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2-12-21 16:50:50 评价 我要投稿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预算绩效评价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1

  一、项目的建设必要性

  1、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七项“卫生健康”第1条“预防保健、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服务设施建设”条款以及第5条“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条款。符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的“十四五”时期“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2、是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体系的基本保证国家近几年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疾病预防和医疗救治能力,目的就是为了加快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统筹城乡卫生发展,鼓励、引导城市卫生资源向农村转移,提高卫生资源的配置使用效率。突出抓好禽流感、结核病、艾滋病、新冠等重点疾病预防,切实控制传染病、地方病的发生和流行。要实现以上目标,就必须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各级公共卫生医疗机构,并逐步使之医疗现代化、先进化。

  3.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当地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老病死,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健康是人最宝贵的财富,无论是自身的发展、自我价值的实现,还是社会发展的参与和社会发展成果的享有,都必须以身体健康为前提。而发展卫生事业正是人民健康的保障。只有卫生事业发展了,人们的身体健康才会有保障,才能投身经济建设之中。

  4、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中医院在全县医疗机构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公共安全提出了严峻挑战。建设完善农村医疗救治体系,对于及时有效地应对交通事故、疾病抢救、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是非常必要的。因此,进一步加强医疗基础设施的建设,能够改善医疗环境和布局,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基本需求。

  5、是医疗体制改革、医院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完善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是我国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而救治能力又是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医院加强自身建设,防治结合与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及配套设施、环境的现代化,是改善医疗体系落后现状的重大举措,将大大增强医院综合实力,大大提高医院综合竞争能力。特别是医院在不断完善医疗体系,适应市场经济、技术力量与医疗设备配套有较好基础的前提下,医院各项工作将会进入一个更加完善的良性循环。

  6、是公共机构建设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医疗事业的发展是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一个城市现代化水平和居住区文化环境质量的重要标准。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城市品位的提高和医疗环境改善,能够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服务需要。

  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医院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医疗条件,提升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使医院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和人才资源得到更好的发挥,同时对全县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全县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可显著提升全县的医疗救治和应急救援水平,增强中医院的医疗卫生综合实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符合医院的长期发展战略和当地的发展规划,同时中医院已为本项目的实施做了必要的技术准备。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经济社会效益

  本项目建成后,可大力改善中医院的医疗条件和诊疗水平,对提高医疗质量、拓宽医疗业务范围、满足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的需求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其建设和发展对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影响极大,对中医药医疗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提升、各级医护人员技术水平的提高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示范和指导作用。人民群众就医更加方便,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是一项利民惠民的工程,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措施。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2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年初预算项目4个,项目预算资金1010万元,全年支出759.18万元,预算执行率75.17%。分别是: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177万元,全年支出43.27万元,预算执行率24.45%。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1万元,全年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0%。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23万元,全年支出416.14万元,预算执行率98.38%。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69万元,全年支出258.77万元,预算执行率70.13%。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进一步理顺红河

  州财政标准体系,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工作,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印发《红河州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红河州运转类项目及其标准》《20xx年财政工作手册》《红河州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xx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继续落实《红河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意识。保护和传承珠心算文化,培养和选拔珠心算选手,促进珠心算水平的提高。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州委组织部干部培训要求,举办一期财政干部培训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20年监督

  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以下财政监督检查服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红河州财政局内部资金管理科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非税收入检查、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服务、财政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检查、环保资金检查等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完成财政支出绩

  效评价项目投资评审委托业务、政府购买PPP咨询服务、预决算公开检查委托业务和2020-20xx年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验收项目工作,为了进一步深化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逐步扩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规模和范围及项目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20年的基础上,完成以下信息化运行维护任务:

  (1)保障数据中心设备、数据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全州财政业务系统平稳运行,财政专网平稳运行,视频会议正常召开;

  (2)完成财政一体化等系统维护、设备购置、电费支付等;

  (3)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

  (4)红河州预算单位会计信息集中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费、设备租赁费;

  (5)资产系统数据对接开发项目;

  (6)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政采云”电子卖场;

  (7)隐性债务监测平台新模块开发及服务项目;

  (8)红河州部门决算业务管理系统建设费、设备购置费、运维费。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

  局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任务分解清单。

  2.制定《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10〕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14〕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修订完善《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

  3.各项目管理科室根据职责分工、管理流程,按各项目的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实施范围、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工作时间节点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4.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红河州财政局完成相关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部门工作目标与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在单位内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并全面正确实施,红河州财政局积极开展了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修订完善了《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

  2.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进行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3.根据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优化,确保绩效目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4.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在第三方机构人员的指导下,由部门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专家评估小组,形成评估成果。

  5.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目标,把绩效管理的目标分解落实到绩效监控中,提高个体绩效水平来改进部门整体的绩效水平。

  6.在第三方机构指导下,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搭建起了本行业、本领域的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

  7.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整改,提高部门绩效水平。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共设22个绩效指标,完成13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9个,预算执行率24.45%,自评得分61.4分,自评等级为“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共设8个绩效指标,完成8个,预算执行率0.00%,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共设32个绩效指标,完成29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3个,预算执行率98.38%,自评得分92.93分,自评等级为“优 ”。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共设25个绩效指标,完成24个,未完成1个,预算执行率70.13%,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红河州财政局制定了《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10〕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14〕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印发《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办发〔2020〕12号),对制度适时更新。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为项目的管理奠定了基础,保障项目正常开展。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预算及自评工作不够精准,统筹协调不够,不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以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各项目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工作中,财政支出多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主项目时存在一定困难,并对后期的.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部分项目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未完全按年初计划开展,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的完成,拉低了绩效评价得分。如:因受疫情客观因素的影响,取消了财政干部培训和珠算心算比赛,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相应绩效指标的完成。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预算管理,做好项目前期的调研决策工作。

  (二)进一步调整充实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单位年度考评目标任务。

  (三)加大对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的“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设备购置19.8万元”、“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维护费40万元”经财政部门批准调整为“红河州债务系统驻场运维服务经费10.8万元”、“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核查工作委托业务费49万元”,同时更新了相应的绩效指标。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3

  一、项目的公益性和建设必要性

  1、项目的公益性

  随着经济、政治高速发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引起了各方面的注意,精神文化建设已经成为政府机关工作的重点,文化展馆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给群众提供文娱活动的场所。文化展馆的建设更是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

  2、项目的必要性

  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展示历史文化及经济发展成果,为人民提供优质的文化活动中心及公共配套设施,决定进行综合文化展馆的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包括人防广场建设工程、展馆智能化设计、展厅布展以及展馆装修四部分内容。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和公共设施投资,对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建设,满足公众文化需求,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项目经济社会效益

  1、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为综合文化展馆建设工程,建成后可以有效地带动文化教育、旅游、会展服务的发展,可产生较好的经纪效益。

  2、社会效益分析

  展览馆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的展示窗口,具有国际化的基本特征。我国的`展览馆事业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1)本项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需要。近年来,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带动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各单位各行业对内对外往来不断扩大和增多,举办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人才招聘会、文化艺术交流等活动将日益增多。

  (2)项目投入使用,可以通过展览,加强对外宣传。综合文化展馆的建设,一方面以此为平台,将会吸引国内外众多商家和单位及团体来县举办各种展销会、交易会、文化艺术展览会、技术交流会、学术研讨会、产品论证会等,同时也拉动了地方服务业经济。另一方面,以此为平台更好地展示日新月异的城市发展。

  (3)完善了城市功能。展览馆建成后,填补了没有展示场所的空白,在满足展览的功能基础上,还可以兼顾举办各种展销会,交易会,人才招聘会等,还可以开展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完善了城市的功能。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4

  我县对20xx年度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就项目开展和项目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概况

  20xx年,县卫健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了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各地卫生计生工作开展。卫生计生局机关实际在岗职工101人,共设23个股室(直属机构),具体是:办公室、党办、人事股、财务股、宣传科教股、行政审批股、规划信息股、医政医管股、疾妇股、爱卫办、献血办、中医管理股、基本药物管理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综合监督股、监察室、“120”指挥调度中心、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农村卫生协会办公室、卫生计生人员培训中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20xx年卫生计生工作再上台阶,取得了较好成绩。

  (二)项目实施依据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等文件,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工作进行安排。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我县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基本药物实施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遵循以下评价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使绩效评价能反映资金使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2、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对项目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的管理和效果评价,我县对项目资金工作开展的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所取得的效益、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收集政策范围内发放对象相关信息,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方法,形成客观有效的自我评价。

  三、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到位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04.8106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实际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04.8106万元,共342个行政村卫生室。

  (三)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定了资金支出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

  四、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情况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后,县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卫生院通过报账方式,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转账支付到各卫生室乡村医生手中。全年没有发现截留、挪用、挤占、虚列资金等现象。

  具体执行:

  1、集中举办了全县乡村医生培训班,对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尤其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布暑和动员,

  2、制订并下发绩效考核文件。制定和下发了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2项绩效考核办法和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医疗服务等3个绩效考核细则与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行为。

  3、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全年卫健局实行上、下半年各一次的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卫生院实行对卫生室每季度一次的督导考核。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相关补助经费,充分调动了乡村医生积极性。

  截至20xx年12月30日止,我县共有342个行政村卫生室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上半年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149.4742万元,年终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155.3364万元,全年共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304.8106万元。

  绩效效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五、项目绩效评价及结论

  评价: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结论: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各项指标综合自评得分90分,项目绩效支出为“优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基药配送到位率偏低,群众用药较困难。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5

  按工作要求,现将西宁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补助制度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西宁市实施国家基本药品制度补助项目由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和西宁市财政局共同实施,主要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目前西宁市四区三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实施了基本药物补助项目,项目覆盖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家,其中乡镇卫生院5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家,村卫生室 769家,覆盖人群约237万,收益人群约541.7万人次,西宁市自20xx年起率先在全省推进药品零差率服务,截止目前西宁市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实施药品零差率服务,促进了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的落实。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底,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随机抽查了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家乡镇卫生院家,200余家村卫生室。对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目录药品管理、采购储存管理、使用管理、价格管理、药款结算、报销、推广培训、宣传教育、监测评价、信息报送、评价与监测等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xx年我市召开基本药物相关会议4次,年初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年中卫生工作半年推进会,年中基本药物督导检查通报会和年度基本药物工作总结会议,出台了《西宁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宁医改组(20xx)4号),同时与市财政联合印发了《西宁市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xx年以半年为周期,对全市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印发了《关于对全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的通报》(宁卫健函(20xx)154号)。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一是建立完善基本药物管理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组织管理体系,成立了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实际,制定了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合理用药的专题培训工作。二是落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均全面配备基本药物,除个别医疗机构外基本药物全部执行集中采购,能合理控制基本药物库存,实行分类储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均配备基本药物占药品品种的90%。为更好地落实双向转诊制度,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患者用药与三、二级医院用药的衔接,各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了一定数量和比例的非基本药物,以满足专科用药、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的用药需求。三是严格实行药品零差价。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对配备的基本药物价格进行公示,做到价格透明。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20xx年,按照省卫生健康委《西宁市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求,采取以区县管理为主,市级督导检查为辅的工作模式,年初在卫生工作推进会中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区县卫生健康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纳入了年度目标责任,细化了工作指标,明确了工作任务。年中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各区县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召开了基本药物通报会,下达了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督导检查通报,各区县卫生健康局督促医疗机构整改落实,年底按照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各区县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率20%。

  四、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20xx年通过市、区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落实情况较上一年有明显进步,基层医疗机构按照医联体建设要求,与乡镇卫生院实现了一体化管理,药品目录实现了医联体内统一目录,采购实现了统一集中采购,部分基层医疗机构针对基本药物合理使用、优先使用监测结果制定了相应奖惩办法,做到奖罚分明。经过考核,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合格率达100%,其中乡镇卫生院考核优秀率达19%,良好率达7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秀率达27%,良好率达47%。从市级抽查情况来看,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执行率较乡镇卫生院有差距,合格率达91%,其中考核优秀率达5%,良好率达59%。

  五、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及完成情况

  20xx年省级财政拨付西宁市基本药物补助经费1755万元,其中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437万元,拨付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318万,按照市财政工作安排,全市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拨付城东区222万元,城中区260万元,城西区144万元,城北区235万元,大通县349万元,湟中县436万元,湟源县109万元。截止20xx年低考核,各区县基本药物资金拨付率达100%。

  综合分析市级和区县卫生健康局绩效考核情况,20xx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合格率达100%,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合格率达91%。

  六、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考核后发现的问题

  一是医师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率不高。部分医生优先选用基本药物主观意识不强,在疾病预房治疗中,不能严格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选用基本药物,是降低基本药物使用率的重要原因。二是部分基本药物短缺。很多常用药、低价药因乡镇卫生院采购量小,配送企业缺货、不能执行“两票制”、配送企业更换、药品采购和配送价格不一致等原因造成基本药物的供应和配送不及时,部分药品短缺,影响了基层临床用药。三是机构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力度不够。氛围不浓,公众对基本药物知识了解甚少,习惯用药和经验用药普遍存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在全面配备的基础上,合理选择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依据国家药物政策,要求制定本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科学设置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并纳入各医疗机构内部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药师作用,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xx年版)》使用情况作为处方点评的重点内容,定期统计分析,对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的予以通报,指导规范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品种、剂型、规格,实现上下联动,保障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用药需求。同时,积极采取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基本药物使用,保证基本药物的主导地位。二是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疗机构在确定采购目录时,优先选择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且价格适宜的基本药物。按照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中对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和按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的标识提示,在采购时优先选择此类药物。三是加强基本药物的使用监测和评价。区县卫计局和委属公立医院要以基本药物为重点,制定药品使用监测管理措施,推进药品使用监测网络建设,要依托青海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与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对接,采取全面监测和重点样本监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关注基本药物,收集汇总核查分析数据信息,实现对重点监测药品信息的动态管理。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过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工作,提高了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视程度,进一步规范了基本药物的配备、采购、使用、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强化了基本药物优先配备及使用率,降低基层医疗机构均次费用,提高了群众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6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xx年中央抗疫特别国债下达张贵庄街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240万元。

  其中包括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费用为154.1万元、招标代理费2.82万元、造价咨询费2.08万元、实施方案代可研编制费5万元、设计费36万元、测绘费40万元,共24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xx年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到位240万元,全部为抗疫特别国债。

  自240万抗疫特别国债拨付至我街道后,所有资金皆在10月24日前已经全部及时拨付到位,并按项目建设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实际总支出为240万元,结余0万元。

  严格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目标1:完成项目建设,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目标2: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要求,按时投入使用。

  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设立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客观实际,严格落实质量、保证进度、确保社会效益、提高受益群体满意度。

  截至目前我街道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的工作任务,各项项目得到有序开展。到年底完成全部项目目标的100%,完成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于20xx年11月26日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0平方公里,工程包括道路海绵改造工程包括道路两侧生态树池、截污挂篮等海绵提升工程;建筑与小区雨落管断接、线性排水沟、雨水桶、下凹式绿地、植被恢复、透水停车位等海绵提升工程;东丽公园透水铺装、植草沟、雨水花园、海绵宣传设施东丽广场雨水花园、景观提升等海绵提升工程。已达成数量指标中改造面积及改造数量要求。

  (2)质量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严格按照图纸施工,设计功能实现率≥95%。该工程于20xx年11月26日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竣工验收合格率≥95%。

  (3)时效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开工时间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15日施工完毕,在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施工,项目按计划开工率≥95%、工程进度达标率≥95%,项目按计划完工率≥95%。

  (4)成本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合同费用为291.8927万元、招标代理费2.82万元、造价咨询费2.08万元、实施方案代可研编制费5万元、监理费7.35万元、设计费45万元、测绘费40万元,单位维修成本为394.1427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概算为476万元,实际维修成本约为394.1427万元,概算执行率≥95%。

  (2)社会效益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完成后服务于9个建筑和社区、7条道路、1个公园、1个广场,项目收益人数≥3万人。

  3、满意度指标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的解决雨天积水、道路泥泞等问题,方便小区居民生活,优化社区生活环境,使张贵庄街排水防涝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体满意度≥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此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今后转移支付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绩效自评结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需要说明的问题。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工作开展,提高基本药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郓城县卫健局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及辖区卫生室20xx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进行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郓城县丁里长镇辖区面积13平方公里,总人口4万余人,下辖9个一体化卫生室,村医32人,卫生院在职职工60人,我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主要有郓城县卫健局主管。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用药费用负担,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的基本保障制度。20xx年度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议相关精神,严格按照要求对我院临床用药,辖区内卫生室用药全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同时对就诊患者实施收取‘一般诊疗费’标准,贫困人口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除外。

  2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绩效评价,是为了解我镇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效果,以利于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目标是为我院及辖区卫生室已全面实施药品零差价,基本改变了以药养医的传统格局。下一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业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要求,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降低了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规范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及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使用抗生素问题,确保用药安全。

  二 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1.首先成立绩效评价小组 根据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及考核办法的文件精神,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及药库主任为副组长,业务人员为成员的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小组设在药库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本单位和辖区卫生室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落实项目运行及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报送相关资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卫生院及辖区卫生室配备专兼职基本药物采购工作人员,进行网上采购,每月统计,逐级上报。

  三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县卫健局要求,20xx年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运转,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作为卫生院及辖区卫生室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评价查看标准,绩效目标的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等。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医改办《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要求,我县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偿办法》,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20xx年卫生院及辖区卫生室均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卫生院实施网上统一采购。

  四 绩效目标实施情况分析

  1.我院已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按照服务人口,诊疗人员及基本药物销售额给予发放了药品零差价销售补助资金。

  2严格指标完成情况 卫生院用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补助经费 万元,辖区卫生室 万元,资金发放率100%.资金使用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成本节约率100%.

  20xx年我院采购药品品规为 282 种,采购金额 256 万元,网上采购率100%。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使我院及辖区卫生室卫生服务能力和工作人员积极性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医生用药逐渐合理,群众用药更加安全。服务诊疗人口上升,人均医疗费用同比下降的预期目标,有效降低群众基本药物费用负担,使广大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五 基本药物实施工作的问题和建议

  存在的问题

  1、省联合议价采购平台有部分药品价格与医药配送公司实际药品价格不一致,给机构采购药品带来困扰。

  2、配送公司常会有缺药的情况,使机构在临床用药时没有延续性。

  3、基层能采购的药品品种不多,无法完成上级医院确认后回基层管理病人用药需求。

  4、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储存,温湿度测量流于形式。

  5、部分低价药品基本网采不到。

  相关建议

  1、加大上级财政补助力度。

  2、制定科学完善的考核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

  3、基药目录定期增补,不断增加药品种类,考虑医生用药习惯及患者要求。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8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县财政预算安排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桂嘉提质改造工程219万元。根据《桂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绩〔20xx〕7号)有关要求,现将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嘉提质改造工程绩效自评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我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19万元,实际指标下达548.25万元。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基本情况,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总里程19.46km,总投资额1157.481万元,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路面砼改油和道路延线亮化、绿化提升改造,以及大型村庄路段增设人行设施等。本项目采取BT模式建设,并授权我中心为业主单位,现项目已经于20xx年建成并交工验收合格移交我中心管护,20xx年政府以回购方式支付给投资方:深圳市天富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支付专项资金419万元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完成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确保人们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成本59.48万元/公里。通过对该项目专项资金的投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20xx年财政预算资金419万元,使用419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本单位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39号)、《桂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28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路字[20xx]37号),对项目进行审核,附件发票完整齐全,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二、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一)主要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绩效完成了全部的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19.46km。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达到公路有关设计规范标准。采用交通主管领导、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检测单位、县财政局、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共同验收,根据考核及验收程序,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质量经检测达到合格标准。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于20xx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达到原来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20xx年8月21日,县发改委以《关于桂嘉路二期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20xx]135号)批复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规划许可、环评批复、林地许可、国土批复等审批手续齐全。

  该项目全长19.461公里,全线按城市次干道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路面宽15.6米,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沥青砼路面,路面结构层12cm。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xx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执行。路面结构为5㎝厚AC-13(C)沥青混凝土上面层+7厘米AC-20(C)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厘米沥青表面封层、透层。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2)根据设计图纸及财政预算控制指标,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变更程序,严格控制做到不超概。20xx年初预算专项资金为219万元,资金使用成本在可控范围,工程全部完工交(竣)验收为合格。

  (二)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经济效益评价,该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当地我县公路网的交通状况通行能力。它的改造对于我县、我市城市道路等级的提升、沿线资源的.开发和运输,乃至我省南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社会效益评价,该项目完成后,对改善实施地的交通安全状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桂阳至嘉禾公路(桂阳段)起点位于桂阳县青平、元里止于麻田村,与嘉禾交界,终点桩号为K19+471.17,全长19.471公里。该路是我县通往嘉禾、宁远、道县交通大动脉,对拉动我县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工程的实施后极大地改善我县通往嘉禾、宁远、蓝山的交通安全状况和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交通流量大于预期。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路面由原来的15m扩宽到24m,人行道两侧各增加到8m,路面结构由原来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成沥青砼路面,行车舒适度、平稳性得到极大改善。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大大提高,经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97%。

  三、存在的问题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该路改造属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2)人行道绿化植树加强养护维护,雨、污水道、电力、井盖等缺口需恢复,对于安全隐患路段,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及防护栏。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9

  根据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金安区民生工程要求,我中心对中市街道和三里桥街道组织实施的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6分,分别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现将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我区原实施的安徽国防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家属区和皖西大市场住宅区,因规划调整和业主认可度不高等原因,后经市同意进行了改造项目调整。后更改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三里桥落星庙社区一建综合楼项目和中市街道迎宾社区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连片改造2个项目。

  一建综合楼建筑面积0.7万平方米,2栋,涉及49户,计划总投资26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2590306.2元,已于10月底完工。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16栋,涉及674户,计划总投资195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18016642.97元,10月1日进场施工,现已完成施工合同量的100%。

  二、项目主要成效

  (一)关注以及改善民生的需要。20xx年完工的3个老旧小区项目,整体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治安防控更有保障、消防设施齐全更安全,小区秩序井然提升,居民生活全方位得到了提升。以锦绣花园为例,改造前,小区路面坑坑洼洼,路灯缺失,停车位紧张,影响出行;私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排水管线老化,堵塞严重,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经过对小区进行综合整治,通过铺装沥青路面、对建筑外墙喷涂真石漆、重做屋顶防水、加装路灯、增设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充电桩、设立智慧安防系统、进行绿化广场景观设计等方式,使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大力提升了居住品质。

  (二)结合拆违拆临,全面治理老旧“顽疾”。老旧小区因建成年代久远,因历史遗留等客观因素致使一些无手续“车库”、业主私自搭建储藏室等问题较为突出,使得老旧小区“破上加烂”,如拆除则业主当事人以各种理由阻挠,严重影响小区整体居住环境。我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前对业主擅自圈占公共用地、毁绿种菜、侵占消防通道、擅自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其中锦绣花园小区及九墩塘小区在违法搭建专项拆除行动中,锦绣花园小区拆除违建93处,拆除面积2269.8平方米,拆除老虎窗422扇,雨棚1533个,花架567个,晾衣架400个,铁门1个。九墩塘新村小区目前拆除违建25处,共计1580平方米,拆除老虎窗53扇,雨棚347个,花架295个,晾衣架107个,废弃空调架7个。有效制止了擅自搭建及侵占公共用地行为。

  (三)结合物业管理,共同维护改造成果。老旧小区改造后及时把小区是否纳入物业管理列入征询意见的问题之一,由小区大多数居民集体自主选择,通过自主选择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自治等方式,强化对已改造小区的后期管理工作,尽可能实现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易到专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26个,总分值100分。一级指标分别为:1投入(15分),下设2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2过程(25分),下设3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3产出(35分),下设4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4效果(25分),下设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现将相关得分情况自评如下:

  1、投入(总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1)项目申报(5分)

  ①进行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事前摸排的(1分)

  改造事前我中心组织中市街道和三里桥街道分别深入三个老旧小区多次召开业主座谈会、积极争取业主代表对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建言献策,动员街道、社区干部通过张贴宣传单、摆放宣传台、散发宣传纸等方式等方式向小区业主发放了“两封信”,即《致小区广大业主的一封信》、《金安区人民政府致全区人民的一封公开信》;“一张纸”,即《民生工程政策解读明白纸》,共计700余份。其中一建综合楼30余份,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670余份,入户宣传率在80%以上,着力引导广大居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老旧小区改造。指导街道广泛征求广大居民对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意见,确保广大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管理权、监督权。

  ②根据摸排结果制定中长期工作规划(2分)

  20xx年金安区房产中心联合各社区对金安区区城区老旧小区进行了摸底调查,结合各小区实际情况,将符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34个小区列入20xx-20xx年改造计划,涉及户数8385户,涉及建筑面积92.67万㎡,计划投资2.74亿元。争取20xx年将我区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基本改造完成。

  20xx年改造小区3个,分别是一建综合楼、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一建综合楼已完工,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完成施工量的100%。

  ③制定项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2分)

  金安区政府制定了《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细化表》,我中心在细化表的基础上,制定了项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工期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确保改造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2)资金管理(10分)

  ①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设置专账核算,使用手续规范(4分)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或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项工程费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使用手续规范。

  ②制定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资金管理的措施或办法(4分)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六安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办秘[20xx]80号)文精神,按照《金安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精神,从资金管理、支付方式、支付申报、审批程序、结算、决算管理、审计管理、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③适时组织开展了资金专项督查(2分)

  区财政局开展专项督查,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使用。

  2、过程(总分25分、评价得分24分)

  (1)项目实施(10分)

  ①项目实施程序规范性(2分)

  我中心严格按照程序,在工程实施之前编制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议书报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审批,由第三方润泽项目代理公司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报区发改委进行审批。在此基础上,要求属地街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改造项目开展招投标程序。其中,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顺利在8月27号进行挂网招标,9月16号开标,10月1日进场施工,保证了项目的及时推进。

  ②实施过程监管到位(2分)

  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照规划设计、开工、完工等三个时间节点进行排进度,细化到月到天。要求施工现场每周报送工作进度及下周工作计划。

  加强施工质量监管,联合区住建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金住建〔20xx〕126号),落实各参建主体的责任,严格把控质量,对不合格的产品及时进行了清理。前期锦绣花园进场的防水材料因检测有瑕疵,我中心督促中市街道对已使用的产品全部铲除并进行了清理,重新更换了合格产品,保证了施工质量。

  ③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监督管理、制定奖惩措施(2分)

  今年,我中心先后邀请市、区老旧办开展不定期实地督查12次,召开调度会10次,同时对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分析进度差欠原因,对未达到预期进度的项目实施街道发送工作提示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先后向三里桥街道发出工作提示函3次,向中市街道发出工作提示函2次。

  ④改造后的项目实施物业管理(4分)

  改造完成后,三个小区分别同物业公司签订管理协议,约定权责,开展常态化管理维护。

  (2)信息建设(10分)

  ①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按时按要求将计划项目、项目内容情况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项目推进信息(3分)

  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按具体要求将相关项目内容情况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项目推进信息。

  ②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有效监督管理(2分)

  充分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对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时间节点,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调整,确保按时完工。

  ③每月3日前更新管理系统信息,上报上一月项目月度数据(3分)

  每月收集工程建设过程相关数据,按时完成系统信息更新,及时上报项目月度数据。

  ④及时编报项目简报信息、经验做法、主要成效(2分)

  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三个小区改造的相关进度、资金等数据,并通过简报、总结汇报等形式,及时上报具体做法和成效。

  (3)管理创新(5分)

  ①在项目设计、招标、督查巡查、验收、物业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推广创新举措(2分)

  拓宽思路、筹措资金,建立政府、市场等多方筹措改造资金的机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照资金拨付办法及时拨付工程款。

  一是财政资金支持,获得中央老旧小区补助资金及安徽省老旧小区补助资金391万元,发改委中央预算内资金691万元。

  二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购买服务、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导专业机构、社会资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心引入上海懂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电瓶车充电桩,无偿建设,有偿使用。

  三是供水、供电、供气、网络通信、有线电视等设施、管线由专营单位出资改造。

  ②注重吸收居民参与全过程监督,推行跟踪审计制度(2分)

  在街道项目办设立业主反映问题接待日,充分听取自改造以来所产生的问题,业主的合理诉求,以便于施工方采取措施,制定方案,改进工作,尽快解决遗留问题。改造全程听取居民意见,并邀请居民参与全程监督。由审计局派驻跟踪审计单位,对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③整治改造工作过程中总结经验,在全省进行经验交流或推广的(1分)

  3、产出(总分35分、评价得分3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20分)

  年度目标任务3个老旧小区已全部完工。

  (2)项目时限达标率(5分)

  三个老旧小区改造均于20xx年12月底前完工。

  (3)项目质量达标率(5分)

  三个老旧小区,涉及8万平方米、住户居民723户全部竣工验收合格。

  (4)试点工作(5分)

  拥有适老化项目,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4、效果(总分25分、评价得分22分)

  (1)社会满意度(10分)

  小区改造前征询群众意见,改造过程中及时邀请群众共同谋划参与意见,畅通群众反馈诉求通道,同时做好公示,改造后召开居民大会协商小区长效管理模式。改造中无群众上访或主流媒体负面报道。对辖区群众发放满意度问卷,共发放问卷180份,收回180份,满意180份,满意度100%。

  (2)社会效益(10分)

  项目的实施,实现了雨污分流,提升了绿化水平,加强群众对于生态环保的主动意识;开展了完善类改造,如设置无障碍设施,修建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位、电动车充电桩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

  (3)新闻宣传(2分)

  项目在市级、区级媒体平台如直播六安、金安发布、皖西日报开展经验做法和实施效果等正面宣传!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我局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一是公共文化阵地持续优化。红色交通纪念馆、秋林镇红星村村史馆等一批公共文化阵地建成开放,文化馆完成升级打造,图书馆升级打造有序推进。博物馆创建为梓州历史文化科普基地和社区教育基地。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成功创建县级示范村镇25个、市级示范村镇2个;“三馆”数字化建设初见成效,疫情期间为群众提供各种在线服务。二是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成。全县数字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三年任务、一年完成”,全县建成县应急广播平台1个、乡镇前端33个、村(社区)前端462个、应急广播接收终端7478套、县镇村视频调度会议系统496套、城区防洪应急广播40套,通达率、长响率均提高到95%以上。三是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深挖本土历史文化和红色资源,创作音乐故事剧《红色交通站—红蝴蝶》、音诗舞《启航.烈烈忠魂》等精品力作近10个。结合建党100周年、党史教育等,开展文艺活动40余场。在“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策划文物宣传、文艺展演、旅游推介等系列活动,参与群众万余人。开办书画研修班和“5.12汶川特大地震亲历者大型口述史—听亲历者讲述”临展,举办党史知识竞赛、“学党史·读经典”等系列活动,吸引观众近5万人次。支持群众文艺团体、戏曲团队发展,引导群众自我表现、自我服务。

  (二)资金安排情况。主要表述政策(项目)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情况。

  20xx年全系统项目资金共计22056.9483 万元,其中县级安排项目20397.1783万元,争取中央、省、市项目资金1659.77 万元。预算下达到全系统各个单位资金情况:机关20943.3483万元;文化馆110.6万元;图书馆63万元;文物管理所940万元。其中机关项目资金17478.4万元主要用于印象涪江美丽岛旅游康养综合开发项目和西部写生基地道路建设。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主要分析政策(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预算管理情况。

  20xx年项目严格按照预算实施,20xx年整个系统全年完成项目预算21356万元,占预算96.8%,全系统有700万元没有完成预算,其中文物管理所500万元、机关200万元没有完成预算,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正在实施中,不具备拨款条件。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完成情况

  20xx年工作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和计划执行,职工工资各种补贴按月执行,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补贴等情况,文化站、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免费开放、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民生工程按项目进度执行,其他特定项目除上级资金预算下达较晚无法实现,其他的及时按进度执行,所有支出都很好地完成了目标计划。

  20xx年我局一是以夯牢基础为目的,文旅融合发展相得益彰。乡村旅游发展推动有力。编制《三台县“两江一湖”乡村旅游总体规划》和北坝、乐安《乡村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创建梓州杜甫草堂、红花园脱贫攻坚等省级研学基地2家,培育具备研学课程设计及活动执行的承办机构2家。举办春季赏花季等乡村文旅系列活动2个。组织经营业主到明月村考察学习,文旅能人参加省级培训1期,6位文旅能人进入省库。研学基地建设有序推进。制定打造1个特色品牌和构建“1356N”基地建设规划战略目标,构建“一营多基”“3+2”(3天在营地,2天到基地开展研学教育活动)的研学教育体系,形成营地引领、基地协同的研学教育模式,在东南西北中5个片区打造10条精品线路,提升全县研学旅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文旅运营推介提质增效。利用《川报观察》《学习强国》、“文旅三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介宣传三台文旅100余次。组织各类文旅产品参加陕甘川宁旅游博览会等推介活动6次。围绕“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与重庆北碚区等对接打造巴蜀文化旅游走廊。积极参加乐山旅博会、成都宽窄巷子旅游专题推介会活动,编印《三台旅游画册》,提升县域文旅影响力。

  二是是以保护传承为使命,文化遗产利用亮点纷呈。文物保护不断加强。推进实施重点文物保护项目4个,在国家文物局新增立项2个、申报专项资金项目3个。查处2起在潼川古城墙保护范围内违规建设。组织公示重点文物管理使用单位消防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开展野外抢救性保护4次,协助完成全县石窟寺调查、涪江流域郪王城遗址考古调查等项目。开展“革命文物展览展示”问题排查,完成县域内红色资源普查。邀请省级专家进行馆藏品鉴定,新增珍贵文物124件(其中二级文物9件、三级文物115件)。非遗传承得到巩固。以“创意天府、动感绵碚、遇见梓州”为主题组织首届川渝文创设计大赛,评选奖项118名。组织非遗传承人和项目参加省市非遗展示展览活动,潼川豆豉、剪纸等非遗项目在科博会、国际非遗节精彩展示。组织非遗传承人申报省级、市级非遗传承人。全年非遗传承人入选全省文旅能人3名、突出贡献能人1名。宣传普及方式多样。制播“三台文物有话说”专题节目,在三台电视台、三台文旅等平台展播。举办“小小讲解员培训班”公益课程。在“5.18国际博物馆日”、送戏下乡等活动中,发放资料、现场讲解,多角度、多形式、多途径讲解文物及背后的故事。与绵阳、遂宁等市、县博物馆开展馆际交流,组织藏品参与“四川宋代窖藏文物精品展”。

  三是以日常监管为抓手,文旅市场监管稳定有序。市场监管常态化。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属地、部门、业主的具体责任。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建立安全隐患数据库。组织星级酒店、文保单位、公共文化场所等重点场所完善应急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加强安全培训,狠抓防汛减灾防范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假日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等专项检查,守牢文化和旅游安全防线。关键环节精细化。加强重要时段、重点点位安全生产监管,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守疫情防控红线,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组织文旅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会3次,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旅行业疫情防控拉网式检查两轮。“四不两直”开展安全检查10次,检查星级酒店、A级景区等60余次。联合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落实鲁班水库水环境整治,组织开展常态化督查。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资金结余情况,违规记录等,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全年目标建设绩效目标设定清晰准确,圆满完成了各项项目绩效目标任务,目标完成率100%。

  (四)项目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建设预期目标绩效指标按时圆满完成,项目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没有超额支出,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未完成项目主要是文物管理所文物保护项目、机关文化旅游资金,未完成主要原因主要是项目正在实施中,不具备拨款条件,今后工作中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xx年我局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经评价,该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资金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项目和资金管理较为落实,整体项目效果良好。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11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农指[20xx]86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依据20xx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决定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奖励补助的同心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结余资金,拨付至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用于“与凯捷环卫公司合作收益项目”。

  该项目采取合作经营方式,合作经营收益将差异化分配至全区脱贫户,预计年收益率4%,切实提升脱贫人口收入。

  2。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项目于12月23日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将结余资金21。5707万元以合作经营模式投入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莲花山与凯捷环卫公司合作收益项目,合作经营收益暂定为总投资的4%,具体随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调整,收益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脱贫户生产、生活补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收益将覆盖全区脱贫人口,预计使125户236人受益,具体以实际发放日期实有脱贫人口数为准。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为合作经营收益项目,项目于12月23日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将结余资金21。5707万元以合作经营模式投入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莲花山与凯捷环卫公司合作收益项目,协议内约定合作经营收益每年支付一次,乡村振兴局要求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要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参照《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并定期听取资金使用情况汇报,确保项目收益。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农指[20xx]869号)文件要求,在协议签订后,已于20xx年12月24日前向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拨付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奖励补助的同心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结余资金21。5707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该笔结余资金21。5707万元使用周期(即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目前,该项目资金已投入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协议正常履行。

  3。项目管理情况。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应专人管理该项目,指派专门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接受区乡村振兴局的定期检查及不定期检查,按照要求上报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同时,保证衔接资金不用于单位(部门)的基本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企业担保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脱贫地区贫困人口加入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数236人;脱贫人口数236人,资产入股受益人口数236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资产股权年收益率≥4%;带动增加受益人口全年总收入0。862828万元;受益人口数236人。

  3。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脱贫人口数236人。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资产入股受益人口满意度100%。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措施

  带动增加受益人口全年总收入指标值为0。862828万元;由于该项目合同签订以正式投产之日开始计算收益,项目正式投产为12月底,20xx年底实现收益,收益分配符合年度预期指标。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监管该项目,按照规定定期就该项目运营情况进行调度并听取汇报,确保项目进展顺利,收益及时分配到脱贫户。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随20xx年部门决算时进行,届时将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开,确保符合各项规定。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12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中枢镇20xx年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修缮加固14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23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合格通过验收。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xx年内完成23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375,000元)

  20xx年5月29日(5月10#凭证)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划拨泸开组〔20xx〕27号20xx年中枢镇提升人居环境房屋改造项目资金375,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319,808.65元)

  20xx年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按照人均2万元,不超过4万元(或建房总造价)的标准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6.5万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9.5万元;修缮加固14户,按照竣工结算工程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13518.32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24808.65元,总计应兑付补助资金478518.3元,已兑付补助资金319808.65元,尚缺口资金103518.3元。

  (1)20xx年9月5日(9月2#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危房改造资金40,000元;

  (2)20xx年9月12日(9月7#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94,011.17元;

  (3)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炳忠)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4)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秉贵)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5)20xx年9月29日(9月14#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人居环境提升改造资金20,000元;

  (6)20xx年11月21日(11月8#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0,000万元;

  (7)20xx年12月13日(12月10#凭证)支付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5,797.48元;

  (8)截止20xx年3月17日止结余55,191.35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加大力度夯实会计核算基础,确保财务数据精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整合资金,严禁违规采取“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衔接补充规定等法规制度,夯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基础,按项目专项核算整合资金,及时、全面、完整、真实反映资金收支情况,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台账工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会计核算及对账工作,并建立项目及资金台账,完整、准确、及时统计和反映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监管情况,确保资金账簿、原始凭证、表册、文件、领导批示等痕迹资料完整真实。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报账管理责任。由乡镇直接实施的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并按照“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风险责任承担等负责;由县级行业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在项目实施部门直接管理、报账。

  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项目的乡镇、县级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工作进度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扶贫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红开组〔20xx〕7号)文件执行并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除上级部门特殊规定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当年结余结转率应控制在8%以内,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应控制在20%以内。结转结余资金超过范围的责任划分为:

  年度预算执行中形成的扶贫资金结余结转,因规化滞后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规划牵头部门承担责任。

  因项目不成熟或未按期完工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实施部门承担责任;因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项目验收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验收牵头部门承担责任;因未收回部门已上报的项目净结余资金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报账不及时或不按规定申请报账的,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不及时督促或受理报账,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审批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审批部门承担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其他情况导致资金结余结转,一律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项目主管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时整改。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也应参与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在监督管理方面,各相关部门应努力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对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财政涉农资金的,一经查实,由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中枢镇成立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各村也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该项目首先由农户进行申请,村委会进行审核,进行公示,报乡镇审批公示,报县住建局,由县技术指导组对申报房屋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确定改造方案;再进行改造,竣工后组织验收,出现问题的限时整改,验收合格后完善相关材料,兑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根据县住建部门鉴定出具的方案,达到安全稳固的不再纳入改造补助,C级危房原则上进行修缮加固,D级能通过修缮加固达到安全住房的进行修缮加固,修缮加固成本过高的进行拆除重建,按照住建部门规定的建筑面积严格控制,拆除重建按照人均2万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和建房成本进行补助,修缮加固按照住建部门出具的方案进行改造,初步预算1.5万元/户,待竣工收方结算后按照结算进行补助。

  2.项目完成质量

  23户改造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纳入改造的23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危房户住房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为脱贫退出提供保障,进一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全部按期竣工,100%通过县镇组织的初步验收,验收合格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项目补助采取农户自愿申请,村组审核公示,逐级上报审批,行业部门鉴定,按照方案进行改造,竣工及时验收,收集相关材料,做好一户一档案材料,存在补助资金划拨兑付不及时的问题。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13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监管,规范财政资金运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湘卫药政发[20xx]6号),赫山区卫生健康局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积极筹措、安排部署,对赫山区卫健系统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赫山区卫生健康局下辖12个乡镇卫生院,5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卫生室170个,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利率销售。

  (二)项目的总体目标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是了解我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在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的前提下节约成本,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项目目标为,到20xx年,全面巩固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基药使用占比和使用品规占比将分别达到50%、80%。切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公共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同时,区药品监测与预警中心全面做好全区的药品监测预警工作,确保药品的短缺供应。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xx年,赫山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及省级拨付基层医院补助资金527.2万元,补助村卫生室246.0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2.02万元,本级配套资金1200万元,基层医院基药补助资金共计1749.22万元、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共计246.0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未发现资金挤占挪用情况,基本达到预定目标。各项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三、项目管理情况及绩效自评结论

  一是健全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管理领导体系,健全了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制度。二是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组织了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进行基本药物临床使用培训、合理用药的培训,明确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严格按照《益阳市赫山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20xx年修订版)》执行。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纳入目标任务进行考核。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督查,不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补偿资金挂钩,严格按《益阳市赫山区行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经费补偿方案》执行,确保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价格均实行零差率销售。四是加强药品配送公司管理。对药品配送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考核,签订配送协议和廉洁承诺书。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使得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医生用药日趋合理,群众用药更加安全,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同比上升、次均医疗费用同比下降的预期目标,降低了群众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存在的问题

  1、基层卫生院药学人员不足。

  2、采购平台某些中标基药价格偏高。

  3、少数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用药欠合理。

  五、相关建议

  1、改善职业环境,稳定人才队伍建设。

  2、建议相关部门统一、规范价格。

  3、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培训,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区对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的补助,支持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我区现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9所,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现有村卫生室71个,实行零差率补助的村卫生室64个。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财政卫生健康部分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xx]108号)下达我区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补助资金345万元,区财政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补助专项预算115.33万元。按照我区对一体化村卫生室零差率补助政策:按每1000农业户籍人口给予9000元补助,其中中央补助5000元、区级配套4000元。20xx年下拨村卫生室零差率补助中央资金资金中央资金144.16万元,区级配套115.33万元,全部补助到位。

  三、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鸠江区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整体运行良好,项目管理比较规范,覆盖率达标,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收到预期效果。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财政卫生健康部分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xx]108号)下达我区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补助资金345万元,区财政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补助专项预算115.33万元。所有资金均已到位。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应为144.16万元,区级配套115.33万元,已全部下拨到机构。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xx年,我区4家乡镇卫生院、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实现了100%全覆盖。我区71个村卫生室,64家村卫生室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90.14%。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镇卫生院、社区服务服务中心、村卫生室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每个街道及村镇,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地控制,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得到切实保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药少、价格低的药品常以缺货为由拒绝配送。造成基层能采购的药品品种无法满足临床需求,特别是无法满足上级医院下转病人用药需求品配送企业考虑配送成本等原因,对于采购金额较。

  村卫生室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不足,且学历、职称偏低,卫技人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相对较低,难以达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的基本医疗服务。现行人才招聘和引进政策,基层难以招到急需和实用人才。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15

  为确实做好20xx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宜章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宜财绩字〔20xx〕4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专项资金有关账目,收集整理专项资金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股室)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总结,现将我单位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专项概况

  20xx年我单位狠抓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根据我单位的工作职能和职责、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内容和用途,本单位项目资金支出主要有2项:

  1、港房屋协管经费。

  2、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

  这2个项目是续建项目,资金来源为年初财政预算或年中财政预算追加。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我单位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22万元,其中用于社区、居委会房屋协管的相关费用2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20万元。

  20xx年我单位项目支出决算为22万元,具体如下:

  1、房屋协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居委会房屋协管的相关费用。

  2、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作等方面支出。

  项目所有开支均按照国有建设单位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全部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我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县委、县政府及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内部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人员作风,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各个项目资金使用与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相符,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照计划完成,未逾期。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我单位2个大专项工作均已完成当年计划,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100%。

  四、专项绩效情况分析

  我单位20xx年2个大专项,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到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6项二级指标得分都很高,总分达到97分。

  1、项目立项(12分):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细化、明确、清晰、可衡量。

  2、资金落实(8分):资金落实到位情况良好

  3、业务管理(9分):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

  4、财务管理(20分):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财务监控有效。

  5、项目产出(29分):项目完成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成本节约率100%。

  6、项目效益(19分):项目实施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好,是发展民生、改善民生需要,使得区域内住房的保障,为区域内经济创造了条件,生态效益都较好,可持续影响对当地经济发挥更好效益、社会公众的满意度非常高。

  五、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为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我局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六、意见及建议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2、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16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情况。20xx年度,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26552.9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8167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4882.98万元,涉及全省21个市(州)的183个县(区、市)。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均采取因素分配法,按照常驻人口数和村卫生室个数进行资金分配并下达。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资金,按《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经费补偿方案的通知》(川财社〔20xx〕15号),中央财政以“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助。地方财政按省、市、县三级负担,省级按常住总人口平均每人每年2元标准补助,市级按常住总人口每人每年1-3元标准补助,县级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3元标准补助。二是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资金,按财政厅、省医改办、卫生厅《关于下达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178号)规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全省农业人口数和村卫生室个数各占50%的比例进行计算。省级财政对村卫生室的补助政策,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室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川财社〔20xx〕170号)精神,从20xx年起,省级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从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4500元(高海拔地区仍执行1万元标准),并按各地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资金。市县补助标准从20xx元提高到2500元,按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资金。

  (二)绩效目标情况。

  一是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成果。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全覆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二是规范药品集中采购与供应。加强药品供应监管,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时、足量供应药品,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药需求。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械采购积分考核管理,坚持通报约谈制度,支持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严格执行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制度和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依法规范药械采购行为。

  三是加强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监管。将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综合督查范围,强化政策落实到位。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的监管作用,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现场检查指引》要求,将基本药物监管纳入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日常检查中,全年检查覆盖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底,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已全部在规定时间内下达到市(州)及扩权县。具体下拨情况见下表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至20xx年底,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到市(州)及扩权县。从实施情况看,该项目对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减收部分进行了合理补偿,保证医务人员和村医的合理收入不降低,确保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基本满足基层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截至20xx年3月底,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支出78195.66万元,执行率为95.7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各地均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xx〕5号)要求进行资金管理,财务管理严格、核算规范、支出合理、制度健全,能很好地拨付、使用好各级基本药物补助专项资金,未发现违规违法行为

  (二)绩效目标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绩效目标完成任务量。

  我省自20xx年开始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用药行为,基本药物使用率不断提升,医药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一是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全省183个县(市、区)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到20xx年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二级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比例达52.34%,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达到35%。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目标基本实现。

  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床位数和诊疗人次逐年增加。到20xx年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3.94万张,较去年增加0.74万张;平均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9.28张,较去年增加1.61张。乡镇卫生院总诊疗9710.86万人次,较去年增加3.5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616.12万人次,较去年增加10.89%。

  (2)绩效目标完成质量。

  20xx年,全省各地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进一步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覆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果。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按照规定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执行零差率销售,药品采购货款执行以县为单位的集中支付。

  (3)绩效目标完成进度。

  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全省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截至20xx年底,基本药物制度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要求均落实到位,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总体正常。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费用下降。

  20xx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86.60元,与上年相比,增幅有所下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药费占门诊费用的52.66%,与上年相比下降5.05个百分点。

  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54.77元,与上年相比,可比价格上涨1.15%;乡镇卫生院门诊药费占门诊费用的49.06%,较去年下降0.8个百分点,住院药费占住院费用的43.31%,较去年相比下降1.39个百分点。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服务能力提升。

  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疗量同比增长3.46%;出院人数同比增长9.9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网底”功能得到一定强化。村级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减少,应进一步加强引导和管理。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随着分级诊疗等医改重大政策的持续推进,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等级医院在规模、功能、业务量等方面差异较大,导致等级医院用药选择目录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差异明显,上下级目录还不能充分、有效衔接。加之,群众普遍存在追随优质医疗资源、趋高就医、高预期就诊的观念,患者用药习惯受上级医院影响很大,基层用药目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病人下转和下沉,尤其是集中表现在高血压、糖尿病等最常见慢病患者身上。

  改进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监测,督促其落实基本药物采购使用最低占比,强化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的意识,提高基层安全用药水平,切实发挥基层在卫生健康体系中的网底作用。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17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主要职能为组织实施各项统计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实施各项社情民意调查。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1.机构情况。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统计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普查办决算、经济调查队决算和民意调查中心决算。

  2.人员情况。20xx年统计局在职干部职工32人,离退休干部15人。在职干部年末新增2人。

  (三)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1.配合普查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汇总、资料开发利用和分析、普查数据公布等工作的经费保障;

  2.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工作的后勤保障;

  3.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服务采购;

  4.加强对基层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的支持;

  5.努力钻研业务,认真学习政策法规,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

  (四)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1)20xx年度收入总额976.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6.56万元,占总收入的98.98%,其他收入10.00万元,占总收入的1.02%。

  (2)20xx年度支出总额976.56万元,按支出性质区分,基本支出568.62万元,占比58.23%,项目支出407.94万元,占比41.77%。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实际整体收支情况。

  20xx年收入合计为976.56万元,支出合计为976.56万元,收支平衡。20xx年总收入支出为788.06万元,本年度增加了188.50万元,增加了23.92%。原因主要是第七次人口普查经费纳入预算。

  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8.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1.15万元,占98.6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47万元,占1.31%,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行政运行支出。

  2.“三公”经费总支出情况。

  20xx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50万元。本年度我单位实际支出0.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1万元,比预算节约2.69万元,比上年增加0.32万元,增长63.93%,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外地政府调研。

  3.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情况。

  20xx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费用零支出。购置新车0台。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xx年度项目支出407.94万元(财政拨款397.9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0.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4.24万元、资本性支出3.11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xx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407.9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物支出,其中: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和名录库建设经费5.00万元;统计服务决策调查与研究2.00万元;百强调研经费10.00万元;民意调查中心工作经费45.00万元;综合治理-市级重点工作专项10.44万元;乡镇联网直报经费2.50万元;非税收入征管经费及执收奖励资金0.09万元;重点企业联系服务工作经费6.8万元;小康监测工作经费10.00万元;统计工作专项经费73.80万元;专项统计业务经费10.00万元;第七次人口普查经费174.77万元;专项普查活动经费4.00万元;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5.45万元;统计抽样调查经费37.83万元;第一批资产清查专项经费0.27万元;20xx年度四上单位统计目标考核经费10.00万元。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局坚持“依法治统”抓普查。普查工作责任重大、敏感度高,我们将严守普查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及普查工作方案等要求开展工作,切实提质量、防风险、保安全。加大统计执法力度,通过统计函询、统计检查、统计立案等方式,开展“双随机”检查,在普查的全过程加强监督问责,严肃查处普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监督,形成以制度管理的良好机制。做好了第三轮工作组巡查、省统计局内部审计的配合和整改工作,得到巡查组和省统计局审计组的一致好评。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市统计局制定了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包括会议制度、合同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廉洁自律制度等。在项目实施工程中,工作人员能严格执行制度的相关规定,派专人负责督查,确保建设任务按时高效完成。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资产按照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固定资产台账,将全部资产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资产的购置、验收、入账、领用均有管理制度,落实相关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职责。20xx年末资产总额104.06万元,负债总额4.68万元,净资产99.38万元,与上年相比,资产减少23.73万元,负债增加0.53万元,净资产减少24.26万元,资产与净资产减少主要是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处置部分到期报废资产。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单位总支出情况的绩效分析

  20xx年度支出总额97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62万元,基本支出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407.94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专项普查经费等资金项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劳务费等支出。

  (二)单位项目资金绩效分析

  1.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专项普查经费主要是了解我市“人口”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制定下阶段积极发展规划和人口发展战略的依据。业务工作经费主要是搞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民意调查、统计报表报送,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着力强化部门统计工作。

  2.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收入976.56万元,支出976.56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率100%。根据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在资金使用上,我局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无挪用项目资金问题。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xx年市统计局认真组织、加强协作,扎实开展各项统计调查工作。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积极开展农业、规模工业、新型工业化、固定资产投资、限额以上商贸业、劳动工资、城乡住户调查、高新、能源等多项统计调查,及时组织各类月报、季报、年报的编报工作。夯实基础、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是对统计数据的基本要求,也是统计工作的价值体现。我局充分认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不断加大强化基础工作,多措并举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4.项目绩效情况

  20xx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5.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浏阳市统计局20xx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8分,具体自评情况见附表。

  6.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绩效管理不只是财政支出方面,而是要从年初预算制定工作抓起,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预算要结合本部门的事业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测算,要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切合单位实际。

  7.主要经验及做法

  20xx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年内存在预算追加的情况,影响了预算的控制与执行,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将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加强重点工作督查,对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督查及建立健全绩效问责机制,充分体现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责任。

  八、单位在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及做法

  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实行厉行节约常态化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定期将经费收支、经费下拨、干部职工工资待遇等情况向领导汇报,与上年同期进行对比,让领导对全局财务情况心中有数。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18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20xx年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的“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宝坻区旧楼区设施设备使用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xx〕243号)《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关于印发宝坻区20xx年重点工程民心实事项目前期工程安排表的通知》(宝坻政发〔20xx〕2号)等,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住建委”)实施了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改善和解决宝坻城区中部分老旧小区设施及外观老化的问题,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2.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内容主要为绿地改车位及绿化补种,更换断桥铝合金门窗,外檐粉刷、楼道粉刷,完善小区大门、楼宇门、小区电子监控,维修屋面防水、路面重修、管网管线整理,维修小区及楼道照明设施等。本工程涉及地质家园、北海楼、中保财政楼、供电楼、华苑小区、福全里、物资楼、中保水利楼、宏发楼、苑北路小区、中保楼小区、岳园小区、新保楼小区共13个小区,涉及111栋楼宇,7200户居民,建筑面积74.77万平方米。

  3.项目组织管理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区住建委,主要负责制定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整治计划,具体实施提升改造工程,加强对旧楼区整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其中,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同时还涉及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659万元,中央基建投资资金8500万元,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34336.12万元。本次绩效评价将以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为主的全部资金一并纳入评价范围。

  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应到位16005万元,实际到位16005万元,到位率100%;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和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共计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到位率27.71%。

  本项目实际支出2916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制定的绩效目标为进行宝坻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20xx年完成74.77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7200户,改造楼栋111栋,改造小区13个。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改造后的13个小区进行了现场评价,覆盖率100%。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本项目得分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16分,项目过程20.5分,项目产出35.41分,项目效益13.07分,因本项目自评材料提交不及时扣1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明确,预算执行合理,项目产出质量、时效符合规定。但是项目决策方面存在部分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格的情况;过程方面存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不高,相关文件中对改造内容范围不够明确具体,工程未及时结算,设计合同尚未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项目产出方面存在未进行档案验收的情况;项目效益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生态效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社区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工作计划实施率为100%,房屋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0.61%,室外工程总体完成率为92.39%,其他设施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2.2%;本项目质量等级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验收文件完整、合规、归档及时,但未进行档案验收;本项目未超出概算,各标段均及时完工,但共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居民居住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改造后收到了3个小区的锦旗,改造期间未发生过媒体负面报道、通报等情况。但是,发现13个小区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2.生态效益-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新设置垃圾桶1036个,满足天津市垃圾分类的规定;但绿地率约为12.44%,绿地率偏低。

  3.可持续影响-促进社区长效管理体系的形成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住建委未提供相关合同,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4.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调查,本项目主管部门总体满意度为97.78%,居民总体满意度为95.68%。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测算费用过高,客观性有待提高

  评价组对比分析了合同、概算书中各标段工程费用,合同总金额为26279.37万元,概算为59279.76万元,概算测算的费用普遍高于合同价格。

  以一期工程中地质家园为例,部分概算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二期工程中新保楼小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工程量和单价的测算概算数据和合同数据差别悬殊。

  (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偏低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均已到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资金到位率偏低,为27.71%。

  (三)《宝坻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改造范围不细化,制度不健全

  本项目实际施工范围包含户内窗户更换,而工作方案中未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具体范围,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有待商榷。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制度执行不规范

  1.本项目设计合同的委托单位为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后期项目委托单位为区住建委,但委托单位发生变更后未签订补充协议。

  2.项目实施单位未按照《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各单位的建设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前,应当由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对其档案管理进行指导,并对档案进行验收”的规定,进行档案验收。

  3.本项目共14个标段,竣工验收时间分别为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八条“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的规定,应在20xx年3月31日进行结算。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本项目尚未开展结算工作。

  4.本项目采光窗更换材质为断桥铝合金,与《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导则》中规定的窗户材质(塑钢窗)不一致。

  (五)前期调研工作不充分,导致总体变更发生率大于5%

  本项目共14个标段,其中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发生变更原因包括:业主不同意改造、业主要求增加改造内容、设计漏项、根据现场情况增加改造内容、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不足等。

  (六)可视化对讲门利用率不高,易造成安全隐患

  评价组通过对13个小区的实地踏勘,发现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七)城市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有待提高

  经过评价分析,本项目13个小区整体绿地率约为12.44%。参考其他省市经验,如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20%,《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中规定旧城改造区不得低于30%,该项目与北京、石家庄等的老旧小区绿地率相比差距较大。本项目在改造前对小区整体布局和规划设计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没有增加绿化面积的考虑,老旧小区配套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失衡。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长效管理

  本项目13个小区仍处于保修期内,改造的小区中,公共设施及绿化、苗木等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在小区管理区域内实施门岗执勤、巡视、清扫保洁、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四方面内容。但是,区住建委未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合同,并且未明确公共设施(路灯、监控、岗亭、道闸等)、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责任者,不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要求,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九)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区住建委自评材料实际提交时间为20xx年11月25日,自评材料提交时间不及时,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针对本项目设计概算超出合同价格较高的问题,建议区住建委加强前期需求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明确现实需求,为科学编制预算和减少预算调整做好基础工作,例如,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因素,保证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保证预算额度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并符合行业造价水平。

  (二)建议统筹好财政资金,重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落实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自觉性,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强化资金保障,促进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具体业务与改造范围要匹配,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尤其是明确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避免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四)加强制度执行规范性,推动项目提质增效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结算已超过规定期限,建议区住建委尽快开展项目结算工作。

  (五)相关部门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减少工程变更

  建议区住建委先行做好各老旧小区原始资料的查找整理工作,如有基础资料不完善、与项目实际不符合的,应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补测补绘。市政、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部门单位和有关街道应协助提供各老旧小区地下管网分布图,并对地上各类管线进行集中调查清理。

  街道社区应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尊重居民意愿。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共商共建,必要时可推行“一栋一策”,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同时,建议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列入改造计划项目应有序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在论证的基础上,选取细化改造方案优、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共同缔造”基础好的项目,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启动改造。

  (六)加强项目使用效果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虽然可视化门禁系统弥补了旧式楼宇对讲的缺点,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的功能进行楼栋门开启,但是老旧小区内居民老年住户居多,广大老年人更熟悉传统服务方式,不习惯使用可视化门禁的功能,导致楼门长期开启,门禁系统形同虚设,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建议项目完成后,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成效和使用效果的考核,对于利用率低、后期未落实养管责任的内容不再列入改造范围,或降低改造比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七)统筹好增设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的矛盾,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老旧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环境重要组成部分,要统筹规划公共设施建设与小区绿化环境改善,在增设停车场地的同时,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加大“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多元增绿”等改造力度。例如,小区室外停车场可采用嵌草砖进行布置;观赏性绿地可采用草本或灌木进行搭配布置;在有条件的建筑物外墙实施垂直绿化,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八)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引进物业全覆盖

  老旧小区的改造不仅仅是对小区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更重要的是对小区改造后的维护和管理。如果没有长期维护和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后的效果难以长期保持,就会出现“改造—破坏—再改造”的现象,造成人力和资金的浪费。建议首先,做好小区居民思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旧小区居民购买服务意识,了解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看法和需求。其次,根据小区居民意愿、支付能力和需求等实际情况引入物业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养管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政府提供平台让居民充分协商,推行以居民共同参与为核心的共建共治共享长效管理机制,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使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能够长效有序管理。

  (九)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区住建委强化绩效意识,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在推进自评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情况,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提高自我评价质量。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因本项目的结算工作尚未完成,经与区住建委沟通确认,将《施工进度及拨付钱数情况说明》的已完工程量作为本次产出数量指标评价的依据,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二)本项目尚未结算、决算,无法确定项目总投资,经沟通确认,暂以“合同额+变更工程价款+工程建设其他费合同额”作为实际投资进行分析,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19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决策水平,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突出财政资金的积作用,根据自治县财政《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县财政局于20xx年3月13日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4月完成了20xx年“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社〔20xx〕126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省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4500元,县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标准由20xx元提高到2500元。20xx年县级资金按115个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7000元(含省级4500元)列入预算80.5万元(年终按省级补助卫生室个数扣减省级资金),年终以130个村卫生室测算,县财政安排预算资金32.5万元。中央、省级资金由中央、省级测算下拨。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绩效评价小组于8月13日正式对该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主要采取查阅项目支出凭证、账簿及问卷调查等形式,结合指标体系中的样本指标开展现场评价。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绩效评价小组首先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帐户“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财政拨款凭证、会计账簿等行了查阅,提取了相关会计凭证和发放资料,深入到项目实施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实施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进行了现场询问、采取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了现场评价。

  (二)项目总体评价(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资金管理、资金的发放及其他档案资料的查阅,评价小组认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运行情况总体良好,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县20xx年基本药物绩效考核方案》要求,按照5:2:3的比例进行补助,即:“5”为目标考核(常规工作+基药管理),“2”为辖区服务人口,“3”为基药销量。实行年终考核全部划拨补助的方式进行。

  通过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账务查阅,财务处理相对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报账资料中未附考核评分明细表,只有汇总表;二是部分乡镇只有只有资金分配表,无其余相关资料;三是村卫生室维护中建议附维护前和维护后的对比照;四是无公示照片。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

  1、绩效目标情况。

  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到位资金180.1万元,使用13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1万元,省级资金58.5万元,县级资金32.5万元。均下拨至村卫生室,用于办公经费、材料支出等。

  2、决策依据情况。

  根据财政社〔20xx〕126号,20xx年县级资金按115个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7000元(含省级4500元)列入预算80.5万元(年终按省级补助卫生室个数扣减省级资金),年终以130个村卫生室测算,县财政安排预算资金32.5万元。政府批准并由财政下达80.5万元,年终预算调整扣减48万元,实际安排32.5万元。除县级配套以外的中央、省级资金均由中央、省级测算划拨。

  3、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财政社〔20xx〕126号,20xx年县级资金按115个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7000元(含省级4500元)。

  (二)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共到位180.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1万元,省级资金58.5万元,县级资金80.5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

  各乡镇卫生院年初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村卫生室考核细则,每季度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督导。

  3、财务管理情况。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项目实施单位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4、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级主管部门对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县级主管部门抽查20%的村卫生室进行复核。

  (2)项目管理情况。

  各乡镇卫生院年初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村卫生室考核细则,每季度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督导。

  (3)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使用,制定考核细则,严格按照考核表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资金拨付,切实督促乡镇卫生院做好统一网上采购工作,并督促村卫生室从乡镇卫生院购进基药,大部村卫生室均能按要求做好基本药物使用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目标完成。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20xx年财政拨款收入中央资金41.1万元,省级资金58.5万元(川财社〔20xx〕94号,川财社〔20xx〕178号)部门预算安排96.5万元(20xx年村卫生室运行经费16万元,20xx年村卫生室运行经费80.5万元),总额为196.1万元。

  2、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20xx年账面反映支出总额为13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1万元,省级资金56.5万元,县级资金32.5万元。实际支出为145.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1万元,省级资金58.5万元,县级资金45.7万元,收回资金50.8万元(收回部分为县级配套资金)。

  (二)项目效果。

  初步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资金补助实施方案,规范临床用药的有效性和廉价性,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使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为实现20xx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而努力。

  通过对20xx年“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评价,按照评价指标体系标准,经问卷调查显示,该项目总体满意度为82.61%。得分95.93分。

  五、存在问题

  1、村卫生室不能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同时开展基本药品“零差价”的同时,大多数村民会选择在当地卫生院或者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诊疗,以便进行新农合的报销。

  2、未建立村医最低基本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目前仅凭医疗收入很难维持正常运转,大多数村卫生室在生存和发展上都面临较大困难。

  3、村医与当地“一村一幼”教师收入相差太大,大部分乡村医生把主要精力放在了从事农业生产或者外出务工上,收入的巨大差距使乡村医生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甚至认为从医不如从农、不如外出务工,极大的限制了乡村医生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也加大了年轻村医队伍的流失。

  六、相关建议

  1、合理用药,规范处方书写,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学习,严格使用基本药物,保障可持续的基层运行新机制。

  2、坚持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真正建立农村卫生人才成长激励机制、养老机制,解决好村医的待遇问题,才能切实维护好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

  3、完善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职能设置。逐步实现村卫生室新农合报销政策,切实满足老百姓最基本的医疗卫生需求。

  4、制定更合理的基本药物分配方案和奖惩机制,保障每一位村医,多劳多得,付出与回报成正比。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20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xx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下达预算总额为1000万元,项目批准文件:沅委乡振组发〔20xx〕34号,及中共沅陵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xx年9月16日下发的《关于我县20xx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批复》中调整入库项目;建设内容:种植中药材15909。2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232。3亩、黄柏抚育500亩。

  2、财政振兴资金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完成种植中药材15909。2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232。3亩、黄柏抚育500亩。人均增收495元,受益人口6342人,对沅陵县域经济可持续、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仙门国有林场根据相关政策对照年初该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于20xx年12月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工作方式包括民主自评、查阅台账资料及对项目受益职工抽查走访。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20xx年10月项目资金1000万元资金全部拔付到位。

  2。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分析

  截至20xx年10月,项目资金1000万元已完成全部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沅陵县财政振兴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广泛征求了实施乡镇、村组、实施主体意见,对资金和项目均按照资金的规模、来源、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审批程序、实施期限及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乡村组进行了公告公示,接受职工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时保质完成了全县种植中药材15909。2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232。3亩、黄柏抚育500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对促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全县经济可持续、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到全县实施乡村组的群众的好评和支持,满意度达到了100%。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全部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没有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充分利用绩效自评结果加强我县资金管理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并将依法对自评结果公示于沅陵县林业局政务公告栏以便全县人民监督。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21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xx〕3号)文件要求,县住建委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能职责为:

  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

  2.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

  3.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4.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

  5.负责住房保障工作。

  6.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7.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8.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

  9.指导村镇建设。监督执行村镇建设政策。

  10.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

  11.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12.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

  我委2020年因职能职责所涉及项目共17个,均为财政资金全额拨付。项目资金总额:15757.05万元(其中:中市9681.55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6075.50万元),项目拨付金额:10890.64万元(其中:中市5323.36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567.28万元),项目结余:1305.98万元(其中:中市797.76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08.22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

  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44个农村连片整治站点运行经费:2020年3月,根据县政府《研究解除桑德合作协议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0〕第17期)和《研究桑德污水处理厂(站)接管后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0〕第18期)精神,环卫集团对桑德公司运营的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44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项目进行紧急接管。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按照《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PPP特许经营协议》13.15条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1.36元/m3、保底水量45%计算运营经费;44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项目按照《丰都县2016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污水处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第33条、31条污水处理服务单价1.65元/m3、保底水量75%计算运营经费。该项目根据《丰都县2016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污水处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要求,2020年运营经费为1000万元,已支付926.32万元,余73.68万元未支付。用于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丰都县城区雨污管网日常维护费:随着城区雨污管道的普及率、城市化进程在加快发展,雨污管网老化、破损现象也将日益增多。为避免雨污管道损坏给居民带来各种损失和不便,需要日常运营维护。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市政管理职能职责的通知》(丰都府办〔2014〕51号)文件,每年对城区雨污管网运营维护。确保城区王家渡组团和名山组团290多公里雨污管网运行正常,损毁堵塞及时整治恢复率100%,全年巡查维护5000小时以上,2000人次以上,全年发生零安全事故,不影响城区环境卫生和广大居民正常出行。

  2020年城区雨污管网日常维护费专项资金430万元,拨付370万元,余60万元。

  (3)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整改经费:20xx年6月x日,在县政府《研究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专题会议纪要》(〔20xx〕第51期)会议中明确,由丰都环卫集团对管辖的48座污水处理厂(站)和桑德公司28座污水处理厂、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进行了整改。县环卫集团组织南北两岸两个整治工作小组,对管辖的48座污水处理厂(站)和桑德公司28座污水处理厂、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进行全方面摸底调查,排查出各类问题210条,并建立“一厂一册”基本资料。从6月12日至11月中旬,县环卫集团管辖的48座污水处理厂(站)共计铺设人行便道2692米;清理污水调节池781平方;管网维修814米;人工湿地翻池9座(汶溪村、荷花村、弹子台村、石岭岗村、安宁场村、花园村、三抚村、天水村、红岩头加油站片区污水处理站);抽取格栅池人工湿地污水1018立方;新建遮雨棚46平米;人工湿地填碎石950吨;清理人工湿地碎石940吨;冲洗污水池1281平方;恢复人工湿地植物5000盆;清理格栅池杂物201车;清理排水沟污泥211车;打扫厂内及周边清洁卫生4000平米;人工湿地、设备房做防水600平米;挂标识标牌48个厂(站)等。

  桑德公司28座污水处理厂和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整改硬化龙河镇、虎威镇、双路镇、青龙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厂进厂道路约1200米;打扫厂内及周边清洁卫生4000平米;人工湿地、设备房做防水320平米;修复桑德公司兴龙镇污水处理厂围墙85米;整修桑德公司树人、龙河、双龙污水处理厂管网255米;清除桑德公司武平、社坛、汇南污水处理厂污泥810吨;完成桑德公司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内杂草、枯死树枝、建筑垃圾清理;对陈家岩污水处理站的厂区、罐体等进行清理,栏杆、电路、设备、控制柜等更新与修复,设备工艺进行综合调试;完成十直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清理110平米,管网40米;完成采购20套污水处理厂脱泥设备等,购置吸污车一辆,并修建脱泥车间,现都已调试安装到位。该项目专项资金300万元,拨付272.24万元,余27.76万元。

  (4)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费:20xx年6月x日,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专题会议》(〔20xx〕第51期)中明确,将福丰环保公司并入重庆丰都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开展49座污水处理厂(站)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在日常运营维护工作中,对2座污水处理厂采取“6人轮班制、24小时值守制”全天候对厂区开展日常运营维护工作,确保厂区正常运行,对49座农村污水处理站(其中7座因周边农户少和被其他污水处理设施所覆盖导致无污水来源等原因,现已暂停运行)采取“日常巡检制、水质周检制、年终终检制、站点负责制、站点考核制”将每座站点落实到相应的责任人中,做好站点的运营维护工作,确保站点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费项目纳入2020的财政预算,共计494.52万元,用于确保49座污水处理厂(站)正常运行,该笔资金已全部用于该项目,无结余。

  (5)包鸾镇新台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2018年11月14日,县长罗成通知带领县政府办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就包鸾镇弹子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召开现场办公会。11月21日,县政府办印发《调研包鸾镇弹子台水库、新台完小、龙河河长制推进情况现场会议纪要》,要求“彻底清除水源地保护区周边污水、垃圾,收影响区范围(主要包括齐新村、弹子台村等区域及相对聚集居民点)内,要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力度及垃圾管理、清扫保洁何垃圾处置力度;相对散居群众要按照创建文明家庭、卫生家庭要求,对生活垃圾及污水进行有效管控”。为认真落实罗成县长调研指示精神,11月1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向文明同志带领县政府办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深入包鸾镇弹子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新台村和齐新村,实地调研察看新台村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何新台场镇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情况,明确要求在现有的新台村污水处理站附近合理选址,采取新建提升泵何管网改造方式,彻底解决新台村场镇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收集率低、排放不达标问题,并指定重庆福丰环保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抓紧邀请具备资质的环保工程专业设计机构尽快制定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根据县政府出台专题会议纪要(〔2018〕第37期)会议中明确,由县财政在县环保年初预算中统筹解决(包含青苗补偿费)。后丰都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北京国金汇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预算审核,审核金额为83.71万元。

  2020年包鸾镇新台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审计结算金额为79.73万元,县财政拨付79.73万元,该笔资金已全部用于该项目,无结余。

  (6)污泥处置费:为改善生态环境,污水处理稳定持续达标排放所产生污泥处置费;污泥处置费标准按渝府办发〔2016〕208号、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第56期)、县经信委《关于转报东方希望重水环保有限公司以193元/吨价格续签市政污泥处置合同的请示》执行。重庆市丰都县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丰都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重水环保有限公司、丰都县甘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已签订污泥处置合同,污水处理所产生污泥由重庆重水环保有限公司等协同焚烧处理。

  2020年下达污泥处置费专项资金277万元(中市资金:147万元、县级资金:130万元),拨付154.54万元(中市资金:48.55万元,县级资金105.99万元),结余资金122.46万元(中市资金:98.45万元,县级资金24.01万元)。

  丰都县保和、虎威、仁沙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为了完善丰都县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排水基础设施,提高污水收集率,实现场镇雨污分流,提升碧溪河流域水质。确定实施丰都县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xx年4月30日经丰都县发改委批复(丰都发改委发〔20xx〕113号),概算投资3109.77万元。该项目于20xx年8月开工建设,当前已完工并投入运行。该项目计划建设污水管网20929米,实际已建成污水管网21274米。20xx年10月11日县财政局下达《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通知》(丰财政〔20xx〕76号),金额1270万元,20xx年拨付545.33万元,2020年拨付258.06万元,结余资金466.61万元。

  (8)丰都县社坛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为了完善丰都县社坛镇排水基础设施,提高污水收集率,实现场镇雨污分流,提升碧溪河流域水质。确定实施丰都县社坛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xx年4月16日经丰都县发改委批复(丰都发改委函〔20xx〕39号),概算投资1654.18万元。该项目于20xx年8月开工建设,当前已完工并投入运行。该项目计划建设污水管网11570米,实际已建成污水管网14578米。国家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统筹831.5万元,20xx拨付299.54万元,2020年拨付285.80万元,资金结余246.16万元。

  (9)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运维服务经费:随着丰都县社会和经济的加速发展,人口增加迅速,生产生活废水量的迅速增加,不仅污染了丰都县各乡镇的水环境,也增加了三峡库区入库的污染物负荷,还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12月31日《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2849号)要求,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不低于85%,建制镇达到70%,其中中西部地区力争达到50%。同时,根据《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必须保持污水处理设施及监控装置的正常运转,保证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的规定,各污水处理厂应严格管理,加强监管和监控。因此,丰都县政府提出了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第23期)和《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项目PPP模式特许经营协议》,该项目于2018年建成。该项目于2017年10月25日立项,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完工,目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根据《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项目建设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在线监测系统PPP项目是污水处理厂的配套设施,无法单独、直接向使用者收费,属于非经营性项目,SPV项目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政府付费”,即通过县政府授权的业主单位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获得回报。在线监测项目2020年服务费总金额为584.5万元,已支付386.75万元,余197.75万元未支付。

  (10)农村工匠培训: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养一批乡村工匠的精神,认真落实《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渝委发〔2018〕1号)、《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渝委办发〔2018〕1号)工作部署,培养和建设一支农村建设技能人才队伍、落实农村建筑工匠在农房建设、改造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和质量安全方面的责任、提高农房品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xx年,20xx年11月6日至20xx年11月11日,在县贵宾楼二楼,培训全县各乡镇农村建筑工匠84名,现已全部培训完毕,84人培训合格,2020年,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5日,在县匠成学校四楼,培训全县各乡镇农村建筑工匠97名,现已全部培训完毕,97人培训合格。20xx年——2020年丰都县培训农村建筑工匠工匠181人。

  经费下达时间2020年初,下达金额:17.7万元、使用13.76万元、资金结余:3.94万元。

  (11)丰都县综合交通枢纽站项目配套费返还:根据汽车运输公司与县政府签订的《丰都县汽车客运中心及站点建设合作协议》第七条“乙方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地方性收费实行先缴后返用于客运中心及换乘站基础设施建设”的约定执行,2020年配套费返还金额为108.32万元。

  (12)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按照合同约定兑现重庆恒安实业有限公司2309.17万元,拨付2309.17万元;兑现重庆润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90.116万元,拨付90.116万元。截至目前,资金均已使用完毕,无结余。

  (13)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切实保障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北岸城区面貌、消除危房安全隐患为着力点,以打造国际旅游名城为突破口,丰都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北岸城区棚户区进行改造,分别下达了丰都发改发〔2016〕232号、丰都发改发〔2017〕304-305号、关于丰都县北岸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A、B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20年丰都县北岸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有三笔:(1.渝财建渝财建〔20xx〕356号(183.75万元)、2.丰财〔2020〕1400号追加购买服务资金(1850万元、3.渝财债〔2020〕5号支1050万元),共计3083.75万,截至目前资金已拨付完毕,无结余。

  (14)住房和建设管理费:为促进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

  我委2020年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13587.71万元,县财政下达非税征收工作经费260万元,该资金已全部用于非税工作,无结余。(在面对经济不景气和疫情的困难情况下,我委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难度大而工作经费远远不足,恳求县财政局增加非税征收工作经费)。

  (15)人居环境整治“亮化”项目: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17〕218号)文件要求,为保障三建乡稳定脱贫及完善场镇基本设施,由县政府统筹使用资金,完善相关建设推动脱贫。中市资金下达资金共计:296万元,已使用281.61万元,结余资金14.39万元。结余资金为路灯质保金,需要在20xx年继续拨付。

  (16)解决青龙乡等10个乡镇升级改造施工图设计审查费用: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对青龙乡、虎威镇、仙女湖镇、社坛镇、南天湖镇、武平镇、太平坝乡、都督乡、龙河镇、暨龙镇等10个乡镇场镇升级改造施工图设计审查,为以上10个乡镇场镇升级改造打下基础。下达资金共计:19.55万元,已使用17.595万元,结余1.96万元。

  (17)危房改造项目: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xx﹞93号)等文件要求,对“四类人群”房屋进行改造,保障住房安全,动态清零全年的危房。中市资金下达资金共计:4305.20万元,20xx拨付2715.56万元,2020年拨付1498.37万元,结余资金91.2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加快城市扩容步伐:加快路网和地下管网建设、城市综合设施配套、背街小巷建设。2.加强村镇建设管理。3.完成中市县下达民生实事指标任务。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xx年1月11日,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付体川

  副组长:赵武、余世平、秦仕军、陈佳

  成 员:郎学峰、高应华、张长江、邱军、蓝光明、陈恒、曾艳

  办公室设在财务室。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xx年1月13日——20xx年1月15日,考评工作组到各项目点现场,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合同条款、项目设计概算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2020年项目拨付资金10890.64万元,其中:中市5323.36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567.28万元,分别投入到17个项目,投入资金10890.6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争取领导重视,我委先后多次召开专题研究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会议,明确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小组和职责分工,确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联络员,并将其作为部门日常性重要工作来抓。

  2、加强制度建设。根据财政局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明确了评价管理考核责任,使我委的各项工作有标准、有措施的稳步开展。

  (三)产出

  我委加快城市扩容步伐:

  1.加快路网和地下管网建设、城市综合设施配套、背街小巷建设。

  2.加强村镇建设管理。

  3.住房保证工作。

  4.完成中市县下达民生实事指标任务。

  (四)效果

  1、社会效益:提高人居生活质量,改善民居环境。

  2、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项目等可持续发展时限大于等于10年。

  3、社会公众满意度:居民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93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1、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探索实施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施行整体支出评价。

  2、加强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一是汇总梳理以前年度制定的指标,将符合当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行业管理特点的个性指标汇编成库;二是建立指标更新机制,将以后年度新制定的指标及时纳入指标库,做到随时更新、完善。

  3、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将一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取消,对执行不力的预算要进行相应削减,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4、加强培训和指导。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参与绩效评价的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22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沧州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我们接受沧州市财政局委托对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按照规定程序,采用综合评价方法,通过资料收集、现场核实、座谈论证等环节进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了20xx年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改造方案以《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为基础上,突出美丽片区理念,小区内外环境同时整治,打造特色片区,传承发扬片区文化。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项目计划总投资13062.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680.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9.53万元,预备费622.0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截至评价日,一标段至十七标段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但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分为三级设置,一级指标是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指标、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是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招投标情况、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资金拨付情况、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是项目开展之前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有完整的招投标手续、对完工项目有专人验收并有纸质报告、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有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经济发展是否明显起到带动作用、改造内容是否完善、是否改善民居环境、长期使用性、附近使用居民满意度情况等。

  (一)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于20xx年3月4日通过了沧州市人民政府(专题纪要[20xx]17号)会议纪要,于20xx年4月15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225号),20xx年6月3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339号),20xx年6月19日通过了《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规划意见的函》(沧自然资规函字[20xx]144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申请及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二)招投标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并分标段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十八个标段分别出具了招标控制价评审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为确保每个小区一区一策,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满意度,方便居民出行。

  (三)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一至十七标段均已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完成,验收结果:合格。但八标段与十标段验收报告未签署日期。

  十八标段工程尚未完工,十八标段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为20xx年8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10月29日,计划工期70天;后签署补充协议,协议规定:由于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存在争议,造成工期拖延,竣工日期变更为20xx年12月31日。至现场勘察日由于部分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仍存在争议,导致十八标段仍未完工,已超出合同规定竣工日期,且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合同不规范。经询问项目主管单位,截至评价日十八标段工程进度为电厂西院、电厂北院、交通局宿舍、中化小区已完工,一塑小区已完成基础及设备采购。该指标扣2分。

  (四)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为了确保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提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担任。但未制定每标段的管理制度,未制定每标段改造后预期效果,以及善后保障措施,如何协调施工方与居民的关系,发生纠纷如何妥善处理等。缺少项目管理制度,未将该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该指标扣2分。

  (五)资金投入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9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共计83个小区,工程分为18个标段,一标段至十五标段为主体工程,十六标段至十八标段为其他工程。

  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等工程。其他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

  一标段包括:物华小区(5-7号楼),二建公寓,瑞景宿舍,新华区政府楼,县联社。

  二标段包括:水仓宿舍旧楼,转运站宿舍,省水利厅宿舍,市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水利局宿舍(1号楼)。

  三标段包括: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邮局宿舍西区,邮局宿舍北区,传输局宿舍,邮局宿舍南区。

  四标段包括:白金厂宿舍,民族小区,交警支队小区。

  五标段包括:中化小区,三中宿舍,邮政小区。

  六标段包括: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

  七标段包括: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中农公司宿舍。

  八标段包括:京剧团旧楼,税务局宿舍,无线电楼,沧运小区,通用家属院,技校宿舍。

  九标段包括: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

  十标段包括: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公安小区。

  十一标段包括:新生小区(六监狱宿舍),团结西区,化机宿舍,烟草宿舍。

  十二标段包括:二塑宿舍,建材宿舍+回收公司宿舍,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农机公司宿舍+蔬菜公司宿舍,小王庄商品楼。

  十三标段包括: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

  十四标段包括: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十四中宿舍,部队公寓,8632部队宿舍楼,警备区楼,戒毒所宿舍,县农科所。

  十五标段包括:十二中宿舍,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商居总汇小区B区,粮油宿舍,电厂北院。

  十六标段包括:利农社区-县社联,永济路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隆华社区-炮团小区,益民社区-邮政小区,光明社区-电厂西院,明珠社区-东塑小区西院。

  十七标段包括:县直社区-物华小区5、6、7号楼,新开路社区-二建公寓,利农社区-县联社,站西社区-转运站宿舍、市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仓宿舍旧楼、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建北社区-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院东社区-邮局宿舍西区、北区、南区,小树林社区-白金厂宿舍,民族路社区-民族小区,祁孟庄社区-交警支队小区,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铁路新村社区-三中宿舍,益民社区-邮政小区,迎宾社区-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隆华社区-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配件北路社区-中农公司宿舍,南新村社区-税务局宿舍,赵庄西街社区-沧运小区,机床厂社区-通用家属院,化工社区-技校宿舍,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河西北街社区-公安小区、新生小区、团结西区、化机宿舍,公园社区-烟草宿舍,北环桥社区-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光明社区-小王庄商品楼、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解放西路社区-十四中宿舍,光荣路社区-8632部队宿舍、警备区楼,朝东社区-戒毒所宿舍,北门社区-十二中宿舍,花园社区-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光明社区-电厂北院。

  十八标段包括:光明社区-电厂北院、电厂西院,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交通局北区。

  一至十七标段已完成竣工验收,但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实施项目在整体上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方便了居民出行,但项目小区内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小区内多年室外电线、网线高空悬挂,网线大多与燃气管并行,有的直接捆在燃气管道上,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未安装充电桩,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等问题。资金投入涉及内容不够全面,该指标扣1分。

  (六)资金拨付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项目支出7247.7106万元,退回财政资金528.0894万元,调整专项债资金1650万元至其他项目。具体如下:

  1、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明细如下: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沧州市城管局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债[20xx]70号文件,拨付50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沧市财综[20xx]125号文件,拨付37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城建[20xx]34号文件,拨付58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通知》沧市财教[20xx]19号文件,拨付667.8万元。

  2、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支出7247.7106万元,明细如下:

  (1)支付一标段施工费249万元。

  (2)支付二标段施工费612万元。

  (3)支付三标段施工费477万元。

  (4)支付四标段施工费244万元。

  (5)支付五标段施工费392万元。

  (6)支付六标段施工费459万元。

  (7)支付七标段施工费357万元。

  (8)支付八标段施工费319万元。

  (9)支付九标段施工费408万元。

  (10)支付十标段施工费280万元。

  (11)支付十一标段施工费619万元。

  (12)支付十二段施工费280万元。

  (13)支付十三段施工费490.8万元。

  (14)支付十四段施工费506万元。

  (15)支付十五段施工费468万元。

  (16)支付十六段施工费146万元。

  (17)支付十七段施工费256万元。

  (18)支付十八段施工费105万元。

  (19)支付项目可研费27.7万元。

  (20)支付项目测绘费24.7万元。

  (21)支付项目设计费259万元。

  (22)支付项目审图费18.35万元。

  (23)支付项目造价咨询费26.1822万元。

  (24)支付项目监理招标代理费2.1784万元。

  (25)支付项目一标段监理费97万元。

  (26)支付项目二标段监理费95万元。

  (27)支付项目施工招标代理费29.8万元。

  3、退回财政资金及调整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退回财政项目资金528.0894万元;项目资金调整1650万元,调整明细如下:

  20xx年11月24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沧州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政府专项债拨付的请示》,申请调整专项债资金,将原专项债资金5000万元中335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1650万元调整至其他项目,其中:70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弱电改造工程”,57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平房区小街巷改造工程”,380万元用于“沧州市精品街道创建工程”,但专项债资金调整未见政府批复文件。

  该项指标调整专项债资金未见批复文件,不符合程序,该指标扣2分。

  (七)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指标值:10分,指标值:9分。)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了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结算办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但存在调整专项债资金无批复文件情况,资金调整手续不全,该指标扣1分。

  (八)效益指标(指标值:20分,得分值:10分。)

  1、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2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完工后,居民通行道路得到改善,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但经实地考察及询问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例如:十标段公安小区道路较窄、较早出现裂痕情况,影响行车安全性与舒适性,对提升居民出行积极性改善较小,经济效益指标扣3分。

  2、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3分。)

  项目建设了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疏通地下管,墙面粉刷,楼道整治,改造提升绿化,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但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老年人上下楼不方便并且小区居民提出装电梯建议,电线、网线等与燃气管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改善内容不够完善,社会效益指标扣2分。

  3、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4分。)

  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硬化、排水、绿化、小区环境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改善市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幸福指数,但部分路面存在不平整,下雨积水,无休闲场所等情况,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扣1分。

  4、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1分。)

  项目存在新建公示栏出现丢失、毁损情况,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情况,路面塌陷,垃圾箱不再原地或坏损状况等,部分项目长期使用性不强,可持续影响指标扣4分。

  综上所述,效益指标共计扣10分。

  (九)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10分,得分值:8.3分。)

  现场发放问卷60份,分别对5项内容进项调查,分为满意、不满意两项,其中完全评价50份,不满意评价10份,满意度8.3,扣1.7分。

  三、项目综合评价等级和评价结论

  项目评价组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被评价单位自评报告、群众满意度调查等,了解项目完成程度、组织管理等情况和专项资金的收支、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依据设定的评价指标逐项打分,汇总得出综合评分,形成以下评价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立项依据充分,整体目标明确。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市财政资金拨付符合规定的审批程序,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的拨付、账务处理均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但存在部分工程施工进度未按相关约定执行、部分工程资料不完善等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0.3分,评价等级定为良。绩效级别根据综合评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得分90-100分(含90分)为优,得分80-90分(含80分)为良,得分60-80分(含60分)为中,得分60分以下为差。

  四、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签署合同不规范:项目存在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合同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的情况。

  2、未按中标合同要求施工。项目存在十八标段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情况。

  3、项目建设内容不全面、质量不达标。项目内容不够完善,施工质量有待提高,经实地勘察发现多处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新铺设地砖塌陷、粉刷油漆不到位、公示栏出现遗失、损坏等情况。

  4、项目小区存在多年未拆除的室外电线、网线等,多与燃气管道距离过近,高层住户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较大。

  (二)建议

  1、在项目管理上,应检查各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并及时补充完整。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存在滞后情况及时补充相关条款。

  3、建议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工程质量,加强对项目的后期维护,完善改造内容。

  4、建议将处理无用网线、电线,使其远离燃气管等危险物品,降低居民生活安全隐患等问题纳入改造内容。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23

  根据《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雅财绩〔20xx〕2号)文件要求,经过认真总结分析,现将自评报告总结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我县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总额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级资金170.25万元。

  (一)《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卫生健康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171号)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资金138.85万元。

  (二)《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209号)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261.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1.35万元。

  (三)《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54号33.5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9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7.6万元。

  (四)县级财政配套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70.25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是中央和省级财政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乡村医生收入补助以及非政府办医疗机构由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少的合理收入补助。

  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总额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级资金170.25万元。资金采用预拨和考核结算分两次下达,下达率100%。下拨资金其中乡镇卫生院基药补助392.86万元,村卫生室村医补助118.3万元、卫生室基药补助92.82万元。

  我部门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按照合理规划,科学论证;统筹分配,保障重点;强化管理,注重实效;绩效评价,量效挂钩的原则进行分配,实行半年、年终、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保证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公开。卫生院按照服务机构服务人口和绩效考核结果各占50%比例结算下拨,并根据全年考核综合得分及排名情况进行奖惩,适当向艰苦边远地区进行倾斜;卫生室按照定额卫生室补助和机构服务人口下拨。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该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xx〕88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xx〕31号)、《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113号)、《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4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xx]76号)、《汉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xx年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汉卫健办〔20xx〕13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我县下达实施基本制度补助资金共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70.25万元。全县共2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169家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给予补助603.98万元,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我局严格目标、任务、指标,采取上半年预拨部分资金,年终按实施方案和考核结果结算资金的方式拨付项目经费到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20xx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全部拨付到位。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质量指标分析

  (1)我县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

  (2)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

  (3)20xx年我县22家乡镇卫生院完成门诊人次265554人,出院人次3259人,销售基药1074万元。乡村医生的收入保持稳定。

  (4)基本药物目录合格率100%。

  (5)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完成率100%。

  (6)基本药物阳光采购积分大于90分。

  (7)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100%。

  2.效益指标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20xx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下达及时性为100%,项目资金均能在规定时间到位,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基本药物药品零差率销售100%,资金执行率大于9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村卫生室医生收入稳定,对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对国家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使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控制,保证广大群众用药安全,降低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满意度大于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项目绩效指标要求,项目全面完成,未偏离预期目标,资金使用规范。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财政资金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数据及时准确、真实可靠。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资金对应安排项目形成工作量情况、项目推进及管理情况,跟踪掌握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已经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结果暂未公开,我单位将按文件要求在20xx年4月15日之前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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