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时间:2024-05-11 11:32:04 秀雯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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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精选20篇)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把新课程评价观的转变作为重要枢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明确的提出了改革的方向:即改革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提出了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发展的发展性评价。强调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又要发现和发展学生的潜能;既要了解学生当前的实际需求,又要帮助学生认识自我的发展方向;既要依靠单纯的书面测验,考试考查学生对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也要运用多种方法,综合评价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尤其是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变化与进步等。学校在评价改革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在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特拟定本试行方案,作为开展小学生发展性评价的研究与指导性意见。同时,希望全体教师在实施过程中注意情况的分析和整理,并对本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使本方案逐步完善。

  学生评价是对学生学习进展与行为变化的评价,是学校教育评价的核心。为了使各科教师及时了解学生的发展情况,以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也为了让每个学生了解自己,以改进缺点,发扬优点,使自己在德、智、体、美、劳得到全面发展,特拟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评价目的

  小学生发展性评价既是为了考察学生达到教学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模块测试结合起来,把纸笔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从而使评价成为一种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努力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参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四、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项内容。

  1、基础性发展目标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愿望和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家乡、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养成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行为习惯。

  (2)学习愿望和能力:具有主动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结合所学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3)交流与合作:能够主动与他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能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学会尊重和理解对方。

  (4)个性与情感:能够注重情感体验,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对生活、学习有积极的情感体验,能积极乐观地对待困难,逐步养成勤奋、自律、宽容、自强的个性品质。

  (5)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初步的创新能力(包括;创新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三个方面)和一定的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能主动参与教学环境,养成学习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具有乐于动手、勤于实践的意识。学会质疑、调查和探究,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使学习成为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的、富有个性的过程。

  (6)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拥有健康的体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7)审美与表现:拥有健康的审美世界,学会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积极参加各项艺术活动,能用适当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或有一项艺术特长。

  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即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

  (二)评价标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评价标准。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定等级,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参加公益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县(区)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级分A、B、C、D四级。

  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评定为A;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定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评定为D。

  凡评定为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评定为A: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评定为A: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身体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秀等级;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相关部门组织被认可的体育比赛的前十名获奖者,音乐、美术等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含集体项目);市教育行政门组织的体育比赛的前六名获奖者和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含集体项目)。

  五、评价的具体措施:

  小学生发展性评价分为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两大部份。

  (一)形成性评价

  形成性评价是对学习过程及其结果的评价,并通过评价来影响学习过程。它是建立在事实判断基础上的评价,因而它具有评价的差异性、针对性和即时性,它能及时地给学生提出改进的建议和发展方向。形成性评价主要采用几种形式:

  ①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评价。

  ②表现性评价。

  ③即时性评价。

  ④档案袋记录。

  1、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评价

  单元测试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紧扣本单元学习内容,主要考察对本单元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测试形成要多种多样,富有趣味性。可以用书面方式检测也可以用实践活动检测。测试形式可开卷也可闭卷。

  2、表现性评价

  表现性评价包括对课题或实践活动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的评价;对实验操作的评价;对艺术、科技作品的设计及活动展示的评价。这一评价形式可比较好地反映出学生的活动设计能力,活动实践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合作交流能力。

  3、课堂观察中的即时评价

  通过课堂观察,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做出积极反馈,给学生以鼓励、指导和调整。教师可根据需要,关注学生突出的一、二个方面作出相应的评价记录。这种评价可根据需要一天一次,一周一次或一月一次。评价次数因人而异,不是整齐划一的。

  课堂评价的内容主要有:学习兴趣,参与学习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在学习中发现并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策略的多样化,方法的独特性,思维的灵活性创造性,想像的丰富性;独立思考与合作交流;良好的学习习惯等等。课堂评价的要素不是固定不变的,这里列举的要素只对教师和学生起一个导向、参考作用。

  4、档案袋记录

  通过收集反映学生发展变化的资料来表现学生成长的轨迹,学生、教师、家长对档案袋记录的内容取舍都有参与权,但以学生的意见为主。

  学习评价中档案袋的基本内容如下:

  (1)一年级新生学前情况调查表;

  (2)语文学科评价报告。

  (3)数学学科评价报告。

  (4)学生兴趣特长发展表。

  (5)考试试卷。

  (6)其它(如同学赠言,家长、教师寄语、作业评语、学期评语、自己愿意保留的作业、获奖证书等等)。

  5、其它形式的评价

  (1)完成作业情况评价。在作业过程中,可实施由学生自定目标、自我评价的双自评价方法,也可实施小组互评、教师建议,教师评价等多种评价方法(教师对学生的作业评价以评星和鼓励性语言结合起来)。这种评价对学生有一种自我约束和对作业正确与否的自我判断,这也可以让教师比较好地观察到学生对知识的把握程度、理解程度和学生看待自我的客观性与自信度。

  (2)小组评价。这一评价形式多用于对学生作品的欣赏和交流。其目的是帮助学生学会认真地分析作品,在这个过程中听取他人观点,欣赏他人的作品和观点,学会吸收他人有益的建议并改进自己的作品。

  (二)阶段性评价

  阶段性评价是一种总结性评价。一般在学期或学年进行,对学生的学期或学年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是一种注重学生自我发展的评价。阶段性评价一般由期末考试和实践检查两部份构成。

  (1)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一些:基础知识;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较复杂的问题的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和方法探求新知识的能力;解决问题策略的发散性和求异性;想力丰富程度。

  检测形式可分为闭卷和开卷两种:通常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闭卷,思品与生活、科学等开卷。

  (2)实践检测

  语文、数学、品德与生活、科学、英语等学科既有书面检测,又有实践检测,其余学科只进行实践检测。

  实践检测的内容和形式,根据学科的不同可以有所区别,但是应力求丰富多彩而又切合学生实际,主要有:探究性学习,调查访问,生产劳动,实际操作,信息收集和整理,社区服务等。

  语文可以有口语交际,朗读,参观,访问,开展社会调查,开故事会,演课本剧,演讲比赛,办手抄报等。

  数学可以有计算,动手操作,调查统计,参观访问,测量,设计制作等。

  英语可以有唱英语歌,简单的英语会话,编演英语小品等。

  科学可以有实验操作,实际观察,科学试验,社会调查,科技制作等。

  品德与生活可以有参观访问,社会调查,社区服务等。

  音乐可以有唱歌,乐器演奏,打节奏或进行指挥,欣赏乐曲等。

  美术可以有作画,雕刻,剪纸,捏象皮泥,名画欣赏,写生等。

  体育主要是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

  (三)阶段性(期末)综合评价实施要点

  1、形成性评价由学校、教师自行组织,将平时的学习表现,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课堂评价、作业情况等有所侧重地进行汇总;再和期末检测进行综合,做出一个比较切合实际的综合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学期测试的成绩的权重以1:4为宜。

  2、期末考试按照区教研室统一命题,学校统一组织并进行期末考试成绩质量分析,便于对教学质量的掌握和监控。

  3、分值计算。

  (1)学生阶段性(期末)综合评价得分=期末检测得分80%+学期形成性评价得分20%。

  (2)期末检测得分=期末考试分数80%+实践检测分数20%。

  (3)学期形成性评价分数=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课堂评价+作业情况(形成性评价项目和内容可根据学校、学生情况自主确定,综合评价按照多数的原则进行综合)。

  4、结果呈现。总评结果的呈现,可以有两种形式:学业成绩和综合评语。

  (1)学业成绩。学业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情感态度、知识技能、实践创新,均可用五星制五等级(90分以上为五颗星,80—90分为四颗星,70—80分为三颗星,60—70分为二颗星,60分以下为一颗星)来反映其发展水平。评定情感态度的依据主要是学习表现,评定知识技能的依据主要是单元测试和期末检测,评定实践创新的依据主要是实践活动。学业成绩可以先由学生自评,然后互评,最后由教师综合评定。

  (2)综合评语。综合性评语应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评语,既要充分肯定学生在学业上的进步,尽量发现其闪光之处,也要指出其成长过程中的不足,并指明努力的方向。肯定进步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就学生个人进行纵向比较,不宜作横向比较,不在班上排名。指出不足,应用激励性语言表述,把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融合起来,如说,今后如何如何,就会怎样怎样;要是能怎么怎么,那就更好了,等等。评语中既有对客现事实的陈述,又不乏主观情感的自然流露,让人民教师对学生的深切关爱,对下一代的殷切希望跃然纸上。

  六、评价结果

  (一)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客观、公正的整体描述。评语应在教师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和沟通的基础上产生。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注意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主。

  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描述小学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不合格时,应极其慎重。

  (二)小学生毕业标准由小学生毕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两部分组成。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及格以上和综合素质评价一般以上,准予毕业。

  小学生升入初中时,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手册应一并装入学生个人档案带到初中。

  七、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学部成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作为本部评价工作的领导和仲裁机构。委员会由学部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一般为79人,在本校公示后报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每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个小组成员57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

  (二)建立公示制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应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三)建立申诉和举报制度。对评价的结论,如果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经过广泛和深入调查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四)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和投诉,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调查和处理。对评价工作委员会答复或处理不满意的,可向学校行政部门反映。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和学校行政部门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五)建立诚信制度。对参加评价工作的人员建立信用记录,如果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取消其参与评价工作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建立监控制度。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应组织人员对评价工作不定期进行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全面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班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核实,尤其是对获得优秀等级学生的状况进行复核。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2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xxxx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以《xx县教育局关于xxxx年初中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为指导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体现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所要求的综合性,发展性、过程性原则,把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起来,使评价成为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及多方面潜能发展的过程。

  三、评价组织机构:

  为保证学校评价工作的有序实施,贯彻评价原则,学校成立评价工作领导委员全及相关机构,负责xxxx届初三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成立学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1、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家长代表:

  2、职责、负责制订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实施细则,组织审核,培训确定评价程序,接受和处理各界人仕的咨询、申诉,纠正评价中的错误,查处违规行为,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的确定,评定结果审定和争议仲裁。

  (二)成立学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监查小组:

  1、组成人员:

  组员:

  初三学生代表:

  2、职责:监控评定过程,接受咨询和投诉,保证评价工作的透明,公正和规范。

  (三)成立班级评价小组:

  1、组成人员: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对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按学校布置对学生家长进行认真宣传和培训,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包括本班学生原始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分项评价及结果合成,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收集筛选学生证书、资料归档。接受家长的咨询,接受家长来访等,班主任要按要求,妥善保管好原始资料。

  2、产生办法:校评委会提名三分之二以上学生认可可当选,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审定,公示一周。

  四、评定内容、方法、程序

  (一)、评价内容:对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七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二)、评定方法: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个方面的要求,根据自己在初中阶段的发展情况,对照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进行自我评价。自评包括描述性评语(200字左右)和等级评定。

  2、同学互评。每个学生按照评价标准及说明要求,从七个评价维度对全班同学进行等级评定。在保密的前提下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3、班级评价小组评价。班级评价小组要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问和查阅学生成长记录袋等方式给予学生客观和公正的评价。对七个维度的评价内容,评定小组应该参考学生本人,学生同伴及从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综合考虑。班级评定小组评价分为描述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与以整体描述,要突出学生潜能和努力方向)和等级评价两方式。

  各班级评价小组的教师,在这项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要对学生、家长和学校负责,对学生一视同仁。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绝不允许徇私舞弊的粗心大意。

  4、综合素质评价(即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的七个维度评价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与不合格D四个等级。给予不合格D等级的评定时要慎重,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或依据。

  5、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与班级评定小组评价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所占的权重分别为10%、30%、60%

  6、对评价的结论(包括描述性评语与评价等级)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成员可保留个人意见,允许向学校评定委员会反映)。对于原则性重大分歧,应该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深入的调查,讨论后做出决定。

  7、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可以向学校监察小组举报投诉,学校监察小组负责调查与处理,并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给出答复。

  8、优秀比例30%,标准细则目标每班一份参考,评价结果完后各班级评价小组要认真进行复查,确定无误方可定论并对优秀者进行公示,个人结果只给本人。

  (三)、评价程序和操作日程:

  1、4月20日一30日完成评价组织机构的建立(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评价监查小组,班级评价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进行日程安排。

  2、4月1日一7日将学校评价组织机构各成员名单公布一周。待学生、家长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局备案,并开展工作。

  3、4月8日一15日:

  (1)组织相关平定人员学习《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及《宏润中学xx年初中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

  (2)组织学生自学《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班级评定小组认真给予指导。同时对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在同学之间的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家长要帮助学校与学生做好评定工作,不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不得影响学校的评定工作。

  (3)下发《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细目表》《学生自评表》《学生互评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报告单》

  (4)指导和协助学生建立、整理成长记录袋。

  4、4月13日下午:

  (1)组织学生集中学习《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班级评定小组成员到场辅导、答疑。

  (2)组织学生自评,写出描述性评语(200字左右),评出等级并当场回收自评表。

  5、4月15日一16日:

  (1)组织学生回家互评,评出等级,注意保密。

  (2)组织回家学生填写初中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学生基本情况、爱好特长、获奖情况、学生自评描述性评语、家长评语)

  (3)整理成长记录袋。上述三项工作学生应于5月4日完成并于5月5日上交班主任。

  6、4月17日一23日:

  (1)学校分班组织学生上机操作,将自评、互评的等级输入计算机。

  (2)班级评价小组依据学生的平时表现,以及学生的自评、同学互评、成长记录、家长评价等相关信息,在集体讨论、研究、合议的基础上,分别对学生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班主任写出综合性评语并给学生评出等级,小组其他成员讨论通过。并分别输入微机,与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结果自动生成七个维度的评价等级。

  7、4月24日一30日:

  (1)、班级评价小组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并公示个人维度的优秀学生名单。

  (2)、评价结果发布一周,期间对有异议的评定结果,要在评价委员会指导下进行复评,并最终认定评价等级。

  8、5月5日一9日:

  (1)校评价委员会对每一位学生评价结果进行最终认定评定。

  (2)班级评价小组将公示后的最终认定结果(综合性评语和各维度等级)

  填写进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

  9、5月10日一13日:校评价委员会审定,盖章,归入学生档案。

  五、评定内容操作的相关说明:

  1、学生成长记录袋的建立:

  由评定小组中的教师成员指导和协助学生整理《成长记录袋》材料要具有代表性,主要包括:

  (1)获奖情况:将学生有关获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袋入成长记录袋。

  (2)爱好特长:好的研究性学习报告,发表的文章书法、美术、音乐、电脑制作,科技小发明的文字资料等。

  (3)《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创新实践成果及学业考试评价报告单》

  (4)综合实践活动材料,三年来参加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劳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的记录与考评情况(并有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学校或社区的证明材料。

  2、《基础性发展发展素质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的组织学习。学校组织有评价人员的学习,班级评价小组学生学习,网上公布《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细则表》班内张贴一张,学生先自学三天,集体学习和答疑时间一课时。

  3、学生自评:在学生充分学习和领会评价内容和标准后,下发三张表格《学生自评表》《学生互评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创新实践成果及学业考试评价报告单》其中学生自评一项,统一时间,当场填写。班级评定小组成员要现场指导学生,评出自己各要素得分,平均出各维度得分,并当场收上《学生自评表》,《互评表》《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学生带回家三天后上交。

  4、班级评价小组对学生的评价

  依据学生的平时表现,个人对学生的了解,结合学生的自评、互评、成长记录袋、家长评语等信息,班主任组织小组成员在集体讨论研究、合议的基础上给出每个学生的等级,及综合性评语,遇有异议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也可上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做出仲裁。

  5、评价结果的呈现:

  (1)综合性评语,应该突出学生特长,个性、潜能及努力方向。

  (2)等级评定:

  分值:学生自评分X10%+互评分X30%+班级评价小组打分X60%

  等级:全体学生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前30%为A级,D级指有重大问题或违法行为的学生并要有充分依据。

  6、评价结果的公示:

  班级评价结果呈报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审核后,将评价结果告诉学生本人,并将各项等级为A的学生名单在班级公布一周。

  期间:

  (1)由学校设立投诉电话,接受投诉与提出复议,专人负责做好记录。

  (2)在校内设立意见箱,每天开箱一次,对有异议评定结果,由校评价审核委员会组织专人调查,决定是否复议,并做好解释或各项工作。

  7、评价结果的审定和归档:

  经过一周公示和复议期后,校评审委员会对每一位学生评价结果进行评定,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袋学生档案,供高中录取时使用。其它原始资料如学生自评表、互评表、班级评定资料等一并移入德育处存档,评价结果一旦归档,原则上不予以变动。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3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贯彻和落实全国职业教育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事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办出职教特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通过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素质的新要求。

  (一)、推进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是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中等职业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转变教育思想,树立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新观念,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他们应当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立业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二)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对职业中学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状况,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内容的全面性,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有特长的发展。通过对评价主体的互动化、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和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三)探索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加强评价制度建设。立足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和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职业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立健全职业中学学生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是实施素质教育,体现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精神,反映以就业为导向的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中等职业教育以正确的导向。

  (二)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为学校、用人单位、社会和家长理解并接受,要使教学组织、考试考查、就业选人等方面的操作简便、直观。方案的指标体系制定要合理,有较强的`可评性,评价要有多元主体的参与,评价操作要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制度、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学校评价工作的监督指导、咨询、投诉、复议等事宜的处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教导处、德育处、生产实习处、招生就业办共同实施,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具体负责人。

  (三)成立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由班主任和各副班主任、科任教师组成,负责主动领取评价表;组织本班家长召开家长会;组织学生自评、互评并组织统计评价结果;组织评价小组成员填写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及时以通知书的形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学期评价结果;接受学生申诉或查询。

  四、评价内容及标准

  我们分析和综合了部分学校的成功经验,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结合职业学校自身的特点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估确定为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社会与交往素质和艺术与修养素质五个方方面。具体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量化表》

  (1)思想道德素质

  学生道德道德素质包括思想品质和公民道德两个方面,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成长记录、教师和同学的评价等,由学生的自我评价为主,同学互评为辅。

  (2)专业文化素质

  学生专业文化素质包括专业模块修习记录(具体见附件)和学习能力评价两方面。专业模块修习记录独立进行统计,根据学生学分管理档案,对学生所得学分的总量、学分的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真实反映学生的知识结构;学习能力评价通过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综合实践能力的测评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

  (3)身体心理素质

  学生身心健康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中的表现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表现,客观反映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4)社会与交往素质

  主要根据平时学生在班级、社会等实践活动中的表现,评价其在团队合作,交流沟通,对社会的认知等意识和水平。

  (5)艺术与修养素质

  学生艺术素质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参加艺术活动的表现及作品,客观反映学生的艺术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修养素质评价根据学生在日常生活和交往中的表现客观反映学生的个人修养水平。

  五、评定方法

  评价从时间上分为学期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类,从形式上分为自评、互评、评价小组评三类。

  (一)学期评价

  学期评价是每学期期末,在班级评价小组组长主持下,组织学生开展自评、互评、小组评,最后由班主任认真填写《学生综合素质学期评价登记表》的过程。

  1、自评

  由班主任教师向每名同学分发自评表,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完成自我评价,直接填在登记表上,同时在《反馈表》上填写评语,填完后教师应立即收回登记表保管,以免遗失。

  2、互评

  (1)、学生互评的方法为:首先,对学生进行培训和引导,减少学生在评价中感情用事或以偏概全的现象。其次,在评价开始时由班主任下发《学生综合素质互评表》,做到每生一份,每名学生都参与对本班全体同学的评价(连同本人一并评价),为确保评价的公正性,评价采用无记名的形式,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为便于统计,素质评价卡中“A、B、C、D”四个等级直接转换为分值,分别以“5/4/3/2”的形式出现。学生互评完成后,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对互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2)、互评计分方法为:某评价要素被评为

  A级得5分、B级得4分、C级得3分、D级得2分,二十个要素满分100分。在统计某生评定结果时,应将全班其他同学对该同学二十个要素评定的总分相加,再除以全班参加对该同学评定的人数,得出该同学的总平均分。

  (3)、互评等级确定方法为:若某生20个评价要素总平均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则综合素质互评为A等,90分以下75分(含75分)以上为B级,75分以下60分(含60分)以上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在计算总平均分时,如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转化为整数后计算等级。

  3、评价小组评定

  在学期评价过程中,评价小组应对学生互评结果进行逐一审核,根据本班A级指标数,结合学生平时表现,评价小组认为学生互评结果基本反映学生实际的,则直接将学生互评结果认定为小组评定结果。但评价小组若发现学生互评结果与学生实际表现严重不符合的,可进行调整,并将调整过的内容填在评价表上,并对每个学生打出终评等级及时填写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上,同时评价小组集体填写综合评语,每学年度第二学期小组评结果视为该生该学年度的评价结果。

  另外,凡受学校处分的,该学期评价结果降为C等。到终结性评价结束时尚未撤销处分的,终结性评价结果直接降为C等;终结性评价结束后受学校处分的,终结性评价结果直接降为C等;受公安机关拘留或拘留以上处罚的,该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降为D等;因同一事件分别受公安机关和学校处罚或处分的,评价时按就重不就轻的原则进行评价。凡在三年内曾受公安机关拘留或拘留以上处分的,终结性评价结果降一等处理;

  初中第六学期受公安机关拘留或拘留以上处罚的,终结性评价直接降为D等。

  学期评价结束后,班主任应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反馈表》发给学生,并请学生反馈给家长,家长和学生本人分别填写意见并签名。自评、互评和小组评均结束后,班主任应对每名同学的自评与互评结果进行对照分析,对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反差较大的,班主任应结合平时对该生的观察与了解,及时给予个别辅导,以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以实现自我教育的目的。

  (二)终结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在高二下学期结束前,由评价小组集体进行。

  1、等级确定

  终结性评价等级应依据学生之前各学期的评价结果来确定。首先将各学期评定分数相加,用分值之和除以学期数(出现小数时以四舍五入计),然后按A级(90分以上)、B级(75—89分)、C级(60-74分)、D级(60分以下)的划分方法,将分值转化为等级,作为学生终结性评价等级。

  2、评语拟定

  评价小组成员应在对学生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共同讨论并拟定出学生综合评语,评语语言应准确、精练,重点突出学生品格与态度的一贯表现。

  对于评价小组工作中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裁决,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无法裁决的向教育局评价委员会报告。

  六、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从性质上分为两类:一是学期评价结果;二是终结性评价结果,学期评价结果是终结性评价结果的参考,终结性评价结果视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总结性评价,作为学生就业的基本条件之一并记入档案。

  2、评价结果从形式上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综合性评语,由评价小组运用文字给予准确描述,并认真填写在评价登记表上。第二种是等级评定,即由班级评价小组集体参照互评、自评,结合学生日常表现评价得出等级性结论。

  学期评价结果和终结性评价结果均应于评价结束后一周内告知学生,学期评价结果应及时请学生签字。同时,获A级的学生名单应向全校公布,接受师生监督,并公布申诉、举报电话与申诉、举报方法。评价工作小组应同时接受家长和学生的申诉,妥善处理学生和家长提出的各类异议。

  七、关于评价的几点说明:

  1、若评价小组工作中有重大分歧的,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裁决。

  2、学生的评价结果依据必须保留至少一学年。

  3、学期评价结果和终结性评价结果应于评价结束后一周内告知学生及家长,接受师生监督。

  4、学期评价中,若学生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一律为C级。

  5、若学生有违法犯罪行为并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一律为D级。

  6、若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打架斗殴、恶意损坏公物等现象造成重大影响或结果的,综合素质评价一律为C级。

  7、一般情况下,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尽量少用C级和D级。

  八、评价监督:

  1、申诉、举报电话:

  2、申诉、举报方法:

  ①若对评价结果与自身实际表现有重大分歧,可向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②凡对评价有异议并提出申诉的,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展开调查,若情况属实,可作出评价调整,若情况与班级评价小组结果相符合,维持原评价,并对该同学提出批评教育。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4

  为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现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实验)》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高中教育的实际,制定我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评价内容及基本要求

  (一)评价内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二)基本要求: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等第及具体要求

  (一)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个人千分制考评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1、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突出问题”是指学生在本学期中受到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

  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道德品质方面不评等第:

  ①有偷窃、诈骗行为,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②有流氓行为,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③其他各种触犯法律,构成犯罪行为者。

  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公民素养方面不评等第:

  ①经常性进入营业性网吧、歌舞厅,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②严重破坏公共财物,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③参与赌博,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④看或传播色情书刊、光盘等,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⑤考试舞弊,无故旷课,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交流与合作方面不评等第:

  ①参与打架,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②违反手机使用规定,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③擅自校外留宿或将校外人员带到学生宿舍就寝,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④不听从教师教诲,无理取闹,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二)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1、学习能力:

  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

  研究性学习成绩显着,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

  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学习成绩在年级前300名以内或荣获三好学生称号);

  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

  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

  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

  其他。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B:

  积极参与研究性学习,完成课程要求的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初步掌握研究的一般方法;

  在校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读写竞赛、作文竞赛等活动中获奖;

  在校级以上刊物发表作品;

  学习态度认真,主要学科成绩保持良好以上;

  其他。

  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C:

  能参与研究性学习;

  学习态度较认真,能基本完成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

  主要学科成绩基本达到合格;

  其他。

  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D:

  学习态度极不认真,经常不交或抄袭作业;

  考试有舞弊行为;主要学科成绩基本不合格。

  2、运动与健康

  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

  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

  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

  其他。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B:

  达到体育与健康标准规定的五级水平良好以上标准;

  能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

  参加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

  学校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获前八名或集体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其他。

  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C:

  达到体育与健康标准规定的五级水平及格以上标准;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

  其他。

  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D:

  达不到体育与健康标准规定的五级水平;

  故意不参加两操一课的;

  其他。

  3、审美与表现

  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

  国家级艺术考级考试达“十级”;

  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

  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

  其他。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B:

  参加校内外比赛获奖的;

  艺术课程考核成绩良以上的;

  其他。

  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C:

  能重视并认真上好艺术课程,艺术课程考核达到合格的;

  能积极参加校内外艺术实践活动的;

  其他。

  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D:

  艺术课程考核不合格者;

  拒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艺术活动的;

  其他。

  三、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综合素质评价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遵循评价程序。

  1、学生自评。每个学生在学期末和毕业前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实事求是地给自己打出等第。

  2、同伴互评。每个班级以小组为单位,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小组互评,为小组每个成员打出等第。

  3、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在学生自评和互评的基础上,任课老师或班主任老师根据各项评价指标及要求,结合学生的实际表现及能力,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等四个方面内容的评定由班主任老师负责,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分别由体育老师和艺术老师负责评定。

  4、学校审定及通知或公示结果。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位学生六方面的素质评定给与审核,并在学期末和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各评价内容得A等第的学生在校园公示。

  5、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6、评价结果由班主任统一记入全省学生使用统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高中三年的总表。

  (三)学校应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四、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在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江苏教育学院附属高级中学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表(学期表)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5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根据根河市教育局《关于湟中县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运动与健体、特长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口头评价、成果评价、访谈交流、行为观察、问卷反馈、情景测验等)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成长记录。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发展提高的重要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同学、教师、家长的评价信息,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学科检测的阶段成绩,学生的最佳作品等。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和管理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同时便于展示。

  (3)、学业考试。考试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方式,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 对学生各学科知识的测试结果,每一阶段要记录在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4)、实绩表现。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汇总、上报学生的评价结果;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前,学校要通过教师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培训,争取各层面的知晓、理解与支持,为顺利开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每个班级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各位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

  (3)、综合素质评定小组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通过参考各种资料,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有关数据和其它形式的行为表现,并利用这些数据和表现来描述学生的学习情况。阶段性评价的结果填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表现记录表》。

  三、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分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对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应十分认真、慎重,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2)、质性评语。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括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对低段学生的评价应浅显、生动。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明确告知。学生或家长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由校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与处理。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四、实施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

  (1)、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组成人员: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

  职责: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

  (2)、班级评定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评定人员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职责:对所教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工作机构与职责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 责:负责领导和管理我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制订《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 责: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负责实施《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的采集输入输出工作,初步审订评价结果协调评价过程的相关工作。

  (三)、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每班各5名,名单略去):

  说明:

  1. 组长为各班班主任;组员为在本班任课达一年以上的`教师2名,学生干部2名。职责——负责对班级中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实施本班学生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与综合评定等工作。

  2. 班级评价小组在评价程序中,按“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的顺序进行,“同伴互评”过程中按班级进行。

  三、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分解成若干项“关键指标”,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详见附表)。

  学生展示的实证材料、平时表现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尽可能使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班主任应根据学生平时表现等情况,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完成评价小组评语。

  四、评价等第

  各项指标按三级评分。凡比较符合标准者可得3分,基本符合标准者可得2分,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则得1分。

  1.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合格和不合格。

  指标均分达2分者,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指标均分不达2分者,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如实记载突出问题。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要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2.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指标均分超过2分评定为B,2分评定为C,不达2分则评为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能提供明确证明材料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突出,得到社会公认或权威部门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7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转变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观,建立有利于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评价体系,根据《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开展,负责审核学生综合素质的定性与定量评价,并确定学生的毕业综合评语和“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等项目测评的'最终等第。

  (二)成立相关测评小组

  1、综合评语实施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组员:

  (2)工作职责:组织宣传学习;每学期组织学生自评与同伴互评,撰写、上报综合评语,并及时进行反馈;负责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审美与艺术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组员:

  (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音乐专项测评与美术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3、运动与健康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运动技能专项测评和体能测评,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4、劳动与技能测评机构:

  (1)人员组成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学本项目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五个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测评领导小组提供劳动与技术类A等申报名单。

  5、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工作职责:负责学生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三个专项的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三、评价内容、形式及办法

  1.定性评价

  (1)评价内容:学生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质。

  (2)评价形式:综合评语(包括分层概述、突出表现、纪实性材料等)。

  (3)评价办法:在学生自评、互评、任课教师评价基础上,由班主任每学期撰写一次;毕业综合评语由毕业班班主任在各学期评语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撰写,并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2.定量评价

  (1)评价内容: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劳动与技能(理化生实验技能、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四大块。

  (2)评价形式:确定“测评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评价办法:由学校各测评小组每学年组织测评一次,测评成绩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过20%,E等不超过5%。学生测评最终等第由学校测评领导小组根据浙江省有关测评规定予以确定,其中A等不超过25%,E等不超过5%。对评定结果中获得A等的学生在校内张榜公示,对评定为E等的学生给予书面通知。

  四、评价时间安排

  1.综合评语(定性评价)每学期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期结束前2周内完成;毕业综合评语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完成。

  2.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定量评价)每学年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5周前完成;学生测评最终等第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确定。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8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精神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精神,从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和水平,引导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作为学生在该学段学业是否合格、准予毕业的依据,也可作为升入高一级学校时的'参考。现就田兰中学对初三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切实加强对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及制订具体工作实施意见,并向学生、家长、教师公布。学校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具体负责:

  组员:

  二、评价细则

  (一)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包括德、智、体、美四个方面。

  “德”的二级指标包括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德育学科学习三个方面。其中,思想品德包括热爱祖国、勤奋自强、诚信守法、文明礼貌、团结合作五个方面;社会实践包括学农学军、实践活动、劳动表现三个方面;德育学科学习包括学习表现、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三个方面。

  “智”的评价内容包括学习表现、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学习成绩四个方面。其中,学习表现包括学习态度、学习习惯两个方面;实践能力包括实验操作能力、技术操作能力、学科实践能力三个方面;学习能力包括阅读交流表达、科学探究两个方面;学习成绩指标主要是各学科成绩。

  “体”的评价内容包括健身锻炼、身体健康、体育学科学习三个方面。其中,健身锻炼包括活动参与、健身能力两个方面;身体健康包括体质健康、卫生习惯两个方面;体育学科学习包括个体发展、学习能力两个方面。

  “美”的评价内容包括艺术活动和美育学科学习两个方面。其中,艺术活动包括活动表现、审美欣赏两个方面;学科学习包括艺术学科的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两个方面。

  (二)评价办法

  学生自评:自我评定。学生要体现诚信意识,本着对自己负责的原则客观评价自己。

  学生小组评:班主任组织9位学生(由班干部、普通成员组成)成立学生小组,学生小组成员本着对他人负责的原则对每位学生进行客观评价,之后选出班级中综合素质评价为优秀的学生,学生评定的优秀学生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4。

  教师及家长代表评:由现担任班级的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委员会成员联合评定。教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履行职责,本着对学生负责的原则进行评价,教师小组评定的优秀学生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4。

  评价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通过学生自评、学生小组评、教师及家长代表评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三方面评价结果如果是三个优或两优一良,那么综合评价等级为优秀;如果是一优两良或三个良或两良一合格,那么综合评价等级为良好;如果是一良两合格或三个合格,那么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

  基础型课程中非工具学科的学习成绩按任课教师评定的等级记录,工具学科的学习成绩教务处将统一以一定的比例转换成等级记录。

  拓展型、探究型课程按照当年教师评定的等级记录。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9

  为确保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兰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有利于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要有利于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要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从而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组织与领导

  1、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确定学校的评价方案,制定学校的评价程序;指导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学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纠纷,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组织教师对全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对全校教师和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2、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察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接受学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

  3、班级评价小组:各班级要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评价小组,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课任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小组成员5—7人。小组中的学生成员不参与教师评分,但应参加实证材料审核,评价细则讨论等决策过程。

  三、原则与内容

  评价工作原则:一是“三公”原则。坚持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保障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二是“三化”原则。评价主体多元化,学生、教师均参与评价工作;评价形式多样化,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评价操作信息化。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及时把相关评价信息电子化,在评价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与客观性。三是“三结合”原则。坚持形式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充分体现学生间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合作、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评价内容:

  从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维度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评价。

  四、方法与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贯穿整个初中阶段。每学年组织一次,第一、二学年在学期末进行,第三学年在5月底前结束,第三学年在评价时,既要参考第一、二学年的评价结果,更要重视学生在第三学年的发展情况。

  资料建设。初中各班级要全面建设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袋及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

  成长记录档案袋主要记录和收集学生日常主要行为表现材料,为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实证材料。实证材料必须是原始、真实、完整、全面的。

  学校建议主要收集以下八类实证材料:

  1)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

  2)考勤及日常突出表现的.统计材料;

  3)关键性作品、作业;

  4)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

  5)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奖励证明、证件;

  6)关键性评语;

  7)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鉴定;

  8)自我描述。

  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业成绩记录、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情况描述、学生特长发展的有关信息以及学生自评、互评、教师和家长评价等评定等级和阶段性、总结性评语。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0

  全面建立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初中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了让学生、教师和广大家长全面了解和掌握《郎溪县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的基本要点,明确下一步学校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我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组织、明确分工

  1、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组(下设评价小组)

  组长:

  副组长:

  2、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教导处。

  3、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察小组

  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4、工作职责:

  (1)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组全面负责全县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评价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和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组织对班主任和教师的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对各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对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审核认定、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

  (3)监察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监控本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接受各界人士的质询与质疑、监督与投诉,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

  二、强化宣传、操作细则

  1、利用学校网站和宣传栏向全校及社会公示《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说明》《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由教导处组织教师学习上述文件;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上述文件,让全校师生和社会人士都关心关注此项工作,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

  2、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和班级评价小组利用系统软件上机完成自评、互评和师评活动。由学生依据《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的评定内容和参考标准对自己和他人的'综合表现进行全面地总结、分析和评定,并认真填写《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中的学生自我评价;由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按照《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结合学生表现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由教导处汇总分析数据,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自评、互评、师评、统考折合、总分各项分数,下发给各班级,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班主任组织认真填写《20xx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中的自评、互评、师评、统考折合、总分、等级、值得记载的情况(须附原始实证材料)、学业考试成绩、教师综合性评语。完成家长、学生、班主任签名,确认无误后交教导处形成学生成长记录袋。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1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标

  通过实施新的评价方法,贯彻新课改的育人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学生发展,注意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自主性原则。

  要以学生为评价主体,充分发挥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调整的功能,使评价客观、全面,既得到同学、教师、家长和社会等的认同,又能促进学生不断完善自我。

  3、综合性原则。评价的内容,既要重视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又要注重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学习能力、情感态度、行为习惯、身心健康、审美情趣等基本素质的评价。在学习能力方面,要特别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评价,关注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性。

  4、多样化原则。评价的方式力求多样化,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课内评与课外评相结合。

  5、多元化原则。评价的主体要做到多元化,建立学生、老师、家长、社会等共同参与、相互作用的评价主体,以多渠道的信息反馈促进学生发展,使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的发展成为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6、激励性原则。评价的行为要以鼓励性为主,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让学生享受成功的愉悦,促进学生树立学习、做人的信心,形成良好的个性品质。

  三、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包括思想品德水平、知识能力水平和学科成绩、身体健康水平、劳动技能水平、个性发展水平等五个维度,各维度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又分为内容要素、等级评定等。(略)

  四、评价方法和要求

  (一)评价方法

  1、改革评价方式,扩大参评主体。

  (1)、评价方式:

  ①、阶段评价,班级周评小标兵和学校德育处主题活动月的星级学生评价;

  ②、综合评价,期末在周评小标兵和月评星级学生的基础上实施总评;

  ③、新三好学生的评选。

  (2)、扩大参与评价的主体,具体分为: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家长或社区参评、班主任和学校少先队总评等五个方面。

  2、学生自评。学生根据自己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要求,在提供相关实证材料的基础上,确定自评等级。

  3、学生互评。周一班会或其它时间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组织学生,首先分小组评价,评价小组由组长负责,小组内首先是学生自评,然后互相评价,讨论确定互评等级,组内依据自评和互评结果推举出本组小标兵。评价时,学生可在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中的相关单项评价栏内,分别用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个等级呈现。

  4、班级评价。班会在学生自评、小组互评的基础上,由小组组长汇报本组评价结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再汇聚学生互评意见,综合学生日常表现和家长评价,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和大家一起推出一周的班级小标兵。

  5、家长参评或社区代表点评。班主任老师在周五将周评班级小标兵表下发给学生,由学生带回家,父母在表内家长评价一栏填上评价意见,周一学生将评价表带回学校反馈给班主任老师,作为总评积累,让学生获得激励。

  6、月主题活动评价星级学生,由各班主任依据班级周评资料,组织本班学生讨论,充分征求学生意见,再向学校少先队推举出本班当月的校级星级学生,学校少先大队、德育处以及班主任共审核通过,周一学校升旗仪式上集中表彰,并由班主任将结果记入学生素质教育发展手册,作为期末总评和评价新三好的重要依据。

  7、新三好学生的'评选必须由学生自己报名,其具体条件为:首先,在校学生每学期中学生各科成绩不低于优秀等级,参加公益活动每学期不少于3次;其次,参评学生必须有家庭对其表现行为的良好以上的评价;同时,参评学生在本学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等级必须在良好以上。

  (二)评价要求

  1、评价次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如实填写,不得敷衍应付。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终结评价为主,在学年末进行。周评班级小标兵,月评校级星级学生与期末综合评价相结合,周评班级小标兵和月评校级星级学生是期末评价的依据。

  2、评价结果。从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维度给出恰当等级,以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等次呈现,每周班级评价小标兵时,自我评价和同学互评,分别对照各项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地给出等次评价;期末在综合项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得出总评等次;评价均以星级形式呈现,个人自评、班级小组互评、家长或社区参评、班主任点评等,均在相对应的项目栏内标出★,其中,家长参评与班主任评价除了用星星符号代替外,还要在最下面栏目内写上精当评语。

  3、班主任或学校评价。有针对性的填写概括性与描述性评语,客观填写评定意见。

  总之,要确实通过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不同层面,不同时段,不同参与主体的评价,使学校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落到实处。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2

  根据市有关中考中招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为确保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参照七斗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评价原则

  实施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其意义不仅在于改变传统的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唯一依据的做法,以利于促进学生基础性素质发展目标的达成,而且对于教育领域重建诚信文化也是重要促进。在对初中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评价内容及基本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等。

  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等。

  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等。

  4、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等。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等。

  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等。

  二、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

  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

  一是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予以整体描述,注意突出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语尽可能采用对话式,体现激励性。

  二是等第。根据学生实际表现,对学生六个方面素质发展情况分别进行评定。具体做法: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基本标准,可暂不打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区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区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凡符合基本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凡得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

  ①研究性学习成绩显着,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

  ②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

  ③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区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

  ④在区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

  ⑤在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

  ⑥其他经市(县)、区教育局和市学校管理中心认可的表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

  ①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者;

  ②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

  ③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

  ④其他市(县)、区教育局和市学校管理中心认可的表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

  ①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②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

  ③参加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

  ④其他经市(县)、区教育局和市学校管理中心认可的`表现。

  三、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1、学校成立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领导小组负责修订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同时成立各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班主任任组长,成员为相关任课教师,并有学生代表参加,负责具体组织班级评价工作。

  2、全市初中使用统一格式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表》。评价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初一、初二年级于六月底前完成,初三年级于中招报名前完成。每学年的记录表都必须经学生本人、班主任、校长签名或盖章确认,并加盖学校印章。应中招工作信息采集需要,各校同时建立电子档案,在中招工作开始前,按要求用电子文本形式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3、学校应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汇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4、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等方式进行评定,通过评价激励学生成长。

  5、在学年末和毕业前,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各项目评价得A等第的在校园内公示一周。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一周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单位反映。

  四、评价工作的保障制度

  1、诚信承诺制度。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班主任向校长签订诚信承诺责任状。校长和班主任必须在“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表”上签章。

  2、专项抽测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单位不定期组织对相关项目评定为A等第学生的抽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将抽测结果记录在案。

  3、非诚信学校通报制度。对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存在非诚信现象的学校,市(县)、区教育局和市学校管理中心应采取适当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4、责任追究制度。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校长的责任。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3

  教育评价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起着重要的导向和质量监控作用。学生评价是学校教育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贯彻素质教育思想,以全面衡量学生素质发展和反映学生个体差异为出发点,从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注重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教师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各门课程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评价的功能,推动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

  二、评价原则

  (一)、评价内容多元化原则。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考查,不仅关注学习成绩,而且关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学习兴趣与积极情感体验等方面的发展;尊重个体差异,注重对个体发展独特性的认可,给予积极评价,发挥学生多方面潜能,帮助学生悦纳自己、拥有自信。

  (二)、评价过程动态化原则。不仅关注结果,更要注重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有机地将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给予多次评价机会,促进评价对象的转变与发展;鼓励将评价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行为中,使评价实施日常化、通俗化,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

  (三)、评价主体互动化原则。强调评价过程中主体间的双向选择、沟通和协商,关注评价结果的认同问题,即如何使评价对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评价结果;改变单一评价现状,加强自评、互评,使评价成为教师、管理者、学生、家长共同积极参与的交互活动。

  (四)、期望性原则。充分体现教师对学生学业成绩和特长发展成功的期望,使教师有信心,学生有希望。教师的评语要注满“师情”,透出一个“爱”字,点燃学生的希望之火,重视“鼓励”的教育功能。

  (五)、模糊性原则。运用模糊控制理论,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评价学生的素质发展情况。文化课考试,量化形式学生的学习成绩,改较精确的百分制为较模糊的等级制,对学生思想品德表现及兴趣、意志、个性、态度和习惯等智力因素不宜量化的项目,一律采用操行评语定性评价。

  三、评价内容及标准

  新课程中的学生评价强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生的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而且要关注学生多方面的表现,包括道德品质、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合作与交流、个性与情感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多方面的发展。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水平的内容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

  基础性发展目标由品德修养和行为习惯两部分组成。

  品德修养:爱国、爱校、关心集体,遵守纪律、遵守公德,努力学习、勤思好问,孝敬父母、尊敬师长,注意安全、讲究卫生,文明健康、勤俭朴素,关心他人、团结同学,诚实守信、知错就改,热爱自然、爱护环境,自尊自爱、自信自强。

  行为习惯:在学校里说普通话,认真听讲,积极发言;按时完成作业,不拖拉作业;作业字迹工整,不马虎;自己机整理书包和书桌,不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认真作好两操,能和别人合作,见了老师主动问好,按时起床睡觉,吃饭不挑食,喜欢读有益的课外书,不进网吧等少儿不宜场所,不乱用零花钱,爱护花草树木,饭前便后会洗手,进出家门主动和大人打招呼。

  (二)、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是指经过学科学习应达到的基本目标,每科学习目标从知识与技能、过程由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层面进行具体评价。

  学生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基础性发展,也要观众学生的学业发展和个性特长。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不能截然分开,通常基础性发展目标蕴涵在学科学习目标中,和学习目标同步发展,在评价实施过程中应尽量作到两者的有机结合。体现国家课程标准对不同学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在实施评价的过程中,要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以及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对不同学段的要求,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分学科分阶段提出具体评价指标。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学习态度等方面,列出若干项行为表现作为评价指标。

  目标体系要体现对学生个体差异的关注,注意对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的评价,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评价方法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根据不同发评价内容和指标实施多元评价,还要渗透或包含在学科学习目标的评价中进行。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方面要重点结合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生活学科教学以及班队活动、校本课程实施中进行评价;学习能力和交流与合作能力方面结合所有学科教学进行评价;运动与健康方面主要结合体育与健康学科进价;审美与表现方面重点结合音乐、美术学科教学进行评价。在学科教学或各种教育活动中分层实施评价。创设情景、机会,通过参与活动,日积月累,让学生感受、体会与内化。通过表现性任务、观察、记录、访谈、作品分析、个人自评、同学、教师、家长互评的方式进行评价。

  (二)、学科发展的评价

  1、知识与技能的评价

  要遵循个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以及该学段、学年以及每个单元的知识与技能目标为基准,通过作业、测验、栲栳市和完成一些开放性的表现性任务等形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以等级的形式呈现。

  (1)、练习、作业

  作业分析评价是教师了解、掌握学习效果、学习态度最常用、最有效的评价方式。学生的作业情况通过学生的认真程度,主动作业的情况;课外学习情况以及实验操作能力,小论文、小发明、小制作等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2)、平时学习:是指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的程度,包括各种测查如识字、背诵、朗读、默写、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单元测试,创造性作业的完成情况等。

  (3)、期末考试(考查)。考试、考查是评价的主要方式之一。考试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不同选择相应的考试形式,既有闭卷考试,也有开卷形式。除纸笔测验外,也可以选择听力考试

  口试、实际操作等性质评价形式。考试的内容应多元化,除关注知识与技能外,还应体现考查学习的`过程与方法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内容;还要重视加强多方面潜能的发展,尤其是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反思能力的发展。

  考查学科应通过平时观察、评语、记录、表现性作业、综合实践活动等方式,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学习习惯、兴趣、毅力、学习动机、学习技能、社会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形式学生表现的信息进行考查。

  2、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

  对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必须与基础发展目标和学科教育目标相结合,在日常教学活动中,采用观察、记录、访谈、学生自评和学生互评等性质的评价方式对其进行评价。各学科根据本学科特点,结合基础性发展目标在学科中的体现,制定具体的评价内容以及指标体系。

  (1)、日常观察

  课堂教学观察:学生课堂学习行为观察是评价学生学习过程的重要方法。学生的课堂表现要通过学生回答问题的频率,学生的思维品质,学生的探究行为,学生在小组合作中的表现,学生的学习兴趣、主动性积极性等因素来进行综合评价。可以在学生自评、互评的基础上进行综合。

  活动观察:校内外活动观察,要通过学生参加的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包括学生参与各类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描述、活动成果、学生的感悟和反思等。

  特长表现:包括学科获奖记录或证明、亲手制作的作品(如航模、车摸、陶艺、电脑制作等)或小发明成果、艺术性活动记录或奖励证书。

  (2)、成长记录:

  成长记录是形成性评价的重要方式,建立每个学生的成长记录。成长记录要收集能够反映是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信息等。

  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更典型、客观、真实,尽可能的展现自己的学习成果与进步历史。

  期中期末组织成长记录的交流展示。并将成长记录纳入期末终结性评价内容。对成长记录的评定应注重学生的进步和所付出的努力可,明确改进的方向。通过对成长记录的回顾

  比较,使学生学会反思,了解自己的进步,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明确进一步发展的目标,逐步发展自省的意识和能力。

  五、评价的主体

  评价主体包括学生本人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和家长评价四个方面。

  学生自评和互评:一是由学生本人对自己的综合素质及行为写出自我评语;二是自己或同学综合素质的两个方面以及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一些方面分别评出分项等级。

  教师评价:一是由班主任给每个学生综合素质的两个方面评出分项等级,并给每个学生写出综合性评语,重点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二是各学科教师根据本学科所制定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及学科发展目标评价体系,对每个学生基础性发展达成及学生学业水平进行评价,给出相应的等级,并对学生学科的发展态势进行描述,写出激励性的评语。

  家长评价:一是对自己子女的综合素质写出鉴定性评语;二是对自己子女综合素质的两个方面以及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一些方面评出分项等级。

  (四)、评价结果的呈现

  评价结果包括等级或评语

  评语包括:

  1、家长评语。

  2、教师、班主任评语。等级包括:

  分项等级。即根据评价内容所列的要素和关键表现,通过整体判断对两个方面以及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一些方面分别给予一个等级。

  综合等级。即把分项等级和分主体等级综合,作为综合素质或学业水平的最后等级。以上等级均为四等,以A(优秀)、B(良好)、C(及格)、D(待及)呈现。

  (五)、综合素质报告单

  学生综合素质与学业水平报告单由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表、学科学业水平评价表,包括多主体评价和教师综合评语构成。将期末考试与学生的日常评价有机结合起来,从几个方面来反映学生取得的进步和成就,报告学生的学习态度、情感与学习习惯方面的情况。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评价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既应注意对学生、教师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学生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成长、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在实施评价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制度等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发展潜能,实现自主管理;有利于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行为,帮助学生打磨成长的轨迹;有利于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实现德育为先、素质为重的过程性管理;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现注重素质、提升能力、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

  (二)发展性原则。以促进学生素质提升和全面发展为宗旨,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既要看到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更要发现潜在的发展可能性。要注重过程,关注学生个性差异,淡化终结性评价,重视形成性评价。

  (三)多元性原则。评价内容力求多元化,要从情感态度、思想品质、行为习惯等方面全面客观地评价小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水平。评价主体和方式务必多元化,要采用自评、互评、师评方式,注重表现性评价和真实性评价,实现多角度、多方式的评价。

  (四)可行性原则。立足实际,讲究实效。注重培训,评价内容和评价标为师生所理解、接受。制定的评价实施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实施过程和评价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

  (五)客观性原则。认真领会评价标准,让客观的评价标准贯穿评价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关注并尊重学生平时的表现事实。科学收集评价信息,采取科学的评价步骤,采用科学的评价鉴定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

  三、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从德、智、体、美、劳等各个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状况。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具体评价内容包含以下3个维度:

  1、情感态度:爱国情感、懂得感激、富有爱心

  2、思想品质:明礼诚信、乐观向上、遵守规则、珍惜资源

  3、行为习惯:文明习惯、学习习惯、卫生习惯

  四、评价实施细则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内容体系的一级指标由3个维度构成,二级指标由10项内容构成,三级指标由24项内容构成。在运用该指标体系实施评定时,要认真对每个学生个体的综合素质逐条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

  五、评价结果的呈现及作用

  1、对学生综合素质实行等级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个等级。

  2、填写《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必须填写等级。

  3、评价结果作为评选、表彰优秀学生的主要依据。

  六、组织实施

  1、成立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德育处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

  2、各班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的过程中,要本着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教育宗旨,扎实做好考核工作。学期结束,学校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七、关于《小学生手册》填写补充说明:

  1、每个学期须填写2页内容,学生思想品德及身体心理素质均按等级填写。(优、良、合格、待合格)

  2、学生考勤、爱好特长、奖惩记载须如实填写,没有的写“无”。

  3、老师的话,须用正楷字撰写,且无错别字;学生的话,须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好,家长的话由学生放假领回之后要求家长认真填写,下期开学班主任要检查。

  4、填写完成后各班将《学生手册》交德育处统一检查盖章后方可下发给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5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和谐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我校以品质与素养、学习与实践、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1 、方向性原则:评价体现新的人才观、教育观和质量观,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2 、客观性原则:在评价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做出合理的评价。评价坚持主体参与,以学生、家长、教师评价相结合。

  3 、全面性原则:评价体现全面性和综合性,从五个方面进行评价。关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对评价内容进行全面考核,有根据地作出判断。

  4 、科学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围绕评价目的,建立简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运用科学、多样、灵活的评价方法实施评价。

  5 、发展性原则:尊重人的发展性与特殊性,注重评价的内容多元、方法多样。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重视学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6 、参与性原则:要加强学生之间、学生、教师和家长的对话与交流,增进理解与沟通,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及时反馈,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形成和谐的学校文化。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6

  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标

  通过评价改革,贯彻新课改的育人理念,促进教育方针的全面落实,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培养德 、 智 、 体 、 美等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全面性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突出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与形成,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整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3、自主性原则。

  学生是评价的主体,要充分发挥评价的自我教育、自我调整的功能,使评价客观、全面,既得到同学、教师、家长等的认同,又能促进学生不断完善自我。

  4、动态生成性原则。

  评价活动本身是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教育过程本身具有生命性。因此评价可根据学生年龄、年段特点,根据校本实际及学期教育教学工作重点,实化过程,凸现行为习惯的培养与达成。

  5、可操作性原则。

  根据学校、班级实际,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有利于教师将评价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有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学习习惯,使评价具有较强的.实效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

  三、评价的基本内容、标准、结果呈现方式。

  1、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包括品德行为、学习能力、合作交往、强身健体、审美表现等五个维度。各维度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又分为要素、关键表现提示等。

  2、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形式包括两部分:

  一是等级评定。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分别用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呈现。

  二是综合性评语。由自我描述、同伴赠言、教师寄语、家长心声四个内容组成。自我描述:记录一学年中自己最具代表性的成绩;同伴赠言:记录自己最信任的同学或同龄朋友的希望与祝愿;教师寄语:记录班主任或你最欣赏、信任的老师对自己一学年的评价;家长心声:记录家长的反馈意见。

  四、评价操作程序与方法。

  1、本评价方案给每个学校以创造的空间,学校可以根据本评价标准制定符合学校和学生实际的评价细则,体现校本特色。

  2、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要充分体现学生个体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整个评价重视过程,通过学生综合素质每月评价记载表来呈现。

  3、学生综合素质月评价要按照《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体系》,依据年段具体行为目标达成情况,在征求老师、同学、家长等意见的基础上,由学生自己记载完成,但每次评价结果必须得到老师、家长、同学的签字认可。

  4、学生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由班主任依据月评情况,分析学生发展状况,给予客观评定。

  5、学生综合性评语,在每学年即将结束时形成,其整理归纳活动,强调多元主体参与。评价表中的“自我描述”、“同伴赠言”、“教师寄语”和 “家长心声”均按照前面所述的方式完成,并于下学年报到时反馈给班主任备案。

  6、材料整理粘贴栏,可根据各学校的具体情况实施。主要粘贴学习过程的记录材料和关键表现的材料。

  五、本方案从20xx年春季开始在全镇小学各年级试行。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7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全面性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突出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与形成,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整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让评价成为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既反映学生学业成绩,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努力获取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三、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操行表现评价、学业发展评价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项内容。

  1、操行表现评价:对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养成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习惯与生活能力、个性品质与情感态度等个人操行表现。

  2、个性特长评价:通过开展书画赛、体育运动会、六·一、元旦、演讲比赛、手抄报比赛、英语竞赛、作文展评等各种活动,了解学生的参与情况,对有特殊表现的学生做出相应的评价记录。

  3、学业成绩评价:对照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学生学业达成与发展的状况,主要以期末考试试卷测评成绩呈现。

  期末检测内容:

  语文:考试试卷和学生语文素养。

  数学:考试试卷和平时测验。

  英语:考试试卷、英语会话和课文诵读。

  科学:考试试卷、实验操作、小制作。

  品德与生活:考试试卷和社会调查。

  音乐:歌曲演唱。

  美术:作画、剪纸、手工制作等。

  体育:以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手册得分为依据。

  四、评价结果与方法

  1、对学生综合素质实行等级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个等级。

  2、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要充分体现学生个体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整个评价重视过程。

  3、各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的过程中,要本着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教育宗旨,扎实做好考核工作。学期结束,学校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8

  一、 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我们将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估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充分发挥评估的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估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的过程,成为学校教育发展的提高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校的素质教育。

  二、评价的原则

  (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心、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综合评估学生的全面发展,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正常的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鉴赏能力。

  (二)要将评估的内容细化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性准则,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理论支撑和措施保障,充分发挥评估机制的促进功能,使评估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使评估细则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素质发展的目标和刚性指标。

  (三)评估内容要多元化。从全面的意义讲,要重视学生的文化成绩的评估,但更要注重学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注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评价,注意学生的合作能力、团队意识的`培养与提高,注重学生情感的培养和价值观的审视。

  (四)要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学校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又可用于学生的自我评价与自我测评,有利于学生在全面发展过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在评估过程中,既可以单一指标的评估,又可以综合评价,从而达到全面评估的目的,使评估的过程成为指导的过程,学生实践的过程,使学生朝着指向目标的努力过程。

  三、评价的内容与要求

  (一)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 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 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 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 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支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 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等第

  1.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休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这三方面的评定,参照《z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的“检测内容”所列的具体指标。

  2.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凡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例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显着,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其他。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9

  为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xx〕26号)、《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川教〔20xx〕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突出评价的激励与导向功能,充分肯定和鼓励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进步,使评价过程成为发现和发展学生潜能、了解学生发展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和建立自信的教育过程。

  (二)科学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以事实为依据,建立合理、公正、透明、便于操作的工作程序,采取以学生自评、互评为主,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方式,使评价过程可信、评价结果可用。

  (三)全面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对学生发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做到阶段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

  二、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基础性发展目标。

  我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指标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附件1)执行。具体的评价标准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

  三、评价方式及结果呈现

  (一)评价方式

  综合素质评价应以学生自评和互评为主,教师、家长参与。教师要全程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引导学生客观、公正开展评价,促进学生的相互交流和学习,使评价过程民主、真实、和谐;家长要积极参与评价过程,公正客观评价自己的孩子。

  学生成长记录是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学校要引导学生以事实为基础做好成长记录,如实反映学生在基础性发展目标上的各方面表现,其中应重点包含学习情况的记录,如选修课的修习及所获学分的情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以及学校社团活动等基本信息。要特别鼓励学生收集和保存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具有典型意义和个性特色的重要实证性材料,真实、准确地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学生成长记录应主要由学生自己收集和整理,引导学生在收集成长记录材料的过程中,看到自己的进步,形成正确的自我评价。

  (二)评价结果呈现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方面的评定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方面的评定采用“合格”(记为h)、“尚需努力”(记为s)形式呈现。学生行为表现符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基本要求,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具备一定的交流与合作能力的,应评为“合格”。有严重违反《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基本要求,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可评为“尚需努力”。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20

  全面建立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初中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了让学生、教师和广大家长全面了解和掌握《郎溪县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的基本要点,明确下一步学校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我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组织、明确分工

  1、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组(下设评价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教导处。

  3、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察小组

  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4、工作职责:

  (1)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组全面负责全县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评价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和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组织对班主任和教师的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对各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对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审核认定、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

  (3)监察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监控本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接受各界人士的质询与质疑、监督与投诉,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

  二、强化宣传、操作细则

  1、利用学校网站和宣传栏向全校及社会公示《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说明》《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由教导处组织教师学习上述文件;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上述文件,让全校师生和社会人士都关心关注此项工作,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

  2、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和班级评价小组利用系统软件上机完成自评、互评和师评活动。由学生依据《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的评定内容和参考标准对自己和他人的综合表现进行全面地总结、分析和评定,并认真填写《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中的学生自我评价;由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按照《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结合学生表现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由教导处汇总分析数据,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自评、互评、师评、统考折合、总分各项分数,下发给各班级,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班主任组织认真填写《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中的自评、互评、师评、统考折合、总分、等级、值得记载的情况(须附原始实证材料)、学业考试成绩、教师综合性评语。完成家长、学生、班主任签名,确认无误后交教导处形成学生成长记录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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