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时间:2023-03-03 12:14:01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集合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集合15篇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1

  住所:

  身份证号:

  电话:

  承包人(乙方):

  住所: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木工负责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油漆工负责人:

  电话:

  身份证号:

  瓦工负责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水电工负责人:

  电话: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兰城路115弄42号502室

  第2条、工程内容及做法(1)餐厅背景、酒柜、吊顶制作;(2)客厅电视背景、装饰柜、吊顶制作;(3)过道吊顶、过道背景制作;(4)储藏柜、侧卧衣柜、主卧衣柜、书房书柜、书房写字台、侧卫台盆柜制作;(5)主卧观景台制作;(6)套内所有窗套、门套的制作;(7)卫生间、厨房、南北阳台瓷砖的沾帖;(8)室内门、门锁等的安装;(9)室内水、电、灯等强弱电的布控、安装;(10)室内龙骨、地板的铺设与安装;(11)室内墙面、家具、窗门套涂料、油漆粉刷(含墙面底漆);(12)其他相关业务。(详细尺寸参照设计图纸联系实际而定)

  第3条、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承包方式:(1)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水泥、黄沙等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木料、家电、电线、水管、扣板等);(2)在承包人提供的有关工程文件(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和施工图纸)中,应对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等要素给予明确的规定。(3)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应符合实际施工的要求,与工程实际使用量的误差应在+-5%以内。因超出此误差范围而导致发包人多次购买、材料浪费、延误工期、影响质量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4)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因承包人提供了不合格材料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且不受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限制。

  第4条、工程期限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5条、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人工费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优惠额度 ;最终实际人工费总额: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千元人民币整(发生变更也不予修正)。

  第二部分 工程监理

  第6条、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部分 施工图纸

  第7条、发包人不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由甲方自行提供,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第四部分 发包人义务

  第8条、开工前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第9条、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第10条、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11条、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12条、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第13条、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畅⒖⒐ぱ槭铡

  第五部分 承包人义务。

  第14条、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第15条、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第16条、保护好发包人提供的左右材料、家电的安全,并保证原居室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第17条、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畅

  第六部分 工程变更。

  第18条、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费用不再另行增加)。

  第七部分 材料的提供。

  第19条、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 设备(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20条、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部分 工期延误。

  第21条、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22条、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第23条、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第24条、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部分 质量标准。

  第25条、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现行「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详见附件1: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第26条、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发包人指定、拥有质量认证资质的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部分 工程验收和保修

  第27条、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第28条、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29条、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30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工程保修期为36个月,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60个月。

  第31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应在一定时期内保证合格的质量标准,不应出现严重、大面积和多处质量问题。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超过2次(处)严重质量问题的,承包人除提供保修之外,另须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发包人由于此质量问题造成的相关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违约赔偿,金额为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的造价150%。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是指在正常使用调价下: q 防水工程出现2处以上渗漏; q 煤气、给排水改动工程出现断裂、漏水、漏气(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q 墙面、吊顶等涂料工程出现10cm2以上的涂料表层脱落; q 吊顶、五金件、灯具等吊装、安装工程出现断裂、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q 墙砖超过2处(块)以上松动、脱落; q 地砖、地板工程出现2处(块)以上显着隆起、凹陷、移位,或松动、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q 木工工程出现开裂、脱胶(榫)、松动、变形(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第十一部分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32条、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 工程进度 支付金额 备 注第一次 工人进场后第1周内 20xx.00 第二次 工人进场后第4周内 3000.00 第三次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当日 4000.00 第四次 交付使用后第6个月内 3000.00 条件:无质量问题工程进度定义: q 基础工程基本完成,木、瓦工基本到位,并正常开展工作; q 水电铺设完备、吊顶基本完成、门套、橱柜基本过半; q 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 (2)其他支付方式:经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可通过债权、债务转让抵扣。

  第33条、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

  后15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第34条、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视实际情况而定)。

  第十二部分 违约责任

  第35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36条、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第37条、未办理验收手续、承包人提前使用工程材料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暂停工程、补办验收手续。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程返工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38条、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终止方应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39条、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40条、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或工程价款的1%(两数取高)。

  第十三部分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41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部分 几项具体规定。

  第42条、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 包括/不包括 在工程价款内)。

  第43条、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第44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管理施工现场,妥善保护原有的住宅结构与设备。未经施工文件和本合同确认,不得对原有的建筑结构或设备进行拆除、改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并不受工程保修期的限制。

  第45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尽量确保工程不对邻里、社区和公众利益产生影响。承包人应对工程噪音、污水、废料、异味、光污染、高空坠落物等有害因素有足够的预计和有效的管理。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第46条、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_点_______分。承包人应按时开工、停工,并不在施工现场从事与工程无关的活动。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第十五部分 其他约定事项:

  第47条 承包人不从发包人利益出发,恶意浪费、偷窃、偷换发包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等行为发生时,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实际损失量的300%给予赔偿。结算工程量即实际耗材数量应该在上海市规定的定额数的正负5%以内,超出部分同样适用本条款。

  第十六部分 附则

  第48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最后一位签字为准,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49条、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第51条、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第51条、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件1: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人工费报价单

  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 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 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 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 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 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 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 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 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码:

  邮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年 月 日

  帐号: 年 月 日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3

  装饰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苏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

  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苏州市室内装饰工程合同

  甲方(委托人):乙方(被委托人):

  一、 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施工地点:

  2、房屋结构:

  3、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天。因天气变化造成施工难度,影响施工进度,工期顺延。自 20xx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xx年 7 月 30 日止。

  2、工程保修期:月。保修期:月。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3、在工程保修期内,如甲方人为造成损坏,要求乙方维修,甲方应全额付给乙方材料费及人工维修费。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大写) (小写)元。

  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总造价的 20 %,计 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水电施工完,瓦工材料进场施工之前,支付总价款的35 %,计;瓦工结束,木工材料进场施工之前,支付总价款的40 %,计 元;余款:5% 计: 元,于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正式收据。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经由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 甲、乙双方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

  五、施工前准备细则

  1、甲方

  ⑴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⑵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⑶ 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⑷ 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⑸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⑹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赶工费,待

  签订工期变更协议、确定赶工费后再行赶工。

  ⑺ 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甲方代表与乙方代表接触。

  2、乙方

  ⑴ 组织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⑵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⑶ 乙方委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协调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六、施工安全与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内应严格遵守1993年7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3、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工程施工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签订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所引起增减费用,可在工程第三批付款时,一并结清。如需减项不可超过总价的5%。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工程质量按1997月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以施工图纸、工艺质量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合格标准依据。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阻止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4、工程竣工结算,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5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款。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⑴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他原因等,除工程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造价的1‰。

  ⑵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⑶ 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⑷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⑸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物及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2、乙方责任

  ⑴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⑵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1‰支付违约金。

  ⑶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失,应视情况予以赔偿。

  ⑷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1、本合同履行期间上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上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市场管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协议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

  十二、其他约定

  1除甲方不能按时付款外,乙方不得停工。

  2乙方施工期间,水电费由甲方自理。

  3严格按照报价表中所列项目施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日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家庭装饰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________

  工程装饰装修的面积:________

  工程户型:________

  二、工程内容:详见甲方认定装饰设计施工图纸

  三、委托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委托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包辅助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主材);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四、工程日期:

  1、开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日为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按约定验收标准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第二条: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

  一、合同价款(人民币):________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元

  二、付款方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付款方式

  (一)基本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给乙方双方认可的报价单上确定的工程款总额30%金额为________元;

  2、工程施工过程中,________水电工程施工验收结束后土工进场前,甲方应付给乙方第二期工程款〈即付清工程总额(含增加项目金额)的20%,金额为________元〉;

  3、木工工程施工验收结束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第三期工程款〈即付清工程总额(含增加项目金额)的35%,金额为________元〉;

  4、油漆工序完工且验收合格,甲方应付给乙方第四期工程款〈即付清工程总额(含增加项目金额)的12%,金额为:________。

  5、灯具与洁具安装完工且验收合格,未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付给乙方工程余款,〈即付清工程总额(含增加项目金额)的3%,金额为:________。

  工程进度与付款进度发生不同矛盾时,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甲方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付款。

  注: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必须签订项目变更表,应在补办手续时结算。

  (二)其他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方式付款。

  6、甲方付清工程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并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及装璜工程保修卡。

  7、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规格型号、设备品种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必须办理书面手续或当场结清。

  8、甲方在安排家庭装饰装修时,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如甲方按揭与乙方有关工程价款支付有关系的,双方须及时按银行信贷规定,准确无误地办理手续。

  第三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验收标准:

  (1)福建省地方标准《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8883-20xx《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二、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由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三、工程质量检测监督部门:福建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电话:0591-87534927)因质量问题的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四、委托工程监理:

  (1)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应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明确监理单位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2)甲方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与乙方衔接。

  五、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产品、设备,须在本合同中明确注明,并应符合质量标准。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物价法》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应与预算书中所用材料、产品、设备一致。

  二、无论是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工地,并且封存样品或样本,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和样本。

  三、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样品、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工期顺延,并按误工工期处罚。材料经乙方验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要及时与甲方联系,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提供的材料、产品、设备应按约定的标准和质量要求甲方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五条:工程工期

  一、乙方应在协议约定的日期,将工程进度计划提供给甲方。乙方必须按甲方签字同意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

  二、以下原因不能作为乙方延误工期:

  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2、工程款未按时交付;

  3、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

  4、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

  三、由甲方自行挑选材料、产品、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四、暂停施工:

  1、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矛盾而停工,双方必须在一周内制定解决方案,确定复工时间,如最终责任不属乙方,均不按违约或延迟工期论处。

  2、甲方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48小时内拿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和进场材料。乙方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在24小时及时给予答复,由甲方承担损失和费用,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造成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不变。

  六、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工程验收

  一、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

  1、隐蔽工程的验收范围指:

  (1)线路分(照明线路、插座线路、弱电线路)等保护布置;水管(分冷水管、热水管)。在封线封管之前按规范经过电器表测试和管道试压后,填写附件内质量验收表,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可继续施工。

  2、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对隐蔽工程先自检再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在开始验收48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如甲方既未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参加验收,乙方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3、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如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同意,乙方可继续施工。

  二、工程竣工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三、乙方应在竣工验收的三天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力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如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四、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工期,并承担乙方的保管费和相关费用(每日50元)。

  五、工程结算

  1、甲方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后,乙方按合同条款向甲方提出办理竣工结算。

  2、乙方指定收款户名:________

  收款账号:________

  第七条:安全施工和注意防患

  一、安全施工。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采用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及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二、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灾害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

  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的本身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由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三、甲方如是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与乙方办理确认手续并承担费用。

  四、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事故一旦发生,乙方必须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甲方

  1、具备房产权证资格(或使用权)并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交底,双方作好交底验收记录,同时承担物业部门增收的相关管理费用。

  2、施工中如需要临时使用公共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3、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装潢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二、乙方

  1、参加甲方组织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___(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延迟完工,如脱料、停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第九条:饰后服务

  一、乙方在装饰施工质量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为期两年,隐蔽工程为五年。

  二、乙方按有关规定和所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期限范围等进行保修。

  三、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必须派人修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都由乙方承担。

  四、包工包料(不包括甲方自行购买的部分材料),保修期内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包工不包料的,保修期内所产生的材料费由甲方承担,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五、保修期的保修内容均采用修复形式,而且只对装潢质量负责,不承担其它连带责任。

  六、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和非装潢的外力原因所产生的结果,不属于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十条:合同和变更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赔偿。

  二、无正当理由,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经乙方催讨仍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造成后果甲方承担,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甲方未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价款或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逾期一天在按本合同应付工程价款的万分之一支付给乙方。

  四、甲方没有及时给予确认签证,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相应顺延工期,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付款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第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

  第二,工程装修内容

  1、某大酒店装修工程室内天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第三,工程造价

  1、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工程造价为:¥845674.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肆万伍仟陆佰柒拾肆元整。(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第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工程竣工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第五,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第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1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85%即845674.00元*85%=718822.90元。

  3、乙方剩余5%工程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第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第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6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电话: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特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平层

  4.承包方式:经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___种承包方式:

  ①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

  ②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

  ③其它方式

  5.施工内容:(附施工图和工程明细)

  6.施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7.合同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包干价)

  8.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30%工程款___________元;水电等管线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工程款____________元;家具、天花、厨卫等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5%工程款_________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5%的尾款_______元。

  9.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和工程款时,应认真核对乙方收款签印,取得乙方签字的收据,除此之外的凭证,甲方不认可。

  二、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三、甲方工作

  1.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签字认可。

  3.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7.参加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若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施工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若需拆除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如发生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自负。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邻里的关系。

  6.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7.组织好工程质量自检和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的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五、工期

  1.乙方应按照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处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停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照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补偿乙方误工费。

  3.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六、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必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2.无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制定的成品、半成品的工程,且无法调整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xx)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3.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应费用和工期。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时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5.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但不再承担工期。

  6.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7.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结算文件资料:

  ①工程竣工图纸(包括水、电、气等管线走向图);

  ②工程竣工验收单、工程结算单及编制说明;

  ⑧工程补充协议;

  ④设计施工变更单、隐蔽工程验收单;

  ⑤住宅室内装修工程计价表和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⑥其他工程价款结算附件;

  8.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具《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改拆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4.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付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付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

  十、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武汉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___方式解决:①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合同无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7

  发包人:

  承包单位:

  承包人(施工负责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栋室业主

  1.2工程内容及做法(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4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小写。(详见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单位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部分造型和细部结构委托承包人设计,但要由发包人认可;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费(大写)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发包人义务

  3.1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2负责协调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3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竣工验收;

  3.4装修前负责处理与物业之间的一切事务。

  第四条承包人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装修报价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除装修报价表列出的发包人自购的材料以外的),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他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标准:

  8.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扬州市质量检验监督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九条安全

  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结束,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含防水);

  (2)瓦工完工,对地砖、墙砖等项目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

  (3)木工完工,对家具、门窗套、储柜等项目进行质量验收。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5: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工程保修单(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显)。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①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三日支付工程款的40%,计工开工后支付工程款的'40%,计元;③油漆开工支付工程款的17%,计元④工程尾款3%验收后付清,计元。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5: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十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

  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元(此费用含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装修钥匙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地程竣工验收后,交还给发包人。

  14.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由承包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发包人按报价表约定的品牌、承包人预算的采购数量进行逐项验收。实际使用数量超过预算数量,由承包人承担,低于预算数量误差超过5%,结余材料费按实际扣减工程款。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盖章):

  身份证号码: 公司注册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设施、写字楼、娱乐场所、饭店、酒楼、商场、车船、飞机等非家庭居室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环境艺术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按照《招标投标法》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应依照中标文件要求执行,但中标书内容、工程图纸、招投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承诺书,有与《合同法》相悖之处的,应以《合同法》规定为准。

  发包人(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

  2.3 约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

  3.1 总工期:____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3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____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____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

  注册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___‰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其他

  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补充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及报价表

  3.发包人材料供应及设备一览表

  4.工程验收

  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

  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验收意见: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或用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环境检测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测时间:_______________

  检测地点:_______________

  检测部位:_______________

  检测结果:(报告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保修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9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

  房屋结构:

  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装饰装修施工项目确认表、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并双方签字确认]。

  二、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2)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清单)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三、工程期限:按甲方进度要求,工程期限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算起)。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工程造价已包含人工、材料、机械工具、管理费、配合费等。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在乙方进场(以发出开工报告为准)开始施工后5个工人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30%作为备料款。

  工程完成50%以上(即在天花布线完成、墙面装修完成一半以上),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的工程款;

  工程完成90%后(主要工作基本完成,剩余施工收尾准备验收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竣工资料,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工程款.

  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二个月内,甲乙双方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甲方留下总造价的10%作为装修质量保证金,其余余额应在二周内支付给乙方.

  六、结算方式:

  1、凡因工程变化、设计变更等原因调整工程造价的,即预算表内容以外以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处理,凡增加或变更的项目内容,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并计入工程造价中,总工程造价的预算误差不得超2%.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3、工程结算以双方确认的预算表项目内容为基础,

  4、依据预算报价表中所列的施工项目内容及按甲、乙双方确定实量实算方式结算,工程增减,造价按实增减。

  5、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质量标准后,在七天内将所有竣工结算资料交付给甲方,甲方在二个月内协助乙方进行结算审核工作,并将除保修金外的工程余款付给乙方

  6、装修质量保证金按总工程造价的10%计算,保修期为12个月,从工程俊工验收签字确认之日起计算。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在一周内付清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保修期内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乙方进行包工包料全负责保修(除甲方购买的主材料外)。其它工程保修,见工程保修单。

  七、甲方工作

  1、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装修期间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申请、审批等手续,负责缴纳收楼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按时办理验收结算。

  4、甲方如需对原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

  八、乙方工作

  1.乙方接受甲方监督,乙方拟定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应全面按照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乙方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甲方审核批准,乙方派 为项目助理,全权负责本工程的全面施工管理,施工协调等工作

  3.乙方必须在每一个隐藏工序完工时会同甲方进行工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并做好隐蔽签证记录(包括施工质量、完工质量等)。

  4.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由乙方自负。

  九、关于设计与施工

  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由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后签字认可,乙方方可施工。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施工(安装)。

  十、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所需,按报价单规定应由甲方自购的施工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分别在各项工程开工之日前三天内由甲方采购供应到工地现场,采购数量由乙方提供,如因乙方计算不准确导致材料浪费并超出规定时间不能退回给商家,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材料数量不够,由甲方补够,工期不变。甲方供应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没有甲方签字确认,不支付费用。

  3.甲方如果要求更换不同档次或品牌的材料,则根据市场价格作差额增减补贴。在施工过程中,如原定材料缺货时,乙方可在甲方认可下更换由公司指定的相同质量的材料。

  4.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原价格的三倍补偿给甲方。

  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关于质量标准、工程验收的约定

  本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的优良等级

  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其他及版现行的相关施工规范及标准;双方确定的施工图和审定的预算表及变更确认书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五天内甲方或甲方组织的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期为两天,如甲方不能按时验收,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十二、工程保修

  隐蔽工程保修6年,其它工程2年,详见工程保修单附表。

  十三、违约责任

  1.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1_%。

  2.如非乙方过错造成的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工期廷误,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廷。

  3.对竣工验收后,所有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现并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问题,乙方返修。由于乙方施工中违反操作常规造成人员伤害,责任乙方自负。

  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材料、家具、陈设或其它物品,如有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5.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6.由于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十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十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二楼倒水泥板隔层、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应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十六、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一把交由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结算后,由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交回甲方。

  十七、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的其他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10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折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

  |拨款分次进行|拨款%|金额|

  |----------|-------|------|

  ||||

  |----------|-------|------|

  ||||

  |----------|-------|------|

  ||||

  -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天内,结清尾款。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其它约定

  第12条、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码:邮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附表一:XXX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

  |序|材料或设备|规格|单|数||供应|送达||

  ||||||单价|||备注|

  |号|名称|型号|位|量||时间|地点||

  |---|-----|----|---|---|----|----|----|--|

  ||||||||||

  |---|-----|----|---|---|----|----|----|--|

  ||||||||||

  |---|-----|----|---|---|----|----|----|--|

  ||||||||||

  ---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11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贵阳美之源装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使用;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

  3、住房结构: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

  6、总价款: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

  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___;

  税金(3.41%):__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工期日,施工时间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竣工;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工程上,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_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于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贰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两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1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 西 省 建 设 厅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联系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详细地址: 工程总造价: 人民币大写工程范围、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报价单和图纸)。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第三条:工期

  本工程的工期为 天(按实际可施工的日历天数计算,不包含法定的节日、假日和休息日在内)。开工日期 年 月日。竣工日期 年 月日。

  第四条 工程变更

  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甲方应当办理签字确认手续,作为工程造价的计算依据。(增项款在甲方付中期款时一并付给乙方)

  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费用和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确认,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材料更换,甲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费用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验收

  本工程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和中期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甲乙双方必须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项目有:水、电线路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贴瓷砖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凡需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乙方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按期到场,则视为甲方验收通过。

  第六条 工程交付和保修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甲方不能按时交纳以上所定款项,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停止施工所造成的工程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甲方事项

  开工前 日,甲方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等,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甲方提供施工的水源、电源,保证满足施工需要;

  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装修登记,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甲方应及时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九条 乙方事项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相邻居民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捣墙垃圾除外),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合法的指定地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和造成损失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甲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1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工程内容:房屋间数 室 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部分辅料,甲方提供装修主要材料”的承包方式;详见双方签字确认的《甲方/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 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采用固定价格方式:总价款: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总价款包括人工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乙方提供材料费等。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 ;

  (2)材料进场验收合格、中期验收(水电改造结束;厨卫墙、地砖铺贴结束;石膏线、地漏等安装结束;地面找平结束)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

  (3)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

  (4)施工清场结束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甲方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第三条 材料供应(材料明细见附件《甲方/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对材料品质、数量进行验收;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由甲方承担责任。

  3、 甲方提供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一经使用视为合格,由于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损耗除外)。

  4、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 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由乙方承担责任;严禁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第四条 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 乙方必须按家装规范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2、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3、 乙方必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材料进场 B、水、电改造等隐蔽工程 C、防水工程及闭水实验D、墙、顶面基础处理 E、底漆、面漆 F、各部位板块铺贴 G、工程总体竣工验收;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料损失等由乙方负责。

  4、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

5、 未达到施工、验收及环保标准的,乙方承担不达标项目的赔偿。

  第五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 工程保修

  1、 乙方承诺对施工范围内的项目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并结清工程余款后算起,为 ________。

  2、 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3、 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置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4、 保修期间甲方通知乙方需要维修的,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未到场的,乙方赔偿甲方合同价的5%;乙方同样承担保修期的保修。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甲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 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4、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如未按规章操作造成人员伤亡,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5、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乙方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同时乙方要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其他未尽事宜: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1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期:本工程自年 月 日开工,于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单价 X单价)

  第二条 甲方工作

  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水、垃圾场地等,电安装电表据实结算。

  指派为甲方住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指派为乙方住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设备管线。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工程竣工后甲方只要进住后,乙方不负责此工程的设施保护,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因涉及变更或费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收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不超过一星期(7天)。由乙方承担工程的'所有实验检测。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1)单价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奉献包括 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移送,其余5%的作为质保金。壹年内无生产质量问题并服务周到及时予以付清。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全部承担。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乙方按照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的不明确问题,乙方需向甲方、图纸设计单位和甲方上级单位主动咨询。

  甲方、乙方要主动配合,乙方要接收工程甲方(监督员)的监督。乙方材料进入施工场地和工程各个分目工程钱检验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要求,并对主要工程材料按照要求列清单签字确认;工程每个分目施工前,需要由甲方或监理现场验收,并对上道工序质量验收合格、确认未有工程项目变更并且对所有隐蔽工程签证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因返工形成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施工过程中乙方遇到一切地方关系、(各种干扰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工程竣工后审计时,以实际平方数乘中标单价结算。

  装修改造工程保修期1年,在1年内若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时,应另定协议。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甲方乙方执。

  1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15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

  法人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行业准入证号码:____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社团登记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施工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

  1.3 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_________。

  1.4 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项目确认表》、附件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及附件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

  1.5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4及附件5:《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5)。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见附件6:《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报价单》)。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 其它约定标准(在"是"或"否"对应的"□"中打"√"或填写其它标准):

  (1)GB/T18883-20xx《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否执行;

  (2)_________。

  第三条 丙方的责任

  3.1 根据甲方的需要,负责组织不少于_________家具备资质的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单位为甲方进行工程方案的设计与工程报价,供甲方择优选择;若甲方对以上丙方组织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均不满意时,丙方有义务再次组织新的设计和施工单位与甲方接洽。在甲方与设计施工单位接洽过程中,丙方可向甲方提供中立的免费咨询服务,以协助甲方挑选实用、符合甲方需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争取设计施工单位的免费设计。甲方亦可另寻设计单位或自带设计方案。由甲方与设计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设计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3.2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材料供应商为甲方配售建筑装饰材料,同时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上材料进行免费验收,确保达到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选购材料,并选择丙方组织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有偿验收。

  材料验收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委托验收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3.3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具备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有偿为甲方作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理和验收服务。由监理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工程监理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3.4 根据甲方的需要,在本工程竣工后,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有偿检测验收,以确保达到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及其它约定标准的要求。丙方保证其所组织的检测实验室检测收费不高于市场平均价。由环境检测验收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环境检测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3.5 对检测验收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丙方应督促乙方进行治理或返工,直至达标为止。

  3.6 合理监控工程款,向甲方保证工程款的安全;在乙方顺利履行职责时,按约定及时向乙方出示同意拨款证明材料;工程款有结余时,及时同意甲方取走工程结余款。在施工项目变更时,负责督促甲方补交增加项目对应的工程款或保证甲方能取回剩余的工程款。在甲乙两方出现纠纷、甲乙两方尚未对纠纷达成统一意见并提供有效书面材料时,不得同意甲方提走剩余的工程款(具体可参见4.1款)。

  3.7 负责与合同有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当甲方委托丙方组织相关建材配售、工程监理及环境监测单位或委托丙方组织工程验收时,丙方应及时履行职责,以不影响工期为准。因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责任由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 本合同签定后_________日内,甲方需将全部工程款项存缴于丙方指定的特约帐户,并由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和发放。每次提款需由甲丙双方出具书面认可,甲方或丙方无权单方面提取款项。

  若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则乙方购买材料对应的款项属本工程款的一部分,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若变更施工,增加工程对应的材料和施工等费用款项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但若精简工程,除非另有约定,减少施工所对应的费用款项不得提前从该特约帐户提出,须等工程完工后再返还甲方。

  本工程款项特约帐户为:

  开户名: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4.2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甲方自带设计方案,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文件_________份。

  4.3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及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4.4 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5 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4.6 凡涉及4.5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

  4.7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8 指派_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如有需要),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3、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路____弄(村)____号___楼____室。

  4、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6、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元;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元,税金(3、41%):_______元;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8、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甲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便墙,加大楼(地)面荷裁,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2)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签订合同之日

  定金若干不超过1000元

  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内

  30%元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30%元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5%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100%元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_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____份。

  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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