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名著读后感

时间:2023-02-13 12:56:13 名著读后感 我要投稿

文学名著读后感汇编14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文学名著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学名著读后感汇编14篇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1

  人怎样活着才会有意义?我相信大家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会找到答案。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记述了鲁滨逊有很好的生活,但他不安于现状,要出去闯一番新天地。航海时船遇风浪,一船人都沉入海中,他却幸存下来,来到了一个从没有人到过的荒岛。他把遇难船只上的东西一一搬上岸,又建造了自己的房屋。他在岛上打猎、喂山羊、种水稻和小麦,他成了这个荒岛真正的主人。一晃就是二三十年。来了吃人的人,他救出了被吃的人,于是,岛上有了他的仆人,被救的星期五。吃人的人不断地到来,他又救了一个白种人,他的岛屿越来越兴旺。当他救起船长时,他乘这只船离开了荒岛,回到了离别三十五年的祖国——英国。

  读了这本书,我读出了鲁滨逊敢于挑战的精神。鲁滨逊原本生活在一个很好地家庭里,但他为了能够闯一番新天地,毅然决定航海,去挑战它;在荒岛上他什么也不会做,但为了生存,他挑战了很多事情:打猎、种小麦......如果我是鲁滨逊,我一定会生活在这个很好地家庭里,而绝不会航海,因为我没有那种敢于挑战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读出了鲁滨逊的勇气。鲁滨逊经历了两次航海后,已经知道了它的'危险,他本来是可以回家的,但他却没有,他并不惧怕,进行了第三次航海,而且当他看到死人骨头后,并不是一直躲在屋里,而是从被吃的人中救出了星期五。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看到死人骨头后,一定会全身发软,躲在屋里,乞求野人不会找到我。因为我没有鲁滨逊那样的勇气。

  读了这本书,我读出了鲁滨逊的智慧。鲁滨逊在荒岛时,处处体现了他的智慧。如果鲁滨逊没有智慧,那他是如何建造房屋的呢?如果鲁滨逊没有智慧,那他是如何打造桌椅的呢?如果鲁滨逊智慧,那他是如何种植庄稼的呢?从他做面包可以体现出他的智慧;从他做陶器可以体现出他的智慧,从他做伞帽可以体现出他的智慧。如果我是鲁滨逊,我一定不会做出那么多东西,因为我没有鲁滨逊那样的智慧。

  读完这本书后,鲁滨逊的勇气、智慧、力量、乐观、自信以及他永不放弃、敢于挑战的精神,已经埋藏在我心中。《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明白了,人应该学会生存,拥有智慧、力量、勇气、乐观、敢于挑战、坚持自己的信念。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活得更有意义!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2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它是法布尔以一生的时间与精力,他仔细的观察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并将观察所得记入详细确切的笔记,最后编写成书。《昆虫记》十大册,每册包含若干章,每章详细、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的生活: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让对昆虫了解不多、甚至害怕的我,完全沉浸于其中。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昆虫独一无二的个性。比如,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在歌唱,蟋蟀在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

  法布尔再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很大的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也没有挡住他探索的道路,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在《昆虫记》的引导下,我要继续探索神奇的昆虫世界。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没头脑和不高兴》。作者是任溶溶。

  “没头脑”和“不高兴”是两个主人公的外号。“没头脑”不是不聪明,只是做事马虎,常常丢三落四;“不高兴”不是不会笑,而是固执任性,总不愿意与他人协调配合。“没头脑”当上工程师以后,设计了一座三百层的摩天大厦作少年宫,忘了设计电梯,到两百二十五层楼上去看场戏,得背上干粮、被褥,上下一次要一个月。“不高兴”呢,他跟人搭档演“武松打虎”,他扮演老虎,却总不高兴按照剧情的要求被武松打死,结果急熬了台下的小朋友。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没头脑和不高兴》这本书太好笑了,害的我笑的刚长好的伤口都裂开来了。书里的主人公是两个小朋友,一个叫“没头脑”,一个叫“不高兴”,妈妈说这个“没头脑”有点像我。书中主要描述了“没头脑”因为粗心,“不高兴”因为坏脾气而发生的一些故事。“没头脑”和“不高兴”遇到了仙人,仙人把他们变成了大人,并让“没头脑”做了建筑工程师,“不高兴”做了演员。做了建筑工程师的没头脑造了一做300层的少年宫,仅有楼梯没有电梯,最终只好走楼梯到225楼看“不高兴”表演武松打“虎”,爬了1个多月楼梯才到。“不高兴”演的是老虎,但他就是不高兴被打死,于是和武松大战了几天几夜,不明白是武松打虎,还是虎打武松,观众看的'累死了,并且带的粮食也不够了。幸好“没头脑”认识到了他们俩的毛病,拽走“不高兴”找到仙人,求他把自我变回了小孩。从此,“没头脑”改掉了粗心的坏毛病,变成了一个细心的孩子。

  看完这本书,我也深刻意识到“粗心”这个毛病要不得,联想到生活中,我常常因为粗心大意导致考试漏做题目或者丢分,妈妈说:“粗心的毛病必须要改,有些设计师,设计图上多一笔少一笔,往往会导致一幢大搂倒塌。医院的医生缝伤口的时候,多一针少一针,病人要多吃很多痛苦的。”妈妈还告诉我前几天有位妈妈倒车时,因为粗心把自我五岁的女儿给压死了。我真替那个宝宝和妈妈感到悲痛,我觉得粗心实在太可怕了,所以我必须要改掉这个坏毛病。从小养成做事认真细心的好习惯!我可不想等到我长大了因为粗心闯下大祸,所以和“没头脑”一样,趁着我还是小孩,认真对待每一件事,细心做好每一件事,和“粗心”说“再见”!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4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奥斯丁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在《傲慢与偏见》中,奥斯丁还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这些都是陪衬,用来与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相对照。如夏绿蒂和柯林斯尽管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他们之间没有爱情,这种婚姻实际上是掩盖在华丽外衣下的社会悲剧。

  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5

  我个人是非常喜欢这本书的,汤姆充分的体现了在那个时代男孩的形象,里面生动的形容词可以让我浮想联翩,我很高兴看了这本书,认识了汤姆。

  第二章里面,汤姆在那里无聊的给围栏刷漆。

  他一点都不喜欢刷漆,所以他用了奇妙的办法让他的朋友们帮他刷漆,还要给他付费。就像我是店主,你不买东西,还要给我钱是一样的道理。从这一点上看,我们就不难猜出汤姆是个机智过人而又不干正事的孩子,但是这点,才能得到大家的'喜欢。

  汤姆就是靠着他的那份不屈不挠,从而得到了贝琪的心。

  他们两个从一开始的喜欢,到吵架,再到喜欢,这种少男少女的心境,描写得十分的真实。我在本书中最喜欢的一章就是汤姆和贝琪在山洞受困这一章,里面有一句我感触特别深。

  汤姆和贝琪动身沿着一条通道往前走,汤姆一边走一边打量每一个新的洞口,每次当他认真查看时,被爱都观察他的脸色,希望从中看出令人鼓舞的现象,而他也总是欢欣鼓舞的说:“哎,没事。这一条不是,不过我们马上就会找到!”

  从这段中我们可以看出汤姆不但乐观开朗,还总是鼓励他人。

  在受困的山洞中,他不仅没有放弃,还不忘关心他身边的贝琪。就是因为汤姆这种不怕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才使得它能够成功带领他的同伴走向希望。

  最后汤姆带着贝琪走出了山洞,大家欢欣鼓舞,纷纷开心的迎接着他们的到来。

  故事的结尾很平淡,就是汤姆和流浪儿童库克的对话,也彰显了这就是青春,这就是童年的真正记忆。一群和你打打闹闹的朋友,喜欢的女孩,懒洋洋的哥哥,老师对着自己吼的家人,和自己宝贝般的收藏。

  如果这个结局太绚丽多彩的话,那就不是汤姆的历险了。

  《灌篮高手》也一样,樱木花道和流川枫没有成为全国冠军,赤木队长因为球赛的原因没有得到保送的学位,而准备和副队长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考大学,读后感。流川枫进了日本国家队,樱木也疗伤去了,他没追到琴子。宫地也没追到彩子。在最后,琴子对樱木说的“大家都在等着你呢。”然后樱木看向窗外的樱花,故事就结束了。

  大家都该干什么干什么,这才是青春。在别人眼里平平淡淡,不怕!自己的一生是活给自己的,只要活得问心无愧,就是一种多姿多彩。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6

  看完水浒传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108个梁山英雄好汉的英雄气概,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著,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的。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好打不平,因此造成和官府的矛盾,结果被逼上山落草。武松出身城市贫民,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我读《水浒传》,最喜爱天雄星豹子头林冲。他生性耿直,爱交好汉,武艺高强,惯使丈八蛇矛。在梁山泊英雄中排行第六,马军五虎将中第二员,初充太尉府八十万禁军教头。因他的妻子被高俅儿子高衙内调戏,自己又被高俅陷害,在发配沧州时,幸亏鲁智深在野猪林相救,才保住性命。被发配沧州牢城看守天王堂草料场时,又遭高俅心腹陆谦放火暗算。林冲杀了陆谦,冒着风雪连夜投奔梁山泊,为白衣秀士王伦不容。晁盖、吴用劫了生辰纲上山后,王伦不容这些英雄,林冲一气之下杀了王伦,把晁盖推上了梁山泊首领之位。林冲武艺高强,打了许多胜仗。在征讨江浙一带方腊率领的起义军胜利后,林冲得了中风,被迫留在杭州六和寺养病,由武松照顾,半年后病故。林冲虽武艺高强,但有时却懦弱隐忍。

  我爱读《水浒传》!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7

  班纳特有五个女儿,她们的妈妈想把她们嫁出去。新来的邻居宾利是个有钱的单身汉,班纳特太太想借这次舞会把自己的女儿嫁出去。舞会上大女儿简和宾利一见钟情,而二女儿伊丽莎白和宾利的朋友达西似乎很合不来,因为伊丽莎白邀请达西跳舞却被拒绝。

  因为与宾利相比,达西不易亲近,所以在别人眼中,他是傲慢的,在伊丽莎白眼中亦是如此。

  后来,简被宾利兄妹邀请到庄园玩,因为淋了雨生了病便呆在庄园,伊丽莎白去看望她,达西也开始被伊丽莎白的活泼吸引。

  宾利一行不辞而别,伊丽莎白也遇见了军官威客汉姆,威客汉姆告诉伊丽莎白,达西夺走了本该属于他的财产时,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更深了。在不适合的情况下,伊又得知是达西看不上班纳特的家庭而劝说宾利离开简,伊对达西的偏见再度加深。达西的告白也被伊的尖锐语言而弄得遍体鳞伤。

  三女儿和威客汉姆私奔后,家中出现了危机,达西的帮助化解了这次危机,伊知道真相后对达西不再有偏见,最后他们打破了各种障碍走到了一起。

  因为被人势力比自己强大,别人无意的冷漠,就觉得对方傲慢。再加上第一印象不好,便在心里给对方贴上标签。这种事大家都遇到过吧!

  伊丽莎白和达西也不可避免的产生这种感觉,并且一度没有消除反而大大加深,一件本来就不好的事情经过许多人的添油加醋更加恶劣,对方的形象也在心中一落千丈。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这当中没有班纳特家庭的危机,大戏没有解释自己的机会,那么伊对达西的偏见不会消除,甚至伊会因为姐姐的`幸福将偏见转化成仇恨,这样的事在生活中一定有实例。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小说里那么幸运地让偏见解除,所以我们要自己制造机会。对于有偏见的一方,首先要看到对方的好,不要只凭第一印象就给对方贴上标签,再者,确定对方的“错误”行为是不是渗入了自己的私人情感,如嫉妒,讨厌。还有,有了隔阂就要找到原因,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而不是把它留在心里。对于受到偏见的人来说,要在这一特殊时间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再次深入矛盾,并向对方解释自己,不过我们还可以做一些让对方感得到你好的事让他产生好感。

  以上就是我自己的感受,偏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误会却不能解除。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8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很多书,也知道了很多道理。但其中,告诉我最多道理的书就是这本《经典古文60篇》了。

  这本《经典古文60篇》通过故事、古文告诉了我许多道理,比如:怎样学习成绩才好、要尊敬师长、耍小聪明是行不通的、要爱学习、爱生活,还有要怎样做人………。它交给我的道理数都数不清。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古文就是《劝学》了。

  《劝学》的讲的是学习的意义。文章一开篇就引用了君子的话“学习不可以停止”,这是全片的中心。接着又从几个方面具体叙述了学习的重要性:

  1、用“青出于蓝”的比喻,说明学习能使人进步、提高,学生也可以超过老师。

  2、以木匠取材的事例,说明学习可以改变人的气质。

  3、以木料用墨线可以取直,刀剑磨了之后会锋利的比喻,说明人如能博学多识,并能天天反省检查自己,就能提高道德修养。

  而后面的第二段又告诉了我们几个道理:

  1、空想不如学习。整日冥思苦想,不如学习一会儿得到的东西多。

  2、要善于利用外物,借助工具学习。有修养的人,也并非天生聪明,只是在学习上善于利用工具罢了。最令我受启发的`是第三段,第三段讲了学习的态度。这里强调了三点:

  1、学习要循序渐进,不断积累,就像积羽成舟一样,没有一步步的行走就不能到达千里之外,这就是逐步渐进、积累的效果2。学习要勤奋不息,持之以恒,就如“铁杵磨成针”的道理一样。

  3、学习要专心致志。就像蚯蚓,它既无尖利的的牙齿,也无坚硬的骨头,但它却能钻到几十米深的地下,靠吃土,往下饮深泉,关键在于它用心专一。

  这篇文章中大量运用了比喻说理,生动形象,通俗易懂,使我学会了很多道理。读完这本书后,我在想:我们在生活中到底有没有做到文章上说的这些呢?我们在生活学习中到底有没有明白学习的意义呢?而我们对待学习的态度又是什么?知道了这些,我们应该做出什么样的行动呢?既然现在明白了,就应该摆好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我相信,只要你按照上面说的的去努力,一定会成功!这本书里类似的文章还有很多,很生动,告诉了我许多道理:怎样学习成绩才好、要尊敬师长、耍小聪明是行不通的、要爱学习、爱生活,还有要怎样做人……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9

  摘要:爱上周萍的繁漪,爱上四凤的周冲,爱上周萍的四凤和爱上四凤的周萍,还有恨上周朴园的侍萍、繁漪和鲁大海,交织成一张巨大的情感之网。这张网,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夏日里被无情地撕破。一个资产阶级家庭的腐朽和罪恶,也随之暴露无遗……

  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绝对权威的长者形象――脸上带着多年的世故和劳碌,一种冷峭的目光和偶然在嘴角逼出的冷笑,显示出他平日的专横和倔强。这,就是周朴园。

  爱上周萍的繁漪,爱上四凤的周冲,爱上周萍的四凤和爱上四凤的周萍,还有恨上周朴园的侍萍、繁漪和鲁大海,交织成一张巨大的情感之网。这张网,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夏日里被无情地撕破。一个资产阶级家庭的腐朽和罪恶,也随之暴露无遗。

  看过《雷雨》的人,都在痛斥着周朴园,痛斥他对侍萍的无情与冷漠,痛斥他金钱至上的贪婪与自私。

  然而,周朴园对鲁侍萍,真的没有一丝的感情吗?

  如果没有,他为何要在屋内一直摆设着三十年前侍萍最爱的红木书桌和带有镜台的柜子?如果没有,他为何会向人打听侍萍的`消息?如果没有,他为何要在搬家之时还不忘带上侍萍年轻时的照片?如果没有,他为何要在侍萍再次出现在周家客厅时,命令儿子周萍向自己的生母下跪?

  其实,周朴园年轻时也是一个接受过新思想的青年,呀接触婚姻自由、爱情自主的新观念,因而才会大胆地追求爱情、享受爱情,和美丽善良的下人侍萍陷入爱河。然而,他终究不能与自己的出生阶级彻底决裂――这不是琼瑶小说,最终又回到封建礼教的束缚中,背叛了侍萍,也背叛了自己的内心。作为资产阶级,他在“吃人”,然而作为他自己,他又何尝不在被人“吃”?

  一道不可逾越的阶级壁垒,把他们双双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一场势不可挡的大雷雨,注定了这个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大家庭的悲惨命运。

  由曾经豪华一时的周家大宅改成了的医院里,是由麻木生存到最后死寂般沉默的、神志不清的侍萍。

  远方,传来一阵衰弱的咳嗽声,他,怀着忏悔的心情,迈着蹒跚的步子,悄然来到她的身边……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10

  一个偶然的机会下,看到了这本《绝对小孩》。朱德庸,几年前,一本《涩女郎》红遍了海峡两岸,由此翻拍的电视剧《粉红女郎》更一时成为年轻人追逐的新宠。这次,其一反之前《双响炮》等作品的取材,将视角从婚姻、家庭,转变为身边可爱的孩子们,实在是令人眼前一亮,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奇异多彩的儿童世界。

  这个世界不是绝对的,有这些小孩是绝对的。”这是《绝对小孩》的主要中心。读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绝对小孩》是由著名的漫画家朱德庸先生创作的一部漫画作品,它用生动、天真的漫画把所有小孩在生活中的七情六欲表现得淋漓尽致,使所有大人明白“每个小孩都是智者,他们洞穿生活的本质,那就是‘快乐’。”瞧,六个古灵精怪的“绝对小孩”正向我们走来,他们就是不“正常”的小男孩“披头”、不想乖但总爱装乖的“五毛”、觉得自己并不讨厌的“讨厌”、满脑稀奇古怪念头的小女生“宝儿”、每天靠比赛生活的“比赛小子”和充满贵族品味的“贵族妞”。

  我们曾经都是孩子,我们的工作环境就充斥着形形色色的孩子,对于小孩,我们是绝不陌生的。然而,随着对社会接触的逐渐深入,不经意间,我们慢慢迷失了童心。成人的思维模式悄悄改变着我们,我们在学着成熟的`同时,懂得了世故;在学着婉转的同时,领悟了虚伪!最初的理想化为虚无,最初的梦想变得缥缈……

  美好的童真似乎与现实的社会显得那么格格不入,于是,我们失去了自我,失去了未来的方向,也再找不到回到童年的路。看着这些“绝对”的小孩,我总会想到生活中的我们,我觉得我很像故事中“五毛”、“宝儿”、“比赛小子”、“贵族妞”的综合体:在生活中,我很想好好地疯一次,但又希望像个小淑女;我喜欢像宝儿一样瞎想,“如果我多一条腿,将会是怎样?”;我虽然没有“比赛小子”一样逼他玩命比赛的父母,却还是有蛮大的学习压力;我在家里也喜欢当一回贵族妞,感受一下贵族的生活……有时我也会想,果世界上没有了小孩,那将是一幅多么死气沉沉的景象!

  只有小孩有免于现实的权利、只有小孩的世界充满想象、因为他们用心看,而大人用眼睛不会用心却感觉。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11

  受《三国演义》的影响,谈起三国,人们会不由自主地想到足智多谋的诸葛亮,我原来也非常崇拜诸葛亮,认为曹操是坏人,可是在看了陈寿写的《三国志》后,我却开始成了曹操的超级粉丝,三国志的读后感。

  因为他是个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诗人,还是一个很好的喜剧演员。他可称得上是一个有雄才大略的全才。

  说到三国时期最杰出的政治家,那非曹操莫属。早期董卓作乱,是曹操先起义讨伐,各地纷纷响应,后组成了一支盟军,可大家谁也不愿当先锋,怕打战会损失自己的兵力,削弱自己的势力。各官僚整天沉迷于声色,甚至还在内部内讧,发生火并的丑事。此时,只有曹操胆识过人,带着自己微弱的部队追击董卓,虽然因寡不敌众而败,但也不失大将风度。并使他由本“名微而众寡”而逐渐 “名扬诸侯”。

  曹操还具有远见卓识。在其他军阀都忙着打战时,只有曹操采用谋士的建议开始命令军队屯田。因而后来袁绍军在吃桑葚,袁术军在吃河蚌,而更惨的是还发生了人吃人的现象时,只有曹操的军队丰衣足食。我想:那些挨饿的士兵正想着怎么逃出去,投奔曹操的.大军吧。这也是曹操军能不灭的原因。

  曹操的远见卓识,还体现在:汉献帝出逃,狼狈之极,袁绍等拒绝迎接时,只有曹操去救皇帝,抓住这个好机会逢迎来天子。“挟天子以令诸侯”,名正言顺地利用朝廷名义行事,不断扩充地盘,壮大实力。后来,当袁绍等悟出了迎奉天子的好处,想与曹操共享这张王牌,你说袁绍天不天真,曹操怎么可能答应呢?

  曹操本人又是一个杰出的军事家,凡是谋士想到的,曹操也基本可以想到,这是没谋士时,他还能胜的原因。在延津,得胜的曹军返回途中突然遇见文丑军,部下都认为应抛弃辎重撤退,而曹操下令等敌军抢辎重时出击,把辎重当诱饵,结果袁军败,文丑阵亡。

  据记载,就连赤壁大战,功劳也不全归周瑜、诸葛亮。主要还是曹操军中出了疫病,曹操的损失非常大,再加上赤壁大火,曹操只得把剩下的船烧了撤退。

  曹操还是伟大的文学家,有许多诗作大气磅礴,流传千古。如《龟虽寿》:“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这些脍炙人口的名句激励了古今中外多少人,生命不止,奋斗不息呀!

  曹操在生活是个很好的戏剧演员,他有一个招牌——“笑”!不管遇到什么难事,都大笑面对,不管悲伤还是高兴,可见他对待生活的乐观态度,这也是我们应该向他学习的地方。

  总之,《三国志》向我们介绍了一个全新的曹操,我们一定要看哦!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12

  五一假期中,我读了一本原版的《鲁滨逊漂流记》,被其所深深吸引。由于读的是中英对照版,缩水太严重。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找来中文版的读了起来。读完之后,心中有许多感受。

  首先,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似乎有些不太合适。鲁滨逊地一生中最主要的经历是他在荒岛上度过地二十八年,这同漂流根本无关。而其在海上度过的日子里,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进行着有目的的航行,即使偶尔遇上风暴,船偏离航线或他落入水中,他并没有任其漂流,而是奋力将船驶回航线或自己努力像目的地游去。因此,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与内容不符,有些名不符实,不妨改作《鲁滨逊历险记》,这样才更能体现出他的.冒险经历。鲁滨逊在荒岛上呆了整整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忍受着孤独,艰辛,病痛和危险。

  在岛上。他除了遇到残忍的野人和可怜的俘虏外,再也没有遇到任何人。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多次回想起他父亲地忠告,并且每次都后悔不已,都埋怨自己为何当初没有听取父亲的意见。在他首次出航,遇上暴风但平安回来后,他曾一度试图放弃继续出航的念头,但最后,无知战胜了理智。我认为鲁滨逊太不理智了,他有一个很好的家庭,可以有一份很好的工作,有一个很好的未来,但他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至少二十八年的时光,甚至是他的一生。我想,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或许我会听从他的意见,毕竟,他是我的父亲,他的生活阅历比我丰富,他比我更冷静。

  在这二十八年中,鲁滨逊做了许许多多的事。他先后把三个山洞建造成了自己的家。起先,他捕杀野兽来进食,用野兽皮制作衣服,而后他自己种植了谷物,并制作出了面包,等等。我简直难以想象鲁滨逊的生活有多么艰苦。我简直难以想象,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我能忍受所有的困难吗?恐怕我不能,所以,我必须学习鲁滨逊的这种精神。也许,这也是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

  在书中,作者笛福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对鲁滨逊的心理做了十分详尽的描述,把我们带入了另一个真实的世界中,令我仿佛亲身经历了这次历险。值得一提的是,在文中,有许多各式各样的错误,比如错别字,前后矛盾,等等。不知是由于作者写书太仓促,还是想把此文变成真正的海员日记而故意出的错,也许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总而言之,我从这本书中,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东西。也许,从现在开始,我必须自己独立地做些大事了。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13

  终于利用假期赶在今天把这本大部头读完了,接下来可能就没有大段时间读书了,过完年了,一切都正常了,忙碌的一年又开始了,真好。

  读这本书还是颇有些费神的,随着故事的进展心情也跟着跌宕起伏,喜悦,开心,佩服,理解,揪心,愤怒,反思。各种情绪下,也留下了不少彼时彼刻的一些感悟。

  对于少年时期的斯佳丽,她漂亮、活泼充满了活力,虽然未免有些轻浮和浮夸,虽然也感叹过她读书太少、缺少内涵,但毕竟少不更事,还是可以理解的。

  自从她赌气嫁给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起,开始发现她行事的鲁莽,再后来到了亚特兰大,虽然反叛不守规矩,但倒也不让人生厌。

  最最喜欢和佩服的是战争中她所表现出来的勇敢、坚韧、责任感以及强大的执行力,整本书中,只有在这里看到了她的成长、蜕变,和担当。

  再次回亚特兰大,岀于对于饥饿的恐惧,对塔拉和亲人的'拯救,她开“丧心病狂”地成为金钱的奴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丢掉了很多珍贵的东西。在这一段中,很多时候让人气愤,她的优点很明显,同样,缺点更是“招摇过市”。个人认为,斯佳丽最大的问题在于她不善于思考和反思,不能及时修正自己,没有在这么的坎坷中真正成熟起来,所以,到最后她也失去了很多。即使她再次回到塔拉汲取力量,如果还是不能很好地思考,不能真正的成熟,性格决定命运,将来的一切也还真难说。

  瑞特和兰妮,我喜欢的另外两个人物。瑞特,不管在什么时代,他都能掌握时局,在社会上混得风声水起,只要他愿意。但是,爱上斯佳丽,不知是他的幸还是不幸,长久的消耗和伤害后,无所不能的船长累了,他爱不动了!只希望他离开后,可以真正找回心灵的宁静和快乐。

  外柔内刚的兰妮,最容易被忽视的柔弱女子,却一直象是某种精神的存在,她给很多人带来了温暖、快乐和信心,她的离去,总感觉过去的时代真的是曲终人散了。

  最后,虽然排版总岀现“院“、“野”的一些错误,但是翻译的文笔还是不错,读来非常有趣。

  以史为鉴,以书为镜,学习,自勉。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14

  一直以来我偏爱看一些死去的人写的东西,我觉得这些书或散问或笔记至少经过时间的筛选,到现在都能存在就是一个证据。所以较少看现代的,在一个比较偶然的机会下有幸阅读了《平凡的世界》后,虽谈不上荡气回肠,却令我呆呆地思考了半天。平凡的世界,是的,我们的人生可能很平凡,我们的世界也可能很平凡,不平凡,不简单的,是人,是我们自己^

  路遥用深厚的基础,描绘了多个人物的性格,不失客观地书写了那个时代,和那个时代下各种小人物闪烁的人性光芒,我无心去理会别的,使我震撼的,是孙家两兄弟,和他们的恋人,农村与城市双重撞击下的各种美德。

  无疑少安与少平如果在同样的环境下,读一样多年的书,他们的各方面几乎是惊人的相似的。但是命不由人,少安13岁就开始了当时看来永无止境的苦力活,而少平在大哥的帮助下读完高中,就是因为读完高中!他们的人生观在几乎相同的时候又几乎完全不相同!少平追求的是一种理想,他与钱财无关,与前途无关,只是一种美好的梦想,只是不甘心一辈子与土地依伴的心理,这是我的理解,因为我自己正处在这样的挣扎。路遥写得如此深刻,写得如此真实,身为80后,不看<;平凡的世界,实在是一种遗憾。这句话可能有广告的嫌疑,呵呵。

  少安是一种比较老成的.性格,这是由于他身为兄长的一种天性。当了老大,血液里总有一种照顾小弟小妹们的情感,我家族的大伯当年也是如此,少安!就象我父亲的义弟,我的叔叔,他们这类人,勤勤恳恳,不怕苦吃,只为了家里的人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至于自己,无所谓。他们可以说是自私的,因为他们只为了家人,亲人。他们却是伟大的,因为他们的精神境界在这个年代已经很难寻找。少安面对爱情时的退缩,胆怯,可以说是理智的选择,虽说贫富悬殊已不是问题,可是要看你悬殊到如何的境界。我不可以想象润叶可以象秀莲一样下地干火,烧砖,磨满手老茧,整天灰头土脸,少安如果与润叶结婚,幸福的期限不会超过一年。

  这本书里的人物形象无数,辉煌的人物性格也是缤纷至极,让人恨不得一个一个地读到骨子里去。强烈推荐。特别是少安与少平,或许能让我们懂得,人,为什么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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