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劳动合同

时间:2023-04-05 11:35:01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吉林省劳动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吉林省劳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吉林省劳动合同

吉林省劳动合同1

  甲方(全称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居民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址:

  邮政编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签订本合同前工作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小时工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日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元或按执行。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___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

  供劳动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当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二)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以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档案移交等相关手续,并出具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而造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被撤销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经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的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三十三条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用的人员,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第三十六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约定赔偿标准为: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三十八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依法订阅后应在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吉林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保存的一份需存入乙方档案。

  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增加以下内容: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用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者:(签字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吉林省劳动合同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原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_种类型合同。

  (一)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完成时终止。其中试用期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实行__________工时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六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第七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每月___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二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吉林省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必须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国家和吉林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制度,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九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第二十条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甲方应当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采用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37、38、39、40、41、42、43、44、45条和《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第25、26、27、28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了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月工资按照乙方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甲方要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八条甲方应当在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时支付给乙方。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执行。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它事项

  第三十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与乙方约定的服务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三十一条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乙方经济补偿_________元/月。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本合同中有关内容今后与国家、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签字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字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吉林省劳动合同3

  用人单位全称贴照片处经济类型地址劳动者自然情况现名曾用名性别民族文化程度出生时间政治面貌家庭住址岗位技术等级健康状况参加工作时间主要简历家庭主要成员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制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自愿签订如下一劳动合同,共同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定期: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学徒期限的工种,学徒期_____年____月,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二)不定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分配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担任_________ 工作,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能顺利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象、省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规定,给乙方提供必需的生产(工作)条件。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进行管理教育,按岗位责任,检查督促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按照国家、省和企业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处分;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变动乙方生产、工作岗位,改变乙方工种;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本合同有关条款,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5.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

  6.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宜传国家、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经常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

  2.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3.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和技术业务素质;

  4.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按时发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保险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5.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权利:

  1.按照国家、省的规定,有参加政治、技术(业务)学习(培训),参加工会,参军,参与民主管理和担任管理人员职务,评选和被评选先进职工等项权利;

  2.按规定领取工资、各种奖金、津贴、补贴和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要求解除合同;

  4.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

  5.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令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和甲方的机密,爱护公共财物;

  2.按照国家、省和甲方的有关规定,遵守劳动纪律、服务规范、安全生产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吉林省劳动合同4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制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自愿签订如下劳动合同,共同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定期: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学徒期限的工种,学徒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不定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_________。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212作)需要,分配乙方在_________担任_________工作,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212作)任务和责任如下: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能顺利完成生产(212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省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规定,给乙方提供必需的生产(工作)条件。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进行管理教育,按岗位责任,检查督促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按照国家、省和企业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处分;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变动乙方生产、工作岗位,改变乙方工种;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本合同有关条款,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5.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

  6.其他权利: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宣传国家、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经常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

  2.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3.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和技术业务素质;

  4.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按时发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保险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5.其他义务:_________。

  (三)乙方的权利:

  1.按照国家、省的规定,有参加政治、技术(业务)学习(培训),参加工会,参军,参与民主管理和担任管理人员职务,评选和被评选先进职工等项权利;

  2.按规定领取工资、各种奖金、津贴、补贴和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要求解除合同;

  4.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

  5.其他权利:_________。

  (四)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令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和甲方的机密,爱护公共财物;

  2.按照国家、省和甲方的有关规定,遵守劳动纪律、服务规范、安全生产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3.服从领导,尽职尽责,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钻研技术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文化和技术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社会活动;

  5.其他义务:_________。

  四、劳动报酬

  合同期内,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具体办法和标准如下:_________。

  五、社会保险和生活福利待遇

  (一)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有关待遇,按国家、省现行规定执行;

  (二)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因工死亡钓有关待遇,按国家,省现行规定执行;

  (三)乙方其他福利待遇,如公休假、婚丧假、节育假、产假、探亲假,交通、取暖、住房、用水、洗理费、困难补助、分配住房,孕期、哺乳期、子女人托等按国家、省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失业保险基金、退休养老保险基金按国家、省规定由甲乙双方负担。乙方负担部分,由甲方代乙方上缴当地社会保险机构;

  (五)乙方退休养老保险待遇、工龄及养老保险投保时间计算,按国家,省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终止、解除及违约责任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而且不损害国家和双方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已经修改或废止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5.其他情况:_________。

  (二)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如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或乙方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责任的;

  5.其他情况: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乙方又没有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内的;

  5.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的;

  2.甲方未按照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甲方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供必要劳动条件和保险福利待遇的;

  5.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的;

  6.乙方出境定居的;

  7.乙方要求辞职甲方同意的;

  8.其他情况:_________。

  (七)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正在履行中,生产、工作确实不能离开的;

  2.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送大中专、技工学校学习),培训后为甲方服务未满_________年的;

  3.属于技术骨干,担任某项重点工程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4.其他情况:_________。

  (八)甲、乙双方变更、续订、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九)违约责任如下:_________。

  七、其他有关事宜

  (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支付:_________。

  (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_________。

  (三)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八、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在三十日内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无效,由劳动仲裁机关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劳动合同书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吉林省劳动合同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街_______乡(镇)________村

  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及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吉林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二条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_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省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省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省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第七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中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九条本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条本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七)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有关部门确认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五)至(八)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条一款、二款(五)至(八)项规定的甲方应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符合本条第二款(五)项还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一、二款规定的;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乙方解除合同:

  (一)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证明

  终止、解除本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按规定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损害,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略)

  第十五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吉林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鉴证,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吉林省劳动合同6

  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吉林省《国有企业全员劳动合同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和我厂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与______________共同协商,双方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书,其内容如下:

  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个月。

  试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个月。

  一、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

  1.本厂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铅印、商标车间生产岗位实行常年两班制生产,华泰造纸厂实行三班连转制,其他工种实行一班制生产,但遇到紧急任务时,本厂可以组织加班加点,并支付合理加班费。

  3.铸字、拣字、排版、纸型、铅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工种,均有通风排气等防护措施,并享受相应劳动保护。

  4.除排版、装订外基本上都是机械化、半自动化操作。

  5.本厂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职工提供必需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二、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有权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以及我厂《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管理和奖惩。

  义务:

  1.对职工要进行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治安、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等教育。

  2.对职工要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3.加强劳动安全与保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4.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学习,参加___管理,获得劳动报酬、政治荣誉、物质鼓励及享受劳动保险福利的待遇。

  义务:

  1.努力学习政治文化技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技术水平。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律和有关政策及厂内各项规章制度。

  4.爱护公共财产、机械设备、生产工具,节约原材料、能源。

  四、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1.试用期工资:_______级_______月_______元。

  2.学徒工资:第一年_______月_______元。

  第二年_______月_______元。

  第三年_______月_______元。

  3.转正后工资:______________元。

  4.定级后工资:______________元。

  5.调资晋级:______________

  6.保险福利待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并结合我厂实际情况执行。

  五、劳动纪律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遵守我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劳动合同期满之前,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下列情况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上岗条件的。

  ②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经企业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③职工被除名、开除、辞退、以及被劳动教养、判刑的。

  ④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具有劳动能力,企业分配适当工作,本人不服从的。

  ⑤经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5.下列情况企业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的。

  ②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评残等级的。

  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况职工可以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①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②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保证支付劳动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以上的。

  ③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

  ④经批准或赴港、澳、台定居的。

  ⑤经企业同意自费考入大中专院校学习的。

  7.下列情况职工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①由企业公费培训没有达到协商规定服务期限的。

  ②在企业中担任重要生产经营、科研任务,任务未完成的。

  8.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10.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对厂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七、其他事项

  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劳动争议,首先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服的,由县以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企业意见

  年 月 日(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章)

  职工

  年 月 日(章)

  年 月 日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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