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案

时间:2022-08-19 11:04:46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考核方案模板集锦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考核方案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考核方案模板集锦6篇

考核方案 篇1

  一、考核目的

  本方案的制定是基于以下目的。

  1.为了能够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做出科学的评价。

  2.为员工的晋升、薪资调整等人事决策提供依据。

  二、考核要旨

  (一)绩效改进

  促进公司工作绩效的持续改进和提高,是本次考核的首要任务和核心理念。

  (二)价值认定

  在促进绩效改进的同时,对员工的工作贡献和价值做出科学合理的认定,并给予相应的荣誉和报酬,促进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三、适用范围

  部门经理级以下的所有员工。

  四、考核的组织形式

  为了更好地完成本次星级考核工作,由公司总经办人员成立考核评定小组,相关部门配合本次评定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人力资源部

  ①负责本次考核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②负责考核标准的核定和确认。

  ③负责考核结果的核实。

  ④负责考核过程的监督和协调。

  (二)总经办

  总经办负责本次考核的最终考核结果的确认、星级评定与员工申诉的处理等工作。

  (三)各部门经理

  各部门经理负责考核的实施和绩优员工的推荐工作。

  五、考核实施流程

  1.首先由总经理对员工所在部门当月绩效考核情况进行考核,此项指标由人力资源部与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一起制定,并由总经办负责备案。

  2.员工个人当月绩效考核情况由员工直接主管与部门经理共同进行评价,并将最后考核结果送交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将各部门考核结果进行汇总。

  4.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绩效与员工个人绩效列出员工绩效总排名,并将名单连同考核表一并送交总经办。

  5.总经办考核评定小组根据人力资源的排名,综合员工各方面表现确定员工的星级。

  六、考评等级评定条件

  (一)五星级员工

  1.月度绩效考核分数为90分以上的。

  2.业主对其评价较高,无有效投诉事件发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绩效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上的,也可以参与评选五星级员工。

  (1)提出改进本部门工作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合理化建议内容包括节省开支、提高业主满意度、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改革创新等。

  (2)为维护公司或业主的利益,保护公司财产而见义勇为的行为。

  (3)为解决公司重大问题而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四星及以下级员工

  员工级别一星员工二星员工三星员工四星员工

  月度绩效考核成绩60分(含)以下60~70分(含)70~80分(含)80~100分(含)

  业主有效投诉次数3210

  七、考核结果运用

  1.对于被评选为四星级、五星级的员工,公司在公告栏予以张榜公告,在颁发月度优秀员工证书的同时,发放奖金300元。

  2.对于被评为一星级员工,由其主管负责进行绩效面谈,并提出具体的绩效改进方案。

  八、考核注意事项

  1.主管必须对员工绩效做出科学的评价。如果被员工申诉,经人力资源部和考评小组查实主管人员确未做到客观公正,则主管人员将受到降级处理;如果员工申诉虚假,则员工本人将受到降级的处理。

  2.主管对下级的评定成绩应呈正态分布形式,四星及以上级员工比例应在5%左右,而一星级员工的比例也应在5%~10%之间。

  3.总经办绩效评定小组负责本方案的解释、修改。

考核方案 篇2

  为了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加强机关管理,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达到改进服务态度、规范办事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的目的,将津贴的发放与个人的绩效考核紧密挂钩,根据《区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以下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规划局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机构

  成立**区规划分局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组长:丁小林,成员:王强、张友荣,考核工作日常事务由局办公室负责,重大事项提交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二、考核对象

  局机关全体在岗人员。

  三、考核办法

  实行百分制考核法,考核由公共项目、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综合评议三部分组成。具体分值如下:

  公共项目25分,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65分,综合评议10分。

  公共项目和综合评议考核到个人,得分直接落实到个人。

  业务工作考核只考核到股室和部门,同一股室和部门的一般工作人员得分相同,一人跨多个股室的,得分按多个股室平均分计。

  所有扣分项目,扣完该项目的分数为止。加分项目,按规定执行,上不封顶。

  单位分管领导取分管股室和部门的平均分,单位主要领导取分管领导的平均分。

  绩效考核按年度实施,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并将考核结果在单位内部公示3~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次年的元月底前报区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一)公共项目考核(基础分25分)

  1、工作纪律(10分)。

  评分标准: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时间、岗位责任制和请销假制度;业务操作程序规范,执行限时承诺制度;办事公开、公平、公正,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发现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执行考勤,工作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

  (2)无故缺岗或缺勤的,每次(天)扣0。5分。

  (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单位组织活动的,每次扣0。5分。

  (4)参加会议或活动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0。2分。

  (5)不服从领导分工、不完成单位布置的工作任务,每次扣2分。

  (6)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赌博玩乐等,发现一次扣5分。

  (7)遇事推、托、躲,每次扣1分。

  (8)工作中吃拿卡要,因廉洁自律问题被投诉,查实一次扣10分。

  2、文明服务(10分)。

  评分标准:工作期间着装整洁,言行得体;接待服务对象时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服务对象时,热情主动,百问不厌、百查不烦;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批评时,耐心听讲,准确解释,不予争辩并及时处理;服务对象出现误解时,及时化解矛盾,做好解释工作并妥善处理;执行公务时禁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有损形象的语言;办公区域保持整洁,办公资料放置有序。

  发现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上班时着装不整洁,言行姿态不文雅,发现一次扣1分。

  (2)言语不文明,发现一次扣2分。

  (3)接听电话态度差、回答生硬,发现一次扣1分。

  (4)接待服务对象不热情、不耐心,发现一次扣1分。

  (5)服务对象来咨询时,未达到首问负责制要求,发现一次扣2分。

  (6)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或同事之间发生争吵,发现一次扣2分。

  (7)因服务态度不好而受到服务对象投诉,查实一次扣5分。

  (8)地面、桌面或电脑等不清洁,发现一次扣1分。

  (9)工作资料等放置不整齐,发现一次扣1分。

  3、学习(5分)

  评分标准:加强党的政策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切实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自觉学习,做到定期化、制度化;关心国家和地方大事,了解政策动态方向,把握重点、热点问题,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献计献策。

  发现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疏于学习,业务知识肤浅,经教育后仍不提高的,扣5分。

  (2)对区级或单位组织的学习,迟到、旷课的,一次扣1分;学习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扣2分。

  (3)每个股室根据办公室安排,每年讲一次业务课,不讲者扣1分。

  (4)每人每季度交一篇学习笔记,少一篇扣1分。

  (二)业务工作(基础分60分)

  1、办公室(60分)

  (1)做好日常各类文件收发、登记、分疏、督办、报刊当天分发工作,耽误一次,扣0。5分;发文出现重大差错,每次扣2分。

  (2)做好局机关事务及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扣2分。

  (3)做好政务信息、事务文稿的起草工作和机关会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扣2分。每月更新网上政务信息,每延误一次扣1分。

  (4)做好各类文书档案及人事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每年全面检查整理一次,遗失档案每份每次扣1分。

  (5)做好局机关财务、后勤、车辆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每次扣2分。

  (6)做好党务、人事、编制、劳资、工青妇、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工作,出现延误及失误每次扣2分。

  (7)做好局机关来电、来信、来访、投诉接待及分疏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1分。

  (8)督办区委、区政府批转件、及时办理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耽误一件扣1分。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失误一次扣2分。

  2、规划用地股(60分)

  (1)做好权限范围内各类规划(不包括基础设施专业规划)编制的具体组织,评审及报批工作,延误一次扣2分。

  (2)指导建制镇、集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出现失误及延误每次扣2分。

  (3)负责城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及总平面(不包括村庄)规划审查,按办理时限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延误一次扣2分。

  (4)负责提出公开出让、转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参与城市用地分等定级和土地出让的测算及制定土地年度投放计划,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5)负责城乡地形图测绘的组织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6)做好业务范围内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态度生硬、处理不及时每次扣2分。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3、规划建筑股(60分)

  (1)负责城乡基础建设规划编制的具体组织,评审及报批工作,出现失误及延误每次扣2分。

  (2)负责城乡建设项目管线综合总平面审查,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出现延误每次扣2分。

  (3)负责村庄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审查工作,出现延误或失误每次扣2分。

  (4)负责城乡建设项目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审查,及时核发《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出现延误或失误每次扣2分。

  (5)负责建筑立面改造及装修方案审查,核准相关规划行政许可,出现延误或失误每次扣2分。

  (6)负责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组织工作,出现失误或延误每次扣2分。

  (6)做好业务范围内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态度生硬、处理不及时每次扣2分。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4、监察股(60分)

  (1)负责对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组织工作,对各类建设项目规划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出现失误或不作为每次扣2分。

  (2)负责监察股相关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3)负责对区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违法建设举报和投诉、信访,出现失误或不作为每次扣2分。

  (4)对区规划审批委员会批准的建设项目按“一书、两证、四图”进行监督检查,出现失误或不作为每次扣2分。

  (5)对各类建设工程进行分阶段跟踪监督管理,做好跟踪管理记录,为项目竣工验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6)负责局机关职工普法教育工作,指导区规划监察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7)参与各类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初验和竣工规划验收的组织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5、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60分)

  (1)宣传贯彻上级关于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的跟踪管理,督促检查全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2)督促并协助乡镇街道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处理各类建设纠纷,做好和执法局的衔接工作,做好日常违章建筑巡查工作,定期发布巡查通报,出现失误或不作为每次扣2分。

  (3)负责对一般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建设项目实施行政罚款,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4)定期组织全区农房审批踏勘工作,认真执行“三审两公示”制度,加强放线、监管、验收工作,负责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出现延误或失误每次扣2分。

  (5)负责村镇建设项目规划验线核样及验收、发证工作;负责村镇沿街商店、单位门面装修审批和监管工作,出现失误及延误每次扣2分。

  (6)负责建筑施工现场规划公示牌设立的落实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7)负责职责范围内投诉、信访处理工作,处理不及时每次扣2分。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业务工作加分情况:

  1、工作创新加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创新股室及部门可以加分:一是受到上级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创新工作的`(包括领导讲话),每人加2分;二是在年终考核中被认定为创新工作并获加分的,相关人员每人加3分;三是被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了创新工作,并在全省推广的,每人加10分,在全市推广的,每人加5分。

  2、获奖加分:团体获国家级奖励的,相关人员每人加10分;省级奖励的,相关人员每人加5分;获市级奖励的,相关人员每人加4分;获区级奖励的,相关人员每人加3分。个人获奖的,除获奖者本人可参照上述标准加分外,同一股室或部门的人员亦可加分,但按0。8的系数加分。

  3、中心工作加分:考核结果在全区排名1~3名,或排名靠前,受到书面表彰

考核方案 篇3

  根据《县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县委常委会议纪要、《关于做好20xx年度县级文明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教育局将在3月上旬开始对县直教育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考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具体考核时间由考核组提前通知到学校。)

  二、考核对象

  一中职中实小实中特校县直幼儿园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二)考核小组

  考核对象:一中特校县直幼儿园

  考核对象:职中实中实小

  四、考核内容

  (一)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设施、包市容、包秩序)落实情况;

  (二)道德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情况;

  (三)六项重点活动(道德讲堂、志愿服务、“讲文明树新风”及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网上传播文明、帮扶共建、文明礼仪教育及文明行为引导、文明素养培育)开展情况。

  (四)开展“十星级文明教师”、“十星级文明学生”创建情况。

  五、考核方式

  1、看:看现场,重点看单位环境建设和宣传文化氛围。

  2、听:听取被考核单位文明创建情况汇报,侧重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活动开展及特色亮点提炼、问题分析等。

  3、查:查看创建重点活动档案资料(文字、图片、视频)收集整理是否齐全规范。

  4、评: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对创建满意度进行测评。测评人员不低于20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分别达80%以上的计10分、6分、0分。

  六、工作要求

  1、各考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相关人员协助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2、各考评单位参照县文明下发的考评细则进行自评。

  3、考核组准备充分,分工具体,操作规范,力求公正公平,确保考核质量。

  4、存在“一票否决”的单位不能参评。

考核方案 篇4

  为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尽可能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教师发挥内在潜力,促进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从而达到提高办学效益的目的,同时为评优选先及岗位聘用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正、客观性原则;坚持重过程、重实绩、讲实 效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第二条 考核内容:对教师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师德师风、工作纪律、教学工作、教研教改等内容。

  第三条 考核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 考核方法:分级、分类考核,量化积分、定性评价等。

  具体考核方案如下:

  项目指标评分依据考核方法、得分、备注

  一、 师德师风 20分

  1、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影响者(3分) 查实者考核一票否决。情节较轻者,该项考核不得分 根据平时检查、反馈及学情调查情况,由办公室考核审定

  2、违反社会公德,参与赌博、搞封建迷信、传播低级庸俗文化和思想或在生活、经济等方面犯有错误,造成不良影响者(3分) 查实者考核一票否决。情节较轻者,该项考核不得分 根据平时检查、反馈及学情调查情况,由办公室考核审定

  3、以教谋私,向学生乱收费造成造成一定影响者,或被查实向家长索要钱物,有损教师形象者(2分) 查实者考核一票否决。情节较轻者,该项考核不得分 根据平时检查、反馈及学情调查情况,由办公室考核审定

  4、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者(4分) 查实者考核一票否决。情节较轻者,该项考核不得分 根据平时检查、反馈及学情调查情况,由办公室考核审定

  5。因工作不落实或工作失职致使学生出走,造成严重后果者(4分) 查实者考核一票否决。情节较轻者,该项考核不得分 根据平时检查、反馈及学情调查情况,由办公室考核审定

  6。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旷工旷课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屡教不改者(4分) 查实者考核一票否决。情节较轻者,该项考核不得分 根据平时检查、反馈情况,由办公室考核审定 。

  二、工作纪律 20分

  1、参加升旗仪式、教工会议等政治、学习活动情况(3分) 无故矿工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接听电话等一次扣0.2分 根据检查记录,由办公室考核审定 2、教师在学校办公时间上网聊天,看电影、打游戏、炒股等干与教学无关的事(3分) 发现一次扣1分 根据行政值班、教研组检查记录,由办公室考核审定

  3、上班无故迟到、早退、中途离校、无故串办公室等情况(3分) 发现一次扣0.5分,离校超2小时视作事假半天 根据行政值班室、各办公室检查记录,由教务处考核审定

  4、值周、早读、中、晚自习课等无故迟到、早退等情况(4分) 缺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根据行政值班、年级组检查记录 ,由教务处考核审定

  5、监考无故迟到、早退、中途出尝看书报杂志、打手机、玩电游等(3分) 发现一次扣1分 根据考试巡视检查记录 ,由教务处考核审定

  6、病假、事假情况(4分) 病假1—3天扣0.5分,4—6天扣1分,7—10天扣1。5分,11—15天扣2分,半月以上扣4分,事假每天扣1分晚自习一次扣1分 根据请假记录,由教务处考核审定

  三、 教学常规 30分

  1、备课不认真、无教案上课或课堂结构混乱无教法可言者(4分) 备课不认真,每次扣1分,无教案上课发现一次该项不得分 根据教研组、教务处检查调研记录,由教务处考核审定

  2、不认真上课,或上课迟到,提前下课(4分) 发现一次扣1分 根据行政值班、教务处检查记录,由教务处考核审定

  3、课堂纪律差,放羊式、秩序混乱,学生出现上甲课做乙事、追逐打闹等现象(5分) 发现一次扣1分 根据行政值班、教务处检查记录,由教务处考核审定

  4、对专用教室、器材、设施设备管理、维护不到位,或指导学生活动不科学、不规范,学生意见大(3分) 查实一次扣0.5分,严重者该项考核不得分 根据年级组、教务处检查记录,由教务处考核审定

  5、不能及时完成学校所布置的任务(3分) 查实一次扣1分 根据相关处室检查记录 ,由办公室考核审定

  6、上级组织调研或本校随堂听课,被评为不合格者(4分) 发现一次该项考核不得分 根据教务处检查调研记录,由教务处考核审定

  7、作业批阅不认真或次数不够者(4分) 发现一次扣1分 根据教务处检查调研记录,由教务处考核审定

  8、自习辅导不认真、中途出尝打手机、玩电游等(3分) 发现一次扣1分 根据行政值班检查调研记录,由教务处考核审定

  四、教研教改 14分

  1.无故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级各类教研活动及其它研讨活动(4分) 查实一次扣1分 根据教务处、教研组组长记录,由教务处考核审定

  2.不能按规定完成教育教学论文、随笔、反思,抄袭他人论文被查实者(5分) 缺一次扣1分,抄袭他人论文被查实者该项考核不得分 根据教务处检查统计记录,由教务处考核审定

  3.不按规定完成听课任务(5分) 每缺一切扣0.5分,查实听课抄袭者,该项考核不得分 根据教务处检查统计记录 ,由教务处考核审定 。

  五、教学效果 16分

  1、各学科(主要指音、体、美、信息技术等学科)要按学校规定组织统考、统测(试卷及成绩要上交教务处),根据学科及测试特点,主要考核合格率、优秀率等情况(4分) 考核结果为第一档者得12分,第二档者得9分,第三档者得6分,第四档者得3分,一致公认特别优秀的得15分 由办公室牵头成立考核小组考核

  2、考试名次位居同级同科后者(6分) 以考试次数计算,每次倒数第一扣2分,倒数第二扣1分 根据教务处检查调研记录,由教务处考核审定

  3、班级考评位于同年级后两位者(6分) 以考核月份计算,倒数第一每科任老师扣2分,倒数第二每科任老师扣1分 根据政教处检查调研记录,由教务处考核审定

  六、加分项最高为10分

  1.论文发表 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加4分;省级刊物上发表加2分;以上加分按就高原则,不累计 以稿费通知单和刊物原件为准,,由办公室考核审定

  2.教师获奖 评优课、辅导学生竞赛获奖获一二三等奖,校级分别加3、2、1分,县级分别加5、4、2分;市级分别加10、7、4分;同类比赛以最高层次为准 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准,由办公室考核审定

  3.班主任、教研组长获奖 校内考核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根据教务处、政教处考核结果 ,由办公室考核审定

  4、高考、会考平均成绩。 高考成绩完成学校所定目标,成绩较好7分,未完成目标,按差距评为5、3、1分。 会考成绩高于全县平均成绩或居全年级前列,评为5分低于全县成绩但居全年级之中位,评为3分 根据教务处检查统计记录,由教务处考核审定

  5、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居同科同年级或全校前列 第一名5分,第二名3分 根据教务处统计记录,由教务处考核审定

  6、骨干教师奖 当年获本市或县级骨干教师称号的加3分,复评通过校骨干教师的加2分 以上发文件为准,由办公室考核审定

  7、问卷调查 按0.2%计入总成绩 根据办公室考核结果 ,由办公室考核审定

  8、学校统一评课 按0.2%计入总成绩 根据教务处考核结果 ,由办公室考核审定

  9、备课规范,教案齐全 全校教师人数取6%,每人加2分 根据教务处考核结果 ,由教务处考核审定

  10、讲课认真,辅导及时 全校教师人数取6%,每人加2分 根据行政值周检查统计记录,由教务处考核审定

  11、作业批改认真,质尤量足 全校教师人数取6%,每人加2分 根据教务处考核结果 ,由教务处考核审定 12、无教学事故 每人加2分 根据教务处考核结果 ,由教务处考核审定

  备注: 每学年或学期根据量化考核结果,按学校教师奖励暂行办法和关于严肃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纪律的规定兑现奖惩。

考核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

  (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市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学校教学第一线和市、县(市、区)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经考核合格可延续享受三年),已退休未留任的教坛宿将。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修养。权重15分。

  (二)骨干团队建设及成效。权重20分。

  (三)开设公开课、讲座。权重15分。

  (四)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权重15分。

  (五) 读教育专著。权重5分。

  (六)自我发展及教育教学创新。权重10分。

  (七)学校本职工作考核。权重20分。

  三、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四、考核办法

  (一)市、县(市、区)教育局分别建立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市教育局负责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和市直学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直学校负责本校第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教育局对县(市、区)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进行终审。

  (二)采取专家考核(占70%)和学校民主测评考核(占30%)相结合办法。专家考核根据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学校考核采取考评对象述职、全体教师或同学科教师参与、民意测评的办法,对骨干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示范作用四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学年末。【名师成员考核方案】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个人对照考核标准自评。符合标准的对象,由骨干教师本人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出申请。第一层次和市直属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向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地教育局,市直属第三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报《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附件2),上交考核材料。考核对象应在所在学校(单位或校区)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组织专家考核,审核材料。

  (四)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市、县(市、区)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六、考核奖惩

  考核奖励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xx〕18号)第八条执行。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不申请不考核;连续两次不申请考核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并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一)专家考核(70%)、学校民主测评考核(30%)两者总分低于60分;或专家考核分数低于40分;或学校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数合计达到40%以上,其中不称职占20%及以上。

  (二)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三)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五)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考核时间安排

  (一)3月至4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5月10日前,完成骨干教师考核报名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第一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将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108室)。联系人:张伶,联系电话:88615097,电子邮箱:xxx。

  (三)7月,完成考核评审工作,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八、报送材料

  (一)《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书面,一式二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按照《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填写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4)(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四)《20xx学年度温州市骨干教师未参加考核对象汇总表》(见附件5)(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五)《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6)《温州市中小学名校长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7)《温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8)(留学校、单位备查)。

  九、本方案解释权在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考核方案 篇6

  一、考核对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凤湖管委会。

  (二)县直相关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计生局、县民族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机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县食药监局、县烟草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体育局、县档案局、县粮食局、县气象局、县残联、县移民局。

  二、考核内容

  重点是《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情况。考核具体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按20xx年度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单位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分解表(附件1、附件2)分类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一)动态监测。由县政府法制办建立考核对象档案,及时收集依法行政工作资料,动态记录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对象完成本方案考核内容中的单项工作后,应及时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有关资料或信息(联系电话:472****)。

  (二)自查自评。12月1日前,考核对象对照本方案确定的考核指标开展自查自评,形成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并将自查评分表和依法行政年度报告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三)组织考核。12月底前,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直相关单位对考核对象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按考核内容分解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得分作为县人民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中相关依法行政工作项目评分内容折算记分依据。

  (二)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并督促整改,对考核评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对实行双重管理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结果,由县政府法制办通报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并作为县人民政府对该部门行政执法或依法行政绩效的考评结果。

  (四)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对考核单位依次评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并予以通报;对年终考核评为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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