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转让

时间:2022-11-16 16:09:00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施工合同转让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转让,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合同转让

施工合同转让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承包事宜,达成如下监控施工转让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工程款总额约为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

  三、工程质量

  1.乙方接受该项目后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及转让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工程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承担质量、安全及其他施工中存在的一切风险责任,严格履行原施工合同。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四、工程内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转让2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转让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范围: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方案图、工程量清单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4、工程内容:由乙方承揽甲方的工程的全套服务,包括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维修保修、人员培训等工作内容。

  5、建设期限:自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总工期____日。(具体入场施工时间根据工程总体进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共同确认工程范围内的合同包干总价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费用明细详见合同附件)。

  2、付款方式:采取转帐方式支付。待本工程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结算价款的100%。甲方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工程变更及结算

  1、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方案图、工程量清单履约。若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进行工程变更,乙方不得拒绝。

  2、变更价款由双方参照本合同价款定价原则及价格水平协商确定,结算时予以调整。

  3、乙方应于本工程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甲方报送符合要求的工程结算资料。甲方应自收到合格的结算资料之日起____日内完成审核。

  四、工程验收与保修服务

  1、工程完工后____日内,乙方以书面形式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的____日内组织验收,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甲方未验收自行使用的,亦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日期以甲方投入使用当日为准。

  2、验收时,双方均应派代表到场,验收结束时应出具验收报告,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公章,验收日期以双方签字盖章当日为准。

  3、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为本工程提供为期________年的维修及售后服务。本工程所有设备保修以厂家所提供质保为准,且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保的规章制度标准。

  4、以上设备、线路的维修及售后服务均指由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及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若有明显人为损坏情况,售后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保修期满,双方再另行商议签订维保合同事宜,乙方应负责对系统进行终身维护。

  五、甲方责任

  1、甲方现场代表,指导乙方工作,并负责协调乙方与各部门关系的处理。

  2、在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及时安排现场,并尽快协助乙方办理临时用水、用电。

  3、甲方应及时办理变更签证手续,按约支付。

  6、乙方指定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为本工程现场代表,具体负责现场施工和工程协调事宜。

  7、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人员进行相应系统的技术知识、操作使用、日常维护等方面的培训。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尽约定协助义务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任何一方若有违反本合同之约定的条款,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受损方的经济损失。

  3、甲乙双方由于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而确实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_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及解决方法

  1、在合同履行中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3、本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八、合同的生效及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盖章日为准。

  2、合同一经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者终止。若需变更或者终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方可有效。

  九、其他

  1、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书面文件,即成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者确认之日起。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公章)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转让4

  出售方: (简称甲方)

  求购方: (简称乙方)

  一、施工升降机说明:

  二、产权说明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部转让费后,施工升降机的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要求甲方过户时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脱。

  三、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购买施工升降机时设备的完好和零部件的齐全。

  2、将施工升降机的说明书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四、施工升降机转让后的责任

  施工升降机转让后,施工升降机所发生的安全问题与质量问题与甲方无关。在购买之前甲方引起的任何经济纠纷及安全责任与乙方无关。

  五、合同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施工合同转让5

  出售方: (简称甲方)

  求购方: (简称乙方)

  一、 施工升降机说明:

  三、产权说明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部转让费后,施工升降机的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要求甲方过户时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脱。

  四、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购买施工升降机时设备的完好和零部件的齐全。

  2、将施工升降机的说明书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五、施工升降机转让后的责任

  施工升降机转让后,施工升降机所发生的安全问题与质量问题与甲方无关。在购买之前甲方引起的任何经济纠纷及安全责任与乙方无关。

  六、合同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转让6

  甲方: (承租方) 合同编号:

  乙方: (出租方) 签定地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根据甲方工程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租赁施工升降机机给甲方使用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设备名称、型号、数量

  注:塔机保证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完整。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5天内,乙方必须保证按时进入施工现场(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延期乙方不承担责任)。

  2、设备进场安装完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计算设备租赁起始时间,如未使用,则以检测部门检验合格之日计算。

  3、甲方不再使用设备,必须提前二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之日为设备租赁终止时间。

  第三条 租赁费用

  1、设备租赁费(含设备台班费、维修保养费及三名开机工资(含夜间加班费))按每月每台 ¥14500.00元 包干,并每月支付一次。最后一月使用时,不足月按每台每天 ¥500.00 元计算。

  2、乙方配置设备操作人员每台名,工资由甲方每月代支付给操作人员,最后一次结帐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额租赁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乙方应主动向甲方申请设备检修时间,经甲方同意后进行,但每月不得超过48小时,甲方不得因此扣减租赁费用。

  第四条 结算及款项支付(以乙方的有效收款凭证为准)

  1、设备安装完毕双方验收合格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该台设备进场费元。

  2、设备启用后按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发放工资之日起5天必须足额支付乙方上月租赁费和人工费,否则乙方有权停机或拆机。

  3、设备报停,甲方未付清设备租赁费用及人工工资,乙方有权不拆设备,按正常租赁费用结算,直至甲方付清各项款项为止。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设备安拆现场三通一平等地理条件和现场的安全警戒工作,否则延误和造成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2、保证设备供电电源安置在设备基础周围3米内,其配置严格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设备基础图要求制作设备基础,否者甲方应支付整改基础所产生的各种费用。根据要求埋设接地线,并向设备检测部门提供基础地质耐力及设备基础砼报告,设备基础应保持干燥

  4、设备安装的辅助人员由乙方自行负责提供。

  5、自设备安装完毕经特种设备检测部门检测通过之日起,设备的使用权转移给甲方,由甲方负责日常管理(包括操作人员)

  6、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塔机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7、甲方为操作人员提供必需的免费食宿条件和备品、工具的存放条件。

  8、在使用过程中甲方有责任保证设备安全,

  9、乙方若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并责令整改,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成。

  10、设备性能不能满足甲方工程需要,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设备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赁费,乙方无异议。

  11、乙方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润滑和检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安排的操作人员必须爱惜设备,对设备进行日常保养,排出一般性故障。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设备的装卸、运输、安装、拆除、检测工作由乙方负责。

  2、凡乙方安装、运输、装卸、拆除及设备质量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3、乙方必须保证设备的安装和拆除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满足国家有关设备安全文明检查达标。

  4、乙方必须为甲方施工现场提供完善服务,满足甲方工程需要,确保甲方工程顺利进行,设备一般故障的排除不得超过的损失,乙方的维修时间不受本款时间限制。

  5、设备在租赁期内的工作时间服从甲方安排,乙方无异议。

  6、乙方安排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施工现场专职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若乙方安排的操作人员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利要求更换操作人员。

  7、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当天,提供完整的机械设备资料和特殊操作人员证到项目部进行备案,否则甲方有权示为合同无效。

  七 违约责任

  2米内周围无杂物。,未检测前甲方无权使用。设备及附属设施如有遗失或损坏,6小时,否则扣除相应台班费。若因甲方的过失、违章使用造成应照价赔偿。

  1、未经双方协商任何一方单方终止或变更本合同;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租金金额的15%作违约金。

  2、预计该设备租赁个月,若因甲方原因,租赁实际时间未达到约定期限自少按个月计算。

  3、在合同生效后超期20日内,由于甲方原因设备仍不能进场,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按租赁台班费的50%支付占用费。

  八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协商解决,未果,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 其他约定

  1、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未经乙方同意而对该设备作出的转租、出售、拆装等行为均视为无效;对设备进行的任何改装、添加任何附属设施,特别是电气线路和安全装置等行为均视为无效,否则因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2、若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应在半小时内通知乙方,否则后果由甲方承担;安全事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经相关部门鉴定,分清责任,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3、双方有效证件和租赁期间的书面手续(如进出场通知单、设备检测报告、结算单、加节加附着单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备,款项结清后失效。

  5、本合同一式份;乙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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