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论文

时间:2021-02-05 16:07:44 论文 我要投稿

林业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论文

  一、青海省林业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林业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论文

  青海省林业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青海省林业发展的特点,另一方面是林业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其具体内容如下:

  1.青海省林业发展的特点

  青海省雄踞世界屋脊青藏高原的东北部,从青海省林业发展的特点上看,青海省土地面积7215.0万hm2,大部分地域属高原地带,林木稀少,其中草原面积3646.7万hm2,占全省土地面积的50.5%。草原面积中可利用草地面积占全省土地面积的43.8%。全省林地面积719.4万h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0.03%;森林覆盖率只有5.2%,大大低于18.21%的全国平均水平,且分布不匀,多处于江河源森林生长极限带。青海地区受自然条件的局限,适生树种比较少,全省有耕地面积66.9万hm2,仅占全省土地面积的0.9%,其中坡度25°以上坡耕地3.3万hm2。青海地域辽阔,地貌类型复杂多样,空间差异大,山地分布很广泛,其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一半以上。

  2.林业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林业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林业是青海新农村生产发展的重要保障。青海新农村生产的发展,离不开林业发展,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加强林业建设有助于实现新农村建设。二是林业能够促进农牧民增收。在新农村建设中,林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为农牧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增收的可能,发展林业的同时,也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三是林业建设是实现新农村牧区乡风文明的重要手段。林业的发展对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人们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下生产生活,潜移默化地受到生态文明的熏陶,对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有裨益。由上可知,发挥林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势在必行。

  二、发挥林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积极作用的有效途径

  为进一步提高青海省林业产业的利用率,促进新农村建设,在了解青海省林业发展的特点和林业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的基础上,发挥林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积极作用的有效途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下文将逐一进行分析:

  1.总体规划,分区治理

  总体规划,分区治理,是发挥林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积极作用的有效途径之一。对青海省而言,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林业的积极作用,必须站在战略发展的角度,根据青海的地理地貌特征,从整体上对青海省的林业进行规划,将全省划分为东部黄土高原综合农业区、环青海湖牧农渔林区、柴达木盆地农牧林渔区和青南高原牧林区。总体上实行“南封、北育、西治、东造”的总体方针,而针对不同区域,在新农村建设中,其林业发展内容也不尽相同,因此,要进行分区治理。

  2.因地制宜,找准重点

  因地制宜,找准重点,是发挥林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积极作用的重要环节。青海省林业发展由于不同区域的地理条件不同,在发展过程中也不能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而应开展因地制宜的发展策略,找准每个区域的建设重点。具体说来,青海省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发挥林业的积极作用,对于浅山地区要大力营造兼顾生态和烧柴等问题,在东部农业区则要实现绿化、美化和产业化目标,此外要发挥林业的城乡环境美化绿化功能,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生态景观。

  3.保护资源,培育特色

  保护资源,培育特点,对发挥林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至关重要。青海林业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不仅要发展林业,还要保护资源,力求打造可持续发展的林业生态链。在具体做法上,青海省林业发展新农村建设,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条件和情况,培育青海省林业发展的特色,认真抓好森林资源保护;坚持一手抓造林绿化,一手抓资源保护,对于妨碍林业发展的乱砍乱伐行为,要明令禁止并严惩,与此同时,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在保护林业资源的基础上,培育新农村建设的特色,实现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良好。

  4.林权改革,分类经营

  林权改革,分类经营,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青海省新农村建设,要发挥林业发展的积极作用,还要在林权改革上下功夫,通过深化林权改革,开展分类经营,使青海省林业发展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在具体做法上,首先,要建立完善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从整体上规划青海省林业发展。其次,要建立新型的林业合作经营体系,确保林业发展合作经营的有效性。再次,要规范森林资源流转体系,使森林资源发展有章可循。此外,还要建立可持续的林业发展支撑体系,通过林权改革,发挥林业的积极作用,进而实现青海省新农村建设目标。

  三、结语

  总之,林业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积极的作用。新农村建设发挥林业的积极作用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青海省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发挥林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必须把握好几个关键点,即总体规划,分区治理;因地制宜,找准重点;保护资源,培育特色;林权改革,分类经营,充分发挥林业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使林业发展为新农村建设注入新的力量,只有这样,才能促进青海省又好又快地发展。

  作者:童智玉 单位: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林业局

  参考文献:

  [1]马春梅.发展乡镇企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问题探讨[J].才智.2016,(09).

  [2]张军堂.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措施[J].农民致富之友.2016,(07).

  [3]梁钧.新农村建设中农村林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J].中国林业产业.2016,(03).

  [4]姚顺彬.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林资源动态变化浅析[J].林业资源管理.2014,(S0).

  [5]杨柳.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财税问题与政策思路研究[J].中国市场.20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