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施工方案

时间:2023-02-06 12:37:20 施工方案 我要投稿

复工施工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复工施工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复工施工方案

复工施工方案1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复工复产有关精神,促进全乡工业、农业、重点项目、秀美乡村建设逐步有序恢复生产和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做到防疫和生产两不误,各口各块要深入调查研究,针对本口本块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复工复产计划,确保三复三不复,即凡是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的必须帮助企业和项目方尽快复工复产、凡是涉及民生的项目及事关群众生活的想办法帮助复工复产、凡是上级明确推进的项目要尽快复工复产。对能在以后跟上进度不影响全年目标任务的暂缓复工,对企业项目达不到防疫规范,缺少必要的防控物质的暂缓复工,对工作人员大多数来自重疫区的暂缓复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口负责。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总负责,同级领导同志分口分块负责,部门各负其责,逐级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二)坚持防疫优先、科学复工复产。加强防疫的前提下,做到科学有序复工复产。

  (三)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施策。针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项目、不同的产业情况,分类指导、因项施策,科学复产。

  (四)坚持从严防疫和方便群众两不误。

  三、主要目标

  工业企业:乔家珊集团开启复工程序,加快办理各项建设审批手续,争取2月25以前施工队伍进场。机电的航空材料项目,在2月25日以前来签订相关合同,3月前施工队伍进厂。

  旅游企业:旅游公司在2月20日前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复工方案,同时施工队伍入驻;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2月25日前上报复工材料,3月1日前施工队伍入场。其它旅游宾招企业等上级相关政策明朗后再进行复工。

  重点项目:骆家坪公路建设在2月20日前上报复工材料,2月25日前施工队伍进场;秀美乡村建设和特色小镇农民安置房在2月25日前上报复工材料,3月1日前施工队伍进场。

  其它:扶贫项目和移民项目在3月1日前开工;农业春耕备耕工作立即开始。

  四、组织体系

  成立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实行复工报备制。各口各块按县复工复产总体要求将要复工的企业和项目的复工材料上报县相关主管部门和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格实行返工人员排查和隔离。对所有返工人员进行排查防控,按疫情严重与否实行相应的管理,对省外湖北区域、省内外疫情“严重”区域的返工人员进行劝返,暂不来靖,确需返乡的,需经主管部门送县指挥部排查防控组同意后入乡,并按受14天集中隔离。对其他区域来乡的'返工人员落实必要的居家休息或健康监测。

  (三)严格工作证办理。对返工人员可以上岗并接受健康监测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工作证,凭工作证和身份证出入村庄。居家休息期满的也可以办理工作证。

  (四)严格落实复工复产专员。乡对每一个企业和项目派出2名复工复产专员,即防控疫病专员、复工专员全部要驻厂驻项目,在企业吃盒饭,与企业一起上下班,一直到疫情结束复工专员主要职责:一是把好员工的进口关,必须是经过健康审核通过的员工才能进场;二是把好防控关,对各企业各项目落实戴口罩、分餐吃饭、测体温、消杀、建立企业内部留观点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有问题及时向项目领导小组报告。

  (五)严格制定企业项目防疫应急预案。

  (六)严肃督导巡查。成立专门复工复产督导队,队长:舒雪云担任,成员:左文辉、陈声发。督导队对各企业落实防控责任,以及复产防控专员落实工作责任进行巡查。

复工施工方案2

  一、 要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 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 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 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 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 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 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纤,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栏懈、 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集 ,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单位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 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 ,尤其是要突出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节后复工前,企业安全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三、检查的重点:

  (一)是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丰状态和运行情况;

  (二)是深基坑工程的坑壁支护和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筑物的变形情况;

  (三)是避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 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

  (五)是现场防火、防冻、季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宿舍结构是否稳固 特别是对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基坑等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些患的'分部分项工程, 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 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 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复工施工方案3

  一、复工情况

  1、复工时间

  南京国金中心项目正式复工时间:20xx年3月3日

  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建筑工地复工前需准备好防疫方案措施,检查合格后可以复工。

  项目部前期准备人员于2月10日回到南京进行防疫准备和复工申请,同时其他管理人员也陆续于2月底前返岗。在工地防疫措施准备妥当后,建邺区防疫部门与建委于2月28日现场检查完毕,安监部门同意复工。项目部下发通知3月2日正式复工。

  2、复工后现状

  项目部按照要求将申请复工材料报送南京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区防疫指挥部、建委、安监站联合检查。2月28日同意复工后,后期仍进行抽查。3月12日、3月13日,安监站和建委已分别来工地抽查防疫布署情况,抽查结果合格,施工正常进行。

  二、防疫措施

  1、防疫物资准备

  一次性医用口罩:开工前已准备4500只,截止3月13日另行准备4300只,满足自复工起4周储备量。(2个/天/人)

  洁恩84消毒液:共准备6桶(20L/桶),满足10天储备量的要求

  背包式喷药壶:2只。用于现场喷撒消毒液。

  电子测温仪:3支。用于场地出入口现场测温。

  人脸识别仪:1台。工地封闭式管理,刷脸认证进出。

  2、防疫小组

  总包项目部成立以童欣俞为组长,郝肇轩、倪建华为副组长共9人的防疫防控领导小组,另安排5名保安进行工地出入体温检测和现场巡查小组;2名前期准备人员作为消杀小组进行办公区域及施工区域的消杀。

  3、工地防疫区域设置

  出入口管理:现场封闭工地2#、3#门,仅留置工地1#门作为人员出入口,出入口设防疫岗亭1座共4名保安,2人/班进行24小时管理。

  人脸识别仪:1#门设置1台人脸识别仪,人员进出在体温检测合格并人脸识别通过后方可进入;体温检测合格但人脸识别未通过人员,经现场信息登记录入经管理人员认可后方可进入。

  隔离区设置:于T1塔楼北侧临房处设置隔离房5间单人间,含2座移动式厕所。隔离区域与其它宿舍区用围挡进行隔离,设专门出入口1个,出入口设检查点,由1名保安人员值守。

  4、现场消杀

  办公区域:每日安排1人进行2次消杀,分别于7:00和12:00进行,每次消杀至少30min以上,主要范围:办公区走道、会议室、卫生间、办公电梯。办公室内部除每日正常卫生打扫外,管理人员配发消毒酒精500ml,自行喷杀。

  施工区域:消杀作业同办公区域,主要消杀区域为宿舍、食堂、卫生间、施工电梯、主要施工楼层公共走道。

  5、就餐安排

  管理人员就餐:食堂采用分餐制,项目部定制专用饭盒,于饭点前由食堂人员送至各办公室。

  进场工人就餐:由于先期进场工人不多,由项目部给各分包单位指定就餐区域,一桌两人,桌上用木板隔开。分三批次进入食堂。人员较多时,采用食堂统一打包,分批领取方式进行。

  6、进场工人信息登记制度

  每位工人进场前需如实填写人员信息登记表、取得“宁归来”APP健康绿码、提供14天内行程的验证短信、身份证复印件,完成后进行人脸识别信息录入。

  三、复工后工人人数与材料准备

  1、人员数量

  由于目前疫情,项目部先期组织非疫区工人进场,湖北籍、温州员工一律不反岗,因合肥、蚌埠、亳州、阜阳、信阳、盐城、地区人员返宁后需进行隔离,除项目需要返岗的',均暂缓返岗。后期根据疫情情况进行调整。

  复工后3月3日,工人进场人数25;3月5日,工人进场人数共36;3月10日工人进场人数共130;截止3月13日工人进场共179人。根据目前情况,经统计计划至3月底返岗工人共528人。

  2、施工材料准备情况

  目前二期工程处于装修收阶段,仍未进场的材料主要为装修单位的检修防火门、玻璃、铝板吊顶、架空地板、石材等物资。经了解上述物资的生产工厂大多于3月份陆续复工复产,大部材料加工完进场主要集中在4月10日左右,除部分收尾材料要到5月10日左右。

  四、施工计划

  1、精装修:T1塔楼4区卫生间完成时间4月30日

  T1塔楼镜柜、厕格等收尾完成时间6月10日

  电梯厅吊顶收尾完成时间6月10日

  2、机电安装:完成时间4月30日;末端灯具、卫生洁具完成时间6月10日

  3、消防:基本完成,后期配合机电、精装作末端安装

  4、幕墙:剩余窗台铝板、封修和更换玻璃完成时间5月15日

  5、架空地板:机电层上下两层完成时间6月5日;4区以下标准层架空地板完成时间6月15日;4区标准层完成时间7月5日

  6、粗装饰:机电层环氧地坪完成时间5月20日;办公区批白完成时间4月20日;其余破损收头6月30日前完成。

  7、园林:石材铺贴完成时间4月30日;绿化种植等软景完成时间5月20日。

  五、剩余验收计划

  1、消防验收调试:5月1日~5月20日

  2、消防第三方检测:5月21日~5月30日

  3、消防验收:6月1日~6月30日

  4、节能验收:5月21日~5月30日

  5、规划验收:6月1日~6月15日

  6、装饰工程专项验收:6月20日~7月5日

  7、竣工验收及备案:7月6日~7月31日

  六、工期延误分析

  根据20xx年1月8日汇报业主并经业主同意的施工计划,20xx年5月30日完成二期工程的竣工验收,现由于疫情影响,工期延误2个月,主要原因有以下:

  1、开工时间:原计划开工时间2月10日,现正式复工3月2日,影响20日。

  2、工人人数影响:目前预计到场人数比原计划人数少50%左右,且截止3月13日,复工工人数约为原计划人数25%,特别是部分单位主要工人为疫情区,造成施工效率降低。

  3、材料影响:原计划装修材料于3月初基本到场,但目前大部材料在4月10日左右,甚至部分加工厂仍未复工,部分材料加工到场要到5月10日左右,造成工地前期不能大面积施工,待后期材料跟进后,人员增加,交叉施工又较多,影响工期。

复工施工方案4

  一、公司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1、提倡员工分散进餐或错峰用餐,就餐时人员相隔距离保持2米以上。

  2、尽量停止使用集中式中央空调,封闭内循环的风口,如要使用应做好清洗消毒工作。

  3、通知强调,办公建筑复工前应组织全面卫生清理和消毒。明确办公建筑中央空调、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和设施的使用要求,同时要加强办公室、会议室、餐厅(食堂)、地下停车场等部位的管理。

  4、尽量减少集中会议等聚集性活动,必须召开的集中会议,优先安排有外窗、空调系统相对独立、通风换气能力强的会议室,人员间隔应在1米以上,且必须佩戴口罩。

  5、通知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员工每日健康检查制度,做好物业员工的培训和防护。要求做好进出人员、车辆的防控和登记。

  6、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帮助,统筹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急需的防护物资和经费,关心一线物业员工的工作、生活和健康。

  二、武汉“最牛小区”发现确诊病例

  2月8日,武汉最牛小区华大家园有1人确诊。该小区防控非常到位,仅保留一个出入口,严格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小区,并且每天对小区住户进行体温测量。业积极联系社区志愿者,每天定点给小区居民送爱心菜。2月7日以前,1766位住户无一感染、无一疑似。

  我们需更加认真对待疫情,不要忽视隐藏的病毒,它的.隐匿性非常的枪,甚至可能是24天没有任何没有任何发病症状,但是后期还是会发病。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做好一切防控准备。

复工施工方案5

  一、企业复工时间

  对全区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地)实行分类分片分时段严格审批,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的优先复工。

  (一)工业企业2月10日起,符合“白名单企业”(即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员工基本为本地的企业、本地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完整的企业;

  2月15日起,员工主要来自其他非疫情重点地区、本地产业链、供应链较为完整的企业;

  2月20日起,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投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等。

  二、企业复工前

  必须做到“六个到位”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稳控当头,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

  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三联动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员,各项职责分配到人,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如实将职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向属地平台、镇街报告,实行网格化管理。

  四企业职工排查到位企业要严格排查职工近期出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建立职工“一人一档”每日登记制度,所有职工在“杭州市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申报信息并获得职工健康码,一人一码,分类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1.首批上岗职工须为在杭州连续待满14天以上且无相关呼吸道、消化道症状体征人员。

  2.企业对后续职工上岗须进行严格排查,其中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近期一律不得返回,具体返回时间另行确定;

  其他地区职工返回前须上报名单,经审查通过可返回,返回后原则上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视各地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无症状后方可上岗。隔离医学观察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明确。

  3.企业必须做好分批返回职工的隔离方案,经属地平台、镇街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职工返回。

  五防控物资准备到位企业要根据防控需要,配齐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落实临时隔离点。厂区各公共场所消毒防护到位。

  六安全工作确认到位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三、企业复工申请

  1.组建工作专班。区级层面抽调发改、经信、商务、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农业农村、三服务办等部门和邮政、人民银行、银保监、电力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复工工作专班,负责企业复工审核工作。各平台、镇街建立相应专班,并落实专人担任复工指导员、防疫指导员,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理顺审批权限。财税关系归属五大平台的企业由平台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除此之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行政区划在属地镇街审核通过后,报区复工专班审批;

  其他所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由属地镇街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良渚新城、良渚街道共同组建专班,以良渚新城为主,负责审批。

  3.明确审批流程。符合上述六个“到位”的企业,提前三天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申报复工申请或直接向属地平台、镇街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审批通过的,由审批单位发放复工通知书,企业收到后方可复工。

  4.从严控制数量。区复工专班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按照企业数和职工数“双控”原则,分类分时段对平台、镇街审批数量进行限额管理,从严把关。

  四、企业复工后必须做好“六个强化”

  (一)强化人员管理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督促职工每日在平台进行健康打卡,确保每日更新底数清,并及时审核上报属地平台、镇街。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访客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岗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

  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导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办公或远程办公。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企业要与属地平台、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5℃)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平台、镇街,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平台、镇街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区企业复工专班要加强抽检。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的平台、镇街要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复工施工方案6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开复工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以切实保障务工人员生命安全,避免疫情在工地出现、扩散和蔓延为目标,通过严格疫情防控标准、积极宣传疫情政策、强化开复工管理措施等,坚决完成疫情防控期开复工管理工作各项任务,自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防止出现疫情,强化安全生产,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一)保障务工人员生命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坚持把保障务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强化执行,令行禁止。

  (二)落实企业“两个责任”。各建筑业用工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企业内部组织领导,成立本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班),建立完善企业疫情防控体系,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项目工地、每个人。结合实际,各项目部分级成立疫情防控专班,并按照防疫要求制定项目具体防控方案。

  (三)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以项目为单位,根据防控情况,项目部提出开复工申请,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相应检查,并对辖区内工地的拟开复工时间进行科学指导安排,引导务工人员分批有序返工。

  三、时间安排

  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地开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10日0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若时间需要后延将另行通知),此前务工人员不能进场。有重要和紧急任务确需开复工的,经指挥部批准可提前开复工。

  四、工作内容

  (一)强化停工管理。即日起,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及时掌握现场防疫情况,落实现场防疫措施,并做好重大危险源管控、起重运输设备维护等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二)细化项目防控。以企业为主体,认真制定落实新型肺炎防控责任制,分级成立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包括项目企业层级、工程项目层级以及专业工种层级;同时,各项目部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制定本项目的具体防控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工地复工场地管理、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安全生产保障、应急预案等。项目建设、施工总承包、监理、专业分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单位要密切配合,把新型肺炎防控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三)严格防疫标准。

  1.项目现场全封闭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并对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及时关闭上锁或有效的封闭措施。实行工地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由保安员及卫生员对各出入口进入人员进行测体温、登记。

  2.项目现场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充足。工地开复工前应储备所需的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消毒药水、体温计、防疫药品等。配备足够的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其中卫生员配备数量不得少于2人。

  3.项目现场防疫管理措施到位。

  (1)加强工地宿舍管理。宿舍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通风,室内高度不低于2.5m、通道宽度不小于0.9m,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6人,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

  (2)严格佩戴口罩。项目部统一配发合格的口罩,所有在场人员必须依规佩戴。

  (3)加强工地饮食管理。项目部实行分餐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工地设立食堂的,炊事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未设立食堂的,施工单位应当选择经合法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核实相关证照,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严禁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

  (4)加强工地环卫管理。工地生活垃圾应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工地卫生员应每天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宿舍、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消毒不少于2次,应留存消毒记录。

  (5)实行日常体温监测制度。工地内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体温监测每天应不少于2次,应留存监测记录。

  4.项目现场人员管控措施到位。

  (1)工地开复工前应做好对从业人员的情况排摸,并实行分类管理。重点疫区或需途经重点疫区的从业人员应暂缓返威;其他外来务工人员,项目部要提前通知在原籍做好居家隔离及健康日检测工作,并留好检测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就地治疗。返威后,现场应设置隔离房间,实现14日隔离后,方可返岗;对于威海本地的,按照普通防疫要求执行。

  (2)务工人员必须通过实名制管理平台考勤通道进场,用工情况建档成册,明确人员流向。

  (3)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车辆一律排查登记。

  (4)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

  5、开展从业人员岗前防疫教育。各工地开复工前应组织务工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交底内容应参照省、市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防疫教育交底单见附件1)。

  五、防疫检查

  所有工程项目开复工,各项目部需提报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不少于3次检查。对未经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检查合格擅自施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的,要责令停工整改且予以顶格处罚。

  (一)项目部准备工作结束后,务工人员进场前。项目开复工前有关场地管理、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安全生产保障等现场相关硬件设施准备完善后,提报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检查(检查表见附件2)。

  (二)部分务工人员进场,项目部整体防疫工作展开后。当项目返场务工人员数量达到用工总数一半或超过30人时,提报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现场防疫检查。合格的,允许剩余务工人员继续返场;存在问题的,项目部立即整改到位后,剩余务工人员方可继续返场(检查表见附件3)。

  (三)务工人员全部返场后,项目全面生产开始前。当项目务工人员全部返场时,项目部需提报区市建设主管部门防疫检查。合格的,由区市建设主管部门下发同意开复工通知书;不合格的,项目各参建方要立即对照开复工条件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下发同意开复工通知书(检查表见附件3)。

  (四)开复工项目及时报备。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地开复工情况,实行日报备制度,请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自即日起于每日16:00前报市住建局备案(统计表见附件4)。市住建局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组织对各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调研督导。

  06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高度警觉,做好防治和疫情管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监管人员在时刻密切关注务工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的同时,也要注意自身防护工作,避免造成感染。

  (二)处置报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应急值守,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做好登记、检查和监测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按程序处置,并按规定如实报告。

  (三)加强宣传。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切实做好新型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既要向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讲清新型肺炎的危害性,使大家都高度重视防治工作,又要让众多务工人员了解掌握有关防治措施,使防疫知识深入人心,维护社会稳定,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在建房屋市政工地及燃气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方案如下:

  一、复工的时间要求

  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和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的相关项目之外,我市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复工或新开工时间不早于2月10日24时。如需提前复工的房屋市政工程,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申请提前复工实施报备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办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复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我市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并经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

  (一)建立健全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已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成立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并报送属地有关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管理人员已到位,已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二)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各责任主体按照防疫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重点加强食堂、宿舍和厕所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并适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切实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三)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措施,并在工地的各个区域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复工人员熟悉疫情防控知识。对目前在疫情重点地区休假的人员,在疫情解除之前不得返回,由所在企业负责逐一联系,明确相关要求,并确认相关人员的动向。对其他省份、外市来湛的人员,要严格把控、提前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对于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严禁来湛。

  (四)施工现场实施全封闭管理。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工作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项目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接入“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前端采集和考勤设备正常联网运行,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时间及体温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并做好记录台账,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无特殊情况,严禁工人外出,确有需要应先请示报告。

  (五)设置体温测量点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在施工作业区、生活区设置体温测量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测量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台账。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消毒酒精等医疗物资;每天按时配发口罩,严格落实工人佩戴口罩的规章制度。

  (六)做好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确保工地食堂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佩戴医用口罩;改善盥洗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严禁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饭堂,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

  (七)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提前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采取医学健康监测,并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医院上报,确保及时送院诊治。

  (八)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各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六个一”的工作要求,制定1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制定1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1次安全检查,在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务必做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复产、隐患问题不清零不复产。

  三、复工申请流程

  (1)建设单位需提前3天向辖区住建主管部门提交复工申请表,按要求统计填报涉及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人防、消防等复工人员(含管理人员)名单,并提供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资料。未进行申请或申请不批准的`房屋市政工程一律不准复工,未登记上报的工人一律不准进入工地。市管项目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申报复工手续。

  (2)住建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申请后,要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填写复工检查表,经核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复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委托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市管项目复工申请的审核工作。

  四、复工后应采取的防控措施

  各责任主体单位要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严格落实《公众预防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南(企业年后返工人员)》的要求,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传播,保障工作现场人员生命安全。

  (一)强化进场人员管理。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一次准确的体温检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如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不得允许进入集体宿舍等区域,要安排独立隔离场所进行健康监测,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误工费用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变通。

  (二)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各责任主体单位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地,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督导从业人员外出时做足防疫措施,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允许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或进入会议室、食堂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在食堂就餐应实施错峰分餐制,减少人员聚集,避免围餐和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并每天对食堂进行一次清洁、消毒;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以上;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三)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安排专人每天了解员工健康状况,每天对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建立体温测试记录。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采取健康监测,送院诊治,坚决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措施。同时,要配合辖区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四)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各责任主体和各项目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每日要按规定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五、疫情防控的监督管理

  住建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以企业自查自纠、上报视频材料等为主,辅之以抽查的方式,组织开展专项复工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等问题的,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条件,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住建主管部门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复工施工方案7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应疫指发〔20xx〕6号)、xx区应对疫情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的`通知》(五应疫指〔20xx〕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全区住建行业所涉的各建设工程参建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房地产企业及房产中介经纪机构,要尽快组织复工复产,现就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复工复产疫情控制措施和要求

  (一)各企业要压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制定复工方案,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训,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排查彻底风险隐患,全力做好复工复产相关保障工作;存在部分员工留置、待岗、轮岗等情况的企业,要妥善做好人员调配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执行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制度。由返岗员工本人亲笔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见附件1),企业统一做好登记及台账记录。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有重点疫区旅居史以及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接触者,须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报备,并按要求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在湖北的职工暂缓返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三)制定人员返昆计划。建筑工程参建企业应制定外地返昆人员进场计划,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具备人员进场、封闭管理的条件,有序、分批返昆进场。严禁大量外地务工人员盲目、无序返昆,因无法进入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在施工工地外逗留、失控,造成属地防疫工作管控困难的情况。

  (四)强化疫情报告报备。各企业在复工后,一旦发现职工出现异常,应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对工作地及异常人员进行封闭隔离,并向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报告,区相关部门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及时安装“云南抗疫情”。各企业务必立即在微信平台安装“云南抗疫情”小程序,在各自办公场所、公共场所(门店、售楼部)、建筑工地、物业管理小区出入口的醒目位置张贴“进”“出”二维码,确保所有人员进出场所时进行扫码,便于对复工后返岗人员或前来办事人员一旦发现疫情,其活动轨迹及接触人员能够及时进行排查及追踪。(见附件2)

  二、企业复工复产基本条件及审查流程

  (一)复(开)工条件。建筑工地应严格做好复(开)工前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必须在常规复(开)工必备条件下新增疫期复(开)工条件如下:

  1.组织管理到位

  建筑工地必须成立由建设单位牵头的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

  2.人员管理措施到位

  (1)疫情防控小组应建立参建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务必要求返岗人员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核实人员来源地、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身体状况等关键信息。

  (2)建立重点疫区来昆人员管控制度。重点地区返岗人员未经在昆隔离观察14天,不得进入建筑工地,隔离观察期内发现体温检测结果异常的,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

  3.施工现场管控、环境消毒、宣传工作到位。各建筑工地应按照区住房城乡建设局20xx年1月28日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消毒工作的通知》(见附件3)的要求,切实做好工地消毒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细化工地请示报告制度和宣传措施。

  4.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

  (二)复(开)工检查流程

  (1)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开)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检自查。

  (2)进行复查和提出复(开)工申请:项目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复(开)工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签署复(开)工意见,并提前3天向xx区住建局提出书面复(开)工申请。

  (3)复(开)工核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收到复(开)工申请后,第一时间对复(开)工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

  各房地产、物业管理企业、房产中介机构、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应切实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应对疫情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应疫指发〔20xx〕6号)文件的要求,做好对返岗人员登记、管控、错峰安排返岗、物资保障、工作地点环境卫生及消杀等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液化燃气经营门店还应按市局《昆明市液化燃气管理处关于抗击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确保安全稳定供应的通知》要求做好企业返岗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各房地产的售楼部、各房产中介经营机构,复工前三天应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复工申请,经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现场复核后方可复工。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守法诚信不违章。各企业应对参与经营、作业的人员、车辆进行合理调度和岗位调配、合理调配人员,防止出现疲劳作业、危及安全等现象;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在储存充装、运输配送、经营销售等各环节中,要坚决杜绝“三违”及“倒气”、恶性竞争、哄抬气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服从隔离现场、交运等部门的管理。

  (二)做好防护不断供。自1月10日从疫区回昆人员,应在隔离期满确认身体状况正常后方可安排上岗;符合相关规定的上岗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时必须戴好口罩和手套,尽量缩短与服务对象接触时长,收款时尽量避免使用现金,鼓励采用线上支付结算。

  (三)消毒防疫不间断。做好经营、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和环境消毒工作。房产中介经营机构的门店、房地产企业售楼部、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所在地及所属储配(充装)站、瓶装供应站应当严格落实“门前三包”,清理杂物、打扫卫生,持续不间断开展对场站的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不留死角,并根据实情将防疫器材和设备配备到位。

  (四)会议召开要精简。各企业要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及规模,鼓励各企业采取网络会议模式,减少人员聚集情况。确需召开面对面式会议时,要控制参会人数、开会时长,座位安排间隔一米以上,确保会议室有良好的通风环境。

  (五)严格考勤及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各企业要针对各自行业特点,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单位、工作场所考勤制度及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同时,要派专人监督进出人员对“云南防疫情”二维码进行扫码。

  (六)加强食品安全管控。各企业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对食堂采取分时段、分散式个人就餐模式。

  四、疫情防控时期信息报送工作

  建设工程各项目部和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所属储配(充装)站、瓶装供应站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每日情况的报送工作,于每日上午10点前,将前一天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各项目部(包括房地产经营企业)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鉴定站(联系电话:),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各站点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XXXXXXXXX)。

  一旦发生异常及突发情况,各企业要第一时间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信息。

  五、加大处罚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各生产经营企业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复产复工的;

  (二)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三)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四)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复工施工方案8

  一、复工时间:

  20xx年2月xx日

  二、复工准备工作:

  1、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姚永辉(项目经理)

  副组长:韩忠(技术负责人)

  组员:马灵强、于春炎、王家元、申乾林、刘萍、黄月。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班组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三、复工人员组织计划: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复工施工方案9

  复工后防疫工作要做到

  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具体如下:

  1).中高风险地区来沈人员一律不许进入施工现场。

  2).所有人员佩戴好口罩,外来人员在入口处登记基本信息,扫码测温后方可进入现场,现场内禁止进行与生产无关的会客行为。

  3).外省、市来返沈人员要提前三天到项目所在社区和区城建局报备;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沈,抵沈后需单独居住(现场可设独立居住区或者场外居住)实行全封闭管理,24小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进场。

  4).现场必须闭环管理,进入现场内不得随意离沈,如需离开回到现场须再次提供沈阳本地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每日现场应至少分早、中、晚三次进行消杀,并要有责任人和消杀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对宿舍、门卫、走廊、办公室、会议室、楼梯、空调、卫生间、淋浴房、餐厅、厨房等部位进行消毒。工地开工时,应增加对仓库、工具(用具)、工程机械操作室、施工电梯、密闭空间、作业区等实施消毒管理。

  6).现场防疫物资必须配备口罩、消毒液、防护服、测温计等防疫必要物资。明显位置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只能专人打开)。

  7).现场要设置隔离间,独立上下水,并设有单独卫生间。

  8).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人员不得进场作业。

  9).项目需建立建全《建筑工地人员疫情管控台账》,且建立一人一档,档案中包含:48小时核酸证明(外省市人员)、24小时核酸证明、行程码截图、疫苗接种情况截图、出发地、交通方式、人员入场后居住地点(项目内或者具体小区门牌)、联系方式。

  10).已经登记入场人员日常进出施工现场要走实名制通道,从非实名制通道进出的,一律按外来人员标准管理;进出施工现场要要做好“四件套”,即扫码、测温、戴口罩和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或浑南区核酸检测卡(有48小时内检测方位标识)。

  11).在工地外租(买)房居住的人员,必须保证居住地-施工现场两点一线,要有专门负责人实名管理。

  12).外来送货人员要按照新进场人员标准管控,车辆要先进行场外消杀才能进场。施工材料、生活物资等要实行无接触运输配送,严禁外出采购。严禁中高风险地区送货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外来送货人员要无接触验码、核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做好车辆及人员信息登记,严格落实“司机不下车、物料先消毒、现场人员负责卸货”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入场车辆入场前驾驶室车门要用专门封条贴封。

  13).现场人员居住要按班组分割,严禁大范围交叉;现场要实行分餐制,严禁人员排队打饭、集中就餐,严禁人员私自到外面就餐,现场不允许堂食。

  复工后安全生产不能忘

  复工后,各建筑施工单位不能忽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做到:

  1.对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基坑支护、临边防护、临时用电、消防设施设备、模板支撑等做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坚决做到不带隐患复(开)工;

  2.针对返回现场的`人员要加强管理,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先期返岗并在岗在位。人员取暖、用电、饮食要满足规范要求和行业标准,严格落实生活区白天限电措施,严禁宿舍使用小太阳等产品及三无取暖设备。

  3.组织力量对现场围挡、垃圾等进行全面清洁,对物料堆放要整齐有序,确保围挡清洁、无污损,场内无垃圾,环境整洁。

  措施不牢将停工

  各建筑施工现场要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责任人必须驻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浑南区城建局将对各复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不认真履行疫情防控措施的,立即予以停工处理。

复工施工方案10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区第六次常委会议精神,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促进项目复工,坚持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两手抓”,为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项目复工(以下简称疫期复工)管理,现将当前工作明确如下:

  一、成立疫期复工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疫期复工各项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长沙市开福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疫期复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疫期复工各项工作。

  二、疫期项目开复工管理

  1、严格落实复工申请要求,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复工

  结合目前疫情发展形势,建筑工地需要开工复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向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所在地街道申请,经具同意后方可施工,且各建筑工地复工前须达到以下防控标准。

  (1)成立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小组,设立专人专岗,对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疾病控制部门、属地社区,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制定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制定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台账,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将卫生防疫教育纳入进场教育和每日岗前教育,未经培训教育不得上岗。

  (3)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单独生活居住。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区疾病控制部门要求。

  (4)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满足三日以上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复工期间及时补充储备。

  (5)排查复工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6)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

  2、严格强化工地复工防疫防控措施

  (1)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2)保持施工现场等公共区域的卫生和空气流通,设置专人负责每天早、中、晚进行消毒、通风换气、保持卫生清洁各1次,并建立台账做好记录。

  (3)工地食堂应实行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洗手消毒。

  (4)密切关注人员身体健康,每天早中晚需进行体温测量,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立即送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疾病控制部门要求做好应急处置。

  (5)建筑工地工人需佩戴口罩进行施工作业,应安排相对安全距离(1米以外),工序安排要避免人员交叉感染。

  (6)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对建筑工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帮助务工人员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疫情防控期间信息以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为准,不信谣、不传谣。

  3、坚持情况报告制度

  施工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建中心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员工健康异常情况。因瞒报或报告不及时导致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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