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考核及奖惩制度

时间:2023-05-17 18:26:22 考核制度 我要投稿

驾驶员考核及奖惩制度

  在当下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驾驶员考核及奖惩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驾驶员考核及奖惩制度

驾驶员考核及奖惩制度1

  第一章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避免交通违章,积极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车辆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公司驾驶员、车辆安全管理考核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驾驶员、车辆日常安全管理。

  第三章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公司驾驶员、车辆管理制度。

  第四章一般规定

  发生违反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属我方责任的交通事件且损失低于10000元(含)者定为一般交通事件,发生人身重伤、车辆丢失等我方责任的交通事件或损失超过10000元的交通事件定为重大交通事故。

  第五章责任划分

  一、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车辆负责人、驾驶员进行培训、驾驶证取证、车辆保养、定检、损坏维修、购买车辆保险、保险索赔等工作。

  二、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驾驶人员资质、交通违章、车辆配置常用工器具、车辆应急物品、车辆卫生、日常培训等检查监督工作,是车辆安全管理监督部门。

  三、各分公司分别是本部门车辆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是考核实施细则在本部门的直接执行者。

  第六章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部门考核实施细则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要求,应对驾驶员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强职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守交规的`自觉性,避免交通违章,积极预防交通事故,联系相关部门,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定检,及时进行损坏维修、购买车辆保险等工作,及时进行车辆技术档案和有关台帐的建立、管理和监督。未按要求完成或未按时完成上述工作,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责任部门进行处罚。

  二、公司各个部门对本部门车辆负责人、驾驶员具有直接管理责任,如车辆发生刮擦、碰伤、翻车、严重损坏及严重交通事故,责任部门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因管理不力导致本部门出现交通事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对发生交通事故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条车辆驾驶人考核实施细则

  驾驶员应模范地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驾驶员要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存在下列行为,一经发现,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严禁酒后开车,发现一次,处以罚款500元,予以辞退;

  二、严禁超速行驶(高速公路不高于90km/h,省道不高于60km/h,乡村道路不高于40km/h,山区道路不高于30km/h),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以罚款200元;

  三、严禁开斗气车,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

  四、严禁疲劳驾驶,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

  五、严禁将机动车交给非内部驾驶证人员驾驶,发现一次,处以罚款200元;

  六、未经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一经发现,处以罚款500元;

  七、遇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应尽量不出车或少出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强行出车者,给予警告处分。

  八、驾驶员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和例会者,一次返款200元;

  九、根据公司准驾制度,行车时车辆驾驶人必须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车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如因忘记携带,被交管部门处理,主要责任由车辆驾驶人个人承担;发现手续不全,强行出车被交管部门处理,全部责任由车辆驾驶人承担;

  十、驾驶人驾驶车辆超限超载2次者,到公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写出检查及保证书;

  十一、因疏忽大意,导致车辆被盗,车辆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条重大交通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经公司办公会确定考核结果,年度安全目标考核不因事故后的处罚而免除。

  第五条奖励办法

  一、对遵守交通规则,一年内无任何交通事件,经公司办公会确定给予一定奖励;

  二、提前预见危险,并及时提醒驾驶员注意,避免事故发生,经上报批准,进行适当的奖励。

  第四条检查与评价

  一、本制度由公司技保处负责检查本考核细则的执行情况。

  二、本制度由公司技保处部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通过实践不断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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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评范围:

  各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

  二、奖惩经费来源:

  公司每年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各从业驾驶员和押运员的安全生产风险押金。用于奖励安全责任书完成情况突出的个人。

  三、奖惩办法:

  1、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实际完成情况作为考核标准,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扣除安全生产风险押金,取消本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2、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进行考核达到85分的从业个人,全部返还安全生产风险押金,高于85分的每高出1分,奖励被考评人员10元,最高奖金300元。并且参加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选

  3、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进行考核未达到85分的从业个人,返还安全生产风险押金,低于85的每低于1分,扣减被考评人员10元,直至扣完为止。

  四、评比考核时间

  本制度实行每月底一次考核,每年末统一进行考核奖励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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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贯彻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是非分明赏罚分明,充分调动起驾驶员安全驾驶积极性,保障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各位驾驶员应认真阅读,严格遵守。

  一、驾驶员守则

  1、服从领导,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树立良好的主人翁精神,要有厂兴我兴、厂衰我耻、敬职敬业的工作态度。

  2、爱护车辆、勤于保养,主动配合汽修工检修保养汽车,同时努力学习,提高汽车驾驶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及时报告车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保证车辆各种设备的完好。

  3、在生产过程中,必须看清送料单,及时调换送料标识牌,不得误送。

  4、服从队长和生产调度的指挥,保质保量按时的完成好运输任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严禁酒后驾车,禁止在车内下棋打牌,禁止搭载非公司人员。

  5、按时参加每个月一次的安全学习,遵守道路行驶交通法规。严格执行:车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跨道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空车时速不得超过70公里的规定。

  6、注重车容车貌,随时保持车内车外的清洁卫生,配合公司对车容车貌进行检查评比。

  二、奖惩办法

  我公司实行安全业绩考核奖惩制度,必须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在处罚上,坚持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的原则。

  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安全检查,举行安全教育培训例会。年底举行公司安全大会,对全年工作突出的驾驶员进行物质奖励。

  三、惩罚细则

  A、奖励细则

  1、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减免公物损失的奖励50元。

  2、维护公司安全卫生有特殊贡献者,奖励50元。

  3、对于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纳确具成效的奖励50元。

  4、举发、设法防止违规作弊或危机公司利益之事情,使公司免受损失者,奖励100元。

  5、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的奖励30元。

  6、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的,奖励50元。

  7、对小组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工作任务的,奖励100元。

  8、对每月节约用油的驾驶员进行奖励,驾驶员每月车辆用油在规定标准范围(见各车油耗标准表)内按节油总额的40%进行奖励。

  9、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全年运输工作按时、按质、高效完成的,年底给予口头嘉奖和200元奖金。

  10、符合公司晋升制度的,按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给予一定的晋级提升。

  B、惩罚细则

  1、驾驶车辆时无随身携带驾驶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等,罚款50元/次。

  2、车容车貌脏、乱、差的驾驶员,罚款10元/次。工作装穿戴不整,穿拖鞋开车,不文明开车,无职业道德的违规驾驶人员,罚款20元/次。

  3、无故不参加公司定期或者不定期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例会的驾驶员,罚款20元/次。

  4、酒后驾驶罚款200元/次。车内下棋打牌者罚款50元/次。

  5、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者罚款200元/次。因个人原因造成误送或运送延时的.,罚款100元/次,同时承担相关责任。

  7、不按场内调度安排装卸货物的,罚款50元/次。驾驶室搭乘非本公司工作人员,扣罚50元。

  8、利用公司车辆私运货物,除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可作开除处理。

  9、因违章扣证隐瞒不报的,扣罚100元,并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

  10、不按规定地点摆放车辆的,扣罚50元,影响正常生产运输或造成车辆损坏的,扣罚100元。

  11、在违纪违规处理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如实反映情况的,处罚50元,帮助他人作伪证的,除处罚100元外,情节严惩的,作开除处理。

  12、公司场地内乱扔杂物或乱倒废料、废油、废水,扣罚30元。

  13、收车后未锁车门,扣罚50元。设施、部件、专用工具及证照等遗失、损坏、被盗者,照价赔偿。

  14、给外场运输货物,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按时高质的完成,如因驾驶员责任迟到的,罚款200元。

  15、因司机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按照修理费用的30%进行处罚。

  16、对每月超出标准用油的驾驶员进行处罚,驾驶员每月车辆用油如超出规定标准范围(包括浮动值)按超出用油总额的40%进行处罚

  17、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应保留现场,并及时报警处理,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协助处理,不允许私自解决,否则将从重处罚。对发生事故逃离现场的,所有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同时根据《员工奖惩办法》予以处理。

  四、交通事故处理

  驾驶员(其他驾驶员参照执行)在驾车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减去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差额,按驾驶员责任承担经济损失如下。

  (1)负次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差额部份的20%。

  (2)负同等责任,承担经济损失差额部份的30%。

  (3)负主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差额部份的50%。

  (4)负全部责任,承担经济损失差额部份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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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出租汽车管理,提高驾驶员服务质量,促进公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人本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临沂市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临沂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对所属驾驶员的考核奖惩。

  第三条公司考核奖惩驾驶员遵循依法管理、公开透明、客观公正、权责一致和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考核奖惩驾驶员接受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的监督。

  第五条公司根据《临沂市交通客运有限公司出租汽车驾驶员综合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对驾驶员实行综合考核管理,建立驾驶员动态管理考核档案,考核情况由公司如实记录在档,驾驶员在更换服务单位应聘时,交由新聘用单位管理。

  第六条在拟聘用驾驶员时,公司除按规定查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外,还通过登录《临沂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查询系统》、查看动态管理考核档案等方式进行查询,优先聘用诚信度高的驾驶员。

  第七条公司考核驾驶员基准分值为100分,其中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对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占40分,另外加分分值为20分。公司考核驾驶员周期为一年,考核周期结束后,扣分与加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第八条公司通过民主选举成立由公司管理人员、驾驶员代表组成的公司综合考评小组,负责本公司驾驶员的综合考核工作。

  第九条驾驶员违反运营规范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按照《临沂市交通客运有限公司出租汽车驾驶员综合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扣分。

  第十条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按照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服务合同交纳违约金,并作出以下处理:

  (一)一次扣分为1—3分的,进行批评教育;

  (二)一次扣分为4—5分的,停运学习1天,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三)一次扣分为6—10分的,停运学习3天,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四)一次扣分为10—20分的,停运学习5天,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五)一个考核周期内,驾驶员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公司有权予以解聘,并向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申请注销该驾驶员《服务监督卡》。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驾驶员综合考核奖励基金,奖励基金专户专用,专门用于驾驶员的考核奖励。驾驶员交纳的'违约金,将全部注入驾驶员综合考核奖励基金,不得挪用。

  第十二条驾驶员有被政府表彰或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抢险救灾的,公司将予以加分,进行通报表彰,并按照每分2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驾驶员有拾金不昧、义务服务、协助查处违法行为的,公司将予以加分,并进行通报表彰。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驾驶员综合考核得分情况评选优秀驾驶员,在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在“的士标兵”评选和行业评先树优工作中按成绩择优进行推荐。

  第十四条在考核奖惩工作结束后,公司对奖励基金使用情况和有关账目进行公示,接受公司考评小组和全体驾驶员的监督。

  第十五条公司违反本办法不按规定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奖惩,驾驶员有权向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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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核、奖励

  1、重视安全生产、安全运输,当月内无任何交通安全事故和生产事故发生的;

  2、节约原料、材料、油料等生产运输经营成本;

  3、敢于同违章违纪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见义勇为,使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免遭侵害,表现突出的。

  二、处罚

  1、凡有列违章行为的,公司对其责任部门负责人以每次100元—200元的罚款,对驾驶员每次罚于100元—150元的罚款,并以现金交付或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不遵守公司劳动纪律,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非因公午餐饮酒,上班时间及中午打牌,酒后驾车等;凡旷工的,一律无工资,旷工一天的可按最高额处罚。当月累计旷工达七天以上,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开除的一律不退还保证金。

  3、负责人不履行职责,未起带头作用,缺乏表率作用的。

  进取3、无和开拓精神,工作表现平庸,当月无工作业绩的'。

  4、拒不执行领导交办的工作或理应力所能及在规定期1限内完成工作任务而故意拖延办理的,以及借故公务名义外出办私事的。

  5、对责任份内工作,表现不力或无明显进展以及久未办果的。

  6、工作互不配合,无团队精神而贻误公务的。

  7、安全意识淡薄或缺乏必要的素质,未按安全规范操作或酿成安全事故的。

  8、铺张浪费,无节约意识,造成运输成本增加的。

  9、散布谬论,有损公司形象和声誉的,并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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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我市出租车行业的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确保出租车从业人员及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在行业中倡导“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的良好社会风气,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1、要求经营者、驾驶员持证上岗、亮证服务。依照各种法规合法经营,车主未经公司认可私自聘请的驾驶员,所出各种交通、治安事故责任由车主自负,公司拒接为其服务。

  2、文明驾驶、礼貌行车,做到车内设施齐全、车容车貌整洁、卫生,严禁各种违章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打表计价,按价收费,严禁宰客、甩客、绕道、拒载等现象发生。如违反规定,对被投诉情况属实,除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外,公司将视其情结轻重给予处罚。情结轻微者处罚50元;行为恶劣、影响极坏者处罚300元以上罚款。

  3、各车主或承包人必须在每月十日前缴纳各种规费,对故意拖欠规费的车主或承包人将给予处罚,暂扣相关证照并按费用总和的'5%/日收起迟纳金(此费用主要用于奖励优秀车主及承包人)。

  4、从业人员必须文明服务,礼貌待客,正确使用GPS车载设备,严禁使用无线电台。对使用其他通讯工具聚众寻衅滋事、影响恶劣、后果严重者,出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外,公司将按实际情况对肇事人予以处罚。被主管部门通报处理的处200的罚款;被主管部门处理并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处300元的罚款;被省级新

  闻媒体曝光的处500元的罚款。

  5、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因违章驾驶而引起的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给公司声誉带来恶劣影响的肇事车车主,除承担一切赔付外,公司还将对其进行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终止合同或取消其经营权。

  6、在营运中涌现出的“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好人好事,除相关部门奖励外,公司对相关人员也将做出奖励,被市级新闻媒体表扬的奖200元、省级的奖300元,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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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驾驶员管理,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原则,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切实提高后勤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交通规则、车辆保养(50分)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对于旁人包括分局领导的指令,驾驶员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行政处罚。(15分)

  2、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半个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15分)

  3、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调度主任,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5分)

  4、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停放在规定地点和位置。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不准私自用车。(10分)

  5、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罚款不予报销。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责任和后果。(5分)

  二、服务质量劳动纪律(50分)

  6、驾驶员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分局机关用车时,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出车后,按要求作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并由乘坐人签字确认(如仅有分局机关外客人乘坐,由安排人员签字确认),次日将行车记录交管理人员审核签章。(15分)

  7、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工。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驾驶员办公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驾驶员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调度室报到。驾驶员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15分)

  8、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调度人员,并说明原因。任何时候,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分局领导或调度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5分)

  9、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分局领导批准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当事驾驶员应负责检查借车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包括驾照有效期、车型及驾照真实性);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任何人不得利用分局机关车辆学开车。(10分)

  10、费用报销:驾驶员所有因公费用(停车费、过路费、加油、修理等等)必须以正式有效凭证作为报销凭证,由驾驶员整理粘贴报销凭证后交管理人员审核签字,方可报销。原则上一周报销一次。(5分)

  三、附则

  11、由人事部门牵头对驾驶员进行百分考核,机关用车单位或部门进行打分,同时结合机关年度测评,对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取前名,给予奖励。该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动态调整。对因酒后驾车等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12、本规定即日起执行,未尽部分将会适时予以补充。,分局机关驾驶员百分考核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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