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时间:2023-02-06 09:33:13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农村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7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村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7篇)

农村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1

  为深化推进我镇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现创建工作的常态化、系统化、精细化、长效化,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力争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功,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版)》要求,结合普连集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于城市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按照镇党委、镇政府关于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全域创建、全时创建、全员创建,以文明城市高质量创建,推动人民生活水平高质量提升,促进普连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文明和谐美丽幸福的新普连,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二、任务目标

  紧扣《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版)》目标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抓紧、抓牢、抓细,聚焦短板弱项,奋力攻坚克难,推动市民文明素养不断提高,社会文明风尚不断弘扬、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改善,社会公共秩序不断优化,确保我镇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长效化。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民创建,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城市建设,围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让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成为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真正实现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二)坚持全域创建,城乡统筹。坚持“以城为主、城乡共建”的创建理念,突出镇区创建,指导、推进镇、村(社区)文明创建,形成全域创建格局。将文明城市创建贯穿于创建的全过程,每时每刻、随时随地保持创建的意识,把创建任务、责任细化落实到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街道、社区、小区、广场、公园等每个角落,确保创建全覆盖。

  (三)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运用系统化思维和方法,实行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着力解决城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走偏。

  (四)坚持联动创建,高位推动。站在“全镇一盘棋”的高度,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本职工作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行业创建与社区创建有机结合起来,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主动协调配合,加强统筹推进。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工作体系。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实行工作力量聚焦、人财物配置倾斜。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让每个人在创建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形成全员创建、合力创建的生动局面。

  四、主要任务

  在全面落实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版)》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21版)》各项指标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普连实际,重点实施文明城市创建八大提升工程。

  (一)实施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工程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主线,引导干部群众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人们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组织办)

  2.培育社会文明素养。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厅字〔2016〕50号)、《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若干措施》(鲁发〔2020〕11号)、《新时代菏泽市公民道德建设(2020—2022年)实施方案》(菏文明委〔2020〕9号)等相关文件,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评选推荐活动。推进文明旅游制度建设,强化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引导和规范群众文明旅游、文明出游。开展“光盘行动”和“反对浪费、崇尚节约”等文明行动,形成制止餐饮浪费长效机制。(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单位)

  3.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广泛宣传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褒扬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重要节点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主题实践活动。贯彻《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文明委〔2014〕7号),建立健全有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落实好《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群众对本地诚信建设的满意度≥90%。(责任单位:镇发展和改革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招商局)

  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构建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四位一体”育人体系,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常态化工作品牌。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广泛组织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雷锋志愿服务、“劳动美”社会实践、“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等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社区家长学校、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具体的扶持弱校措施,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教育投入,确保生均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不低于1000元。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政府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确保群众对本镇义务教育的满意度不低于75%。(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政法委、镇团委、镇检察室、镇派出所、镇司法所、镇教委、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5.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建立健全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褒奖激励等机制,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常态化。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景区景点、医院、交通场站、政务大厅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为重点,建立有人员、有项目、有管理的志愿服务站点。开展为老、为小、为困难群体、为需要心理疏导和情感慰藉群体、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五为”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服务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不低于90%。(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单位)

  (二)实施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1.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采取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解决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对城区公共场所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公共卫生间环境卫生等开展集中整治,对城区重点区域的“三乱”(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牛皮癣开展集中整治,对“制癣者”予以严厉处罚。加大对《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落实生活小区垃圾分类机制,加大分类设施在机关、学校、小区、商超等公共区域的投放,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95%。(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派出所、普连集镇各村)

  2.提升城市美化程度。整治线杆线缆,推进具备条件的架空线缆入地,逐步消除城市架空线缆“蜘蛛网”,保障设施安全。对公交站亭、公交车体、邮箱、座椅、垃圾桶等城市家具进行保护与改造,提升小城镇雕塑、建筑立面、广告牌匾、喷泉等艺术美感。将我镇相关文化元素融入镇街亮化,打造镇街夜景特色,展现普连集镇风采和魅力。(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规划办、镇供电所、镇移动公司、镇电信公司、镇联通公司、镇广电网络公司)

  3.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加强河湖生态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健全河(湖)长巡河(湖)履职制度,开展辖区内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措施,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建立健全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督导,加强水质监测。2022年底,确保我镇全面彻底消除城市黑臭水体。(责任单位:镇城乡规划建设办、镇环保所)

  4.巩固美丽城市建设成果。结合国家园林城市申报工作,实施“城市绿肺”提升行动。治理裸露土地,改造现有绿化,推进城市绿道、立体绿化建设,规划建设贴近群众的街头游园、主题公园、口袋公园、湿地公园等专类公园,确保建城区绿地率不低于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大于12平方米。贯彻落实好《菏泽市养犬管理办法》《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建设设施更加完善、市容更加整洁、环境更加舒适、秩序更加井然、空气更加清新的美丽城市。(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派出所)

  (三)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科学制定我镇总体规划。突出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理念,加强对普连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的规划和管控,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导和刚性控制作用,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减少镇村硬覆盖地面,推进海绵镇村建设,打通“断头路”。加强智慧社区建设,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镇规划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2.建立完善无障碍设施。主次干道、普连大街人行道在路口、出入口设有缘石坡道。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文化设施、新建社区(小区)、医院、交通场站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无障碍停车位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标识明显,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镇村公共卫生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车站、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卫生院、交通运输所、镇文化站、镇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镇科协)

  3.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坚持全域共建,推动厕所数量革命,重点加强公共区、景区、棚户区、住宅小区、农村地区的厕所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全域共管,推动厕所质量革命,加大已有厕所改建力度,不断提档升级,提升管护能力。坚持全域参与,推动厕所共享革命,动员沿街具备条件的机关、宾馆、饭店、商场、营业厅等公共单位向市民免费开放厕所。(责任单位:镇城乡规划建设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妇联)

  4.开展道路街巷修复整治行动。完善镇村的“里子”,开展镇村范围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专项摸排清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死角,及时修复整治,确保路面无破损、无坑洼积水;对街巷内、道路边乱堆乱放、车辆乱停等问题进行整治,全面净化城区范围内的背街小巷空间,切实规范背街小巷容貌秩序。开展深度保洁示范路创建工程,进一步提高主次干道深度保洁标准,推广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和深度保洁,提高洒水频次,实行吸、扫、冲、收一体化作业。城市主干道实现“路见本色”,对重点部位和示范街区路面定期进行高压冲洗或预设防污设施。重点加强对集贸市场、学校、车站等点位及周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保洁。(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城乡规划建设办、普连集镇各村居)

  5.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图书馆、文化馆、乡村民俗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继续免费开放,并长期向群众开放,正常开展活动。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支持实体书店建设。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按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达到人均室外体育用地0.3平方米以上、人均室内体育用地建筑面积0.1平方米以上,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大于1.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责任单位:镇文化站、镇教育委、镇科协、普连集镇各村居)

  (四)实施交通秩序提升工程

  1.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集中治理车窗抛物、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等不文明行为,重点解决个别路段人机混行、机非混行、乱停乱放问题,打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打造文明交通“严管街”“示范街”。深化抄告制度,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存在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通报其所在单位。采取多渠道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以主次干道、学校、市场、商业街区、公共场所及窗口地区周边为重点,对占道停放、堆放、经营行为及倚门出摊行为持续进行整治,并落实日常巡查管理责任。签订沿街店面、单位市容环卫责任书,强化道板违停执法管理,落实日常管理与执法监督责任,确保堵塞交通、破坏环境卫生、引起群众投诉等占道经营现象得到彻底根治。(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宣传办)

  2.加强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出台《普连集镇停车场管理办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积极发展立体停车、智慧停车,重拳整治“画地为牢”私设停车场、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启动建设全县统一的“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完善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申办备案制度。制定并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推进存量停车设施的智慧化、立体化改造,在部分路段合理规划停车泊位,充分利用好闲置地块的空间解决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规划办)

  3.加快智慧交通建设。为解决高峰期道路拥挤问题,积极协调镇教委,安排镇直机关职工、教职员工以及学生家长实行重点路域段长制、包片制度;实行错峰上下学制度;确保公共交通分担率不低于30%。完善道路交通功能设施,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提升交通通行率。保证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无空缺、损坏、移位,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规范有序发展露天经济,允许设置的便民市场、便民摊点不得占压车行道和盲道。优化城镇区域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级配,提高城镇路网密度,打造镇域交通微循环。(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交通运输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自然资源规划办、普连集集镇各村居)

  (五)实施社区小区提升工程

  1.加快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制定城区内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加快实施老旧小区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消防、通讯、雨污水分流等管网设施更新改造,完善旧住宅区停车、公共照明、电动汽车充电、二次供水、垃圾分类收集、排污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便利店、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健身休闲等社区服务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外墙保温等设施,完善无障碍环境设施。(责任单位:镇规划办、圆梦新村、武平楼新村、司庙新村、武堂新村 )

  2.加强和规范小区建设。提升小区治理水平,结合“红色物业”品牌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城区各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员制度。推进落实小区属地管理常态长效,充分发挥镇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社区党组织、村委会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在物业行业广泛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推选一批文明小区、文明物业、美丽街区。加强小区环境卫生治理,确保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责任单位:镇规划办、圆梦新村、武平楼新村、司庙新村、武堂新村 )

  (六)实施集贸市场整治提升工程

  1.加强环境整治。集贸市场主办方和管理者,要配齐管理人员和卫生保洁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做到无占道经营,出口和通道畅通,地面干净无污水,垃圾随产随扫随清理,市场内部整洁有序。加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确保市场内部井然有序。(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招商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2.提升管理能力。集贸市场主办方和管理者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制度,配强管理和保洁人员,切实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加强内部治安和安全管理,配置便民设备,在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做好明码标价、物业、卫生、治安、消防、经营秩序等管理工作,注重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无违规售卖野生动物现象,保证商品质量合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8%,为经营者、消费者提供安全、整洁、有序、舒适的交易环境。(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招商办、)

  (七)实施网格创建提升工程

  1.开展“包联共建”。各有关镇直部门单位到包联网格开展创建工作,推进“包联共建”,积极动员干部进网格、包楼栋,查找发现不足,督促整改提高。上门入户宣传文明创建知识,做到应知应会,确保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知晓率、满意率不低于90%。(责任单位:各网格责任单位、普连集镇各村)

  2.履行网格责任。进一步细化创建网格,镇级网格长每月到包联网格不少于1次,由网格责任单位组建“包联共建”小分队,每周巡查不少于1天,帮助整治乱泼乱倒、乱扯乱挂、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涂乱画等问题,协助清理“牛皮癣”,确保责任区域全天候符合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责任单位:各网格责任单位)

  3.支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各联系单位每年至少为包建单位办一件实事,重点是帮助修补、硬化、绿化、美化小街小巷,协助开展整治和背街小巷改造,完善公用设施,解决居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各单位每年帮扶共建包建单位资金实现逐年增长。(责任单位:各网格责任单位)

  4.推动全民参与。各有关村居、社区要充分配合辖区内联系单位参与创建,安排更多力量,充实创建一线,努力发挥作用。各包联单位要深入村居展开调研,及时汇总梳理上门入户征求的意见和建议,整合各种资源,协助村居解决矛盾,指导村居开展创建工作,切实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指导帮助社区健全志愿服务组织,促进自我管理、邻里互助。协调村级专业志愿服务队进村居开展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完善志愿服务活动台账,帮助村居开展党员教育、村居服务、文体活动等。建立群众参与监督制度,及时发现、反映、监督不文明现象。健全小组长、小胡同队伍,切实壮大一线创建队伍,确保创建活动群众参与率不低于95%。(责任单位:各网格责任单位、普连集各村居)

  (八)实施公益宣传提升工程

  1.规范整治现有广告设置。开展沿街自设性违规广告整治,对重点区域沿街玻璃门窗张贴、杂乱多层店招、乱设撑牌广告现象实施全面整治。推进大型经营性违规广告整治,按照“零新增、清存量”的要求,有计划有目标地整治大型违规经营性户外广告,消除遮挡式大型广告牌。全面排查市场化运作的全彩电子显示屏设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不低于30%的要求落实公益广告内容。(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服务中心、镇行政审批办、普连集镇各村居)

  2.广泛增设公益广告。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耐久性相结合,以政府购买、互助共建等方式,与社会单位加强合作,重点打造出楼栋文化、墙体文化和户外文化。充分利用建筑围挡、宣传栏、LED屏等载体,在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学校、医院、社区(小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公共文化设施、商场超市、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宾馆饭店、政务大厅、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公交车站、交通场站(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广泛刊载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耐久性强的公益广告。建筑围挡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50%。各类媒体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和显著位置,保障公益广告发布的数量、频次、时长。(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单位,普连集镇各村居)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深化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重大意义和新动态、新举措、新典型、新经验和新成效,营造积极向上的城市人文环境,提高广大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建立群众参与监督制度,及时发现、反映、监督不文明现象。运用“12345”热线、网站、微信、信箱等平台,广泛收集民意,及时反馈信息。(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单位,普连集各村居)

  五、工作保障

  (一)健全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组织指挥体系,按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版)》标准和要求,成立曹县普连集镇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确保创城办工作常态化运转。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创建行动计划和工作分工,逐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量化分解创建任务,明确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各村居、各责任部门要压实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抓好本单位日常创建工作,施行任务清单化、措施化,实行问题销号管理。

  (二)提供经费保障。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运转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完善财政投入逐年增长机制;设立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激励专项资金,用于对基层创建工作的激励补助;将各责任部门完成创建文明城市各项指标任务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给予经费保障。同时,各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多方筹措资金用于文明城市创建。

  (三)完善督导考核。创城办抽调人员组成实地督导组,负责发现、收集、整理问题,建设一个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问题库,每周一汇总,将发现问题反馈给包联网格责任单位,并指导、监督问题整改。各网格每月召开一次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相关镇领导和网格内责任部门、村居负责同志参与,调度解决督导反馈问题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每两个月召集镇各网格召开一次推进会,通报各网格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每季度开展一次模拟测评,日常工作进展情况及模拟测评情况作为年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依据,把考核结果作为各村居各部门及其领导班子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镇宣传办对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测评内容,将测评结果作为文明村和文明单位考评的重要依据和前置条件。

  (四)强化监督问责。建立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组织各类媒体开设专栏、曝光台,对认识不足、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单位或部门,予以曝光。由镇创城办督导组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通过领导点评、专项督办、媒体监督等形式,促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对工作不负责任、未按时限完成任务、完不成任务和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农村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天门市《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任务》(天创文办发﹝20xx﹞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xx年创文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夯实基础建设,提升城镇良好形象

  1.擦亮小城镇建设。尽快完成擦亮小城镇建设任务,加快建设进度,力争6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城建办、财政所

  2.完善村级综合建设。推进镇、村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率达到100%。加快乡村卫生室建设,做到一村一卫生室,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加快“一站一所”建设,根据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志愿者服务站建设要求,提升站所软硬设施,增强服务群众功能,推进创文软环境全面提升。加快全民健身场所建设,切实增强群众身体健康。

  责任单位:宣传办、卫健办、财政所、卫生院、文化站、各村(居)委会

  3.推进“厕所革命”建设,落实升级改造工程。以“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为目标,全面推进城镇、农村开展“厕所革命”行动,促进村居内无旱厕。

  责任单位:城建办、经济办、各村(居)委会

  4.完成农贸市场改造建设,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推进农贸市场功能升级改造。对我镇农贸市场市场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加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量化管理和市场内部管理。

  责任单位:创文办、经济办、城建办、卢家口村

  5.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市民生活便利。全面排查解决路面破损、管道不通、排水不畅、绿化缺损、路灯缺失等问题。加强配电箱、邮箱、公厕、垃圾箱(桶)、窨井、座椅、文体设施、标示牌等公共服务设施和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设置与管理,确保各项基础设施功能完好,无人为损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100%。

  责任单位:创文办、城建办、文化站、供电所、卢市邮政局、中国电信卢市分局、各村(居)委会

  二、精细村镇管理,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1.精细公路沿线管理。竟钟公路沿线,通村公路沿线要秩序良好,无脏乱差现象。公路及河道无卫生死角盲区,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道路坑洼、基础设施破损、面源污染现象等情况。

  责任单位:城建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各村(居)委会

  2.推进城镇商铺规范经营,狠抓街道管理。在城镇范围内临街商户及市场周边的临时摆卖区域,因地制宜,对经营户进行“门前四包”规范管理。全镇在今年5月要统一店招,完成规划实施,6月强化教育执法,巩固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城建办、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3.加强扬尘精细化管理,减少环境污染。加强建筑工地、道路建设、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水利工程、绿化工程、物料堆场等扬尘精细化管理工作,确保扬尘防控“6个100%”措施落实到位。加强道路洒水降尘设备配置,加大洒水力度,确保措施道路洒水范围基本达到全覆盖。加强泥头车、渣土车等重型柴油车整治力度,强化对道路洒水降尘工作的督查落实。

  责任单位:城建办、经济办、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4.进行镇容镇貌大整治。深入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扫、交通秩序大整顿等活动,狠抓脏乱差的治理,不断巩固人居环境治理成果。以镇区东风路、友谊一路、友谊二路、五一路、四化路为重点,集中开展环境治理,取缔私搭乱建、占道经营、违章停车、乱贴乱挂等现象,清扫主次干道,整治街道乱象,清除干道杂草,摘除破损广告牌。镇直各单位要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要求,狠抓内部管理,积极创建文明单位。村居环境卫生要干净整洁,重点推进垃圾分类,做好垃圾分类宣传,设置垃圾分类设施,落实垃圾分类处理。

  责任单位:创文办、城建办、镇直各单位、各村(居)

  5.开展各项重点难点问题专项整治。针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镇容镇貌、集贸市场、窗口服务、道路环境”等重难点问题,开展“六个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等各种违法违章交通行为的查处,引导文明交通,规范交通秩序。二是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内街小巷、老旧居民小区以及餐馆、早点区、夜市区的卫生问题,排查和消灭卫生死角,保持干净整洁的镇容环境。三是开展镇容镇貌专项整治行动,抓门前责任“四包”,开展“六乱一占”(乱摆卖、乱拉挂、乱张贴、乱搭建、乱堆放、乱设广告招牌、占道经营)和“三乱两随”(乱丢纸屑、乱丢果皮、乱丢烟头、随地吐痰、随地便溺)整治行动,确保镇区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四是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市场周边管理,重点整治市场内外脏乱差乱象、市场周边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售假卖假及食品安全等违规现象,确保市场卫生、整洁、安全、有序。五是开展窗口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管理,狠抓热点难点问题的全面解决,着力提升窗口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特别是便民服务大厅、银行、公交车、医院、餐饮、商业零售、加油站等窗口行业。六是开展道路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公路、乡道两旁的`环境卫生和占道经营实行常态化管治。重点是废品回收站及建筑余泥乱堆放的整治。

  责任单位:城建办、创文办、经济办、卫生院、供电所、财政所、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所。

  三、规范引导宣传,营造浓厚创文氛围

  1.广告设置要精准。镇政府门前、主要街道沿线设置永久性的公益广告。农贸市场、学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公共厕所等重点点位必须要设置“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者服务精神、天门文明 20条等

  责任单位:创文办

  2.居民素质要提升。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挖掘“十星级文明户”、“天门好人”等身边的道德模范,弘扬社会正能量,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加大不文明行为曝光和处罚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环境。以宣传《天门文明 20 条》为载体,实施居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倡导市民养成“守法、诚信、有礼”等文明行为。

  责任单位:创文办、宣传办、各村(居)委会

  四、建立健全机制,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机制,严格目标考核制度。重新调整镇创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村(居)委会、镇直单位主要领导的“一把手”创建责任。健全目标考核,根据各期《卢市镇20xx年创文工作短板问题清单》,按照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使文明创建工作“责任明确、区域明确、人员明确、考核明确”,持续推进创建工作常态化运转。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镇创文办;责任单位:各镇直单位,各村(居)委会

  2.建立全民参与、全城共建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各村(居)委会、镇直单位共同抓,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属地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重心下移、全民参与”的要求,各村(居)委会、镇直单位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充分履行部门工作职能,切实抓好辖区内公共设施、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公民素质、公益行动等创建工作任务的落实。

  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创文办、镇直各单位、各村(居)委会

  3.建立持续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多元化的文明城市创建筹资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资金和物质支持。特别是要对社区、各村(居)委会、窗口等各类基层创建单位给予人、财、物的支持,确保文明创建工作保障到位。

  牵头单位:财政所;责任单位:创文办、各镇直单位,各村(居)委会

  4.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创建水平。强化镇创文办职能,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创文办队伍,加强组织培训和交流学习,借鉴汲取先进创建经验,提升镇创文办统揽全镇创建工作的能力。开展常态化工作,加强对全镇创文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指导、督办,全面提升我镇创建水平。

  牵头单位:创文办;责任单位:党政办、组织办

  5.健全督导奖惩机制。从 5月份开始,一天一检查,一周一督导, 一月一通报。压实镇村干部责任,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安排到天,并与年度考核、干部绩效挂钩,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牵头单位:纪检办;责任单位:党政办、创文办、组织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学习,吃透标准。认真领会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根据市创文指挥部发布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创建标准、农贸市场创建标准、公厕公共厕所创建标准、志愿服务点创建标准、建成区外乡镇创建标准等重要点位测评标准,明确我镇创文工作的短板,弱项和主要差距,做到对标创建,精准创建。

  2.加强领导,加大投入。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创文指挥部组织协调、职能单位各尽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创文工作作为中心工作,确保经费到位、人员充足。

  3.强化监督,严明奖惩。发挥领导督导、舆论督导、层级督导的作用,强化督促检查和目标考核,对标对表,倒排工期,严格奖罚,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高质量、按时间完成。

农村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3

  20xx-2023年是衡阳市争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周期。为确保实现既定的创建目标,根据工作需要,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调整苗圃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能职责,具体方案如下:

  组长:雷 宇 街道党工委书记第一副组长:吕雁玲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戴正伟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伍沙威 街道人大联工委主任

  刘意波 街道党工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

  肖 炯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高 杨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 杰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周 莹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单位: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街道纪工委、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办公室、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区城管驻苗圃中队、司法所、街道团工委、工会、妇联、各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建办)和12个专业工作组。

  一、创建办

  主 任:戴正伟

  副主任:高 杨

  成员:刘诗庆、周晓芳、曾勇、欧阳辉、曾旺、尹思

  责任部门:党政办、街道纪工委、街道团工委、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应急办)、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

  1. 负责创建工作的规划策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宣传报道、资料收集整理。

  2. 配合区创建办承办中央、省文明办开展的重大活动。

  3. 做好测评迎检的对接、策划、组织、协调工作。

  4. 指导、督促各社区做好创建工作,推动完成创建任务。

  二、设置十二个专业工作组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测评标准,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共设十二个专业工作组。

  (一)人文环境建设组

  组 长:高 杨

  责任单位:各站办(党政办牵头)及各社区

  主要职责:

  1.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学习宣传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利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等各种形式,深化推广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托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道德讲堂等,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生活。

  3.加强公益广告宣传管理和网上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和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4.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分析研讨、检查考核制度,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情引导机制,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屏障。

  5.积极稳妥做好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舆情引导,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应用。

  6.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和妇女权益保障,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

  7.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为重点,推进传统节日振兴工程。

  8.开展“文明伴我行”、“两有两为”(“文明有约、雁城有爱”,“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居民素质提升工程,努力提升居民素质。

  9.加强居民教育,培育并评选道德模范,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崇尚、争当、关爱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10.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

  11.加强基层理论宣讲和基层阵地建设,组织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落实好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开展移风易俗等工作。

  (二)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组

  组 长:刘意波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综合执法大队及各社区

  主要职责:

  1、牵头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

  2、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加强对市政设施及公共场所基础设施建设的维护使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加强街巷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装灯率、亮灯率。

  3、推进城市精细化、数字化建设和管理,并有效运行。

  4、抓好环境卫生治理,做好对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的规范化引导、合理化疏导、人性化管理。社会用语文明规范,引导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社会救助、公共场所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经营、广告乱粘贴现象,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5、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做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公共卫生间分布合理、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6、加强拆迁工地、施工工地管理。加强文明创建工艺宣传,设置高标准建筑围档。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工地人员文明素质。

  7.按照《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测评点测评标准》,抓好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建设,确保达到文明创建工作要求。

  8.指导、督促各社区开展“向不文明行为说不”系列活动,做好城市管理劝导、纠章、处罚、举报等工作。

  9.推进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和管理,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并举,推行“721”工作法。

  10.组织动员“衡阳群众”志愿者积极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类志愿服务,组织策划特色鲜明、贴近群众的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推进“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常态化,推出志愿服务项目,创造品牌创建经验。

  (三)法制环境建设组

  组 长:戴正伟

  责任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派出所、各社区。

  工作职责:

  1.坚决杜绝负面清单出现。

  2.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维护社会安定,预防和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侵财犯罪,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加强公共安全保障。

  3.加强全民普法教育,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4.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反宗教极端思想宣传教育。

  5.鼓励表彰见义勇为行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

  6.深入推进“阳光办案”、“阳光执法”,建立司法公信责任制度。

  7.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做好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司法救助等相关工作。

  (四)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组

  组 长: 刘意波

  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办、城管队及各社区

  主要职责:

  1.配合开展“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

  2.坚块杜绝负面清单出现。

  3.协助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保持交通样序持续良好,万车死亡率达到(全国文销城市测好体系》指标要求。

  4.与区相关部门对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和智能交通建设,确保城市道路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5.配合区相关部门抓好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辆等窗口文明创建工作,大力整治非法营运,规范营运行为。

  6.配合区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防护意识、文明出行意识、优化道路通行秩序,切实预防单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7.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提高文明交通素质,引导驾驶员养成“班马线前礼让行人”、“行人过马路只走班马线”的习惯,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违及交通信号通行、行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横过道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或依次上下车,引导公民广泛参与“交通违法随手拍”活动,学校开展大手牵小手活动,打造文明交通“严管街”、“示范街”。

  (五)市场环境建设工作组

  组 长:伍沙威

  责任部门:卫健办、应急管理站及各社区

  主要职责:

  1. 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农贸(集贸批发)市场等地的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等领域的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出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走私贩私、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杜绝发生任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2.强化教育引导,规范各类市场秩序,抓好大型商场超市、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和“六小门店”的文明创建工作。对市城区的商场、超市、加油站、农贸(集贸、批发)市场、食品流通企业进行全面综合整治,确保经营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规范经营,环境卫生整洁、干净,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齐全。

  3.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独立设置活禽售卖宰杀区域或无活禽宰杀现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要求。

  4.组织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行动,突出抓好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5.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协作机制、社会共治机制,设立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

  6.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强自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红黑榜”公示制度,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7.组织动员“衡阳群众”志愿者积极参与市场环境整治类志属服务,组织策划特色鲜明、贴近群众的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推进“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常态化,推出志愿者服务项目,创造品牌创建经验。

  (六)社区文明创建工作组

  组 长:肖 炯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各社区。

  主要职责:

  1.坚决杜绝负面清单出现。

  2.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整合党建、综治、计生、社保等资源,完善网格服务团队,健全网格指导员、网格员队伍,加强队伍培训,提高队伍素质,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职责。

  3.改善社区生活环境,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全面提高社会居民幸福指数。

  4.开展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环境整治,重点清理楼道堆物、积存垃圾、白色污染、小广告。使社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积水,楼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无小广告乱张贴,照明灯完好。

  5.落实社区人防、物防、技防制度,督促指导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各类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保养。

  6.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开展慈善募捐活动,特殊困难人群普遍得到救助,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做好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7.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及应急宣传教育,开展自救互救及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

  8.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9.加强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通过屋场恳谈会、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载体,不断提升社区文明程度和社区居民文明素质,充分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提高社区居明的支持度、参与度、满意度。

  10.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做好社区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11.负责对社区居民进行宣传教育,组织问卷调查和入户宣传。

  12.督促社区开展环境整治,指导社区整理迎检资料。

  (七)工业文明创建工作组

  组 长:刘意波

  责任部门:经发办及各社区

  主要职责:

  1.负责驻街道国省市区属企业、民营企业的文明创建工作,确保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指标要求。

  2.协调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企业电力设备设施和通信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干净整洁。

  3.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企业通过短信、网络等方式加强宣传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提升文明创建群众知晓度。

  (八)卫生健康文明创建工作组

  组 长:伍沙威

  责任部门:卫健办及各社区

  主要职责:

  1.巩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2.抓好医疗卫生行业的文明创建工作。

  3.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综合执法管理。

  4.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5. 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依托本地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宣传文化阵地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要求。

  6.建立医养结合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7.开展无偿献血、义诊等公益活动。

  (九)驻街道部队创建工作组

  组 长:肖 炯

  责任部门:综治办(武装工作),民政办(退役军人事务站)及各社区

  主要职责:

  1. 积极配合加大拥军共建力度,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

  2. 抓好驻区部队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各驻区部队认真开展“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卫生”“文明序”“文明网络”等文明行动,引领军营文明新风尚。

  3. 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强化全民国防教育观念,营造关心国防、支持国防良好氛围。

  (十)“衡阳群众”志愿服务工作组

  组 长:周 莹

  责任部门:团工委、各社区

  主要职责:

  1. 建立健全“衡阳群众”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机制,确保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要求。加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志愿服务注册登记、培训管理、褒奖激励、物质保障、技术支持等规章制度。

  2. 打造精准对接群众需求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加强理论和形势政策宣讲、文化文艺志愿服务,形成“点单”、“接单”、“派单”、“评单”相贯通的工作模式,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3. 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立应急志愿服务体系,完善联动配合、信息共享、培训演练等工作机制,培育医疗、救援、科技、心理疏导等专业志愿队伍。

  4. 积极推进“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衡阳群众”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等工作,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确保市民对“衡阳群众”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注册“衡阳群众”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比例≥20%,注册“衡阳群众”志愿者参加“衡阳群众”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50%,注册“衡阳群众”志愿者每年人均参加“衡阳群众”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25 个小时。

  5. 以社区为重点,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

  6. 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等为重点做好结对帮扶。组织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环境保护、邻里互助、社会治安、健康教育、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国家及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

  7. 加强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党政机关参与“衡阳群众”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衡阳群众”常态化开展“四季同行·雷锋家乡学雷锋·衡阳群众在行动”等形式多样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最美衡阳群众”系列典型以及星级“衡阳群众”志愿者评选推介活动,重点落实“衡阳群众”包片(区)、包楼栋、包路段(路口)网格化管理工作。

  (十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

  组 长:周莹

  责任部门:各站办(党政办牵头)及各社区

  主要职责:

  1. 巩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市”创建成果,全力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品牌。

  2.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健全体制机制,开展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完善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相结合的'工作模式,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3. 深化文明校园创建,确保全区文明校园创建全覆盖。推进党的创新理论进课堂,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劳动教育、节能环保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校园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在校园显著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学生守则和校训。

  4. 加强关爱未成年人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开展网吧、歌舞厅、游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确保学校周边 200 米以内无网吧、录像厅、歌舞厅等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经营场所。

  5. 扎实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活动;开展“新时代好少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劳动美”等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阳光成长”、“衡阳群众”志愿服务、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

  6. 推进社区家长学校、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等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常态化开展各类活动,做到有记录、有资料。

  7. 组织动员“衡阳群众”志愿者积极参与“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组织策划特色鲜明、贴近群众的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推进“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常态化,推出志愿服务项目,创造品牌创建经验。

  (十二)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

  组 长:刘 杰

  责任部门:街道纪工委、各社区

  主要职责:

  1.坚决杜绝负面清单出现。

  2.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更好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建设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及“衡阳群众”相关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4.形成专项督查、联合督查、通报曝光的制度化工作流程,采取查办督办、提醒谈话、领导约谈、组织调整的方式,强化责任落实。

  5.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珠晖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问责办法》和有关奖励办法,对全街道创文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坚持激励为主,奖惩结合。

  各专业工作组组长要牵头组织研究制定本组创建工作计划规划、措施办法,统筹协调本组开展好创建工作,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工作。各组要对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主动认领和严格落实本组创建工作任务,负责对接完成上级相应工作组安排的创建任务,做好本组的创建资料台账。

  各社区负责做好本社区文明创建工作的规划策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宣传报道、资料收集整理等,及时完成创建办、各专业工作组交办的工作任务,每半个月向创建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各社区书记为各单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如有调整变化,以上领导分工和人员、职责如有调整变化,本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能职责则相应予以调整。

农村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4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人居环境质量和文明程度,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大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十大专项行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对标落实宁海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为抓手,以实施文明城市创建“十大专项行动”为突破口,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城乡环境问题、文明形象问题、城市精细化管理等问题,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改善市容市貌,着力加强城市管理、乡村治理,为建设产业发达、环境优美、人民幸福、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桥头胡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内容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突出桥头胡现状,紧密围绕城市怎么建、怎么管,乡村如何美、如何治,大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十大专项行动”。

  1、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目标任务:规范占道经营,加强主次干路、背街小巷、窗口单位、学校周边等重点地区的占道经营整治、巡查和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加大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工程车违规停放治理,严厉查处违规占道、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突出问题。开展市容环境大巡查,突出清理一批设施陈旧、影响市容市貌和安全的宣传装置,清理一批乱贴乱粘的非法广告、清理一批沿街及小区楼顶卫生死角。

  牵头领导:陈韬文、盛文赞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队、派出所、各相关村社

  2、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内部环境,落实门前三包,消除垃圾乱堆、杂物乱丢、污水乱排等现象。重点整治市场周边环境,取缔占道经营、乱设摊位等行为,规范市场周边车辆停放秩序。

  牵头领导:陈韬文、董赟、盛文赞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队、交警中队、文化站、环卫所、黄墩社区

  3、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目标任务:对中小学、幼儿园等周边地区开展拉网式检查。集中对网吧、书店、音像店、超市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对违规出售盗版书籍、违规向未成年人开放及无证经营等行为依法进行取缔和查处。对校园周边小餐馆、流动摊位等进行常态化整治。不断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和安全设施,最大限度清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花大力气整治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

  牵头领导:陈韬文、盛文赞、陈浩

  责任单位:教办、综合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各相关村社

  4、窗口单位专项整治行动

  目标任务:全街道所有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是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执法部门、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扎实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实现“环境、文明、秩序、服务”四提升。

  责任领导:章肖琴、祝多旭

  责任单位:各基层站所、街道和各村社服务大厅

  5、志愿服务关爱专项行动

  目标任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和力量,着力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各村(社)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大力开展关爱老弱病残志愿服务活动、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打造具有桥头胡特色的服务品牌。

  责任领导:章肖琴、董赟

  责任单位:党建办、文化站、各基层站所、各窗口单位、各村社

  6、村庄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目标任务:完善村庄环境保洁长效机制,村庄道路、广场、河道、房前屋后保洁及时到位,完善村庄保洁绩效管理,对环境保洁成效明显的村社予以政策倾斜,对工作不力、拖沓懒惰的予以工作经费核减等处罚。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大力开展群众环卫意识和满意度进村入户宣传。

  责任领导:章肖琴、陈浩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环卫所、各村社

  7、农村移风易俗专项行动

  目标任务:推动村社完善村规民约,健全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制定落实群众婚丧嫁娶、勤俭节约的指导性规定,进一步推动公益性公墓、文化礼堂等设施建设,不断深化移风易俗工作。

  责任领导:章肖琴、董赟、祝多旭

  责任单位:党建办、文化站、民政线、各村社

  8、文明你我他---随时拍、随手捡、随即清行动

  结合网格化管理机制,动员街道网格员和鼓励群众开展“随时拍”行动,及时发现卫生死角、不文明现象。组织街道、村社志愿者队伍,结合每月党日活动,对街道主城区和各村社,定期开展“随手捡”行动,清理路边随手可处理的垃圾。

  责任领导:章肖琴、陈韬文、董赟

  责任单位:党建办、综治办、文化站、各村社

  9、开展文明习惯养成行动

  目标任务:积极引导居民养成“垃圾分类”“使用公筷公勺”“文明出行”“重信守诺”等文明好习惯。大力探索沿街经营人性化执法工作,在不影响通行安全的位置划分沿街商铺拓展黄线,推动规范经营、文明经营、

  责任领导:陈韬文、董赟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队、文化站

  10、开展全民创建社会氛围营造行动

  目标任务:通过线上线下开展全面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文明城市创建的浓厚氛围,让更多的民众知晓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积极挖掘街道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大向上报送力度。对标创建要求,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语类公益广告等设置,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入户宣传和问卷调查工作,居民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知晓率、满意率、参与率达到90%以上。

  责任领导:章肖琴、董赟

  责任单位:党建办、文化站

  三、实施步骤

  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十大专项行动”,涉及面广、任务重。要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要把抓手牢牢抓在手上,落在实处。既要从街道实际出发,也要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要求,突出重点。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1月底--2月中旬)。要层层进行再动员、再发动,要明确任务举措,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并迅速组织开展。宣传线要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及时动态报道街道创城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分工,明确责任人、工作举措和完成时限。

  2、集中攻坚阶段(1月底--3月下旬)。5月底前,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承担的任务,组织专门力量,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特别是5月份开始,上级将对我县进行一年2次的例行检查,事关创城工作的成败。各责任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现场办公、专题督察,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3、迎检冲刺阶段(4月--5月)。对标对表,细化“十大行动方案”,通过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存在的问题编号造册,形成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

  4、巩固提升阶段(6月-12月)。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各项指标要求,努力缩小差距。特别是针对我街道正处于由农村向城市转型的关键阶段,基础设施、社区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比较多,各单位要围绕长效机制抓建设,巩固扩大创城成果,总结经验,查漏补缺,以反复抓、抓反复的要求,不断推动我街道创城工作深入开展。

  四、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党工委、办事处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创城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附后)。

  2、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创城合力。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宣传线负责与上对接创城相关工作,制定街道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负责各项工作计划制定、措施推进和效果落实。

  3、落实长效机制,强化精细管理。建立健全党工委书记负责,党工委副书记牵头,宣传线、综合执法中队、派出所、社会事务办、环卫所、市场监管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综合协调机构,形成“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的综合管理机制。

农村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5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部署,切实履行我局职能,强化工作责任,持续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开展,圆满完成市园林局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承担的目标任务,对照市文明委印发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工作任务分解表》、《安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宜城板块)重点难点任务分解表》和《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加强园林系统干部职工道德建设为根本,进一步推进公园绿地建设,着力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全面提升园林绿化管理精细化水平,巩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成果,打造宜居城市,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思想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园林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教育和文明城市创建的全过程,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崇文尚德、务实创新”精神,完善载体、充实内容、创新方法、持之以恒,夯实创建工作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坚持科学统筹。全面开展各项群众性创建活动,强化建设与管理并重,大力促进园林事业发展,积极发挥园林系统工作职能,为促进城市软、硬环境建设的共同推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三)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坚持群众路线。把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造更多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新载体,最大限度地吸引群众参与,使创建活动成为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的自觉行为,使人们在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五)坚持长效管理。在创建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积累经验,围绕提高园林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努力实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三、目标任务

  (一)抓好公园文明宣传

  利用皖江公园电子大屏、各公园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遵纪守法、志愿服务、保护未成年人、我们的节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等公益广告宣传;在广场公园出入口、广场中心适当和醒目位置,设立与环境相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在建筑围挡刊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刊载内容占封闭围挡墙体面积的比例不少于30%。每个施工工地围挡的公益广告宣传牌不少于25块。

  牵头科室:人事教育科责任单位、科室:局属各公园、各绿化施工单位、综合管理科、工程建设科

  (二)做好园林基础设施整修工作

  1.完善道路绿化景观,全面补植绿化带、行道树、景观带中缺株断档苗木,及时清理和修剪,并保持环境整洁。加大绿化养护管理巡查力度,做好主、次干道公共绿地的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做到绿化修剪、养护的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清运,并开展道路绿地精细化养管,实施裸露土地绿化,做到“黄土不见天”。

  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公园、各绿化养护单位

  2.全面开展老城区55条需要修剪的主次干道行道树进行集中修剪,使行道树无枯枝烂叶、整齐有序,改善老城区居民冬季采光的需求,提升道路的绿化景观效果。

  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城市绿化管理大队

  3.加强公共绿地管理。认真做好城区公共绿化、广场绿化管养工作,及时对缺损缺棵苗木进行补栽补种,适时对绿化植物进行修剪并清除残枝树叶,维护绿化景观效果。确保景区及各公园内环境整洁卫生,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等不文明行为。

  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各绿化养护单位

  (三)抓好公园管理工作

  1.规范公园管理。各公园要加强公园的日常管理,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加大保洁力度,形成全面覆盖、无缝对接、高效运转的管理格局,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停车持续良好,无违章搭建,无违章摊点经营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散发小广告现象;杜绝乱扔杂物、攀折花草树木等不文明行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文明程度和环境意识,增强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和引导市民文明游园,让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成为人们的自觉习惯。

  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公园

  2.确保公共设施完好。各公园对座椅、灯饰、游乐等设施情况进行排查,对损坏的座椅、护栏等设施及时组织维护更新,确保便民服务设施无破损、脏污。对景区内菱湖公园、莲湖公园、皖江公园、狮子山公园、菱北景观带16座厕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厕所内设施齐全、功能完好、干净整洁、无异味。认真做好灯饰管护工作,发现故障及时修理,确保亮灯率达98%以上。

  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四)规范“窗口”服务

  1.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遵纪守法、志愿服务、诚信服务、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等公益广告宣传,设置“遵德守礼”提示牌,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2.遵守职业道德,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服务规范,准时到岗到位;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相关投诉处理记录真实有效、符合要求。

  四、实施步骤

  根据中央文明委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测评进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园林文明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启动阶段(20xx年6月)。局属各单位、各相关科室梳理本部门工作重点,拟定工作计划表,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全面启动创建工作。要切实做好五项工作。一是成立机构,完善机制;二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三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四是突出重点,逐步推进;五是组织自测,实施整改。

  (二)重点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局属各单位、各相关科室针对创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投入力度,集中进行整改。

  (三)全面达标阶段(20xx年7月--)。局属各单位、各相关科室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市园林局组织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检查,强督导、抓整改、促落实,确保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测评标准。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认识创建工作对于我市发展的重大意义,紧盯目标不放松,全力以赴抓创建。要把园林创建工作作为执行能力、管理水平的一次综合检验和评判,以创建为契机,把创建工作和全面履责尽职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园林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园林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局属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工作职能和创建标准,制定工作方案,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具体工作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工作强力有效推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电子屏、宣传栏等各类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达到的指标要求、创建活动涌现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充分发挥园林部门职能作用,切实扩大公益广告在建设工地、公园广场等部位的密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教育大家增强社会公德意识、文明行为意识和环保意识,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四)密切配合,整体推进。按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真正做到思想认识、领导力量、工作班子、具体措施和保障机制"五个到位"。局属各单位、各科室之间要加强协调,相互支持配合,有效解决问题。要及时搜理和总结创建工作做法,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和信息报送。

  (五)严格督查,力求实效。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科室要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等、不拖、不靠,从严、从细、从优,高标准做好各项工作。局监察室要会同有关科室切实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巡视督查,全面掌握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于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工作无起色的单位和科室,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处理。

农村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6

  为进一步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促进各项创建任务顺利完成,根据20xx年版《全国县级文明城测评体系》要求以及《郓城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工作责任分工》(征求意见稿),结合随官屯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坚持“以创促建、注重长效、惠及百姓、造福社会”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创建理念,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群众参与上做文章,在实效惠民上出成果,使人际关系更融洽、文明风气更浓厚,人居环境更优美,为推进随官屯镇转型追赶、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目标

  加快镇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宜居宜业环境,强化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增强公众的文明意识,提升文明创建水平,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三、实施时间安排

  本轮创建周期为20xx—20xx年,同时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和动态变化,及时进行完善、调整。

  1、广泛宣传阶段(20xx.4-20xx.7)

  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创建工作,成立创建领导机构。掌握创建标准规划,通过各种形式的有效宣传,多渠道宣传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方位营造创建氛围。

  2、全面创建阶段(20xx.7-20xx.7)

  全面争创阶段,对照20xx年版《全国县级文明城测评体系》要求、《郓城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工作责任分工》(征求意见稿)以及创建方案,逐项落实确保全面达标。

  3、提高阶段阶段(20xx.7-20xx.12)

  全面总结创建工作,对整个创建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根据《郓城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工作责任分工》进行全面的自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更进一步。

  四、主要措施和任务分工

  1、突出典型宣传,营造创建氛围

  充分利用宣传栏、广告牌、横幅标语、微信、村村响等载体,广泛发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注重在弘扬传统美德、积极参与创建、树立岗位新风等方面选树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充分发挥典型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责任领导:曹学哲,责任人:李冬冬)

  2、深入开展镇容镇貌治理

  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提升镇容镇貌。加强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工作;取缔流动摊点和出点经营,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保持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道路两侧无乱搭乱建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公路路面平整,无明显坑洼现象。(责任领导:高参,责任人:徐龙超)

  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创建氛围浓厚,确保公益广告宣传的内容、范围、数量达到测评要求,主要街道每隔2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责任领导:曹学哲,责任人:李冬冬)

  3、突出抓好农村环境整治

  建立健全村庄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机制,推行“户集、村收、镇运”的垃圾分级处理模式,完善环卫设施,成立保洁队伍,健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村庄居住和生态环境质量,逐步达到村庄环境整洁,乡风文明,提升形象的目标。

  4、深化文明创建

  在镇驻地综合文化站显著位置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完善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宣传展示。在镇、村积极开展或参与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户、文明家庭等各类道德先进人物推选等活动。在镇驻地显著位置展示本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安排、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栏、市民文明公约等。(责任领导:曹学哲,责任人:李海涛)

  5、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

  充分利用文化墙、宣传栏、广告牌、广播等载体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入脑入心,凝聚向上向善的强大正能量。(责任领导:曹学哲,责任人:李冬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创城工作的领导,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镇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工作,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明确总体要求,确保创城工作有组织、按计划、分步骤,扎实有序开展。

  (二)宣传发动。各村(居)、镇各部门要自觉把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大宣传力度,统一创建思想,树立创建信心,不断提高广大村(居)民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大家在潜移默化中自觉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加入到文明创建工作的行列。

  (三)狠抓任务落实。严格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各类实际问题,理清工作思路, 把握工作重点,细化任务分解,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层层落实,及时督促工作进度, 确保创城工作落到实处。

  (四)严格督查考核。切实加大对创城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把创城工作纳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之中,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注重平时工作督查,归集完善档案资料,确保创城工作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农村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7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高质量推进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我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灵武市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城市发展理念,切实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围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大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积极参与全市创城重大系列活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类共性目标任务。

  二、组织机构

  调整农业农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武 波

  副组长:保国栋 杨东旺 杨 双 张云霞

  成 员:李学军 张仲军 王占林 韩国华 李 旭

  冯兴明 刘志英 唐卫宏 杨瑞山 杜学金尹小琴

  工作职责:协调配合灵武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三、重点工作

  紧扣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性目标任务,突出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户厕卫生厕所改造等重点工作,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一)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时处理各类垃圾,消除、减少病霉生物孳生的环境和条件,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开展农业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杜绝农业垃圾对农田和人居环境的污染。继续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成农村改厕,美化乡村环境,打造一批美丽乡村。

  责任领导:杨东旺

  责任人:杜学金

  责任单位:农村能源站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全市范围内农田焚烧秸秆现象进行巡查,查处焚烧秸秆现象,并及时制止焚烧行为。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农村排水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协助开展污染块地治理工作,保障受污染耕地利用率达到98%以上。

  责任领导:保国栋、李学军

  责任人:唐卫宏、张仲军、冯兴明

  责任单位:农机中心、农技中心、畜牧水产中心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三)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以便民高效为目标,创新服务内容、方式和手段,不断提升我局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和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两个窗口的服务效率和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办理业务时遇到的难题。

  责任领导:保国栋、杨东旺

  责任人:唐卫宏、刘长青

  责任单位:农机中心、农经站

  完成时限:12月10日前

  (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组织党员到贫困村慰问困难群众,继续推动“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鼓励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爱国卫生日”活动开展,组织干部职工为街道、社区打扫卫生,义务开展公益广告宣传,义务劝导行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活动,传播“学习雷锋、奉献他人、遵规守矩”的志愿服务理念。建立志愿服务时长计算机制,鼓励干部群众在学雷锋、做志愿的生动实践中培养文明习惯、涵养文明品行。

  责任领导:张云霞

  责任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五)加强思想文明建设。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制度,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开展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印发《灵武市民文明公约》《灵武市民文明手册》等宣传资料,入户宣传创城相关内容,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完善禁毒工作体系,打造无毒单位。积极响应“最美抗疫人物”“最美灵武人”“道德模范”“好婆婆好媳妇”“身边好人”等评选活动,在单位内部营造人人崇尚模范、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良好风尚。

  责任领导:张云霞

  责 任 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全国文明城市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性评比中的最高荣誉,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制,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把任务和责任明确到人,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局属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创建宣传,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政务微信平台等多种宣传媒介,引导全体干职工及其家属自觉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确保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知晓率达100%。

  (三)加强沟通,互通信息。局属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如实向局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创建工作信息,并收集整理创建工作影像资料,做好迎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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