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协议书

时间:2022-05-03 17:49:03 经营协议书 我要投稿

合伙经营协议书模板合集六篇

  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伙经营协议书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伙经营协议书模板合集六篇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

  货车合伙经营协议书合伙人甲方姓名(以下简称“甲方”):XX

  身份证号:XXXXXXXX

  合伙人乙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XX

  身份证号:XXXXXXXX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经营大货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有XXXX品牌XXXX型号货车一辆(以下简称“合伙车辆”),车牌号XXXX,发动机号XXXX,车架号XXXX。

  二、乙方出资人民币XXXX伍万(¥50000)元向甲方购买合伙车辆50%的所有权,使得甲乙双方各占有50%的股份共同经营合伙车辆。

  三、乙方的出资,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交付给甲方。甲方签署此协议,表明已经收到乙方的出资款项,可以不另立收条。

  四、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货车车辆营运。

  五、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合伙车辆的经营盈余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经营盈余:合伙车辆在一个经营周期内的经营收入除去各种经营成本后的净利润。

  2、合伙车辆的经营亏损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负担。

  经营亏损:合伙车辆在一个经营周期内的经营收入不足以支付各种经营成本的差额。

  3、合伙车辆的收支每个月算帐一次。

  六、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合伙车辆为甲乙双方共有财产,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协商同意私自将合伙车辆进行变卖、转让、抵押、出租、外借以及其它损害另一合伙人利益的用途,否则利益被损害方有权提出赔偿。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合伙车辆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的任何经营亏损、债务、以及因违法违章行为与乙方无关。

  八、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2、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十、合伙终止后,合伙车辆的总价值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2

  合伙人甲: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考查认定在_________合伙开设_________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店,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

  甲出资金额xx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

  乙出资金额xx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_________合伙合同

  第二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早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②购进常用货物;③,支付合伙债权;④xx。合伙合同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_________每月_________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_________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合伙

  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权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权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缩短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_________(一)合伙期满;_________(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_________(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_________(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第八条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的营业额,这个要与收银员讲好,收银员要注意少了钱收银员要负责

  第九条以上合同若有衅待,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3

  甲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丁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出资设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共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资方式:

  1、甲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2、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3、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4、丁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5、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正。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财务、会计

  乙、丙、丁三方有权随时查阅公司账务,甲方应及时配合乙、丙、丁查阅账务工作,并安排指定人员协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对账务有疑义,甲方应当予以解释。

  第四条盈余分配

  企业的盈余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资金额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关于追加投资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资,由甲、乙、丙、丁决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2、追加投资在企业拓展业务时,每个股东按前期投资比例进行追加,若一方不能按比例追加投资,则按实际投资额从新定股份,各股东应在提出追加投资之日起一个星期内追加投资;

  4、追加投资后,应按新投资额核算投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和投资风险比例。

  第六条关于债款债务

  按各自的出资额比例承担债权债务。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有限合伙人

  参与管理,不参与管理,但在本公司有工作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具体工资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八条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设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实施,实行一票否决制;

  2、方共同同意由方作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对企业运营有最终的决定权(但不包括企业的管理制度),但方应充分听取方的意见,在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

  第九条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甲、乙、丙、丁)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第十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实行一票否决制;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无论是否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都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对内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自愿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三)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第十三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6、股东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财务结算后才能退股;

  7、股东退股所退还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财务利润为准;

  8、财务核算应以审核公司内部账簿为准。

  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任何一方合伙人违反本合伙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四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人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七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同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甲、乙、丙、丁)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甲、乙、丙、丁)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受损失或者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甲、乙、丙、丁)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条保密

  协议各方(甲、乙、丙、丁)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二十一条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以上协议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现对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不成一致的,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

  3、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粘贴处

  丙方身份证复印件 丁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粘贴处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4

  依据《合伙企业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伙餐馆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及合伙期限

  餐馆名称:西藏味道。

  经营场所及地理位置:凯里市小高山博园山庄内。

  (一)餐馆经营面积 平方米,含厨房、餐厅、空地;

  (二)停车场、厕所与博园山庄公用。

  (三)合伙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餐饮业、小商品、土特产及烟酒零售。

  三、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杨杰圣,性别:男,出生日期:1968年1月20 日,住址:凯里市金井路5组4号附1号,身份证号码:522601196801201217。 姓名:易大勇,男,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

  四、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出资时限

  (一)合伙人杨杰圣用以上场所、房屋、现有炊具、餐桌椅等不动产和实物作为股份。

  (二)合伙人易大勇以货币资金注资和食材(藏香猪)供应形式入股:

  1、出资人民币万元,该出资作为餐具和部分用具的购置以及餐馆经营流动资金。

  2、藏香猪供应价格:毛猪25元/斤,净白条(不含内杂):40元/斤,笼水白条(含内杂): 元/斤。

  (三)本协议经合伙人双方签字生效后3天内,合伙人现场盘点实物、交接场地、注资到位。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盈余分配:合伙餐馆盈余提取10%的发展基金后,按杨杰圣占50%、易大勇占50%的比例分配。发展基金主要用于餐馆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提取达到一定数额,也可进行二次分配。

  (二)杨杰圣用盈余分配所得的60%返还易大勇的实际投资额,返完为止。

  (三)债务承担:合伙餐馆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按照盈余分配比例承担。

  六、合伙餐馆事务执行

  (一)本协议所载明的合伙人均可对

  外代表合伙餐馆,执行合伙事务;

  (二)合伙餐馆日常管理,由合伙人根据自身时间安排或合伙人相互约定执行,具体权限为:

  1、对外接洽业务、招揽客户;

  2、日常事务管理;

  3、支付合伙餐馆债务;

  4、日常物资采购及费用支出;

  5、了解合伙餐馆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三)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以不动产入股的一方与其内部股东处分合伙餐馆的不动产;

  2、改变合伙餐馆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餐馆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5、以合伙餐馆名义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餐馆的经营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

  7、有关事务执行争议的处理,对事务执行人委托的撤消、利润分配

  和亏损分担方法的变动、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出资;

  8、合伙餐馆歇业。

  (四)合伙人对本协议未载明的关乎餐馆经营的有关事项的执行,实行 合伙协商表决。

  七、入伙、退伙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2、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餐馆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二)退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②、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餐馆的事由;

  ③、其它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八、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伙终止的事由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提前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餐馆经营不善发生严重亏损;

  4、合伙餐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查封或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伙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1、全体合伙人自行或邀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财务清算;

  2、财务清算后如有盈余或亏损,则按本协议第五条所列比例进行分配或承担;

  3、餐馆不动产归杨杰圣所有,其他实物资产按照原始清单归属各自合伙人所有,也可协商折价转让给另一方;

  4、若经营期内经营场所被政府规划征用,除不动产的补偿金资金归属杨杰圣一方外,其它流动资产补偿和营业损失补偿资金优先用于返还易大勇投资余额、弥补经营亏损后,按杨杰圣 %,易大勇%分配;若征用之前易大勇投资额已返还完毕,则直接按此比例双方分配补偿费用。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餐馆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凯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合伙人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按照《合伙企业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5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望谟县金桃家电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及管理优势经营一家家电,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乙、丙双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4.合作经营中,如需聘请员工,员工工资、奖金分配,由经营管理负责人提议,合伙人审定。

  第三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3、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壹份。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____ 年___月___日签约地点:___ _____ 1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就合伙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项目名称及地址:

  经营地址: 。

  第二条:合作经营范围:。

  第三条:合伙经营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甲方出资人民币45万(大写:肆拾伍万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40万(大写:肆拾万元整)。

  2、以上出资应于 年 月 日全部缴纳到位。

  3、本协议生效期间,合伙经营项目涉及全部财产为双方共同共有,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抽走、挪用或请求分割。如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合伙终止(包括合法解散)后,应当对合伙项目的资产进行评估,扣除合伙债务后仍有剩余财产的,按各方实际投资比例予以分配;合伙项目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的,按第五条的相关约定办理。

  第五条: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本着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

  1、盈余结算:经营进销存账目应当每月结算一次,在结算中如出现的账面应有现金、货物等资产与实有资产不符的,应当查明原因、厘清责任。如账目或货物的损失属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应由该责任人负责赔偿。

  2、盈余分配:每月结算后,盈余部分按50%的比例进行分配。

  3、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以偿还时,甲、乙双方各按50%的比例承担。

  第六条:合伙事务执行

  1、本合伙属于隐名合伙,仍以方个体经营者的名义对外经营,不另行办理合伙组织工商登记,如个体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及期限存在法律上的冲突,应

  当依法变更营业执照的相关项目或对本合伙项目进行调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后如有增加业务的必要,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同意即可。

  2、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一方,有权委派一人在合伙经营场所参与经营管理,其工资由合伙项目(财产)共同承担,如因经营需要招聘名员工,员工的工资和生活福利都合伙项目(财产)承担。

  3、内部管理,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 调整员工的工资、待遇、制定规章制度等会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须经双方一致同意方可执行。

  4、账务管理:合伙项目应建立专门台账及专用银行账户。属于合伙项目的任何支出均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列支入账。

  5、乙方负责店内经营和货物管理的一方,必须把当天营业额全额登记入账,并结算当天的营业利润一并交予双方确认后入账。

  6、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取走合伙经营项目的现金和货物。

  7、经营中,对于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负责全额收回,逾期应由经手人承担应收账款损失。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本店在不特别扩大经营的情况下,不增加合伙人;

  2、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增加合伙人,并与原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商店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在不给合伙商店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原则上合伙人可自由退伙;

  2、一方可提出退伙,但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合伙人一致同意的,由各方对财务分割及债务承担等事宜达成一致后,应当签订退伙协议方为有效。

  3、合伙人擅自退伙不产生退伙的效力,如果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出资的转让:

  如一方欲转让自己合伙财产份额,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在同等条件下,原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合伙人享有同等的表决权;

  2、合伙人对合伙利益享有约定的分配权;

  3、合伙经营累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同所有;

  4、合伙人有按约定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约定,不得随意侵害合伙财产权;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若由此造成合伙经营项目损失的,则由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的一方承担;私自以合伙人名义进行业务活动获得的利益划归合伙收益。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经营项目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合作经营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项目的名称继续经营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新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以依另一方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终止及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终止: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不能继续经营;

  4、依法撤销、吊销;

  5、出现法律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合伙债务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盈余分配约定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亏损,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尝。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违约金;

  2、合伙人未经另一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合伙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同时应当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违约金;

  3、合伙人私自以其合伙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应当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违约金;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伙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如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议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指印之日成立,于20xx年 月 日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年 月日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