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论文科学合理性的新变革

时间:2021-06-11 12:13:02 论文 我要投稿

小论文科学合理性的新变革

  一、个体合理性与集体合理性

小论文科学合理性的新变革

  科学合理性是科学哲学的核心问题。

  20世纪以来,科学哲学家们针对科学哲学中的许多重大理论议题,围绕合理性提出各种模型,试图通过对合理性的论证来达到对科学与真理的说明。

  逻辑实证主义者认为,科学的合理性在于逻辑的合理性,逻辑可以将世界的一切形式表达出来。

  逻辑实证主义之后,证伪主义者波普尔则将科学看作是一个通过否证而达到真理的过程,这与逻辑实证主义者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达到真理的方式不同而已。

  但是,历史主义者库恩在解读科学时,认为人们在叙述历史的过程中要依赖自己所处的文化背景和社会背景,并将这样的一种信念灌输到对科学的理解中,即“科学是一个逐渐形成、不断变化的过程,科学的领域是没有边界的,科学的合理性绝对没有先验的和一开始就永远确定的基础,不存在着普遍有效的、永恒不变的评价标准,合理性同科学自身一样具有自己的历史并将随科学的发展而发展。

  科学的真理观从此受到了置疑。

  自库恩的开创性言论之后,科学哲学研究力图寻找到一条可行的科学合理性描述道路。

  例如,劳丹就将合理性与价值问题联系起来,将科学的目的与标准合二为一,在他看来,合理性不在于合乎理性,而只是合乎某一标准,这个标准在他那里就是能够解决问题,引导科学进步。

  总体而言,以理性主义为标准的传统科学哲学弘扬的是一种个体合理性标准。

  “基础主义的合理性模型是一种超越时间、超历史的合理性模型,它力图建立一种永恒的、普遍有效的合理性模型。

  这个模型的主要标准是一套认识论原则和知识评价标准。

  一旦这样的合理性模型建立起来,科学研究就成了个人事业,个人完全可以按照既定的合理性标准和原则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独立检验认识结果,别人的存在是无关紧要的。

  这样,主体合理性最终划归为个人合理性。

  但是,这一标准的存在也将科学一人类共有的事业转化为个体的研究,从而理性主义的合理性模型也内涵了一个大前提,即不同主体的心灵是同一的。

  或者,至少人们在对待理性这一问题时,心灵是同一的,相应地观察语言也是中立的,所有人对自然界的反应都是一样的。

  这样,科学知识便被看作是思想与外界单纯的二元关系,最终导致忽视不同个体心灵之间的多样性与复杂性。

  随着人们对科学审视的不断深人,人们逐渐形成了对科学事业与科学知识做社会学考察的倾向,科学社会学、科学知识社会学应运而生。

  科学社会学将科学放在社会文化背景中考察,看到科学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

  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研究比科学社会学更为深人,将从前“黑箱”内的科学知识也放置在社会学框架内考察。

  在这样的研究中,科学知识社会学不同于传统科学哲学认识论中将科学合理性划归为个体合理性的倾向,而是提倡一种集体主义认识论和集体合理性:“科学知识社会学是试图建立一种关于科学的集体认识论和社会认识论,把科学家集体看作科学认知组织的相关单元,强调‘认知共同体’的集体认知或社会认知的突出地位。

  个体合理性在科学知识社会学这里也就不再适用,原有的科学合理性的内涵必须改变,认知共同体的作用得到强调,科学合理性中展现了集体认知的合理性。

  二、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信念考察

  针对理性主义模型所要求的人类心灵同一性问题,历史主义科学哲学家汉森的“观察负载理论”以及库恩的“范式的不可通约性”等,都提出了质疑。

  而且,在库恩之后的科学哲学研究中,人们也意识到心理学研究的重要性,意识到“鸭一兔图”所表达的格式塔式鱿变化是个普遍现象,虽然人们目前还无法对人类大脑的认知形式进行有效的分析,但是已经开始了对这个领域的研究。

  同时,库恩的不可通约性观点说明了语言的非同一性,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也对人类语言使用的多元性给予说明。

  为此,科学知识社会学学者指出,既然语言对于每一个人不同,由语言表述出的自然图景相应地也不可能是相同的,这必然导致对纯粹的、单一内涵的科学真理、客观性与合理性的深度怀疑。

  所以,科学知识社会学认为需要对社会因素进行考察,“在他们(科学知识社会学)看来,确立知识的本质,不能单纯地只靠对孤立个体的行为和信念进行哲学的或心理学的分析,还需要考虑科学中的集体的和社会的认知行为。

  其实,科学合理性在科学哲学史上发展到现在,其内招I已经演化为理论选择与接受标准之间的理性关系,而它的外延则体现在人类的信念和行为之中。

  在科学知识社会学看来,虽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信念一方面是随自然及文化规范而变的,另一方面是与个体感觉经验相联系的。

  这就一方面进入到对认知领域的寻二究,另一方面则必不可免地涉及到观察语言的情境性。

  信念是知识论研究的一个切入点,我们在对知识进行研究的时候必定要涉及到各种信念。

  巴恩斯(B.Barns)指出,人们对不同的信念不能够一视同仁,对流传下来的理论和知识形成了思维定势,同时,认为行为者自身(持信念的认识主体)也理所当然不需要解释,而其他人的不同信念则当作是反常的和有偏见的。

  在科学知识社会学看来,没有任何一组特定的关于自然的信念可以看做是合理的或者是惟一的真理,“不过,通过证明可以合理地持有某些信念,包括科学信念,人们仍有可能声称它们具有特殊的地位。

  人们也许会用科学活动的合理性来证明科学信念的可靠性。

  尽管对这个世界总应当从某种初始的观点来探索,尽管‘事实’并不仅仅限于直接的感觉印象,人们还是有可能声称,某些特定的理论,由于参照它们局部界定的经验而通过了检验,或者根据这种经验得到了合理的完善,或者合理地与其他理论进行了比较,因而这些理论所构成的知识体系比那些没有经历过这些过程的理论所构成的知识体系更值得信赖。

  选择那些不太可信的信念体系恐怕是不大合理的,而且人们可能会认为,如果这样做就需要加以解释。

  科学知识社会学正是倡导以这种姿态而持有的合理性信念,但是这种合理性不是一种约定的合理性,而是一种适时的合理性,这种适时合理性的构成所依据的就是在前面所说的文化规范与经验的情境性。

  由此,科学知识社会学对合理性的疑问,并不是意味着完全放弃什么是合理的,而要放弃的是那种可以作为知识衡量标准的惟一合理性。

  因为,在科学知识社会学看来,这样才能够真正理解关于自然信念变化的原因,也能够正确理解信念所要表达的真实意图。

  科学知识社会学提倡的是一种适时的合理性,就像标准是在不断改变的一样,合理性是与情境性相关联的,他们否定一种惟一的合理性或有效性,是要建立起一种动态的、多元的合理性。

  先前科学哲学研究的科学发展模型中,理论的生产者基本上不用去负责理论的评价问题。

  而在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研究模式中,理论的生产者不仅仅是生产者,还是理论的评价者,也就是说二者的身份是同一的,科学家的生产者身份在对理论评价时必然发挥作用。

  因此,科学知识社会学理论既要关注行为者自身因双重身份而具有的相对性立场,更要关注在这样的过程中科学合理性受到的冲击。

  三、实践、文化与科学合理性

  对科学合理性的认识论信念考察,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理论基础。

  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实践性研究所讨论的问题更加细致,深入到了科学知识产生的微观过程,表明了科学受到文化因素的重要影响,更加丰富了科学合理性的内涵。

  著名的科学知识建构论的主要代表诺尔一塞蒂娜(K.Know一Cetina)就认为:“科学成果从与境方面说是特定的建构。

  这些建构带有创造科学成果过程的境况偶然性和利益结构的标志,没有对这些建构进行分析,就不可能充分地理解这些科学成果。

  科学研究程序中,科学家在实验室中的选择是当地的,依赖于具体的研究境况,科学知识的产生以及接受被内化到实验室的细枝末节中,实验室这个微小的单位已经将科学知识体系细致地描述出来。

  在诺尔一塞蒂娜的后期研究中,她转向了对实验室文化的研究,她将这种实验室文化的研究称为“认知文化”。

  认知文化比前期的科学实践考察视野更广泛,以前对科学实践的考察只是关注与实践相关的科学家事务、实践规则和科学家活动,而基于认知文化的实验室生活世界则将视野拓宽至参考情境以及关于情境的世俗的、本体论的和空间的等结构。

  诺尔一塞蒂娜指出,“认知文化聚焦于不同的以知识为导向的生活世界,不同的关于经验的意义,参照物(知识客体)的特殊建构,关于仪器的独特的本体论,认知主体的特殊模型。

  在我们看来,诺尔一塞蒂娜对科学知识的实验室考察虽然没有直接讨论科学合理性模式怎样改变,但是她所提倡的科学实践分析模式则隐含着人类合理性在科学研究中的演变)也就是科学合理性不是文化无涉的,而是受到多种认知、文化因素的共同作用。

  与诺尔一塞蒂娜的研究方式相近的另一位人类学家特拉维克通过对HEP(高能物理学)社区的考察,描述了物理学家的文化取向和物理学界文化,以及日本和美国各自的HEP社区文化和民族文化等等。

  这种实践性研究采用大文化的视角,把科学当作整个人文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科学被看作一种信念或文化现象。

  在科学认知中,科学合理性必然要受到各种文化因素的影响,人类科学理性的形成过程因而具有了更多的文化色彩,这在科学知识社会学学者那里早有论述,巴恩斯认为“科学是亚文化的集合”,科学的不同分支有着潜在的文化内聚性。

  他指出,科学在逐渐被当作是一种有着相当不同的社会控制系统、相对自主的文化。

  马尔凯(M.Muikay))也对科学做了文化意义上的分析和解释。

  他指出,在对科学知识做社会学的分析中,文化资源同科学家们所使用的认识或技术资源同样重要,科学知识作为科学文化成果,应该和其他文化领域一样,接受社会学的分析。

  因此,科学合理性的内涵中就不可避免地融人了文化等因素。

  四、小结

  探索科学合理性问题,其实也就是力图说明,我们如何解决科学理论选择中的争论,如何选择一种可以用来约定的标准。

  在科学知识社会学这里,科学合理性问题的外延延伸到人类的行为与文化实践中,布鲁尔(D.Bioor)在巴恩斯的启发下,也曾作了“自然合理性”与“规范合理性”的区分,自然合理性表现为人类的一般认知特性;而规范合理性是指确立或认可的推论模式。

  他们认为,不可能有真正.原始的观察语言,观察语言也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协商,也是在互动中被维持和修改的,因而也就没有一组特定的信念是合理的或为真理的;真理不意味对某一问题绝对正确的把握,更不意味是其他问题的衡量标准,基于此可作为科学知识衡量标准的单一的科学合理性是不可能的,衡量知识的标准也是一种适时的集体协商的产物。

  科学研究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实践过程,离开了行为者主体的社会实践活动,便很难说明科学因素变化的动因。

  科学家的价值取向和方法论选择固然可以从他持有的理论、方法和目的三者之间的相互影响来说明,但这并不能排除当时社会环境、生产实践水平的影响。

  从某种程度上讲,至今,科学哲学提出的任何一个科学合理性的模式都不能完全应用于科学的实际过程。

  这里的问题就在于前述的模式都是基于一个前提,即科学知识只是对自然界进行的客观描述。

  科学知识社会学虽然并没有提出一套完整的科学合理性的模式,但他们力图证明,科学知识不只取决于自然界的经验事实,它还是人们交往的产物,是由作为集体成员的人社会性地建构或构造出来的,同时也并不存在与环境无关或超文化的合理性规范,从信念的心理分析以及文化的角度看待科学事业,科学合理性也会从一种约定的合理性变为一种自然的、适时的合理性。

  正是在消解静态的合理性并建立一种动态的合理性的过程中,科学知识社会学学者表达了他们对待科学知识的态度,即:不存在独立于任何范式的关于世界运作方式的客观真理,科学领域也不例外,更没有一套固定的标准衡量不同范式下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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