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卷六·邾文公楚昭王》原文及翻译

时间:2022-11-21 10:36:54 随笔 我要投稿

《容斋随笔·卷六·邾文公楚昭王》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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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随笔·卷六·邾文公楚昭王》原文及翻译

  原文:

  邾文公卜迁于绎,史曰:“利于民而不利于君。”邾子曰:“命在养民,死之短长,时也。民敬利矣,迁也吉莫如之。”遂迁于绎,未几而卒。君子曰:“知命。”楚昭王之季年,有云如众赤鸟,夹日以飞三日。周太史曰:“其当王身乎?若玦之,可移于令尹、司马。”王曰:’除腹心之疾而置诸股肱,何益?不縠不有大过,天其夭诸?有罪受罚,又焉移之?”遂弗禜。孔子曰:“楚昭王知大道矣,其不失国也宜哉!”按宋景公出人君之言三,荧惑为之退舍;邾文、楚昭之言,亦是物也,而终不蒙福,天道远而不可知如此。

  译文:

  郭国的国君郭文公要史官占卜,把国都从郭(今山东曲阜东南南限村)迁到绎(今山东邹县末南纪王城)吉凶如何?史官答说:“有利于老百姓,可是对国君却不利。”郭文公听后说:“国君的使命就在于让老百姓得到好处,我个人寿命的长短,就听天由命吧!只要对老百姓有利,迁了就是最大的吉祥。”于是迁到了绎,不久,郭文公就死了。有德行的人都说郭文公是“了解天命”。 楚昭王末年,有块云彩像一群红色的鸟模样,围绕太阳接连飞了三天。于是周朝的太史说:“红云挡住了太阳就挡住了国王的身体,与国君不利。应当举行祭典,祷告上天,就可把灾难降到令尹和司马的身上。”

  楚昭王说:“把心里和腹腔中的.疾病移到四肢上能有什么益处呢?假如我没有大的过错,上天何必让我早死?如果我有了罪应当受到惩罚,又何必移给另人?”所以不去举行祭典。对子这件事。孔子评价说:‘楚昭王是知道大道理的,他是不应该失去国家的。” 考究一下此中的道理,当年宋景公连续发表过几次国君应当发表的英明言词,结果那些企图去迷惑他的小人都不得不退避三舍。可是郑文公、楚昭王说的话是同样性质的,竟没有得到一点好处。天理不可猜测竟然到这种地步。

  注释

  (1)楚昭王(?—前489):春秋时期楚国国君,楚平王之子。

  (2)邾文公卜迁于绎:事见《左传·文公十三年》。绎,今山东邹城。

  (3)子:封爵。邾国为子爵封国。

  (4)楚昭王之季年,有云如众赤鸟:事见《左传·哀公六年》。

  (5)周太史:周敬王时太史,名州黎。

  (6)禜(yǒng):祭拜日月、星辰、山川等,以禳除灾害的祭祀。

  (7)令尹:官名。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最高官职,辅佐楚王掌管全国军政事务。司马:官名。令尹之下,主管军事。

  (8)股肱(gōng):腿和胳膊。意喻辅弼大臣。

  (9)不穀(gǔ):不善。君侯自称之谦词。

  (10)宋景公出人君之言三:宋景公(?—前452),宋国国君,宋元公之子。《吕氏春秋·制乐篇》:“宋景公之时,荧惑在心(妖星侵犯了心宿的正常位置,正当宋国之分野),公惧,召子韦而问焉,曰:‘荧惑在心,何也?’子韦曰:‘荧惑者,天罚也;心者,宋之分野(星宿与各地的对应)也。祸当于君。虽然,可移于宰相。’公曰:‘宰相,所与治国家也,而移死焉,不祥。’子韦曰:‘可移于民。’公曰:‘民死,寡人将谁为君乎?宁独死!’子韦曰:‘可移于岁。’公曰:‘岁害则民饥,民饥必死。为人君而杀其民以自活也,其谁以我为君乎?是寡人之命固尽已,子无复言矣。’子韦还走,北面载拜曰:‘臣敢贺君。天之处高而听卑。君有至德之言三,天必三赏君。今夕荧惑其徙三舍,君延年二十一岁。’……是夕荧惑果徙三舍。”

  (11)荧惑:此非火星。乃妖星之谓。

  作者简介

  洪迈(1123~1202年),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宰执、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主要作品有《容斋随笔》《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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