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考核奖励方案

时间:2024-01-25 14:51:14 丽华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年终考核奖励方案(精选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年终考核奖励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年终考核奖励方案(精选15篇)

  年终考核奖励方案 1

  为充分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加快全面小康村建设步伐提供经济支撑。根据镇党委、镇政府《茅山镇20xx年度村干部工作目标考核的实施意见》茅委发〔20xx〕xx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提出20xx年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行政村全体在职村干部

  二、考核内容:

  集体经营性收入,引进争取资金、应收款项、当年农民负担和内部往来收缴,农田基础设施使用和土地流转服务费(土地流转管理费)收缴。

  三、考核办法:

  除按《茅山镇20xx年度村干部工作目标考核的实施意见》中《考核细则》进行分值考核外,对上述四项分别进行专项奖励考核。

  1、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当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15%且达35万元以上(含35万元),奖励1万元,增长15%且达30万元,奖励0.5万元,(以当年实际到账收入为基准)。

  2、引进争取资金。争取能人老板捐资每万元奖励5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收入以当年资金到镇会计代理中心帐户为准。

  3、当年农民负担和内部往来、应收款收缴。当年农民负担收缴完成90%以上,按到帐总额的5%奖励,低于90%不予奖励。内部往来、应收款回收按实际到帐的10%给予奖励。但当年农民负担收缴达不到90%的',内部往来回收按5%奖励(相关工程建设项目除外)。

  4、农田基础设施使用及土地流转服务费(土地流转管理费)收缴。按各村实际流转面积收缴,达100%给予5%的奖励(达不到不予奖励)。

  四、考核奖励兑现方法

  1、考核依据。年未由镇村级会计代理中心按村实际到账数进行专项考核,并报镇农业农村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批把关,再由镇农业服务中心(农经站)考核结算到村,各行政村党总支书记依据所属村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镇会计代理中心统一打卡兑现。

  2、专项考核资金来源。专项考核资金由镇村级会计代理中心根据考核结果统一出据在村管理费中列支。

  本考核办法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年终考核奖励方案 2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和“生态优先、加速崛起、富民兴县”为主题主线,着力构建以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为重要内容,以“五大改革、五大发展、五大建设”为举措的乡镇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围绕县委、县政府20xx年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四个示范县”建设,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乡镇综合目标分类考核方案。

  一、考核组织机构

  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工作由县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办公室具体承办。

  二、考核类别

  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围绕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结合20xx-20xx年度工业发展、招商引资、财政收入、项目建设以及农业发展情况,将全县乡镇分为三个考核类别。

  一类:天堂镇、温泉镇、来榜镇、河图镇、店前镇、白帽镇、菖蒲镇、莲云乡(以“区乡合一”体制参与部门绩效考核,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只考核其一票否决事项和民生工程等内容,不参与乡镇考核排名);

  二类:五河镇、黄尾镇、冶溪镇、响肠镇、毛尖山乡、中关乡、石关乡、姚河乡;

  三类:头陀镇、主簿镇、青天乡、包家乡、和平乡、古坊乡、田头乡、巍岭乡。三个类别乡镇在考核指标分值安排上各有侧重。

  三、考核内容、权重设置

  设总分100分,具体项目及权重如下:

  (一)、经济发展(35分)

  1、农业发展(一类乡镇3分,二类乡镇5分,三类乡镇6分)

  2、工业发展(一类乡镇5分,二类乡镇4分,三类乡镇3.5分)

  3、服务业发展(一类乡镇7分,二类、三类乡镇8分)

  (1)服务业发展(一类乡镇2分,二类、三类乡镇3分)

  (2)乡村旅游(2分)

  (3)电子商务(3分)

  4、招商引资(一类乡镇5分,二类、三类乡镇4分)

  5、财政工作(一类乡镇6分,二类乡镇5分、三类乡镇4.5分)

  (1)财政收入(一类乡镇5.5分,二类乡镇4.5分、三类乡镇4分)(任务完成90%,人均财政收入增长率、增长额各占5%)

  (2)乡村债务(0.5分)

  6、项目建设(一类乡镇5分,二类乡镇4分,三类乡镇3分)

  7、扶贫开发(一类乡镇4分,二类乡镇5分,三类乡镇6分)

  (二)、生态保护(25.5分)

  1、林业建设及护林防火(3分)

  2、水土保持及防汛抗旱(3分)

  3、环境保护(4分)

  4、节能工作(0.5分)

  5、文化资源保护与文化建设(2分)

  6、文明创建(含三线三边环境整治)(5分)

  7、美好乡村建设(5分)

  8、违建整治与防控(1分)

  9、耕地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2分)

  (三)、社会事业(10分)

  1、计划生育(5分)

  2、民生工程(5分)

  (四)、社会治理(21.5分)

  1、平安建设(9.5分)

  (1)食品安全(2分)

  (2)安全生产(2分)

  (3)综治维稳(3分)

  (4)信访工作(2分)

  (5)依法治理(0.5分)

  2、执行力(5分)

  (1)为民服务全程代理(2分)

  (2)行政执行力(严格考勤执行请销假制度、编制“十三五”规划等)(3分)

  3、综合评议(7分)

  (1)比学创(半年观摩评分)(2分)

  (2)县四套班子领导对各乡镇工作评议(5分)

  (五)党的'建设(8分)

  (1)基层组织建设(2分)

  (2)党风廉政建设(2分)

  (3)宣传工作(2分)

  (4)武装工作(1分)

  (5)统战工作(1分)

  县委、县政府部分“三重工作”月督查考核加分、扣分。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一票否决”。

  四、考核办法

  根据县委“改进考评形式”的要求,本着解决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繁琐考核等问题,简化考核程序,提高考核效率,20xx年度乡镇综合目标考核不另行出台考核细则、不统一组织综合考核组考核,各考核成员单位原则上年终不组织到乡镇的考核,对照本办法的评分标准,结合统计资料以及平时执法检查、工作督查、乡镇报送的佐证材料等提供考核结果(除扣分指标外,定量、定性指标要体现工作优劣,原则上每类单项最高分与最低分差距控制在5-20%;凡以比值计算得分的均对应三类乡镇分别计算)。

  考核结果须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公章、呈送分管县领导审定后进行公示,于20xx年1月上旬将公示后的考核结果报县考核办。县考核办结合“三重”工作督查、综合评议,对照考核办法汇总计算各乡镇综合分值,评出三类乡镇的综合得分前两名,报县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五、结果运用

  1、依照综合目标考核结果确定每类乡镇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名为二等奖,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并分别发给奖金8万元、6万元。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按5000元、4500元予以奖励。

  2、县委、县政府结合乡镇综合目标考核结果,对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予以年度一次性奖励。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平均奖励系数为1,获奖乡镇奖励系数为1.1,每类倒数第二位乡镇奖励系数为0.95,每类末位乡镇奖励系数为0.9(其中党政主要负责人系数为0.85)。

  对综合目标考核获得奖励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可按20%确定;综合目标考核结果作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提拔重用或组织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岳西县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等规定,对连续两年考核为“末位”的乡镇,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采取组织措施,其班子成员一年内不提拔、不重用。

  年终考核奖励方案 3

  为加强乡村医生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强化村卫生所(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建设,根据福建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卫农社〔20xx〕28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云霄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督促指导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在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改善乡村医生的待遇,促进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的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

  (三)坚持奖优罚劣,以考兑补。建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完成情况,发放补助。

  四、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

  对象:经县卫生局确认的、承担一定区域内居民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基本条件是:在县卫生局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国家规定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

  以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具体如下: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

  2.健康教育。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3.预防接种。协助组织适龄儿童到乡镇卫生院接种及配合做好登记工作等。

  4.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现场疫点处理。

  5.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工作。逐步完善辖区内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进行必要的健康指导。

  6.孕产妇保健。及时发现孕妇,动员其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定期接受孕产妇保健管理;进行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协助追踪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开展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7.儿童保健。开展新生儿访视,协助为辖区内的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并接受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积极宣传儿童保健知识和开展必要的健康指导。

  8.老年人保健。协助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协助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村卫生所管理。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各项政策措施情况以及各项卫生政策宣传情况。

  11.各类卫生信息登记、统计、报告。

  12.居民满意度评价。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制定《云霄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成立《云霄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相应的考核工作方案,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

  (三)县卫生局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的基础上,组织考核小组进行抽查复核。复核时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客观、准确评价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依据。

  六、考核时间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应在辖区内进行公示,并上报县卫生局。

  (二)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每半年随机抽取20%的行政村进行复核,上半年考核在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考核在次年1月底之前完成。并在考核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书面报市卫生局。

  七、考核结果应用和经费补助

  (一)考核依据《云霄县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导标准》进行评分,总分100分。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0%

  (二)承担并经考核圆满完成农村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年人均补助总额不低于4000元。

  (三)补助经费分为基础补助和绩效补助两部分。

  1.基础补助经费。

  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基础补助经费标准为人均100元/人。月,按照现行经费渠道筹集和发放。

  2.绩效考核补助。

  (1)绩效考核补助经费以县为单位,从人均1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

  (2)绩效考核补助经费标准为年人均2800元(补助经费总额4000元-基础补助经费1200元)。

  (3)乡村医生考核得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乡村医生的考核得分x县级复核率;县级复核率=县级复核总得分之和/被复核的乡村医生原考核总分之和x100%.

  考核分数80分(含80分)以上的,全额给予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基本合格的,按70%给予经费补助;不合格的,核减全部绩效考核补助经费。

  (4)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除核减当年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外,还应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取消享受补助资格。

  八、实施与管理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管理,规范运作。

  要做到考核公正公开,资金分配合理,资料档案齐全,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加强检查和指导,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及乡村医生津贴补助足额到位。

  年终考核奖励方案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发全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热情,调整和优化农村经济结构,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池州市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抓实“六项行动”推动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兴村”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励遵循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群众认可、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奖励”,是指为激励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村“两委”干部、工作人员(以下统称村干部),按程序从当年度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来奖励村干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指经营性收入减去经营管理成本后盈余的收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是以行政村为单位,一个财务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增量”,是以行政村为单位,一个财务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同比增长量。

  第二章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

  第六条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

  (一)经营收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生产、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产品物资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等。

  (二)发包及上交收入。承包、租赁收入,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收入,村办企业上交的利润。

  (三)投资收益。村级集体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四)其他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第七条上级单位奖励给村级集体的收入、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捐赠等不属于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

  第八条土地征用收入、村级集体光伏扶贫电站收入、集体林地流转和林木处置、集体资产及设备处置产生的收入等不纳入奖励统计范围。

  第九条经营管理成本指村级集体在生产、销售产品物资、对外提供劳务等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耗费和支出。

  第三章适用情形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当年度村级集体纳入统计范围内的经营性收入净收益达到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村。

  第十一条因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混乱、入账不及时、账目无法界定等原因,未能及时准确统计年度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的村,不得申报奖励。

  第十二条明确标准条件。享受奖励的村干部应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工作成效显著、实绩突出,符合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双好双强”标准。

  第十三条建立负面清单。以下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度奖励:

  (一)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二)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下的;

  (三)乡镇认为其他不得享受的情形。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坚持按照“三个区分开”(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的有规不依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原则,正确把握和合理运用好容错纠错情形,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和激励干事创业的协同共赢,激励村干部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对于村干部在发展集体经济中出现失误或错误,经纪检监察部门认定属于容错纠错情形的`,允许发放奖励。

  第四章奖励措施

  第十五条各乡镇要建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对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的评定,要综合考虑各村发展基础、资源禀赋、收益增幅等因素。

  第十六条根据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年度增加和保持情况,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本奖、绩效奖和一次性奖。

  (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本奖。指集体经营性收益在5万以上(含5万元),且保持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总量不减的村。

  1.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益总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村干部年基本报酬的30%给予奖励。

  2.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益总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村干部年基本报酬的40%给予奖励。

  3.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益总额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村干部年基本报酬的50%给予奖励。

  4.村级集体经济自主(村两委干部以村级集体名义领办、创办公司、合作社或电商,组织、主导生产经营或销售,非发包、租赁、出售村级集体资产)年经营性收益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在第2、3款规定奖励之外,可按不超过自主经营性收益的20%给予村干部奖励。

  原则上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本奖励资金发放的总额不得超过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总收益的30%,总量不超过20万元。

  (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绩效奖。指年度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在10万(含10万元)以上,且增长较大的村(年度收益增量达到2万元及以上),根据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考核结果,按当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增量的20%比例奖励村干部。

  (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一次性奖。对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总收益首次达到50万元以上的村,给予村干部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总收益首次达到30万元以上的村,给予村干部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总收益首次达到20万元以上的村,给予村干部一次性奖励2万元。

  第十七条奖励对象。指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不包括选派干部、挂职干部、选调大学生村官。

  第十八条科学分配奖励资金。除按村干部年基本报酬比例计提之外的奖励资金,原则上奖励村“两委”正职每人不超过奖励资金的30%(“一肩挑”的不超过奖励资金的40%);其他村干部根据发展集体经济绩效大小由所在村自行研究确定,要统筹考虑当年正常离任的村干部在村工作时间及贡献大小等情况,合理制定分配方案。

  第十九条健全完善奖惩机制。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

  各村发展集体经济考核评价结果要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成效显著的村党组织进行表彰或表扬,优先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对表现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优先推荐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和各类评先评优对象。

  第五章奖励程序

  第二十条村级申请。每年3月底前,符合奖励条件的村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集体经营性总收益及增长情况、奖励人员及数额、奖励分配方案等,并提交《奖励资金审核表》。

  第二十一条乡镇审核。乡镇党委及时成立由纪检、组织、财政、农经等人员组成的审核小组,对上报村的年度经营性收益情况进行审核,于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审核意见。对村级集体创办的公司、合作社等主体生产经营形成的收益,年终审核时应提供会计报表、帐册等资料,乡镇审核小组或委托有资质的审计单位核实收益数额。

  第二十五条决议和公示。审核通过后,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股东代表会议审议,乡镇派员参加。审议通过后,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奖励资金发放至村干部个人账户。

  第二十六条备案管理。各村及时将审核资料报乡镇备案;乡镇及时汇总年度奖励落实情况,报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备案。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强化程序意识。各乡镇要把程序意识贯穿到奖励工作全过程,切实维护好程序的严肃性,在审核把关、会议表决、对外公示等环节上,都要按程序走、按规定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十八条严格执纪监督。严守工作标准,严格履行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全程监督,杜绝选择性执行;对上报不严、弄虚作假、套取奖励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收回奖励资金,并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奖励工作真实性、有效性。

  第二十九条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干部群众和村民代表广泛宣传村级集体经济奖励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创新发展,力争奖励的良好氛围。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暂行期限为1年。

  年终考核奖励方案 5

  一、考核目的

  1、客观考评员工本年度内的工作表现、贡献,对取得良好业绩和成绩的员工进行激励,合理、有效分配企业资源。

  2、作为年终评优的主要依据。

  3、推行干部年度工作总结,作为年薪制计发的主要依据。

  二、适用范围

  总公司各部门、属下各分公司全体员工。

  三、指导原则

  1、全面考核、综合考核、逐级考核的原则。

  2、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严格要求、严谨控制、严肃对待的原则。

  4、考核结果与薪资、评优、奖励、干部任用等多元化因素关联的原则。

  四、指导思想与考核方法

  1、管理干部以单位绩效、个人绩效相结合。

  2、有针对性地采用绩效结果考核法、核心才干考评法。

  五、实施部门与职责

  1、总裁室(总经理室):考核决策机构,负责批准本考核方案,对组经理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考核。

  2、人力资源部:考核统筹、协调、监督与执行机构。

  3、各部门:考核协助与执行机构。

  六、考核对象

  1、实施全员考核,上至总经理,下至普通员工均须参加年度考核。

  2、截止20XX年X月X日(含)试期已满经批准已转正的员工均为年度考核的对象。

  七、考核周期幅度

  20XX年全年(1月~12月),司龄不足一年的,按入职之日起执行考核。

  八、考核方式

  注:九大核心才干评分:本人自评(组经理及以上人员需写明事实依据)后,交直接上级评分,再由上上级领导复审,以上上级领导的评分为准,但要求直接上级与上上级领导评分误差不得超过±0.3分。

  九、考核结果应用

  1、采用AAA分段排名法,按照考评分高低顺序进行排名,将排名范围分为三类:排在前10%的员工核定为AAA类员工,前10%-20%的员工核定为AA类员工,其他80%的员工核定为A类员工。按照以下层级分别排名(总监及以上级别不作AAA排名):

  1)门店基层员工(营业员/店助)

  2)分店防损员

  3)总部防损员、司机

  4)收银员

  5)理货员

  6)店经理

  7)总部主管及以下管理人员(部门内排名)

  8)组经理(不含代理组经理)

  注:对于AAA级员工可推荐作为年度评优个人奖候选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入选;对于评分低于60分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降薪、调职、辞退等处分。

  2、考核结果与年终奖的关系

  根据排名结果,组经理及以下级别按照以下系数确定年终奖的计发标准(基数N由总裁室根据当年运营情况和员工层级确定),总监及以上级别计发标准由总裁室另行研究确定。

  注:T为考核周期,入职满1年按一年算,不满从入职之日起算,以日为单位。

  十、考核工作安排

  1、培训:X月X日10:00~12:00,人力资源部将组织考核前的相关培训。

  2、评分表提交时间安排:

  门店:X月X日前提交到各区域经理(督导)处。

  总部:X月X日前提交到各部门负责人处。

  整体时间安排:X月X日前全部提交到人力资源部处。

  3、评分表填写要求,详见人力资源部下发有关注意事项。

  十一、考核说明

  1、20XX年X月X日还没转正的员工无需参加年度考核。

  2、所有考评结果均须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年终考核奖励方案 6

  一、宗旨

  为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惩、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及了解并评估员工的工作精神与潜在能力作为训练发展的参考,而以督促工作及改进其工作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二、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发考核表,至各部门。各部门主管须于春节前io日初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及批示。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管理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管理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分等

  年度考绩区分为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60至75分:丙等。

  同时要注意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限制

  1.员工及主管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1日以上(不含)。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2日以上(不含)。

  3.人数限制。

  (1)特等。

  各单位人数为5人以下,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

  各单位人数5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单位主管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一书”予总经理。

  (2)各单位考绩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x80=640分)。但如果该单位主管认为该单位表现极佳,得签呈总经理核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人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五、增减分数

  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行加减分数,其按下列规定:

  1.记大功1次者加5分,记大过1次者减5分。

  2.记小功1次者加3分,记小过一次者减3分。

  3.嘉奖1次者加1分,申诫1次者减1分。

  4.旷工i日者:扣2分。

  5.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考绩平均总分数(80分或85分)限制之外。

  六、奖惩

  1,考绩特等者,优先予以升迁职位及职务。

  2.考绩奖金、罚金连同年终奖金发出。

  七、申诉

  凡个人对单位主管所评定的考绩分数不服者,可签报呈递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申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要求

  办理考绩的主管人员均应以客观立场评议,不得询私。凡经总经理室审查出有违反企业的.规定者,该主管记一次小过,呈总经理核备。

  九、附则

  1、各员工的考绩,经总经理复核后,若有批驳者,由总经理室人员返回该考核的主管,重新审慎评核考绩分数,再呈批示。

  2、固定年终奖金额数,由总经理依年度经营状况做裁决。

  3、本办法呈交总经理核实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年终考核奖励方案 7

  一、考核目的及原则

  (一)目的

  1、及时、合理、有效地评价员工20xx年全年的工作业绩和素质能力,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加快有效发展

  2、帮助员工提高工作绩效与工作胜任力,促进组织绩效的不断提高,建立适应企业发展战略的人力资源队伍。

  3、促进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形成积极参与、上下沟通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4、为员工奖金评定、职位调整、培训安排及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业绩导向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沟通改进原则。

  二、考核范围

  本年终考核对象为试用期满的所有在岗员工,包括合同制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试用(见习)期的新员工不参与本次考核。

  三、考核组织

  (一)公司成立年终绩效考核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

  绩效考核办公室下设执行小组,组长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担任,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二)年终考核在公司绩效考核办公室的指导下,在工会和党群监察部的监督下,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实施。

  (三)各部门应成立绩效考核小组,按照文件的规定,及时部署并开展考核工作,在时限要求之内完成20xx年终考核工作并提交考核汇总结果给人力资源部。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要素

  1、部门领导考核

  20xx年部门领导(含经理、副经理、助理)年终综合绩效考核要素分为部门绩效、领导班子评议、民主评议和附加项四部分。

  部门绩效(占权重40%):取20xx年1-12月份各部门每月绩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领导班子评议(占权重40%):

  (1)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由领导班子成员对各位干部分别就工作态度及责任心、专业能力、工作效果、改进创新、团队建设及培养下属、全局观、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打分。领导班子评分占比为:总经理占20%、分管领导占15%、其他领导占5%

  民主评议(占权重20%):由干部之间、员工对干部的工作态度及责任心、专业能力、团队建设及培养下属、协作精神、全局观、职业道德等进行评价。其中,中层互评占10%、下属评议占10%。此项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

  附加项:

  a)干部问责考核,主要对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活动和内控方面对公司持续健康和有效发展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行为进行问责,以及对主管工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行为进行问责。由公司领导班子评议,扣分上限为5分。

  b)主要对管理人员在全年工作中作出了特殊贡献的、阶段性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的、或经营技术中的`改革创新取得了成果创造了价值的。由公司领导班子评议,加分上限为5分。

  (2)部门副职、部门经理助理:

  部门绩效(占权重40%):同前

  领导班子评议(占权重25%):同前

  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评议(占权重15%):评议内容为工作态度及责任心、专业能力、工作效果、改进创新、团队建设及培养下属、配合协作、全局观等进行评价。

  民主评议(占权重20%):同前

  2、员工考核

  20xx年员工年终综合绩效考核要素分为结果、能力和态度三部分。

  结果(占权重70%):指员工的实际工作成绩,主要考核员工工作计划及目标完成情况,原则上以员工1月至12月的考核平均分作为员工年中考核的工作实绩成绩。

  能力(占权重20%):指员工个人的素质和基本技能与所在岗位的适应程度,主要考核员工的知识、技能、计划管理能力、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以及全局观和价值观等方面的能力与本岗位任职要求的匹配度。

  态度(占权重10%):指员工在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主要考核员工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诚实守信、协同合作的程度及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等。

  (二)考核等级评定

  考核结果统一分为A、B、C、D四个等级,A等为优秀,B等为合格,C等为基本合格,D等为不合格。各等级比例如下:

  1、部门领导:

  等级评定说明:

  (1)A≤20%:即排序在前,比例不高于20%的人员可以评定为A。

  (2)A+B≤80%:即排序在前,比例不高于80%且没有评为A的员工可以评定为B。

  (3)C+D≥20%:评为A、B级以外的员工则评为C或D,其比例之和不低于20%。

  (4)四个等级的具体比例按照前述原则由考核主体根据考核需要调整确定。

  2、员工:

  以部门为单位,对员工考核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评定员工的年中考核结果等级A、B、C、D,员工考核结果评定等级的比例分布具体见下表:

  (1)先进集体给予A、B等级各提高5%的比例,先进部门员工考核结果评定等级的比例分布

  等级评定说明同上。

  (2)其他部门:

  员工考核结果评定等级的比例分布

  等级评定说明同上。

  五、员工考核程序(部门领导的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开展)

  (一)自评

  由被考核者按照预先设定的绩效计划、关键绩效指标和衡量标准对自己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检查和评估。主要从工作业绩和素质能力两个方面进行自我评价,并提交给直接主管领导。

  (二)部门考核

  1、实行逐级考核。各级被考核者都由其直接主管领导对其进行绩效考核,参考员工自评情况,按照年终考核的三个要素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价,并按照计算公式计算出员工20xx年终综合绩效考核成绩。

  2、部门绩效考核小组对各级主管的评定进行集体审议。

  3、部门负责人最终校正(有权对员工的考核结果进行调整)、确认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并签字。

  (三)上报考核结果

  各部门将《公司20xx年终绩效考核汇总表》于规定时间内报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汇总评定结果,并做好相应的归档工作。

  六、考核的纪律要求

  (一)各级管理人员和考核人员应本着公平公正、对员工负责的原则,对被考核者进行客观认真考核,严禁利用职权徇x舞弊,打击报复。

  (二)各级管理人员和考核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串通欺骗,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三)年终考核中凡需要亲属回避和公务回避的,有关人员应自觉回避。

  七、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考核结果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向被考核者沟通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共同制订改进意见。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可在考核结果反馈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绩效考核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意见,由考核办公室5个工作日内复核后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岗位聘任、培训、绩效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考核的结论性材料存入员工考核档案。

  对于考核为D的员工,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免谈话,针对其工作中的.不足进行分析,提出绩效改进计划,并填写《绩效考核D类员工绩效改进计划书》报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改进计划书进行后续绩效跟踪。

  九、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调岗员工按照所在岗位时间相对长的部门为主要考核者,综合员工调出/入部门的考核意见,对员工进行整体评价并参加现所在部门的考核排序。

  (二)考核期内休产假和长病假(不包括事假)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的人员,需参与绩效考核,但不参与排序和等级评定。

  年终考核奖励方案 8

  一、指导思想

  考核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可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干部,认真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的情况,以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情况。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研究和解决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班子的`领导水平、执政能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为我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在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进行。村干部的考核直接由乡党委派出考核组进行考核;站所干部的考核,按照县委的要求由乡党委组织人员考核,各主管局签署意见。

  三、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年终工作考核按照个人撰写的工作总结进行简要述职;民主测评和评议;个别谈话;反馈意见;综合分析,评定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总结等程序进行。

  考核的主要程序是:

  1、个人述职。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一年来所做的工作。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认真总结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以及思想,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今后工作中的思路和努力方向。

  2、考核及民主推荐,各村、站所在本单位全体干部、党员参加的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

  3、个别谈话,广泛征求对村支部书记、村长及站所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调查核实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并认真分析,形成考核材料。

  4、反馈,根据考核组考核情况,由乡考核组组长对村、站所负责人进行意见反馈。

  5、综合分析,评定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情况,由乡党委形成考核意见,以文件下发各村站所,以此作为年终奖惩的依据。

  四、民主推荐后备干部和优秀“三老”人员

  各村、站所对考核和推荐后备干部及优秀“三老”人员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从讲政治的高度,把选拔培养后备干部和推荐优秀“三老”人员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程,推荐后备干部要坚持党管干部,充分发扬民主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要将工作能力强,政治立场坚定,大多数群众拥护的干部推荐出来,推荐“三老”人员要将作用发挥突出,在稳定、经济发展上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对本村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三老”推荐出来。

  各村、站所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年度考核、后备干部及优秀“三老”人员推荐工作。

  年终考核奖励方案 9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龙坪中心学校实际,为妥善搞好20xx、20xx年度奖励晋级工作,充分发挥奖励晋级的积极作用,极大限度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激活竞争机制,经中心学校集体研究,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校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宣传奖励晋级政策,制订相应的方案和措施,依据有关制度,体现人性化管理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从稳定、和谐多角度出发,搞好这次奖励晋级工作,为推动今后的各项工作作好导向作用。

  二、建议与要求:

  1、各校推荐对象年龄截止2006年10月1日,男年满55岁,女年满50岁以上者,必须04、05两年优秀以上资格,其余对象必须具备04、05年两优一模(市级表彰及以上模范),对不具备条件的对象,一律不予上报。

  2、各中小学要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宣传有关奖励晋级政策,让教师人人知晓;推荐结果出来后,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名单予以公示。

  3、要动员年轻同志把指标让给老同志,特别是年龄偏大,即将退休且坚持在教学一线的老同志。

  4、在本次晋级中,对于那些调资幅度不是很大且与今后职称挂钩发生冲突的`少数同志,也可动员他们让一让。

  三、指标分解:

  1、总体原则。各校以20xx、20xx年年均学生人数为基数,按中学1:16.8和小学1:21.6测算编制,再按年终编制数3%予以计算奖励晋级指标。中心学校一次性将指标分解到各中小学,由各中小学按顺序报晋级名单。

  2、为鼓励、支持偏远、薄弱、困难、缺编小学教师安心工作,指标适当可以予以倾斜。

  四、资格审定:

  1、上报对象除符合上级文件规定条件之外,同时兼顾中心学校“八个必备条件” 的规定和有关一票否决的规定。

  2、对于中小学上报对象资格审定,由中心学校杜会计牵头,会同李银舟、胡定丰、胡望兵、董茂才、付思远依据政策负责把关,对不具备条件者审落不补,指标收回。

  3、要求各中小学负责做好稳定宣传、解释工作,各校存在问题内部消化,中心学校概不负责。推荐名单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不得超报,逾期不办。

  4、中心学校成员及其他人员奖励晋级,依据本方案另行研究决定。

  年终考核奖励方案 10

  1、目的:

  鼓励有益于企业发展的行为,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目标的顺利完成。

  2、奖励条件:

  企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部门领导或企业领导酌情签报,予以奖励。

  2、1对重大、关健任务的完成作出贡献的;

  2、2对完善企业管理提出可行性方案的;

  2、3配套设计过程中,对企业有特殊贡献的;

  2、4从事有益于企业的发明和改进,对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产品可靠性、提高产品性能水平等做出贡献的;

  2、5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增加销售、改进服务质量、节能降耗、节省费用有明显成效的;

  2、6提出合理化建议,有益于维护、提升企业形象的`;

  2、7对于舞弊或有危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企业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2、8遇到非常变故,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措施得当,从而减少企业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

  2、9具有优秀品德,可作为企业楷模,有益于企业树立良好风气的;

  2、10工作积极,业绩突出的;

  2、11不属于本职工作(或分管领域),主动协助他人工作,使他人计划、目标得以提前完成的;

  2、12对营私舞弊或违纪行为检举并确有证据的;

  2、13其它奖励的情况。

  3、奖励办法

  3、1奖励金额。奖励金额范围如表1,奖励的具体金额由部门领导或企业主管领导提出,单项奖励5000元(含5000元)以内由企业总经理最终确定,单项奖励超过5000元时由股司主管销售副总经理最终确定。

  3、2合理化建议的申报、奖励程序

  3、2、1季度奖励:

  正常的奖励申报、审批每季度进行一次,于次季首月10日前按规定程序上报到企业办。申报程序如下:

  所在部门或企业办填报《销售企业员工奖励申报表》(见附表);

  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申报表交到企业办;

  企业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

  企业总经理签署意见,并确定奖励金额。单项奖励超过5000元时须报股司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审批;

  企业办复印申报表存档;

  通知申报人凭申报表到企业财务办领取奖金;

  财务办凭申报表发放奖金,并保存申报表。

  3、2、2即时奖励:

  企业总经理有权直接对企业员工进行单项5000元以内的即时奖励;

  企业副总经理有权直接向企业总经理提出单项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即时奖励申请,由总经理直接审批;

  部门领导有权直接向总经理提出单项500元以内(含500元)的即时奖励申请,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由总经理审批;

  即时奖励申请经企业总经理审批后,直接到财务办领取奖金;

  权限规定:对副总经理的奖励只能由企业总经理提出,对部门领导的奖励只能由企业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提出。

  4、监督

  所有的奖励均在企业办务公开栏上张贴公开,并在整个销售企业发文通报。对违反企业奖励规定的行为,员工有权向销售企业有关领导和部门或股司有关部门举报。

  5、其它

  本制度由企业办负责解释,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此前发布的《销售企业员工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年终考核奖励方案 11

  为了全面贯彻县教育局关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关精神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落实教学上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评价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合理的原则。

  2、坚持以学年统一组织的考试为依据原则。

  3、坚持以统一考试科目平均分成绩为主原则。

  二、具体激励方法

  (一)评优评先

  1、上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前三名直评为校(中心校)优(校优,将纳入职称加分项,等同于镇优加分);

  2、下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前两名评镇优,第三名评校优;

  3、县优名额将对毕业班倾斜,其中语、数、英第一名直评县优,其他学科其他名次综合考虑;

  4、下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第一名直评为年度考核优。

  (二)物质奖励

  1、上学期期末考试,以全镇小学成绩排名为依据奖励各年级各学科(包括毕业班)前三名,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

  2、下学期期末考试,以全镇小学成绩排名为依据奖励各年级各学科(毕业班除外)第一名奖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

  注:以学籍年报数为参照,核实与考数(有住院手续和智障证书可以核减与考数,其他情况一律不考虑)。不考虑基础等因素。

  3、下学期毕业班,以小考成绩为依据,在原组列第六名以上开始设名次奖,奖前六名。第一名7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名40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如果在原组第六名以后则按其他年级一样只奖前三名,金额与第2点相同。如进入原组前四名,则毕业班在以上基础上翻倍计奖。英语奖金按语、数的60%,综合科按语、数的40%计奖。

  (三)设提高奖

  1、计算办法:1至5名每提高一名计10分,6至10名每提高一名计8分,11至15名每提高一名计6分,16名以后每提高一名计4分。分段计分,以总分排名,奖前三名。提高得分累计低于20分不参与此奖。

  2、奖励办法:前三名评为校优(等同于镇优,),奖金相应对照物质奖励的1和2点,如出现并列情况则奖金共分,证书照发。

  3、此提高奖毕业班也一视同仁。

  4、提高奖从本学期期末考试开始执行。

  三、说明

  1、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抵触,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2、本方案解释权归中心校。

  年终考核奖励方案 12

  一、考核原则

  按照科学合理、定性定量、考评结合、监管有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评估对教学的规范、激励、导向作用,确保有效教学管理顺利实施,促进教学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和教学效益的不断提高。

  二、考核内容

  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考核包括以下三项内容:一是教学管理(100分);二是教研工作(100分);三是教学质量(200分)。各项内容考核细则附后。

  三、 考核办法

  (一)教学管理考核 (100分)

  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学管理考核细则》(见附件1),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结合教学视导和目标管理实地考核计算赋分。

  (二)教研工作考核(100分)

  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研考核细则》(见附件2),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教学视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计算赋分。

  (三)教学质量考核 (200分)

  1、小学考核

  (1)考核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学科(思品与社会、科学)。

  (2)参加考核学校: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期末质量检测、学科抽测成绩(若未进行学科抽测,其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计算)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各学科权重为:语文0.4,数学0.4,英语0.1,科学0.05,道德与法治0.05。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

  ①学科质量抽测60分(没有抽测时该项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

  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抽测学生数计算各校的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各项考核得分最高为分满分,最低分为0分。

  = 2 x GB3

  ②期末质量监测成绩140分

  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实际在校生数测算,确立各校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各项考核得分最高分满分,最低分0分。

  2、初中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农村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第二中学。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全县初中质量抽测学科成绩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

  ①毕业(升学)考试成绩120分

  依据应参加初中招生考试人数,对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做出综合分析,确立全县各科的平均分系数和优秀率系数。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2 x GB3

  ②全县初中质量检测成绩80分

  按七年级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学科考试成绩实行综合量化评价,计算各科平均分系数和优秀率系数。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满分,最低0分。

  3、职教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池州市生态经济学校。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专业课。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市、省、国家级示范高中学校对口高考成绩、推荐就业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

  ①对口高考成绩120分

  依据应参加对口高考考试人数(不少于当年毕业生数65%),对对口高考成绩做出综合分析,确立全市升学率、实际录取人数参数(以考取本科数据为统计依据)。升学率、实际录取人数所占比重为8:2,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2 x GB3

  ②学额巩固20分

  以年度毕业学生数与当年入学学生数为指标,计算学额巩固率,巩固率x20=实际得分,计入考核得分。

  = 3 x GB3

  ③推荐就业成绩60分(就业班就业50分、社会培训10分)

  按推荐就业在校生人数对就业现状实行综合量化评价,确定就业率、巩固率、就业薪资等。其中就业率10分(就业率=实际就业学生数应当就业学生数)、巩固率25分(期末实际就业人数期初实际就业人数)、就业薪资(不少于3000元/月)15分。社会培训10分,以学员满意度为依据,由参与有关社会部门来考核。

  4、普高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石台中学。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地理、历史、物理、化学、生物。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石台中学当年应届生高考一本、二本达线率为主要依据(艺体类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要同时达线),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

  ①完成本科达线目标情况。以近三年的一本达线率与二本达线率的平均数作为考核参数,确立教学质量考核目标,两者权重比例为6:4。

  = 2 x GB3

  ②完成一本达线目标120分。以近三年一本达线率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完成一本达线目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目标分值的80%,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3 x GB3

  ③完成二本达线目标80分。以近三年二本达线率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完成一本达线目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目标分值的80%,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5)附加分

  当年考取清华、北大的考生,每一人加5分,可累加。

  四、考核的`实施与保障

  全县教学工作考核由县教体局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教研室负责实施,相关股室配合进行。

  考核结果在每年10月完成统计并公布结果。

  为避免有关考试弄虚作假、成绩不真实情况发生,保证考核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小学毕业年级质量监测由县教体局下派巡视员并保管试卷,施教区初中教师担任主监考、各小学互派副监考。抽测年级由教体局派人监考、保管试卷。初中学科质量监测实行各初中学校交叉派人监考,县教体局下派巡视员,试卷由巡视员全程保管。统测和抽测年级的阅卷、登录、分析由县教研室组织完成。石台中学教学质量考核依据当年应届生参加高考的考生为主要依据,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学质量考核依据市、县局统计口径及学校、社会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实行。

  对集体舞弊、大面积雷同试卷、不按统一规定要求组织实施考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扣除该校当年考核得分30-50分。

  奖惩办法

  1、小学考核前5名、初中考核前3名的学校,颁发“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奖牌。九年一贯制学校纳入初中考核。石台中学、生态经济学校考核得分达到初中考核前3名学校平均水平,则颁发“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奖牌。

  2、对获得“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的单位,对其在本学年度在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管理负责人(包括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或教研组长等)授予“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六、本办法由石台县教学研究室负责解释。

  年终考核奖励方案 13

  一、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

  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通报批评;

  (2)一次性罚金;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一、重量级处罚:

  1、故意造成重过失,造成重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二、一般性处罚:

  1、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年终考核奖励方案 14

  一、个人年终奖的核算(详见《年终奖分配核算表》)

  1、员工个人实际年度奖金=员工个人年度奖金权重x单位权重奖金数额,财务中心负责统计核算;

  2、员工个人年度奖金权重=员工个人年终奖核算系数之积(或和),与员工年度奖金核算无关的系数不参与核算,财务中心负责统计核算;

  3、单位权重奖金数额=年度可分配奖金总额/员工年度奖金总权重,财务中心负责统计核算;

  4、员工年度奖金总权重=所有员工个人年度奖金权重之和,财务中心负责统计核算;

  二、年度可分配奖金总额核算

  年度可分配奖金总额由公司根据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流动资金等情况确定;

  三、个人年终奖核算系数设定

  1、岗位等级系数: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特性及贡献设立的奖金系数权重,初始系数为1,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提供(参照《员工岗位等级系数表》);

  2、年度总出勤率=员工个人年度12个月平均出勤率(实际出勤工时/应出勤工时,加班工时不参与核算),上限为100%(或1),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提供;

  3、工龄系数:以员工服务月数为标准设立的奖金系数权重,初始系数为1,不足月按满月计算,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提供(参照《员工工龄系数表》);

  4、年度综合绩效=员工年度12月平均绩效,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提供,上限为100分,领班及以上人员绩效以所属中心绩效为准,副总绩效以分管系统综合绩效为准;

  5、年度综合稽核执行率=年度12个月平均稽核执行率,稽核小组负责提供,只针对领班级及以上人员,以所属中心稽核执行率为准,副总以分管系统综合稽核执行率为准;

  6、职级系数:根据管理人员职级设立的奖金系数权重,只针对领班级及以上人员,初始系数为1,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提供(参照《员工职级系数表》);

  7、技工等级系数:根据员工个人技能等级设立的奖金系数权重,只针对有技能等级认证的员工,初始系数为1,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提供(参照《技工等级系数表》);

  8、计划综合达成率系数:根据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设定的奖金系数权重,只针对生产中心一线操作员工,上限为100%(或1),由生产中心负责提供;

  9、品质综合合格率系数:根据制程品质情况设定的奖金系数权重,只针对生产中心一线操作员工,上限为100%(或1),由品质中心负责提供;四、个人年终奖的.发放办法

  个人年终奖的发放按532的比例发放,即将年终奖按5:3:2的比例分为三部分,当年员工个人的实际年终奖包含当年的50%,上一年的30%及上上年的20%,以此类推;

  五、方案实施与核算

  1、年终奖金核算具体见附表《年终奖分配核算表》;

  2、年终奖发放范围:公司全体在编在职人员(不含股东和市场中心人员),且入职须满12个月;

  3、如员工出现严重违纪违规情况,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该员工本年度年终奖;

  4、年度奖金在次年3.4月份统一发放;

  5、以下情况,员工积留年终奖可一次性全额发放,否则不再发放;

  (1)员工离退休;

  (2)员工出现重大疾病或伤害,经权威机关鉴定不能继续工作;

  (3)特殊情况下,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

  6、各数据提供部门须于次年元月15日前将相关数据提供给财务中心,由财务中心负责核算员工年度奖金;

  7、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本方案适时进行调整。

  年终考核奖励方案 15

  第一条奖励对象为本乡内各行政村经济组织。

  第二条本奖励办法适用于盘活集体资源或实施集体经济创收项目后收入得到增加的村集体。

  第三条本办法指的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包括:村集体从事各项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取得的经营收入,发包集体土地、林地、滩涂、山场、水面等资源、资产取得的收入,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不包括接受上级项目建设、补助补贴、救灾救济、社会捐赠和代收、征地征收、利息、盘盈等取得的收入。

  第四条村级集体经济创收项目投入奖励标准:当年度投入20万元以上且年收入增加2万元以上的,予以奖励5万元;当年度投入50万元以上且年收入增加5万元以上的,予以奖励10万元;当年度投入100万元以上且年收入增加10万元以上的,予以奖励15万元。奖励资金于收益产生后申报。

  第五条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总量突破奖励标准:当年度集体经济收入突破15(含)—50万元且增幅达到10%以上的,奖励2万元;当年度集体经济收入突破50(含)—100万元且增幅达到10%以上的,奖励5万元;当年度集体经济收入突破100万元且增幅达到10%以上的,奖励10万元。以上一年度的`集体经济收入为基数,每上升一档予以奖励。

  第六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增幅奖励标准:当年增幅达到20%以上的奖励2万元;当年增幅达到30%以上的奖励5万元;当年增幅达到50%以上的奖励10万元。增幅以上一年度集体经济收入为基数。

  第七条村集体以贷款方式实施集体经济创收项目的需上报乡人民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乡人民政府对接贷款银行予以最优惠利率。

  第八条奖励采取村级申报、乡级审核,项目投入以实际支付来认定,通过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当年度同时符合第四、五、六条两条以上条件的,按最高标准予以奖励,不予以叠加奖励。

  第九条村集体经济年收入未达到15万元(以上级部门认定的最低额度为准)的村集体应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不得自筹资金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当年度未安排集体经济创收项目的,原则上取消当年度新农村建设方面的乡财政补助。

  第十条本办法由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开始实施,之前实施的项目不列入奖励范围,实施期限暂定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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