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协议书

时间:2023-07-12 17:15:32 经营协议书 我要投稿

合伙经营协议书(精华)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伙经营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伙经营协议书(精华)

合伙经营协议书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

  (企业名称)

  年月

合伙经营协议书2

  甲方: (控股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 (入股人、分红利人) 丙方: (分红利人)

  经甲、乙、丙三方反复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 超市用房,面积约600平方米,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后,与乙方、丙方共同合伙经营。

  二、入股方式:采取股份制投入。即控股人甲方控股总投入资金的51%;乙方入股总投入资金的49%;丙方负责投标成功,并确保甲方签定承租合同。

  三、分红利方式:甲方分年红利50%,乙方分年红利45%,丙方分年红利5%。

  四、经营方法:采取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实行利润分红。股东人员采取岗位工作制,定岗定员(即 ),实行工资加绩效奖金制。开销实行实报实销。

  五、经营管理分工: 负责主持全面工作,主要分管招商、进货、财务、人事等工作; 分管超市日常管理,协助财务、人事等工作; 负责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协调事宜和超市的运转调控等工作。

  六、联合经营期限以甲方与管委会签订的合同为准。乙方、丙方在合同期内无论赢利、亏损不得擅自退股,即利润共享、风险共担。如乙方、丙方中途退股造成损失由乙方、丙方自行负责。

  七、若中途经营不善,需要转让经营权,必须征求甲乙丙三方同意,协商有关事宜后,方可转让他人。

  八、超市重大决策、投入、人事等须经三方会商后,必须两方以上同意的基础上,方可实施。一般日常事宜由甲方全权负责,审批处理。

  九、单方违约造成的对方损失,将由违约方全部负责,并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入股资金的两倍赔偿)。

  十、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十一、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十二、备注: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丙方签章: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资南溪十二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身份证号:,乙: ,身份证号: 。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以币方式出资 万元,乙方以 方式入股。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项目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 项目债务按照甲方 %、乙方 %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按比例在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技术和项目现场有关事宜,甲方负责日常管理;与业主、监理方、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及日常事务。

  第七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起诉;

  第八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九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地址:

  乙方:(签章) 地址:

  丙方:(签章)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4

  合伙人:

  甲方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丙方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

  合伙人秉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综艺造型专业美发。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五年,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及方式

  合伙人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以现金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计总投资人民币29万元整,即甲方出资11万元,乙方出资10万元,丙方出资8万元。

  第五条:盈余分配和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员工工资,所剩盈利由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3、盈亏按月结算,盈利有了10%就分红。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如合伙人要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本店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甲方在处理业务及日常事项时,须征得乙方和丙方的认可。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③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有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内部分歧,有分派现象。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其出资额充公。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限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审美观点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处;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

  1、合伙人在经营合同协议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退股,离开工作岗位,否则,股金一律予以充公。

  2、装修、经营期间,任何股东不得贪污、挪用公款,否则,股金一律充公。

  3、在经营期间,店内所有开支及收入都应有三合伙人经手签字,方才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甲方合伙人(签字):

  乙方合伙人(签字):

  丙方合伙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5

  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和管理优势,经营 ,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

  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齐,由合伙负责人 统

  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根据各合伙人的出资的情况按出资比例归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

  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出资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

  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

  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

  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

  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

  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在单笔交易额为 万元内全

  权进行交易。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在经营期间,合伙收支款项统一在银行设立的以 账户上流转,

  由 负责保管和收银,负责记账。每 (双月或一季度)月底结算,

  并制作结算单。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

  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例如 1、 2、3、。 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

  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违反,以其

  业务获得利益的 倍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在同一个城市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及其他了理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合伙经营协议书6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就双方共同持股的位于_________市江头东方巴黎广场______(以下简称“美发店”)股份转让事宜,双方进行了诚信、友好的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原股份结构:甲方持有美发店30%的股份,另一股东_________(由甲方引荐加盟)持有美发店40%的股份,乙方持有美发店30%的股份。

  二、乙方同意甲方在美发店持有的原30%股份,暂时保留到___年___月___日;之后若甲方欲从该店股份中退出,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人民拾肆万元受让甲方30%的`股份及另一股东_________40%的股份(转让费包含房租、房租押金及预留卡金及未消费卡金、产品)。

  三、若甲方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后愿意继续保留在美发店的30%占股,乙方仍愿意一次性支付捌万元整受让另一股东_________40%的股份。

  四、双方约定自___年___月___日起,美发店由乙方独立经营,甲方不参与股份赢利分配,甲方承诺在办理股份转让手续后,愿意继续留在美发店从事设计师工作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如因甲方违约(如在附近另开美发店)造成美发店无法正常经营,甲方须赔偿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整。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章):签约时间:

合伙经营协议书7

  经营合作甲方:

  经营合作乙方:

  1、甲方现承租一间商铺位于斗门里维埃拉146号铺房屋(建筑面积80㎡)与乙方进行合作经营。

  合作期限暂定_____年,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另作协商。双方合作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负责提供商铺(基本装修到位);乙方负责经营管理,乙方每月以现金定额形式向甲方按期交纳房屋补偿金;商铺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交纳。经营中损益情况均由乙方负责。

  房屋补偿金交纳期限: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合作押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后每月底(29日)前交纳下一个月补偿金一次,月金额起算: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

  3、乙方需在室内外进行装修时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同意并按要求进行报建,但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的结构,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合作双方的变更,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则追究乙方责任。

  5、在合作期间,乙方以汇款方式向甲方交纳房屋补偿金,汇款单作为凭证备查。

  6、乙方自己负责在经营期间发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小区管理费以及各类税费。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协议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7、合作期内因乙方责任终止合作协议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没收押金并收回商铺经营权,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

  (1)恶意欠款累计达一个月;

  (2)中途单方面无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进行违法行为;

  (4)故意损坏房屋结构和设施设备;

  (5)违约。

  8、乙方违反协议第七条任何一种情形,在接到甲方终止协议通知书三日内,自行清理房屋内物品,将房屋退还甲方。逾期占用,未搬出的物品则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进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费由乙方负责。

  9、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若要提前终止协议(不包括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补偿,如因国家建设或出现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须终止协议时,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10、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纪守法,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一旦出现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11、协议期满如不续约,甲乙双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期限一到,乙方应无条件将商铺交回给甲方。经双方移交无误后,甲方需退还押金给乙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作甲方:合作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伙从事×××超市,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名称:×××

  经营地址:×××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烟酒副食、日用百货。

  第四条:合伙期限暂定 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 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 ×××超市总投资 万元(¥元)。

  2、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万元(¥ ),占总投

  资总额的 %。

  3、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万元(¥ )。乙占

  投资总额的 %。

  4、 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

  5、 本合伙出资甲方占投资总额的 %,乙方占投

  资总额的 %,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6、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

  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合伙人的分工、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协商一致共同推举甲方作为合伙负责

  人,全面负责合伙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

  2、 乙方享有对财物账日的监管权利。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电、租金、等日常经营费用,剩余的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预支每月10日前结算上一月的账目,进行盈余分配。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在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其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合同

  经双方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9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全面实施多方共同投资、组建、合作经营的决策,经过以上多方股东的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第一条:合伙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项目名称:

  经营地: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项目业务范围为。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条:出资额

  一、出资总额为:

  1、甲方以出资,占合作项目股份的%。

  2、乙方以出资,占合作项目股份的%。

  3、丙方以出资,占合作项目股份的%。

  4、丁方以出资,占合作项目股份的%,

  本协议签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条:合作人职责:

  一、负责;

  二、负责;

  三、负责;

  四、负责;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各方都有权参加该合伙项目经营管理和督导工作,有权知道所有的资金用处和运营情况。日常支出以及采购需经合伙各方同意,择取市场最优惠价格进行采购。一切合理收入与支出均由收据或发票进行结算。各方可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各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如项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给予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伙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收入、支出等一切账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做账。

  合伙项目每结算一次,除各项开支外,经营状况做到清结。

  条: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股利)。出资各方以占有公司股份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出资份额比例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每年月份汇总上一度公司盈亏状况,作为各股东股利分配依据。公司盈亏状况清算完毕后进行股利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为了合作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公司后期会吸纳新的合作人入股,在新合作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 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 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合作项目经营期间出现亏损的情况下不允许退伙,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且投资及所占股比不予退还,由其他合伙人按比例稀释。

  2、当然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违约一方的股份不予退还,由其他合伙人按各比例拥有。

  ① 未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 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其他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所有合作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七条的办法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相关只能管理部门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份,合作人各执份。

  3、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丁方: 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经营项目及经营宗旨

  1.合伙经营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经营宗旨:甲乙双方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经营本项目。

  二、项目范围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年______个月。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四、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占总投资额的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占总投资额的______%。

  3.双方的出资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双方方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______%盈余,乙方享有______%盈余。

  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______%债务,乙方承担______%债务。

  六、新合伙人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与新合伙人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新合伙人入伙前需评估企业市值,按股数认购;

  6.新合伙人入伙所出资额,由原合伙人按原出资额比例分配;原合伙人剩余资金为现出资额,折算现在所持股数。

  七、合伙人退伙事项

  1、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______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合伙人因个人行为导致被公安机关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当然退伙。

  3、 合伙人有营私舞弊、损害合伙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可以将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双方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八、出资转让

  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

  九、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委托 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以负责人名义签订铺面租赁协议,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及其它有关证照事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协议;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十一、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另一方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其他合伙人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十四、其他

  1.甲、乙双方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内容,及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

  2.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协议生效及补充变更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协议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11

  甲方:姓名:,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见证人):姓名:,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

  丁方(见证人):姓名:,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

  甲方在北海市工业园区项目已有多年,目前经营状况良好,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因扩大生产规模的需要,拟引进合伙人进行共同经营。经乙方实地考察,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同意投入资金与甲方一起合伙经营位于北海市工业园区项目。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作本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伙宗旨:双方自愿合作、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发展、共同受益、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字号: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合伙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以现项目中的实物资产和甲方现有的客户资源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甲方实物资产及客户资源等无形资产价值双方已确认一致。各合伙人的出资金额、方式和份额如下:

  (一)合伙人林某某,以实物资产(具体资产清单见附件1)出资,计人民币元;以商业客户资源等无形资产出资,计人民币元;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出资金额合计贰拾捌万元,享有合伙经营项目的份额比例为70%。

  (二)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金额计人民币拾贰万元,享有合伙经营项目的份额比例为30%。

  (三)本合伙项目出资金额共计人民币肆拾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金额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四)项目如需扩大生产规模的,经双方一致同意,可按合伙人享有份额比例投入相应的资金,双方享有的项目份额比例保持不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合伙人享有的项目份额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项目份额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特别提示:债务承担部份,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经营的事由;

  ④合伙人提前6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且退伙不影响项目正常经营的;

  ⑤合伙人提前3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且支付按出资金额计30%的违约金的;

  ⑥其他合伙人愿意内部购买其出资份额的。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支付无过错合伙人违约金。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经营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的剩余财产按享有的项目份额比例进行结算分配。

  (三)出资的转让。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2、合伙人享有优先受让权的期限为7天(自双方作出一致同意之日起计),过期无效。

  3、多名合伙人均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协商购买比例;协商不成,按原项目的份额比例确定。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全体合伙人决定,推举林某某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项目年度经营计划;

  3、制定项目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项目的基本管理制度和规章;

  5、聘任或者解聘项目生产人员;

  6、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全体合伙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7、拟定项目的财务制度,财务制度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方能实施;

  8、全体合伙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下列事项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a、处理合伙企业不动产或重大机器设备的。

  b、改变合伙项目字号名称或向工商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

  c、以合伙人名义或以合伙项目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d、将合伙财产或合伙项目的客户往来款项借给他人的。

  e、决定项目的财务制度;

  f、决定合伙负责人的报酬;

  g、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的;

  h、聘任全职或兼职会计人员及决定会计人员工资薪酬;

  i、决定管理人员、生产工人、销售人员的工资薪酬;

  j、决定合伙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及亏损弥补方案;

  k、补充协议约定需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他事项。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按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合伙企业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死亡合伙人按退伙处理,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可以继承按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财产;但不能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指定,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逾期不组织或不配合清算的合伙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在合伙协议生效后逾期3个月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按退伙处理,受让人不能作为合伙人,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私自转让财产份额违约金比例按转让的财产金额的30%计算支付给无过错方。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或对外担保的,其行为无效,产生的法律责由该合伙人自行承担;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无过错合伙人违约金。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或对外担保违约金比例按出质和对外担保金额的30%计算支付给无过错方。

  (三)逾期不组织或不配合清算的,退伙人可以要求按以下方式确定退伙金额及违约金:

  1、按退伙合伙人原出资金额按年利率24%与实际合伙年限计算相应的利息加上出资金额一起支付给退伙合伙人。

  2、合伙产生的未分配收益,退伙合伙人仍可享有相应份额。

  3、合伙产生的亏损全部由逾期不组织或不配合清算的合伙人承担。

  4、逾期不组织或不配合清算的合伙人支付退伙合伙人原出资金额30%的违约金。

  (四)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支付无过错合伙人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按擅自退伙合伙人原出资金额的30%计算支付给其他合伙人。

  (五)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合伙人违反第九、十条规定,应按合伙企业实际损失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书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名(捺手印):

  时间:年月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12

  甲方: 身份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 住址: 丁方: 身份证: 住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人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一、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以乙方名义办理《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证,并注册为企业法人。

  二、投资期限:共同投资人合伙为长期经营。

  三、共同投资人共同自愿合伙投资经营 地址: 。前期预投资 万元整,人民币。

  甲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

  乙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丙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

  丁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四、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企业内所有财产为共同投资人共有。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一、合伙期间,共同投资人各方在外的一切债权债务与合伙企业无关联。

  三、 合伙共同投资人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

  三、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四、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

  企业承担责任。

  五、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六、盈余结算,企业内盈余每 (盘货)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后按约定比例分配。

  第三条 事务执行

  一、共同投资人委托XX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二、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负责人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负责人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四、负责人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共同投资人可以对负责人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六、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企业的股份;

  (2)、更换事务执行人。

  七、经营职责:共同经营中,由合伙共同投资人协商指定财务负责人进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有:人员工资,各种招待费,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现金管理(建立专用账户)。任何支出由合伙共同投资人确认后签字入账。

  八、经营中,对未经共同投资人管理人员同意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壹个月内)负责全额收回,造成损失的,由经手人全额承担赔偿。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一、合伙企业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二、共同投资人在。合伙企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三、、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

  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四、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五、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责任事项

  在合伙企业的经营中,共同投资人出资购买的车辆(如XX车,现挂XXX名下),在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性的事件,风险责任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共同投资人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由签约方讨论)

  第七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共同投资人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 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有效。

  二、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四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共同投资人(签字甲方):____ _____

  共同投资人(乙方签字):_____ ____

  共同投资人(丙方签字):_____ ____

  共同投资人(丁方签字):_____ 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13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相互信任丶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市场营运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网店(集市店即C店),主营:饰品项目。投资形式:第一个月甲XX三方每方投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元,用作首月网店运营费用,以后看经营情况,按月投入。

  第二条:甲乙两方原有童装实体店批发店,甲乙两方共同负责向网店及XXX平台提供货源,并保证货源品质与货源充足。货源资金由甲乙两方承担,丙方不承担货源资金,丙方负责网店运营与管理。如果甲乙两方无法正常供货情况下,丙方努力帮助解决,最后还是无法解决货源供应,丙方有权暂时联系第三方货源,以备网店正常运营,直至甲乙两方把货源解决好为止。因网店经营造成的断码库存由甲XX三方共同承担。

  第三条:共同经营的网店项目中,合伙人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共同经营的项目中甲XX三方利润(净利润)分配为:甲方占35%,乙方占35% ,丙方占3%。

  第四条:甲XX三方任何一方不得在互联网上经营与合伙事业相竞争与相关利益冲突的一切事业,甲XX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把网店资源移作私用或者其它与网店无关的业务。

  第五条:本合伙网店有效期限_______年,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长期限,到期满前,三方合伙人商量决定。

  第六条:在合伙期限内,合伙人在不给合伙网店项目经营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伙人退伙后,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网店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所有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总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丶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丶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全体合伙人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丶清偿债务丶返还出资丶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字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14

  甲方:李中平

  乙方:肖桂苏王建伟

  丙方:姚珍柏

  丁方:吕开勇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企事业及其合伙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万佳百货超市事务。

  第二条: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万佳百货超市

  经营场所,回龙寺镇建设街106号商贸大厦第一、二楼房屋万佳超市股份分配为:甲方占四分之一股,乙方肖桂苏占八分之一股、王建伟占八分之一股,丙方占四分之一股,丁方占四分之一股。

  万佳百货合伙经营期限依照肖桂苏、李中平与汤海勇、姚作

  全所签订的《合伙经营超市协议》规定的'5年期限,即从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合伙人同样享受与分担李中平、肖桂苏与汤海勇、姚作全签订的《合作经营超市协议》的权利与义务。

  四、合伙人出资:

  1. 总投入资金由甲、乙、丙、丁四方以现金出资,按所占股份出资。出资总额由四个股东商定。

  2. 万佳百货超市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任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合伙人的出资仍归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五、合伙人分工

  合伙人实行明确岗位责任制,并且合伙人有权对其它合伙人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合伙人不得私自得利,如发现有私自得利者,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六、盈利分配及债务承担。

  1. 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 债务承担。合伙人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债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清偿自己应负责的部分。

  七、对于在职的股东以工资的形式支付其劳动报酬。

  八、超市内部事务必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由董事长最后决定。

  九、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进行赔偿,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超市的货物及流动资金,合伙人有权对货物及资金进行抽查。

  十、合伙人之间发生争议,应当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合伙人签字生效。

  甲

  合伙人签字: 乙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丙 丁

合伙经营协议书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订立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经营的项目

  在甲方现有的(恒通)加工场及在罗湖(五方家私城)的销售铺面的基础上,由乙方注入资金,扩大生产和销售,合伙经营艺术玻璃的生产和销售(包括批发、零售)。

  二、合伙经营的期限

  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至双方协议解除合伙经营之日止。

  三、合伙经营的方式和股权比例:

  1、甲方以其现有的(恒通)加工场及在罗湖(五方家私城)的销售铺面的使用权、转让权、处置权作为诚信的书面证明抵押给乙方,乙方按协议约定分三批注入30万资金。

  ①第一批资金为10万元,在本协议签定的10日内,注入由双方共同监管的银行帐户;

  ②甲乙双方正常合作6个月后,乙方再次注入资金10万元到双方共同监管的银行帐户;

  ③本协议签定1年期满,项目经营呈现良性发展,乙方最后一次注入剩余的资金10万。

  2、合伙终止时,任何一方的出资均由个人所有,乙方的投资三年期满后收回成本。

  3、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以其现有的.(恒通)加工场及在罗湖(五方家私城)的销售铺面的资产评估价值持股40%,以其生产工艺技术和经营经验,持股20%,

  四、利润分配和债务承担

  1、经双方协商一致,按乙方资金注入的不同时期分别实行以下的利润分配方案。

  ①乙方首批资金注入的至6个月满,甲乙双方分别按照80%和20%进行利润分配;

  ②乙方第二批资金注入至1年期满,甲乙双方分别按照70%和30%进行利润分配;

  ③乙方第三批资金注入至合伙经营期满,甲乙双方分别按照60%和40%进行利润分配。

  2、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合伙经营期内项目生产和经营产生的风险和债务,其中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资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时,按股权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一方必须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承担的部分,逾期按当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五、新入伙、退伙及股权的转让

  1、新入伙必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新入伙人对入伙前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甲乙双方在约定的退伙条件出现或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可退伙,退火按现金结算。

  3、股权转让由经双方协商同意,向第三人转让的,第三方受让人按新入伙对待。

  六、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①甲乙双方共同拥有项目的经营权、决定权、监督权、合伙经营积累财产的所有权。 ②甲乙双方共同拥有项目涉及的业务、人事和财务管理,拥有重大事项平等表决权。③如甲方经营不善或出现决策错误,导致项目出现亏损,乙方享有退股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按协议约定共同维护项目的正常运作,分担经营风险,共同承担因合伙经营的债务。

  七、禁止行为

  1、未经过合伙人同意,禁止其以项目或合伙人名义进行私下的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的归双方共有,对合伙项目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从事与项目同类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任何有损本项目利益的活动。

  3、合伙双方任何一方接单、出单均须经公司财务签字入电脑管理,不得私自出单。

  4、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对合伙项目或另一方造成损失,须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八、合伙的终止及清算:

  1、合伙经营期满或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清算人为与甲乙双方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15日内双方未确定清算人的或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项目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项目所欠招用的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九、协议的补充或修改及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名、盖章(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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