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制度

时间:2022-08-16 10:53:34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学生请假制度(通用2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请假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请假制度(通用20篇)

  学生请假制度 篇1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的一切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要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为旷课处理。

  三、非重病或特殊事故不的请假,更不得以口头或他人代请假,请假时须由医生正经和家长亲笔签名,可由家长代请。

  四、学生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在校内外出必须经主管人员签字方可,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主管部门审批,三天以上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凡正常休息日学生必须离校,特殊情况不走的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

  六、凡开学后,因重病或特殊事故不按时到校者,需用电话迅速说情理由,并在第二天之前由家长到政教处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七、有病需长期治疗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凭医院证明办理付息手续。

  八、凡请假期满仍不能上课或会回校者,须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以旷课处理。

  九、请假手续

  1、请假须由班主任调谐请假条,签署意见报政教处审批。

  2、请假期满返校后,须到主管部门销假,逾期不销假者,以旷课处理。

  3、请假条一式三份,主管部门、班主任、班长各一份。

  4、续假手续同请假手续。

  十、每班设立点名册,即每节课均考勤登记。考勤情况每周公布一次,切忌把考勤表上报主管部门,学期结束后将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十一、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缺勤情况通知家长,未经请假批准,学生整天缺课,班主任要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将情况上报主管部门报。

  十二、一学期内无故旷课24节课(三天)给与警告处分,旷课满40节(五天)给与记过处分,旷课满80节课(十天)做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家长,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学生学籍。

  学生请假制度 篇2

  一、请假原则

  本着以学习为主的思想,望全体同学谨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不请假则不请假”的原则,珍惜能在学校学习的每一分时间!

  二、请假步骤

  1、学生有事需请假,先电话致家长要求家长来接;

  2、写好请假条,待家长来之后,到班主任处请假;

  3、班主任斟酌请假理由,若确需请假,准予请假;

  4、学生待家长来之后,搬凳子到班主任处,并取请假条到值班室签条,与家长一起回家;

  5、假满后,家长致电班主任告之学生返校时间,学生返校;

  6、学生返校后,到班主任处销假,并搬回凳子;

  三、请假纪律

  1、请假一次,返校后值日一天(擦黑板);

  2、若学生无按班级规定程序请假,按情况严重程度,加倍值日或视作旷课处理或作其他处理;

  3、若父母确实比较忙没有时间来校接学生,电话致班主任由其他亲属来接学生回家,若感觉请假不值得有人来接,则说明此假可请可不请,则班主任将不准假;

  4、对于请假频繁的学生,班主任将作另外处理;

  四、班主任寄语

  望全体同学用清晰的头脑认准自个所处的时间阶段,科学定位;再回头时,可以问心无愧的告之自己,不虚此行!

  学生请假制度 篇3

  1、 学生考勤工作由值周老师、值周班勤学岗、所在班班主任和班长组成。考勤内容分为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课五项。每天由勤学岗同学在早读或午休铃响后到各班检查出勤情况,各班班主任或班长应如实告之出勤情况并在记载表上签名。每天由岗长汇总各班的考勤结果报值周老师。

  2、 迟到规定:早读铃响后到校或午休铃响后到校属迟到,由勤学岗和班长负责记录,迟到者须在勤学岗记录表上签名。住校生在晚自修铃响后到教室属迟到,由班长记录。是否迟到均以铃响时有无进教室门为准。如因搞卫生或交作业等原因未在教室,由班长如实报告检查者。

  3、 早退规定:上午第四节下课前离校或提前去食堂吃中饭属早退,下午第四节课下课前离校属早退。住校生在上、下午第四节课下课前去寝室也属早退。早退由班长负责记录。

  4、 因病因事不能来校上学或不能到教室上课的,须凭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请假,一天内向班主任请假,三天内向班主任和年级组长请假,一周内向班主任、年级组长和政教处请假,超过一周的向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和校长室请假。因特殊原因事先来不及或不能当面请假的,须电话请假或一天内补假。请(补)假条须经相关老师签名后交班长保管并记录。

  5、 经常迟到、早退的,须向班主任说明原因,无特殊原因的,一周内迟到或早退共计四次及以上由政教处予以公开点名批评,一月内迟到或早退共计十次以上予以警告处分。

  6、 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又不及时补假)的,或者请假条上冒充家长签字的,或者相关老师没有准假的,擅自不来校上课的作旷课论处。旷课半天(或一周内旷课1—4节)的将公开点名批评;旷课半天以上一天以内(或一周内旷课5—8节)的,将警告处分;旷课一天以上一周以内(或一周内旷课8节以上)的,将严重警告处分;一学期内连续旷课一周以上(或旷课共计超过5天,或旷课共计超过40节)的视情节予以记过及以上处分。

  7、 因病或因事连续请假一个月以上的,按教育局有关规定处理,可建议休学。

  8、 各班班长应及时如实将学生出勤情况记载在《教室日志》和《点名册》上,每周五放学前将出勤情况汇总后填入《出勤周报表》,将《点名册》和《出勤周报表》附有关请假条一并交政教处。

  9、 各班的考勤结果列入“四项红旗竞赛”勤学项目,由值周老师和政教处负责统计汇总。如班长在周五放学前未及时将《出勤周报表》等交政教处,则取消该班勤学红旗评比资格。

  10、考勤工作应认真严格地按规定操作,如实地反映出勤情况。如在考勤工作中差错严重或者弄虚作假,将对有关班级和个人予以批评,性质特别严重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

  学生请假制度 篇4

  第一条

  为了使学校有一个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特订立此条请假条例。学生应以学习为主,树立以校为家的观念,努力克服各种外界因素对学习和生活的干扰,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努力学好文化专业知识,掌握基本技能。

  第二条

  加强学生考勤,上课、自习、实验、实习、设计、劳动、早操、课间操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等,均列入考勤范围,学生都必须积极参加。考勤由各社长或活动的主持人负责,早操、课间操考勤,由体育部负责。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第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除家庭发生重大情况(即婚丧嫁娶)外,不得请事假;如确实有特殊情况请假回家者,需家长亲自陪同到校解释请假。

  如学生因学校风气整顿,如理发等确系要离校整理者,必须按校规要求整改,如出现整改不到位的地方直接通知家长到校帮助其整改。

  第四条

  学生因病确需请假者,离校前须有校医务室证明,为确保生病学生安全,必须通知家长到校接学生回家,严重病症者直接送往医院就诊。返校后,必须持在医院或诊所就医的证明及康复情况方可返校。

  第五条

  学生请假程序如下:

  1、由本人填写请假报告单(三联单);

  2、请假一节之内(不离校),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批准,并由张秋伟备案;

  3、请假一节以上或离校至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后,到级部盖章批准,并报张秋伟备案。

  4、请假离校一天以上,紧急情况除外,家长必须到校来接学生回家。经班主任批准后,报级部批准并备案。张秋伟备案

  第六条

  请假期满后,应按时返校学习,并带相应的资料向班主任销假。未及时销假者或无手续者按旷课论处。

  第七条

  凡请假期满后,因事、因病不能按时返校需续假者,按以下规定办理:

  1、续假人在城内或校内的,按第五条办理;

  2、续假人在外地的,应通过家长的电话向导班主任报告(口头捎信或自己打电话无效),返校时须持有效证明补办续假手续。

  第八条

  对旷课的学生令其检查,并根据其旷课的时数、情节和认错态度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者(旷课三节以上)直接交由级部或政教处处理。在校内请假,如出现谎骗虚报等请假,同宿舍内同学(如不及时反映情况)负有共同欺骗老师的责任,受连带责任。

  第九条

  本条例中的请假时间包括双休日(走读生除外)。学生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事件,学校概不负责。

  学生请假制度 篇5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并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2、学生请假,应事先本人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二至五天以内的请假,由教导主任审批;

  3、一周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学生请假2天以上的,在教务处领导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4、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学生请假制度 篇6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守护学生的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平顶山三高学生请假制度》。各管理部门在学生请假管理中将严格执行制度。

  1、学校实行封闭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学生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学生或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家长到校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统一使用平顶山市第三高中学生专用假条。

  2、家长到校办理请假手续后,和学生一同离校。

  3、如家长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学校,班主任电话联系家长后,班主任签字,并在家长签字一栏注明“和家长联系过”(由班主任上报政教处),政教处签字后学生方可离校。学生到家后要有反馈的信息。

  4、学生填写请假条(一式四联单),班主任、政教人员、家长签字后,分别交与班主任、政教处、宿管办、门卫(备案)。

  5、门卫备有学生离校记录及销假记录。政教处定时和门卫联系,检查学生的销假情况。

  学生请假制度 篇7

  为了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勤奋学习,遵纪守规的优良习惯和作风,结合我校的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请假制度:

  一、请假规则

  1、学生请假手续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履行,不得由别人代替,必须写出书面假条,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请假条只允许一人一张,由学生处统一印制为准。

  2、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学校有关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3、事假:学生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须有家长出具书面证明或班主任必须与家长电话联系问清事由。请假在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酌情批准,三天以上班主任签注意见,报学生处批准。

  4、病假: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须有家长或医院证明,程序与事假程序相同。

  5、公假:学生因公请假,应有学生处批准,程序与事假程序相同。

  6、原则上学校上课期间非特殊情况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的,班主任应与家长联系确认后方可准假且要求其家长亲自到学校来接。

  7、每节课上课的老师必须负责清点学生数,如果发现学生不在,要及时联系家长或联系班主任,问清事由,并把相关情况告之家长。未负起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8、门卫必须控制好学生的出入,要有由班主任亲笔批准的请假条和家长亲自到校才能放行。

  9、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诉理由或者持有有效证明材料可准予补假,但必须提前与班主任电话联系,说明原因。学生不请假,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或者开学后即不到校报到又不请假者,均按旷课处理。

  二、请假程序

  1 、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 、学生请假,应事先由学生本人当着班主任的面联系家长并需经家长许可,再由学生亲自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计划出校与预计返校时间,经班主任同意后准确填写,精确到分钟。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者医院出示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的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班主任同意请假人数用中文大写填写,不准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人数,人数涂改无效。

  三、准假权限

  1、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上请假,由学生处审批;

  3、一周以上请假,由分管校长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批准假条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到班主任处注明返校时间,进行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后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3、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期末操行评定视为不合格。

  4、所有学生、班干部以及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七、本制度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制度 篇8

  为严肃校规校纪,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提高我院学生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条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本院学生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实习等相关培养环节或离校外出,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学生平时应坚持在学校学习,不得随意离校;寒暑假和节假日期间,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不得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三条学生请假分为以下两类:

  (一)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或学院医务室的相关证明;

  (二)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院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因参加省、市、学校及学院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院领导证实后确实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第四条节假日前后、实习及军训期间,除本人重病或有重大事情,经核实后可以请假外,其他一律不予准假。(注:节假日回家的同学,请提前买好往返车票,以类似买不到车票等理由的请假一律不予以准假。)

  学生请假制度 篇9

  为加强和规范对学生请假销假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

  1.由请假人到班主任处领取并填写请假条;

  2.班主任根据具体情况(学生请假必须要经学生家长同意,证实其请假事由是否真实)对学生的请假事由给予审核;

  3.班主任在审核无误后在学生的请假条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4.若学生的请假时间包括了午休、晚寝,请假人必须拿着班主任已签名的请假条到门卫处登记,以便生活老师查寝。

  5.出校门时请假人将已审批的请假条交给门卫,并登记,门卫审查核对无误后即可放行。

  6.当班结束时门卫将学生的请假条按班级分内存底,以便查。

  7.批假权限:

  ①两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

  ②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由班主任审查核对签字后再交学校主管校长审批。

  8.所有的请假,班主任处必须有详细的登记。

  二、消假

  1.请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到班主任处进行销假登记。

  2.不履行销假登记的按旷课处理(从应到时间开始按45分钟一节计时)。

  3.在规定时间没有到校履行销假登记的,班主任应及时跟学生家长联系,弄清学生具体情况。若情况不明又没有续假的,班主任应及时将详细情况书面汇报到政教处。

  三、续假

  1.请假人若因紧急事由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续假的,一天以内的,由学生家长亲自电话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在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续假,

  2.若续假时间超过一天的,需到校重新履行请假手续。

  学生请假制度 篇10

  1.学生应自觉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学习或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2.学生因病不能到校,必须由家长亲自向班主任请假,严禁不请假而擅自离开学校;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请假者,须电话与班主任请假或事后补假;无正当理由的缺席者,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3—7天由年级组长批准,7天以上由教务处或主管校长批准。学期内病、事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超过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4.学生请假期满后,须及时办理消假手续,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5.学生在校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出校门,必须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核实后报政教处,由政教处开出门证方可出校,严格遵守出门时间及返校时间。门卫应在规定时间准其出门,并做好登记手续。学生出门所持的请假条,门卫应妥善保管,每周末送交政教处,用于班级考核。学生在校突感不适,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系,亲自将孩子交于家长。

  6.上课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不参加学校、班集体活动,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两次不出课间操,按旷课一节处理。一天按八节课计算,一周按五天计算。

  7.连续旷课两天或累计旷课三天,给予警告处分;连续旷课三天或累计旷课七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连续旷课一周或累计旷课两周,给予记过处分;连续旷课两周或累计旷课四周以上,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有经常性缺勤现象,但尚未构成以上情节的,给予通报批评。

  学生请假制度 篇11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规范学生出入校门的手续,特制定本请假制度,要求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1、学生因事(病)请假时,必须出具家长签名的请假条。超过一周的请假手续要存入学生档案;超过3个月的请假时间,要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2、学生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病)在请假离校前,凭班主任签名的假条出门,出校门时把班主任签名的假条交门卫,回校时到门卫处销假。门卫将记录请假学生的出、入时间,供班主任查对学生是否按批准的时间按时返校;对不按时返校的学生,门卫有义务及时向班主任反映。

  3、需续假或急病、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可电话向班主任请假,过后到班主任处补齐请假手续,用于备案。

  4、请假审批权限:两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至一周内由级部主任批准,并告知教导处;超过一周由教导处批准,并告知分管校长。

  5、不按学校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学生请假制度 篇12

  1.请假前必须先写申请书,写明请假原因(请病假,必须有校医或医院开具的证明)、请假时间,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经家长同意。

  2.正副班主任、级部领导或学校领导根据学生所写申请书,与家长核实后,方可批假。

  3.请假2天以内的由正副班主任审批,正副班主任因事不在学校,由级部管理人员或德育处审批。请假2天以上至3天(含3天)的由年级部领导或德育处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德育处或校级领导审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请假手续一律无效,请假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必须办理休学手续。

  4.请假学生必须认真填写三联请假条,若要请假离校则必须将请假条交一联至宿舍值班室,另将校章和另一联请假条交至校门值班室,方可离校。

  5.请假期间需要续假的,必须经过家长同意,由家长向正副班主任续假(续假超过2天的必须上报级组并由级组审批,超过一周以上的必须上报德育处并由德育处审批)。未经准假,擅自延长请假时间的,一律按旷课处理。

  6.请假结束返校后,必须到班主任处销假。

  7.制造虚假请假条或冒充正副班主任、级部领导、学校领导签名的以及欺骗宿舍管理员和校门门卫的,一律按旷课或是擅自离校处理。

  8.每位学生每学期请假离校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不含3次)。请假次数必须记录到学生的学期综合鉴定表中。

  9.请假条必须规范填写,字迹要清晰,存根要保存好。

  10.请假条由学校统一印制,正副班主任可到德育处或级部处领取。请假条要妥善保管,如果因工作失职导致请假条遗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1.学生请假离校要遵守《广附江东中学学生进出校门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违反《广附江东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予以扣分、处分。

  学生请假制度 篇13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情况,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求学生按时到校上课,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不无故迟到或早退,不旷课缺席,做到有病有事先请假,办好请假手续。

  一、请假手续:

  1、请假要逐级审批。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事假有家长证明,并写好请假条。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大队部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2、若遇特殊情况,须通过适当途径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3、原则上不同意除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以外的人员来校请假并带走学生。

  二、旷课、缺席的处理规定:

  1、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不参加学校的学习或活动的,作旷课处理。

  2、对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纪律处分,并及时通报家长。

  三、关于请假学生的补课:

  学生办理正常请假手续并获批准的,任课教师应在假后及时为学生补上所缺的课。

  学生请假制度 篇14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集中精力,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请假,不缺席;因病、因事必须请假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或回学生寝室。

  一、学生请假离校

  1、学生因病请假,必须持校医务室或医院诊断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有病外出就医,必须出示校医务室的建议书,否则不予批准外出就医。

  2、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如具有充足理由方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政教处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假条应包括以下内容: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离校者应写出家庭联系电话及住址。

  4、除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准其他学生代为请假;禁止采用“先斩后奏”的方式请假,不论是否有正当理由,凡是事先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一律不予补假。

  5、对于紧急情况请假,离校前学生本人必须先打电话征得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代理请假。

  6、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仍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必须在原批准假期限结束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照旷课论处。如遇学校放长假,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没有续假且不按期返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7、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擅自离校或不参加学习、劳动、活动等的学生按旷课处理,并加重一级处理。

  8、学生考勤由各班考勤委员负责,凡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请假、旷课,各班考勤委员必须认真进行登记,并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

  9、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撒谎伪造,请假时间不能涂改,对有此类行为者,要责令其做公开检讨,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10、凡请假学生,返校后均到班主任消假,不消假者作缺勤处理。因特殊原因须延长假期者,由本人申请续假,经政教处批准后方为有效,不得事后补假,否则旷课论处。

  二、学生请假回寝室

  1、 必须写出书面假条,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

  2、 因生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经校医及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如须拿取个人学习物品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方可进入。

  3、 寝室管理教师只有见签字条后,方可允许学生回寝室休息或拿取物品,并且严格按请假时间进行操作。

  4、 上课期间,学生回寝室,寝室管理教师应做好安全教育以及登记等项工作。

  学生请假制度 篇15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在校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批假权限

  学生请假(病假凭市级医院证明或就医收据),事假半天班主任批准(家长到校向班主任说明情况),一天由年部主任批准,两天由政教科批准,一周以上由校主管领导批准。必须上报教务科、政教科共同备案。学生请假后,班主任老师需通报给任课老师。

  二、请假条件

  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须由学生家长到校请假并带回。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时由家长打电话联系后方可准假。

  三、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病假凭医院证明),然后先由班主任、年部主任审批,最后交政教科审批。

  2、批准后,学校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假条,在班级日志上作好记载,并将假条向有关考勤人员出示。

  3、其他特殊情况由校值班领导处理。

  4、学生请假统计将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分认定表修习时间记载之中。并将做毕业证发放的依据。

  四、制定本规定目的在于保护学生自身安全。

  营造一个安心求学的环境,维护学生的学习利益,以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学生请假制度 篇16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在校学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学生请假须向班主任申述理由。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年级组长审批,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由行政主管审批,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德育处领导审批,一周以上一月以内报分管德育校长审批,一月以上必须报校长审批。

  三、学生请假一律填写请假条。请假条一式三联,一联作存根交班主备案,另一联按正常程序审批后出校门时交给门卫,若不在学校住宿需把第三联交到舍管员处。

  四、学生因病因事需连续请假者,本人应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查签字,报学校审批,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学生出校门时必须在门卫处出具请假条和学生证,否则不予放行。

  六、凡请病假的学生要得到校医的证明后班主任才能作出批示,急病酌情处理。

  七、进校门时要凭放在门卫处的学生证进入,若门卫处没有学生证的学生不得进入校园,并在查明原因后作出相应处理,如属私自离校的将严肃处理。

  八、学生证以班为单位统一在学校档案室办理。

  九、学生请假离校时班主任必须与家长联系。

  学生请假制度 篇17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学,不迟到早退。

  2、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家长通过电话或请假条的方式向班主任请假。

  3、上学期间,学生不得随意离校,特殊情况需中途离校,必须由家长亲自到校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后,填写学生中途离校请假条,经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并到门卫室登记后方可离校。

  4、学生不请假又不到校,班主任要及时和家长联系,查清原因。 填写缺勤跟踪表,特殊情况及时向校长报告。

  5、门卫室必须做好出入登记,未见学校开出的学生中途离校请假条不得让其离开校园,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6、学生因病请假的,班主任必须做好学生病因调查,电话追踪询问病情,并做相应记录,如遇传染病必须及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学校视情节启动相应的传染病防控预案。

  7、在教学时间内住校学生如突发疾病,班主任必须及时联系家长, 履行请假手续,如需紧急治疗的由班主任或本班科任老师带领就医。

  8、在非教学时间内,学生因突发疾病,班主任必须及时联系家长,履行请假手续,需要紧急治疗的由班主任或本班科任老师带领就医,事后,必须将学生请假相关情况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做好记录。

  9、班主任批假权限为3 天,请假3 天以上(不含3 天)的,由校长批假。

  10、班主任必须指导学生规范填写学校统一格式的请假条,否则视为无效请假。

  11、本制度从20xx年4月1日起实行,解释权归中心学校。

  学生请假制度 篇18

  1、学生在校期间,需离校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学生要请假离校时,需家长来校(或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学生如实一式两份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签字方可离校外出。

  3、学生需临时外出时,要向班主任请假,如实一式两份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签字方可离校外出。

  4、两份请假条,一份由请假学生交门房作为外出凭证,一份班主任留存。

  5、学生星期天在家因事不能按时返校,需家长用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返校时间。

  6、学生不得用电话请假、或托别人捎假条,否则视为无效请假。

  7、学生请假后不能按时返校,需家长用电话向班主任续假。

  8、学生未经请假私自离校,班主任要及时与其家长电话联系,核实学生去向。

  9、星期天学生未能按时返校,又没有请假,班主任须及时与其家长电话联系,了解学生情况。

  10、学生请假期满未能按时返校,班主任也须及时与其家长电话联系,询问学生情况。

  11、上课教师发现学生不在教室,要及时弄清学生去向。

  12、班干部、其他同学发现有学生私自外出,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13、门房须凭班主任签字的假条方可放行住宿生离校外出。

  学生请假制度 篇19

  1、学生上课、自习、考试和参加学校规定的集会、两操、公益劳动、社会实践活动等,都严格实行考勤制度,要求学生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缺席;寒、暑假不允许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

  2、学生的考勤每天按七课时计算,即上午四课时、下午三课时(包括课外活动)。

  3、因故不能按时到达或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前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办理销假手续。请假分为:公假、病假、事假(一般不批准事假)。请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病历、经家长签字的假条,病情较严重者请假时需经学校医务室核实;请事假必须有经家长签字的事由说明报告。

  4、办理请假手续的程序:由学生本人提前一天到班主任处填好《请假申请表》,班主任与家长取得联系,确认事实确凿,签字同意后,交年级组长审查,最后经教育处审批盖章后,方能生效。走读生和寄宿生设有专用请假条,学生办完请假手续后,将请假条左联存教育处,走读生将右联直接交门卫,寄宿生将右联到生活指导老师处登记签字后,门卫方予以放行。

  5、批准学生病、事假权限:

  (1)请假二天以内,由班主任、年级组报经教育处批准;

  (2)请假三天以上,由班主任、年级组写出报告、经教育处审查后报主管校长批准。

  (3)凡请假一周以上由校长审批。

  6、请假期间回校,必须向审批老师或部门销假。请假未被批准或超过被批准时限又未被允许续假者,其缺席时间一律按旷课论处。由于情况特殊,事发突然,必须有教育处口头审批才能生效,事后必补书面请假条,否则以旷课论处。

  7、对学生的考勤,在教育处领导下,由班主任负责,任课教师、班级学生干部协助完成(即对迟到、早退、缺席者应及时登记并通知班主任)。各班每周一应将上周考勤情况书面报告教育处;班主任每月应将考勤情况在班级公布,每半学期要将学生出勤情况通知学生家长;班主任每学期末应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籍档案和学生手册。

  8、学生无故缺席时,班主任应及时与其家长联系,掌握情况,学生旷课一天以上时,班主任必须及时报告教育处,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工作。

  9、学生违反本制度规定而迟到、早退、缺席,应受到及时的批评教育,直至按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分。考勤人员若违反纪律、失职,教育处将追究责任、直至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给予相应处分。

  学生请假制度 篇20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安全工作环节,确保学生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现对学生考勤、请假做以下规定:

  1、实行课前考勤制度。每节课(正式课、自习、辅导、各类活动)教师首先必须对学生进行考勤,对无故不到学生及时报告教学处。

  2、实行出入校门登记制度。学生出校门必须持班主任(领导)签字的请假条出校门,并进行详细的登记,学生返校要在门房进行销假。

  3、实行家长签字制度。走读生临时请假外出,班主任要与家长取得联系,必须告知家长,住校生临时请假外出,必须要安排至少一名学生陪护。学生请长期假(一天及其以上时间),必须由家长在请假条签字并来校领人,如果学生有特殊情况需要电话请假,必须要有家长给班主任通过发信息请假。

  4、实行领导签字制度。学生请假超过3天,必须由德育处批准签字,学生请假超过一周7天,必须由分管校长签字。

  5、实行跟班教师准假制度。学生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如果属于班主任不上班时间,则由跟班、辅导教师准假,并严格执行相关签字,陪护制度。

  6、实行值周领导准假制度。学生在班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则由值周领导准假,并严格执行相关签字,陪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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