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案

时间:2022-06-20 14:39:02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考核方案集锦五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考核方案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考核方案集锦五篇

考核方案 篇1

  一、基本意义

  为了有效监督财务人员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实现绩效考核的公平性,建立财务部工效挂钩、奖优罚劣的考核机制与评估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的基本原则

  以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为基础,结合财务部内部主辅岗制度,以工作计划、工作日志和额外工作报告单等为依据,客观评价员工的综合表现和岗位绩效,并与岗位升降、岗位调配、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教育、薪酬奖惩及评先评优紧密职系起来,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竞争氛围。

  三、考核的程序和分工

  考核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以定量考核为主,参照定性考核结果,客观、公平、公正地完成对每一位财务人员的考核定格。

  每月1号前考核人依据每个人的考核资料完成量化打分、综合评价等,并确定被考核人完成情况。

  总会计师和财务部经理对各中心的主管、初级主管和财务部本部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综合打分;各中心主管对其下属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综合打分。最后由财务部汇总考核结果,排队列出每一位人员的综合得分,最后由总会计师召集人员讨论,完成对每一位财务人员的考核定格。

  四、监督体制

  总会计师接受财务部全体人员的越级投诉,严格执行考核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并将考核意见递交公司考核办。

  五、建立沟通和动态监控制度

  日常工作中,考核人要对被考核人加强动态管理,督促检查被考核人的工作完成进度。在月底考核定格之后,考核人要做好与被考核人的沟通谈话,指出工作中的优点和不足,及时指出下一步工作努力的方向,帮助被考核人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六、月度考核细则

  1、考核方法:考核人可采用对比法、观察询问法、记录查证法、书面报告法、重大事件法等进行考核。

  2、考核定格:考核实行百分制,每一位被考核人员最终汇总得分不超过100分,考核定格总体结果按公司统一比例进行。每月定格优秀人员从得分三前名中选定,良好从前五名中选定,有待改进和差从后五名中选定。

  3、考核指标及权重

  ⑴工作绩效(总分100分)

  ①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履行情况,按岗位不同权重为70%~80%;

  ②额外工作,按岗位不同权重为20%~30%;

  ⑵其他项目(调整项,每月按实际情况加减分)。

  另外,主管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得分为本中心全体人员平均分,占80%;经理定性考核占20%。

  ⑶对于新岗人员,考虑到工作熟练程度及工作经验等因素,视上岗时间不同给予一定的照顾分,当月在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履行情况得分的基础之上再加上一定的分数,上岗第一个月加4分,上岗第二个月加2分。

  4、奖金来源:以被考核人每月月薪20%的浮动工资用于二次分配,由财务部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如有奖金节余,由部里留存,用于下月安排。

  5、奖惩幅度:

  (1)优秀:享受被考核人双倍浮动工资;

  (2)良好:享受被考核人1.5倍浮动工资;

  (3)合格:享受被考核人1倍浮动工资;

  (4)有待改进:享受被考核人50%浮动工资;

  (5)较差:扣除被考核人浮动工资全额;

  七、考核项目

  ㈠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履行情况考核

  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履行情况考核实行百分制,然后按权重计入考核总分。每一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总分均为100分,按细化的岗位流程和岗位标准,对每一个岗位按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风险程度不同等进行量化分配。此项工作由各中心主管负责统计上报,财务部组织人员进行审查汇总,经讨论通过后作为考核依据,月末一一对应检查考核。为强化制度的纲性,对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标准分数分配原则上不准调整,但因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的变化,由各中心提出调整报告,经财务部经理和总会计师同意后可由财务部统一进行调整。

  同时,对于兼岗和主辅岗情况,月末考核时每个岗位均为相同的权数加权计算出最后得分,比如一人从事两个岗位,每一个岗位的权数均为50%,三个岗位每个岗位权数为三分之一,以次类推。至于岗位的分配由各中心主管协调分配,报财务部备案。

  ㈡额外工作的考核

  额外工作分为指令性工作和创造性工作两大类,指令性工作为领导临时安排完成的工作,创造性工作为因个人在工作中主动思考发现的特殊情况,且经领导同意后而开展的临时性工作。

  额外工作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对于每项额外工作均由财务部开出报告单,详细列出工作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应达到标准、时间进度等内容,月底对每一项额外工作报告进行考核评定,计算出每一个财务人员的额外工作得分,重新加权计算计入考核总得分。(《额外工作报告单》附后)

  1、指令性额外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创造性工作分别在指令性工作得分基础上加10%)

  ⑴、特别重要性工作(a级)为60分;

  ⑵、较重要性工作(b级)为50分;

  ⑶、一般重要性工作(c级)为40分;

  ⑷、一般性工作(d级)为30分;

  ⑸、零星性额外工作(e级)视工作量大小为10~20分。

  注:特别重要性工作:指被公司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能够为公司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增较大效益等工作;较重要性工作:指被公司领导重视,并能够为公司或部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增公司效益等工作;一般重要性工作:指被公司分管领导重视,并能为部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等工作;一般性工作:指为更好地开展本部门或本中心的工作,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并受到部门领导认可的工作;零星性额外工作:指部门或中心内部临时安排,且属正常岗位职责以外的零星性工作。

  2、额外工作的分配方法

  为了提高工作分配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真正体现“能者有其劳、劳者有其酬”的竞争氛围,同时又能增强财务部的团队协作精神,额外工作实行一人承担和几个人共同协作相结合,领导指令、主动承担和招标方式相结合等。

  3、对于额外工作的完成情况考核

  额外工作按计划进度完成,且符合目标要求者得到相应分数。未按计划进度完成者,超过第一天扣除该项分数的50%,超过第二天扣除该项分数的30%,超过第三天扣除该项分数的15%,超过第四天扣除该项分数的5%。

  对于承担的额外工作,因个人主观原因未按时完成,如对公司或本部门造成影响的,除应得分给予相应扣除外,还将视其影响程度再给予一定分数的处罚。若对公司有影响的,再处罚责任人该项工作应得分数的100%;若对本部门有影响的,再处罚责任人该项工作应得分数的50%;若对中心有影响的,再处罚责任人该项应得分数的25%。

考核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了适应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推动工作的不断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全面、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教职工工作,本着优劳优酬,奖勤罚懒的原则,特制定本工作考核方案。

  二、考核人员:解放乡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种类:

  1、校长、主任按校长、主任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2、班主任、任课教师按细则。

  3、工勤、教辅人员考核:考勤20分,工作量10分,师德修养10分,工作定性优60分良40分中30分差10分。

  4、中学考核以解放中学细则为准。

  5、中心校人员考核:考勤20分,工作量10分,师德修养10分,工作成果60分,学期末分管工作全县排名,1-5名计60分,5–10名计40分,10-12名计20分。

  四、考核办法:

  1、考勤以各校上报的出勤统计为准,中心校随时抽查,发现弄虚作假或不按中心校下发的细则办事,扣校长与当事人同样的分值。

  2、教学成绩以中心校随机抽测和期中、期末考试为准。

  3、其它项目以平时中心校检查和本校检查为准。

  4、学校考核学期末总评占20%,中心校考核占80%。

  五、考核领导组织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六、细则

  1、教师月考核细则。

  2、校长考核细则。

  3、主任考核细则。

  4、教职工考勤细则。

  5、教师教学工作要求。

考核方案 篇3

  原则:有奖有罚,奖不封顶;员工月度考核奖罚,场长年度考核奖罚;兼顾行业特点,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以生产指标为主,成本指标为辅,兼顾经济效益。

  原理:生产指标、成本指标与经济效益正相关,猪场员工只要把生产指标、成本指标搞好了,经济效益自然就上去了;猪场不适合搞利润指标,生猪市场价格波动过大不可预测,利润指标往往难以兑现。

  一.生产指标

  1. 配种妊娠舍人工授精站生产指标 满负荷配种计划90% 配种分娩率80% 胎均活产仔数10头(原种及祖代9头)

  2. 产房保育舍生产指标 哺乳保育期成活率90% 转出重4周龄(28日龄)7公斤、9周龄(63日龄)20公斤 3.生长育成(肥)舍生产指标 生长育成(肥)期成活率98% 出栏重种猪16周龄(112日龄)50公斤,育肥猪23周龄(161日龄)90公斤。

  二.考核奖罚办法

  配种妊娠舍人工授精站 满负荷配种计划90%,每增减一头奖、罚50元 分娩率:实产胎数每增减一胎奖、罚100元 胎均活产仔数:每增减一头奖、罚10元

  产房保育舍 哺乳保育期成活率:每增减一头奖、罚10元转出重:每增减一公斤奖、罚4周龄1元9周龄0.4元

  生长育成(肥)舍 生长育成(肥)期成活率: 每增减一头奖、罚50元 出栏重: 每增减一公斤奖、罚0.10元。

  三.奖罚金分配比例

  各组饲养员一人份,各组组长(含主配)2人份,生产线主管(一条独立的生产线设科级或科助级主管一名,万头规模以下猪场生产科长兼)是所辖生产线员工平均线的3倍,人工授精站员工人工实验室员工是配种妊娠舍员工平均线的1.5倍。

  四.结算兑现办法

  每月结算,与工资同时兑现。该奖罚与每月绩效工资挂钩,奖金可突破绩效工资上限,罚款限为绩效工资额。

  结算时涉及其它指标参数时,参照事业部制定的各项指标。

  由场长组织、财会室负责、生产科配合统计结算。说明:

  猪场员工适合于以班组(车间)为单位的生产指标承包奖罚形式来进行业绩考核。

  猪场生产线员工只负责某一阶段性工作,可以做月度奖罚考核。

  猪场后勤员工考核可参照集团公司其他行政后勤部门员工考核办法

  按上述方案实施,业绩最好的生产线员工可能拿到的最高奖金(绩效工资)约为:普通饲养员20xx元(加上每月考勤薪资,月薪约3000元),班组长级(车间主任)员工4000元(加上每月考勤薪资,月薪约6000元),生产线主管或生产科长6000员(加上每月考勤薪资,月薪约9000元)。

考核方案 篇4

  第一条 考核目的

  科研绩效考核是研究所实施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定期地对各团队科技工作进行回顾与评估,为各团队分析不足、明确方向提供依据,为研究所确定与调整发展目标提供支持,从而促进科研绩效的提高,推动研究所科技工作的持续发展。同时,通过绩效考核,为岗位聘任、绩效分配、薪酬调整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第二条 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进入创新基地的科研组织单元。其中科研组织单元应为具有相同的科研方向、紧密的学术联系,共同申请并统一使用大部分科研经费,协同完成大部分科研任务的单元(即通称的“课题组”,以下简称团队)。由科研人员自主申报,部门审定,考核委员会认定。

  考核期内,课题组发生分立或者整合的,分立或整合后运行超过一年的,按新的课题组进行考核;不足一年的,可自主选择按照新的或原有课题组进行考核。

  课题组成员中,到所工作不满一年的岗位聘任或所项目聘用人员可以不参加考核,其他岗位聘任和所级项目聘用人员均须参加考核。

  第三条 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一般为两年。研究所于考核周期结束的当年年底或次年上半年组织科研团队绩效考核工作。

  第四条 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定量数据测评和定性指标评估两部分内容。

  定量数据测评包括经费与科研项目、学术影响与获奖情况、成果转化、队伍建设。根据科研数据折算为相应得分。

  定性指标评估包括科技工作显示度、目标凝练与可持续发展、与研究所战略的符合度。由定性指标评估委员会进行评估。

  依据科研工作的性质,科研团队分为三类,A类为高技术研究开发团队,B类为定向基础研究团队,C类为国防科研团队。各团队可按照自身工作性质,自主决定参加不同类型团队的考核。不同类型团队考核内容所占的权重如下:

  考核指标的详细说明见附件。

  第五条 考核分值计算

  (一)定量数据测评

  把团队定量数据测评的每一部分内容小分相加,同一类团队中累计得分最高的定为该项内容的权重值,其他团队则根据相应比例折算出该部分内容的得分。

  例如:某A类团队成果转化累计分为120分,且为所有A类团队中的最高者,则将它定为该项内容最高得分25分,另一A类团队累计得分是100分,按照比例其该项得分为20.83分,依次类推。

  其中,1、2、3考核项按照上述办法以总分和平均分别计算得分,并以各50%的权重计算为最终得分。第4项按总分计算得分。

  最后将1至4部分的得分相加即得出定量数据测评得分。

  凡指标中涉及人均的,均按标准人均计算,标准人数计算方法为:正高、副高、中初级每人分别记3、2、1,相加即为标准人数。实有人数按参加考核的人数计算。考核期内人员发生变动的,标准人数计算到变动的月份。

  考虑到考核的相对公平合理,当申报某一类型团队少于或等于2个时,申报该类型的团队须选择其它类型团队进行考核。

  (二)定性指标评估

  定性指标评估由专家委员会对各评估项进行分档,对应为相应的得分,各项指标评价得分根据权重加总,即为定性指标评估的最后得分。

  第六条 考核等级

  (一)团队考核等级

  各科研团队的考核等级比例分布如下:

  定性评估委员会在对团队定性评估各项指标进行分档打分的同时,推荐一定数额的优秀团队,获2/3(含)以上

  委员会成员同意的团队可直接确定为优秀团队(但总数不超过优秀名额的一半)。

  其他团队根据得分按团队类别进行排序,按强制分布确定考核等级。

  (二)参加考核的人员等级确定

  1.团队负责人的考核等级原则上与团队等级相同。

  2.团队内部成员的考核等级由团队负责人确定。团队成员优秀、良好的比例按照团队的得分依次线性递减,由所务会核定。

  核定办法为:定性评估优秀和考核总分第一名团队的优秀比例为80%,良好团队排名中位团队的优秀比例为20%、良好比例为80%,合格团队排名中位团队的良好比例为20%、合格比例为80%,其他团队根据得分按线性关系分别计算优秀、良好、合格的比例。

  良好团队中位以下不设置优秀名额,合格团队中位以下不设置良好名额。

  3.院士、特聘研究员原则上确定为优秀等级,不占团队优秀比例名额。

  (三)未参加考核的人员等级确定

  新到所人员在第一年执行等级不高于“良好”,不占团

  队相应等级的名额比例;满一年后,可参照参加考核的成员确定考核等级,占团队相应等级的名额比例。

  第七条 考核实施

  (一)考核责任

  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处牵头,科技处、科研支持部密切配合,会同其它管理部门一起执行。

  科技处、科研支持部依据管理过程中的积累,提供给各团队定量数据测评中的基础数据,各团队进行核查、补充,并由相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定性指标评估由各团队提供书面材料并进行陈述,所领导、全体创新基地研究员和各科研部门负责人、机关各处处长组成定性指标评估委员会,对各团队进行评估。所务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部分所外专家作为定性指标评估专家。

  绩效考核仲裁小组对在评价中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仲裁,由所领导、科技处、人力资源处、工会等五人组成。组内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人力资源处负责考核争议与申诉的受理。

  所务会对考核成绩及其使用、申诉处理有最终决定权。 为提高效率,考核工作主要在网上进行。科研支持部负责电子考核系统的技术支持。

  (二)具体程序

  1.提供基础数据:科技处、科研支持部依据管理过程中的积累,提供给各团队定量数据测评中的基础数据。

  2.复查补充数据:各团队根据科技处、科研支持部提供的数据,进行补充、复查,通过电子考核系统上报考核数据,并提交定性指标评估材料。

  3.定量数据审核:科技处、科研支持部等部门对定量数据测评指标得分及其依据进行最终审核。根据各部分内容的权值比重,计算出定量数据测评的最后得分。

  4.定性指标评估:定性指标评估委员会根据团队的陈述,对定性指标评估各项指标进行评价,计算出定性指标评估的最后得分。

  5.等级评定:人力资源处汇总定量数据测评与定性指标评估得分,即为考核的总得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并评定考核等级。

  6.公示:人力资源处将考核结果报所务会审定后,向全体团队负责人予以公示,接受团队的申诉和监督,最终确定各团队的得分与排名。

  第八条 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与研究所各类资源的分配挂钩,具体运用

  如下:

  (一)确定重点发展方向。研究所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和调整重点发展方向。各团队结合考核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与发展目标。

  (二)动态优化科研队伍。考核排名最后10%的团队,研究所不再负担其系数1的绩效津贴。连续两次排名最后10%的团队,原则上予以调整或解散。相关团队成员可在所内寻找新的接纳团队,逾期不能找到接纳团队的,研究所将终止或解除与其个人的聘用合同。

  为确保该项工作的稳妥性与合理性,所务会在做出调整或解散团队决定前,应征求学术委员会的意见。

  (三)分配研究生名额。考核优秀的团队,适度调增研究生招生名额;考核排名最后10%的团队,适度削减研究生招生名额。

  (四)核定绩效津贴数额。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绩效津贴数额。绩效津贴数额为绩效津贴基数与各等级系数之积。研究所定期调整绩效津贴基数和各等级系数。

  第九条 考核申诉

  如对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团队有权向考核仲裁的受理部门人力资源处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材料。人力资源处应

  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作出答复,情况复杂的,可予以延长,但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第十条 附则

  本办法经所务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由人力资源处牵头会同科技处负责解释。

考核方案 篇5

  为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能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工作实绩和贡献,充分发挥激励性与约束性,不断规范办学行为。现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及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推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体现“科学合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分配原则,合理拉开差距。

  三、考核对象

  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四、考核小组名单

  组长:苏芸

  副组长:卢榕飞、俞勇、郑璋

  组员:邓荣贵、刘燕、吴丹舟、王伟、林金来、陈杰生

  五、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教师绩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遵纪守法的情况。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2.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德育工作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责任,要结合所教学科特点,考核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拓展专业知识、提升自身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3.班主任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课任教师岗位一样计算基本工作量,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通过考核鼓励和促进教师做好班主任工作,当好学生的人生导师,从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绩效主要考核在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六、绩效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学校成立由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会、纪检和教师代表组成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

  2.遵循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个评价主体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3.绩效考核与月常规考核结合,采取考评组、教研组、年段集备组、学生、家长等多元评议等综合考核办法,通过检查、抽查、问卷、评教等多种方式进行评议。

  (二)考核程序

  1.教师自评。教师按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的要求进行个人总结和自评,填写相关表册,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科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教研组等评议情况,提出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建议。

  4.校内公示。教师综合评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或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5.确定等次。对公示无异议者,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6.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教师绩效考核方法进行,由学校负责实施。

  七、说明

  1.教师绩效考核以学年度进行统计计分考核并评定等交。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为教职工总数的20%,考核分不满60分的教师为不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自20xx-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次。

  3.本方案及实施细则解释权属校长办公会议。

  附 1.福州高级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2.福州高级中学一般管理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1

  福州高级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学年度绩效工作考核,是总结每位教职工在一学年中工作业绩和不足,通过全面、综合的评价,进一步发扬优点,找出差距,明确工作方向,树立奉献精神,不断完善师德监督考核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根据榕教人[20xx]5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职业道德(定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

  优秀: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自觉地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并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3.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受到学校及上级单位的表彰或奖励。

  合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服从工作需要,能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较好。 不合格:

  1.有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情节严重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令、以及道德品质败坏,作风极不正派,严重妨碍安定团结,影响恶劣的。

  3.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4.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5.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

  说明:⑴必须分别具备优秀、合格各个条件,才能评为优秀、合格。⑵凡是涉及“不合格”条件中的一条就可定为不合格。⑶上述规定与上级文件规定有不同之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二、出勤情况: (10分)

  1.出满勤者得10分;

  2.病假:每十天扣1分;

  3.事假:每五天扣1分;

  4.旷工:每半天扣0.5分;(教学工作人员每一节算半天)

  5.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校、年段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

  每缺席一次扣0.5分。

  说明:⑴无故旷工达半个月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中有2/3以上不参加者,可视为不合格教师;⑵病假达四个月、事假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三、工作量(18分)

  (一)专任教师(18分)

  1.标准课时工作量(12分):

  ⑴专职教师每学年320节、校级领导兼课120课时、中层干部兼课160课时、一般行政人员兼课240课时,(一年按40周计算),得12分。

  ⑵学年度应完成任课总课时规定的最低时数,每缺10节扣一分,缺150节以上者,除工作另项目内不给分,并在教学常规栏目内不取最高档成绩。

  ⑶专兼任教师要求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5课时,每缺一节扣0.5分。

  ⑷凡担任毕业班属省、地(市)、县(市、区)统考科目授课者,可按实际授课节数1.5倍计算。

  ⑸教务处安排的代课、选修课、学科竞赛辅导课及第二课堂教学亦可列为教学时数。

  2.班主任工作量(6分)

  (1)承担学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班级管理成效显著,班风学风良好,得6分;

  (2)承担学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班级管理取得一定成效,班风学风较好,得4-5分;

  (3)承担学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班级管理成效一般,班风学风尚好,得1-3分;

  3.兼职工作或其他工作量(6分):

  ⑴能认真做好教研组长、集备组长等管理兼职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业绩显著,管理资料齐全,出色完成上级部门的各类检查工作,得5—6分。

  ⑵兼职工作做得较好,政策水平较高,管理能力较强,取得一定成绩,管理资料较为齐全,较好完成上级部门的各类检查工作,得3—4分。

  ⑶兼职工作做得一般化的,得1—3分。

  注:班主任工作量与兼职工作(或其他工作量)两项只选一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二)管理人员(18分)

  1.管理工作量(12分)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或学校安排的管理工作,工作无过失的,得12分。

  (2)因管理失职而造成责任事故或学校财产损失的,酌情扣分。

  2.课时工作量(6分)

  (1)校级领导兼课120课时、中层干部兼课160课时、一般管理人员兼课240课时,(一年按40周计算),得6分。

  (2)学年度应完成任课总课时规定的最低时数,每缺10节扣一分。

  四、业务能力(40分)

  班主任工作或管理工作(含其他兼职工作)[(一)(二)选一项](7分)

  (一)班主任工作 (7分)

  1.班级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做好学校规定的常规管理工作,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在《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记录本中如实记录,得1分,无工作记录或材料不齐的得0.5分。

  2.定期组织召开班(团、队)会等班级活动,每学期至少5次,有班(团、队)会课教案记录。活动有过程性材料记录,得1分;班(团、队)会等班级活动每少1次扣0.2分。

  3.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育,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心理辅导活动,并及时与课任教师、家长沟通,做好家访工作,形成教育合力,得1.5分。

  4.组织学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所带班级在各项活动中获得荣誉,班风学风良好,家长学生满意率达85%及以上的得2分,70%-85%的得1。5分;70%及以下的得1分。

  5.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评定学生操行,得1分。

  6.服从分配,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德育工作得0.5分。

  (二)管理工作(含其他兼职工作)(7分)

  (1)能认真做好党政管理等兼职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总结,按规章制度、规定程序办事,廉洁奉公,得2分。

  (2)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师生,态度和蔼,师生评价良好,得2分,师生评价一般得1分。

  (3)协调能力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良好,完成工作目标成效显著,得2分,成效一般得1分。

  (4)管理工作有改革创新的措施,成效显著得1分,成效一般得0.5分。

  说明:(1)年段长、教研组长参照班主任给分;(2)其他非班主任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①一部分协助班主任工作;②一部分兼任党政和其他工作。在评分时,上述①②两个项目不能同时得分;协助班主任工作的,最多只能得5分。

  (三)教学常规(33分)

  1.依据课程标准认真拟定教学计划。按时参加集体备课,并能承担主备任务,有主备材料。按成规定的听课任务,有听课和评课记录。写好教案,教案齐全、规范、有课后反思记录。(8分)

  ⑴写好教案,教案齐全、规范、有课后反思记录。(4分)

  教案由教研组正副组长负责检查评价,教案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得4分、3分、2分。教师上课没有教案的每节扣0.5分,整个学期教案均没有课后反思记录的扣1分。扣完为止。

  ⑵按时参加集体备课,并能承担主备任务,有主备材料。(2分)

  集体备课缺一次扣0.5分, 不能承担主备任务或缺主备材料扣0.5分,扣完为止。

  ⑶按时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有听课和评课记录。(2分)

  不能按规定完成听课任务,没有听课记录,每少1节扣0.5分,扣完为止。

  2.按时上、下课,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课堂管理有序,上课期间禁止使用手机。(5分)

  ⑴教师能按时上、下课,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课堂管理有序,上课期间禁止使用手机的得4-5分;

  ⑵教师能按时上、下课,从学生实际出发,组织教学,课堂管理较有序,上课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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