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

时间:2023-07-19 12:53:06 名著读后感 我要投稿

(推荐)名著读后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名著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名著读后感

名著读后感1

  “有些人说死亡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主题,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爱才是,因为万物都与爱有关。”——加西亚·马尔克斯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85年。本书以巧妙惊人的情节设计,围绕费尔明娜·达萨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两个人物向我们展示了一段多姿多彩、时间跨度长达半个世纪的爱情故事。

  本书同时也向我们再现了哥伦比亚的历史,让我们更深入了解曾经拉美人民的生活。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是加勒比海城市的世俗风貌——危及哥伦比亚的三大灾难:战争、霍乱、人为的破坏。时间跨度从19世纪80年代一直延续到20世纪30年代。战争和霍乱威胁着拉美人民的生命,而人为的破坏加剧了人与自然的对立。人们的社会孤独感根源于所处的这样的时代和社会环境,十分强烈。

  本书真的是一部关于爱情的百科全书。年轻时期,弗洛伦蒂诺与费尔明娜的.爱情狂热而美好;而费尔明娜选择与胡维纳尔医生结婚,是现实世界中绝大多数女性会做出的选择,是世俗意义上的幸福美满;同时期弗洛伦蒂诺的浪荡生活混乱而真实;老年时期,弗洛伦蒂诺与费尔明娜的爱情温暖动人……

  本书最触动我的是最后的情节,即在胡维纳尔医生去世后,费尔明娜与弗洛伦蒂诺在老年时期再度相爱的故事。说来惭愧,在读本书之前,我总是认为爱情更适合于年轻人,当人们老了便不再谈论爱情了,把“老年”与“爱情”放在一起我总觉得怪怪的。书中提到了一件令费尔明娜十分犹豫、恐惧的事,即两位老人在重温蜜月旅行时被船夫活活打死的事情,他们是一对秘密情人,四十年来一直一起度假,各自拥有幸福的婚姻且子孙满堂。这件事发生在老年的费尔明娜即将下定决心与弗洛伦蒂诺在一起的时候,看完这则报道,一向骄傲的她也必须强忍住如鲠在喉的泪水。

  现实中人们心照不宣的道德准则与即将走到生命尽头的紧迫,无不令费尔明娜与弗洛伦蒂诺的再次相爱困难重重。未来还能带给他们什么?可弗洛伦蒂诺仍是看到了一丝希望。哪怕即将走到生命的尽头,他仍像年轻时那样狂热地给费尔明娜写信,帮助她一点一点走出所面临的困境;会在每次见面时为她带一枝白玫瑰;会像宠着小孩子一样宠着她,工作上一向理性的他也会为了她下令将这次“感染霍乱”的海上之旅永远航行下去……

  老年的爱情为何不齿?任何时期的爱情都是合情合理的。他们的爱情,那么悲伤却又充满着狂喜,那么苍老无助,却又如书中最后船长的感悟“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所讲,永远年轻。

  马尔克斯的书中大都透露着一种孤独的意味。读完本书也觉得他写的不仅仅是爱情,哪怕结尾诸多大无畏与浪漫,写的其实也是孤独。她曾以为自己在世俗的爱情中拥有了幸福,他曾以为自己在浪荡的生活中逃离了空虚。可到头来,当他们年老时紧紧相拥在一起,才发现他们这一辈子恒久的寂寞的灵魂。

  最后,借用一句我很喜欢的话。“这四百页的书并非只是为了歌颂爱情,而是为了呈现人生。爱情是杂乱而繁茂的生命之树上温情脉脉的一缕夕阳。“这部伟大的关于爱情的小说,值得一读。”

名著读后感2

  我最初看“老人与海”之后,只感叹了一句,人最终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征服了什么;

  但是,我现在再看的时候,却有另外的感受。老人与海的挑战,进行了不屈不饶的征服,但是你是不是想过,人是不是在不屈不饶的制造问题,然后再去解决他,到底这世界最后谁征服谁,征服了之后做什么,为什么要征服而不是……

  中国古代文化的内涵,在与亲和力,而不是征服的力量,海明威参加过美国人的英雄思维,就是强调征服的力量,但是失明后的他,开始思考征服的意义,所以才有老人和海;美国在越战里的结果,海明威是越战里的老人,人类的生存意识是海,如果盲目的强调一个生命对另个生命的征服和占有,即使进行着不屈不饶的过程,结果只有海明威所写的,老人空着手回航:“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永远不会打败他”, 人如此,其他的生命呢?

  很多东西,在名著里都是留下很多东西的,思考思索是所有作家的天性和责任,我爱作家和文人,爱一切在生存的压力下不放弃思考的人们。

  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平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大马林鱼,在茫茫大海上发生了看似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经历。也许没有大海,就没有鱼;没有鱼,也就没有渔夫,同样也就没有折断不平凡的经历了。正因为有了大海,才让渔夫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却在海上拖了三天三夜才把鱼杀死,但又遭到了鲨鱼的袭击,贼后的结局可想而知,这条大马林鱼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一切的肉体都不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一个躯壳,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任人摆布,但是谁又愿意去操控它呢?它只不过是一堆毫无利用价值的骨架。

  然而,一个悲剧性的故事里,却折射出一个“英雄人物”——老人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在别人眼中他是一个失败者。因为作为渔夫,捕不到鱼,还能算是真正的渔夫吗?而可贵的还是他却能在第八十五天决心驶向远方的大海去钓鱼,那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难道不令我们佩服吗?不论是鱼叉,小刀,短棍。一次次被鲨鱼带走,但他始终用尽一切手段进行反击,什么也无法摧残它英勇的意志。一句“我跟你奉陪到死”,夹杂在大海的咆哮声中,回响在我耳旁。一个人把生命都压了上去,与敌人做殊死的博斗,能不算英勇吗?我想鲨鱼正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

  在人的一生中随时随地都存在这股破坏力量,人生是不停地循环着的,喜剧的落幕,不就是悲剧的上演;悲剧的落幕,也就意味着喜剧的再度登场。老人将大马林鱼杀死看似是完美的结果,但同时他还在“酝酿”这自己的悲剧。鲨鱼的袭击,就是应得的`报应。一个人生活在世上总是有所追求的,无论追求的东西是好,是坏,追求的手段是正义,还是卑劣;也许能够得到就是最好的结果吧。在充满悲剧色彩的全文中仍有一丝亮点,那就是孩子。孩子带回了老人失去的青春,使他找回了自我。如果每一个人都拥有一分童心,一分天真,那么世界不再总是灰色,就算当时你享有的是最后的晚餐,也不会忘记在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了。

  回想起文中老人的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不正道出了本文的主题吗?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人真正害怕的可能是这些吧!

名著读后感3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名著读后感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读好书,是我们必须要做到的。阅读经典名著,更是能提高我们自身的修养与气质,而我国的四大名著更是经典中的经典,也是我们必读的书目。在这个暑假,我就阅读了其中之一的《水浒传》,并品悟了其中的内涵。

  《水浒传》中,有许多英雄好汉的故事,梁山的一百零八位好汉就是主人公。我比较熟悉的人物有宋江、吴用、武松等等,他们有的武艺高超,有的足智多谋。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粗鲁莽撞而又正直善良的李逵。说到李逵,大家的第一反应也许会想到他的别名,“黑旋风”,“铁牛”。人如其名,李逵武功高强,却是有勇无谋。下面就让我来讲讲他的'故事。

  李逵曾因杀死小衙内躲在柴进家中,后来柴进得知,在高唐州居住的叔叔柴皇城,被知府高廉的老婆兄弟殷天锡来要占花园,高唐州新任知州高廉是东京高太尉的叔伯兄弟,他倚仗着他哥哥的势要,在当地无所不为,而他的妻舅,也就是殷天锡,又倚仗他姐夫高廉的权势在此间横行害人,又看柴皇城的花园水亭甚好,要强行抢去,柴皇城不肯,便伤人夺去,罪恶至极,柴皇城也因此呕了一口气,卧病在床,早晚性命不保,有遗言需要吩咐,柴进要去看望。李逵也知道了这件事,要和柴进一起去。二人见到了病在床上的柴皇城,在说完遗言后就去世了,柴进痛哭,李逵也气愤不已。三日后,殷天锡又来,与柴进争吵起来,李逵见状,冲出来打死了殷天锡,柴进只能叫苦,让李逵回梁山泊,而自己则被关进了牢里。由此可以看出,李逵虽然是一个仗义直率的人,但是冲动鲁莽,不分情形,总让别人为他承担罪责。李逵回到梁山,求救梁山众好汉解救柴进,好汉们率领五千军兵前往高唐州与高廉的三百神兵对抗,好汉个个英勇无敌,但高廉拿出了一口宝剑,击退了梁山众人。后来戴宗带着李逵前去了二仙山找公孙胜化解此危难,一路上李逵规规矩矩,从中也可以看出李逵对自己所做之事的反省与惭愧,几经波折后,在机缘巧合之下,终于得知了公孙胜的住处。引出公孙胜后,三人又上山找罗真人,但他却不愿让公孙胜下山,李逵沉不住气,在夜里摸上山来劈死罗真人和一个道童。第二日上山,却见罗真人未死,李逵很吃惊。罗真人责罚他,让他去受了些苦难,李逵回来后,怕了罗真人,与戴宗、公孙胜一同上路,不敢怠慢,由此可见,李逵也是一个有敬畏之心的人。得了公孙胜的帮助,梁山众人终于杀死了高廉,之后李逵探入黑洞,救出了重伤的柴进。

  从上述故事中,我们可以知道,李逵是一个有勇无谋,冲动鲁莽但正义凛然的人,不仅如此,他也是一个孝顺,重情重义的人。李逵知道宋江搬宋公到梁山后,也要回家搬母。回到家,他骗盲了的母亲说自己当了官,要接她去过好日子,谁知李逵的哥哥回来,揭穿了李逵,并找人捉拿李逵,而李逵只是留下了一锭大银给他就走了,他也没有去追李逵。因此,我认为李逵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后来,李逵的母亲在李逵离开时被老虎吃掉了,李逵一怒之下把四虎全部打死,为母报仇。可见李逵对母亲的重视与孝顺。

  了解了李逵的这两个故事,想必大家对李逵已经有了一点印象了。但是,我们不能学习李逵的鲁莽冲动,而是要学习他的孝敬长辈与重情重义。当然,梁山好汉并不只有李逵,其他的好汉也是各有各的传奇,各有各的经典。

名著读后感5

  1.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叫《感动中国学生的100个真情故事》的书,其中我感悟最深的,是一篇叫《一碗馄饨》的故事。

  这篇故事讲的是——有一个女孩,她常和妈妈吵架。一天她又和妈妈吵架,一气之下,她转身向外跑去。女孩不知不觉走到一个面摊前,面摊的老婆婆看见了她,问:“孩子,你要吃面吗?”女孩答道:“是的,可是我没有钱。”“我请你吃。”老婆婆端来一碗馄饨。女孩刚吃了几口就哭了,她说:“我们不认识,你却对我这么好,愿意煮馄饨给我吃,可是我妈妈,我和她吵架,她竟然把我赶了出来。”老婆婆听了,说:“孩子,你想想看,我只不过煮了一碗馄饨给你吃,你这么感激我,你妈妈煮了十几年的饭给你吃,你却和她吵架!”女孩愣住了,飞快向家跑去……

  读完之后,我的眼眶湿润了,就是如此如此简单的哲理,却有这样令人流泪感人的故事!

  是啊!有时候,我们会对别人给予的小恩小惠“感激不颈,却对亲人一辈子的恩情“视而不见”。

  2.最近,我读了《一碗馄饨》这篇文章。内容主要讲了一位母亲和一个双目失明的女儿一起生活,她们家里非常贫穷,过年的时候,邻居送给她们一碗馄饨。母亲让女儿吃馄饨,而自己却喝女儿吃剩下的馄饨汤。女儿问妈妈馄饨好吃吗?母亲骗她说馄饨很香,为了不使女儿怀疑,她还故意吃出声音来。看到这儿,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这是多么感人的故事啊!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从这位母亲身上,我想到了自己的父母,他们也把全部的爱给了我。

  从只会在襁褓中哇哇啼哭,到我们喃喃学语叫出第一声爸妈,到第一次踩着小脚丫跌跌撞撞地走路。第一次背着书包走向学校,第一次拿回考试成绩,第一次离开父母……也许你从没注意到在这无数次的第一次中,在这漫长的成长道路上,父母付出了多少心血,倾注了多少爱。

  我们都知道,父母给予我们的是最伟大、最无私的'爱。他们倾其所有来培育我们,为了让我们生活得更好,起早摸黑地奔波,丝毫不顾及自己的劳苦和艰辛。细细思量,我们会发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凝聚着父母的辛劳和对我们的付出。仅仅用“伟大”、“无私”这样的词汇已经形容不出这种恩情的深厚。

  记得以前,母亲常告诉我,在我一生下来的时候,体质就非常的弱,一不小心就要感冒。而刚出生不久的孩子,如果感冒了是非常危险的。有一次,我不知怎么地又感冒了,又是咳嗽,又是发烧,最后休克了。我爸爸当时急得不得了,抱着我赶到医院,却急得连医生办公室都找不到,只能大叫:“医生在哪里?医生在哪里?快来救救我的孩子!”经过医生的抢救,我的烧总算退了,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挂着盐水,而爸爸就坐在我的床头,用手握住我扎着针的那只手,连饭也顾不得吃,整整一天一夜。我的病慢慢好了起来,而爸爸却累得满脸的憔悴,满眼的血丝。在这十几年中,只要我的身体稍有不适,爸爸妈妈就非常着急。

  父母为了给我们创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那么辛苦,那么努力。为了能够让我们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他们付出的又何止是物质方面,还有金钱也买不来的心血和青春。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父母为我们付出的不仅仅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大海。让我们行动起来,点点滴滴,感恩父母。

名著读后感6

  我读的《史记》,是节选自司马迁《史记》中的一些人物故事的白话本。这本书只节选了30篇史记中的故事。古人说过“一叶而知秋”,读《史记》我完全可以领略《史记》的历史、文化的精深。

  仰望夜晚的苍穹幽深而遥远,繁星闪烁,又使多少人沉醉其中,迷恋、憧憬,感慨万千。《史记》犹如这深邃的夜空一样给人思考、哲理,前车之鉴的警醒。

  走进《史记》一个个帝王将相,士族文人的音容笑貌、谈笑风生跃然纸上。跟随他们的脚步,我目睹了他们在那个时代留下的串串印记。有的人圣德,有的残暴,有的英武,有的昏庸,······帝尧禅让开启圣德,商纣酒池肉林、炮烙之刑无不揭露其有多残暴,周厉王防民之口,让百姓道路以目的暴虐无道,周幽王为搏褒姒一笑烽火戏诸侯的昏庸,项羽刘邦的楚汉相争的风起云涌的治国策的较量,廉颇蔺相如将相和的美谈······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一个个鲜明的人物成为古今文学典范。这也许就是母亲说的几千年来我们中国人厚重的文化底蕴,是我们的'文化树的根基。只有这如此丰厚的根基,我们中华民族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读史使人明智”说的一点也不假。“陷之死地而后生,置之亡地而后存”让我们这些后辈明白:身处绝境拼死一搏的能量有多么巨大!我们要多思考、多实践。每一个故事,让我们读过之后,都是一种启迪;每一个故事我们领会之后,都将变成我们的一种智慧!

  我读了至少五遍《史记》才敢拿起笔写这篇读后感,因为他的厚重、智慧、仁德,不容许我亵渎!

  名著读后感600字篇二_《史记故事》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史记故事》,它是从史书《史记》当中选出来的60个小故事,包括商鞅的故事、重耳流亡的故事、孙斌和庞涓斗智的故事,还有赵氏孤儿、勾践灭吴、韩信胯下受辱、项羽垓下被围等,这些故事既尊重历史事实,又写得非常生动。它的原著是司马迁,改写是王家毅。

  据说司马迁是很正直的史官,因不幸得罪了朝中的权贵,被处以宫刑。司马迁受宫刑后曾经想到了死,但是他认为自己作为一个史官,有必要让后人了解历史的真相,于是,他忍辱负重,闭门著书,终于在他的有生之年写成了这部历史巨著《史记》。在这部书里,作者不但如实记录了历史事件,而且对历史上的重要人物和事件都给出了自己的评价,对后人研读历史,以史为鉴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史记》作为历史书籍带给我们的思考无穷无尽,它的哲理让看过他的人一生受益。当我读到《卧薪尝胆》时,越王勾践的毅力,改正错误的决绝,让我心生佩服,他让我明白:面对困境时,我们的心态决定了我们的未来。《破釜沉舟》、《背水一战》让我对军事家项羽、韩信敬畏不已。《纸上谈兵》赵括惨败秦军,让我明白“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一个语言的巨人,却可能是一个行动的矮子。

  《史记》这部书是一部伟大的历史著作和文学著作。以历史事件为中心,按照时间的先后,记述了自皇帝至汉武帝时期的历史事件,并且做了客观中肯的评价,被鲁迅先生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名著读后感7

 今天,我在图书馆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青鸟》。

  这本书的作者是比利时著名作家梅特林克。他讲述的是奇尔奇尔和他的妹妹米琪儿在平安夜做的一个梦。

  在这个梦里,我们身边最常见的水、火、糖、面包、牛奶、猫、狗,还有光,都变成了会说话的人类,它们在圣诞之夜陪伴着它们的小主人们去寻找一只代表幸福的青鸟。

  在寻找青鸟的过程中,他们走过回忆之国,在回忆之国里,我学会了不要忘记已经死去的亲人,他们只不过是到另外一个世界去生活了而已。奇尔奇尔和他的妹妹米琪儿又到达了夜女王的宫殿,在这里我了解了暗夜里的疾苦和夜幕下的美丽。在森林中,小狗奇洛英勇的表现令我再一次肯定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他们进入了幸福花园,在这里我重新认识了幸福。在未来之国,我和他们一起怀着对现实和未来乐观的态度,结束寻找青鸟的路途。

  圣诞节的早晨来临了,奇尔奇尔发现自己的鸟居然变成了那只他苦苦寻找的青鸟,他把青鸟送给了邻居贝尔兰格婆婆的女儿,使她的病痊愈。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青鸟不是一只平凡的鸟,它象征着幸福,青鸟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你用心感受。奇尔奇尔一直在寻找青鸟,到了记忆国没有找到,到黑夜之宫没有找到,到了森林、墓地都没有找到,最后却发现青鸟在自己家里。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所有的幸福,要用不同的眼睛去看世界,这样的世界会变得更美。幸福就是你帮助了他人,幸福就是你拥有了爱。幸福是无限的,幸福可以自己创造!

  一个不寻常的`夜晚

  蒂蒂和咪蒂

  出发去寻找青鸟

  因为青鸟意味着幸福、

  他们还不知道

  青鸟就在他们自己的小屋里

  一直和他们在一起

  ——《青鸟》

  青鸟是让人幸福的。在一天圣诞夜里仙女蓓丽吕娜来到穷人蒂蒂和咪蒂的家,请他们为她生病的女儿去寻找象征幸福的青鸟。虽然最后他们没有抓到青鸟,但是蒂蒂和眯蒂经过这次历险,认识了身边事物内在的善与美。他们知道自己虽然穷,但幸福就近在眼前。

  仙女先让蒂蒂和咪蒂到了回忆国,见到了他死去的爷爷、奶奶、弟弟、妹妹,拿到了青鸟,可却误了时间,青鸟变成了黑色。然后去了夜宫,突破了种种困难,在最后 一道门他们与一切被仙女弄成能说话的动静物,列如:火先生,牛奶小姐,水姑娘,狗先生(他们家的狗蒂鲁)等一起找到了很多青鸟,但都不是真正的。随后又到了未来王国等多个地方,在路途中他们明白了很多道理也逐渐变得勇敢起来。当他们醒来时,觉得小屋一切都变了,变的漂亮,其实仙女就是要让他们看到内在美。他们学会了在平常的生活中体会幸福,或许这是最艰难的课程,但是他们学会了。大多数人从出生到死亡,始终没有享受过近在他们眼前的幸福。光神并没有把青鸟所在地直接告诉蒂蒂和咪蒂,只是指给他们一条通过善良、仁爱、慷慨而达到幸福的道路罢了。我有时也是这样,其实有些最最可靠的真理,如果不经过自己亲身的实践是不可能理解的。要理解那么多道理却需要很多很多的时间,甚至是我们整整的一生,因为我们自己的经历才是引导我们洞悉真理的指路明灯。

  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寻找自己的幸福,而且都费尽心机,历尽艰难。其实幸福的获得并不需要如此艰难,只要我们经常怀着无私的美好的心愿,用心地去生活和关爱别人,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幸福离我们是那么的近,幸福就在咫尺之间,每个人都得这样做。

名著读后感8

  记得初二时,语文课本中就有收录汪曾祺先生的散文《端午的鸭蛋》。大概是初中时正长身体,胃口奇佳,上午第三节的语文课上读到文中“炒红苋菜、油爆虾、咸鸭蛋”、“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肚腹大噪,口水暗流,文中别的情节都不太记清楚了,唯有鸭蛋的描写和《社戏》中的烤蚕豆情节,十年过去还能留下印象。后来又零零星星看过先生的其他散文,不是巧合,也大多明里暗里与吃有关。先生的嗜吃也是出名了的,金庸先生就曾说过,“大陆满口噙香中国味的作家,当推汪曾祺和邓友梅”。这样的文章尤其合我口味,先生的散文零零散散都已看过多遍,每次翻出再看,都会在美食美味美生活的描写中再一次心满意足,得到又不一样的感悟。

  《故乡的食物》中写了炒米,写了咸鸭蛋,写了锅巴,写了咸菜茨菇汤,写了蒌蒿荠菜等等等等平常食物,小时候初看,只觉十分亲切(炒米可是奶奶经常买的,常吃),十分好看(文章平实朴素,好懂),十分好饿(毕竟从小谗到大)。后来异地他乡,拿起再看,才领悟,先生不仅是在写食物,更是在写故乡,写幼时的回忆,难的不是写出吃食的香味口感,而是回忆中吃时的感情。先生写“因为久违,我对茨菇有了感情”,最后还忍不住在文尾叹息,“我很想喝一碗咸菜茨菇汤。”这份感情我现在也可以体会,家乡的排骨莲藕汤,家乡的糯米珍珠肉丸,小时候吃腻的美食,因为久违,长大后想起总是很想再好好吃一回,吃的是怀念,也是心情。工作后和同事朋友闲聊时家乡,也是总会聊到家乡的美食,不论是北方的“巨大的火锅鸡!”还是南方的“伸手就能摘到的新鲜芒果沾辣椒盐”,他们眉飞色舞着家乡食物的色香味,但我明白,他们描述的不仅仅是食物,也在在描述回忆中,曾经生活的味道。

  《五味》一文,酸甜苦辣臭,作者以一个爱吃的知识分子的视角,带着我由纸上体验了一把大江南北之食,冀北江南之味。不仅道出了酸甜苦辣臭的个中滋味,而且为我们展开了一幕幕活生生的生活画卷。在叙述吃辣时,作者追忆了西南联大的`峥嵘岁月:“我的吃辣是在昆明练出来的,曾跟几个贵州同学在一起用青辣椒在火上烧烧,蘸盐水下酒。”年轻时适逢战乱,生活艰苦,先生依然保持了一颗乐观的心态,异地他乡,依然能吃出来一份快意满足。我觉得先生必定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热爱美食,热爱那一口酸甜苦辣,热爱生活百味难说尽,而于我自身,也一直热爱着珍惜着现在的生活。项目部的日子看似单调,用心经营也能多姿多彩。煲一锅好汤,香气缕缕正下班,呼朋唤友尝一尝;煮一锅小面,分上一碗拌上辣椒酱,也在加完班后的深夜吃的贼香;冬日打一围火锅是再好不过,年轻人就是该热热闹闹说说笑笑充满希望。至于第一次摘下野生木瓜分而食之,第一次吊来野生鱿鱼分而食之,第一次合买榴莲分而食之,第一次发现海带与绿豆汤可同煮食之,他乡生活也是别有一番新鲜滋味,乐趣无穷。

  汪老说过:“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是什么时候都需要的。”深以为然,生活需要美,需要美食,归根结底是需要一份饱含热情饱含希望去生活的心。有了这份心,才会无论异国他乡,无论乡朋几个,都能将日子过的有滋有味,适意快活。

名著读后感9

  这本书看完好几天了,那感觉就像是有一团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一直堵在心里,很想找人和自己探讨,很想让它澄清。书里面的经典情节很多很多,那里面展示的很多,我不能一一的重复,就这样借著几个点,简单的说几句好了,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著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著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全力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我想这也就是世界名著的真正魅力所在,他让人看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他深刻的揭示了人类内心深处的一些活动,无论放在什么时候,什么社会,人的共性是始终存在的,对美好的向往,对美好的追求,对美好的赞美,人是一个天使和魔鬼的综合体,人和人的经历没有相同的,也就是说,社会本身就不可能让所有人享受到同等的待遇,这种不一样的待遇,让多少人的内心失去了平衡,失去了对美好的追求阿!林林总总的肮脏的巧取豪夺,充斥著我们的眼睛,振荡著我们心灵,我们该怎么办?

  我想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对这本书,所以让我们尽情畅想吧。

名著读后感10

  这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

  在里德太太家,10岁的简面对舅母、表兄妹的歧视和虐待,己经表现出强烈的反抗精神。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在孤儿院,简的反抗性格更为鲜明,这和她的朋友海伦?朋斯忍耐顺从的性格形成了明显的.对比。海伦?彭斯虽遭迫害却信奉“爱你的仇人”,在宗教的麻痹下没有仇恨,只有逆来顺受。而简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充分表露了她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的倔强性格。身材矮小,相貌平平,贫穷低微,这就是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尽管如此,站在读者面前的简爱却是个独立,坚强,善良,智慧,勇敢正义的女孩。

  简爱是个孤儿,寄养在舅妈家,受尽欺侮和虐待,使她幼小的心灵充满恐惧和折磨,然而她却在绝望中下了狠心,要反抗到底,她的反抗成功了,心怀着茫然和对未来的憧憬,简离开了排挤她的盖茨海德府舅妈家,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以为可以从此飞翔的简,在洛伍德孤儿院,同样历尽生活的磨难,灵魂和肉体都受尽了折磨,可她坚强的生存了下来,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在这里,我深深的感受到简那颗不安分的心,为了见识更广阔的世界,感受灵魂最深处的解放,她毅然决定冒着危险去寻求人生的真谛。她从不向生活低头,她从不埋怨,她总是坚信那颗惶恐的心能得到上帝的指引,向着光明,不断的前进,即使荆棘满路。当她靠着自己受聘于桑菲尔德庄园的家庭教师,命运因此而改变,

  我喜欢看书,因为当我们的环境,随时会使我们的思想堕落时,书籍能在灵魂深处激起我们向生活挑战,给我们深邃的思想,追求更健康的生活和光明的旅途,简.爱从小就喜欢看书,在书中幻想神秘充满阳光的世界,使心灵得到慰籍。不管未来会怎样,但我们的内心是美好的,是对人生的真谛坚定执着地追求。

  可是简是幸运和幸福的,因为她找到了真爱,桑菲尔德庄园的主人,爱德华。菲尔费克。斯罗切斯特先生,尽管他比她大二十多岁,然后爱是不受年龄限制的,就像简说的,他们的心灵一样的丰富,一样的充实,她深爱着她的主人,但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在得知她的主人妻子还活着时,她毅然离开,而当她得知她深爱着的人儿,承受苦难,孤苦无依时,她又毅然回到了她的身边,以平等公正的身份成为他的合法妻子。

  精神上的平等,精神上的共鸣,才是真正的爱情,爱不需要物质,就像简很排斥她的主人给她买金银珠宝,华丽服装一样,她不愿意把自己变成玩偶,她要做她自己,自然,没有负担,只有平等的相处。可是当她的主人眼瞎手残,即使她已经是个富翁,她仍然不离弃她的爱情,她的主人。因为真正的爱情不受一切拘束!

名著读后感11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小说家塞万提斯的作品。它的主人公是一个当地的乡绅,原名阿伦索,他十分沉迷于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拿到现在说,就是个实打实的宅男,不是沉迷游戏,而是沉迷类似于当时的武侠小说。他时常幻想成为一名名垂青史的伟大骑士,于是从家传的古物中,搜寻出一套破旧的盔甲,并未自己取了个神气的名字——堂吉诃德,他还物色了一位仆人和一个挤奶姑娘做伴侣,骑了一匹瘦马离家出走了。

  他一直按着他脑子里那些稀奇古怪的念头办事,因此闹出了不少笑话。他把风车当作巨人,把羊群当作敌军,把苦役当作受难的骑士,不分青红皂白就打打杀杀的。但他的行动不但对别人没有好处,反而还给自己带来麻烦,有的时候被打到要仆人拖回家。待他醒悟过来时,已经卧床不起了。

  一开始读《堂吉诃德》,我只单纯地觉得它是一部滑稽有趣的喜剧。主人公疯疯癫癫的'“勇敢”,使他在别人眼里像个神经质。但是细想,堂吉诃德也拥有着正常人的体质,他之所以会有和常人不一样的行为,一定是他具有某种正常人不具备的品质,我把它定义为——理想。那是一种为了理想不顾一切的品质,哪怕被人视为笑话。他在实现的过程中时时刻刻都是善良的、正义的,他不忘初心,自始至终都是想成为一个行侠仗义的骑士。现在的生活中,堂吉诃德这样勇敢又善良、为理想挺身而出的人屈指可数。我们小时候都曾经许下过成为骑士、拯救世界这样的鸿鹄之志,而大多数都是思想上的伟人,行动中的矮子,又有多少人能像堂吉诃德一样,把白日梦变成现实,大部分人都是怕被笑话而退缩了。有梦想并不可笑,可笑的是只敢想而不敢做。堂吉诃德的单纯,令人可笑,也令人可敬。

  我为他为理想而无畏的精神点赞,也不得不说说他最大的性格缺陷了。他太痴迷于小说,产生离家出走的念头。这些人说是为了消遣、打发时间而看书的,谁知道他太吃饱了撑着,竟然看得走火入魔了。痴迷到什么程度呢?其中一章,人们在整理他的书房时,搜罗出大批的骑士“名著”。正是因为堂吉诃德对事物太过于“痴”,才会沦落到郁郁而终的下场。我们生活中,多少人也是因为“痴迷”而走火入魔呢。王者荣耀流行时,大家一股脑地投进去,有自制力的人往往能控制好自己,不会过度,而不自律的人就会沉迷其中。网瘾、酒瘾不都是这样惹上身的吗?

  书中,还有一个人物值得我一提,那位跟着堂吉诃德走南闯北的忠实仆人。他为了为了堂吉诃德,甚至还置家中的妻子不顾,由此可见他之忠诚了,如果说堂吉诃德是个假骑士,那他一定是一个真随从。在以“游侠骑士的仆人”的名号跟随堂吉诃德行侠仗义时,他始终惟堂吉诃德之为听,还经常去按他的主人不要再执迷不悟,回家过正常的生活,即使他因此会受到一些指责。在堂吉诃德被痛扁在地时,也是他护送堂吉诃德回家的。这种忠诚的精神,恐怕才是真正的骑士精神。

  《堂吉诃德》这本书值得一读,如果是为了消遣,你大可以把它当作喜剧来看;如果你想从中有所收获,这本书也是不错的选择。

名著读后感12

  “清晨带来了凄凉的和解,太阳也惨淡的在云中躲闪。大家先回去发几声感慨,该恕的该怨的再听审判。古往今来多少离合悲欢,谁曾见这样的哀怨辛酸!”这莎士比亚的经典剧目《罗密欧与朱丽叶》中,人们发现这对相爱的恋人死在了凯普莱脱佳的墓地里,一名主持大局的亲王发出的最后的感慨。合上书的我,一种莫名的悲伤和愤怒相互纠缠着从心底油然而生。我不禁想: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世界,什么样的人心啊?

  命运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让一对注定相爱的恋人却分别出生在一对仇人的家里。长大以后的它们一见钟情,可未满14岁的朱丽叶在建到罗密欧后仅说出了这样一段话:“恨灰中燃起了爱火融融,要是不该相识,何必相逢!昨天的仇敌,今日的情人,这场恋爱怕是要种下祸根。”这难道是一个年仅13岁的少女该说的话吗?我想那不是,从小被家人不断灌输着“蒙太玖家的人是我们世代的仇敌”如此可怕的想法,不难理解本应十分单纯的少女心会变得如此忧郁和无奈。此时仇恨所带来的极大的恐惧已经远远超过了她与罗密欧的爱情……仇恨?仇恨!对了,是仇恨!是仇恨使他们悲惨凄凉的殒灭,是仇恨使得两家原本善良的家仆们开始互相残杀,这该死的仇恨,甚至连无辜的小城人民也不肯放过:在他们圣洁的双手和心灵上播种下了仇恨的种子,挥洒下了一个又一个无辜者的鲜血!这是一股强烈的邪恶力量,足以控制人的心智和理智。这该死的仇恨!

  男主人公罗密欧在书中可谓是“一大堆鹅卵石中闪着光的蓝宝石”。罗密欧出身于封建大家庭,却没有继承封建传统和思想,而是顺应时代的发展,脱离了封建家庭,成为一个坚定的人文主义者;他真诚、勇敢,有文化,有能力,有一颗博爱的心;他追求一种自由、自主、美好爱情生活,哪怕是“错爱”了仇人的女儿也毫不退缩;他没有门户之见,爱上了朱丽叶,把凯普莱脱的家人当作自己的亲人,一心期望化解宿愿;他对爱情忠贞不渝,为了爱情和爱人,他甘愿被放逐他乡,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注重友情,在朋友被杀,他的爱情面临“风险”的时候,他奋不顾身的为朋友报仇,却使自己的爱情遭遇了一场不小的劫难,显示了他高尚的品格。正是在家庭矛盾、爱情磨难和朋友青衣等一系列故事情节中,他那人文主义者的精神和气质才得以充分的展示。而女主人公朱丽叶只是一个未满14岁的贵族小姐,可她勇敢、坚强、智慧,冲破了大家族的重重束搏,大胆地爱上了罗密欧,这种但是在当时庸俗的上层社会的小姐们中是十分难得的。

  可是这一切的.一切,在那种封建保守的社会环境中是绝不容原谅的,才促使他们的生命一步步走向毁灭。可见封建的思想和传统,不仅仅会控制人的内心,在某种时候它更会成为一把杀人的利器啊!

  真是不知道该如何理解这个结局。如果它是个悲剧,可男女主角虽然死了,可他们的爱情却成为了永恒,并且因为他们的死亡化解了凯普莱脱何蒙太玖两家多年的恩怨;可如果这个完美的结局,但为了化解宿愿而牺牲一对恋人的生命,这又是否值得?但无论它是有缺憾的还是完美的,它早在400多年前成为了传世的经典之作,人们在乎的不是它的结局如何,而是书中的男女主角追求理想、爱情、自由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每一位读者,这才是这部书的魅力所在!让这份魅力,这份美好,永远地传递下去,永远……

名著读后感13

  这句话也是许多艺术门类的高妙的境界。

  拿围棋来说吧:初学围棋,一定要学定式,要背、要记各种变化,但围棋手无不向往“行云流水”的境界,可是,新手却只能老老实实地用定式来应对种种变化。

  但一个新手渐渐成了高手的时候,他可能有一天就开始自创新招了,开始不走定式了,可能一开局就往天元随手下一子呢。对于对手的招式,他不会背定式去应对了,他会分析这棋到底是怎么回事,然后决定下在什么地方。这时,他会觉得棋怎么下都可以,于是很可能走出许多定式上所没有的东西,让人大吃一惊。这时他就能体会出行云流水的意境,也能享受从心所欲的快乐。

  但是这个高手继续成长,也许有一天,又到另一境界:下棋时,依旧是从心所欲、见招拆招、行云流水,但是应对的招数,在别人眼里,就是某定式中的招数——而他自己却浑然不觉,早已忘了定式。这就是“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

  再比如,初学琴的人一定要练习种种姿势,种种指法,这令初学者非常痛苦。但是真正的大师在弹琴的时候,会时刻留心指法或姿势之类的规矩吗?不会的,他只是全身心投入到曲子里,享受音乐的美妙之旅了。但是,从别人的眼睛来看,他的指法不会错,姿势也不会错。这也是“从心所欲不逾”的`表现吧。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这是孔子在论孝道,关于孝道,在论语里是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孝道也占非常重要的位置。所以论语里有很多处都在讲孝道,什么“父母在,不远游了”、什么“三年改父之道,可谓孝矣了。”

  朋友,你发现没有:中国古语说“父慈子孝”,为什么在论语里,只看到关于子孝的讨论,却看不到关于父爱、母爱的内容?你看吧,一句你都找不到埃

  为什么孔子只提子孝而不提父慈?我的理解是,父母爱子女是天性,不须要提。尤其中国的父母,对子女更是爱的深,只是他们很少直白的表达出来而已。

  就拿我自己来说吧,当我真正体会到父母之爱的时候,我已经二十四、五岁了。记得再那以前,我的父母对我的生活处处操心,象其他父母一样,这种操心往往太过份了。我反而觉应自由受到了干涉,就像其他大多数的子女一样,甚至对父母有一种反感。

  所以论语也没有关于父母之爱的讲述,实属正常,因为实在没有必要去讲。须要讲的是对孝的提醒,为什么呢?因为“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你看,就拿孔子说父母之年不可不知,这好像是在说费话,子女怎么会不知道父母的年龄?那你可是试试,走在大街上,随便问一个人,你家孩子多大了?他一定会给你一个精确到月份的答案,但是你问问年青的人,他的父母多大?是哪一年生的?你自己看看有几个能答上来的?

  父母之年实际是代表了子女对父母关心多少的问题。

  检讨一下吧,父母那样的关心我们,而我们对父母的关心有多少?知道父母是哪年生的吗?知道他们喜欢吃什么吗?知道他们爱看什么样的节目吗?知道父母内心中的希望吗?

  论语里说,孝是仁之本,而孝,首先是要去了解、去关心自己的老父老母。

名著读后感14

  五字品《三国演义》忠织席贩履却不忘报效国家。黄巾叛乱,独自望榜叹息,结识了羽、飞是他一生驰骋的翅膀。仕途不顺,没有泯灭他振国兴邦的志向,纵使是第9路诸侯也要铲除乱臣贼子;没有容身之处又如何,他依然为了兴复汉室奔波劳累;兵少将寡,他依然不与奸邪为伍,他毅然决然的守住徐州。三顾茅庐,那是他救民于水火的渴望,收取西川,北上伐曹那是他分内之事,因为他是汉室宗亲,中山靖王刘胜之后,大汉皇叔刘玄德。

  孝单福,一个虚假的名字,却不能掩盖住他的才能,初为刘备军师,便立下赫赫战功,破曹军八卦阵,不慎路出马脚。几天后他收到了家书,那是家母的信,言曹操将杀了她。那是封假的家书,可是身为人子,他不能见自己的母亲遭人祸害。自古忠孝不两全,却以百善孝为先。他辞别了刘备,走上了一条诠释善孝之路,这一去却害死了他的母亲,他用悲与疼缠裹着自己的才智,用一生的前途守着对母亲的孝。徐庶,一个在书中描写很短,但他是我经常想起的名字。

  智“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身居卧龙岗,心知天下事。欲守明主,以展青云之志。隆中三策早已成竹在胸,火烧新野那是他初出茅庐的小手笔;舌战群儒,只是谈笑而已;火烧赤壁方显他的才智。借荆州,气周瑜,取西川,定蜀中,又是何等的英雄。白帝城托孤,是刘备对他的信任,对他才能的肯定;居相府,退五路雄兵,七擒七纵,让对手心悦诚服;北上伐魏,七出祁山,是何等的毅力;木牛流马,是那个时代科技的曙光。空城计,更从心里上战胜了敌手;五丈原,是人们对他永久的怀念……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中华大地出英才,千古智绝诸葛亮!

  义结义誓言千古仿,铮铮铁骨无来者,桃园三杯酒注定了他要与两位兄弟同生共死。随刘备流浪毫无怨言,许都的锦衣玉食却无法掩饰思念兄弟的惆怅。汉寿侯爵又如何;闻兄河北不还是挂印封金千里走单骑吗!他傻不?不!那是他对人们叙说什么叫兄弟之义。华容道上立下生死军令状,誓斩曹操。可往日情分怎么能忘,座下赤兔马是曹操所赠,身上青蟒袍也是其所赐,他忆起当初被曹操围困,曹操没有杀他,而是礼贤下士,自己还斩了他六员大将……他心软了,在生与死的选择中,他还是放走了曹操。这是一个普通人能做到的吗?可他做到了,因为他是义神关帝爷。奸白色的脸谱中,透出阴森之气,一副奸诈模样,也许那并不是他的`本色。宁为我负天下人,也不教天下人负我,那是他做人的信条,也是他内心的读白。刺董卓,拟矫诏足见其奸雄本色,挟天子以令诸侯,那是他称雄的手段。官渡之战,成他王者的垫脚石。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诗情才气不失男儿气概。爱才,他失了关羽,放了赵云,重才;郭嘉、典韦为他忠心至死,赤壁败了却没有击倒他征服天下的雄心,他依然重整旗鼓平定北方。曹操实不该用“奸”字来写,他应该再配一个“雄”字。他的诗中也有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五字,不足以诉尽对《三国演义》的感慨,它的内涵与魅力概述了政治与军事的智慧,是我们中华民族一部经典巨著。

名著读后感15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心仪已久的著作。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两大映象。首先就是书中处处可见的比喻,在者就是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正是这两点,让我对此书着迷不已。

  先来说说此文中到处可见的比喻吧。这可是我对这书着迷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真是不知道钱钟书先生脑中还有多多少少这种巧妙的比喻。他总是可以把两件看似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起,而且是那么的贴切。用好水果比喻女孩子的脸,用政治家的大话比喻女人的大眼睛,用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比喻那张,新鲜!也正是这些不失时候的恰当比喻才给了书中这个本为尔虞我诈充斥着的世界一丝光点。这些比喻中有许多的典故,也许只有向钱钟书先生这种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文人,才能把典故用的那么得心应手,用的.那么生动幽默吧?!

  这人物当然是一本好书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围城》中涉及的人物可谓是“种类繁多”啊,简直是五花八门,什么教授、司机、银行经理、助教等等等等。但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比如满口道德,却又满腹封建半旧遗老的李梅亭;虚伪庸俗,在情场上耍尽手段让众多男子拜倒于她石榴裙下的苏文纨;俗不可奈的胖子“大诗人”曹元朗……正是这各色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读过此书的人都知道,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希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己骗过来。说谎就是说谎,但又偏偏和良心扯上了关系,真是有点不伦不类的。要不索性就是不要讲良心了,干脆就把那些不光明的事给发扬光大了吧,免的自己弄的两边都着不到边。但也许这就是他玩世态度的表现吧,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一圈一圈的“围”起来。但是,在这种种的缺点之中,他还是有那么一些可称道的正直。尽管他是出国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在阴差阳错的演讲之中,他强烈批判了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引入梅毒,说这是最不合理的,这样一来,显的他还有那么点让人赞同的地方。

  总之,这写让人不满却又不缺一丝可爱的人物正如钱钟书先生在序言中写到的: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社会的某一部分,某一些人,写这些人,我也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两足无毛动物的基本根性。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正在此吧,这书中的主人公不光是三四十年代知识分子的缩影,也是现在,甚至是将来,社会中某些知识分子的预见。而书中的社会也正是不论什么年代的人都不愿正视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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