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单位负责人述责述廉实施方案

时间:2022-12-12 16:27:46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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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单位负责人述责述廉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下属单位负责人述责述廉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下属单位负责人述责述廉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县直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派驻机构述责述廉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县民政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县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双向互动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大纪发文件和县政府五届九次全体会议暨廉政工作会议以及疫情防控相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县民政局机关内设机构和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增强廉洁从政意识,使述责述廉工作达到“红脸出汗、醒神紧弦”的效果。

  二、工作安排

  (一)述责述廉时间20xx年1月25日前完成,具体述责述廉时间由中共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确定,局党组另行通知。

  (二)述责述廉对象

  县民政局机关内设机构和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述责述廉对象共计6人,名单如下:

  局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3人)

  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3人)

  (三)述责述廉参会人员县纪委纪检室工作人员。

  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

  县民政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全局机关一般干部职工。

  服务对象X人。主要包括XX镇社事办X人、XX镇社事办X人、XX街道社事办X人、社会组织负责人X人、养老机构负责人X人。社会组织负责人由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股负责通知,养老机构负责人由局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通知。

  (四)述责述廉内容述责述廉对象需结合本岗位工作实际,对以下内容逐项撰写书面报告进行述责述廉。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1)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本内设机构或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加强干部监管。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督促本内设机构或者直属单位党员干部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业)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3)加强行业监管。按照职能加强行业管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4)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从严管党治党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十项规定和市委两个“十不准”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5)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排查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健全防控措施,强化制度约束。

  个人廉洁从政(业)情况(1)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敢于担当,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切实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十项规定和市委两个“十不准”规定精神。

  (3)树立法治理念,严格依法办事;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

  (4)执行廉洁从政(业)各项规定。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要求报告的情况。

  (2)述责述廉对象本人认为需要报告的情况。

  (五)述责述廉方式书面述责述廉。县民政局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递交书面述责述廉报告。

  集中公示和征求意见。由局办公室协助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采取适当方式,将局机关内设机构和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述责述廉报告在局机关和局下属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并将意见反馈本人。

  会议述责述廉。由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县民政局内设机构和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会议,安排局机关内设机构和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会议述责述廉。

  现场质询。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会人员根据个人掌握的情况,在述责述廉对象陈述结束后,可以进行询问或者质询。对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述责述廉对象应当现场作出答复。确不能现场答复的问题,应当在会后10个工作日内向提出询问或者质询的参会人员反馈。

  民主测评。由述责述廉参会人员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领导点评。邀请县纪委监委领导进行现场指导和点评,

  确保以述促廉“述出成效”。

  (六)述责述廉成效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将民主测评结果向局党组通报,并以适当方式向述责述廉对象本人反馈。

  局党组将民主测评结果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述责述廉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较差票之和达到20%,或者一般票与较差票之和达到30%的,应当进行诫勉并责令整改;较差票超过30%,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组织处理,涉嫌**违法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认为述责述廉对象需要就相关问题进行整改的,由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书面通知本人。述责述廉对象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并将督促整改情况在次年述责述廉会议上通报。

  出现述责述廉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者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中存在的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应视情节轻重,对述责述廉对象作出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构成**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撰写报告。述责述廉对象按照述责述廉内容逐项撰写书面报告,并由本人亲自签名,经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于20xx年1月12日前交局办公室备案、公示、征求意见,同时由局办公室统一报送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备案及审查。

  (二)做好会议保障。县民政局办公室做好会场保障(地点:县民政局大会议室),协助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做好述责述廉相关工作,要求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在县民政局门口疫情防控宣传点扫行程码、测体温、佩戴口罩提前10分钟入场并签到。

  (三)加强宣传报告。县民政局机关内设机构和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述责述廉相关情况,局办公室要及时通过“文字+图片”、部门动态信息等形式报送给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并通过“廉洁”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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