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2-07-29 08:28:20 施工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施工安全协议书范文汇编7篇

  在现在社会,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安全协议书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施工安全协议书范文汇编7篇

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1

  建设方: (以下简称甲方)

  总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丙方)

  为明确施工过程中建设方、 总包方及分包方三方的责任,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设、总包、分包三方就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总包服务费:本工程市政工程的总包服务费由建设方支付。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以工程实际测量记录、工程平面图为准。

  三、合同工期: 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四、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为本合同的合约条件。

  2、工程质量标准:丙方必须严格按工程有关文件采用的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标准、施工图要求组织实施,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3、分包单位就该项分包的工程质量向建设方承担直接责任。

  4、任何由于分包方的材料使用不当或材料不合格、或施工工艺、方法不符合要求、施工程序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工程隐患,分包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合同价款: 合同定价(大写):暂定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元,工程款按最后实际工程量结算下浮 结算。

  六、决算依据: (XX 版)《xx 省建设工程施 本工程套用《xx 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 (XX 版)工取费定额》 ;材料价格执行 年 月《xx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xx 栏),取费标准综合取费按市区三类中间值计取。

  七、合同价款调整: 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由业主单位签证后结算。

  八、工程款支付: 待工程竣工决算核准后由建设方一次性付清。

  九、建设方责任

  1、负责现场的协调和管理,处理总包方、分包方之间的相关事宜。

  2、负责及时向分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尾款。

  十、总包方的工作

  1、负责对分包单位进场后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含质量、技术、进度) 、服务、配合、协调、对已完验收合格的工程负责保管。

  2、负责现场临时水电的统一管理。

  3、在不妨碍承包人优先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分包人使用总包现场内的施工机械、脚手架等设备。

  4、总包方负责该分包资料的保管和交档案馆的归档工作。

  十一、分包方的工作

  1、负责组织与建设方进行施工设计图的会审及技术交底、方案的报批与确认,处理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

  2、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承担全部责任。

  3、遵守总包方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管理,做好分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卫生清理工作。

  4、及时向建设方、总包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报表并对报表的正确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

  5、自行组织和配合与监理的预检、隐检、材料检验、试验等达到工程合格标准所要求的一切工作,提供满足专项验收要求的所有技术资料。 6、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流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7、负责自行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并负责运至发包单位的制定消纳地点。

  8、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9、按照规范及无锡市档案馆要求及时填报桩基工程的各种相关技术资料,并将填报的各种资料(包括竣工所需要的资料)及时、完整的提供给总包,并对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2

  委托方(甲方):

  施工方(乙方):

  工程内容:

  施工地点:

  施工工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全部竣工。 为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维护施工现场的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文件指示精神和施工安全相关的规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随时对乙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二、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①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

  ②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 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 及时向甲方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3.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事故及后果承担所有责任。

  4.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施工知识,熟悉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甲方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8. 运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9.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的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10.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划》的要求。用电设备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12.特种工具要有合格证,使用前做好检修。特种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方可进行作业。特种工作业证应按期审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

  1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严禁吸烟。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14.消防设备的配置、存放和使用应规范并按期更换。

  15.材料物品按要求规范摆放,标示明显醒目。

  16.防护网、安全带按规范安装使用。

  17.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遇到大雾、大雨和大风天气时禁止高处作业。

  18.现场施工中杜绝“三违”行为。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3

  甲方: 中铁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沈xxx项目经理部

  乙方: xxxx工程有限公司

  为贯彻执行《安全工地标准》、《文明工地标准》,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明确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一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文明施工。

  二.为争创安全、文明工地,甲方将按有关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规定,配合检查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创建活动的实施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安全法律法规和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在其施工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出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落实如下有关要求:

  1.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施工现场乙方必须设专人指挥渣土车辆倒车。

  2.施工区域必须按规定停放车辆。严禁堵塞通道。在施工的路段要保证车辆通行宽度的车行道、人行道和沿街居民出行的.安全便道。

  3. .要落实切实可行的施工临时排水和防汛措施,禁止向通道上排放,禁止泥浆水、水泥浆未经沉淀直接向外排放。

  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渣土做到有序堆放,不得侵占车行道、人行道。施工中要加强对各种管线的保护。

  5.施工中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严禁现场焚烧垃圾等物品,减少施工对本市环境的污染,严格控制噪音。

  四.乙方负责其施工区域的环境卫生,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做到设施齐全,符合规范要求。

  五.乙方在进入现场施工时,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乙方现场必须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持有效证件,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和本工种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赤脚。

  2、在道路上施工,人员注意交通安全,穿反光背心,设专人进行安全防护引导车辆和行人绕行安全地带,两端摆放锥桶,夜间施工必须设置警示灯、警示棒。

  3、现场严格按规范进行各项安全施工作业。

  4、对现场地下管线、架空管线、架体和架结构物等保护,注意对水准点及重点设施做好安全防护。

  5、保护好围挡。若因需要进入场地而移动围挡时,应及时恢复围挡,并做好相应的保护。若有损坏,则及时进行修复,保证围挡的正常使用。未进行修复则进行赔偿,赔偿单价300元/m。

  6、在现场施工时,应安排专人进行安全值守,排除安全隐患。

  7、在重要交通道口,根据施工需要设置警示牌和指路牌,进行行人及交通指示,确保安全。对所挖基坑周边建构筑物进行安全防护,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8、对所挖基坑进行安全防护,并安排专职安全员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挖出的渣土应及时运走。

  9、无人在现场施工时,及时进行全面安全围护和围挡恢复,并做好安全标示牌。

  10、乙方与甲方现场其他施工班组有交叉作业时,乙方应主动找甲方协商方服从现场管理,避免造成安全事故。

  11、若因乙方施工引起的安全质量事故,由乙方单位承担民事和法律责任。

  六.因乙方违反安全施工管理要求,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的经济处罚,以及由此而使甲方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渣土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环保和城市管理相关规定,采用符合要求的渣土车辆,注意遮盖,防止渣土遗撒。

  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由双方代表签署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时 间: 时 间:

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4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止人身触电事故。依据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北京市建筑工地施工临时用电标准”明确临时用电安全责任。甲、乙双方应按照各自职责,严格遵守协议规定的权利、责任、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建筑工程对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用电过程安全检查和指导。

  2、按照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施工工序,从箱变指定一路为乙方专用,乙方组织人员把电源送至乙方施工区域内,安装A#、B#配电箱,经验收后交给乙方使用。

  3、甲方依据标准监督乙方用电和用电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存在隐患和不符合标准的乙方无条件执行整改。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停电整改,必要时实行经济处罚,直至整改完毕。

  4、乙方作业人员的电工操作证复印件及考核记录存档备案,未经考核人员不得上岗。

  5、甲方临电安装完毕后,组织甲、乙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共同验收后,方可使用。

  6、甲方对箱变、水表定期维护。

  7、甲方每月20日查表,甲、乙双方认可后,乙方七日内交费,否则将押金抵齐后有权停水、停电。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建筑工程临时用电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自己辖区内的临电负全面的管理责任。

  2、自己区域内增加设备时,应先向甲方申请,同意后实施。不得私自增加用电容量,造成上一级跳闸的后果乙方负责。

  3、保证自己施工区所有配电箱、线路及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加强日常维护和巡视,有问题及时上报,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

  4、雨、雪等恶劣天气后,应对用电设施进行绝缘遥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有专人负责临电设施,对操作人员要进行用电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6、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电源不符合标准时,提出整改申请,对上级提出有关临电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落实整改。

  7、甲方电缆乙方不得随意挪动,不得堆积易燃物。违章操作和未通过甲方擅自拆、改造成的恶果,由乙方负全责,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使用中造成的箱变的跳闸,乙方先查清自己的原因,故障排除后书面向甲方说明确认,方可合闸。由于乙方频繁跳闸造成的闸具(箱变)损坏由乙方负责。

  9、乙方用水不得出现跑、冒、漏情况。

  收费标准:先将押金 元交与甲方。1、水费单价为 元/吨,用电单价为 元/度(包含铜损);2、水、电费每月月底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乙方每月27日前交足水电费;3、甲方每月出示用水、用电量凭据,并在乙方交费后提供加盖财务公章的交费收据。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乙方工程竣工日止。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5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团风县十力中学学生宿舍改造

  2、工程地址:十力中学院内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学生宿舍改造及附属工程

  4、分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XX 年 4 月 30 日起开工至 XX 年 7 月 26 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意,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设施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 团风 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

  2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安监站、中心学校各一份备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项目土石方爆破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及工期

  1、工程内容:

  2、工期:

  三、爆破单价及付款方法

  1、本合同作为已签《土石方挖运工程施工劳务合同》的附件。

  2、工程合同一经签定,不受任何价格调整影响,均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四、工程量核算与确认:

  1、爆破工程数量按甲方指定的地段,经双方现场测量计算的工程量为准,据实确定爆破工程数量。

  2、每天所完成的爆破工程数量必须以工程签单的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做到日清月结。

  3、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开展爆破作业,超出设计范围内的爆破数量甲方除不予认可外并根据对甲方施工造成损失和影响,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五、质量、安全及验收:

  (一)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爆破工作技术操作规程和爆破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快速完成爆破相关的工作。

  2、甲方可适当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甲方在施工质量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指导,并可随时行监督检查。如果乙方在施工中不按国家颁发的爆破工作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返工浪费等,由乙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爆破块石大小满足机械清运和使用要求,石块直径不大于300mm。

  4、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保证爆破地段基础设计规定要求。如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二)安全管理及责任:

  1、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以前,要自行做好安全教育,必须重视安全生产,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相关国家颁发的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轻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杜绝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2、乙方应采取先进的爆破方法、合理的施工工艺及有力的技术措施、防护措施,确保周围建筑物安全及人身安全。如出现人身及周围建筑物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包括甲方工期延误的损失。架设安全标识网、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措施所需设备均有乙方自备。

  (三)爆破机械及现场爆破器材的管理:

  1、乙方在施工中,使用自带的爆破相关机具,乙方在爆破作业前,必需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施工技术教育和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做到全面熟悉爆破的各种机械的性能、操作规程、安全知识。

  2、乙方自行负责对机具、材料妥善使用和保管,以免丢失或损坏。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爆破施工的现场、质量管理全部工作。

  2、在爆破合同期内对乙方劳务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3、负责对乙方安全、环保交底。

  4、负责劳务费拨付和工程结算。

  5、对爆破产生的石料享有所有权,有权进行支配和处理。

  6、负责现场指导,督促乙方劳务人员。

  7、负责协助乙方作好爆破安全警戒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确保进入现场施工的劳务人员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爆破施工证,乙方必须严格管理其施工人员,合理采纳甲方的建议。

  2、乙方必须执行公安机关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3、爆破施工所需的机械、炸药、爆破设计、安全防护均由乙方负责(围墙护栏除外),上述物品必须满足施工要求。

  4、乙方人员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场,并保证人员和设备能满足甲方施工进度的需要。

  5、乙方指定____为乙方在工地的现场负责人,因工作特殊,其负责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其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7、因乙方爆破施工给甲方或甲方以外的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呢。

  8、乙方现场施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范按部就班,因乙方及其员工违规操作遭受的损失和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对爆炸物品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管理规定办理,如乙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10、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交爆破施工图,并委派具有资质的爆破员和安全员持证到场实施爆破。

  七、环境、地下管线、通信电缆、文物保护

  1、乙方在施工中要遵守甲方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在甲方指导下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2、乙方在施工范围内应做好地下管线、通信线缆、地下文物的保护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上述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和安排,不听从甲方调度,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具有安全隐患经甲方要求整改未按甲方要求和指定时间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及其人员违反国家关于关于爆破类违禁物品和爆破流程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更换施工人员的,更换后的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爆破施工的相关资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按约定结算工程款,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工程款。

  5、因不可归咎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甲方每半月向乙方下一次爆破计划,乙方根据甲方计划准备设备。乙方在接到甲方爆破要求(原则上不突破计划)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用两天时间准备。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到场爆破的,按照每天_____元赔偿甲方损失。

  九、其他约定

  1、乙方向甲方承诺,乙方和乙方工作人员具有土石方爆破的施工资质并持有相关证照,并将相关资质证书和证照提交给甲方作为合同附件使用。

  2、因飞石或爆破震动波造成与周边居民发生纠纷的,由乙方委托相关资质的部门进行鉴定,因不可归咎于乙方责任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3、因施工导致村民阻工的,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相关组织协调处理,如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归咎于双方责任的,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7

  发包人:

  承包人:

  承包人承包建设,为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协议书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计划开工日期:

  4、计划竣工日期:

  5、施工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随时监督和抽查承包人施工人员的到位、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度符合性等情况。承包人应当积极提供便利与配合,包括提供内业等相关资料。

  三、承包人应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本协议书履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四、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安全差错及不安全事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认定标准和违约金标准如下:

  1、“事故”的定义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确定。承包人造成事故,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80万元。

  2、“严重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的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严重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40万元。

  3、“ 一般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微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的。承包人造成一般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5万元。

  4、“不安全事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其程度未构成安全一般差错的,

  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20xx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不安全事件,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xx元—1万元。

  5、承包人发生不安全事件、一般安全差错累计3次以上,或发生严重安全差错或事故的,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五、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安全施工责任:

  5.1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承包人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按本协议追究承包人责任。

  5.2 承包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特别注意进场即落实承包工程范围的楼梯照明、楼板孔洞的安全防护、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等措施。

  5.3 合同期内,工程师认为需在工程安全方面采取紧急措施,承包人无力承担或拒绝承担的,发包人有权雇用第三方从事该工作,有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4 承包人应熟悉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要求。

  5.5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其承包施工范围内的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充分重视,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5.6 承包人应在进场后三日内,向现场保卫部提交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名单、相应照片及有效身份证明,由其统一制作入场证。未按要求出示入场证的,将被拒绝进入现场。持证人被停止雇用时,入场证应停止使用或作废。工程师和任何被其授权的人员有权进入工程现场和存放或储备材料和成品的车间或仓库等场所,承包人应提供相应的便利和配合。

  5.7 承包人在现场搭设的临时设施、仓库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用途和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达到安全规定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的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安装标准安全警示牌,合理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施工过程配备专人管理,保证这些警示牌规范放置和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易燃材料要设专用仓库保管。施工区域内禁止吸烟,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按500元/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8 承包人在安全施工与管理、防火安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三宝四口五临边、塔式起重机和施工临时用电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

  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500-5000元/次。

  5.9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中遇有毒有害气体或物质,应设置防毒设施。由于承包人防护措施不力,导致施工现场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周边居民等人的生命安全受伤害,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5.10 承包人应保证正在施工中的现场所有部位的照明,做好疏散楼梯和其它各区域的安全防护。

  5.11为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5.12应对下属班组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本班组职工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行为发生,对本班组施工人员和作业面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5.13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安全施工责任:

  六、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文明施工责任:

  6.1 承包人在物料堆放、建筑垃圾、高空废弃物处理、控制扬尘、噪音、有毒有害污染、工地环境卫生、办公、宿舍、食堂、厕所和浴室管理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300-5000元/次。

  6.2 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服从地方政府和城建、环卫、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门关于城市建设施工管理的规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排水、排污、占道、施工场地交通等应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自行承担建筑垃圾处理清运费、渣土受纳费、环保噪音费、排污费、人行道和绿化带的临时占用费等。通用条款第21.1款、第21.2款中所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申请手续由承包人办理。

  6.3 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并实施防止污染方案。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其周围环境,避免污水、噪音、粉尘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6.4 承包人必须按厦门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若被有关监督部门查到未达标,承包人应按每次10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文明施工三次未达标,承包人应返还全部的文明施工措施费。

  6.5 在市相关主管部门(含质监站)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整顿等的,承包人应按每次2万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6.7 承包人在施工、完成工程和修复缺陷过程中所必须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便利或公用道路或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干扰。

  6.8 承包应防止承包人或其它的任何施工、运输车辆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并应免除发包人因此遭到投诉、索赔或诉讼。

  6.9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车辆的特别许可证,并承担有关费用。

  6.10承包人负责承包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的土头、下脚料等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的清理和外运至红线范围以外、雨水和污水的清除以及厕所、浴间等的卫生,保证日产日清,没有积水或其他障碍,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和施工通道通畅。

  6.11 承包人不应在工地存放与工程无关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或不合格品等。

  6.12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文明施工责任:

  七、承包人违反本协议第五条或第六条约定累计五次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八、因执行本协议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并已计入合同总价,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而遭受的一切责任、损失和罚款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发包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九、发包人因本协议约定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承包人还应承担其他一切后果和责任。

  十、本协议约定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十一、发包人有权从未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依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欠款等。

  十二、本协议作为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应与其同时签订,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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