换的基础上,各村(农村社区)每月评选10—15户“乡村治理示范户”,授予流动红旗,增强村民荣誉感。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村民代表会议等开展积分交流活动,组织积分较高的群众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故事,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热情,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经费保障

  试点经费由区补助,镇统筹方式解决,村也可使用集体收入资金开展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丰盛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社事办、建环办、宣传办、农服中心工作人员为组员的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试点村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实施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镇党政办会同宣传、综治、信访、民政、司法、派出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

  (三)加强分类推进。坚持试点先行,确定油房村、王家村、桥湾村为第一批试点村。其他各村要结合实际,主动推进。围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主要任务,分类确定落实举措。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我镇的乡村治理机制。

  (四)强化各项保障。各村要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明确专人负责联系对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鼓励镇、村创新乡村治理积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6

  为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全面推进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为社区居民生产、生活、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原则:

  坚持“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

  二、志愿者条件:

  (一)年龄需达到14周岁以上人员;

  (二)自愿从事志愿者服务且每年至少参加2次志愿者活动;

  (三)具备相应的体能和服务技能;

  (四)遵纪守法人员;

  三、活动内容:

  (一)爱心助老志愿活动。以社区享受居民养老服务的孤寡空巢老人为主要对象,开展精神慰籍、保健指导、家政服务、文化娱乐、权益维护等志愿服务,弘扬敬老助老传统美德,为老年人创造健康优质的生活条件。

  (二)爱心助残志愿活动。发扬“理解、尊重、关心、帮助”的精神,为残疾人及家庭开展医疗保健、心理咨询和日常生活照料等方面服务,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增强残疾人自立自强、参与社会、服务社会能力。

  (三)爱心助困志愿活动。针对辖区困难群众、困难家庭不同情况,开展捐款捐物、结对助学和送医疗、送岗位、送信息、送技术志愿服务,建立长效机制,实实在在的扶贫对子,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使他们感到关怀和温暖,逐步使困难群体脱贫致富。

  (四)爱心助学志愿活动。引导社区热心未成年人教育的各界人士,特别是发挥社区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的作用,开展宣讲、辅导、教育、关爱等志愿服务,关心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促进健康成长,让他们享受“同一片蓝天”。

  (五)文明创建志愿行动。围绕创建文明社区,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文明礼仪、法律法规、职业技能、卫生知识、营养保健、科普知识等为内容的宣讲培训活动,在社区举办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提高和谐文明社区建设水平。引导社区居民提高环境意识,共同参与保护和改善环境,营造整洁、生态、优美的生活居住空间。

  四、奖励细则

  (一)奖励目的:推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进一步激发志愿者和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的热情;

  (二)奖励形式:积分兑换礼品;

  (三)奖励标准:

  1.志愿者每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满1小时,便可得5个爱心积分。未满1小时不进行计算。当爱心积分达到一定数额时,志愿者可兑换相应的物质奖励。换算标准:5个爱心积分相当于价值5元礼品,以此类推。每个档次的礼品不同,当礼品不足时可采取同等价值的礼品进行替换。

  2.街道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褒扬和嘉奖,年底进行评选优秀服务志愿者活动。各社区实行“积分制”旨在提高志愿者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志愿服务活动积分量化管理,实现了志愿活动实绩的可感知、可比较,通过这种科学的制度设计,明细的考核标准,实现对社区志愿服务长期性的维系,是新的社会条件下的社会治理模式的尝试。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为民服务活动,构建和谐村,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推进平安志愿者行动,成立蔗山村平安志愿者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村书记担任,成员由村干部、小组长、村贤士等组成,领导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负责日常协调工作,村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平安宣传。宣传有关社会治安、平安创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劝导违法和不文明行为等。

  2.排查矛盾纠纷。主动收集各类不安定因素信息,协助化解一般矛盾纠纷。

  3.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发现不安定因素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

  4.维持治安秩序。积极排查、收集周边各类治安隐患信息,在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等重要时期,根据需要编排到重点场所、重点地段巡逻值守,协助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5.协助处置突发事件。熟悉所服务区域的安全设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协助做好一般性群体性的事件的善后处置,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开展处置工作。

  6.协助做好重点人员帮教。密切了解社区内上访滋事人员、邪教骨干成员等各类重点对象的情况动态,协助做好帮教、转化、管控工作。

  7.其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开展其他各项平安建设志愿服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队伍、加强村综治队伍建设工作,由村党支部统一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蔗山村要安排专人负责,集体行动,推进平安志愿者队伍组建工作。

  二是强化工作宣传。要充分利用社交平台、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动员村内老党员、老干部、贤士等参与其中,支持平安志愿服务活动和安全自防工作,形成人人争当平安志愿者的浓厚氛围。

  三是佩戴统一标识。平安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时应佩戴统一的标识。标识以红色为基本色,在显著位置标明“平安志愿者”字样(字体为黄色)。

  四是定期开展培训。要加强对平安志愿者服务队的培训,提升志愿者素质,确保他们能够切实承担起综治维稳工作职责。

  四、奖励细则

  (一)奖励目的: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激发平安愿者参与平安创建的热情和积极性。

  (二)奖励形式:积分兑换礼品,星级越高礼品价值越丰厚。

  (三)奖励细则

  1、每月排名奖励。个人积分兑换以平安江西APP排名为准。每月底取前5名进行排名,根据排名的高低兑换相应价格的'物质。

  2、半年活跃度奖励。根据个人参与的活动次数及效率评选出半年以来最积极的5名平安志愿者进行百元物质奖励。

  3.每年底评选积分、星级越高,奉献最多的平安志愿者给以“优秀志愿者”荣誉并进行300元左右物资嘉奖。优秀志愿者比例控制在总数的10%。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8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落实市文明委《关于进一步推动群众成为城市创建主体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现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文明创建长效机制工作目标,以深入推进全市志愿服务活动为重点,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健全完善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打造“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志愿服务机制长效落实。严格落实《大冶市注册志愿者管理服务制度(试行)》的相关要求,推进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统一领导,市志愿者行动促进中心统筹协调推进,市创建办、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协作配合,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志愿者组织(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队)认真执行,志愿者积极参与工作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志愿服务作运行,各责任主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招募注册、组建队伍、组织培训、采集需求、发布信息、设计项目、开展活动、提供服务、建立台帐等工作。

  (二)打造规范化的志愿服务平台。

  1、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模式,搭建“互联网+志愿服务站(岗)”的志愿服务平台。“大冶市志愿者网”、“大冶志愿者微信公众号”为全市统一的志愿者注册、志愿服务活动审核、志愿服务时长统计的网络平台。“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为志愿者招募管理、志愿项目设计公布、志愿服务开展的活动平台。

  2、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主管单位要按照“有明确的.功能定位、有标识、有具体负责人、有具体人员安排表、有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有志愿服务台账、有服务项目公示(确定3项以上常年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有便民物品”的要求,对志愿服务站点进行全面规范。

  3、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5月15号之前必须做到“三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设施到位,确保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三)建立高标准的志愿服务队伍。

  1、按照“谁所有、谁注册,谁管理、谁培训,谁使用、谁保障”的原则,建立“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高标准志愿者队伍。

  2、按照规模化标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必须建立由干部职工为主体的志愿者队伍;各社区(村)要根据需求、结合实际,分类建立集家庭、个体户、私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民间组织、“小区共建委员会”等在内的群众志愿者队伍。按照专业化标准,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建立城市管理、交通文明、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专业化志愿者队伍;按照品牌化标准,积极引导组建旗帜鲜明的志愿者服务队,形成自身独特的品牌和风格,在全市范围内培育一批“有稳定志愿者、有常态化服务”的典型示范性志愿服务队伍。

  3、根据属地原则,将各单位志愿服务队划分到包保社区所在辖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进行统一管理,将各群众志愿服务队划分到所在辖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进行统一管理。

  (四)开展多样化的志愿服务活动。

  1.按照志愿服务项目化的要求,开展多个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各志愿服务队要按照“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的志愿项目招募需求开展志愿活动,也可以自行确定志愿项目开展志愿活动,志愿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备案。

  2.各单位要安排干部职工志愿者长期参加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要经常到包保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报到,开展符合群众需求的志愿服务活动。各社区、小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要经常性向居民采集需求,积极招募和组织群众志愿者参加卫生绿化、清除牛皮癣、邻里帮扶、矛盾调解、政策宣传等主题鲜明、符合群众需求的志愿服务活动。城管、交通、公安、文体、卫生、公汽、教育、政务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要结合各自职责职能,积极组织志愿者长期开展咨询答疑、便民服务、城市管理、安全保卫、文明引导、医疗保障、文化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城管、交通、公安等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还要定期招募志愿者参与城市管理、交通安全等志愿体验活动。

  (五)落实鼓舞性的激励措施。

  1.严格落实《大冶市注册志愿者管理服务制度(试行)》的相关要求,对表现优秀的注册志愿者激励。

  2.在全市范围内定期开展“优秀学雷锋志愿服务(岗)”、“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者”等志愿服务评选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也可定期自行开展上述活动。

  3.依托志愿服务记录,开展志愿服务时长兑换积分换取奖品活动。鼓励有关单位在招生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和录取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注册志愿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旅游景点等场所,要积极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注册志愿者免费或优惠开放。城市公共交通部门要积极对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注册志愿者给予票价减免优待。

  (六)打造硬品质的志愿服务品牌

  1.通过健全机制、打造平台、建立壮大特色队伍、开展活动等一系列举措,在全市范围内,推出一批在社会管理、城市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教学、文化宣传、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公益慈善等多个热点领域内“树得住、叫得响、过得硬”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品牌队伍。

  2.积极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发现和挖掘志愿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推选一批事迹突出、感染力强的典型和优秀故事,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制作推出符合群众认知特点的短视频、微电影等志愿服务品牌文化产品,进行大力传播。在志愿服务工作中形成学典型、比典型、做典型的浓厚工作氛围,吸引更多的群众关注志愿服务工作,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大冶市注册志愿者管理服务制度(试行)》的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相关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宣传发动,联动推进。各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志愿服务队伍要加强工作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等多种宣传平台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同时,要注重联动协作,加强沟通合作和交流共享,切实推动志愿服务有机融合、相互促进,营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的氛围。

  (三)常态管理,确保实效。各志愿服务队要加强志愿者的内部管理,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要严格对照标准,强化人员安排管理和设施维修更新,各主管单位要切实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发挥志愿者招募、活动宣传发动的“桥头堡”作用。

  (四)形成品牌,打造亮点。要树立品牌思维,创新思路,积极招募群众志愿者,结合实际,设计有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打造有特色保长效的志愿服务品牌,推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有效开展。

  (五)加强督促,严格考核。团市委将联合市创建办、市文明办、市民政局等部门对各单位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各单位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年度文明工作考核内容。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9

  为进一步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银党农办发〔2019〕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行积分制管理模式,通过正向激励,凝聚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发挥群众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乡风文明实践中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探索破解村民主体缺位、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农村基层治理缺抓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的新路径,努力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自治、德治、法治”乡村治理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扶持一批积分制管理示范村,引导社会全面参与、农民自治管理,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实现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全覆盖。

  ——乡村治理能力不断提高。提高乡村依法依规治理、服务群众、引导自治等能力,使乡村治理回应群众诉求更灵敏、提供服务管理更完善、开展群众工作更扎实、维护和谐更有力。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鼓励农民参加人居环境治理“赚”积分,“兑”出乡村环境新面貌。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

  ——群众参与活力有效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安定有序的乡村治理新局面。

  ——乡风文明水平显著提升。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规民约成为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充实,农村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三、项目内容

  (一)资金安排

  安排资金50万元,在各村积极申报的基础上,遴选出推行积分制管理成效明显的10个村予以奖补。

  (二)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完善。按照“面积适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原则,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区域合理选址,能够容纳生活用品、衣服、文具、粮油等物品。

  2.管理体制健全。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两委班子战斗堡垒作用,把推行积分制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具有完善的积分申报、评定、结果运用等管理制度。

  3.积分设置合理。结合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设置动态管理、可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4.群众发动充分。引导群众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让村民成为主要参与者、最大受益者和最终评判者。村民积分兑换人数占本村总人数比例原则应达到30%以上。

  5.实施效果明显。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通过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能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水平等取得明显成效。

  6.积极探索创新。通过电子化信息平台,有效运用智能化分析、大数据处理等现代信息技术,使积分制管理更加高效、便捷。

  (三)申报程序

  1.申报(7月22-8月5日)。各村按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填报项目申报表经所在乡镇公示审核报送至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初审(8月6-8月12日)。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村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以正式文件报送至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每个县(市)区推荐示范村不得超过3个。

  3.评审(8月13日-8月31日)。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采取实地调研、竞争性评选、综合评定等方式对各县(市)区申报的村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兑现以奖代补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组成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资金的落实及项目的申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抓好落实,选树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示范村要建立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纪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三)加强资金监督。积分制管理示范村要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一经查出存在虚报、挪用、未按方案使用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10

  为进一步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激发群众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工作新格局,提升农村(社区)管理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激发广大群众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农村(社区)管理水平,深化德治、法治、自治,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组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依靠群众,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积分,全面推行农村(社区)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促进基层社会管理科学、运行规范、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运行规则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成立由村(社区)干部任组长,其他干部任副组长,“两代表一委员”、乡村振兴专职人员、老党员、老干部、网格员等为成员的村(社区)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积分制管理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活动开展、工作落实等相关工作。

  2.组建积分记录人员队伍,村(社区)积分记录人员一般由“两委会”干部、乡村振兴专职人员、网格员、小组长(楼长)等担任,原则上一个村民小组一个记录人员,村级按照100户左右、社区按照200户左右标准配备。村(社区)积分记录人员负责积分制宣传、申报、记录、初审、录入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

  1.积分的主体是村(居)民、家庭、党员、村(社区)工作人员等,具体范围由各村(社区)确定。党员、村(社区)干部参与率达要到100%,10个试点村(社区)户参与率不低于常住户70%,其他村(社区)户参与率不低于50%。村(社区)要不断拓展积分制管理覆盖面,逐步将各类对象纳入积分管理范围。

  2.各村(社区)要按照村(居)民、家庭、党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四类积分主体分层分类有针对性地设置积分事项、积分标准、积分账户,建立积分项目体系。其中村(居)民积分内容包含人居环境、建设发展、公益美德、无黑无恶创建、奖励惩罚等五大类。积分的'具体内容及积分标准参考《杨陵区农村(社区)社会积分制管理参考标准》,在积分类别和相同项目分值大致不变前提下各村(社区)要结合各自实际适当调整,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管理细则。

  (三)积分流程

  1.积分申报。村(居)民将自己所做的好事可通过关注公众号、积分记录人员、便民服务大厅等途径申报积分,申报时要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影像证据。

  2.积分审核。由各村(社区)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每月至少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对村(居)民日常积分进行审核认定。

  3.公示录入。每季度将村(居)民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记入积分账户;对积分有异议的,由领导小组对反映问题进行二次核查处理。对于村(社区)统一组织涉及积分内容的活动直接予以登记积分。

  4.抽检核查。每季度由村(社区)干部、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及老党员、老干部等组成工作小组,对农户在人居环境、建设发展、公益美德等方面履行义务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扣分。

  5.经验分享。各村(社区)至少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积分分享会、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小故事,谈感受、谈经验,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及群团组织参与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氛围。

  四、结果运用

  积分运用要结合实际、量力而行,以精神鼓励、政策激励等为主,以物质奖励为辅,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充分调动积分对象参与积极性。村(居)民根据积分情况随时兑换服务,各村(社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表彰大会,一般奖励范围为参与对象的10%以上,奖励之后积分不清零。

  1.精神鼓励。包括各级各类评星定级、评先表彰。村(社区)在开展优秀党员、十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五好文明家庭及道德模范等各类评星表彰活动中,要与评选对象的积分紧密结合。

  2.政策激励。政策激励由镇(街道)、村(社区)自行设计奖励政策,在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下,购置购书卡、健康服务卡,免费健康体检等奖励政策,每年从积分高的个人或家庭中推荐部分人选,给予奖励。

  3.物质奖励。每年对积分高的个人、家庭、党员、村(社区)工作人员,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冲抵农户改厕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群众自筹部分投入,并应与村(社区)集体经济收益分红挂钩,具体实施细则由镇(街道)指导各村(社区)制定。

  五、保障机制

  1.保障工作经费。积分制资金来源分为财政补贴、村级集体经济收益金、乡贤募集、社会筹集等,以村级集体经济收益金为主,区财政按照每村(社区)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区委乡村振兴办按照实际参与率及积分情况给予下拨,同时每年设立12万元积分制管理平台工作运行经费。镇(街道)负责对经费使用、积分兑换进行监督检查,村(社区)负责经费的具体使用,坚持专款专用原则,科学合理支配经费。

  2.建立激励机制。各镇(街道)、村(社区)要不断创新激励机制,将积分制和日常开展各项工作相挂钩,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率。组织、宣传、妇联等部门要把评星评先指标向积分靠前的党员、村(居)民、家庭等对象倾斜,定期开展积分评选活动;文化、卫健、交通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镇村落实各项政策,办理各类证卡。民政部门要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活动。

  3.强化平台运用。由区委乡村振兴办负责,通过自主开发方式,开发我区积分制管理平台。镇(街道)、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积分制平台日常运行管理,进行积分登记和统计,做好信息数据更新。村(社区)要利用空闲办公场所,建立积分超市;或依托现有的驻村(社区)超市,采取灵活兑换方式,设立积分兑换点。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11

  为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探索基层社会治理,弘扬“孝”文化,激发广大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山七镇试行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重点围绕村规民约落实、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创建、社会综治等几大类别建立积分体系,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

  一、指导思想

  创新基层制度管理体系,以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农户积分制管理,实现农户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队伍的社会治理能力,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坚持公平公正,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积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三、运行规则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由支部书记牵头、支委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做好积分管理的领导和宣传发动。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成员、村民组长为成员的积分管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村积分制实施细则,负责农户积分的审核认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并组织各类积分分享实践活动。确定一名村干部负责农户积分的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

  以宅为单位,以家庭为积分主体。农户积分的`内容分为四大类:村规民约落实、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创建、社会综治。

  (三)积分流程

  村里建立管理台账,有参与意愿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手册。

  1、一日一记录。积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申报,也可由村民组长代为申报,其他村民也可向村反映加分。申报时要清楚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明。

  2、一月一审核。积分管理工作小组每月对农户积分进行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公开。

  3、一季一公示。每季度将农户的积分情况在村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查询、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支部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四)积分结果运用

  1、积分手册制作、发放、计分,以及物资兑换由积分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积分每年度兑换一次,下年度积分重新累积。

  3、农户积分排名情况每季度通过适当方式公布,按照积分排名发布“红”“黑”榜。

  4、可兑换的物品根据村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情况,并通过公告发布。

  5、对各村年度积分排名前5的农户家庭颁发“年度乡村治理示范户”门牌,并给予一定奖励。

  6、对高积分户在项目建设、村级公益性岗位等方面优先安排;在“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美丽庭院等各类荣誉表彰中优先推荐。

  7、对申请入党村民落实党员发展随访制度,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积极参与、成效显著的,优先推优入党;对消极应付、效果不佳甚至不达标的,酌情延期或不予发展。

  (五)爱心超市

  1、标准。

  (1)各村建立“孝美积分兑换超市(专柜)”,能够容纳生活用品、粮油等物品即可。

  (2)由各村负责超市管理和运营,负责对物品进行积分定价,自负盈亏。

  2、物资筹集。

  (1)各村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自行支配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依法依规自行采购相关物资。

  (2)动员各级组织、社会各界、社团组织自愿捐赠生活用品和钱物,帮助爱心超市补充货源。

  (3)有条件的村可从村级集体经济、公益金中列支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联动效应

  各村是此次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村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体统筹、安排,切实扛起责任,抓好落实。要加强同群众、社会各界的协调联动,争取广泛参与,形成推进积分管理制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公平公正

  各村要将积分管理制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服务、“我为群众办实事”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之中,并利用微信群、电子屏、宣传资料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以户为单位,实现积分管理全覆盖、积分兑现全参与、积分过程全记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制度推行公平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考核督查

  各村要以积分制管理为契机,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村级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带头引领作用,加强村干部、村民组长、志愿者的培训,提高积分制度管理的技能和服务群众的水平。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12

  为促进基层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创新利用治理有效机制工具,激发村民积极参与村庄事务,全面推进我县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和清单制的通知>》(琼委农办〔20xx〕46号)《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文明办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共青团海南省委海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乡风文明“七个倡导”活动的通知>》(琼发振〔20xx〕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省委省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改进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创新利用积分制有效治理机制工具,实施乡村治理积分制,提升乡村民主管理水平,激发村庄活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积分奖励全公开。

  二、工作目标

  结合“七个倡导”工作要求,实施村民积分制度、各乡镇各村因地制宜地设置积分内容、营造人人参与建设村庄、乡风文明的浓厚氛围,增强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坚持逐步引导、规范运行,不断总结创新,完善管理办法,形成特色管理制度,为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自治、德治、法治”乡村治理工作格局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和改进我县乡村治理工作,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成立县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日常事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文海燕兼任,副主任由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敖卓卫担任。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四、工作内容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根据县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结合各村情况,指导各村制定村级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

  1.确定积分对象。本村(居)户籍村民,以家庭户为单位建档立户,以家庭户为累计分,以个人为单位计分,家庭成员所得分全部累计入家庭户。

  2.制定积分内容。结合“七个倡导”及村重点工作,引导村民勤劳致富、尊老爱幼、邻里和谐、勤俭节约,男女平等弘扬农村优秀文化传统以及村民希望改变的公共事务制定积分内容,根据村民行为给予加分或扣分。积分的内容可根据村(居)发展实际适时调整,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管理细则,积分内容原则每年修订一次,年内可由村民代表大会临时修订,不断深化拓展到乡村治理各层面。

  3.开展积分登记统计。村委会设立积分申报窗口,村级“积分制”工作小组按照一事一记录,一月一审核,一季度一公示的形式开展。一是村级工作组每月开展家庭卫生类积分,入户检查,给予村民积分;二是根据村级组织工作需求,不定期开展活动,如开展志愿者、文艺体育活动等。

  一事一记录。分分有记录,记录加分或扣分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积分登记村民主动申报和被动登记(村委发起积分活动给予计分)

  一月一审核。村民监督委员会以召开乡村振兴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及评议对象所在村民小组组长等民主形式每月对村民积分进行审核认定。

  一季度一公示。每个季度对村民积分变更连同累计榜单(家庭户正积分、负积分排名、个人正积分、负积分排名)在公开栏以及村里显眼位置公示,接受全体村民的查询、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经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4.积分工具

  (1)积分超市:实物兑换处(可指定已经营业的积分超市或村委会自建积分实物兑换处)

  (2)村民积分台账:村委建档,每户村民的积分情况同步在村委更新,保持同步,避免出现纰漏。

  (3)积分登记载体

  积分存折:每户发一本积分存折,所有成员每积分一次就在存折上登记,并盖上积分章,带上积分存折可到积分超市兑换,并在积分存折上扣掉相对应的.分数。

  5.积分应用

  奖励形式分为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物质奖励由村(居)统筹实施。

  (1)开展积分实物及服务兑换激励。村民在固定日期可携带“积分存折”到积分超市(由镇指定超市或者在村委会设立积分超市)进行核实兑换,兑换包括日常生活用品及服务,如管道疏通、空调清洗、剪头发,缴纳医保等,品类不断扩展。具体兑换根据村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兑换后积分不清零但不再有兑换权,以年为周期,积分不跨年,次年重新计分。试运行的前3个月,每个月进行集中兑换,营造氛围。

  (2)积分与红黑榜挂钩。每季度设置正积分前10名红榜,负积分前10名黑榜。

  (3)积分评奖评优。积分将作为村庄开展各类评奖评优的主要遴选依据,如“星级党员”、“文明户”、“孝道家庭”、“道德模范”等。

  (二)组织实施。在镇的统一部署下,确定联动工作机制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成果汇报频次等;各试点村党组织认真研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积分工作管理总结会,总结问题经验,并且向上级党委政府反馈。

  (三)总结。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应定期召集各镇召开总结经验交流会,相互借鉴及改进,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昌江经验。

  五、经费保障

  各乡镇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整合财政补助+村集体经济收入+社会捐赠+联系点(定点)单位扶持,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六、时间安排

  (一)5月中旬前制定实施方案。

  (二)6月底上报活动进展情况。

  (三)9月底前,梳理总结报送活动推进做法、成效和困难问题等情况。

  (四)12月底前,报送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活动年度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积分制”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乡镇开展“积分制”工作;镇级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积分制”实施统筹工作;村级成立“积分制”工作执行组,负责制定、修订、解释积分制实施方案,及村民积分登记、管理、监督审核、策划组织各类积分相关活动。

  (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短信、微信群等形式宣传“积分制”管理工作。加大媒体宣传,树立村民积分乡间榜样力量。

  (三)分类有序推进。县乡村振兴局要加强开展积分制推广运用的指导,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量力而行、有序开展,逐步完善推广运用积分制。县级以叉河镇红阳村、石碌镇山竹沟村为积分制试点,鼓励各乡镇探索创新,积极学习各地优秀积分经验,加强交流互动,实际结合,构建各具特色的乡村治理积分制经验。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1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乡村治理推广运用积分制视频会议精神,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xx〕11号)以及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xx〕3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底,在全区28个行政村推行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到2023年年底,在全区45个行政村推行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到2024年年底,全区56个行政村实现积分制全覆盖。

  二、对象范围

  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由各镇党委负责,各村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积分对象为行政村所有农户。

  三、积分内容

  为四类:法治类、德治类、自治类、示范带动类。

  (一)法治类。主要包括参与维护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社会公共秩序、公民生活秩序为主要内容的治安秩序;以见义勇为,街面巡守,治安及反恐信息收集,单位内部防范,守家护院为主要内容的群防群治;以不稳定因素信息摸排,矛盾纠纷调解,维护稳定为主要内容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崇尚科学不迷信,不参与迷信活动,提高对邪教伪科学的识别能力,遇到邪教活动做到不听、不看、不信、不传、不参与并积极举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生产生活中或经营活动中相互尊重、信守承诺,不拖不赖、不坑蒙拐骗;积极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远离麻将、纸牌等赌博行为。

  (二)德治类。主要包括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以友善互助、正直宽容、明礼守信、热情诚恳、自强自立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品德。

  (三)自治类。主要包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及村会议、文体活动、道德讲座、健康教育等集体活动;举办婚礼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出现内容粗俗、不文明闹婚场面;帮助孤寡老人、“三留守”人员、精神病患者等奉献活动;按规定举办葬礼,不违规安葬、不大操大办,不影响公共秩序、不干扰居民生活;按规定不办无事酒,在传统节日、重要节庆期间,不搞大吃大喝和铺张浪费;不贪图享乐、不好吃懒做,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保护修缮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举报违法施工和破坏环境行为的管理活动。

  (四)示范带动类。主要包括为村委会发展、治理建言献策并得到采纳;成功创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并带动村民发展产业致富;积极参与配合政府工作、村务活动等活动;获评“星级文明户”“最美庭院”“文明家庭”等荣誉;家庭成员获先进事迹被国家级、市级、区级、镇级媒体公开报道。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标准。各镇在参照区乡村治理积分制评价体系指导标准基础上,可再细化制定积分评价标准,于4月29日前报乡村振兴局备案。

  (二)积分评定。各行政村结合实际成立积分评定小组,由村干部、村民小组长作为评定小组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与,各村结合实际可每季度逐户对村民积分进行审核认定。评定小组对农户积分事项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

  (三)结果公示。积分评定完成后,积分评定小组每季度将村民的积分情况在村便民服务中心公示栏、村民小组人员集中区域进行公示,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积分情况,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村委会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讨论研究后作出处置。

  (四)建立台账。各行政村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台账。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积分数据收集、汇总及分析。积极探索积分制管理平台建设,开展积分管理和公示等,促进积分管理精准化、精细化、即时化。

  (五)结果运用

  1.正向激励。将积分与评优推先相结合,实行以荣誉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激励机制。

  ①荣誉激励。各行政村根据积分,定期评选一定数量的“文明户”,积极开展“星级文明户”“清洁户”“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授予流动红旗(参考),采取张榜公布、广播通报等多种方式进行表扬,增强群众荣誉感。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村民代表会议等开展积分交流活动,组织积分较高的群众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故事,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热情。

  ②物质奖励。各行政村结合自身实际,可选择辖区内商店超市等市场经营主体作为积分兑换点,或自行采购商品建立“积分超市”。积分超市原则上要做到“六有”,即:有固定场所、有统一招牌、有明码标价、有管理制度、有发放台账、有专人管理。每1积分按人民币1元计算,兑换同等价格的日常用品,积分兑换物品由各镇自行确定,原则上兑换大米、食用油、洗衣粉(液)、洗洁精、香皂、毛巾、牙膏等日常生活物品。各行政村原则上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积分兑换活动,兑换奖品后扣除相应积分,但累计积分不清零。每年年终,各行政村可就当年村民累计积分设置一定名额进行奖励,激发村民参与积分评比的积极性。

  2.反面教育。以批评教育为主,对积分较低的家庭,将其积分情况进行通报或张榜曝光,并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

  五、经费保障

  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经费采取财政补助、集体支持、社会捐赠等方式筹措资金,各镇要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积分兑换商品的商品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上按照商品单价的50%进行补助。各镇、村可整合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集体经济收入等经费开展积分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实际问题。要成立全面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全力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不断扩大积分制工作覆盖面,确保全面深入开展。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镇、区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指导各行政村因村施策制定积分评分标准,建立积分台账,做好积分登记、清算、资料归档、经费管理使用等工作。形成“区级指导、镇负责、村具体实施、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镇要大力选树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组织人员进村社、入农户面对面开展宣传,将积分制工作理念、积分项目、积分标准、积分奖励等融入乡村治理各项工作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之中,通过比积分、兑积分等措施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乡村治理积分制的方式方法、典型经验,提升基层和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要对标对表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不断加强工作创新,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全面总结在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及时向区乡村振兴局报送相关资料。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14

  根据印发《全面推行积分制管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增委农办〔20xx〕3号)精神,为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决农民主体缺位、民主管理水平不高、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等问题,全面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为目的,全面推行积分制管理模式,通过正向激励,凝聚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以行政村为重点,以群众自我服务管理为核心,扩大积分制管理覆盖面、完善积分制管理制度设计、夯实积分制管理支撑体系,加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积分制管理工作格局。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农业农村办公室、城乡发展服务中心(环卫组)、规划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务综合服务中心(水务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等部门专项工作负责同志,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及驻点责任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农业农村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工作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农业农村办公室、城乡发展服务中心(环卫组)等部门专项工作负责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等系列工作。

  三、工作目标

  20xx年推行光耀村积分制管理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探索创新乡村治理新路径;2023年起,在全街11条行政村逐步全面推行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管理。

  四、工作内容

  (一)积分管理内容

  1.积分主体。参与村积分制管理工作主体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各成员积分计入家庭单位。家庭单位根据不同参与方式进行积分计分,积分的具体内容及积分标准参考《增江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管理评分表》,结合各村当地实际适当改动,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管理细则。

  2.积分流程。村制定相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成立村级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建立管理台账,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建立积分手册。

  (1)一季一评分。积分可由本人通过口头、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向村申报,可由村民代表代为申报,也可由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考评登记。

  (2)一季一公示。各村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每季度定期将村民的积分情况通过村委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接受广大村民的'查询、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工作小组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每季定期对家庭积分进行考评,考评的积分纳入公示目录。每季各村评选出20户“人居环境整治积分之星”。

  (3)一年一评先。年底各村评选10户“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先进户”。

  (二)积分结果运用

  年度内积分实行累积使用,年底清零,次年重新积分。奖励形式分为物质奖励、精神鼓励和享受有关激励政策。积分兑换奖励由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统筹实施。

  1.与评先表模挂钩。“干净整洁家庭”、“美丽庭院”“星级文明户”、“卫生清洁户”等推荐评定必须是积分排在全村积分靠前的家庭,向上级申报的各类“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创业模范”和先进典型等优先考虑积分较高的先进代表。

  2.开展积分兑换与奖励。积分兑换设定的日常生活用品等物质。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当地村情、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全年积分靠前的家庭除了荣誉表彰的同时,可根据村实际情况探索制定村集体分红比例增值、优先享受宅基地分配、优先租用农村集体用地、积分兑换现金等方式的奖励措施。

  3.奖励物资来源。

  (1)动员各级组织、社会各界、社团组织等企事业单位自愿捐赠帮助积分兑换点补充货源;

  (2)有条件的村可考虑从公益金中列支补贴;

  (3)由政府作适当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联动效应。各村和职能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推进积分制度的强大合力。试点村成立由村党组织书记具体负责、村“两委”人员、村干部代表、村民代表、志愿者等为成员的村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做好积分制管理的领导组织落实。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村的积分制实施细则,负责村民积分的考评,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并组织各类积分分享实践活动。村确定1-2名积分制管理专员负责村民积分的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有序推进落实。各村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激发群众热情。抓好落实,选树典型,建立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记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制度推行公平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考核督查。各村要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村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加强对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志愿者的培训,提高积分制度管理的技能和服务群众的水平,定期开展督查督办,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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