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

时间:2023-07-06 08:02:49 商铺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商铺租赁合同[范例1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商铺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铺租赁合同[范例15篇]

商铺租赁合同1

  甲方(档主):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自愿签订本合同确定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1、甲方把所在东兴市口岸国门国际批发商场1—35号档出租给乙方,xx月租金为人民币3500元(叁仟伍佰元整),租金按壹20xx一次性交清,即20xx租金为42000元(肆万贰仟元整)。

  2、乙方另交壹仟元整(1000元)作为押金,此押金期限为三20xx,即乙方租满三20xx后退回。若不满三20xx,押金不予退还。

  3、乙方在租期间必须保护甲方原有的装修设备,一旦毁坏必须给予修好,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情节严重甲方有终止合同的权利。(比如大面积损坏,长时间不修好等情况下)。

  4、租期为三20xx,即从国门商场正式收租xx日算起。租金按20xx交,中途不得退租,否则租金与押金不再给予退还。

  5、双方协商把原有的侧门口墙重新装修,甲方给予支持,但乙方重新装好后归甲方所有,租期满后不得拆走,且新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xx月租金3500元(叁仟伍佰元整)包括的费用为:商场xx月租金,公共水电费,公共空调费,以及管理费,卫生费

  等商场的'公共费用,不包括私人费用,如私自水电费,网费等商场公共费用外的自用费。

  7、乙方在租期间必须遵守商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在租期间如有损害商场或自身的名誉,财产等后果自负,与甲方无关,望乙方遵守规则,合法经营。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他人。

  9、租期满壹20xx后,如须续租,必须提前一个xx月交清下一20xx租金,其余事项不变。

  10、以上事项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此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xx日起生效。附加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xx月xx日

  20xxxx月xx日

商铺租赁合同2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街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能够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万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务必提前一个月时间,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务必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一天按实欠租金的%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状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务必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职责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状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状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职责。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3

  经协商,双方愿意解除位于_________(铺位)的租赁合同,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将铺位退回给甲方使用,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______元(______),逾期达七天,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铺位,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必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在工商部门办完迁址或注销手续。

  三、甲方除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_________元(_________)按金外,还需支付共计_________元(_________)作提前解约,总合计_________元(_________)。

  四、双方再次证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乙方解约退租当日,租金为每月共计人民币_________整(_________),在此期间涉及金额不乎的甲方收款均不作实,以防产生纠纷。

  五、甲方于乙方退租当日,一次性结清应付金额,乙方以收据收款。

  六、乙方不得损坏铺位内设施和装修,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乙方退租当日,甲乙双方当面销毁所签《租赁合同》正本。

  八、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在此之前双方所签定的.所有租赁作废。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4

  甲方:_________

  乙方:北京_________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甲方所有的`______区______花园三区39号楼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方承租该房屋用于房地产经纪业务,租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现乙方由于经营政策调整,无法继续承租该房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上述房屋租赁合同。

  2、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已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3、乙方同意,最迟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4、甲方同意乙方最迟于乙方须在搬离房屋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注册于该房屋地址的营业执照注销。

  5、甲方同意如果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一个月内,乙方能找到或甲方自行找到第三方新的承租人并与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则甲方退还乙方10000元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的房租。

  6、如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一个月内,乙方未能寻找到新的承租人,则甲方不退乙方履约保证金及其他任何费用,双方别无其他争议,不再相互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7、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及扫描件有效。

  8、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5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归属于自己的店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店铺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店铺出租给乙方。用途_________(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店铺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共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_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租金为_________元每年,租金按年以____方式支付,下一年度租金应提前______月支付,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_________天的宽限期,从第_________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滞纳金。

  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店铺的修缮

  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维修好。如甲方未尽维修义务,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_____负担。

  由乙方维修的,修理费由_________负担。

  甲方(是/否)允许承租人对店铺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度,电表表底数为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使用该店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4.甲方、乙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店铺的使用性质;

  (2)擅自转租、转让店铺或利用店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4)乙方严重违反相关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以同本店店铺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乙方对于租用的店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

  4.乙方不得利用店铺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乙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乙方必须爱护店铺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店铺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_日内将租赁的店铺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归甲方。

  第九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______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从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6

  租赁转让方(甲方):身份证: 受租转方(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位于 店面租赁转让给乙方,现将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范围:等设备,设施。

  二、租赁转让时间定于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三、转让金额: (大写:)。

  四、租赁房屋月租金 元整,每季度交付一次。

  五、房屋租赁时间从 年 月日— 年 月 日,租期为四年,在租赁期间房租金不变,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是否续租,否则租赁合同终止。甲方与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终止合同。

  六、在房屋转租期间,房屋的修缮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权利

  1、乙方因经营不当需要转让时,甲方不得收回店铺继续履行合同时间。

  2、乙方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收回店铺,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以上两条甲方在合同租赁期间收回房屋,影响乙方经营,造成乙方损失,甲方要承担乙方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八、甲方权利

  1、甲方房屋因国家占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壹仟元,在租赁期间乙方未按合同完成终止合同,甲方不需退还保证金,合同期间后,甲方有权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九、乙方在租用甲方房屋期间,如转让、转租、转借他人经营,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应同意乙方转让、转租、转借他人,若乙方未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乙方在租赁甲方房屋期间,该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水电气设施,期间使用所产生水电气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上述协议,违约方应相应的责任。

  十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印后,本合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印): 乙方(签字盖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7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产权属自己的_______铺位(复式)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地点与铺位面积

  租赁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层铺面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_________楼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 保证金、租金、设施费、管理费等

  1、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元,租赁期满,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商铺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证金给乙方(不计息)。

  2、乙方应在每月______号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的以下费用。

  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当月租金:人民币______元。

  设施费每月分摊人民币______元。

  3、当月管理费(含公共卫生、保安、消防、公共绿化等管理费用)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4、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区内路灯分摊)。次月_________号前应交清上月的水电费。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小区内配备消防设施、公共卫生、供水、供电设施,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制定《_________商业小区的综合管理规定》和小区内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对商业小区进行日常管理,甲方负责配备相应的管理、服务员(如保安员、清洁工、电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盗、清洁、供电、供水等项目工作,维护小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

  4、合同期内的租赁税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完全自愿自觉遵守甲方制定《_________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见附件)和商业小区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证小区的正常运作。

  2、乙方在承租商铺之后,应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到税务管理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不得无证经营。乙方必须自行办理小区内自己的财产和人身保险。

  3、乙方要做好商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得在商铺内(包括_________楼)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占用公共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导致商业小区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拆除铺位内的建筑结构和装修设备。

  5、乙方负责保管,维护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对商铺、设备、公共设施的检修工作,不得妨碍检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项应交费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应将装修设计方案报知甲方,批准后方能施工。乙方迁出时,商铺内所增设的一切的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补偿。乙方在小区内张贴宣传品或设置广告,应按小区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服从甲方统一规划。

  8、乙方承租的铺位只限于经营服装和服装辅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经营其他商品。

  9、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承担。

  10、_________年___月_____日该小区开张之日乙方务必开门营业,此后乙方连续停业、空置、歇业不得超过七天,否则按本合同第七条第6项处理。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提出将商铺的承租权转租给第三者经营的,须经甲方审核同意,中途转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证金的____%退还给乙方(不计息),其余_____%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商铺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铺给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实际交付时间计收租金。

  2、乙方在租赁期内违约或人为损坏小区建筑物、设施的,先以保证金赔偿,保证金如不足以赔偿时应补足差额;扣除保证金后,乙方应在_________天内补足原保证金数额,如不按期缴纳或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租金、设施费、管理费和水电费等乙方应缴费用,乙方应如期缴交,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应缴总费用额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违约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须缴清所欠费用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4、乙方如违反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除保证金、单方解除合同的处理。如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乙方如擅自改动、拆除铺位的建筑结构、装修,除必须恢复原状外,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使用性质和经营项目;不得擅自转租、分租;不得连续停业、空置、歇业超过_________天;不得将商铺作经济担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如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不再退还,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商铺,并将存放在铺位内的一切财物搬走,三天内不搬走,视乙方放弃该财产,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放弃财产进行处分,而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

  第八条 其它

  1、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减免停业期间的租金(须致使乙方连续停业达_________天以上,方计入甲方减免收乙方租金的范围,否则乙方应正常缴交租金给甲方),若因灾害影响连续两个月还不能使用该商铺的,则作本合同自动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律师事务所见证。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见证律师各执一份。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商铺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使用面积__________㎡)。

  第二条 租期

  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_____日交付商铺,如甲方延期交付商铺,则租期也相应的顺延。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每____个月缴纳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合同租金为含税价,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____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商铺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补足。

  第四条 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造成租赁物内与商铺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商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____%的滞纳金。如拖欠租金____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商铺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补足。

  4、乙方如在租赁商铺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商铺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商铺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商铺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商铺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商铺的产权证、商铺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商铺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商铺,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甲方的职责

  甲方在租赁期内:

  (1)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______________;

  (2)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或小区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3)负责租赁商铺的结构性维修。

  (4)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第八条 其他

  1、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商铺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2、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商铺,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商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如遇政府征收或者拆迁时,所有补偿款归甲方所有,但对于经营性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补偿、安置补偿、搬迁补偿、营业损失等)的补偿由甲方直接按照_______的标准(计______元)向乙方支付。

  3、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具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

  4、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合同如下:

  一、租赁期限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期_________年。

  二、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币_________元,经营甲方店铺,付款办法:___年租金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在合同签订时交清。

  三、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缴交店铺设施抵押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押金不计息。

  2、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铺的所有权和水电房籍及主水管至水表处理。

  3、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除店铺租赁税外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爱护店铺设施,如有或损坏,乙方应按市场价赔偿或负责修复。乙方如需对门店进行改装,须经甲方同意同意后方可讯息工期,基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不得在租赁范围堆放带腐蚀性或危险性物品,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未经同意甲方擅自转包他人,按违约处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变动而变更。

  10、如因乙方人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店铺如在租赁期内遇风灾地震自然灾害而造成重大损失,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期满规定

  1、乙方应在期满前两天内搬迁完毕,近期将租赁范围交还甲方。

  2、租赁届满,店铺的用水电设施无偿归甲方。

  3、乙方在租赁期间装修的固定设施无偿归甲方,可动设施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五天内处理完毕,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4、乙方缴交甲方的押金,待双方交接清楚后由甲方付还乙方。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

  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对方人民币________元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椐《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腾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条件下,就乙方承后果甲方位于贵阳市金阳新区兴筑西路“奥体商业步行街”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租赁范围: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贵阳市金阳新区兴筑西路奥体商业步行街1-1-11(A11)号的独立门面出租给乙方作为烟酒便利店使用,房屋建筑面积25.12平方米,该房屋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一。

  二、租赁期限、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

  1、租赁期限

  自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5月31日止。

  2、租金

  每月租金为1004.8 元,合计租金为大写壹仟零肆 元捌角 元,租金为每年递增5 元㎡.

  即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5月31日止为40㎡,合计每月租金为大写壹仟零肆 元捌角 元(¥1004.8 元)

  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5月31日止为45㎡,合计每月租金为大写壹仟壹佰参拾 元肆角 元(¥1130.4 元)

  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5月31日止为50㎡,合计每月租金为大写壹仟贰佰伍拾陆 元(¥1256 元)

  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5月31日止为55㎡,合计每月租金为大写壹仟参佰捌拾壹 元陆角 元(¥1381.6 元)

  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5月31日止为60㎡,合计每月租金为大写壹仟伍佰零柒 元(¥1507 元)

  3、租金缴付方式

  租金的按季度方式支付,乙方需提前5 天缴付下一季度的租金给甲方(以收款收据日期为准)

  三、租赁物业交付及免租

  1、交付期限

  甲方应当在20__年6月1日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业。

  2、延迟交付

  (1)如果甲方交付租赁物业超出交付期限的`,则甲方每延迟一日交付,乙方的免租期顺延一日,且租赁物业的免租期、起租日、各期租金支付日期、租赁期限等均相应顺延。

  (2)但甲方不得迟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交付租赁物业,否则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3、延迟收房

  按照以下第方式选择告知方式。

  (1)甲方在达到交房标准后,以报纸刊凳分广告告知乙方,以报纸公布之日作为免租期、起租日、各期租金支付日期、租赁期限等按报纸日期计算标准。

  (2)甲方在达到交房标准后,以书面通知签收的形式告知乙方,以收到通知作为免租期、起租日、各期租金支付日期、租赁期限等计算标准。

  4、免租期

  免租期为45 天,从甲方交付物业给乙方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免租期。

  四、合同生效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需缴纳一个月的租金,即大写人民币壹仟零肆 元捌角 元作定金,本合同生效,甲方交付物业给乙方使用时乙方开始缴纳租金,所缴纳的定金自动转为保证金。

  五、保证金:

  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大写参仟 元整(¥3000 元)此保证金于签订合同后全额支付,该保证金作为乙方遵守及履行本租赁合同约定及条份,乙方壹份。

  本合同附件部分:

  附件一:楼层平面图

  附件二:房屋交房标准

  附件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证件、执照

  甲方(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9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门面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2。门面房内附属设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年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赁期为_____年。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元押金或第一年租金之日起将上述房屋钥匙及使用权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方;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十五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七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七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半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七十七元/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十五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十五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七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五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1)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3)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4)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十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峻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未到期限的房租金)10%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四页,一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____元/吨,电____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10

__先生:

  就您租用之本人拥有合法产权的位于________的商铺租赁事宜,本人致函如下:

  一、根据您与本人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表明:

  __年_月,本人与位于_____________的商铺原产权人___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并于____年_月正式办理了该商铺的房屋过户手续,故本人于____年_月开始即拥有该商铺的合法产权。

  根据您与本人于___年_月__日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第一条明确规定,您租用之本人拥有合法产权的该商铺,租期从____年_月__日至____年_月__日。 根据《商铺租赁合同》第六条则明确规定,租铺期满,本人不同意续租,您必须交情所有房租及水费、电话、电视、物业管理等相关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租赁税等的一切税费,经本人验收商铺后本人无息退还押金给您,本人收回商铺,当即终止合同。

  二、根据上述事实,本人郑重函告如下:

  本人作为上述商铺的合法产权人,您与本人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真实、合法有效,双方的商铺租赁法律关系明确,您应恪守合同规定之义务。

  本人明确声明:不同意将该商铺续租给您,故您应当依约在____年_月__日前搬离该商铺,否则将构成严重违约。且您应当向本人及时足额支付拖欠之两个月租金,否则本人有权根据《商铺租赁合同》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追究您应负之法律责任。 另,若您一意孤行,我聘请之律师所将根据本人的授权,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手段追索您的应负法律责任。届时,您将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如包括但不限于您应当支付的租金、您的违约行为对本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 望您能充分考虑本人的上述意见。

  顺颂:

  商祺!

通知人(出租人):__公司

  ____年_月__日

商铺租赁合同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____

  第二条该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千)元整。出租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乙方按(年)支付租金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千)元整给甲方。

  第六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将承担起该房屋的维护使用。

  第七条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第八条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卫生费等。

  第九条租赁期限续约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

  第十条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付六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商铺租赁合同1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房屋坐落 房屋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栋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号。房屋为______室_______厅,可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将房租出租给乙方做_______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年____月,出租人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_________规定执行(如果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__元。

  2、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出租人未按(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一律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_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单位备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了明确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将位于 社区 路段 号商铺出 租给乙方使用。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合同期为三年正,合同到期时乙方要求续约,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增加铺租或以任何理由不续租。

  三、租金:

  双方议定乙方向甲方每月号上缴水电费和固定铺面租金元(壹仟捌佰元整),如有超过一个月租金,甲方有权罚款处理。按每天利息加收10%。自签字之日起乙方需交给甲方一个月的押金(壹仟捌佰元整)合同期未满,不准加收乙方铺位租金,铺位营业做商业用途。

  四、责任:

  租用期内乙方在铺位内装修,拆墙,电线,光管,水喉,门铁闸,外墙开门等等一系列装修行为如有改造或者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完好,维修后原墙颜色不一样,一切费用开支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水电费,在租赁期内工商,卫生,治安消防拍照等政府收费全由乙方负责。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收或部门,居委会拆迁重建,甲方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搬走,逾期搬迁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合同,不得导致中途终止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弥补无过错方之损失。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14

  出 租 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承 租 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前门项目商铺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定义

  1.1 在本合同中,除按照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下列重要用语具有下述含义:

  (1) “项目”是指位于「 」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2) “租用面积”是指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用于本合同项下计算商铺 租金的实测面积,是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

  (3) “交付状态及附属设施”是指与商铺相关的供电.供水.电讯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线等设施。有关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交房标准》。

  1.2 甲方作为商铺的产权人,有权自行指定或委托商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统称为“管理公司”)行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承担义务,此等管理公司行使本合同项下的甲方权利或承担义务,视为甲方的合同履行行为,乙方对此表示同意并接受。

  第2条 租赁标的

  2.1 承租商铺位于该项目「」地块「」层「 」号商铺,为避免疑义,该商铺当前的正式地址和编号是「 」号(邮编:「」)。商铺的具体位置及范围见本合同附件1。

  2.2 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为「 」平方米(暂测),最终确定的租用面积以甲方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实测数据为准。

  2.3 本合同所述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各项费用的依据,最终以实测租用面积进行结算。在甲方确定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之前,乙方应当按照第2.2条所述面积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在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结算此前已缴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4 乙方对与商铺相关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以及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及使用约定已充分知悉,不持任何异议。承租商铺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标准》中列明。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二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承租商铺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承租商铺的验收依据。

  2.5 乙方在此确认,本合同所述的商铺编号为甲方暂定编排,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编排或变更项目或项目内任何部分的名称。对此乙方不持异议,也不影响本合同的实际履行。

  第3条 租赁用途

  3.1 双方确认,乙方承租商铺须用于商业经营活动。乙方应在 地块房号为「 」名称/商号对外进行直营店经营,并用于从事「 」经营项目,从事经营项目的品牌为「 」。

  3.2 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承租商铺的用途,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经双方确定的商号/名称.经营项目或品牌。

  3.3 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使用.允许或默许承租商铺用作任何非法.违背公序良俗.损害项目整体商誉的用途。

  3.4 乙方在开业经营前应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经营本合同第3.1条所述营业事项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并应保证在租赁经营期间,上述证照均持续有效。

  第4条 租赁期限及免租期

  4.1 商铺租赁期限为「 」年,自交付日开始计算。双方暂定商铺的交付日为「 」年「 」月「 」日,从交付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装修免租期。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届满。如交付日因故迟延,双方同意租赁期及免租期自动相应顺延。

  4.2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装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装修产生的相关费用。并且,除非另有特别明确的约定,免租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

  4.3 双方确认:甲方提供的免租期是基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的前提下给予乙方的优惠。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则乙方不享受免租期的免租金优惠,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一年基本租金标准向甲方补交该期间的全部租金。

  4.4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商铺。在乙方于租赁期限内遵守本合同的条款与条件的前提下,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拟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至少「6」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取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九十天与甲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其租金由双方商定。如果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续租申请或者双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将于租赁期限届满时终止。

  第5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5.1 本合同项下租金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和结算货币,乙方如使用外汇支付的,应自行兑换为等额人民币后向甲方支付。由于外汇兑换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 乙方应以下列标准计算租金金额,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铺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推广费。

  5.3 乙方应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预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应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预付。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届满以后,每应付款月「」日之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下期的租金。

  5.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支付租金,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汇款或转账。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 号:

  5.5 甲方在收到乙方每笔租金后,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5.6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税费。

  第6条 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6.1 物业管理费

  (1) 双方约定,作为商铺的承租人,乙方应当自交付日(「 」年「 」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缴纳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按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计算,计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每月累计「 」元人民币。装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装修期届满后按正常标准缴纳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2)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月预付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业管理费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缴纳,其后各期物业管理费应于上月「25」日之前(含当日)预付。首期物业管理费和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均以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日物业管理费计算。

  (3) 租赁期间内,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关规定,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调整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执行。

  (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汇款或转账。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5) 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6.2 推广费.能源费等其他费用

  (1) 乙方应于免租期届满后按月向甲方交纳承租商铺的推广费,用于为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广.促销活动以及广告费等的费用支出。推广费按商铺租用面积计算,缴纳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该项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不单独缴纳。

  (2) 自承租商铺交付日起,乙方还应当承担并支付其使用的水.电.燃气.通讯.宽带费.非正常营业时间空调供应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本款所述费用的支付方式.标准和时间,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书面通知或相关规定为准。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为由延付各项费用。

  (3) 双方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或延迟缴纳前款所述费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费用导致政府或相关供应单位中断或停止对项目的相关能源供应,则因此而导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7条 租赁保证金

  7.1 租赁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署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相当于乙方承租商铺「 叁」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其中「」个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赁保证金时,必须将「 」个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给“出租人”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将「」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6.1(4)款)。

  (1) 在租赁期内,如因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基本租金和或物业管理费调整导致实际基本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数额变化的,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或甲方应支退相应数额,以保证该保证金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段都相当于 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 如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向甲方支付了租赁意向金/预付款的,则该意向金/预付款等额在本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的一部分。

  (3) 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

  (4) 双方同意,甲方有权不以租赁保证金抵作租赁期间内任何时间乙方所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用.违约金.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有关欠款及延迟履行违约金。

  (5) 如甲方选择使用租赁保证金以冲抵乙方前述应付款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租赁保证金补足,使其达到本条约定的金额。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冲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除补足租赁保证金外,还应支付租赁保证金不足冲抵部分的欠款。

  (6) 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间届满后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协议或双方在租赁期间内协商解除本合同的,则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还承租商铺.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及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之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8条 商铺的交付

  8.1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预定交付日为「 」年「 」月「 」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权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赁期和免租期相应顺延。

  8.2 承租商铺交付日前「 」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入驻手续,进行承租商铺的交接,交付日乙方应当派员参加。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载交付日前来办理该承租商铺的交接手续的,则应视为承租商铺自交接日起已经交接给乙方使用。乙方应自交付日起承担该承租商铺的相应费用,免租期也不予顺延。

  8.3 甲乙双方按以上8.2条约定当场交接的,应于交接当日在甲方物业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铺交接单》上签字,以示承租商铺交接完毕。

  8.4 乙方在办理商铺的交接手续时须按照约定足额交清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导致免租期的顺延。

  8.5 双方确认:该商铺交付时为毛坯房。乙方对此已充分知悉,在验收交接时不持任何异议。如在交接时或进场后发现商铺设施根据实际经营使用的需要而须调整的,不影响商铺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的申请,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并具备可行性的情况下将配合乙方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8.6 双方确认:若在该商铺交付时,该商铺交付条件基本具备,而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结束而导致的缺陷或瑕疵的,并不影响商铺的交付。甲方应在交付后立即进行必要的修复。

  第9条 商铺的装修

  9.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及其他有关装修的规章制度进行装修。

  9.2 乙方应在免租期内进行商铺的装修。装修可按照自身及其品牌特点进行,但应符合项目统一的风格。乙方进入商铺开始装修施工之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文件供甲方审查,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3 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装修设计文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按照法律规定装修设计文件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则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4 如乙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或违反经甲方认可的装修设计文件进行装修的,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承租商铺.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停止并恢复商铺原状,对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对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5 乙方应负责经过其装修而添加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维修责任。因上述设施.设备的故障.损坏造成甲方提供的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损坏或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6 乙方在承租商铺装饰装修期间如有与甲方的承包商进行的与承租商铺相关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双方均应当给予配合和协助。

  第10条 商铺的开业

  10.1 商铺初步确定的开业时间为「 」年「 」月「 」日,乙方应按照确定的前述开业日对外营业。

  10.2 乙方应在取得全部必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和批准文件),完成承租商铺的装修和必要的准备工作后,经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准后,正式对外营业(包括试营业)。未经甲方或管理公司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开业。如乙方已经完成了开业准备,具备开业条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认为乙方的开业符合项目的整体运营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开业。

  第11条 商铺的营业管理

  11.1 如乙方经营的行业.产品.商品.商号.服饰标志或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特殊行业/专项批准.代理权.海关以及政府批准手续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则乙方应保证其获得相关的批准.代理权或经营销售许可,并在租赁期间持续合法有效。甲方不对乙方就该承租商铺可利用作乙方所进行的经营行为获得所需的经营许可或批准作出任何承诺及保证。

  11.2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消费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1.3 乙方所租商铺应当全年营业,节假日不停业。每天的营业时间和空调供应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晚上「 」点「 」分。同时,甲方有权按季节变化或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更改或延长营业时间及空调供应时间。乙方因自身经营需要,其营业时间与上述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不一致的,须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自行承担因此增加的空调费等各项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于本条约定的营业时间内暂停营业或变更营业时间。

  11.4 乙方所陈列或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权或获得充分授权之商品名称.商标.肖像.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权利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1.5 租赁期间内,乙方须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组织的统一或相关的推广活动,以保证项目的对外统一的风格和良好声誉。乙方同意将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品牌(包括商标及其图形.文字)合理用作项目或甲方举办之其他推广活动之用。

  11.6 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承租商铺及项目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叫卖.兜售.招徕.播放过大音量的宣传口号.音乐及做出其他影响其他商户之利益或项目运营秩序之行为。

  11.7 乙方举办大型开业活动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广.促销.庆祝.联谊.慈善等各类型活动,活动方案及活动时间经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审批。

  11.8 乙方自行保管该承租商铺内以及其他被许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库房.仓库.储物间内的所有财物。无论是否设置保安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甲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保安和保管责任。

  11.9 乙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保证该商铺营业标志.橱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状态。为项目整体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许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电路。

  11.10 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项目内适当的公共地方张贴管理规则及其他规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构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对乙方的有效通知。

  第12条 商铺的照管

  12.1 甲方应保证在租期内该商铺及交付时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在任何合理时间内检查.养护承租商铺内的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如遇紧急情况甲方或管理公司可在未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且不需赔偿此等紧急事态给乙方造成的损坏,但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及时向乙方进行通报。

  12.2 在商铺使用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甲方对扩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承租商铺的房屋结构.外墙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并应保持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自然损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对前述各项设备.设施等造成损毁,则乙方负责承担有关的维修和更新费用。

  12.4 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保养承租商铺内自行装修.改动.装饰.添置部分以及商铺窗户.玻璃门.店面橱窗或玻璃幕墙,自行负责损毁发生的更换费用。

  12.5 乙方不得对承租商铺包括阳台.露台(如有)及其设施设备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不合理的缩短承租商铺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使用期限的行为。

  12.6 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乙方蒙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12.7 如在租赁期间内,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商铺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和执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13条 招牌和广告

  13.1 乙方在承租商铺内以及项目内的公共部位和与承租商铺相连接的区域.部位或设施设备设置招牌.广告等任何文字.标记.标示或告示,应当事先将招牌.广告的设置方案报甲方审批,并在获得甲方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设置。如需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13.2 上述乙方自行设置的广告.招牌的报批.安装.更换.清洁.维护.保养.拆除以及照明电费均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乙方还应当承担因该广告的设置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3.3 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设置的招牌.广告,或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拆除的,则甲方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4条 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4.1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超过「7」日,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暂停承租商铺的水.电.电话等公共设施的供应和物业管理服务,直至拖欠款项及其违约金全部清偿为止。

  14.2 甲方保证享有本合同项下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甲方完全有权向乙方出租该商铺。

  14.3 甲方应当对项目的主体结构部分.空调设备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适租状态。

  14.4 租赁期间内,如乙方经营商品或服务的品牌代理权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全部或部分到期.失效或被终止而导致乙方不能继续经营有关商品或服务时,除非乙方同甲方就乙方后续经营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14.5 为更好开展经营活动,甲方可举办各种宣传推广活动(包括各种媒体的广告宣传.展览.表演.赠品等),乙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如在本项目内的公共区域进行宣传推广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实施。

  14.6 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乙方办理经营.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工商注册.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及其他北京市地方政府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所需证明文件,但是,相关手续及因办理报批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4.7 甲方可依据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布.修改或取消现行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

  第15条 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5.1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5.2 租赁期间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对于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制度。

  15.3 乙方应当保持承租商铺的外观整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商铺所在的楼宇结构及商铺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墙.橱窗及玻璃等)的外观。

  15.4 租赁期限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将业务承包给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期限内使用或占用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 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条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双方未就续租达成一致,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6个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90天(若双方在此之前未就续租达成一致)的期间内,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商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向客户展示该商铺以及对该商铺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等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15.6 乙方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得宣称或令顾客误认为其与甲方关系属合作.合营.合伙.联营或关联企业关系。

  15.7 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外产生的债权债务.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因侵权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及政府处罚等,均由乙方予以承担。

  第16条 商铺转让的特殊约定

  16.1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将商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无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但甲方需通知乙方,并将该商铺已出租给乙方的`事实披露给受让人,并保证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权利。

  16.2 乙方承诺放弃其在租赁期间对承租商铺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乙方的该项承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销。

  16.3 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甲方可向任何银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铺及其相关权益,但该抵押不应影响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根据本合同的条件和条款占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铺的权利。

  16.4 在甲方将承租商铺向第三方转让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该第三方的要求办理相应租约关系转移手续。

  第17条 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7.1 在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的天数超过「15」日或累计达「30」日的;

  (2) 未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等相关费用超过「30」日或累计达「60」的;

  (3) 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或未按时向甲方补足租赁保证金超过「30」日的;

  (4) 未按3.1条约定用途使用该商铺的;或发生14.4条约定情形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该商铺的;

  (5) 乙方未按8.2条约定办理商铺交接手续超过「90」日的;

  (6) 未按9.1条约定进行装修的;

  (7) 未按10.1条约定期限进行开业的;

  (8) 乙方未取得政府相关批准进行经营活动或违反11.3条约定,擅自中断.停止经营超过「5」日的。

  (9) 未按13.1条约定设置招牌.广告的;

  (10)违反15.4条约定擅自转租.分租的;

  (11)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限期内又未纠正,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12)乙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原因开始清算时。

  17.2 在甲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预定交付日仍无法进场超过「180」日的;

  (2) 因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被查封或被限制使用,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该商铺的;

  (3) 甲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理由开始清算时。

  17.3 本合同的终止

  (1) 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2) 双方就本合同终止协商一致。

  (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不可抗力后,已无实际履行的可能的,则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17.4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处理方法

  (1) 双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乙方应无条件地按第17.5条规定将承租商铺返还给甲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结清各项相关费用。

  17.5 承租商铺的返还

  (1) 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后「3」日内,乙方应当将承租商铺交还甲方。

  (2) 乙方在交还承租商铺前,应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未能修复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交还日前的本合同项下所有欠付款项均应予结清。

  (3) 乙方对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而添加设施.设备的,除甲方书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还承租商铺时应自担费用将其拆除并恢复到承租商铺交付时的原状,拆除时应确保不损坏承租商铺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结构。在拆除时对承租商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书面同意保留的,该添加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

  (4) 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将恢复至交付时原状的承租商铺交还甲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基本租金「2」倍的违约金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采取换锁.对承租商铺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控制人员从承租商铺进出.阻止乙方继续开业经营或自行将商铺恢复原状等强制措施。甲方亦有权选择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将商铺恢复至交付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在乙方向甲方交还承租商铺的同时,或乙方已经实际撤离承租商铺之后,乙方在承租商铺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放弃了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予以处理等等),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第18条 违约责任

  18.1 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 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 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8.2 甲方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 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8.3 乙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欠租/费金额「千分之一」(非欠租/费行为则为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 迟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用.租赁保证金的;

  (2) 迟延办理商铺交接手续的;

  (3) 迟延开业经营的。

  18.4 甲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 因甲方原因,在约定的交付日超过「90」日仍未能将商铺交付乙方的;

  18.5 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则甲方有权通知其改正,乙方应当改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第19条 责任免除及不可抗力

  19.1 对下列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而给乙方及其它人员的财产及人身造成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 非甲方的原因(含突发性设施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电力.煤气等)致使公用设施停止使用时;

  (2)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公共设施.服务管道受损.毁坏而中断使用或需中断使用进行维修时;

  (3) 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供电的电流变化,火灾.漏水.漏电造成的损失;

  (4) 由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以及项目内.外不能归咎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人身或财产蒙受损失时;

  (5) 由于乙方或项目内其它承租人及其相关人员或任何第三者人员的原因所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6) 因政府及公共事业机构施工造成的影响;

  (7) 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规.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规则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伤亡。

  在任何上述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应支付之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减除或停止支付。

  19.2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项目所在地发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社会动乱或动荡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19.3 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一方延迟履行义务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该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19.4 如遇不可抗力,各方应立即与对方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

  第20条 保险

  20.1乙方应当于其开业(含试营业)后的1个月内自费就该商铺内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人身伤亡按照甲方认可的保险种类和保险金额自费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并应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单之复印件。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保单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条规定购买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险之前,甲方对该商铺在此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坏.灭失和对第三方的责任,一概不负责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21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发生时,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承租商铺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2条 通知与送达

  22.1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所述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电传.专人手递等方式。

  22.2 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3 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传真的发送报告单为发送凭证;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发送凭证。以邮寄方式发出的,以发出后第7日为收悉日,以邮局的邮件发送记录为发送凭证。

  22.4 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5 一方向另一方发送之涉及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的主张.放弃或变更等重要事宜时,必须采用书面通知。该等书面通知文件须有发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授权签字人签字时应向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第23条 公共区域的使用及该物业商业部分的更名

  23.1 甲方有权让任何人或任何组织根据甲方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在该项目的公共区域及其任何部分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

  23.2 甲方有权在该项目商业部分的公共区域内安装一个扩音系统及播放.转播和广播或允许任何其他人播音.转播或广播音乐及公告等。

  23.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其自主决定对该项目商业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随时进行变更,但甲方应在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新名称后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须就该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变更而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第24条 附则

  24.1 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所有的口头及书面陈述.协议.承诺或保证。

  24.2 本合同的签订.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4.3 本合同某一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4.4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影响该等权利或补救权,或被视为对其的放弃,或妨碍其在其后任何时候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而且单一或部分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妨碍对该等权利或补救权的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妨碍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权。

  24.5 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和乙方可以对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约定之外,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24.7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4.8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共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时签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内容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则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 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铺位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铺位租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三、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大写:_____。乙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并于每年_____日前交至出租方。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____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不计息)。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

  四、水电费、管理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等费用的缴费办法

  1、水电费: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乙方于次月10号前向甲方以现金方式交清上月的水电费。(水表底数为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相关管理费、清洁费:乙方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机构交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铺位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因使用该铺位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四、租赁期间铺位修缮

  甲方将铺位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五、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六、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_____%。如拖欠租金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商铺作为商业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七、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商铺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八、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签名):______

  承租方(签名):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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