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案

时间:2022-09-03 18:27:32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热门】考核方案模板集合十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核方案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考核方案模板集合十篇

考核方案 篇1

  实行分级责任管理

  (一)村居、开发区协税护税主要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组织,建立网格化日常管理机制。村居、开发区落实分管及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协税护税具体事务;

  2、建立协税护税信息平台。将当前已登记的税源户划分到村居、开发区,建立基础信息档案。实行税源动态管理,按照信息搜集、报送的要求,每月5日前向上报动态信息,及时更新、汇总整理税源档案;

  3、建立属地建筑安装项目、房地产项目台账,对进入的施工、房地产项目,督促属地项目纳税申报,及时填表上报相关项目信息;

  4、负责对重点税源户的联系和走访。对年纳税30万元以上户型确定服务联系人,关注重点税源户生产经营状况,了解其投资、分立、重组、施工建设、企业搬迁意向、变更税务登记、消减注销等重要动态信息或异动情况,随时上报相关信息。

  5、及时上报企业本地经营异地注册纳税的情况。配合上级部门调查漏征漏管户、核实基础信息等专项工作。对项目开发、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涉及企业进出的重大信息实行全面信息跟踪;

  6、明确个人出租房屋地方税委托代征负责人,开展委托代征业务,按照要求定期收缴税款、向纳税人送达完税凭证;

  7、宣传上级政策,稳定税源大户,挖掘吸引新税源。负责对协税护税人员工作的管理,发挥“信息员、联络员、情报员”的作用,定期总结协税护税工作情况。

  (二)镇税源办主要职责:

  1、负责对各村居、开发区协税护税任务完成情况、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保障上级各项税源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

  2、负责及时汇总各村居、开发区上报的税源动态信息,向区税源办整理上报信息。负责及时向各村居、开发区反馈掌握的重点企业的纳税异常情况;

  3、负责协调税源建设工作,协调工商、税务、招商、城建、规划等部门涉及税源的工作。联系、配合税务部门开展专项工作。定期通报协税护税工作情况,反馈税源信息;

  4、负责个人出租房屋地方税委托代征相关业务的联系工作;

  5、宣传上级政策。负责对村居、开发区协税护税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指导协税护税具体业务,总结协税护税工作情况。

  考核奖惩

  (一)考核方式

  协税护税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对村居、开发区的年度目标管理,实行百分制考评。其中:基础工作20分、收入任务完成55分、重点工作落实25分。由镇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标准附后)。

  (二)奖励办法

  对村居、开发区的奖励为:工作经费、户型增量、税收增量、突出贡献、年终评比等五类。

  1、工作经费奖励

  完成镇下达税收任务数、户型任务数的,按照管理税源户数多少,分别为给予工作经费奖励,等级为:300户以上的,奖励5万元;200户至300户的,奖励3万元;100户至200户的,奖励2万元;100户以下的,奖励1万元。主要用于协税护税工作经费及协税护税人员奖励。

  2、纳税户增量工作经费奖励

  完成户型任务,当年每新增一户镇所得在3万元至10万元的,按所得的5%奖励;在10万元至100万元的,对超过10万元部分,按所得的3%奖励;在100万元至500万元的,对超过100万元部分,按所得的1%奖励;对500万元以上的户,按每增加一户,视情况给予工作经费奖励。

  3、税收增量奖励。

  完成税收任务,对超过任务的增量部分给予村居、开发区经费奖励,分段计算:增量镇(区)得为10万元以下的,按40%奖励;10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按30%奖励;3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20%奖励;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0%给予奖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部分,视情况给予奖励。

  4、突出贡献奖

  对工作到位、主动作为,取得重大增收效果,为完成全镇任务做出重大贡献的,由镇党委、政府给予特别奖励。

  5、年终评比奖励

  各单位在完成考核任务的前提下,年终根据百分制考评结果,设一、二、三等将各一名,由镇党委、政府给予奖励。

  对村居、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奖励,按单位所获奖励的比例提取。提取比例由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

  (三)对个人出租房屋委托代征收入,按既定办法给予给予单项返还。

  (四)处罚措施

  1、户型流失

  按照户型增量奖励的标准,相应扣减经费奖励。如因工作不到位、不掌握企业动态导致户型流失的,出现2户且全年纳税在10万元以上的,或1户年纳税在20万元以上的,取消所在村居、开发区当年评先评奖资格。同时,分别扣缴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1000元。

  2、减收扣减

  村居、开发区完不成税收任务的,按照区(镇)所得的差额量,从年终奖励中相应扣抵。

  3、因工作不到位,使在我区经营、生产却不在我区纳税的全年纳税在10万元以上的户型,出现1户,取消所在村居、开发区当年评先评奖资格。同时,分别扣缴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每户(含本次清理户型)1000元。

  4、发现注册在区外,项目开发地、建设施工地在我区的房地产、建安企业税收未划入我区的,出现1户,取消所在村居、开发区当年评先评奖资格。同时,分别扣缴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每户(含本次清理户型)1000元。

  其他规定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暂定一年。

考核方案 篇2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估各村和各科室履行职责、服务发展的实绩成效,进一步发挥考核与绩效管理的导向、监控和激励作用,促进全镇干部作风转变和管理创新,确保“苦干五年争当亿元财税乡镇”发展目标如期实现,根据县委、县政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从严治政,争先进位;

  (二)统筹管理,分类评估;

  (三)量化指标,规范考核;

  (四)注重实绩,群众认可;

  (五)强调结果,兼顾过程;

  (六)奖优罚劣,末位淘汰。

  二、实施范围

  (一)各科室、各村共计39个单位分两类实施

  1、各村(30个);

  2、镇机关科室(9个)

  三、考评内容及评分单位

  (1)招商引资工作由镇招商领导小组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2)项目建设工作由镇经济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3)新农村建设工作由镇社会事务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4)和谐稳定工作由镇综治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5)各村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服务经济发展情况由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考绩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6)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由镇党政办、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7)党风廉政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及依法行政由镇纪委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8)全民创业工作由镇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9)精神文明建设由镇社会事务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10)计划生育由镇计生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11)现代农业由镇经济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12)财政收入由镇经济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13)教育工作由镇党政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各评分科室要分别就各自负责事项制定详细的评分办法,6月20日前报镇考绩办,经镇考绩办审核把关,报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开。各项评分上报后,报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作为年终奖罚依据。

  四、实施步骤

  (一)指标设置

  1、各类别一级指标为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公众评议、领导评议、第三方评估。

  2、各类别二级指标分别为:村19个、镇科室15个。

  (二)进展跟踪

  1、各村、各科室要严格执行“日记录、周报送”工作制度,每周首个工作日将上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镇考绩办。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要随时报送。

  2、镇考绩办每周对各单位上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和汇总,摘要编发工作动态简报,报送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阅示。

  3、镇考绩办每月采取随机抽查、重点督查、跟踪追查等方式,对各村、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过程监督、验效问责。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日志记录、各项制度落实、日常工作完成、重点工作进展、难点工作推进等情况。

  (三)季度通报

  1、各村、各科室每季度前两个工作日将上季度指标完成情况报送镇考绩办。

  2、各评分单位于每季度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评分,并将考评结果报送镇考绩办。

  3、镇考绩办根据评分汇总和日常督查情况,对各村、各科室各单位每季度得分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镇大会通报。

  (四)年终总评

  1、指标评估。各村、各科室于20xx年元月1日前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送镇考绩办;各评分单位于20xx年元月5日前完成考核评分并将考评结果报送镇考绩办。

  2、社会评价。由公众评议、领导评议、第三方评估三项评议构成。公众评议是指依据民主评议和企业评议两项结果对各单位进行量化计分;领导评议是由镇领导对各单位进行评议;第三方评估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统计学方法实施评估。

  3、汇总公示。镇考绩办在核实认定指标得分和评议得分基础上,综合加、减分因素,于20xx年元月10日前完成得分汇总并公示(5个工作日)。

  4、确定结果。经公示、复核,确认评估结果,于20xx年元月底前报镇党委会最后审定。

  五、评分方式

  (一)评估分值

  评估实行百分制,各村、各科室均采取指标评估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标评估占90分,其中重点工作为60分,日常工作为30分,按照四个季度计分权重为10:10:10:70;社会评价占10分,其中公众评议(包括民主评议、企业评议)、领导评议、第三方评估分别为3分、4分、3分,社会评价分半年和年终两次进行,权重分别为30%和70%。

  1、指标评估。各评分单位以量化的考核与绩效管理指标为评估标准,对各村、各科室工作进行公开考核计分。

  2、公众评议。以我镇民主评议和企业评议结果为依据进行加权计分。不在两项评议范围的单位,参照该办法纳入评议。

  3、领导评议。由镇领导班子成员采用等级评估划档(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方法,对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作出绩效评估,按不同档次(分别以4分、3分、2分、1分)计分。

  4、第三方评估。委托评估机构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采用等级评估划档(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方法,按不同档次(分别以3分、2分、1分、0.5分)计分。

  (二)评价方式

  1、公众评议由镇纪委负责;

  2、领导评议和第三方评估由镇考绩办负责。

  (三)加分因素

  1、发扬“见红旗就扛,逢第一就争”的精神,所做工作获国家级表彰或奖励的加10分,获省部级表彰或奖励的加5分,获市厅级表彰或奖励的加3分,获市委、市政府主管部门或县委、县政府表彰或奖励的加1分;会议典型发言按获同级表彰加分;获中央、省、市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5分、3分、2分;省、市、县在我镇检查指导工作,分别加5分、3分、2分。加分项目以正式文件、证书等为依据,由被考核单位提供,经镇考绩办审核后予以加分;

  2、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由镇招商领导小组、镇经济办拿出加分意见;

  3、争取政策资金和扶持资金数额较大的,由镇经济办拿出加分意见;

  4、各村、各科室在全民创业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由镇创业办拿出加分意见;

  5、镇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征地拆迁、造林绿化、城镇建设、农村改造提升等阶段性重点工作,由各牵头科室拿出加分意见;

  第2-5项加分项目,由镇考绩办审核汇总后,报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加分。上述5项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

  (四)减分因素

  1、纳入考核与绩效管理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受到查处的(自查自处的不减分),每起减2分;

  2、所做工作受到中央、省、市通报批评或中央、省、市领导给予否定性批示的,分别减5分、3分、2分;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受到镇党委、政府通报及主要领导批评的,每起减2分;

  3、环境建设、社会治安、信访稳定、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项工作因失误被问责的,每次减2分;

  4、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未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根据完成情况,由镇招商领导小组、镇经济办拿出减分意见。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经考核不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上一年度考核所得分数,在下一年度相应扣除;

  5、各村、各科室在全民创业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由镇创业办拿出减分意见;

  6、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分单位不能客观公正评分、影响恶劣的,每次减5分。

  第4、5项减分项目,由镇考绩办审核汇总后,报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减分。其他减分项目经镇考绩办审核后予以减分。上述6项减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六、结果运用

  (一)评估得分=指标评估得分+社会评价得分+加分-减分。评估结果经镇考绩办确认,报镇党委会审定后,通报全镇。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其中,每类被考核单位前25%(含)为优秀,25%至75%(含)为良好,最后1名为较差,其他为一般。

  (二)评估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被评为优秀、良好的村和科室,其干部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分别按2人执行;被评为一般的,其干部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被评为较差的,其成员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档次,公职人员原则上不评定“优秀”等次。

  (三)被评为优秀的村和科室,给予适当奖励,用于补充办公经费、奖励有功人员。同时,机关科室可优先推荐1—2名副科级后备干部。

  (四)被评为一般的村和科室,主要领导向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同时,镇党委派出督导组,帮助分析问题,研究整改措施,解决权力配置、工作机制、管理制度、工作纪律等方面的不足,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作为下一阶段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改进的依据和方向。

  (五)被评为较差的单位,对主要领导予以黄牌警告,通报全镇;班子成员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绩效工资)。下一年度,该科室干部不予提拔重用。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的村和科室,对主要领导予以免职。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和科室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并报镇考绩办备案。

  (二)制定方案。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和科室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并报主管镇领导批准后实行,同时报镇考绩办备案。

  (三)严格执行。各评分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评分客观、公正;要明确专人,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要与镇考绩办积极沟通、全力配合,推进工作顺利开展。对工作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相应党政纪处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四)教育培训。对被X职的村和科室领导、被问责的工作人员,由镇党政办安排离岗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培训合格后再安排适当工作。

考核方案 篇3

  为更好地发挥土地资源在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提高土地节约利用水平,推进土地节约利用考核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土地节约利用考核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探索建立土地节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引导和激励各乡镇(办)及园区强化对土地节约利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全市土地资源的科学高效利用。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市政府对各乡镇(办)及园区行政区域内当年(即考核年度,下同)用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数据截取时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考核采取定量评价与当年新建产业项目用地情况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定量评价结果占70分,当年新建产业项目用地情况抽查结果占30分。

  (二)定量评价

  1、定量评价指标。分利用强度、用地弹性、增长耗地、管理绩效4个类别。利用强度权重为25,包含4项具体指标: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万元/亩),占25%;单位建设用地地区生产总值(万元/亩),占24%;单位建设用地财政总收入(万元/亩),占30%;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人),占21%。用地弹性权重为22,包含2项具体指标: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耗地下降率(%),占5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耗地下降率(%),占49%。增长耗地权重为23,包含2项具体指标: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亩/万元),占5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增量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亩/万元),占48%。管理绩效权重为30,包含5项具体指标:项目开工率(%),占20%;入园率(%),占17%;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比重(%),占27%;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耕地保有量的比例(%),占16%;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处置到位率(%),占20%。

  2、计分方法。采用评价指标加权平均的.计分方法,分别测算考核对象的节约集约定量评价得分。

  (三)当年新建产业项目用地情况抽查

  对各乡镇(办)及园区当年新建产业项目用地情况进行抽查。

  (四)考核分级

  节约用地定量评价得分与当年新建产业项目用地情况抽查得分相加为土地节约利用考核综合分值,实行百分制,综合分值90分(含)以上为优秀,70(含)至90分为良好,50(含)至70分为合格,5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程序和步骤

  (一)数据整理、校核

  各乡镇(办)及园区按市政府考核通知,于次年1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内经济与土地利用基础数据的收集、汇总、核实、整理,并写出土地节约利用情况报告,连同考核基础数据表报送市政府节约用地考核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

  (二)考核主要内容

  组成考核组赴各乡镇(办)及园区对项目用地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核校、甄别各乡镇(办)及园区上报的考核数据;对考核数据误差较大单位进行实地复查;对各乡镇(办)及园区考核综合分值进行测算和分级;写出土地节约利用情况考核报告;公布考核结果;对年度考核进行总结,提出下一年度完善修订考核工作的建议。

  (三)考核结果与应用

  1、次年3月初,公布各乡镇(办)及园区土地节约利用考核结果。

  2、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乡镇(办)及园区土地管理绩效依据,也作为乡镇(办)及园区政府领导政绩考核和干部部门对各乡镇(办)及园区政府干部进行综合评价的依据。

  3、对违法用地严重的取消奖励资格。考核年度内各乡镇办行政区域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超过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15%;考核年度内发生2起以上被国土资源厅挂牌督办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或发生3起以上被市国土资源厅挂牌督办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考核年度内因违法征地、违法用地等造成严重后果或被国家和省主流媒体曝光并产生重大舆论影响的,不能评为优秀档次。

  四、工作要求

  (一)数据真实

  各乡镇(办)要按照考核实施方案中具体指标填报数据。

  (二)统计口径一致

  考核基础数据必须经过数据来源部门的核定与审查,并与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数据保持一致。

  (三)计算准确

  严格按照考核实施方案中确定的考核标准、规则、方法进行综合分值的测算。

  五、考核组织管理

  成立以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节约利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市国土资源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乡镇办同时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在考核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

考核方案 篇4

  为规范财务人员的业务流程和行为,加强业务技能,保证集团财务部各级员工发挥其主动积极性,强化服务意识,促进公司财务工作规范化,提高财务人员的竞争力,员工实现自我价值,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顺利实现公司整体目标,特制定财务部绩效考核方案。

  财务部绩效考核方案包括财务部、财务中心等财务部门的绩效考核方案,以及财务总监、财务科长、财务人员、主办会计、出纳、资产管理人员等财务部各级员工的绩效考核方案,为企业财务部制定绩效考核方案提供了可借鉴的实例,是企业绩效考核管理人员的必备文件。

  一、绩效考核对象:

  公司财务部经理、主管及工作人员

  二、绩效考核时间:

  每月1号之前,内控组对财务部经理、员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交总经理审核,由总经理审核后交人力部根据相应数值计算工资后交财务发放相应数额工资。

  三、绩效考核内容:

  1、硬性指标:每月部门费用的控制情况;部门员工的工作失职、失误;部门单据、文档的管理;

  2、软性指标:其他部门和供应商满意度

  四、绩效考核方法:

  被考核人员每月考核后所得平均总分值的百分比比率对应其当月绩效工资:

  如某员工工资为1000元,(岗位工资为800元+绩效工资为200元),而其当月绩效考核分值为80分,因而其当月工资为:800+200×80%=960元

  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20%

  被考核人员每月考核后所得分值换算为百分比对应其当月绩效工资同步百分比:

  (一)、硬性指标考核方法为:

  1、部门费用控制:对部门产生的费用(预算、分配、实际费用)进行全方位的控制,若本部门预算费用分配与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致且在财务预算范围内节省部分按比例奖励给部门。

  若其他相关部门产生费用不在其部门费用预算范围内(且无特殊批示的)每超出一个百分点10元

  2、若达不到公司规定的工作、指标等任务则扣除应得分值之百分比率相应分值。

  3、各项指标达到要求后且超出规定范围加10分。

  (二)、软性指标考核方法:

  1、其他部门满意度(投诉超出每月3起)扣40分。

  2、供应商满意度(由于工作态度遭投诉每月3起以上)扣10分。

  3、若达不到相应指标则扣除应得分值之百分比率相应分值。

  4、各项考核指标达到要求后且超出规定范围加5分。

考核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加强教学全程管理,分项考核,综合评估改革完善评价体系,做到人人参与重过程,检查评比促提高,以调动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考核内容:

  1、教科研2、教研3、电化教学4、区、市级及以上比赛5、班队工作6、终端考核7、单项学科考核8、后进生转化9、兴趣小组10、进修学习11、突出贡献奖及其它12、月考核

  三、考核方法:

  1、教科研:

  校级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元、20元、10元;

  区级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元、40元、30元;

  市级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省级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60元、120元;

  课题组研究课题结题给予课题组成员相应奖励。

  撰写论文在省、市刊物上公开发表,享受同级一等奖奖励。

  2、教研:

  (1)承担校、区、市研究课任务的分别奖励20元、40元、80元;

  (2)赛课:

  a、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元、30元、20元;

  b、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60元、40元;

  c、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60元、120元、80元;

  d、教师外出参加教研活动予以差旅费补贴5元/半天、10元/天。

  3、电化教学:

  (1)有关电化教学论文获奖参照教科研评比方法;

  (2)参加自制电教片、课件评比获奖给予适当奖励。

  4、校、区、市及以上级比赛:

  A、团体奖:

  (1)校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元、30元、20元;

  (2)区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60元、40元;

  (3)市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60元、120元、80元;

  B、学生个人竞赛辅导奖:

  (1)校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元、15元、10元;

  (2)区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元、30元、20元;

  (3)市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60元、40元;

  C、体育运动会按成绩予以奖励,以10元/分计算,若进入全区前六名,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另给予程度不同的奖励。

  D、区教研室组织的学科抽查,达区均分奖励年级组600元,超区均分1分奖励年级组150元,多超多奖,以此累计。若某一班级单项学科接受区级抽查,达区均分奖励任课教师100元,超区均分1分奖励30元,多超多奖,以此累计。

  E、凡各类竞赛获奖的,学校将对大力支持竞赛的班主任及有关教师酌情予以奖励。

  5、班队工作:

  (1)每年评选优秀班主任并给予100元奖励;

  (2)班队工作各项竞赛参照第四项给予奖励;

  (3)班主任月津贴为40元,如各项工作不到位,在津贴中相应扣除,具体考评标准另订。

  6、终端考核:

  期中、期终考查成绩的奖励或惩处参照教导处考评细则执行,但具体执行金额标准在原有基础上翻番。

  7、单项考核:

  学校每学期在各学科开展单项竞赛,获奖参照第四项给予奖励。

  8、后进生转化:

  (1)后进生学习成绩转化:由不及格到及格、由不及格到良好等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2)后进生行为习惯的转化也将做为评选优秀班主任的重要标准。

  9、兴趣小组:

  凡承担兴趣小组课务并完成相应任务的教师每学期给予40元的津贴,成绩突出的再给予一定奖励,如获奖的参照第四项奖励。

  10、进修学习:

  学校鼓励教师加强学习,积极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教育不断发展的需要。凡教师拿到本科、大专文凭的,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100——60元。

  11、突出贡献奖:

  为完成学校重大任务,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12、月考核奖:

  (1)取消月满勤奖,教师月考核基本奖为140元,任教语、数一门主要学科加10元;任教两个班数学加20元;任教一、二年级语数包班或外语跨年级任教加40元;

  (2)凡完成教学任务或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均可获月考核全奖;

  (3)病假一天扣10元,事假一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50元;

  (4)若当月考核奖不够扣除,继续在当月30%津贴中予以扣除,直至扣除年终奖金。

  一、几点说明:

  1、 违反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不履行请假手续;

  2、 有违职业道德,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3、 不能履行教师职责,教学“五认真”不到位,校、区级教学视导严重出错;

  4、 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生成绩考核相同学科与同年级差距过大(以新学期期终成绩为依据,再制定相应的细则);

  5、 学校重大活动中出现严重失误,教学岗、护导岗等岗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

  6、 年终评优,区教委下达额数,学校根据工作实绩及民主测评等依据确定评优人员,并奖励人民币100元;

  7、 学校获各级团体表彰,视具体情况给予教师一定的奖励;

  8、 年终奖金发放,依据学校财力而定。

  以上或其它类似情况视情节轻重,由校长办公会以教委人事制度改革精神为准绳,将酌情予以奖励或严肃处理。

  二、备注:

  1、 此方案与校原有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2、 此方案执行与否,若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与上级文件为准;

  3、 此方案在执行过程中,随学校经济发展情况做相应调整;

  4、 此方案将提请教代会代表讨论使其更趋完善,更符合当今教育飞速发展的需要,一经通过,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

  5、 此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考核方案 篇6

  根据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科员级以下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现制定考核方案如下:

  一、成立考核领导工作小组

  为确保20xx年度干部职工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以委主任为组长,各岗室负责人为成员的20xx年度县国资委科员级以下工作人员考核领导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人组织实施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二、明确考核内容

  根据个人所在的岗位职责,突出: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表现,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

  三、召开考核工作大会

  (一)召开会议时间与地点

  时间:20xx年3月23日下午15:00,地点:县国资委会议室

  (二)参加考核人员

  县国资委在岗在编科员级以下工作人员

  (三)会议议程

  1.韩珂定主任作考核前讲话;

  2.单位干部职工轮流作述职报告;

  3.开展民主测评,确定考核等级。

  四、报送考核情况

  按要求对考核情况进行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委办公室行文报送县人社局。

考核方案 篇7

  一、考核对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凤湖管委会。

  (二)县直相关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计生局、县民族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机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县食药监局、县烟草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体育局、县档案局、县粮食局、县气象局、县残联、县移民局。

  二、考核内容

  重点是《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情况。考核具体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按20xx年度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单位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分解表(附件1、附件2)分类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一)动态监测。由县政府法制办建立考核对象档案,及时收集依法行政工作资料,动态记录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对象完成本方案考核内容中的单项工作后,应及时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有关资料或信息(联系电话:472****)。

  (二)自查自评。12月1日前,考核对象对照本方案确定的考核指标开展自查自评,形成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并将自查评分表和依法行政年度报告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三)组织考核。12月底前,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直相关单位对考核对象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按考核内容分解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得分作为县人民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中相关依法行政工作项目评分内容折算记分依据。

  (二)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并督促整改,对考核评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对实行双重管理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结果,由县政府法制办通报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并作为县人民政府对该部门行政执法或依法行政绩效的考评结果。

  (四)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对考核单位依次评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并予以通报;对年终考核评为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考核方案 篇8

  指导思想:

  加强口语测试有助于检查学生口头交流,能促进、引导学生大胆表述。通过测试激发并保持学生学习的兴趣。

  一、考查内容和形式

  (一)背诵课文

  把课后要求背诵的课文或段落做成签儿,让学生抽其一,然后背诵。

  (二)讲故事

  请学生预先准备,讲一个寓言故事或成语故事。

  (三)复述课文

  请学生自己在本册教材中选择一篇课文进行复述。

  二、评价标准

  (一)背诵课文(6分)

  1.比较流利,错1—2处;(5—6分)

  2.比较流利,错3—4处;(4分)

  3.不太熟练,错3—4处;(3分)

  4.背诵错误较多,允许充分准备后重新考查。

  (二)讲故事(6分)

  1.故事完整,讲得正确、流利。(5—6分)

  2.故事完整,讲得比较流利。(4分)

  3.讲得不够熟练。(2—3分)

  (三)复述课文(6分)

  1.能抓住关键词句复述完整。(5—6分)

  2.文中原句使用过多或过少。(3—4分)

  3.几乎照背原文或语无伦次、不得要领。(1—2分)

  (四)情感、态度(2分)

考核方案 篇9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给学生创设一个文明、健康的环境,对学生、家长、社会负责,使每位教师能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职业道德(5分)

  尽职尽责、爱岗敬业、虚心执教、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能积极主动的做好本职工作;关心学生,师生关系融洽,上级领导、社会、家长反映良好,能体贴、理解领导困难;遇事能从大局出发,关心学校,团结同志。(满分)

  扣分办法:

  1、不按要求做,影响士气,无故或不能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工作,每次扣0.1-0.5分

  2、背后搞小动作,给学校出难题,败坏学校声誉,给学校工作带来一定困难,既说不出一定道理,又不服从领导,每次扣0.1-0.5分。

  3、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影响,经济损失个人负责,并每次扣0.1-0.5分。

  4、不按规矩办事,被上级点名批评每次扣0.1-0.5分。

  5、例会,认真听取会议精神并做好记录,积极传达,违反例会制度每次扣0.2分。

  6、不服从临时性的工作安排,师德分不得。

  7、影响败坏学校声誉,本年度取消选优评模资格。

  二、教育教学(55分)

  (一)、教学过程(21分)

  1、课时量(2分)

  以省定各学科周课时量为标准,达到省定标准课时量记满分。差一节扣0.5分。

  2、备课(9分)

  (1)、以学校《教师备课评价标准》为依据,将教师教案各次检查平均分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教师五名(6分);B级教师六名(5分);其余C级(4分)(多科教案取平均分计算)

  (2)、教师做到课前备课,按课程标准要求,根据教材和学生实际,做到重点突出,注重能力的培养和训练记满分3分。不按规定备课,课后补充教案视为无教案。上课无教案每查到一次扣0.5分,此项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3、讲课(5分)

  评分情况与备课类似。按学校下发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为依据,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教师五名(5分);B级教师六名(4分);其余C级(3分)

  (多科目课堂教学取平均分)

  扣分办法:1、逃避公开讲课校级每次扣0.2,乡级以上扣0.5分。2、无故推迟五分钟以上时间进教室或不正常上课,每次扣0.1分;教师无故缺课扣0.5分。(如学生发生意外该教师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4、作业批改(5分)

  具体操作方法与上一项相似。按学校下发的《作业评价标准》为依据,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教师五名(5分);B级教师六名(4分);其余教师C级(3分)

  (没有学生作业的科目,按各科作业平均分50%计算,多科作业取最高)

  (二)、教研活动(9分)

  1、听课评课(3分)

  分四个等级:A(2.5-3分);B(1.5-2分);C(0.5-1分)D(0-0.2分)每学期听课次数达到20次以上,且有听课记录,评课实在,有导向作用记A;听课次数达到15次以上,听课记录详细,认真参与评课活动记B;听课次数达10次以上,有记录,评课活动无缺席现象记C;听课次数10次以下,无记录,经常缺席评课活动记D。

  2、辅导与检查(3分)

  分四个等级,A(2.5-3分);B(1.5-2分);C(0.5-1分)D(0分)经常对学生进行检查和个别辅导,记录完整记A;经常对学生进行检查和个别辅导,有记录痕迹记B;偶尔检查和个别辅导,并有记录记C;无检查和个别辅导记D。

  3、理论学习(3分)

  理论学习内容包括校内学习和个人学习,记分方法与上一项相似。分四个等级,A(2.5-3分);B(1.5-2分);C(0.5-1分)D(0-0.2分)。

  集体学习无缺席并有详细记录记A;集体学习无缺席,记录不完整详细记B;缺席次数达三次以上,记录不完整详细记C;经常缺席并无记录记D。

  注:个别教师如有特殊情况,由校委会成员共同商议评分结果。

  (三)、教育教学效果(20分)

  计分方法:

  (1)、五个教学班以下,所教科目占25%以下记20分;50%以下记15分;75%以下记10分;20xx行政教师量化考核方案以下8分;95%以上5分。

  (2)、六个教学班以上,所教科目占25%以下记20分;40%以下记17分;50%以下记15分;65%以下记12分;83%以下记10分;89%以下记8分;20xx行政教师量化考核方案以上记5分。

  计算方法:所教科目名次除以总班数乘以100%说明:所教科目都进入统考前三名,取最好成绩计算,否则取平均数计算。

  (四)教师业务(5分)

  (1)、试题评比(2分)

  每学期各科任教师都要出1-2套高质量的试题,以反映教师对教材的理解掌握情况,经教研组评定一等得2分,二等得1分。(抄袭不得分)

  (2)、试卷分析(1分)

  学校组织的考试,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卷面分析,经学校教研组评定一等的1分,二等的0.5分。(不符合实际不得分)

  (3)、批卷质量(1分)

  学校对统一组织的批卷工作进行检查,经抽查批卷无问题得满分,有失误的扣0.5分,出现严重错误的不得分。

  (4)、监考(1分)

  每学期组织考试,不参加监考工作的不不得分,监考无任何问题的得满分,在监考中有部分环节失误的扣0.5分,出现严重错误的不得分。

  三、教师出勤(40分)

  扣分办法:

  1、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含各类会议)每次扣0.1分。

  2、病假。

  因病需休息治疗的,向校长室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人请假时自己将课务请有关老师代上,并填写好课务安排表交教导处,教导处不做安排,教师要做好工作交接,批准后报教导处备案。急病、重病须由家人代履行请假手续,每月病假累计不超过5天,病假每天扣0.2分,超过5天的每天扣0.5分;超过半月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重病患者视其情节在年终酌轻扣分。

  3、事假。

  确有他人无法替代的重要事务,可请事假。事假应提前一天向校长室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写请假条,自己将课务请有关老师代上,做好工作交接的,批准后报教导处备案。

  外出开会、学习、培训人员必须出发前到校长室备案,并填写好课务安排表交教导处,做好工作交接,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教师应严格控制事假天数,每月累计不超过3天,每天扣0.5分,超过3天,每天扣1分;一学期事假累计达10天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及其他荣誉称号,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级。

  4、婚假、产假、丧假。

  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5、旷工。

  未经请假或请假无人批准的不到校上班视同旷工,一天扣2分,半天1分;旷课一节扣0.2分,如因其旷工,导致事故发生,本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还要另外追究有关责任等。

  说明:本项最低分10分。

  附加分:(10分)

  1、校级领导、各专用教室管理员、教研组长能尽职尽责,积极

  主动的工作每学期奖励1-5分。

  2、教师跨年级跨学科任课每学期奖励3分

  3、教育教学论文:国家级5分,省级4分,县级2分,校级1分。(注:取最高项,不累计)

  4、公开课、研讨课。(能积极主动承担各级公开课、研讨课,乡级奖励1分,县级奖励2分,市级以上奖励3分)

  5、课题研究:积极主动参与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绩,校级加1分,乡级加2分,县级4分,市级加4分,省级5分,国家级加6分。

  说明:此项最高累计10分。

考核方案 篇10

  校外教学实践基地是学生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形式。我院十分重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目前已挂牌成立了长沙市4中、长沙市博物馆、弼时纪念馆三个实践教学基地,为有效开展实践基地的教学活动,我部将与院团委合作制定如下的实施方案:

  一、校外实践基地教学目标:

  通过对实践教学基地活动的参与,激发同学的爱国主义情感,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美德,锻炼同学们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及沟通能力。

  二、教学基地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

  1、前往实践基地参与实践的学生组成:根据程教学班级的建制,按照2%左右的比例选拔优秀学生组成教学基地实践成员,约100人(不满70人的班级可选拔1名,70人以上的班级可选拔2名)。成员选拔通过竞选方式产生。由每个思政教学班级的老师予以组织选拔,应在每学期的第8周前上交人员名单。

  2、指导老师:思政教师4名,同时可邀请院团委、学生处教师各一名参与。负责提前做好与实践基地的联系和沟通;负责学生的组织协调、安全保障;与院办协调车辆的使用;适时对学生予以启发引导。

  3、实践教学的时间安排:每个学期的8-14周选取一个周末,上午9点出发,中午12点前返回。(如去距离较远的弼时纪念馆可安排一天时间,学生午餐自带)。

  4、实践教学形式及内容:前往实践基地的同学通过观察、采访、调查、照片或听取报告等形式获得第一手资料,其他同学通过听取汇报材料了解实践基地教学的具体内容。这样通过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让其他同学参与到了该项实践教学中去。

  开展此项实践教学活动所产生的车辆、餐费等费用在思政专项经费中支出。

  三、基地实践教学的考核评价:

  1、上交材料:上交一份心得体会和一份汇报材料(ppT)。

  (1)心得体会的格式要求:心得体会统一要求rd格式,用A4纸书写,字迹清楚,要求字数不少于1000字,于参观实践教学基地后2周内上交老师。此项占这次实践活动的0%。

  (2)汇报材料格式要求要求:参与返校后2周内根据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制作向全班汇报的材料(必须是ppT),并向班级同学汇报。汇报材料要求自主完成,内容详实,条理分明,ppt不少于1张。并将汇报材料交给指导老师。此项占这次实践活动的0%。

  2、教师对心得体会和汇报材料的成绩评定:

  (1)心得体会的评定标准

  ①优秀:(90-100)内容详实清楚,观点明确,语言流畅,能非常深刻的体现出该次校外实践的收获。

  ②良好:(80-90分)内容详实清楚,观点明确,能较深刻的体现出该次校外实践的收获。

  ③中等:(60-80分)内容基本详实,观点基本明确,基本能体现出该次校外实践的收获。

  ④不及格:(0-60分)内容不够完整,观点不够明确,不能体现出该次校外实践的收获。

  (2)汇报材料(ppT)的评定标准

  ①优秀:(90-100)汇报材料内容详实清楚,图并茂,能非常完整的体现出在实践基地实践的全过程。

  ②良好:(80-90分)汇报材料内容基本清楚,图结合较好,能较完整的体现在实践基地实践的全过程。

  ③中等:(60-80分)汇报材料内容基本清楚,能基本体现在实践基地实践的全过程。

  ④不及格:(0-60分)汇报材料内容不够清楚,基本不能较完整的体现在实践基地实践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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