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飘》读后感

时间:2023-03-26 15:20:56 名著读后感 我要投稿

名著《飘》读后感(8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名著《飘》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名著《飘》读后感(8篇)

名著《飘》读后感1

  自从看了《飘》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的爱国,平等,和谐,友善的息息相关,意识到了他们的重要性。正如书中的内容都离不开一个字“家”,更离不开一句话“世界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

  书中每一个情节都让我感触极深,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书中美国南北战争爆发期间,女主人公思嘉原本无忧无虑的生活被打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也就彻底结束了。她不得不离开家乡选择逃亡。可她对家乡的热爱超过了生命,于是她冒着连天炮火,在枪林弹雨之下偷偷回到了她的家,那片满是回忆的红土地。这片土地对于她来说格外的的.重要,那是她生长的地方更是她倾注了感情的地方。即使她又跋扈又无礼,但是在危难之中,她仍是选择了和自己的家乡共存亡。从头到尾她只有一句话,“这是我的土地谁也无法抢走”。现在的我们幸福并且无忧无虑的生活在这个约960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我们是炎黄子孙,祖国是我们永远的家乡,给予我们一成不变的保护,反之,我们也应该给予祖国关心爱护,保护它。爱国主义是民族精神的核心,我们应该学会燃烧自己,把才华和成就献给了祖国,正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们无时无刻都要忠于自己的祖国,不论何时何地都要为了祖国的发展和利益着想。

  书中所提到的的美国南北大战是奴隶制与自由制之间的战争,战争危害到了无辜的人们群众,双方都抱着必胜的决心,互不相让,最后两败俱伤。而战争爆发的原因是因为奴隶制,非裔美国人受到了不平等的待遇,受到迫害和种族上的歧视。书中的女主人公思嘉身边也有黑奴,但思嘉非常友善地对待她,她是思家的嬷嬷,是思嘉精神上的慰藉,她与思嘉一同经历了很多,她在思嘉心里十分重要,当那位嬷嬷选择离开时,思嘉更是含泪挽留。而嬷嬷对于思嘉说的话更是无一不放在心上。他们相处和谐融洽,互敬互爱。就如“所有人生来都是平等的”,在当今的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人,脾气性格也各不相同,民族也可能不同。与我们萍水相逢的路人,对于他(她)的过去我们一无所知,我们之间的联系就是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大地,我们都是地球同胞,人人平等。只有相互尊重,以平等而友善的目光看待别人,才能像思嘉与黑奴之间那样和谐地幸福快乐地生活。

  书中的故事给我们带来启发,不断提醒着我们要具有民族魂,有一颗炙热的爱国之心,同时告诉了我们和谐生活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也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安定,国家才能走向繁荣富强!

名著《飘》读后感2

  《飘》描述了一个位南方女子的一生,塔拉庄园的庄园主的长女思嘉。奥哈拉是个迷人的混血儿,她喜怒行于色而且任性。

  16岁时的她不顾一切地爱上了艾希礼,决定找个机会向她表白。在艾希礼家周末举行的宴会上,她出尽了风头,但未能如愿以偿,这一切都被善解人意的瑞德。

  巴特勒看在眼里,在自尊心与虚荣心的驱使下选择了她根本不爱,而且打心眼里瞧不起的查理做丈夫,想借此报复艾希礼对她的冷淡,南北战争不久,查理阵亡,思嘉成了寡妇,受到了封建规矩的约束,强制割舍掉自己的最爱,与媚人的行装,这对于极具有个性的思嘉是一个严重的打击,再一次义卖会上她又遇上了瑞德,渐渐的'对此人生出些好感。

  后来又是瑞德在战争危机时刻冒着生命危险帮她和艾希礼的妻子返回了塔拉庄园,在那里思嘉被迫挑起生活的重担,这一个重担将一个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磨练成一个坚强的人,但为了维持庄园而嫁给了弗兰克,不料又再度做了寡妇,后来在瑞德的再三恳求之下,思嘉和他结为夫妻,并生下了可爱的女儿邦尼。

  但是思嘉对艾希礼始终难以忘情,失望的瑞德只好把他的爱转移女儿身上,在艾希礼生日前一天,思嘉以他萌发了旧情,这大大次丧了瑞德,等到思嘉最终认识到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时,他却已经离他而去了。

  一个养尊处优的庄园主小姐母亲和嬷嬷对他的教育是让他具备大家闺秀的风范和教养但他骨子里却有一种桀骜不驯的品格,当无情的战争卷走了一切后,精力旺盛的思嘉不得不用各种手段,迸发生命的全部力,量杀开一条血路来自谋生活,无论遇到怎么样的困难,思嘉搜不会气馁,当瑞德离他而去后,她仍然信心十足地说道:“是啊,明天还会有明天的太阳照耀着大地。”

  思嘉这个灵魂明澈,对生活永不绝望的强悍妇女,有着奋勇前进开拓道路的意志,这种意志耐人寻味学习。

  《飘》也放映了南北战争的残酷场面,战争的风暴使南北的传统和秩序一夜之间随风而逝,发战争财的政府御用商人和战时做投资生意的暴发户们弱肉强食尔虞我诈,而那些恪守就有规矩的贵族们都破败了,以及随旧制度和奴隶主的不胜惋惜。

名著《飘》读后感3

  终于利用假期赶在今天把这本大部头读完了,接下来可能就没有大段时间读书了,过完年了,一切都正常了,忙碌的一年又开始了,真好。

  读这本书还是颇有些费神的,随着故事的进展心情也跟着跌宕起伏,喜悦,开心,佩服,理解,揪心,愤怒,反思。各种情绪下,也留下了不少彼时彼刻的一些感悟。

  对于少年时期的斯佳丽,她漂亮、活泼充满了活力,虽然未免有些轻浮和浮夸,虽然也感叹过她读书太少、缺少内涵,但毕竟少不更事,还是可以理解的。

  自从她赌气嫁给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起,开始发现她行事的鲁莽,再后来到了亚特兰大,虽然反叛不守规矩,但倒也不让人生厌。

  最最喜欢和佩服的是战争中她所表现出来的勇敢、坚韧、责任感以及强大的执行力,整本书中,只有在这里看到了她的成长、蜕变,和担当。

  再次回亚特兰大,岀于对于饥饿的恐惧,对塔拉和亲人的拯救,她开“丧心病狂”地成为金钱的奴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丢掉了很多珍贵的东西。在这一段中,很多时候让人气愤,她的优点很明显,同样,缺点更是“招摇过市”。个人认为,斯佳丽最大的问题在于她不善于思考和反思,不能及时修正自己,没有在这么的坎坷中真正成熟起来,所以,到最后她也失去了很多。即使她再次回到塔拉汲取力量,如果还是不能很好地思考,不能真正的成熟,性格决定命运,将来的一切也还真难说。

  瑞特和兰妮,我喜欢的另外两个人物。瑞特,不管在什么时代,他都能掌握时局,在社会上混得风声水起,只要他愿意。但是,爱上斯佳丽,不知是他的幸还是不幸,长久的消耗和伤害后,无所不能的船长累了,他爱不动了!只希望他离开后,可以真正找回心灵的.宁静和快乐。

  外柔内刚的兰妮,最容易被忽视的柔弱女子,却一直象是某种精神的存在,她给很多人带来了温暖、快乐和信心,她的离去,总感觉过去的时代真的是曲终人散了。

  最后,虽然排版总岀现“院“、“野”的一些错误,但是翻译的文笔还是不错,读来非常有趣。

  以史为鉴,以书为镜,学习,自勉。

名著《飘》读后感4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著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著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名著《飘》读后感5

  《飘》,又名《乱世佳人》,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从初中起就开始阅读,读过好多遍了。我喜欢主人公斯嘉丽的性格,坚强、不屈,虽有一点小坏、一点贪心,但当家人与生活需要她庇护时,她从没懦弱过,总是那么生机勃勃、充满斗志的去迎接每一次挑战与困境。

  斯嘉丽﹒奥哈拉其实长得不美,却魅力十足,男人一旦像塔尔顿家那一对孪生兄弟一样迷上她,就难得留意她美不美了。在她显著的容貌特征中,既有母亲那种沿海地区法国贵族后裔的风雅,又有肤色红润的父亲那种爱尔兰人的粗狂。

  无论如何这张面孔都是十分动人的:尖尖的下巴,方方的腮帮子,两只淡绿色的眼珠连一丝淡褐色都不掺杂,眼眶周围的睫毛乌黑浓密,两个眼角稍稍翘起。眼睛上面是两道浓密的吊梢剑眉,醒目地刻画在木兰花般的洁白皮肤上。南方女子十分珍视自己的这种肤色,她们随时都戴着帽子,遮上面纱,戴好手套,小心翼翼保护皮肤免受佐治亚烈日的灼晒。

  那是一八六一年四月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她陪斯图尔特和布伦特﹒塔尔顿坐在父亲的塔拉庄园门廊的阴凉里,她那模样就像一幅美妙的图画。

  她身穿一条绿色新花布裙,十二码布料做成的波浪形裙裾散在裙衬上,跟父亲最近从亚特兰大为她买来的平跟绿色摩洛哥便鞋恰好相配。在这条裙子的完美衬托下,她十七英寸的腰身显得越发纤细了,方圆三个县的姑娘当中,就数她的腰身最细。她年方十六,可紧身胸衣却让她的`胸脯显得发育相当成熟。

  但是,尽管散开的裙裾使她看上去优雅得体,顺溜的头发绾成发髻显得风度端庄,一双白皙的纤手交叠在膝上,看上去娴雅文静,可她天生的本性却是掩饰不住的。在她故作娇态的脸蛋上,那对绿眼睛并不安分,既任性又生气勃勃,跟她的端庄举止明显不同。她的礼貌是在母亲的谆谆教诲和保姆黑妈妈的严厉管教下塑造成的,可她的眼睛却露出了天然本色。

  在她左右两边,那一对孪生兄弟懒洋洋歪在椅子上,一边说笑,一边眯起眼睛透过里面点缀着薄荷的高脚玻璃杯乜斜着阳光,他们都长着两条长腿,脚上都蹬着一双高及膝盖的长靴,腿肚子肌肉发达,随意跷着二郎腿。哥俩十九岁,身高六英尺二英寸,骨架粗大,肌肉结实,脸孔晒成古铜色,头发的颜色是赤褐色,眼神中洋溢着欢乐和傲气,两人都身穿蓝色上衣和芥末色马裤,看上去就像两只棉桃一样分不清彼此。

名著《飘》读后感6

  《飘》写的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在美国内战这个大背景下南方的人物发生的一系列悲欢离合的故事,其中思嘉这一女主角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对于思嘉,我是抱着一中矛盾的心理,一半遗憾,一半喜爱。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女儿,生活在上等人的圈子当中,有参加不完的宴会,有许多好小伙围着她转,这一切优越的生活使她成为了一个虚荣的人,同时她还有着强烈的妒忌心和报复心。因为妒忌她爱的艾希礼要娶媚兰,为了报复英迪亚和霍妮那些嘲笑她的人,她选择了嫁给她不爱的可怜的查尔斯,可是查尔斯很快便死了,以致于到后来连查尔斯长什么样子思嘉都不记得了。后来战争摧毁了塔拉农场,在她经历了最最困苦的生活之后她不堪重负,为了得到钱交税金,她欺骗了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为了得到他的钱而嫁给他,思嘉是残酷的,她懂得如何耍手腕。同时她也是无所顾忌的,她从不在乎名誉和别人对她的看法,她无所畏惧,在亚特兰大她跟南方人瞧不起的“北方佬”做生意、雇佣犯人干活、她开酒馆、嫁给同样受人唾弃的投机商瑞德……一切的一切她都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尽管所有人都在咒骂她。

  悲哀的'是思嘉从来不懂幸福是什么,她手上已经握着幸福却不知道珍惜,而是固执地追求“天上的星星”,虽然她够不到,可即使够到了又能有什么用处呢!所以她到最后一刻才知道媚兰是那么爱她,媚兰这个外柔内刚的人,会永远站在她思嘉身边的;也正是到最后,她才明白,如果她多了解一下艾希礼,便不会再爱他,如果她多了解一下瑞德,便不会失去他,多么的遗憾!

  然而我却喜欢思嘉的勇敢、坚韧、能干。她答应了艾希礼会好好照顾媚兰,便把她担负在了自己的肩上,在战争中她带着媚兰和媚兰刚出生的孩子艰难的回到已被破坏的塔拉,面对最最崇敬的母亲的去世和父亲因思念母亲而精神不好,思嘉没有倒下,而是用自己细嫩的双手,撑起了这个家,她犁地、捡菜、采摘棉花,好让一大家子人不会挨饿,然而她不久前还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上等人啊!思嘉是一个乐观的人,她常告诉自己明天又会是另外的一天,而这句话使我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是啊,明天又会是新的!

名著《飘》读后感7

  郝思嘉一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阳光下,在一瞬间便爱上了其实她终其一辈子都不能了解和能给自己幸福的那个人——卫希礼。在现实生活中,也会经常遇到:“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无法忘掉你容颜”的爱情故事。也许,在那一眼中,看到的是自己压在心底的梦想和人生,于是,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坚持。只是,对于,一个无法实现的梦,再多的坚持也不过是落花流水。这选择,便真的是只猜到了开头,却无法猜到结尾。

  能够在对的時间遇到对的人,恐怕是每一个人心中最完美的爱情,可是,命运有時却让我们在错的時间遇到对的人,比如郝思嘉与白瑞德。只是初時的相遇让郝思嘉怎么也难以把他与爱情联系起来,尽管他一直在自己最困难的時候出现、帮助自己,更重要的一点,是她的目光始终停留在她理想中的那个人身上。于是,她总是看不到身边的爱是真实的,才是自己可以把握的,徒任韶光逝去却握不住在手的幸福。

  爱情,应该在阳光下成长,应该是理智与肯定的,而郝思嘉始终读不懂自己的心,也无法了解自己在意的那个男人。她只是固执的把一厢情愿与想象在自己的心中画了一个记号,而这个记号总能阻止她明白自己,明白爱情,明白怎样接受与付出。

  爱情,原本需要面对与拒绝。因为不了解自己,不了解自己一直在意的那个人,所以就不明白那偷吻只不过是一种对美的肯定和对现实软弱的逃避。也正是因为不了解所爱的人,反倒让原本不知道爱情的郝思嘉更迷惑。而给予了没有希望的爱情,更让人沉沦。原来,很多時候的纠缠其实也来自于对方的'暧昧。

  对于那一份无法肯定与获得的爱情,终是在最后让郝思嘉明白那只不过是自己多年的想象,是自己在自己内心深处给那个人穿上了金黄的衣服,是自己的想象让他伟岸。只是真正了解自己和爱恋的那个人后,她也永远失去了她能获得的幸福和那一个真爱她的人。而这時,明白已经太晚。于是,才有了这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的话语。只是,明天虽然是新的一天,但未必就是有希望的结局。

  如果,能明白自己在爱情中要的是什么,懂得自己爱的那个人,或许便不会迷惑,便不会失去真正的爱人与幸福,便永远也不会期待明天,因为把握此時,便是最好的時光。

名著《飘》读后感8

  这部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社会为背景,在风云突变的乱世中,斯佳丽从一个贵族家中娇生惯养的小公主变为一位成熟坚强的女性,在这个过程中她受着常人无法忍受的痛创与打击,但她没有被打倒,她也不再去留恋那奢侈的生活,她知道既然已经如此回忆过去是无法改变现实的,只有坚强的站起来,用双手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现实。在这里也充分地表现出了斯佳丽顽强的不屈不挠的性格。战后回到故土塔拉,面对她的是破败的庄园,和失去了理智的父亲,过惯了小姐生活而身体又不是太好的两个妹妹,虚弱的梅利,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还有两个婴儿,三个以前的黑人奴仆。那一双双无助的眼睛,生活的重担坚实地压在了斯佳丽的身上,他仍没有退缩,坚强的站起来,下地摘棉花,不惜让自己娇贵的双手长满老茧,而目的只是为了让住在塔拉的人不在挨饿。正如斯佳丽的父亲所说的这个世界上只有土地与日月同在。塔拉这片红土是斯佳丽的希望。这股强大的力量加之她固有的爱尔兰血统潜在的反叛思想,使她我行我素,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想,为了振兴家业,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的筹码,三次婚姻中没有一次是出于真心,她不在乎道德的束缚,公开在亚特兰大和摧毁他们家园的北方佬做生意,而毫不在意作为丈夫的弗兰克会无地自容。斯佳丽就像是一个永远被打不到的不倒翁,不管困难从何处袭来,都不会为之所屈服。

  但在爱情方面,斯佳丽又像是个充满稚气的的孩子。她一直固执地“爱”着阿什礼,也以为阿希什也爱她,但她错了,他一直以来的爱全部源于她对阿希礼君子形象的憧憬,对他和对自己的真正感情不了解。但她一直对这份爱执著着。为了实现对希礼的承诺,她在亚特兰大成为一片火海之时,坚持照顾她的情敌,希礼的妻子,一个即将临产的'孕妇。她原本可以守在母亲的身边,寻求呵护,寻求安全,可是她不,她宁愿面对北方佬的铁蹄,也要实现对爱情的许诺,为了照顾虚弱的梅兰,她把千方百计找来的食物给媚兰吃,把家里唯一的一双鞋子给梅兰穿,而自己则饿着肚子赤着脚下地摘棉花,这决不是一个自私狭隘的女人所能达到的境界。她拥有对爱情的绝对信仰,只是搞错了对象,在守望爱情的征途中。

  到了小说的最后,斯佳丽才意识到自己深爱着的是瑞特,但瑞特已经完全对她失去了希望,斯佳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瑞特因为自己的固执而离她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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