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方案

时间:2022-05-14 17:48:39 设计方案 我要投稿

有关设计方案集锦四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设计方案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设计方案集锦四篇

设计方案 篇1

  改变不动产置换方式,利用股权转让改变应税营业额性质。

  风神公司与华业公司签订房产置换协议,风神公司将自建2幢价值1600万元的办公楼及800万元现金,与华业公司置换其自建价值2400万元的职工宿舍楼,风神公司应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及附加=(1600×5%)×(1+7%+3%)=88万元;华业公司应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及附加=(2400×5%)×(1+7%+3%)=132万元。

  依据财税(20xx)191号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并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因此,可制定纳税筹划方案:风神公司与华业公司签订投资协议,风神公司将办公楼作价1600万元与800万元现金合计2400万元投资到华业公司,暂时成为华业公司股东,并在协议中注明参与接受投资方华业公司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同时办理办公楼过户手续,待华业公司办理完工商变更手续后风神公司将2400万元股份全部转让给华业公司原股东,风神公司可免缴营业税及附加88万元。

  采用同样方法,华业公司与风神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华业公司将职工宿舍作价2400万元投资到风神公司,暂时成为风神公司股东,并在协议中注明参与接受投资方风神公司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同时办理职工宿舍楼过户手续,待风神公司办理完工商变更手续后华业公司将2400万元股份全部转让给风神公司原股东,华业公司可免缴营业税及附加132万元。经过上述筹划,双方公司均享受免缴营业税及附加。

  改变承包合同签订方式,利用管理费合同改变应税营业额性质。

  华新宾馆将其所属的凤凰饭店出租,该饭店的房产原值为400万元。华新宾馆职工李华以年租金40万元获得3年的承租权。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李华在财务上独立核算,享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并单独领取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证,每年上交租金40万元,针对出租饭店这项业务,华新宾馆每年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40×5%)×(1+7%+3%)=2.20万元,应缴纳出租饭店房产税=(40×12%)=4.80万元,合计缴纳税款7万元。

  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1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另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0条规定,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如果承包者或承租者未领取任何类型的营业执照,且不办理税务登记证,而作为企业的内设机构来处理,这样企业向其提供各种资产所收取的各种名目的价款,均属于企业内部分配行为,不属于租赁行为。华新宾馆可进行如下筹划:与李华签订上交管理费合同,把原来每年上交租金40万元改为上交管理费40万元,同时李华不办理独立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这样一来,凤凰饭店可视作华新宾馆的内设机构,即仍以华新宾馆的名义对外经营凤凰饭店,则华新宾馆收取李华房屋租金部分的房产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就可以免除,只负担房产原值部分的房产税(此时房产税也以“管理费”形式上交给宾馆),这样,华新宾馆每年只需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3.36万元[400×(1-30%)×1.2%],共可少缴纳税款3.64万元。

  调整合同,分解营业额

  签订劳务合同,改变应税增值税收入性质。

  太华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本年向货物供应商收取与销售额挂钩管理费收入合计500万元。应缴纳增值税及附加=(500/1.17×17%)×(1+7%+3%)=79.91万元。

  依据国税发【20xx】第136号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1.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2.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可制定纳税筹划方案如下:太华商场与货物供应商签订货物装卸劳务合同,规定太华商场为货物供应商按货物供应量提供货物装卸劳务服务,收取货物供应商货物装卸上架费500万元。由于货物装卸上架费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只与货物供应量有关,且商场提供了装卸劳务,则货物装卸上架费500万元不视为平销返利,可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率征收营业税,太华商场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500×3%)×(1+7%+3%)=16.50万元。经筹划减少税收支出63.41万元。

  改变设备提供方式,分解应税营业额。

  丰收公司与利新公司签订了一份生产线安装合同,合同约定,丰收公司为利新公司安装一条生产线,安装合同总价为4000万元,由丰收公司代利新公司购买安装用机器设备,价款为3500万元,安装劳务费为500万元,安装生产线完工验收合格后利新公司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4000万元给丰收公司。丰收公司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4000×3%)×(1+7%+3%)=132万元。

  对于以上案例进行纳税筹划,关键思路为将丰收公司代利新公司购买安装用机器设备3500万元从安装工程产值中剔除,降低丰收公司营业额,只就安装劳务费500万元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可采用重新签订安装合同办法,合同内容改为:安装用机器设备由利新公司提供,安装生产线完工验收合格后利新公司一次性支付安装劳务费500万元给丰收公司。按此合同,丰收公司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500×3%)×(1+7%+3%)=16.50万元,纳税筹划后减少营业税及附加支出115.50万元。

  计算税负平衡点进行筹划

  企业在兼营不同税种非应税劳务时,应分别核算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分别核算缴纳营业税,不分别核算缴纳增值税,因营业税与增值税计算依据和适用税率差别较大,导致企业税负差别较大,通过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与非应税劳务销售额的比率,可找出兼营非应税劳务中营业税与增值税的税负平衡点,然后根据税负平衡点进行兼营非应税劳务核算形式的筹划,可起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

  兼营非应税劳务中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税负平衡公式为:非应税劳务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可抵扣进项税额=非应税劳务销售额×营业税税率

  税负平衡点为:可抵扣进项税额/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增值税税率)-营业税税率,具体计算如右表所示:

  根据表中税负平衡公式可看出:

  1.当非应税劳务部分可抵扣进项税额占非应税劳务销售额比率等于税负平衡点时,非应税劳务部分缴纳的增值税与营业税相等;企业可分开核算,也可不分开核算;

  2.当非应税劳务部分可抵扣进项税额占非应税劳务销售额比率大于税负平衡点时,非应税劳务部分缴纳的增值税小于营业税,企业应选择不分开核算,非应税劳务部分以缴纳增值税为好;

  3.当非应税劳务部分可抵扣进项税额占非应税劳务销售额比率小于税负平衡点时,非应税劳务部分缴纳的增值税大于营业税,企业应选择分开核算,非应税劳务部分以缴纳营业税为好。

  现举例说明测算税负平衡点公式方法:

  丽星公司本年销售建筑材料不含税收入为100万元,销售建筑材料允许抵扣进项税额13.60万元,另取得装饰劳务工程款20万元,装饰业务用材料允许抵扣进项税额1.36万元。该案例中非应税劳务部分可抵扣进项税额占销售额比率=1.36/20=6.8%,小于税负平衡点11.53%,企业应选择分开核算,非应税劳务部分以缴纳营业税为好。具体测算如下:

  (1)采用不分开核算,应缴纳增值税及附加=[100×17%-13.60+20/(1+17%)×17%-1.36]×(1+7%+3%)=5.44万元;(2)采用分开核算,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100×17%-13.60]×(1+7%+3%)=3.74万元,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20×3%)×(1+7%+3%)=0.66万元,应缴纳税金合计4.40万元,比不分开核算形式减少税金1.04万元。

  上例中,装饰业务用材料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改为2.38万元,该案例中非应税劳务部分可抵扣进项税额占销售额比率=2.38/20=11.90%,大于税负平衡点11.53%,企业应选择不分开核算,非应税劳务部分以缴纳增值税为好。具体测算如下:

  (1)采用不分开核算,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100×17%-13.60+20/(1+17%)×17%-2.38]×(1+7%+3%)=4.32万元;

  (2)采用分开形式核算,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100×17%-13.60]×(1+7%+3%)=3.74万元,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20×3%)×(1+7%+3%)=0.66万元,应缴纳税金合计4.40万元,比不分开核算形式增加税金0.08万元。

  综上所述,企业进行营业税筹划时应结合应税案例的具体情况,选择对企业最有利的合同签订方式,改变应税营业额的性质,享受营业税减免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兼营非应税劳务核算时,利用税负平衡点的测算确定最佳核算形式,降低企业税负支出。

设计方案 篇2

  活动目的:

  引导学生确立自己的大学梦想,明确大学目标,对自己有正确的定位,思考为实现自己的大学梦想,应该怎样做。

  提高认识,培养学生自信心,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团结奋进。 激发学习斗志,培养学生竞争意识,能居安思危。

  活动形式:

  采访调查、游戏互动、诗文朗诵、全体合唱

  活动流程:

  《插上梦想的翅膀》主题班会活动流程间

  活动项目

  活动内容

  多媒体

  5分钟 观看视频 放音乐视频同学们在音乐声中引发对梦想的畅想,并提前五分钟全体到场,以及等待班主任的到场 播放视频《我的梦想》

  4分钟 开幕词 由主持人来宣读开幕词 显示《插上梦想的翅膀》

  10分钟 采访 有两位支持人采访同学的梦想 无

  20分钟 终极密码 每组各派出两个代表其中一个主持人在多媒体上打出终极密码,猜中者进行猜词游戏,根据另一个主持人手上的题板词来猜,比划者只能用动作表演,不能讲跟题板上所带有的字,台下同学不能出声提示。

  8分钟 诗朗诵 有第一小组的四位成员朗诵有关梦想的诗,并由王吉同学给予小提琴伴奏

  5分钟 大合唱 全班一起唱《真心英雄》 音频 《真心英雄》

  2分钟 闭幕词 主此人在音乐声中宣读闭幕词,并宣布《插上梦想的翅膀》主题班会圆满落幕 《与梦想大学亲密接触》 再见

  备注

  1、第一小组同学负责宣传团队选手报名;

  2、团体必答题各队赛前选定发言的同学,做好准备;

  3、主持人为朱婷婷和谢佳恒两位同学

  4、材料及幕后工作主要由朱盈盈、褚婧殷和屠舫舟三位同学负责

  《插上梦想的翅膀》主题班会比赛规则

  1、参赛形式

  (1)每个团队选出3名同学代表该团队参赛,其他同学作为队友,其中,“团体必答题”由队友回答,猜词项目由一名选手和一名队友回答,其他项目题目都是参赛选手回答。

  (2)比赛现场选手不能随身携带任何与比赛有关的资料。

  2、比赛题型

  1)采访:有两位支持人采访同学的梦想

  2)猜词项目:每组各派出两个代表由其中一个主持人在多媒体上打出终极密码,猜中者进行猜词游戏,根据另一个主持人手上的题板词来猜,比划者只能用动作表演,不能讲跟题板上所带有的字,台下同学不能出声提示

  (三)活动总结

  活动后及时反思总结,班会后同学们总结自己的体会交流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致于因为虚度年华而痛悔,也不致于因为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奥斯特洛夫斯基

设计方案 篇3

  教学要求:

  一、了解课文的基本观点——“世易时移,变法宜矣”,理解其在现实生活中的意义。

  二、了解课文采用精辟的比喻和形象生动的寓言、故事,从正面和反面两个不同的角度反复证明自己观点的写法。

  教学重点:

  一、了解课文的基本观点——“世易时移,变法宜矣”

  二、了解课文采用精辟的比喻和形象生动的寓言、故事,从正面和反面两个不同的角度反复证明自己观点的写法。

  第一课时

  教学要点:

  学习1、2小节

  教学过程:

  一、解题

  察今,篇名,是《吕氏春秋·慎大览》中的第八篇。《吕氏春秋》是秦相吕不韦的门客集体编撰的。

  《吕氏春秋》是在吕不韦任秦国丞相期间编写的。吕不韦开始任丞相是在秦庄襄王元年(前249),罢相在始皇十年(前237),正是秦统一全国的前夕。当时秦的变法已有百年历史,但六国中反对变法的大有人在。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焚书”,就是由齐人淳于越提出“师古”引起的。这篇文章就是针对“师古”的主张写的。

  《吕氏春秋》是杂家代表著作,其编写经过见于《史记·吕不韦列传》:“吕不韦乃使其客人人著所闻,集论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二十余万言。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号曰《吕氏春秋》。布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内容以儒、道思想为主,兼及名、法、墨、农及阴阳家言。目的是为秦统一天下、治理国家提供思想武器。

  二、学习第1小节

  1、范读

  2、疏通文字、重点讲解

  法先王之法:效法、取法;法令制度。前一个是动词,后一个是名词。

  人或益之:有的、有的人。代词。人或益之,意思是说,人们有的益补它。

  虽人弗损益:虚词“虽”有虽然、即使两种解释,根据上下句关系选择恰当的解释。这里的“虽”应讲成即使,有假设存在某种情况的意思。

  3、本段的主要意思是:“先王之法”“不可得而法”。

  三、学习第二小节

  1、范读

  2、疏通文字、重点讲解

  凡先王之法:凡是,表示概括。

  先王之成法:已成的。成法,已成的法令制度。

  察己、察今:明察。

  古今一也:一致,一样。

  以近知远:形容词用作名词,近处的、远处的。

  以所见知所不见:“所+动词”的固定结构,相当于名词,即见到的,没有见到的。

  堂下之阴:阴影,影子。指日月的影子。

  日月之行:运行。

  3、本段的主要意思是:“释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

  四、总结:

  此为文章的第一部分,开头用设问句提出了先王之法不可效法的观点。为什么先王之法不可法呢?两个原因。一是“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在漫长的年代里,“人或益之,人或损之”,已非本来面貌,所以不可效法。二是“先王之法,有要于时”,既“有要于时”,那么,“时不与法俱在”,就要随着时代的变化来制定适应现实的法令制度了,而不可效法先王之成法。分析了这两个原因之后,作者提出了“释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的主张,以“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为依据,提出了“察今”的中心论点,就是说,制定法令制度,要明察当今的实际。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观点,文章列举了日常生活中常见易懂的三个例子:“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也。尝一脟肉,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调。”这几个例子说明了“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所见知所不见”的道理,从而论证了“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的观点,治理国家不可效法先王之成法,而应当在“察今”上下功夫。

  五、布置作业,朗读体会课文

  第二课时

  教学要点:

  学习课文3、4小节

  教学过程:

  一、复习

  问:第一部分主要内容?略

  二、学习第三小节

  1、朗读

  2、疏通文字、重点讲解

  先表澭水:标志,标准,名词作动词,设标志。

  循表而夜涉:标志,标准,名词。

  千有余人:相当于“又”。

  益多矣:增加。益多,指河水涨了许多。和“益之”、“暴益”不同。

  所以也:……原因。所以败,失败的原因。

  有似于此:类似,像。似于此,像这种情况,或,和这种情况相类似。

  3、分析:荆人袭宋夜渡澭故事,讽刺了不顾时间条件的`不同而死守古法的人,旨在说明时间不同了,条件就应有所变化,做事就应从具体的时间条件出发,而不能因循守旧。

  三、学习第四小节

  1、朗读

  2、疏通文字、重点讲解

  守法而弗变:遵守、遵循,这里有贬义,即墨守、保守。

  向之寿民:先前;长寿者。即本来可以长寿的人。

  因时而化:根据、依照;变化。即根据时代的变化而变化。

  是故:因此。

  非务相反:要求得到、追求。务相反,一定要有所不同。

  时势异也:时代,形势。时势异,时代和形势不同了。

  3、分析:在提出了“世易时移,变法宜矣”的观点之后,以良医治病为喻进行论证。由“病万变,药亦万变。病变而药不变,向之寿民,今为殇子矣”,讲到治国的道理:“凡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因时而化”就是要察今、变法,从而论证中心论点。

  四、朗读课文,体会

  第三课时

  教学要点:

  学习5、6小节

  教学过程:

  一、复习

  重点词句翻译

  问:寓言和设喻阐述了什么道理?

  二、新授

  (一)学习第5小节

  1、朗读

  2、疏通文字、重点讲解

  以故法:用;旧。用旧有的法令制度。

  为其国:治理。

  时已徙:变迁。

  “楚人有涉江者”的“者”,是作为定语后置的标志。其结构是:“中心词+定语+者”。翻译时应将定语挪前而译成:有涉江的楚人。

  “是吾剑之所从坠”的“所”,附在介词“从”的前面,和介词连同介词后面的动词“坠”组成“所”字结构,指代介词所介绍之处所。全句意思是:这里(是)我的剑掉下去的地方。“之”,结构助词,表示它前面的词(词组)是定语。

  “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的“所”,连同附在它后面的动词“契”组成“所”字结构,指代行为对象,“所契”即“刻记号的地方”,后加“者”构成“所……者”结构,这就更明确了这个“所”字结构的名词性。“之”,代词,代“剑”。

  3、分析:“时已徙矣,而法不徙”,则难治。作者以“刻舟求剑”为喻,从反面论证了“世易时移,变法宜矣”的中心论点。如果时徙而法不徙,是糊涂迂阔的表现。讥讽了不顾“地”条件变化而机械法古的人。

  (二)学习第六小节

  1、朗读课文

  2、疏通文字、重点讲解

  人问其故:原因,缘故。

  “有过于江上者”的“上”,按《辞海》解释:指处所。按于在春说:“上”按古义为“侧畔”。今暂从于说。“者”,用于动词性词组后面,构成名词性词组,表示……的(人)。

  “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前一个“其”,是指示代词,相当于“那”。后一个“其”,代词,代婴儿。

  “荆国之为政,有似于此。”《吕览纂》:“荆国”作“乱国”。“为”,动词,这里作“治理”讲。“于”介词,引进比较的对象。

  3、分析:作者以“引婴儿投江”的寓言故事为喻,说明不能因为先王之法令好就生搬硬套。嘲笑那些泥古者生搬硬套的幼稚荒唐。这是进一步从反面论证了中心论点。讥讽了不顾“人”的条件变化而机械法古的人。

  3—6为文章的第二部分,以“世易时移,变法宜矣”为核心,从多方面论证中心论点。这一部分里,作者讲寓言故事、打比方,反复强调先王之法与现实情况已经不适应了,墨守先王之成法是行不通的,要治理好国家,就要改变先王之成法;“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这就进一步证明,明察当今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宜的法令制度对治国是十分重要的。

  三、总结

  1、总的说文章可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1~2段)提出“察今”的论点,即制定法令制度要明察当今的实际。

  第二部分(3~6段)进一步论证论点,提出“世易时移,变法宜矣”的主张。

  2、写作特色

  A文中举了什么例子,论证了什么问题?

  分析:第2段提出了“察今”的观点,列举了日常生活中常见易懂的三个例子:“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也。尝一脟肉,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调。”这几个例子说明了“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所见知所不见”的道理,从而论证了“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的观点,治理国家不可效法先王之成法,而应当在“察今”上下功夫。

  第4段在提出了“世易时移,变法宜矣”的观点之后,以良医治病为喻进行论证。由“病万变,药亦万变。病变而药不变,向之寿民,今为殇子矣”,讲到治国的道理:“凡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因时而化”就是要察今、变法,从而论证中心论点。

  B本文讲了哪几个寓言?各说明了什么道理?各包含怎样的寓义?根据这三个故事可以推断出怎样的结论?

  分析:本文讲了三则寓言,各有不同的寓意。荆人袭宋夜渡澭故事,讽刺了不顾时间条件的不同而死守古法的人,旨在说明时间不同了,条件就应有所变化,做事就应从具体的时间条件出发,而不能因循守旧。楚人刻舟求剑的故事,讽刺了不顾地点条件的不同而死守古法的人,旨在说明地点不同了,条件就应有变化,做事就应当从具体的地点条件出发,而不能因循守旧。引婴儿欲投江中的故事,讽刺了不顾人的条件不同而死守古法的人,旨在说明人不同了,条件就应有变化,做事就应当从具体的人的条件出发,而不能因循守旧。这三则寓言是从时、地、人三个不同的角度论证了“察今”的重要性,“世易时移,变法宜矣”。

  四、完成课后练习。

设计方案 篇4

  一、活动目的:

  中秋节是我国一个重要的传统节日,中秋节的最大意义和主旨是“团圆”。团圆与和谐紧密相连,团圆不仅是外在的形式,而且是内心的和谐与相通。为充分发掘传统节日内涵,弘扬祖国的优秀文化,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并且在中秋来临之际激发学生熟知经典、吟诵经典、热爱经典、亲近经典,大队部在中秋节前后,组织开展“月圆国圆,传承经典”主题活动。

  二、活动主题:

  月圆国圆,传承经典

  三、活动时间:

  9月21日——10月10日

  四、活动内容:

  (一)中秋读月

  1、(9月24日)国旗下讲话——“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给学生讲述关于中秋节的来历,并且倡议每位同学节日期间做到“家圆”——帮爸爸妈妈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人圆”——给在无法团聚的远方的亲人发一条节日祝福短信;“国圆”——为祖国的繁荣富强、早日统一立下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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