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

时间:2022-12-04 15:16:25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精选9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精选9篇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1

  为扎实推进全镇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好典型,进一步完善工作督查指导机制,确保顺利完成农村清洁工程各项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1、村庄房前屋后无零星垃圾,公共场所无散落的“白色”垃圾,村庄角落无陈年垃圾,村内垃圾及时清理。

  2、进村公路、主干道路无散落“白色”垃圾,无成堆垃圾,路旁无乱堆乱放,无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村庄道路两旁无占道的杂物乱堆乱放。

  3、进村公路、主干道路两侧无杂草、石头等。

  采取专项治理、常规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由镇成立农村清洁工程督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村保洁机制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1、专项治理。由镇农村清洁工程督查小组对所辖村进行拉网式的排查,要求所有村没有陈年垃圾、垃圾死角。

  2、常规督查。由镇农村清洁工程督查小组抽调相关人员,开展常规性督查检查,做到一月一排队,一月一通报,年终总考核。

  3、重点督查。在清洁工程实施期间,镇农村清洁工程督查小组组织不定期的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情况)进行单项重点督查。

  全镇20个村。重点督查辖区内入村主干道、村庄道路两旁,垃圾填埋场、村所在地中心场所等区域。

  1、镇农村清洁工程督查小组每月对各村保洁机制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每月进行排名考核,考核等级为一、二、三个档次,

  2、实行年终考核,将日常督查和每月评比结合,并按照进行年终考核。对年终考核名次靠前的村,在市分配给乡镇的农村清洁工程资金时到位后,镇分配时,将针对一、二、三档次的村以一类村资金100%拨付,二类村80%拨付,三类村以60%拨付。对一类村中排名前三名的'村,将给以本村资金20%的奖励,而连续三个月排名前三位村,将给以30%卫生资金的奖励,而对连续三次排名在三类村后三名的村,镇里将不拨付卫生资金的方法,同时将对其重点整改,村“两委”书面自查自纠材料,提出整改方案,重点督查整治。

  1、督查评比要深入细致,认真负责,不走过场,全面真实了解情况,严肃指出不足,帮助解决问题。督查评比结束后,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反馈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各村要对督查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查摆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切实改进提高。

  2、镇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督查情况,认真总结,推广典型,排名通报。每次督查要建立台帐,以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3、村干部实行包岗制,各村划分责任区,明确各村干部责任范围,对各村干部实行严格问责。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2

  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20xx年度县对各乡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杭委[20xx]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围绕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为主线,促进各村、各部门牢固树立绩效意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履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我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内容及步骤

  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用好绩效评估结果,围绕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运行、绩效评估、绩效提升等基本环节,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具体步骤如下:

  (一)制定方案。各村和乡直办各单位要根据乡里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本部门、本单位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方案的制定:一要明确领导机构。各村和乡直办单位要成立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二要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反映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乡里的法定职责和当年的中心工作;三要明确绩效责任。细化绩效目标,落实到具体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四要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措施和途径。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五要明确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制定绩效奖惩措施,奖优罚劣。各村、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送一份到乡效能办备案。

  (二)责任分解。组织力量对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提出明确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建立责任分解制度、责任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责任分解落实体系,促进工作目标的落实。各村和乡直办单位要结合实际将责任分解到相关责任人。

  (三)运行监控。要进一步构建富有效率的行政运行机制,改善行政管理,优化行政服务,不断搞行政效能。要严格落实定期分析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运行情况分析,并形成材料备查。

  (四)绩效自评。每年年终,开展自评,并形成绩效工作自评报告,供年度联合评估时使用。

  (五)评估(抽查)计分办法

  1、对绩效管理实行千分制综合评估,其中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得分占40%(400分)(见附件1),目标管理指标考核得分占45%(450分)(见附件2),公众评议得分占15%,各项的得分须按所占权重比例折算后计入千分制汇总。察访核验根据督查部门平时督查情况进行扣分,最多扣200分,其中效能明察暗访及基础性工作检查评议可扣50分,县委督查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政府督查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人大相关委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政协相关委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监效办(重点项目督察组)评议最多可扣50分,县行政服务中心评议最多可扣20分。

  2、绩效管理考评结果汇总的公式为:绩效管理考评得分=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得分×40%+目标管理指标考核得分×45%+公众评议得分×15%-察访核验扣分(扣分不超过200分)。

  (六)实施绩效评估

  1、指标联合评估。对我乡指标联合评估由乡经委和统计站负责,乡责任部门配合。责任部门在翌年2月底前,将采集的绩效指标数据报送有关责任单位和考评牵头单位。

  2、公众评议。公众评议于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乡效能办配合国家统计局上杭调查队负责实施,公众评议结果须报经乡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报送至县效能办汇总公开。

  3、察访核验。察访核验工作由各责任单位配合效能办、监效办(重点项目督察组)、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人大相关委室、县政协相关委室,察访贯彻落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完成各套班子安排的各项任务工作情况,以及机关工作效率与作风纪律等方面情况。并将平时的检查情况记入绩效台帐,统一在年度绩效汇总时进行奖分扣分。

  (七)综合汇总。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发文通告,落实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的奖惩情况。

  三、组织领导

  绩效管理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乡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乡政府乡长任乡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日常工作由乡效能办牵头,会同党政办、统计站等组成乡绩效管理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实施。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明确责任,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四、结果运用

  1、对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绩效管理评估结果按得分高低的'排名顺序,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进行奖励。

  2、绩效奖金的分配。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及各村各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法。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推行绩效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乡“五大战役”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有益探索。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树立正确的绩效价值观,指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抓好落实。

  2、认真实施。要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构,按照绩效管理的工作步骤和绩效评估方案的安排,围绕自身职能和年度工作任务,加强日常的管理与运作,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制度的落实,确保各项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和指标数据的真实、准确、客观。

  3、积极探索。推行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认真总结,积累经验,不断完善绩效考评体系。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3

  为确保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效,持续改善全镇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管理,营造一个整洁、有序、美观的美好乡村形象。根据《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考评办法(试行)》(办发〔20xx〕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考评办法》。

  一、督查考评目标

  开展以“四清”、“五化”、“两控”、“两处理”、“两示范”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彻底整治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柴草乱堆、农膜乱飞、广告乱贴、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等影响人居环境的问题,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是我家环境靠大家”的讲卫生、勤清洁、重环保的理念,健全完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农村环境面貌大提升的目标。到20xx年底,建成一批环境舒适优美、基础设施健全、服务设施配套、村容村貌整洁、村风文明和谐的美丽村。

  二、督查考评对象

  (一)镇区环境卫生:依据《镇镇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确定的责任区域和责任单位,对镇区各单位进行考评。

  (二)农村环境卫生:对各村进行督查考评;同时对包村、包片领导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履职情况进行考评。

  三、督查考评办法

  (一)督查考评主体:

  1.督查: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对村、镇属各单位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不间断督查考评,每月不少于三次。

  2.暗访:由镇督查组对全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暗访,暗访结果纳入考核,每月通报一次,对未及时或按规定要求做出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

  3.考评:由镇党政主要领导带队,镇人大、镇纪委以及镇分管领导参加,镇党政办抽调一名干部和4名村负责人(轮流安排村书记或村主任)组成考评组,每月对镇区各单位的责任区域和各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督查考评方式:

  1、集中考评:每月月底由党政主要领导带队组成考评组集中进行考评。

  2、分组督查:党政主要领导分片带领分管领导逐村逐社不间断进行督查。

  (三)督查考评标准:依据《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内容,根据全镇工作进展情况和阶段性工作重点确定当月督查内容。

  (四)督查考评结果应用。

  1、考评组考评结果由镇分管领导负责汇总,共分为五个等次,其中:一等次1名,二等次3名,三等次3名,四等次3名,五等次3名,镇政府每季度依据考评等次对各村环境卫生整治费用进行奖补。

  2、督查考评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督查通报》形式及时向各村、镇属各单位反馈,同时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

  3、每月考评得分和排名情况通过公告栏、手机微信等形式公布,排名后三位的村由镇党委对村书记、主任、文书进行约谈,并责令村书记在镇村干部会上做书面检查;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的村,给予村书记党政纪处分;连续三次排名后三位的`村,按照《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问责办法(试行)》、村委员会组织法启动问责程序,镇党委委派包村领导为第一书记,同时年终考核不定等次。

  4、每月的考核结果累计分数作为该村委会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5、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日常考核结果按30%的比例纳入各村年度卫生考核,年终考核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按30%的比例单独列项进行考核,依据该村年终累计得分进行综合考核,成绩排名靠前的村,以及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个人,由镇党委、政府按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工作不达标,排名后三位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得评先树优。

  6、包片领导、包村干部与各村环境卫生整治考评结果相结合,同考核、同奖惩,奖优罚劣。每月考评为第四、第五等次的村,身份是公务员的包村领导罚款100元,干部罚款50;身份是事业人员的包村领导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0%—20%,干部扣5%—10%,对不按时上缴罚款的,年终考核不定等次。

  7、集中考评结果占总分值的50%,班子成员专题会议综合测评结果占总分值的50%,总分作为当年各村考评依据。

  8、分组督查中每发现一处,保洁员扣发工资30元,监督员扣发工资100元,村干部扣发工资100元,由村上执行,镇政府从该村当季奖补资金中扣除。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4

  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强化目标管理,明确职责任务,充分调动全镇村“两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执行力,推动我镇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我镇村(社区)工作目标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客观、注重实效、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平时工作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和民主测评相结合,实行百分制考核。

  二、组织领导

  成立黄市镇村(社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小组,负责村(社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组长:罗艺;副组长:雷忠喜、谭琨、刘新华、张云风、邓志良、黄双峰;成员:李清文、李勇、伍志勇、谭江成、李青松、欧阳运保、周孚军、伍慧云、刘洪良、刘丽、三中心主任及镇属相关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由黄双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考核具体事宜。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

  1、基础工作考核(6分)。主要考核参加会议、报表和资料报送情况以及对各分管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配合情况。每缺一次会议扣0.2分;每迟报一次报表、资料扣0.1分;每缺报一次报表、资料扣0.2分。每出现一次不配合分管领导或各部门工作人员下村开展工作情况扣0.2分,扣完为止。基础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考核。

  2、社会公认度评估(4分)。

  ①镇党委满意度测评(2分)。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驻村干部对村(社区)班子进行满意度测评,其计算公式为(满意票数×1+比较满意票数×0.8+基本满意票数×0.6)/总票数×100×3,由党委计算测评实际得分。

  ②村组长、党员、群众代表对村(社区)班子进行测评(2分)。由党委、政府在年终考核时派出考核小组到村(社区)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村支书代表村班子在会上进行述职,参会人员进行测评,得分计算公式同上。

  ③民主测评内容为班子建设、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

  社会公认度评估工作由党建办负责考核统计。

  3、重点工作年终综合完成情况考核(90分)。

  ①党务工作(15分)。其中基层党建工作(8分)、宣传统战工作(2分)、政法武装工作(2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分)。由邓志良、黄双峰、李勇、伍慧云、刘丽负责考核。其中基层党建工作由黄双峰负责考核,宣传统战工作由刘丽负责考核,政法武装工作由李勇负责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邓志良、伍慧云负责考核。

  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危房改造工作(8分)。由张云风负责考核。

  ③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工作(10分)。由李勇负责考核。

  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10分)。由刘新华及安全生产各分管领域的党政领导负责考核。

  ⑤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26分)。其中粮食生产工作(5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5分)、乡村建设工作(5分)、农业产业发展工作(5分)、改厕工作(3分)、农业其他工作(3分)。由张云风、李清文、李青松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考核。

  ⑥民生保障工作(8分)。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分)、养老保险(1分)、民政(2分),由伍志勇及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考核。

  ⑦卫健、文化、教育、旅游工作(4分)。由黄双峰、伍志勇负责考核。

  ⑧国土规划、环境保护工作(6分)。其中国土规划(3分),环境保护(3分),由谭琨、欧阳运保及自然资源所负责人负责考核。

  ⑨其他工作(3分)。由分管负责人负责考核。

  四、考核结果运用

  1、20xx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实行分组考核和奖惩。

  按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分数排名,前二名的单位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20xx元;第三名至第六名的单位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良好单位,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第七名至第八名的单位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合格单位,不予发放奖牌、奖金;年度得分在60分以下,或者因工作重大失误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

  2、对8个村(社区)每村(社区)评选优秀村干部1名,本年度被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的.,增加评选优秀村干部1名,优秀村干部发放证书及奖金,奖金400元。

  3、对党建工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3项)、安全生产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等七项重点工作,每一项重点工作根据考核评选一个先进村(社区),发放先进奖牌及奖金,单项奖金600元。

  4、对招商引资工作单独考核。年度内引进投资额度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的村(社区)评为本年度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对先进单位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

  5、对镇域经济发展或社会事业发展作出特别贡献的站所和单位,由党政联席会研究,评选3个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

  6、对镇产业经济发展有较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者合作社予以鼓励,由党政联席会研究,评选3个先进企业进行表彰,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

  7、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直接计入村(社区)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与村(社区)干部绩效工资挂钩,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该村(社区)干部总体按120%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结果为良好的,该村(社区)干部总体按100%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结果为合格的,该村(社区)干部总体按80%绩效工资发放。绩效工资的发放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镇驻村干部按本村(社区)“两委”干部日常工作具体情况造册核准后,上报镇党委审批备案。

  8、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被评为不合格单位的村(社区),取消发放该村(社区)村干部绩效考核工资。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5

  各行政村,乡机关各办公室(中心):

  为充分调动村主职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体现村书记、主任“一肩挑”工作担当,推动全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乡党委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乡所辖6个行政村的党组织书记。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日常制度考核、专项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三项组成。

  (一)日常考核

  1.值班制度。坚持村主职干部每周“5+X”值班制,正常情况村书记负责担任周一至周五总值班领导。遇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时段(以乡党委、政府通知为准),村书记必须到岗值班,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由乡督考办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一次村办公室无人值班的,每次扣10分,重要时段擅自脱岗的,每次扣30分。

  2.会议(活动)制度。每周二必须按时参加组团联村集中办公,凡缺勤一次(除参加省、市、乡组织的学习、参观、培训、会议外)扣10分。乡党委、政府统一组织的会议(活动),无故缺勤一次,扣10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分,请假或替会一次,扣3分。

  3.请假制度。村书记无论因公或因私离乡外出开会、学习、考察、办事,1天时间的应向组团联村团长请假,未请假的一次扣5分;2天以上(含2天)的应向乡主要领导请假,未请假的一次扣10分,凡请假的必须书面请假并报乡督考办备案,村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报乡党委、政府审批,经批准方可外出,如未报批的发现一次扣20分。

  4.干部形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发现一次酌情扣20-100分,情节严重的,将按照不合格村干部处置:(1)不注意干部形象,在公共场合宣传与党委、政府相悖言论的;(2)不主动带头配合上级党委、政府开展工作及履行岗位职责的;(3)不主动带头做好村两委班子团结、贯彻村民主决策、履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4)不主动带头履行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义务以及邻里关系差或有其它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5)无正当理由不主动交纳集体承包款(或法定税费)以及不履行其他村民(或公民)应尽义务的。

  (二)专项考核

  1.党建工作: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被衢州、江山和本乡督查扣分的,每次分别扣10分、5分、2分。大陈乡党建统领基层治理“五四”工作法执行不到位的,每次酌情扣3-5分。乡村振兴讲堂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每次酌情扣1-3分。

  2.党风廉政工作:本村党员、干部(含村民小组长)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被乡或上级机关查处,受到党纪政务轻处分的每人次扣10分,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的每人次扣30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每人次扣50分;村两委干部或本人因违法违纪被立案查处的扣100分;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每例扣5分;本村党员、干部(含村民小组长)被“第一种形态”问责的,提醒谈话扣3分,批评教育扣5分,通报批评及谈话诫勉的扣10分;村两委干部或本人被问责的,当月扣50分;凡当月出现涉纪上访(信访)的,每次(件),江山本级扣10分,衢州市级扣20分,省部级扣50分,国家级扣100分。

  3.信访维稳工作:本村村民每发生1人次去京赴省到衢来江上访的,分别扣50分、30分、20分、10分;发生5人以上(含)到江山集体上访的,每次扣20分。一次性发生5人以上(含)到乡里上访的,每次扣10分。信访人员在江山市行政中心等重要区域发生呼口号、拉横幅、挡堵大门、阻断交通等情形的,扣20分。向省委书记、省长信箱反映问题的,每件扣20分;向衢州市委书记、市长信箱反映问题的,每件扣15分;向江山市委书记、市长反映问题的,每件扣10分。如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或村主职干部能主动介入并积极协处的,在下月考核中酌情给予挽回。重点时期未落实对重点信访对象实行“一盯一”、“多盯一”管控,造成人员失控的,每次扣30分。发生去京赴省去衢来江上访,通知村里后,村里未及时安排人员参与劝返的,酌情扣10-30分;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信访信息未落实“零报告”制度的,每次扣5分,迟报、漏报1次扣2分;对12345事件,村里未及时处置的',每起扣1-5分。

  4.平安大陈建设:未落实本村平安宣传、巡查,发生食品药品、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的,酌情扣10-50分;网格运行不到位,网格考核排名末3位的每个网格分别扣10-30分;未落实牵头网格纠纷调处及隐患处置的,每次10分;因宣教工作不到位造成辖区内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每起扣10分;因宣教工作不到位造成辖区村民违法交通规则被有关部门查处的,每起扣10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人亡人事故的,酌情扣10-50分;未配合网格警务工作的,每次扣10分;发生邪教人员滋事的,每起酌情扣10-50分;社区矫正人员管控不到位发生再犯罪的,每起酌情扣10-50分。

  (三)重点工作考核

  月度重点工作考核具体内容由乡党委临时确定,月末由各线分管领导根据各村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四)考核程序

  考核由乡综合督考办牵头汇总,各相关分管领导和组团联村团长负责考核,当月考核结果汇总后,次月初报乡党委会议商定结果。

  (五)奖金发放

  奖金基数为每月每人1000元,以月度考核按季发放的形式兑现。资金由乡财政全额列支。

  (六)其他事项

  1.本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计算,每分计10元。考核扣分以单项最高分值扣分,不重复扣分;不累积扣分,当月扣完为止。

  2.考核结果纳入乡对村年度综合考核。

  3.村两委其他干部(含村务工作者)的月度考评办法由各村自行制定,奖金基数为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资金由各村自筹。

  4.本办法由乡综合督考办负责解释,从20xx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6

  为加强镇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镇干部干事创业活力,根据《婺源县20xx年度科级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县委、县政府“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最美镇村”的决策部署,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从工作业绩、工作作风等方面,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全面客观的考核,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全镇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二、考核对象

  全体干部职工(含财政所、司法所工作人员、驾驶员和聘用干部)。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头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推进:

  组长:xxx

  第一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绩效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绩效考核的日常工作,由俞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资料数据按时上报党政办公室。

  四、考核办法

  实行党政班子成员、一般干部职工分列考核制度,坚持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对象全年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分值参照年终考核分值分配。其中:日常考核以每月考核及奖惩为依据,综合全年各月考核情况,形成平均分纳入年终日常考勤结果;年终考核结果由年度岗位工作、挂点包村、日常考勤、测评得分4部分构成。为便于操作,日常考核得分先按百分制计分,再按占比折算计入总分。

  (一)日常考核

  实行每日登记汇总、每周统计通报、每月建立台账制度。以每月100分为基准分实行加扣分。主要包括日常出勤记录和履职情况评价两项。

  1.党政班子成员日常考核

  (1)日常出勤记录(50分)。以考勤机、请销假记录为准。若因公出差或工作进县下村未按程序报备的,经党政主要领导签署证明可视同出勤。(责任科室:党政办)

  (2)季度履职情况(50分)。班子成员季度履职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具体包括分管业务(15分)、挂村工作(15分)、履职评价(20分)3个方面。其中,分管业务、挂村工作实行倒扣分制度,单项扣完为止;履职评价以党政主要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打分为准,主要领导、其他班子成员评价各占一半分值。(责任科室:镇纪检、党建办)

  2.一般干部职工日常考核

  (1)日常出勤记录(50分)。以考勤机、请销假记录为准。若因公出差或工作进县下村未按程序报备的,经分管领导签署证明可视同出勤。(责任科室:党政办)

  (2)季度履职情况(50分)。一般干部职工季度履职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具体包括业务工作(15分)、挂村工作(15分)、履职评价(20分)3个方面。其中,业务工作、挂村工作实行倒扣分制度,单项扣完为止;履职评价以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评价为准(涉及多位分管领导的,取涉及业务工作、挂村工作分管领导评价平均分),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评价各占一半分值。(责任科室:镇纪检、党建办)

  (二)年终考核

  1.党政班子成员考核

  党政班子成员考核内容包括岗位工作、挂点包村、日常考勤、测评得分4个方面。

  (1)岗位工作(40分):依据《婺源县20xx年度科级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考核结果排名计分,排列全县乡、镇(街道)第1名的此项工作得满分(即40分),每下一名扣1分,并列第1名的按第1名计分,并列第2名以后的(含第2名),按排名前的乡、镇个数扣分;分管工作未列入上述工作方案考核的,以其主管部门考核结果按上述方式计分;分管多项工作的,分别计分,取其平均分为此项得分。

  凡在婺源县20xx年度科级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中加分的,按3倍的对应分值标准奖励分管的班子成员,有两位以上分管领导共同参与的工作,加分由主抓分管领导按比例分配。(责任科室:党政办)

  (2)挂点包村(20分):依据《镇头镇20xx年度村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考核结果排名计分,排列全镇村(场、居)第1名的此项工作得满分(即20分),每下一名扣2分,并列名次依前款方式计分。此外,对比去年村级考核排名,所挂点村排名每前进一名,挂点包村工作加2分;每后退一名扣2分(名次后退后仍在前二名的不扣分)。(责任科室:党政办)

  (3)日常考勤(10分):党政班子成员每月日常考核结果的平均值折算成相应分值后,为日常考勤得分。(责任科室:党政办)

  (4)测评得分(30分)

  A.民主测评(15分):以全体干部职工(党政正职除外)、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测评结果进行计算。评分实行十分制,分德、能、勤、绩、廉、法6个方面进行评分。此项得分=总得分÷有效票。(责任科室:党建办)

  B.党政正职评分(15分):镇党政正职分别根据平时掌握的考核对象的履职情况,对其业务工作、驻村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或中心工作等情况及工作作风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得分取党政正职对考核对象评分的平均分。(责任科室:党建办)

  2.一般干部职工考核

  一般干部职工考核包括岗位工作、挂点包村、日常考勤、测评得分4个方面。驾驶员取所有一般干部职工的.平均分。

  (1)岗位工作(30分):依据分管领导得分为准,涉及多项岗位工作的,取各分管领导得分的平均分,然后折算成相应分值计入。

  凡在婺源县20xx年度科级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中加分的,由加分工作主管领导确定加分人员,按不高于3倍的对应分值标准进行加分奖励。(责任科室:党政办)

  (2)挂点包村(15分):按蹲点包村领导得分,折算成相应分值计分。(责任科室:党政办)

  (3)日常考勤(25分):一般干部职工每月日常考核结果的平均值折算成相应分值后,为日常考勤得分。(责任科室:党政办)

  (4)测评得分(30分):

  A.民主测评(15分):评分实行20分制,分德、能、勤、绩、廉、法6个方面进行,全体干部职工、各村(场、居)主要负责人的测评得分,和党政班子成员(党政正职除外)测评得分各占50%。(责任科室:党建办)

  B.党政正职评分(15分):镇党政正职分别根据平时掌握的考核对象的履职情况,对其业务工作、驻村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或中心工作等情况及工作作风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得分取党政正职对考核对象评分的平均分。(责任科室:党建办)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根据考核结果,评选表彰一批表现优秀、敢于担当机关、善于动真碰硬干部队伍,弘扬正能量。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7

  “本人承诺,若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向群众‘吃、拿、卡、要’,侵占集体利益的行为,自愿主动辞去居委会相关职务。”3月6日,龙马潭区莲花池街道祥社区居委会集中承诺仪式上,龙祥社区17名居委会干部和居民小组长,在社区居民代表面前庄重而严肃地承诺。

  近期,龙马潭区出台《村(社区)干部“一诺一议一考核”适任度评价实施方案》,以任前承诺、半年评议、年终考核的形式,推动形成“凡进必诺、凡诺必考、凡考必果”的村(社区)干部廉洁考评机制,真正让村(社区)干部用权受约束,行权受监督。

  b凡进必诺干部立下“军令状”

  “承诺不仅是一种形式,更是对居委会干部的一种约束。”龙祥社区新当选的居委会主任任晓玲感慨。为促进村(社区)干部廉洁履职,龙马潭区在换届选举程序中增加“任职公开承诺”程序,要求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填写《公开承诺书》,在村(居)民代表会议和村(居)民小组会议上作出任前承诺。

  承诺内容以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10种主动辞职的基本情形为基础,并结合自身岗位实际确定工作目标责任,形成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廉洁履职责任书。承诺书须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村(居)民代表、小组户代表签字认可,并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龙祥社区居民小组长杨国莲说:“如果本人没有完成相关工作,或者自身廉洁自律出了问题,公开承诺书就是本人的辞职书。”

  凡诺必考村民监督成为“正衣镜”

  “今天的承诺只是开始,我希望我们居委会的干部们不要以为公开承诺就了事。”既是居民代表也是监委会成员的陈仕轩认为,居民更看重的是居委会干部今后的实绩。

  为推动承诺事项落到实处,龙马潭区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在年中和年初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和村(居)民小组会议,对村(社区)干部开展半年评议和年终考核,通过素质、能力、口碑、业务和履职等五项内容,对村(社区)干部进行立体式、全方位岗位适任度评价。

  同时,龙马潭区通过纪检监察干部“一对一”网格化包片联系机制,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提供监督业务指导,切实让村民监督成为干部正视和解决问题的“正衣镜”。

  凡考必果监督问效落地落实

  龙马潭区将村(居)委会干部半年评议和年终考核结果与目标考核、评先评优、任期长短挂钩,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畅通不胜任、不廉洁村(社区)干部“出口”。

  《方案》对半年评议、年终考核为“不称职”或一年内连续两次评议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小组长,由镇街纪(工)委、村(居)党组织书记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年终考核“不称职”,或在任期内违反《公开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公开承诺书》即自动调整为《辞职申请书》,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一诺一议一考核’是龙马潭积极探索基层干部管理上的一个创新,目的就是为了激活基层干部的创造力,让基层组织的潜力更好地发挥。”龙马潭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熊燕说。(作者单位:龙马潭区纪委)(责编:刘艳梅)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8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镇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经镇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镇干部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办公室每周不定期抽查至少一次,凡抽查每迟到或早退一次年终考核时扣0.2分,扣5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并在年底考核时扣1分(所扣资金于年终考核奖金中扣除)。

  2、工作人员须接受分管领导的工作安排,并认真搞好自己的业务,业务工作被县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扣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奖500元。

  3、上班时间不准打牌,不准做工作以外的私事,发现一次扣年终考核奖100元,并在年底考核时扣1分。

  4、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除下村、开会、出差外,一律到办公室办公。镇干部进城办理业务工作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同时报办公室备案,否则作为早退处理。

  5、工作及纪律被县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扣500元年终考核奖,并在年底考核时扣2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会议制度

  1、周一例会制度。每周星期一9时30分在政府会议室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干部汇报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和本周工作安排,包村干部汇报包村工作,听取党委、政府工作的安排部署。办公室负责严格考勤,做好会议记录。

  2、按要求参加相关会议,凡迟到或早退一次年终考核时扣0.2分,迟到扣年终考核奖50元,缺席扣0.5分,扣年终考核奖金100元。

  3、遵守会场纪律,手机调为振动,不随意走动,严禁会议期间吸烟,凡违反会场纪律者扣年终考核奖20元/次。

  (三)请销假制度

  工作人员因事不能来上班的,1天以内向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书面请假,同时报办公室备案。2天及以上必须书面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同意后,请假条交办公室留存。病假需有医院证明。因急事假条后补。所有请假须同时报镇办公室备案,凡不报办公室备案和无故不假者,作为旷工处理,镇办公室负责请销假登记。

  (四)学习制度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用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武装头脑,在思想、组织、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周一”镇干部学习制度,每周一组织镇干部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学习有关政策,每名干部都要有专门的学习记录,全年不得少于2篇学习心得。

  3、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时间视情况而定,全年不少于4次。

  4、会上做到手勤、口勤、形成良好的会风,开会必须带笔记,并做好记录。

  (五)座班、值班制度

  每班由党政领导带班,对旷工、迟到人员报党委办和纪委处理。对未请假而不值班的人员发现一人次,扣年终奖50元,年终考核扣0.5分;凡被县级或县级以上督查通报的,不在岗人员,写出书面检查,扣年终考核奖金300元,年终考核扣分1分,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六)联系村制度

  联系村干部负责该村全部业务,对民事纠纷调解坚持“三三”制原则,如调解确有难度,需交镇上调解的',联系村干部必须参与调解,干部不参与的,扣年终考核奖金50元,年底考核扣0.2分。稳定、安全、计生等工作以单项考核为准。

  (七)财务制度

  1、严格实行镇长“一只笔”,所有开支前应向主要领导汇报,征得同意后,方可开支。

  2、倡导勤俭节约,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3、除在定点的餐饮店接待和相关分管领导、办公室等指定人员外,不得在外面挂账。每次开支,原则上自己先垫支,3天之内凭票报销。

  4、重大开支和重大资金(20xx元以上)安排须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方可签字报销。

  (八)后勤管理制度

  1、镇政府机关内部应经常打扫,随时保持清洁。各办公室和部门负责本区域的卫生清洁。

  2、镇干部在用电、用水上要例行节约。办公室的用电设施要随时检查,人离开时关掉一切电源。

  3、材料打印管理。首先要保证党委、政府的材料打印;不得在外私设打印点,需要在外打印的须事先请示,否则不予报帐。

  4、物业管理。

  (1)办公用品管理。凡需购买办公用品必须先请示,领导同意后再由分管后勤的领导统一购买,私自购买不予报销。

  (2)耗品管理,全部耗品由办公室统一集中购买。

  (3)所有公家的桌凳、财物不得私自搬进自己寝室,更不准拿回家和私自送人,否则将加倍在年终奖金中扣回,并严肃处理。

  (九)首问责任制

  群众到政府询问的第一名干部作为首问责任人,该干部应肩负起为当事人服务的职责,确保当事人满意。属自己业务或分管的,应及时给予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应向当事人说明情况;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的,应带到办理该项业务的办公室向有关工作人员交涉好。

  (十)限时办结制

  群众来机关办事,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推诿、拖拉,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办结,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必须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的,按纪检监察部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干部廉政“十不准”制度

  一、政治坚定,不准信谣传谣,煽动闹事;

  二、光明磊落,不准贪贿,腐化坠落;

  三、工作扎实,不准虚报浮夸,争名夺利;

  四、接待有度,不准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五、厉行节约,不准公款娱乐,败坏形象;

  六、办事公道,不准吃拿卡要,徇私枉法;

  七、热忱服务,不准推脱延误,互相扯皮;

  八、艰苦朴素,不准大操大办,见机敛财;

  九、行为检点,不准淫秽赌博,吸毒贩黄;

  十、团结共事,不准阳奉阴违,打击报复。

  二、乡干部考核办法

  (一)目标责任

  镇党委书记、镇长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决策管理的总责任人,负责目标决策管理,组织落实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决策目标。副职按照分工负责相关目标决策及实施,各办公室负责各项业务工作目标的具体实施,项目工作组负责各自项目工作目标责任。

  (二)目标管理组织体系

  镇办公室负责目标管理具体工作,统一制定并分解目标任务,协助党委政府完成目标管理、监督检查、管理考评等具体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的部门和人员为目标管理对象。

  (三)目标制定的依据

  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镇党委、政府确定的纳入目标考核内容的中心工作。

  (四)目标考核的内容

  1、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年度工作目标。

  2、镇党委、政府确定的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中心工作。

  (五)目标控制

  目标一经下达,原则上不予调整,因其它客观原因调整的,以下发的通知为准。目标任务下达后,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通报方式进行管理控制。

  (六)目标考评

  1、考评方式:在年底,每名干部根据年初目标写出自查总结,报镇党委办备案。

  2、考评办法:综合考评分由基础分和专项目标得分组成。基础分100分,其中年终考评80分,分管领导打分20分。

  年终考评包括:业务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台账)、中心工作、临时交办工作。

  群众评议包括:全体镇干部。

  3、计分办法:

  (1)年终评议:基础分为100分、其中:业务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台账)占80%,中心工作占10%,临时工作用占10%。由党委负责考核。

  (2)分管领导打分:分管领导根据干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平时表现情况打分,基础分为100分。

  (个人考核得分=年终考评得分×80%+分管领导打分×20%)

  4、加分

  (1)表彰奖励。集体或个人得到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加5分。获市委、市政府和省级部门表彰的,加3分。获县委、县政府和市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获镇党委、政府和县级部门表彰的,加1分。

  (2)经验交流。工作在省级以上进行了经验交流的,加5分。工作在市级进行了经验交流的,加3分。工作在县级进行了经验交流的,加2分。

  (3)项目工作。项目工作按时限完成任务,单项加2分。

  (4)重点工作。重点工作按时限完成任务,单项加分3分。

  (5)兼职干部加分。凡兼职的干部,兼一职加2分。

  5、考核各项得分之和实行上限,最高得分不超过130分,最低不低于70分。

  (七)目标奖惩

  1、奖励

  (1)等次划分。考核等次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年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评为合格等次,得分在80分以下者评为不合格。凡合格者以实际得分挂钩县上目标奖分配,90分以上方能参加评先评优。

  (2)设立目标风险抵押奖。凡重点工作,临时突击工作,临时疑难工作,设立目标风险抵押奖。按时限完成任务的,按风险抵押金和奖金1:2的比例发放风险抵押奖,并退还抵押金。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风险抵押金不予退还,年终考核扣1分/项。

  2、处罚

  (1)对考核不达标的目标管理对象不计发目标风险抵押奖。

  (2)旷工累计1周以上,病事假累(除产假)计半年以上者不计奖。

  (3)年终考评不称职者不计奖。

  (八)非在编人员奖金发放。

  范围包括:大学生村官、志愿者、公益性岗位等人员。

  (1)平时各项补助及风险抵押金按在编人员标准规范和发放。

  (2)年终目标考核奖金按在编人员50%比例发放。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9

  为加强村(社区)效能建设,规范村(社区)干部管理,强化岗位责任,提高工作绩效,打造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村(社区)干部队伍。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考核范围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村(社区)其他两委成员由党支部书记、主任考核。

  第二条坚持职责明确、重点突出、绩效考评、目标量化、绩效挂钩、逗硬奖惩的原则。

  第三条激励和约束相统一,着眼于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

  第四条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办法

  第五条采用每月计分、年终汇总方式综合考评。每月计分由自我检评、目标量评、组织考评“三评”确定,计分权重为1:5:4。每月基本分=当月“三评”分-当月加分;年终汇总分=12个月基本分加总/12+加分总分。

  第六条 自我检评。自我检评是干部对自己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反思性自查评定。评价意见等次分值按优秀(90分以上)、称职(70-89)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60以下)计算。自我检评占10%权重。

  自我检评由所联系村(社区)镇领导在月底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干部检评。检评内容主要有:自查是否按时、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总结当月工作特色亮点;查找不足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

  第七条 目标量评。目标量评是对干部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的定量考核评价。目标量评基础分为100分,考核由镇党委、镇政府目标督查考核组牵头,效能办指导各单位制定考评细则,对纳入考核内容的工作项目,要明确具体工作事项、完成时限、工作质量、目标要求和具体评分标准,做到细化量化。各办(所)负责考核,根据各村(社区)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打分。目标量评占50%权重。在百分制的基础上,实行因素法加减分进行量化考核。

  (一)加分项目、内容及分值:加分项目由个人收集经单位核实向效能办申报计分,未申报的按不满意档计分;减分项目由效能办牵头考核计分。

  1.表彰奖励。凡工作被县、市、省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分别加3、4、5分,同级部门分别加1、2、3分。以奖状、奖牌、证书或文件认定。

  2.突击工作。凡临时承担并完成镇、县、市、省委(政府)突击性工作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别加2、4、6、8分。

  3.通报表扬。凡受到镇党委、政府通报表扬的每项加1分。

  4.迎检工作。代表镇政府接受县、市、省及以上工作检查并得到肯定的,每次加2、4、6分;同级部门分别加1、2、3分。

  5.创新工作。村(社区)在现代服务业发展、社会建设和社会稳定以及党建工作中,具典型示范意义,在村(社区)中处于领先地位的(需提供证明材料),由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经镇党委、政府审定后,每项加2-5分。

  6.超额任务。超额完成镇上目标任务的,每项加3分。

  7.督办事项。每完成1件加2分。

  8.其他事项。全年本村(社区)无信访、安全、环境事件发生的,加5分。

  (二)减分项目、内容及分值。由镇效能办会同各办(所)核实统计实施。

  1.信访维稳综治。对本辖区出现的不稳定情况未及时报告镇上的`,扣1分/次;对信访事件因村(社区)稳控工作不到位、处置不力的,扣2分/次。由综治办负责考核。

  2.安全生产工作。本村(社区)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扣2分/起,重大的3-5分/起。由经环办负责考核。

  3.规划建设管理。出现违建,未及时发现并报告的,扣2分/次,对违建处置不力的,扣3分/次。由城建办负责考核。

  4.城乡环境治理。由城管中心负责考核。“脏、乱、差”现象受到县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扣2分/次;发生污染环境事件,受到县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督办的,扣2分/次。

  5.临时交办任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专项工作或临时性重点工作,未按要求或时限完成的扣1分/次,造成工作被动的扣2-5分/次。由镇效能办负责考核。

  6.日常工作事项。分管领导或牵头部门所安排工作,未按要求或时限办结落实的,扣1分/次。由各牵头部门负责考核。

  7.首问责任情况。对反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经查证属实的扣1分;应当告知而未告知的,每查实一起扣1分;对反映索、拿、卡、要的,每查实一起扣3分。由镇效能办负责考核。

  第八条 组织考评。组织考评是考核领导小组对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及干部德才表现的定性评价。组织考评占40%权重。组织考评基础分100分,最终得分实行纪律考勤考核减分制度。有下列情形的'个人分别给予减分:

  (一)请假制度。支部书记和主任有事外出须向党委书记、镇长请假,并以书面形式报效能办备查,全年累计事假(病假、产假等有明文规定的另计)不得超过15天,每超过一天者扣2分;其余“两委”成员须向党务副书记请假。无假外出者每天扣2分。

  (二)会议制度。参加镇上会议迟到、早退者扣0.5分/次,无故不参加镇或县上会议者,分别扣1、2分/次。

  (三)查岗制度。镇纪委和考核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村(社区)干部在岗情况进行检查,督查中村(社区)干部不在岗的,且不能说明原因的,扣1分/次;主任当值不在岗者扣2分/次。公示牌未正确填写(时间不正确、个人去向不清楚或未留有效联系电话)的,扣0.5分/次。

  (四)学习制度。每月未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每次扣2分;党员分课堂未正常开展的,每季度扣5分(在每季最后一月扣减计分)。抽查发现村(社区)人员民情日记未记录,每次扣0.5分;民情日记反映的问题因主观原因未完成或未答复的,每次扣1分。

  (五)公示制度。按规定要求做好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以上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次数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扣1分;财务支出审批不规范,手续不健全的,每宗扣1分;其他有明确规定需要公示而未公示的,每项每次扣0.5分。

  第三章 综合评定

  第九条综合评定主要是对村书记和主任“三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在全面梳理汇总考核信息的基础上,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客观公正地对村(社区)干部作出等次评定。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十条年度考核根据评分高低进行综合评定,原则上优秀(90分以上)、称职(70-89)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60以下)。

  第十一条年终考核被定为“不称职”的,由镇党委对村(社区)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综合目标评定末位的村(社区),对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作相应组织处理。

  第十二条效能办负责做好统计工作,扣分、处罚、奖励情况每月通报公示,处罚、奖励分月和年度兑现。

  第十三条本办法中未尽事宜,以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决定为准。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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