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

时间:2023-06-17 18:28:58 名著读后感 我要投稿

名著读后感14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 名著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名著读后感14篇

   名著读后感 篇1

  我看了《西游记》这本四大名著之一后,似乎自己也进入了他们取经的历险故事里。

  这故事里有坚韧不拔、执着追求的唐僧。聪明、勇敢、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性格温和,单纯、贪图女色的猪八戒。任劳任怨、忠心不二的沙和尚……

  这本书一共有四十回,其中的第十五回——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故事最让我喜欢,这故事里讲了许多孙悟空和唐僧的品质:白骨精知道吃了唐僧肉会长生不老,于是使用各种手段要吃唐僧,但唐僧身边有两员大将,分别是天蓬元帅和卷帘大将,白骨精自知打不过他们,摇身一变变成了花容月貌的女子,来送斋饭,这时,孙悟空抱着桃子回来了,他火眼金睛认出了这人是妖精变的,举棒就打,但被师傅拦住了,最后还是一棒打死了,白骨精用解尸法逃走了。从中看出了忠诚、神通广大、疾恶如仇的'孙悟空。是非不分、举止文雅的唐僧。

  白骨精站在云端里,咬牙切齿,于是变成了年满八旬的老妇人,去找她的女儿,孙悟空一看,又是那妖精变成的,二话不说,举棒就打,那妖精又化成青烟逃走了,唐僧吓得跌下马,连念了二十遍,便让孙悟空回花果山,悟空要让师傅把紧箍子拿下来才肯走,师傅没办法,因为观音菩萨只教他紧箍咒而没有交他松箍咒,只好留下他,并叮嘱他不要再行凶了。 从这一段可以看出一个勇敢机智的孙悟空。是非不分、执迷不悟,性情和善的唐僧。

  白骨精又摇身一变,变成一个老公公,来找自己的女儿和老婆,孙悟空看出了又是那妖精在搞鬼,举棒打他,又怕师傅念紧箍咒,不打吧,又怕师傅被妖精捉去,却又要劳心劳力的去救他。想来想去,悟空念咒语叫来了当地的土地神和山神,让他们作证。一棒彻底把那妖精打死了。在这一段中,孙悟空为了保护唐僧,打死了许多妖精,但每打死一个都要念一次紧箍咒,可以看出孙悟空的忠诚和执着。

  最后他们顺利地取到了真经!

   名著读后感 篇2

  人们总认为,第一印象很重要。但是对某个人的第一印象并不能代表这个人的真实形象。

  这是我读了《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后的感悟。

  《傲慢与偏见》主要以四桩迥然不同的婚姻为主线,以贵族公子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因此而产生的对达西的偏见为线索,描写了一桩迂回曲折波澜起伏的理想婚姻,一桩花好月圆的美好婚姻,以及两桩无奈之中的不幸婚姻。

  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有主见,且聪明过人。但她因第一次遇上达西时,达西所表现的傲慢和对她的怠慢给她留下了不好的初次印象,从而断定达西是个性格孤傲、目中无人、爱发脾气、讨人厌烦的人。

  第一眼看到威克姆时,伊丽莎白见他仪表不凡,谈吐有力,被他伪君子的表面现象所迷住,留下了良好的初次印象,因此认为他是个好男人,对他一见倾心,相信了他的.谎言,对达西的误会再次加深。

  后来,经事实的验证,伊丽莎白才知道了达西的美好品德和威克姆的丑恶嘴脸。随即与达西误会冰释并揭开了威克姆的伪装。

  的确,人们常凭第一印象来妄加判断,以此来了解人,判断人。但往往是只看某个人的第一印象是根本无法识其本质的。

  记得我看过一个故事:从前有个好斗狗的年轻人。因他的狗骁勇善战,全城的狗都不是它的对手。没过多久,就没有一个人再愿和他斗狗了。他的虚荣心得不到满足,便到处带狗寻找对手。走到一间老屋前,看到一个老人和一条脱了毛的老狗在屋前晒太阳。他认定这条老狗根本不是他的狗的对手,但再胜一次又何尝不是好事?于是上前和老人要求斗狗。老人说:“它已经老了,就不要再斗了。”他认为是老人胆怯,心中一阵窃喜,执意要比个高低。老人无奈,只得放狗去斗。不一会儿,年轻人的狗就败下阵来,且被咬得遍体鳞伤。年轻人惊呆了,忙问:“好厉害的狗!什么品种?”老人缓缓地说:“我也不知道它现在叫什么,只知道没脱毛之前,人们叫它‘狮子’。”

  一个人留给我们的第一印象固然很重要,但这并不能代表他的真实才学!所以,亲爱的朋友们,请不要以第一印象来判断下结论!

   名著读后感 篇3

  说起西游记大家一定都很熟悉吧!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了,孙悟空他是一个机智,顽皮,勇敢,惩恶锄奸的顽猴。

  先来说说我最喜欢的孙悟空吧!孙悟空是小朋友们最喜欢的人物了,他的一切性格在我的眼中都是那么的惹人喜爱。孙悟空原本是花果山的“山大王”,他为了他的“小的们”上了天庭得到了弼马温这一个官职,后来悟空才知道弼马温与避马瘟谐音,而且在天庭上根本没有这个官职,知道真相后的悟空是多么气愤,他大闹了蟠桃会敢跟玉帝作对,但是最终被如来佛祖压到了五指山下。悟空一路上斩妖除魔,救了唐僧不知有多少次了,悟空最终取得真经,拿到了斗战胜佛的称号。

  其次我喜欢憨厚老实的沙僧,沙僧在西游记中的“戏份”并不多,可我还是喜欢他。他们师徒在取经的路上有很多的行李,都是他一路上挑着的,如果没有沙僧他们师徒四人也不肯能完成取经的任务。每当沙僧找到吃的都会先给师傅,大师兄和二师兄吃,而自己是最后一个吃。沙僧一心向佛,终于他拿到了自己应有的荣誉——八宝金身罗汉菩萨。

  而我第三个喜欢的是那头肥肥胖胖的.猪八戒,猪八戒是孙悟空的好帮手,有好多次悟空的人手不够都是叫八戒来帮忙的,不过八戒和悟空,沙僧完全不同。八戒贪小便宜,他看见有吃的都是自己先吃虽然有时会顾忌下师傅他们可是最后那些吃的还是下了他自己的的肚子里,从猪八戒吃西瓜中就可以看出来,他偷吃西瓜被孙悟空发现了,结果被他乱扔的西瓜皮他自己踩到了。但是八戒还是取得真经,得到了净坛使者的称号。

  最后的唐僧我不是很喜欢,虽然唐僧最为西游记中很重要的角色但是我还是不喜欢他。我认为唐僧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就不分青红皂白就责备孙悟空。在三打白骨精中,孙悟空三次打死了白骨精变得妇女,老人,老婆婆,悟空为了唐僧尽心尽力的打妖怪,可唐僧却说教悟空,说不应该打死那“三个人”,这都是孙悟空的错。不过唐僧也是一个善良的人,他最后如愿取得真经被封为——旃檀功德佛。

  西游记中的人物一个个都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让读者爱不释手,所以我才会那样的恋西游啊!

   名著读后感 篇4

  当我在漫长的暑假中读了这本书,我开始觉得《狼图腾》是我感受最深的一本书。书中的内容既深厚又好懂,而且真情真意。

  书中记到,蒙古族很信奉狼,做什么都跟狼学,所以蒙古人才那么精。狼无论做什么事都计划好了。狼攻击或者狩猎的时候,总会有秩序并且有章法的攻击敌人,好像经过了统一的训练似的。而且我觉得狼也很具备团结精神:狼不顾自己,为后面的狼做充足的准备,无论是母狼还是公狼,都会奋不顾身的`为自己的群体奋战,但他们也是为自己而斗。

  作者笔下的狼,也会复仇,也会报恩。小狼抓了,兄弟死了,狼会有精密的计划去报仇敌人;羊少了的话,狼也不会去全部吃掉。所以我认为,狼是一种感情非常丰富的种族。狼的感情不仅丰富,而且作战发法也十分精密。

  不过《狼图腾》中的狗也是忽略不了的,狗这种动物很效忠于人类。在《狼图腾》中,有狗养着幼狼的事,也有一只像狼、像狗的“狼狗”,这只狗虽然有狼的性子,但是和陈阵待的日子久了,这只狗也对陈阵有了好感,狗最终还是会爱自己的主人的。蒙古人的狗,怎么说也是个比较好的帮手,它能帮着人赶狼,陈阵捡回来的这只狗,虽然会咬人,但咬死的狼也不少。狗还是有狗性的。

  狼对蒙古人有好大的用处,蒙古人打仗也是跟狼学的,要不是看了这本书,现在还不知道呢!怪不得蒙古人打仗时那么精,原来都是跟狼学的。狼抓獭子倒是挺有一手,还在獭子冬眠的时候捕捉,而且还刚好在初冬长齐了御寒皮毛。这一切的一切,都感觉像策划好了似的!

  不过每一头狼在抓捕猎物前都会熟悉好场地,这也导致了巴图骑马时狼把马逼到池塘沼泽里的事情。而且还是在雪天的下午。

  我觉得作者姜戎真是不容易,写这么一长篇的小说,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是经历了这么长的一次旅程,但就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学会了许多关于狼的知识,有狼的狩猎的作战准备;狼的团结的精神;狼为复仇不怕死;狼的种种行为和做法,对我的触动真的有些大!

  所以,我觉得看《狼图腾》这本书,是个不错的选择!

   名著读后感 篇5

  自从我读过法布尔写的《昆虫记》后,就深深地被它们震惊了。

  里面写到的昆虫的品种很多;会做“圆球”的蜣螂“音乐天才”蝉、凶残的黄蜂、“亮晶晶”的萤火虫等。

  我最喜欢的就是母甲虫,并不是因为它有着美丽的外表,而是因为它对孩子的爱。它的卵是放在梨的最厚部分,这里的材料粘得很紧,只有少许的空气。这样,它的卵就会被闷死在里面。因此,母甲虫为了不让它可爱的小甲虫受到死神的威胁,就想出一个很好的办法,预备一个墙壁薄薄且精致透气的小房间,让它的孩子居住。其实,梨的中央也是有少许空气的。但是,对于柔弱的小蛴螬来说,那还是远远不够的。等它到中央吃食物的时候,已经是很强壮了,对于稀薄的空气已经完全适应了。母甲虫为什么会想出这个聪明的办法呢?是因为母爱!难怪人们都说:“母爱是最伟大的”。

  我最讨厌的则是贼甲虫,是因为它们不靠自己的劳动来寻找食物,只会用卑鄙的手段来获取别人辛辛苦苦找到的食物。这不劳而获的贼甲虫真是太可恶了!同时,我们也不能轻易的相信别人,要有警惕感。

  当我读到“但到了相当的高度,仍然难免后退。只要稍有不慎,就会前功尽弃,不但球滚落下去,连自己也被拽下来……有时经过一二十次锲而不舍的努力,才能获得最后成功”的时候,我的心就像被刺了一下。一二十次,虽然不是大数目,但对于一只背着一个沉重的大圆球,经过险陡的斜坡,攀登简直无法上去的地方的'小小的甲虫来说,却是多么大的挑战啊!有时,甚至可能将性命都搭上去。

  多么值得我学习的小甲虫呀!想起我以前玩电脑游戏,总是选“简单”这一级别,跟那只小甲虫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了。一只小甲虫,都知“勤奋+努力=成功”的道理。而我们呢?五年级的学生,当老师布置几道难题时,同学们刚开始是蛮起劲的,没过几分钟,就没耐心了。这些题虽然有点难度,但是也不是困难到极点。况且,也总有做出来的人,为什么别人能做出来,而我们却做不出来呢?那是因为我们太懒惰了,没有上进心,只会向简单的题目挑战,不敢向困难的题目挑战。

  写到这里,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个人如果只向容易攻克的题目,比自己弱小的人挑战,那么,也就是永远的弱者。

   名著读后感 篇6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世界经典名著读后感。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不放过一个妖魔,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孙悟空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横扫一切妖魔鬼怪的大无畏气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他有时爱撒个谎;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他的毛病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不过我还认为唐僧过于善良,诚心向佛,哪怕对待坏人也十分好,因为他只看表面,不了解人的本质。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

   名著读后感 篇7

  《巴黎圣母院》艺术地再现了四百多年前法王路易十一统治时期的历史真实,宫廷与教会如何狼狈为奸压迫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怎样同两股势力英勇斗争。 整部作品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小说中的反叛者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和面容丑陋的残疾人伽西莫多是作为真正的美的化身展现在读者面前的,而人们在副主教弗罗洛和贵族军人弗比斯身上看到的则是残酷、空虚的心灵和罪恶的情欲。作者将可歌可泣的故事和生动丰富的戏剧性场面有机地连缀起来,使这部小说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小说浪漫主义色彩浓烈,且运用了对比的写作手法,它是运用浪漫主义对照原则的艺术范本。 书中描写了一个残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弗比斯,最底层的`老鼠洞里的几个隐修女,至于副主教弗罗洛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弗罗洛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性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副主教和伽西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悲剧永远是悲剧,在悲剧中却给我们这些读者许多想象,卡西莫多抽泣着从心底发出一声呼号:“啊!我所爱过的一切!”时心里的那种矛盾、悔恨、自责都一统表现出来。我猜:他的矛盾因为他轻松地把养父给“杀死了”,毕竟这是养父——恩父,但是为了他所爱的爱斯梅拉达,他只能情不自禁的做了这一切;他的悔恨因为他认识并爱上了爱斯美拉达,至使他杀了救命之恩的养父;他的自责

   名著读后感 篇8

  发乎情,止乎礼。

  歌德《少年维特的烦恼》读后。

  工作原因,我接触很多青少年,他们在成长的途中,总会有大量的情感困惑。这无疑就是成长本身的一部分,通过各种试错实践,得以更深入地了解社会、塑造自己的人生。

  由于青少年父母这一辈自身家庭和社会的成长背景,还有许多个性化因素,造成家长对孩子不能客观评估,亲情纽带系得过松或是过紧,事倍功半,反而产生不少家庭关系紧张。

  歌德的作品,文如其人,浪漫主义成为不可或缺的要素。这本《少年维特的烦恼》,广为流传,必须归为歌德自己亲身经历的文学加工。在他的青少年时代,甚至到了他七十四岁高龄的时候,他都是维特,可以为着爱情,去飞蛾扑火、奋不顾身。

  维特、绿蒂、阿尔贝特的三角关系,与现实中的徐志摩、林徽因、梁思成之间的故事有太多相似。无不凝集着他们独特个性心理的深刻烙印。

  到底是应该奋不顾身,还是节欲克制,维特最终以结束自己的生命给出了他的一个答案。我相信,大多数人,尤其是中国人,都不会这样选择。发乎情,止乎礼,不仅是社会稳定的要求,也是延续自己生命的必要。

  其实,何止是爱情啊。在我们身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无时无刻不在考验我们对欲望的'把控能力。既不能慵懒遁世,也不可引火焚身。也许这就是儒家提倡中庸之道的初始动因之一。生命的发展延续,选择了一种正态分布,这也是冥冥之中的自然指引我们的一种生存智慧。

  总有一些先驱,超然不凡,为种群探试前行的极限。如果他失败了,他就此陨落,于是同类便可以汲取经验,获知生存的边界所在;如果他成功了,他就是种群的英雄,后继有人。于是一种新的正态分布逐渐调整成型。

  说远了,回头看教育。无论是对情感萌动、学习目标、考试成绩的追求,还是父母对孩子的亲情,也都涉及到平衡尺度的把握。

  生命,就是这样了解并获知天地规律吧。发乎情,止乎礼。顺,则昌;逆,则亡。是为生存之道。

   名著读后感 篇9

  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在这个假期里我一直都在读这本由著名的童话作家安徒生写的童话书。这本童话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没有之一。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里面有一百多篇作品,在它里面的作品有《丑小鸭》,《皇帝的新装》,《卖火柴的小女孩》《海的女儿》等等。其中我最喜欢读的是《踩着面包走的女孩》,故事中的主人公英格尔是一个穷人家的女孩子,但她非常骄傲,不知道珍惜粮食,死后沉到地狱里被教训时被一个女孩的善良行为所感动,最终心灵被感化了。

  《安徒生童话》中还有一个故事是《玫瑰花精》,故事讲的是一个玫瑰花精在晚上,因为太晚,玫瑰花已经合上了,他没有地方过夜,不过他看见了一个小亭子,周围长满金银花,于是就想进去睡一觉。这时来了一对年轻的恋人。

  “我们只能分开一段时间了。”男子说,姑娘拿出一朵带有花精的金银花送给男子,男子走后被姑娘的哥哥杀了。于是花精告诉了姑娘,姑娘十分伤心,后来她的`哥哥还想杀她,可是后来花精们把坏哥哥杀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

  读完《安徒生童话》,我仿佛走进了童话世界感受到了美好的愿望,懂得了人与人之间的爱。

  读了《安徒生童话》,我似乎又进入了另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安徒生童话》里的作品读起来令人精神愉悦。

  作者安徒生是我一个很敬佩的人,因为他生于1805年4月2日,父亲是一个鞋匠,很早去世,安徒生童年受尽贫困的折磨,他从小酷爱写作,1827年发表了第一首诗,在哥本哈根上大学的时候发表了第一部作品。他一共写了160多篇童话故事,作品被译成80多种语言,超级棒!

  我喜欢《安徒生童话》,因为他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和启发。他的文章里有许多佳句好词,我们可以慢慢积累起来,用到自己的作文上去。他还告诉我们要学会勤劳勇敢,学会热爱生活,也要学会做事有始有终,不能半途而废。

  《安徒生童话》是文学宝库中一颗璀璨夺目的明珠,它们饱受安徒生的艰辛热情,智慧与希望。感谢安徒生

   名著读后感 篇10

  我所了解的爱情是人类向往、依恋、亲近的一种奇妙的感情。

  在经历听力衰退的痛苦后,我想能足够支撑着贝多芬的力量支柱就只有爱情了吧。

  继朱莉埃塔·居奇亚迪之后又伴随着两端感情的结束,爱情似乎把他抛弃了。他肆意地放纵着自己狂躁而粗野的脾气,无所畏惧,更不要说什么世人的看法和生活的常规了。

  这时候的他正值盛年,《第七交响曲》《第八交响曲》也因他的疯狂横空出世,悲剧与闹剧交融,把他的不拘一格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出来!里面所蕴含的力量让这座音乐之都所畏惧!爱情和身体上给予贝多芬的`伤痛啊,已经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

  “我是为人类酿造纯酿的酒神,是我给予人们精神上的神圣疯狂。”

  1814年是贝多芬最幸运的一年。因为错有错着,在维也纳大会上,他凭着自己狂野的演奏风格威震全欧,赢得了大部分社会上流人士的尊敬!

  可天资过人,性情高傲的贝多芬要在这浮华轻佻、平庸单调的城市发展可不能如鱼得水。他多次寻找逃离的机会。不过你会认为闻名世界的音乐之都会放弃这样一个天才音乐家吗。不,这绝对是一个国家的耻辱!

  亲王们都愿意抬高价挽留这粒金子,不过陆续与世长辞的他们再也保不住他。

  1816年,这一年就像悲鸣着的乌鸦,终于叼走了伟大音乐家的宝物。

  他彻底地聋了。

  “当响起观众们排山倒海的喝彩声时,他压根对此毫无察觉,直到一位歌手牵着他的手,使他转身面对观众时,他才突然看到全体观众挥舞着帽子,向他鼓掌致意。”

  “退下吧,可怜的家伙。”“你指挥不了了。”

  芸芸纷说几乎要拔断他最后的救命草。

  沮丧又沉溺于自我的他只剩下一副冰冷的骨架,挂着散发死气的人皮。曾经的天才沦落为没有听觉的音乐家,真是可笑!真是耻辱!

  贝多芬的传奇故事简直就是白雪公主吃了毒苹果,一曲曲的惊心动魄还缭绕着未知的思绪远去。不敢相信这就是结果,老天会给他后续的!

  坚强活下去,就当希望离自己不远!

   名著读后感 篇11

  《查理的巧克力工厂》,这是一本我一生都忘不了的书,我对它爱不释手。这本书讲了查理去巧克力工厂的事……

  查理住在一个破旧低矮的小木屋里,他家有7个人:爸爸,妈妈,爷爷,姥姥,姥爷和他。查理家非常穷困,全家每天只能吃一丁点菜和汤,连肚子都饿填不饱,更别说品尝什么美味了。虽然查理很喜欢吃巧克力,但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所以他只有在过生日的时候才可以吃到美味可口的巧克力。

  有一天,旺卡先生要邀请5位小朋友到他的工厂参观。怎样邀请呢?原来,他把邀请函放在了5块巧克力里向全世界销售。邀请到的小朋友可以有一辈子都吃不完的巧克力……现在已经有四张邀请函落在四位小朋友手里了,查理有一些失望了……

  在一个寒风刺骨的下午,在查理放学回家的路上他看到了地上有50元,他看了看没有人要就跑去一家商店买了一块牛奶巧克力。当他撕开包装时一张金光闪闪的邀请函在里面,查理高兴极了迅速的跑了回去。

  参观的这一天到了,查理和爷爷来到了工厂,其他的4位小朋友也来了。旺卡先生热烈的欢迎他们的到来……在参观的过程中,有4位小朋友不听话,到了最后,他们4个人的命运都很糟,然后狼狈的走了。只剩下查理了,查理获得了大奖。

  我注意到,查理的成功在于它有一个温馨的家,一份浓浓的亲情时时谦卑的心。查理过生日时,他把巧克力分给他个家人。所以说,查理有良好的教育。但其他四位的'家长天天惯着,溺爱这,放任着他们的孩子,他们都有许多缺点。查理为什么会继承巧克力工厂?虽然他什么也没做,但查理一直保持一种谦虚听别人讲的态度,也很善解人意,对巧克力工厂保持一种认真的态度,是一个好孩子,所以他才会拥有巧克力工厂。

  世界上最美好的不过是亲情了,我们现在都有一个幸福的家,家境或许还比查理家好许多,我们怎么就不能做一个听话,懂事的孩子呢?所以,让我们向小查理学习,做一个关心他人,善良懂事的好孩子。

   名著读后感 篇12

  《飘》写的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在美国内战这个大背景下南方的人物发生的一系列悲欢离合的故事,其中思嘉这一女主角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对于思嘉,我是抱着一中矛盾的心理,一半遗憾,一半喜爱。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女儿,生活在上等人的圈子当中,有参加不完的宴会,有许多好小伙围着她转,这一切优越的生活使她成为了一个虚荣的人,同时她还有着强烈的妒忌心和报复心。因为妒忌她爱的艾希礼要娶媚兰,为了报复英迪亚和霍妮那些嘲笑她的人,她选择了嫁给她不爱的可怜的查尔斯,可是查尔斯很快便死了,以致于到后来连查尔斯长什么样子思嘉都不记得了。后来战争摧毁了塔拉农场,在她经历了最最困苦的`生活之后她不堪重负,为了得到钱交税金,她欺骗了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为了得到他的钱而嫁给他,思嘉是残酷的,她懂得如何耍手腕。同时她也是无所顾忌的,她从不在乎名誉和别人对她的看法,她无所畏惧,在亚特兰大她跟南方人瞧不起的“北方佬”做生意、雇佣犯人干活、她开酒馆、嫁给同样受人唾弃的投机商瑞德……一切的一切她都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尽管所有人都在咒骂她。

  悲哀的是思嘉从来不懂幸福是什么,她手上已经握着幸福却不知道珍惜,而是固执地追求“天上的星星”,虽然她够不到,可即使够到了又能有什么用处呢!所以她到最后一刻才知道媚兰是那么爱她,媚兰这个外柔内刚的人,会永远站在她思嘉身边的;也正是到最后,她才明白,如果她多了解一下艾希礼,便不会再爱他,如果她多了解一下瑞德,便不会失去他,多么的遗憾!

  然而我却喜欢思嘉的勇敢、坚韧、能干。她答应了艾希礼会好好照顾媚兰,便把她担负在了自己的肩上,在战争中她带着媚兰和媚兰刚出生的孩子艰难的回到已被破坏的塔拉,面对最最崇敬的母亲的去世和父亲因思念母亲而精神不好,思嘉没有倒下,而是用自己细嫩的双手,撑起了这个家,她犁地、捡菜、采摘棉花,好让一大家子人不会挨饿,然而她不久前还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上等人啊!思嘉是一个乐观的人,她常告诉自己明天又会是另外的一天,而这句话使我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是啊,明天又会是新的!

   名著读后感 篇13

  《爱的教育》这部书是意大利著名儿童文学作家亚米契斯所写的。他出生于1846年10月31日,是小说家,民族复兴运动时期的爱国志士。他的作品有《军营生活》、《西班牙》、《巴黎游记》、《爱的教育》等等。他从小就酷爱学习和写作,在1886年创作了这部被誉为世界少年最优良的读物之一的《爱的教育》。《爱的教育》原名叫《心》。这是他的作品中间算是销行最广的书。本书是以日记的形式来写的,从10月份4年级开学第一天开始写起,一直写到第二年7月份,全书共100篇文章。反映了社会个阶的人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他们的生活状况以及他们对事物的不同的态度,不同的感情的处置方法。100多年以来此书一直畅销不衰的原因是每章每节都把“爱”表现得精髓深入!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它说的是:小主人——安利柯,在街上散步的`时候,遇见了一个非常瘦弱、脸色苍白,还抱着一个小孩子的女乞丐向安利柯讨钱。他什么也没给这个女乞丐,只是看着她就摆摆手走开了,其实安利柯身上装着许多钱的,他只是不想把钱给那个女乞丐。安利柯妈妈她是这样说的:“你不该这样。一个真正不幸的人伸手乞求时,我们不该视而不见、假装不知啊,尤其是为了吃奶的小孩儿而乞求的母亲,那怀中的小孩说不定正饿着,如果真是这样,那位母亲该是怎样的难过呀!假如你母亲——我,不得已要对你说‘安利柯啊,今天不能再给你食物了’,你想,那时的我,心里会是怎样的难过的呢?”

  回想起了他母亲说的话,我想起了以前,曾经站在我面前的、那些要求我帮助的那些穷人,家里也说不定一样有正饿着的老人和小孩正需要我的帮助,如果当时我可以给他们一些钱,或者就一个硬币,他们一定会感激万分,可是我当时为什么没有这样做呢?因为我当时认为他们这一些又脏又臭的乞丐根本不需要我们大家的同情。

  我希望大家一起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一起创出一个爱的世界!

   名著读后感 篇14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于是写下这篇三国演义读后感。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功好,而且人也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著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著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著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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