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个人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时间:2023-02-21 16:42:21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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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个人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成都个人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成都个人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成都个人二手房屋买卖合同1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于:。该房屋所在楼层为层,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2、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公寓/办公/商业/其他:。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1、该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2、该房屋性质属于下列第种情形。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房;

  (4)其他房屋。

  3、该房屋抵押情况为第项: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抵押登记日期为:___年__月__日,他项权利证号为:。

  4、该房屋租赁情况为第项:

  (1)甲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2)甲方已将该房屋出租,承租人为:,租赁期限为:___年__月__日到___年__月__日,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亿千百拾万千百拾___元整,(¥___元)。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亿千百拾万千百拾___元整,(¥___元)。

  3、关于购房款的支付,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第项方式履行:

  (1)一次性支付,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当日,乙方将扣除定金外的剩余房款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

  (2)分两次支付,乙方于将首付款人民币___元(含前期支付全部定金人民币___元)以自行支付的方式支付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元,乙方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当日支付给甲方。

  (3)关于贷款的约定:乙方向(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元(¥___元)。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获银行贷款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按照第方式解决。

  a、乙方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

  b、乙方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已发生的及要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c、本合同终止,乙方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房屋产权及具体情况的.承诺

  1、甲方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保持良好的状况。

  3、房屋交付之日前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费、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燃气费、电信、电话、网络费等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交付日)所产生的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至乙方名下。

  第五条房屋的交付

  甲方应当在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第项手续:

  1、甲方与乙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度数,并交接相关物品;

  2、甲乙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逾期交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照第五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第五条约定的交付期限期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已付款,并按照乙方全部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付款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的日期相同)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款。

  第七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一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规定缴纳方的,由方缴纳。

  第八条权属转移登记

  当事人双方同意,___年__月__日,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第九条签约承诺

  本合同签署人均保证有签署本合同并支付或收取定金的权利,若因其无代理权或无权处分,致本合同无法成立、生效的,该方签署人应按照所签署的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和定金规则向对方承担责任。本条款独立生效。

  第十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1、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各方各执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4、签署时间:___年__月__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

  账户:

  账户:

  签订地点:

成都个人二手房屋买卖合同2

  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地址为,建筑面积共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

  (二)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卖方保证对该房屋享有完整处分权,保证该房屋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且出售该房屋没有侵犯第三人权利,并保证该合同所载有关该房屋之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或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元整(¥___元)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买卖双方一致同意由买方按公积金按揭方式付款。

  2、定金:人民币:___元整(¥___元),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同时交付给卖方。

  3、定金余额:人民币:___元整(¥___元),买方应在___年__月__日前交付给卖方。

  4、卖方在收到定金后日内协助买方完成公积金按揭资料的递交。

  5、公积金按揭资料由银行工作人员初审后日内,卖方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在房管部门出具成功受理本次交易的递件回执当天,买方应将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___元整(¥___元)交付给卖方。

  6、买方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后日内提供齐全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要的资料,申请公积金贷款。

  7、楼款余额(即申请贷款额):人民币:___元整

  (¥___元),在办妥公积金贷款手续后,由银行直接转账给卖方。

  (三)卖方同意买方可将款项存入下述账号,视同卖方已收款项:

  开户行名称:

  户名:

  账号:

  第四条户口迁出

  卖方应当在收齐房款总额之日起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且向买方支付房价总额10%的违约金。

  第五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日转移给买方。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是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土地出让金金以及房改房公用分摊面积费用地产(如有)以方式支付。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10%的违约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则视为买方违约。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应付之定金。且有权再将该物业售予任何人。但卖方不得再为此向买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再要求赔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买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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