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合同

时间:2022-06-09 13:15:24 经营合同 我要投稿

中外合资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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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合同

中外合资经营合同1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中国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中国

  _________(以以下简称丙方),在_________登记注册,英文:_________,其法定地址:_________,英文: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在_________合资经营“_________”。(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

  第六条 合营各方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销售_________和_________公文箱、尼龙箱及五金配件、制革、鞋。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产_________只_________公文箱。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由双方商定,并报审批机构批准,生产规模可增加,产品品种将发展到人造皮及天然皮公文箱、皮革、皮革制品及配件等。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共_________美元。

  第十条 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共为_________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

  甲方:_________美元,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美元,占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美元,占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营各方均以现金美元作为出资。

  第十二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丙方按其出资比例在领到营业执照后三个月内一次缴付。

  第十三条 合营各方中任何一方如向其它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其它合营各方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理登记手续,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能减少出资额,但可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当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其它合营各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合营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宜:

  _________方责任: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负责合营公司所需设备的订购进口报送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借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它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_________方责任: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原材料等事宜;并负责将所订购的货物运到中国港口;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的培训,以使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产品,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技术提供

  第十五条 _________方为合营公司提供_________公文籍等产品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目的要求的,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_________方应按照_________方提供的技术要求,积极配合,组织雇员认真学习。

  _________方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协助先进设备选型和购买,提供先进的技术。

  第十六条 合营各方密切配合应在合营公司开工六个月培训期后,使合资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合格率达到_________%。

  第十七条 产品质量标准,依照销售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合格产品占年总产量的_________%。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生产的合格产品由_________方负责销售国外市场,合营公司参与销售价格应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董事会制订。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的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一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产品销售及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其中,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经批准后应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的商标由董事会商定,然后按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商标注册手续。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__方委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并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解散终止;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营公司和其它经济组织合并。

  对重大问题应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协调,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不属于重大权力问题,可采用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并主持,经任意两名董事提议,董事长或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会议一般应在_________市,必要时也可在中国的其它城市或国外的适当地点召开。董事会的重大决议等记录签署后应以中、英文各一份送各方存档。

  第二十八条 经各方同意后,由董事会聘请公证会计师一人列席董事会会议。公证会计师有权审阅合营企业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会计档案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和建议。董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特邀_________代表列席董事会。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九条 合营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首任总经理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不在时,由副总经理行使总经理职权。

  第三十一条 经营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或处分。

  第十一章 设备材料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设备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委托方在国外市场购买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设备时,应邀请_________方派人参加,价格应经合营公司同意。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筹建和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小组,负责生产厂房的调整,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等工作。

  筹备组由_________人组成,费用在准备费中列支,筹建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筹建组长副组长由董事会任命,组长和副组长对生产准备工作进行实施和监督,准备工作完成后由董事会验收。验收完毕,筹建组即告撤销。

  第三十六条 筹备小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定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_________、_________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小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小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小组根据_________方提供的工艺生产要求,确定引进和在中国境内购置和加工的设备清单,价格共同商定,择优购置,并专门签定设备购置合同,按合同验收设备,如不符合要求将按章索赔。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具体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_________市劳动管理部门批准。

  第四十一条 中外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合营公司一切外汇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制定会计制度,并付诸实行。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但不得低于_________%)。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记载;月终、年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盈亏计算表,生产成本核算表)分别用中文和英文编写,在次月十日前向中外各方报告。

  第四十六条 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_________方认为需要聘请其它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的财务进行审查,_________方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_________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平时以人民币和美元分别记帐,年终以人民币进行会计决算。

  第四十八条 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的合格产品出口,按规定可申请减、免工商统一税,所得税免征手续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合营各方分得的利润用于公司再投资部分,期限不少于五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_________%,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的,应缴回已退的税款。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所得的利润总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扣除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余下的净利润按投资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各项基金金额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五十二条 _________方分得的利润汇往国外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和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结转下年度。

  第五十四条 合营公司缺少资金时,可按“合资经营企业贷款暂行规定办法”向中国银行或中国的其它金融机构贷款,也可向国外机构贷款,筹措资金时,应考虑利率、期限等条件。

  第十五章 合营期限

  第五十五条 合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自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六条 合同期满后,如甲、乙、丙方愿意继续合营,可在合同期满前六个月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贸部(或其它的委托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五十七条 出现下列各项情况时,合同也可提前终止:

  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_________%或不能恢复时。

  2.遭受不可抗力的外来影响,合营公司经营发生困难而无法继续时。

  3.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使企业无法经营时。

  发生上述情况,合营各方应作最大努力,排除障碍,避免终止合同。

  第五十八条 提前终止本合同,须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提出结业申请证书,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贸部或其授权机构审批。

  第五十九条 终止合同时,由董事会提出财产清理的方案,报请当地的财政部门和开户银行审核并委托在中国注册的公证会计师办理清算事宜。清算后的财产,按投资后的比例折分。_________方分得的资金可按“合资法”规定汇往_________。

  第六十条 合同终止,清理工作结束,必须向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交回营业执照,停止一切营业活动。

  第十六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六十一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险

  第六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六十三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各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六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法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五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其它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公司合同,如各方面同意继续合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 合营各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规定按期提交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给合营公司其它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的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按合同第五十七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七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合营公司几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方应付的责任。

  第六十八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保书。

  第二十章 场地使用费

  第六十九条 合营公司使用的场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所有,应向政府缴纳使用费。

  第七十条 合营公司租用场地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费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租用费缴纳方法,期限要根据_________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_________合营公司租用_________方厂房、仓库暂定为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费定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按使用面积计取,水、电、汽设施租用费每年共计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上述三项费用列入产品成本。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一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用电报通知合营公司其它各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的出具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二章 适用法律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七十四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四章 文字

  第七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二十五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七十六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组建工程协议、销售协议等(略),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八条 甲、乙、丙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丙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丙方授权的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字。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中外合资经营合同2

  目录

  前言

  1)定义

  2)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3)宗旨、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和投资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6)权利、债务和责任

  7)董事会

  8)经营管理机构

  9)技术投资和技术转让

  10)生产计划、购买和销售

  11)银行帐户和外汇安排

  12)财务、会计、审计、保险

  13)税务

  14)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资、福利

  15)筹备期

  16)工会

  17)期限、解散和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

  20)违约责任

  21)争议的解决和适用法律

  22)合同文件和文字

  23)合同有效期及修改

  24)通知

  附件:会计程序

  序言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并建立的独立法人。其总部设在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其主要业务所在地设在_________。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下列各条款及其附件的内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明确含义外,下列名词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定义如下:

  1.1 公司是指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_________公司。

  1.2 专有技术(know-how)是指_________方从获得的按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为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及为改进本公司这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所需的一切专有技术、知识、经验和技能。它包括技术资料、图纸、试验方法、试验报告、制造工艺、设备说明书、质量控制、计算机程序与应用、安装与调试方法、企业管理、销售、技术服务和_________方通过其关联公司派遣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工人所掌握的各种经验、知识和技巧。

  1.3 专利(patent)是指_________方从其关联公司得到,以_________方在_________国和其他国家已获取专利和将据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发明。

  1.4 合同产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和调试的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

  1.5 工业锅炉是指压力小于_________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____吨/小时的蒸汽锅炉和不同容量等级的热水锅炉。

  1.6 电站锅炉是指容量大于或等于_________mw,用于发电的锅炉。

  1.7 签字日期是指合资经营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1.8 批准日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部门正式批准本合同的日期。

  1.9 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当局批准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签发本公司营业执照的日期。

  1.10 筹备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过_________个月这一段时间。

  1.11 开业日期是指筹备期结束,公司开始营业和生产的日期。

  1.12 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 关联公司是指合营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母公司及合营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 主管部门是指_________。

  第二条 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2.1 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文名称为_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____。

  2.2 本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本公司改组、变更或期满时,应分别报请_________部门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或撤销注册。

  2.3 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

  2.4 当公司合营期满、终止、解散或_________方不再是公司资产拥有者时,____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量后一个销售合同交货后,更改公司的名称,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称不再有“_________”或类似字样。_________方和公司将尽量大努力在合营期满、终止或解散或_________方不再是资产拥有者之后六个月内,完成公司名称的更改。

  2.5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同意,报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部门批准,公司可在中国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和代理机构,或其在他国家和地区设立销售机构。

  第三条 宗旨、经营范围

  3.1 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国设计、生产、制造和装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及服务,并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这些产品,以获取合理的利润。经董事会决定,并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可以从事其它适当的经营活动。

  3.2 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1)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各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其它有关产品;

  (2)装配、维修、保养和调试上述产品;

  (3)进口有关上述产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

  3.3 公司的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如下:

  (1)产品质量应达到国际标准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产品以_________、_________千瓦电站锅炉为主。

  (2)初期目标:____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____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____蒸吨/时工业锅炉的能力。____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能力____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____蒸吨/时的能力。

  (3)发展目标:_________年以后根据市场需要,公司将把____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超临界参数_________锅炉作为发展目标。

  第四条 注册资本和投资

  4.1 公司_________年投资总额为_________美元,注册资本为_________美元。甲方认缴百分之_________,为_________美元,乙方认缴百分之_________,为_________美元。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____期交付。每期的应缴数额如下:

  (1)从公司成立日期起的_________个月内,甲方应以价值_________美元的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库存物资做为其投资;乙方应以_________美元现金和价格_________美元的技术做为其投资。

  (2)_________年,甲乙双方各缴_________美元,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_________美元

  (3)_________年,甲乙方双各缴_________美元并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_________美元做投资(资本化的利润);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_________美元。

  (4)_________年,甲乙双方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_________美元作为投资;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_________美元。

  (5)_________年,甲乙双方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_________美元做为投资;甲乙双方累计认缴股本_________美元。

  对于上述4.1(1)、(2)、(3)等项中提到的_________方现金投资,董事会有权决定接受_________方用公司所需要的先进机器设备来代替_________方的现金投资。

  4.2 甲乙双方出资方式分别为:_________方以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库存物资和人民币现金作为出资。_________方以先进的机器、设备、许可证技术和外汇现金作为出资。

  4.3 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双方按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损失。

  4.4 双方向公司缴清每期应缴的股金后,由公司聘请的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的稽核由一个国际会计事务所和一个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承担。国际会计事务所承担的上述稽核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承担的稽核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根据验资结果,公司将分别向双方颁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各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成立年、月、日;

  (3)出资者的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包括投资内容附件中双方同意的对实物出资的作价;

  (4)出资年、月、日;

  (5)出资证明书签发年、月、日。

  4.5 出资证明书由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联名签发。

  4.6 由于特殊情况,_________方需要把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出售或者转让给_________方的一家关联公司时,如果符合下列条件,_________方将给出示书面的认可:

  (1)该关联公司必须能象_________方一样,有效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

  (2)该关联公司同_________方一样从_________获得同样条件的担保,担保该关联公司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3)这种出售或转让要呈报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部门审查和批准。

  除上述情况外合营的任何一方欲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部分,均须事先征得合营他方的同意,合营任何一方在取得他方同意以后需按下列规定进行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转让、出售或处置:

  (1)当任何一方(以下简称“处置方”)希望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的全部或一部分时,该处置方应书面通知合营他方,并给以合营他方_________个月的优先购买权,该优先购买权的期限从合营他方收到该通知之日起算。处置方向合营他方提出的条件应与向任何第三方受让者或购买者提出的条件相同。如果合营他方在_________个月以内未行使其优先购买权,处置方可按向合营他方提出的相同条件,将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出让给第三方。如果选择购买处置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不止一家,这些购置方将按其购买份额的比例分享利润和亏损。

  (2)处置方应向其他方提供处置方和第三方签订的股分转让或出售协议。

  (3)公司的经营和本合同的履行将不受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出售或任何其他方式处置的影响。

  (4)第三方受让人和购买人向合营其他方担保他将完整、忠实地履行处置方根据本合同应履行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合营任何一方根据本条款的规定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本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部分,应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部门批准,得到必要的批准以后,公司将到当地工商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

  4.7 双方出资比例需要变更,应经董事会讨论一致作出决定,并征得合营双方书面同意后报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部门批准生效。

  4.8 双方在收到董事会增资决议和经双方书面认可后,必须在董事会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再投资。

  4.9 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合营期内不得减少。

  4.10 公司开业日期起的第_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_年,公司应对其使用的场地按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支付使用费。公司使用面积,经双方同意可进行调整,以反映实际使用土地的情况。在_________年之后,场地使用费的增或减,将按中国有关法令和规定执行,公司应签订一项包含本条款的土地使用合同。

  4.11 双方的投资按出资日期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按买价和卖价的平均值)换算为人民币。出资日期是指建筑物、设备、库存物资和仪器的提交日期,也就是公司收到这些资产的日期,第一次技术出资日期是公司收到第一张收据日期。双方股本不应因汇率浮动而变化。由汇率浮动而造成的损失和收益,其损益部分应记入公司帐簿内,因而不影响4.1条所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股权百分比。

  第五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5.1 公司年净利润为公司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

  5.2 合资经营期间,公司每年营业的净利润,扣除董事会决定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后的余额作为可分配利润,按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超过净利润的_________%。

  5.3 当董事会决定分配利润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的头_________个月内,分配上一会计年度的利润(如果有的话)。

  5.4 任一会计年度如有亏损,可将此亏损并入下一会计年度,并由下一会计年度利润弥补,在亏损未完全得到弥补前,双方均不得分配利润。

  5.5 如果任何时候的累计亏损超过或等于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分之_________,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讨论决定公司的前途。

  第六条 权利、债务和责任

  6.1 双方有权按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

  6.2 任何一方对公司的责任均以其对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为限。

  6.3 在公司开业日期以前,为使公司充分地并适当地进行经营活动,在必要时_________方将随时在财政计划、外籍人员雇佣、专有技术、专长、管理、项目管理、监督和控制等方面对公司给予支持;_________方将按照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向公司转让适用的先进技术,以使公司生产的锅炉能达到_________方的水平;在本合同期间_________方将协助公司派遣的培训人员和共同工作的其他人员在_________国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旅行和食宿安排手续;协助公司按照_________国出口管理法律和条例在_________国为公司购买设备和外购件办理所需手续。除非有其它特别的同意,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它规定,这些支持性服务将不向公司收取费用。

  6.4 本合同期间,_________方的支持将包括:办理_________部门批准公司成立的申请(包括合资企业合同和章程的批准);向有关的政府机构办理公司的登记手续和领取营业执照;按照中国法律协助申请对公司或双方所有可能的减征或免征税款(包括进出口关税,工商统一税的减征或免征);协助向有关的政府机构申请外汇以支付11.4款所列项目,协助申请得到土地使用权,进口设备的报关,招聘中国当地经营和管理人员、工人和其他需要的人员,协助外籍职员得到入境签证、工作许可和旅行安排,协助寻找合适的国内材料和国内用户。除非有特别的同意或合同另有规定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它规定,这些支持性服务将不向公司收取费用。

  6.5 在从事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时,双方都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任何法律和法规,也不能违反双方从事公司经营活动所在地的法律。在执行本合同时,合营的任何一方都要保证不违反任一方所在地或任一方关联公司所在地公布的法律和法规。

  第七条 董事会

  7.1 董事会由_________人组成,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董事长由_________方指定,副董事长由_________方指定。各方应以书面通知任免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为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7.2 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将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讨论、处理和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

  7.3 董事会职权如下:

  (1)修订公司章程;

  (2)延长公司期限,终止或解散公司;

  (3)决定年度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和发展计划。

  (4)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以及年度会计财务报表;

  (5)决定流动资金的最高限额和在此限额以上的借贷;

  (6)决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讲师、审计师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职权和待遇等;

  (8)设立或撤销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包括注册办事处)和代理机构,并决定其设立地点;

  (9)批准总经理的年度报告;

  (10)通过公司的劳动合同及各项重要规章制度;

  (11)讨论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出资比例的调整和注册资本转让等问题,并向甲乙双方提出适当的建议;

  (12)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公司职工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奖励和津贴等制度;

  (13)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批准经营计划;

  (14)决定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中所规定的公司的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

  (15)讨论有关提前终止合同的提议。终止或期满时,负责清理结算工作;

  (16)聘请中国注册的审计师;

  (17)更改公司名称;

  (18)建议增、减董事人数;

  (19)建议增加、变更或取消公司内一方当事人在权益转让上的限制;

  (20)审批以购买、租赁或其它形式获取董事会认为的对公司营业活动有必要或合适的不动产和私人财产

  (21)审批销售、出租、交换或转让全部或部分公司财产或其它资产;

  (22)审批和其它公司或法律实体的合并或解散;

  (23)制定公司有关投标、准备投标和提交投标的政策,采购、服务、保险以及其它必要的政策;

  (24)有权对公司或代表公司出具担保;

  (25)有权取得对公司财产的抵押、抵押品、抵押权、留置权或任何性质的对低押财产的索赔权;

  (26)审批开立帐户,撤销帐户;

  (27)审批借贷资金。

  7.4 董事会会议

  (1)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如果董事长不能参加,由副董事长负责召集,如果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不能参加会议,将由董事长授权一名董事召开并主持会议。

  (2)董事会会议应有全体董事的法定多数出席或代表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出席和表决。

  (3)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公司所在地召开,董事会也可以决定在其它地点召开。

  (4)董事会会议包括临时会议,至少在会议_________天前以书信、电报或电传通知各董事。董事的代表可以每年指定一次或每次会议前指定,作为合法代表出席任何会议。

  (5)董事会的决定应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作出。每位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只有一票表决权。除7.3(1)、(2)、(11)、(15)、(19)和(22)等项需出席或委托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才能决定的事宜外,董事会会议的任何决议须经法定人数的至少百分之_________同意。

  (6)董事会会议应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作记录,会后将记录整理成书面文件分发各董事。各董事应在收到书面文件30天内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否则此书面文件将被视为董事会会议的正式文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按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文本送交各位董事。

  (7)董事会的一切会议文件将保存在公司总部。

  (8)公司须偿付或者承担董事参加董事会议所需的合理的全部路费以及生活费用,居住在会址的董事除外。

  (9)会议通知须附有一价董事长提出的议事日程。任何一位董事所提出的日程项目应在会议日期的前十天通知所有其他董事。

  (10)如果全体董事在会议前或会议后签署“免予通知书”则召开董事会会议,可以免予通知。该“免予通知书”应归入会议记录档案内。

  第八条 经营管理机构

  8.1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任命。

  8.2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权为:

  (1)总经理按照董事会的各项决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在总经理缺席或不能工作时,由副总经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和权力,公司重要决定(如7.3所列)要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签署;

  (2)总经理、副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与董事一样有权收到会议通知和有关资料(有关他们本身的任免和工作表现的材料除外)。除同时兼任公司董事外,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3)总经理应在每年十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和财务预算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4)总经理应在每年二月底前向董事会提交上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算,并为董事会检查、审核公司的会计帐目提供方便。

  8.3 公司初期的经营管理和组织机构详见附件(略)。经营管理和组织机构的改变应作为公司的重大问题,由总经理提出,报董事会核准。

  8.4 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_________年。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也不得同与本公司竞争的其它经济组织有任何关系。

  8.5 总经理、副总经理如发现有营私舞弊、贪污等行为或严重失职时,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九条 技术投资和技术转让

  9.1 _________方作为出资的技术和设备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9.2 _________方将从公司成立起开始向公司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技术规范、图纸,设计及其它详细资料,详见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附件4。

  9.3 _________方将根据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及培训计划提供人员培训。

  9.4 _________方将担保它所提供的技术按照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规定应是商业上应用的,适合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的最新技术。

  9.5 公司将就_________方作为出资的技术签订一项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见附件(略)。

  9.6 双方同意公司建立计算机终端站,并和_________方的关联公司_________公司的计算机联机。

  第十条 生产计划、购买和销售

  10.1 公司应自成立日期起,立即按照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制订的工厂改造方案实施工厂的技术改造(工厂指_________方作为出资的合营部分)并从成立日期起的第_________年生产_________mw电站锅炉,而后生产_________mw电站锅炉。

  10.2 公司的生产计划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

  10.3 公司的生产计划由董事会批准执行,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10.4 如果中国国内有符合技术要求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工具等(以下简称材料),公司将优先在中国国内按市场价格用人民币购买这些材料,购买价格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应相当于中国国营公司购买同样材料的价格。需要进口的材料,在保证质量、性能和交货期的前提下,从价格量优惠的国家进口。公司按_________给其它类似合营企业的内部优惠价格向_________方和_________购买材料和配套件。公司从_________方或其关联公司购买任何材料、部件及服务,应向_________方(或其关联公司)提供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美元信用证,或为_________方所接受的其他外汇信用证。

  10.5 公司将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其产品。_________方或其关联公司应按销售代表协议作为公司的销售代表在国外销售公司产品,为此公司将尽一切努力使产品尽早达到国际标准,从_________年起,公司产品的出口目标是百分之_________,并在开业后第_________年达到外汇平衡,公司在中国境内如有外汇收入项目(包括以产顶进项目)也可以作为实现外汇平衡的措施,如果公司外汇不平衡,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向中国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协助。

  10.6 公司将与_________签订销售代表协议。

  第十一条 银行帐户和外汇安排

  11.1 公司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局发给的营业执照后,凭该营业执照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的名义开立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

  11.2 本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办理。

  11.3 公司的长期目标是保持自身外汇平衡,如公司不能保持外汇平衡,董事会将讨论这个问题并按10.5条提出相应解决办法。

  11.4 公司支付外汇的顺序为:

  (1)外汇贷款;

  (2)公司临时和长期雇员的工资及费用;

  (3)进口物资的价款及费用;

  (4)工程设计及其他技术服务费用;

  (5)_________方应得的技术转让提成费;

  (6)_________方应分得的红利;

  (7)_________方应分得的红利;

  (8)其他各项的支付;

  第十二条 财务、会计、审计、保险

  12.1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公司接受税务机关对公司财务和会计工作的检查。

  12.2 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会计程序由董事会审批。

  12.3 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公司的年度报表和全年帐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合营双方都有权对公司的帐目进行审计,所需费用由查帐方自行负担。公司应对查帐人员提供所需要的凭证、帐簿和有关资料。

  12.4 公司的财产、运输和其他各项保险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三条 税务

  13.1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

  13.2 公司职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3.3 公司将依法向中国政府有关机构申请各种可能的减税或免税。特别是公司可按照财政部关于对专有技术使用费减征、免征所得税的暂行规定申请提成费的减税。公司有权优先享有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减免的那一部分税或包含在任何税收协定中影响_________方利益的那一部分税。

  第十四条 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资、福利

  14.1 根据劳务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辞职、升级、降级和调动,由总经理同副总经理协商,总经理做决定。公司雇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进行审批。

  14.2 公司的有效工作所需人数由董事会决定。所需中方职工由_________方或中国有关劳动管理部门推荐,经公司考试择优录用,劳务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签订。

  14.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甲、乙各方推荐,由董事会直接任命。

  14.4 公司职工工资报酬标准、外籍雇员薪金和津贴等见附件(略)。

  第十五条 筹备期

  15.1 公司成立日期起_________个月的这段时间为公司的筹备期。

  15.2 公司筹备期内,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备组。筹备组由甲乙双方指定专人组成。筹备组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由董事会决定并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工会

  16.1 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公司的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有权代表职工同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16.2 公司董事会讨论有关生产计划、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时,工会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励、工资制度、生产福利等问题时,工会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董事会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并取得工会的合作。

  16.3 公司每月按职工实际工资(实际工资是指当地职工实际获得的基本工资总数,不是指公司支付给工厂劳动部门的工资总数,也不包括外籍人员的报酬。)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由本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第十七条 期限、解散和清算

  17.1 公司的合营期限为_________年。合营期限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

  17.2 如经双方书面同意延长公司的合营期限,公司将在合营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向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部门报送由合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书。获准后,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延期手续。

  17.3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部门批准,公司在下列情况下解散:

  (1)公司期限届满,而双方没有同意延长公司的合营期限;

  (2)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双方中任何一方无力或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因不可抗力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双方一致认为有必要解散;

  (6)双方中任何一方被排除参加公司的管理;

  (7)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的资产或财产被没收,强行被征用和不可能行使正常的管理。

  上述任何情况下的解散,都必须事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部门的批准。

  17.4 公司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第十六章的规定,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清算。

  17.5 公司解散后,各种帐簿及文件由_________方保存,如_________方需要,可以查阅。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8.1 由于受到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延迟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任何一方,不承担延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8.2 不可抗力在本条中的含意是指以任何方式管辖公司或各方或任何代理的一切经营活动的任何_________的,无论是以_________的形式,还是以其他方式颁布的任何命令、_________和书面指示;或是指_________、_________、战争、_________或其他_________、火灾、水灾;或指公司或受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能合理控制的一切其他原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影响,及时通知对方,同时采取合理的行动减轻其后果,并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的证明文件寄给对方。

  18.3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严重的、不可补救的损害时,应把该事件提交董事会以确定应采取的适当的措施。

  第十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在此同意,任何一方及其雇员由于参与合营合同有关的活动,从他方或他方的关联公司所得到的一切数据和任何其他资料都要严格保密,只有对方书面授权或法律要求时才能公开上述数据和资料。保密义务的解除应不早于下列期限:

  (1)公司终止有效日期起_________年之后;

  (2)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终止有效期日起_________年之后。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20.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不少于_________天的合理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

  20.2 如果违反合同的一方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受到的损失,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0.3 因一方违反合同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严重的、不可补救的损害时,另一方有权依据17.4条在违约事件发生后_________天内书面通知违反合同的一方终止合同,此项终止不影响要求赔偿的权利。

  20.4 上述20.1、20.2和20.3条款中所产生的损失金额双方同意根据国际惯例确定。

  20.5 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利润损失和间接损失不负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21.1 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执行或解释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大努力友好协商解决。

  21.2 如果双方在_________天内通过友好协商不能就本款上项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将此争议提请_________仲裁院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裁决,该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中文和英文为仲裁所使用的正式语言。

  21.3 在仲裁过程中,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执行本合同和公司章程中的其它所有条款。

  21.4 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双方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按本条的规定提交仲裁的权利。

  21.5 仲裁费用将由仲裁院在裁决书中确定并由败诉方负担。

  21.6 本合同的适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二条 合同文件和文字

  22.1 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22.2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3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部门批准后,以前的一切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自动失效。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部门批准的双方签字的书面协议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条款、责任、章节、声明和说明,对本合同的修改将是无效。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与合同修改

  23.1 本合同自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部门批准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至公司缴销营业执照之日止。

  23.2 变更本合同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部门批准。

  23.3 如果在本合同签字_________天以内,公司尚未获得有关的批准、注册及必要的营业执照,合营任何一方有权在通知对方十五天后撤销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通知

  有关本合同的给甲、乙双方及各位董事的一切通知均应用_________文书面作出。上述通知可以用挂号航空信、电报、电传或其它常用通讯方法发出。通知生效日期为收件人收件日期。以航空信件发送通知,邮戳日期后第十四天为收件日期;以电报或电传发送通知,电报或电传发出后第三天为收件日期。

  本合同签约双方的发送通知地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附件

  会计程序

  第一条 会计总则

  1.1 此会计程序是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和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合资经营的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的合营合同的附件,此会计程序规定条款的有效期限与合营合同一致。

  1.2 公司的会计制度和会计程序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同时使制造加工、利润管理和工程体系的采用更加合理。公司将采用_________方及其分支机构的会计制度和程序,以便充分利用吸收_________方及分支机构的管理经验、管理方法及现代化整体业务体系。

  1.3 公司会计的记录、报告等将完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一九八五三月四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营企业的会计制度》中有关规则执行。

  1.4 会计记帐应以中文和英文同时记帐,公司的月报、季报和年报以及所有的记帐凭证、帐簿、报表表头和这些文件报表的标题均应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

  1.5 公司将采用人民币为簿记记帐的基本货币。

  1.6 公司经营所需的经营资本和消耗资金应反映在董事会批准的预算中来。总经理将有权根据批准的预算安排使用_________银行的贷款以及要求乙方和甲方共同分缴公司的注册资本。

  1.7 经费超出或经营预算以外的资金支出将由董事会批准采取有关策略和会计程序加以处理。

  第二条 资本支付的计算

  甲方转入合营企业公司的制造设备的价值将按合营公司收到财产日登记入册的单价值再加_________%来计算。

  第三条 现金和往来帐户的计算

  3.1 在记帐过程中,外汇转换成人民币时,应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月第一天的报价为准。

  3.2 帐面汇率将按先进先出法计算。

  第四条 财产盘存的计算

  4.1 财产盘存科目的计算将采用后进先出法。

  4.2 公司各种材料、设备和其它物资的收、发和退还应按手续办理。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计算

  5.1 公司的固定资产应是指设备器材、机床工具、厂房及各种建筑物等,其使用期限为一年以上,按中国财政部门的规定计算。

  折旧期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所允许的最小期限为准。

  5.2 合营企业制定适当的程序以批准公司拥有的或租用的固定资产的增加及转让,这一程序需经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的计算

  6.1 技术转让许可证费应于转让许可证协议初期较短的时间内或_________年期限内摊销完毕。

  6.2 筹建费用应在_________年期限内摊销完毕。

  第七条 成本和费用的计算

  公司将以契约的形式以确定成本分类核算制,这一制度应在合同的主件和附件中写明。销售费、一般管理费和非经营费或非经营收入将被视为日常费用或日常收入并将不予核查或分配入承包成本。

  第八条 销售和利润的核算

  8.1 合同规定销售记录和销售成本的计算应采用全部完工法。

  8.2 公司将根据税后净收入提取储备基金、发展基金、职员和工人的奖金以及福利基金。三种基金的总数一般应当超过税后净收入的_________%。若有特殊的提取比例应由董事长决定。

  8.3 总经理在财政年度结束后的2个月内准备出利润分配方案并将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批准并贯彻执行。

  第九条 帐户分类会计报表

  9.1 未经审查的合营企业的会计报表,应于次月10日前发送管理者和股东手中。

  9.2 送交乙方的会计报表和会计报告应采用美元和人民币同时表示。公司将按_________标准报告提供给乙方。

  9.3 送交股东和管理者手中的会计报表应包括预算和实际变化的比较。重大的变化应由总经理在呈送的补充报告中加以说明。

中外合资经营合同3

  第一章总则

  杭州××工程有限公司和株式会社系统创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资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杭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登记注册,其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内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职务 董事长 国籍 中国。

  株式会社系统创造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日本登记注册,其法定住所在。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代表取缔役社长,国籍:日本。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则,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杭州××有限公司。

  第三条合资公司的名称为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外文名称为××。

  合资公司的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内。 邮政编码:310032。

  第四条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资公司的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资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软件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生产规模:

  (注:按项目可行性批复写。生产性项目规模,以主产产品的数量表示;非生产性项目规模,按项目具体情况定性定量。)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和

  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第九条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万元,并以此为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万元,占××%;乙方××万元,占××%。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万元

  机械设备 ××元

  厂房××元

  土地使用权××元

  其他××元,共××万元。

  乙方:现金××万元

  机械设备××元

  工业产权××元

  其他××元,共××万元。

  第十二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一次缴付,缴付的时间为 年月日之前。

  第十三条甲、乙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自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一、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第五章规定如期如数出资;

  3、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4、协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5、协助合资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6、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7、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责任:

  1、按第五章规定如期如数出资。

  2、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设备、材料有关事宜;

  3、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

  4、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原材料的购买和产品的销售方式

  第十五条对于合资公司所需的原材料等物资,合资公司有权自行决定在中国购买或者向国外购买。

  第十六条合资公司有权自行在国内或者向国外销售,也可以委托乙方的销售机构或者中国的外贸公司代销或经销。

  第十七条为了在中国境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可在中国境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十八条合资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经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并办理商标注册手续。合资期满后,商标所有权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八章董事会

  第十九条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首届董事和正副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一、合资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合资公司的中止、解散和延长合资期限;

  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四、合资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对下列其他事宜,可采取参加董事会会议的多数董事通过决定: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三、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

  四、制定合资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合资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七、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

  八、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另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另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九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二人,由 方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第二十五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各项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资公司,对内任免下属人员,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合资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解聘。

  第十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中国的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与员工个别订立劳动合同加以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合资公司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在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税务、财务、审计、外汇

  第二十九条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员工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税金。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一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的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二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甲、乙方认为需要另行聘请会计师或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合资公司应予以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三十三条每一经营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三十四条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章合资期限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十年。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合资公司成立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应当在距合资期满天前向外经贸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报送延长合资期限的申请书。

  第十三章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 超出实缴资本的部份缴纳所得税后,再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四章保险

  第三十七条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境内保险机构的规定由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八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九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资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资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四十条规定,报经批准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三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适用法律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五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国×地×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述人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第四十六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文字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日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第二十一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八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如下附属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包括:

  1、合资公司章程;

  2、技术转让协议(或合同);

  3、合资公司进口设备等实物清单(或协议);

  4、合资外方实物进口清单(或协议);

  5、销售协议;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及其附属协议,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同。

  第五十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住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在 签字。

  甲方:公司(印章) 乙方: 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签字:

  签字:

中外合资经营合同4

  目录

  序言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利润分配及亏损负担

  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第六章合营各方责任

  第七章董事会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第十二章纳税

  第十三章保险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公司。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11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省市街号;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国 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如合营为多方者,可称丙,丁方)。

  12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

  合营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有关当局批准后,可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13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21营业范围:

  合营公司将承担下列各类项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询服务:

  煤矿,冶金,石油,交通运输,水力发电,火力发电,核电站,水利,通讯,及上述各类项目的附属项目等。

  22服务内容:

  合营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将为客户提供下列各类服务:

  221工矿企业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发展规划设计。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项目评价

  225选择土建施工部门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督

  227培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28技术转让

  229董事会批准的其它服务项目

  (注: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23合营公司将根据上述服务范围,类别及公司营业计划,寻求承担中国国内或国外项目。

  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31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32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共元。

  乙方:现金元。机械设备 元。专有技术使用费 元

  其他元。共 元。

  33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天内,分期缴足投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按143条办理。

  341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需经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完了以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公司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51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合营期限为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如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应在合营公司期满前6个月,向有关机构提出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每次延长以年为限。

  53合营公司期限届满或提前解散时。董事会应指定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可包括或由全体董事组成。并按照中国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订立公司清算计划。妥善进行清算。合营公司的全部财产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履行赔偿义务支付清算费用后。所余全部财产均应依双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义务

  61甲方责任:

  611按照33条的规定,按时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12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613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为合营公司提供国内外工程项目。

  614协助合营公司在当地招收有经验的和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

  615协助合营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61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乙方责任

  621按照33条的规定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22按照111条及附件的规定。提供适用及先进的技术。

  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许可证。(详见附件)。

  623按照合同规定。向合营公司提供有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协助合营公司聘请国外有关高级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

  62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25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寻找国外有关工程项目。

  626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免责范围:

  合营各方除按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外,对于因合营公司的行为引起或与合营公司行为有关的任何间接或直接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双方均不向对方负责。

  第七章董事会

  71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后,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可以随时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董事,但必须书面通知合营的另一方。

  73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81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荐。副总经理名。由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年。

  82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91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一种外国文字书写)。

  93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劳动管理

  10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佣,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董事会与合营公司工会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111合营双方长期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由双方向合营公司提供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和优质服务,推动合营公司业务,使其在国内获得卓越显著的经济效益。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较强的竞争能力。技术和服务的提供将与公司从事的项目相结合,并支持项目的实施。公司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培训计划。使其公司有关职员能成功地运用这些先进技术。技术和服务的提供方式。具体内容,费用标准等详见附件。

  112合营公司与合营双方签订的有关技术或服务协议。其期限为年。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仍有权使用这些技术。

  第十二章纳税

  121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规定交纳各种税金。

  122合营公司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各种税金。

  第十三章保险

  131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由公司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141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而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43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营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响的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

  况下不作为违约处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和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合法公证机关出具证明。

  152一旦事件影响已克服或处理结束。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他方。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161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或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机构仲裁应遵守该机构的仲裁程序。

  162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17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同,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前两款所述变更情况,按中国法律或行政规定,应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营合同,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迟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出现。

  18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

  1832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在合营合同解除时。双方有义务完成合营公司正在进行的项目。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批准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一九八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

  地签字。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 国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甲方见证人(签字) 乙方见证人(签字)

中外合资经营合同5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

  签约第一方:ac公司,该公司系中国公司,在中国________注册(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第二方:bd公司,系美国公司,在美国______________注册(以下简称“乙方”)

  兹证明

  鉴于甲方在中国生产和销售__________产品;

  鉴于乙方生产和销售_________产品(以下称“许可产品”),拥有许可产品的美国专利(以下称“专利”)和________号注册商标;

  鉴于甲乙双方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成立共同所有的公司(以下称“合营公司”),从事生产、销售和开发许可产品,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为此,鉴于本协议所述的前提与约定,特此立约如下:

  第一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确规定,下列短语具有以下意思:

  1.“合营企业”,系指根据本协议建立的公司。

  2.“许可产品”,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专利”,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标”,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建立合营企业

  1.甲方和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建立合营企业。

  2.合营企业称为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4.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5.合营企业的组建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生产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范

  1.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扩大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知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合营企业生产________________(许可产品)。生产能力为每年______________。合营企业将努力提高许可产品,改善管理,以适应国际竞争。

  3.合营企业尽可能开发许可产品的新品,以满足国内外市场的发展需要。

  第四条资本结构

  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其中甲、乙方各出资50%。

  2.甲方出资:

  (1)厂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国产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资企业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出资:

  (1)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先进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业产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业产权的技术资料包括影印本的专利证书和注册商标证书,有效期说明,技术特点,实际价值,价格计算依据等。

  4.合营企业各方必须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付其出资。迟交必须交纳利息或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甲、乙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和其政府批准,该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条专利许可

  1.乙方同意向合营企业转让下列独家许可:

  (1)专利独占许可,依据本协议的专利许可协议,用乙方专利生产、使用和销售许可产品。

  (2)商标独占许可,依据本协议的商标许可协议,用乙方商标销售许可产品。

  (3)专有技术独占许可,根据本协议的技术援助协议,用乙方专有

  技术生产和销售专利产品。

  2.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的同时,将全面贯彻执行上述三个协议:专利许可协议、商标许可协议和技术援助协议。

  第六条产品销售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销售许可产品。

  2.通过乙方世界销售系统销售的产品的初期销售量为总产量的________%。同时,甲方将协助合营企业通过中国的外贸公司出口许可产品。

  3.许可产品也可以在中国市场出售。

  4.合营企业所需购买的原材料、半成品、燃料和配套件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首先在中国购买。当然,也可使用自己的外汇直接从世界市场购进。

  第七条董事会

  1.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主要事宜。

  2.董事会由_____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__________名(包括董事长)由甲方指定;____________名(包括副董事长)由乙方指定。董事的任期为4年,若双方同意,任期可以延长。

  3.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原则上在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举行。出席会议的法定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2/3)。若董事不能出席会议,应授权代表出席会议,代表他投票。

  若在任期内,因死亡、退休或因其他原因,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不能履行职责者,双方同意充分合作,并由因其指定的董事死亡、退休或其他原因造成空位的一方予以便换。

  4.对于下列问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1)修改合营企业章程;

  (2)终止和解散合营企业;

  (3)增加或转让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

  (4)合营企业同其他经济组织合并。

  其他问题的决定,以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的简单多数票作出。

  第八条管理

  1.合营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1人,副经理2人,任期4年。总经理由甲方指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和日常管理工作。副总经理由双方各指定1人,协助总经理工作。

  3.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

  第九条劳动管理

  1.合营企业的中方专家、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由甲方招聘;合营企业的外方专家由乙方招聘。

  2.合营企业的专家、职员或工人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由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决定。

  第十条财务与会计

  1.协议双方充分认识到,为了他们自己的合营企业的最大利益,必须尽一切可能增加生产。因此,双方同意合营企业应保留足够的收曾,用于扩大生产和其他需要,如奖金和福利基金。合营企业的年留用资金比率由董事会决定。

  2.合营企业雇用合格的财务人员和审计员,设立会计账目,合营各方可随时查看。

  3.合营企业的财政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合营企业的净收入,在扣除储备金、奖金和企业发展资金以后,根据各方出资在注册资本中占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税费

  1.合营企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纳税。

  2.合营公司的职员和工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纳税。

  3.合营企业进出口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缴纳或减免关税。

  第十二条合营期限

  1.合营期限为__________年。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2.若双方同意延期,合营企业必须在期满前6个月向政府的主管部门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

  第十三条解散与清算

  董事会宣布解散合营企业,必须制定清算程序和原则,并成立清算委员会。

  合营企业解散和清算的一切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办理。

  第十四条保险

  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五条仲裁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分歧与争议,若董事会通过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的同意,签署书面协议,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火灾、洪水、爆炸、风暴、事故和战争等不可抗力事故,未能履能协议,不构成违约或索赔之缘由。

  2.遭受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发电报后____________天内提交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供双方据以友好合理地解决有关问题。

  第十八条通知

  一切有关本协议的通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地址如下:

  ac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d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合营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日期以通知发出日为准,但改变地址的通知以通知收到日为准。时间按通知方所在的时区计算。

  第十九条唯一协议

  本协议是当事人的唯一协议,并取代当事人双方以前明确表示和暗示方式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承诺。

  第二十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形式、效期、解释和履行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

  第二十一条文字

  本协议以中、英文书写,两种文本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但在产生分歧时,以中文本为准。

  兹证明,双方委派各自代表,在以上开首语中书面的日期签署盖章。本协议一式二份。

  ac公司:(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bd公司:(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中外合资经营合同6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三章 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七章 劳动管理

  第八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九章 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十章 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____公司和____国(或地区)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地点)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________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号。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

  ____国(或地区)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同意在______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市______路____号。

  第五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七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九条 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须在合作期满6个月前,向______提出申请批准。

  第十一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其中:

  (一)向外销售______%。

  (二)对内销售______%。

  (注:销售办法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售部分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和________有关税收的规定交纳各种税款。

  第十三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________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二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四条 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元。

  第十六条 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其他用地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___元,其中:

  现金____元;

  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元(详见附表);

  工业产权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第十七条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天内办完用地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伺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人合作公司在____的银行开立的账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用途由公司

  董事会确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八条 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天内运至____目的地。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 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九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的申请批准、向有关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依照______省(市)《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

  (四)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机械设备等运至____目的地;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二十一条 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作为合作公司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

  (二)以____%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____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__%,乙方____%分配。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由董事__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会董事长由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名,由____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4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六条 召开董事会须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七条 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 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____人。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____人,另一方推荐___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条 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章 劳动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退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______市劳动局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经董事会制定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账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 ___________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_______市财政局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账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九章 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______市人民政府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八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章 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以及第十八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____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____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一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四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五条 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需经________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解释有矛盾时,以中文本为准。

  第四十九条 合作公司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____份,合作公司一份,报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__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中外合资经营合同7

  目录

  (1)总则

  (2)资本

  (3)贷款和租赁

  (4)资本转让

  (5)董事会

  (6)经理部门

  (7)主要业务活动

  (8)技术转让

  (9)产品销售

  (10)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的采购

  (11)技术培训

  (12)工厂筹建工作

  (13)外汇管理及平衡

  (14)利润

  (15)财务和审计

  (16)税收优惠

  (17)保险

  (18)职工雇佣、解雇及辞职

  (19)职工工资标准和奖惩

  (20)双方的责任

  (21)审批及注册

  (22)合营期限

  (23)不可抗力

  (24)保密

  (25)争端

  (26)文本和通知

  (27)合同的生效

  (28)附则

  附件 技术转让及商标许可证合同。

  第一章总则

  1.1合同双方

  本合同以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以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根据(合资法)的规定由双方代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市签订本合同

  1.2法定代表和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1.3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投资双方同意合营企业的名称定为:

  中文名称:__________

  英文名称:__________

  (以下合资公司简称为“公司”)

  地址:__________

  1.4公司组织形式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双方所负经济责任以各自认缴注册资本为限,各方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企业,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并受中国法律保护和管辖。

  公司将不从事致使__________方违反__________国法律或有关出口许可证规定的行为。

  1.5经营的范围和目的

  公司开创阶段主要在__________生产面向__________市场的计算机产品,并进行有关销售,服务活动,以及开展一些其他合理的有关业务,这些业务包括开发当地市场需要的应用软件。公司可以在__________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公司生产的第一个产品是__________方__________计算机,公司将采用__________方在__________工厂目前所用的最先进,高质量的自动化生产技术和测试设备,保证所有产品在质量、工艺和可靠性方面达到__________世界标准。公司在经营__________型微型计算机中取得了生产、销售,服务和支持的经验后,进一步生产__________系列等其他__________方的产品(有关这些产品的技术转让另行议订),同时公司可根据中国和国际市场的需要,开发新产品。

  投资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及公司生产能力,共同拟定__________年(生产纲领)作为公司开业头__________年的目标。以后生产计划按市场需要以及公司的生产能力进行安排。

  第二章资本

  2.1资本及投资比例

  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美元,贷款可达__________美元,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美元,双方承担责任限于注册资本、投资比为:__________方__________%,__________方__________%,今后投资额有变化时,双方投资比例始终保持不变。

  2.2投资各方注册资本的构成

  __________方现汇__________元。

  技术出资作价相当于:__________元,合作__________元。

  __________方:现汇__________元

  投资双方的注册资本出资,必须在合资公司注册登记后,经双方认定后日期一次或分期汇入合资公司开立的帐户内。

  2.3出资证明书

  公司不发行股票,合资双方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贷款和租赁

  3.1贷款

  公司在需要时可以向中国银行或__________银行申请贷款。__________方将协助申请取得中国银行贷款,贷款金额可达__________元。

  3.2租赁

  公司所需要的部分生产设备将由__________方协助公司向国际有关银行租赁。

  公司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和办公、生活用房将由__________方协助向中国国内有关单位租赁。

  第四章资本转让

  4.1资本转让

  双方资本非经过他方同意,不得转让,除__________方转让于__________外。合营一方如需要转让其出资额时,在同样价格条件下,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等于当时资产负债表上转让方面份额的资本净值。

  进行上述资本转让应经审批机构批准,一经批准由受让方以__________元立即转给转让方。

  4.2资本变更注册

  合营期内注册资本如增加或转让时,均应在一个月内报政府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董事会

  5.1董事会的组成

  自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应在一个月内组成董事会,董事会人数为__________人,其中甲方_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_人,董事会包括一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一名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

  5.2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有关董事会事项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经理部门

  6.1正、副总经理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均由董事会任命。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开业后总经理先由__________方人员担任,副总经理由__________方人员担任。

  在公司初期阶段,__________方将为公司提供各部门管理人员,这些人员将由总经理任命。公司将努力从开业之日起,开发和培养__________的管理人员和经理人员,以承担公司的各级职责。

  6.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正、副总经理。

  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

  6.3任务及职权

  有关正、副经理任务和职权等均遵守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规定。

  6.4正、副总经理的更换

  正、副总经理如有某种原因需要更换时,须由双方提出新的人选名单交董事会任命。

  6.5经理

  公司根据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可以设定经理若干人,在正、副总经理领导下进工作。

  第七章主要业务活动

  7.1业务活动内容

  公司将有计划地按市场需要组织生产、初始阶段直接向__________方的供应商购买装配件、零部件和元器件,在公司进行装配和测试。公司将尽最大的可能,在中国市场向那些能够达到公司质量、数量、价格和交货要求的装配件、零部件和元器件等的供应单位购买。

  __________方确保公司生产的第一批产品就必须在质量、工艺和可靠性方面达到__________世界标准。公司在开业头__________年,执行经董事会决定的(生产纲领),并将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公司商业成功的原则经董事会批准、修改生产纲领和扩大经营其他产品。

  7.2公司经营范围还将包括13.1.1条中提出有关业务活动。

  7.3进出口业务

  公司按照政府的(合资法)规定有权直接进口与公司产品有关的元器件、零件、原材料和设备并出口公司的各项产品。

  第八章技术转让

  8.1初期的技术转让包括附件1所列明的技术内容。

  8.2__________方的服务:在开始的__________个月里,__________方向公司提供的管理、技术、采购和符合逻辑的支持服务的费用均包括在技术转让费里。

  ______个月后,公司将每年向__________方支付以上全部的费用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一名全日制总经理的工资;

  (2)一名全日制工程师的工资;

  (3)一名全日制管理人员的工资;

  (4)进出口许可证服务;

  (5)质量保证服务(__________个人月);

  (6)产品的全部工程改变和更新;

  (7)所有现行操作系统的更新和培训;

  (8)全部现行实用软件更新和培训;

  8.3附加技术;

  双方在条款、条件和价格方面取得一致意见后,公司可以从__________方得到需要的附加技术。

  8.4第三方技术

  公司可以从第三方面获得技术,特别是软件。__________方将协助公司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但是公司必须支付所要求的提成费。

  8.5商标

  假如公司生产的产品达到__________方的设计、质量和可靠性的标准,公司可以使用__________的商标和标志,公司不可以在损坏__________名誉的情况下,使用__________的名称或商标,__________的商标用于公司产品内销时公司不支付使用费、产品外销时,商标使用费另行议定。

  第九章产品销售

  9.1中国国内销售

  公司产品的国内销售及保修和维修服务业务,将由公司委托中国有关机构进行。初期__________年阶段__________方将负责安排在中国市场的销售。

  9.2中国国外销售

  公司产品向中国境外销售,需经__________方同意,__________方应在第__________年后负责公司产品的外销。外销的产品额不低于公司年总产值的__________%。外销产品的价格可按照__________方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内部结算价格,或也可以其他更好的价格销售。

  9.3销售价格

  公司外销产品价格将视国际市场情况以取得有竞争性的优势为原则,由公司确定。内销价格视中国国内市场情况以取得国内竞争性的优势为原则,由公司确定。

  第十章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的采购

  10.1采购原则

  公司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应尽可能在中国购买,对于在合营期间中国暂时不能供应的部份,________方应以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和优惠价格予以供应。公司也可按照__________方标准在国际市场上直接采购。

  10.2提高国内元器件自给能力

  __________方将尽其所能,通过公司协助__________的元器件、配套外设工厂引进有关的'制造技术和基本设备,使________能生产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元器件和零部件来供应公司。

  第十一章技术培训

  11.1__________方应派遣技术、管理人员指导和帮助公司技术和业务的发展并培训公司的人员。包括公司派遣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去__________参与有关产品的开发工作以利于公司今后技术的发展。在产品进行商业生产达到__________国标标准后,在必要时_______方仍将继续接受公司的技术、经济和管理人员到__________方培训。公司应向__________方支付有关费用,具体条款参见本合同附件1。

  第十二章工厂筹建工作

  12.1现存设施的技术改造方案

  投资双方初步商定将向__________厂租赁__________市原__________厂和__________厂的厂房作为合资公司使用的房屋。________方将根据__________方制订的房屋技术改造方案,改建房屋。房屋改建所支出的费用将列入公司的开销中。

  第十三章外汇管理及平衡

  13.1外汇平衡

  13.1.1双方认为公司的外汇收支应争取保持须差,为此公司可逐步开展下列业务,以取得公司的外汇平衡。

  (1)公司开业后的第__________年返销一定数量的产品;

  (2)建立中国国内的支持工业,减少元器件、零部件、外部设备的进口量;

  (3)成立软件开发中心,出口软件;

  (4)设立维修服务部,为在中国的外国单位维修服务;

  (5)开展技术服务以赚取外汇;

  (6)为在中国的外国用户提供应用软件服务。

  13.1.2为了增加公司的外汇收入,经__________政府批准公司将按照规定手续采取下列方法。

  (1)在中国国内以外汇形式出售公司产品;

  (2)同__________方出口批量手工艺品,其他小礼品,以及办公室用品;

  (3)在中国境内处理工作,支付的款目一律用__________币支付。这些付款包括工资、税收、关税、租费及诸如此类的费用。

  13.2公司外汇收支管理均应按照(合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办理。

  第十四章利润

  14.1利润分配

  公司所获得的年利润总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应扣除一定比例的储备资金,企业发展资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有关三项基金的具体提取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扣除上述三项金额后的净利润由董事会根据投资双方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14.2利润支付

  公司对__________方分得的利润,应由公司自有外汇支付,按照政府有关税法规定和扣除税款后,由公司按时汇入__________方指定的开户银行。__________方表示公司开业的头__________年里,不汇出分配的利润,__________年后__________方将汇出累积利润的__________%,以后每年按本合同第14.1条之规定分配利润。

  第十五章财务和审计

  15.1会计制度

  公司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的折旧率等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执行。

  公司可以附加记录以沟通__________国应用的一般会计制度,公司将向投资双方提供月报,月报以中英文书就。采用人民币为单位,折成美元作为附注。公司的一切报表均用中英文书写。

  15.2记帐货币

  公司记帐单位用人民币,人民币和美元的兑现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办理。

  15.3审计

  公司帐目任何时候都向合营双方和各自的国内审计师公开年度决算报告聘请在中国注册的独立会计师审核。公司应负责向董事会提交营业报告和年度决算报告(包括整年度内经审查损益表和资金平衡表),并附有独立会计师的审查报告。年报用中英文书就。

  15.4开户银行

  公司应在中国银行分别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号,并接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总局__________分局对外汇收支的检查。

  15.5财政年度

  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的日历年制,即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同时考虑到乙方会计年度的惯例,公司将向乙方提交一份以会计年度每年七月一日至次年六月三十日止的财政报告。

  第十六章税收优惠

  16.1税收的减免

  公司可以向政府申请从获利年度开始享受__________年所得税的完全免税,以及__________至第__________年的__________%的减税,公司对利用任何利润在中国境内的再次投资享受减免税优惠。

  公司按合同和可行性报告规定的内容作为投资,而进口的各种物资、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均按有关规定享受免税待遇,所有进口零部件的关税将按照中国当时制订的进口关税标准办理。公司进口物资中用于出口产品部分,可由公司向海关申请,退回海关税收。

  第十七章保险

  17.1投资保险和付款

  公司的各项保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若有中国保险公司不能进行保险的项目,可以到外国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八章职工雇佣、解雇及辞职

  18.1雇佣

  公司可以同工人达成全日、临时、非全日工的雇用合同,这些合同可以规定长达__________天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任何工人可以被解雇而无需提出任何理由。雇用合同通常为__________年期限,双方同意可以续约,对于一些享受__________方或公司提供培训的技术和管理人员,雇用合同期限一般都会超过__________年。劳工合同由公司和个人签订。签订后报__________年劳动局备案。

  __________方也可向合资公司推荐雇员。

  18.2解雇

  根据中外合资企业的劳动管理法规和劳工合同,可以解雇部分职工,被解雇的中国籍职工由__________市劳动局或__________方另行调配,__________方推荐的受雇人员由__________方负责调配。

  18.3辞职

  公司职工可按公司劳工合同规定要求辞职。

  第十九章职工工资标准和奖惩

  19.1一般职工劳动费用

  公司一般职工的劳动费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公司允许各管理职能部分直接向每个雇员发放奖金,鼓励贡献较大的雇员。

  19.2高级职员工资

  (1)公司的高级职员正副总经理,正副总工程师,正副总会计师由董事会直接任命。工资待遇由董事会决定。

  (2)公司职工工资,由合资公司支付,必须使用非人民币货币的有关职工其剩余的人民币,可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__________市分局申请,以当日牌价折成美元从公司外汇帐户中汇出。

  19.3职工福利及奖惩

  公司职工的所有福利,奖励和处分按照上述劳动管理法规在劳动合同予以规定。

  第二十章双方的责任

  20.1__________方的责任

  __________方同意在公司合同有效期间和合同延续期间承担下列义务:

  (1)向公司提供足够的工具、设备、零部件、资源。

  (2)确保公司得到技术转让合同中所述的技术和信息,帮助公司建立生产过程,确保公司能够有效地生产符合__________方标准的高质量产品。

  (3)__________年后与__________方和公司一起制定创造外汇的计划,解决公司外汇的平衡。

  (4)以可能的最优惠利率向国外银行贷款。

  (5)建立精确的会计系统,向公司提供管理,财务和市场方面的建议和帮助。

  (6)帮助公司开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以外的产品,服务或软件出口的市常

  (7)帮助为公司业务而去__________国的雇员安排旅行或住宿。

  20.2__________方的责任

  __________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延续期间承担下列义务:(1)确保为公司设施提供水、电和燃料及现代化的电话和用户电报服务。

  (2)确保公司内有适当数量的各级合格雇员,不随意调换受过公司培训的雇员,使公司的利润受到损害。

  (3)以最有利可行的利息率,帮助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贷款。

  (4)安排准备厂房和公司所需的各部门办公室,负责公司租赁厂房和设施的改造。

  (5)协助公司获得政府或地方当局所要求的任何批准许可证,以开展公司的业务和扩展业务。

  (6)帮助在中国境内为公司工作的__________方的雇员办理多次签证,并安排适宜的住宿。

  (7)__________方的雇员在中国为公司工作时,由于在为公司工作中出现的行动或__________而被扣留时,__________方将保证在法律允许下帮助其取得有资格的法律顾问。

  (8)解决前__________年的生产所需外汇。

  第二十一章审批及注册

  21.1审批

  本合同及附件,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文件,经投资双方签字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法及其实施条例之规定程序向政府申请批准。本合同及其他协议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1.2注册

  投资人接到上述批准后,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公司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合营公司即宣告成立。

  第二十二章合营期限

  22.1合营期限

  投资双方同意合资经营__________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如果任何一方没有在期限结束前的________天前提出终止,还可以自动延长__________年合营期。

  22.2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提前终止合同,解散公司。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弥补不可能时,任何一方可提出终止。

  (2)当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对方有权提出终止。

  (3)遭受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时。

  (4)如双方同意终止符合双方最大利益时。

  提前终止时,要经董事会召开特别会议作出决议报送政府批准。

  22.3结业

  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一切结业程序按(合资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三章不可抗力

  23.1双方在改造本合同义务时,如果出现双方无法控制的原因造成阻碍和延缓,那么一旦这些因素排除后,双方必须尽可能快地恢复履行义务。

  第二十四章保密

  24.1保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公司的业务经营,技术资料销售及财务情报,不得泄漏给投资双方以外的局外人(用在向投资双方上级组织呈交的报告中所需资料则除外),除非是早已公开的情报,此外,根据合同和合同附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__________方所提供的技术和技术知识也要保密,未经__________方同意,不得泄露给其他方,除非这些技术资料__________方已经向大众公开。为了完成合资合同规定目标,有些技术知识和技术资料需要提供给原材料供应商和用户。为了保障安全,减少干扰,公司的设备未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不得让人参观。

  第二十五章争端

  25.1由于对合同的解释或合同的执行发生争端时,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由__________一名中立仲裁员仲裁。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二十六章文本和通知

  26.1文本

  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6.2通知

  投资双方之间的通知,公司董事会的通知和文件以及公司总会计师的通知和报表等均应用航空挂号或电报或电传向法定地址发送,如若地址有更改,须用书面通知他方。

  第二十七章合同的生效

  27.1生效日期

  本合同与章程经投资双方全权代表在中、英文本上签字后,报请政府批准,自批准日期起生效。

  27.2修改

  今后合资合同其他重要协议书等文件若需要修改,应根据规定要报送政府批准。

  第二十八章附则

  28.1本合同及其附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办理。

  附件

  技术转让及商标许可证合同

  本合同由__________方和__________(简称公司)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共同签署。

  鉴于__________方和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从事设计、制造和世界上销售数据和字处理设备和系统。__________授权_______方签订本合同。

  鉴于公司希望从__________方获得制造的专有技术及秘密资料,并以此作为__________方出资的一部分。

  鉴于__________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或成为在申请注册的商标的拥有者,并已向__________转让。

  鉴于__________方a同意让公司的全部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及经__________方批准的出口商品使用已注册或已在申请注册的商标。

  为此,基于本合同内双方的承诺和协议,__________方和公司订立以下条款,并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1.定义

  1.1定义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具有下述明确的含义。

  “技术”是指__________的专利,专有技术,版权,以及与设计规范,制造、使用和销售__________型具有__________文字处理能力的微电脑,包括软件,测试诊断程序、技术图纸和零配件草图印刷线路板工艺,元器件技术规范和附件a所述的类似的有关特性和秘密专有技术有关的秘密的和专有的资料。还包括__________生产__________型策电脑的方法和程序。

  “地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

  “商标”是指英文和中文的“__________”字以及明显的商号标志和任何其他文字形式。用来表示__________和其子公司的产品。

  2.技术

  2.1技术转让

  乙方授予公司“技术”在“地区”内有权使用此项技术,以及销售严格按照“技术”制造的产品,此项技术转让并包括自本合同日起3个月期间,由__________所提供的__________型号技术补充和改进,以后的补充和改进,则从管理服务费内提供。

  2.2使用、保密

  此项技术只转让给公司使用,除非事先得到__________方的书面批准,公司不能够转让或透露给其他任何人和机构、公司同意对转让的技术保密。

  公司并同意尽最大努力使其董事及职员、子公司和用户同意对可能提供给他们的所有技术保密。

  2.3注册

  在此合同实施后,公司应尽快对技术进行注册并采取其他任何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技术被“地区”内其他人非法使用。

  2.4出资

  根据上述第2.1节中的权利,公司同意接受该项技术,作为对公司的出资,价值__________元并在公司组织记录中书明该项技术系__________方对公司的出资。

  3.商标许可

  3.1__________方在此同意公司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在该地区所有产品均使用批准的商标,但产品应是按__________方日后陆续提供的标准、技术规范及指示所制造的产品。

  3.2公司保证严格按照__________方陆续提供的标准,技术规范及指示制造产品。若公司不切实遵守这一规定,__________方就有权立即终止本许可合同,并采取必要措施取消公司的该“地区”使用本商标的权利。

  3.3公司允许__________方或其授权代表在适当的时间在公司的所有地检查成品及制造产品的方法。

  3.4公司同意根据__________方不时的指示使用商标。公司不得以乙方认为可能损害__________方或__________的形象或声誉的方式使用商标。

  3.5双方互相理解并同意__________方保留其自己使用任何商标的权利,并允许“地区”内其他用户使用这些商标。

  3.6公司未经__________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出口使用该商标的商品。

  3.7由于本合同所授予的权力,公司同意支付__________方使用提成费,该费用为:

  (1)在“地区”内销售的产品--不付费;

  (2)在“地区”外销售的产品--支付__________%的国际与公司转让价格提成费,按日历季度计算

  3.8在商标许可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但若公司解散或公司未能切实遵守许可规定的义务,乙方可随时按规定的公司地址邮寄书面通知,取消本商标许可。一旦本商标许可终止,公司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商标。除本合同规定外,公司无权占有或使用商标。当双方发生争执时,在争执未解决之前,乙方可暂停公司的商标使用权。

  4.总则

  4.1总则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就更改内容的书面签字不得修改或更改。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中外合资经营合同8

  第一条总则

  1.1.abc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_(以下简称甲方);

  def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____(以下简称乙方)。

  1.2.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双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合资企业名称和地址

  2.1.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资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公司)总公司和注册的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2.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

  3.3.公司生产的_____产品并提供服务,面向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4.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第四条注册资本与资金

  4.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双方确认的投资额为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大写: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资50%计_____(大写:_____美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2.上述的资金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在公司成立(获得营业执照签发日)____年内完成。第一次投资(甲乙方各投资____美元)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部份投资的时间,根据实际的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4.3.公司不发行股票。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投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证据。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减少。

  4.4.资金。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办法,通过中国银行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5.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董事会及组织机构

  5.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六(6)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董事任期四(4)年,经各方继续委任可以连任。

  5.2.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通过。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当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

  5.3.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

  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

  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

  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

  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

  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

  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3)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和乙方,应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并在现行法律和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双方选派有资格、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公司勤勉地进行营业。

  6.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协助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协助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协助公司收集有关中国市场需求,产品竞争能力和销售机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信息;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申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入境签证和提供在中国境内的公务旅行方便;

  协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膳食、交通、医疗等事项;

  协助公司聘请中国籍职员、工程师、技术人员、工人和翻译人员;

  协助公司向中国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的银行申请开立外币和人民币帐户;

  协助公司联系在中国境内的物资运输、进出口报关等手续;

  甲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公司的请求对其他需办的事情应予以协助。

  6.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为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为争取其产品的优质并承担其技术责任;

  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制造工艺、设备保养、安全、物资储存等工作细则及规定;

  经和甲方协商后,协助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在乙方所属工厂及双方都能接受的地点,培训中方人员,使中方人员在培训计划规定的时间内,能够掌握有关技术工艺和专门技能;

  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第七条筹建工作

  7.1.董事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内委派筹建小组(以下简称筹建组)。筹建组工作计划由董事会决定,筹建组由四(4)名组员组成,由各方提两名组员,包括一名组长及一名副组长。董事会应指派由双方提名的组员,并从提名组员中选出组长和副组长,但董事会有权随时解任任何组员。任一方提名的组员被解任时,该方应提名一位接任人选,该名参与筹建组的接任人选需经董事会批准。

  7.2.新厂房的建筑,筹建小组按第6.2.款规定负责联系建筑设计的批准,监督设备及材料采购,制订建筑工程时间表,提供技术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进度,妥善保管其报告、图纸、档案及其他资料。筹建小组在日常工作方面积极合作,并在新厂房建筑期间至少每星期开会一次,商讨建筑工程进度和质量,此会议应做记录并由组长和副组长签署。

  7.3.至少有三(3)名筹建小组组员(包括组长)予以建议时,总经理方可代表公司与承建企业签订建筑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规定的工程应在中国有关单位允许承建该工程范围之内。一切工作应按照合同内载明的时间表执行。全部建筑及有关成本费不得超出该合同内载明的数额。

  第八条利润分配及税务

  8.1.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为了达到本款8.1.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1)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

  (2)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3)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8.2.按照“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款优惠待遇的精神,公司应缴的最高所得税率为百分之十五(15%)。对于技术比较先进,规模较大的企业,给予减税20%至50%或免税1年至3年的优惠。公司在甲方的协助下按照中国法律及条例申请获得减免税待遇。

  8.3.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

  9.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公司有权利:

  (1)可以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可以雇用外籍人员担任技术和管理工作;

  (2)雇用中国职工,由企业自行招聘,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合同。经采用的职工,可试用3个月至6个月;企业因生产、技术条例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经过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而在本企业内又无法改调其他工种的职工,可予以

  解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职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减薪、直至开除的处分;

  9.2.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9.3.雇用的外籍职工、华侨职工、港澳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入,可按外汇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中国银行或其他银行汇出;公司在缴纳公司所得税后的合法利润,可按外汇管理的规定,通过中国银行或其他银行汇出;

  9.4.公司因故中途停业,经向有关部门申报理由,办理清债手续,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第十条会计与审计

  10.1.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资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会计制度。

  10.2.公司应在财务年度内,每季终结十(10)天内编制季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财务报表应包括该会计期间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并以中英文编制。由公司主管财务的职员签署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3.公司应在财务年度终结后三十(30)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截止该财务年度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财务报表应以中英文编制并由董事会委托的经政府注册的一家会计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4.甲方和乙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一(1)个月内自费派审计师审查公司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和合资期限

  11.1.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司收到批准书后的1个月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主管审批部门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双方所签署的一切意向书与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公司的合资期限为十(10)年。若公司业务有发展,注册资本需增多,则合资期限可延长。延长期限届时将另行商定。

  11.3.当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双方同意终止合同之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的期限可继续作每次为期五(5)年的延长。

  11.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终止合同,均需报原合同批准之机构批准。

  第十二条转让

  12.1.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得向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转让股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时,公司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2)为优先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提出书面转让要求后三十(30)天内作出答复,否则转让方有权向第三者转让;

  (3)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时,第三者的资格和信誉必须获得他方的书面认可,转让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转让方应将其受让方关于转让的相应部份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两份副本,提交给公司他方;

  (4)公司营业,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让后,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终止和清算

  13.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任一方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至少应在合同终止前的六十(60)天内发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产、清盘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为此,终止合同通知书应说明违约的事项及违约方在通知书期间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这些违约事项;

  (3)在双方严格遵守条文后,仍然违反政府现行的法律、法令或条例,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

  13.2.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在清算时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13.3.当公司期满或合同终止,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则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3.4.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并经有关当局批准,清算委员会可将公司以“营业中的公司”出售并签售购协议书。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13.5.若没有买主愿意购买“营业中的公司”,则公司的业务予以终止,清算委员会可以按分项售卖公司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次之。

  13.6.违约一方,必须对申请结束营业的一方因其违约事项所蒙受的财务损失担负责任。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

  14.1.遵照关于申请办理《土地使用》的规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填交新厂房的用地申请书,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14.2.按照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公司作为技术密集的先进的项目可申请免缴土地使用费。公

  司亦应申请获得有关土地使用费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十五条保险

  15.在合同期内,公司总经理与第一副总经理拟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业务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项目。在价格、服务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向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六条适用的法律

  16.1公司的建立、经营、管理、税务、进出口物资、劳动管理、土地使用、人员出入境及其他活动应遵守经颁布的广东省经济特区内的有关法律、规章及条例。

  在此法律、规章及条例中尚无规定时,合资公司应遵守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公司亦应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6.2.公司的财产、权利和乙方的投资、利润分成,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得的数额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权益,应受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广东省经济特区的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的保护。

  第十七条争执的解决和仲裁

  17.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7.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

  17.3.若调解于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甲、乙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第三名仲裁员应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

  17.4.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8.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任何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电传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随后于十四(14)天内用航空挂号信经政府有关当局或部门确认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超过九十(90)天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仍继续执行协议或提前终止协议。

  第十九条合同文字和语言

  19.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条款与合同主件的相应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合同主件为准。

  19.2.本合同修订须经双方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的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9.3.本合同内书写的标题,仅为醒目所列,不影响条款的意义和解释。

  19.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书写,而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9.6.双方同意以汉语和英语为工作语言。

  第二十条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执两份。

  第二十一条其他

  21.1.本合同生效日起,双方以前签订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即告作废。

  21.2.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条款除对适用法律有违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予以执行,不得受到影响或削弱。

  21.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之代表于首页写明的日期签订,特此证明。

  第二十二条通知

  22.1.公司双方的任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包括电传、电报、信件等),按下列地址发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信箱: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电报: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

  22.2.本公司生效期间,双方有权随时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时应提前一(1)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注:建立中外合资企业须遵照中国有关法律,按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批准的双方签订的契约予以办理商业登记手续。合资企业是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资双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关于合资期限、经营自主权、税务优惠等必须在契约中明确规定。

中外合资经营合同9

  第一章 总则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_________方):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中国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济范围是:

  生产_________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第十条 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_________元,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乙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注: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现金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乙方:

  现金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_________(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4.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_________;

  5.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6.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7.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8.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9.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10.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1.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_________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

  2.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_________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第十六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注:在乙方负责向合营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营合同中才有此条款。)

  1.乙方保证为合营公司提供的_________(注: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公司经营目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营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营公司的直接损失。

  第十八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__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__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协议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章 产品的销售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____%。(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应能满足合资公司外汇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营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____%。

  由合营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____%。

  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合营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_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列举主要内容),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在具体合同中要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__人,由甲方推荐_________人,乙方推荐____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 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六条 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 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 合营期限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期限为_________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六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四十九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险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一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五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适用法律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九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地_________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在________________(被诉人国名),由_________(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注: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第六十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字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二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合营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_,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条 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字。

  中国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国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中外合资经营合同10

  前言

  ____与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共同投资举办生产及销售钻头的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营双方

  本合同的当事人为: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邮政信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邮政信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决定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__________钻头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2.1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

  英文名称为:________

  2.2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

  2.3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2.4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条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3.1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采用________先进制造技术,技术诀窍,以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制造与销售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____钻头。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使合营公司产品的质量和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均具有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3.2生产经营范围:合营公司生产和销售各种类型和尺寸的____钻头及乙方在合营期间所发展并已投产的所有其他型号的____钻头。

  合营公司还从事以下与生产及销售业务有关的活动:

  (1)对销售的产品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2)研究与发展____钻头新产品,以便更好地为用户服务。

  3.3生产规模:合营公司投产后第____年,全面生产时,应具有年产____只各种规模型号____钻头的生产能力。

  第四条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4.1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均为____美元,甲乙双方各投资____美元,均为总注册资本的____%。

  4.2合营公司正式投产后,甲乙双方以头____年的部分利润作为再投资,用于发展新工艺,提高产量或增加流动资金。

  4.3甲乙双方将按本合同附件四“作价协议”中1.1及1.2条所列内容作为出资。出资的实物部分,按作价协议规定进行作价。出资的实物所有权归合营公司所有,免于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权等。

  4.4合营公司每年应按中国地方政府规定缴付土地使用费。

  4.5甲乙双方的现金出资分两期支付。在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各自认缴现金的出资额的__________%,其余____%在六个月内交齐。出资的现金应存人中国银行________分行合营公司的账户内,并取得凭证。实物出资部分按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四作价协议中的规定交付合营公司,合营双方缴付出资额后,经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营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4.6合营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回抽其注册资本。

  4.7合营一方需转让为其所有的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同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请原审批机构批准;合营一方转让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时,条件不得比向合营另一方转让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五条合营各方的责任

  5.1甲方有责任完成下述各项事宜:

  5.1.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5.1.2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各项可能的减免税申请手续。

  5.1.3协助合营公司向有关银行办理开户及获取贷款的手续。

  5.1.4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5.1.5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及工程设施的土建设计、施工。

  5.1.6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资协议”1.1条所列项目在规定期间内提供现金、机械设备等。

  5.1.7协助办理乙方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器具的进口报关手续。

  5.1.8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及通讯设施。

  5.1.9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气和其他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

  5.1.10协助合营公司招聘中国国内的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5.1.11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人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5.1.12协助解决合营公司职工的食宿、医疗、交通等。

  5.1.13协助乙方办理乙方所得外汇汇出手续。

  5.1.14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项。

  5.2乙方有责任完成下述各项事项:

  5.2.1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资协议”1.2条所列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具、原材料等。

  5.2.2协助合营公司向国外银行获取贷款。

  5.2.3 提供必要的设备安装、调试及试生产技术人员。

  5.2.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工人和管理人员。

  5.2.5保证按合同规定返销合营公司产品,并采用多种方式与甲方密切配合,使合营公司达到外汇收支平衡。

  5.2.6协助合营公司在国际市场上购置设备、原材料。

  5.2.7协助中方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和必要的手续。

  5.2.8协助解决中方人员在国外的住宿及交通等。

  5.2.9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技术转让

  6.1甲乙双方同意,将由甲方代表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合营公司经营所需的先进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及生产管理技术和各种测试方法、材料配方、产品的质量标准、质量保证等。

  6.2乙方对转让技术提供如下保证:

  6.2.1向合营公司转让的全部技术是实用的、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符合合营公司要求的,按照转让技术生产的产品质量能达到乙方同类产品的质量标准,产量能达到规定的生产能力。

  6.2.2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均应按时提供给合营公司。

  6.2.3在合营公司整个合同的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将其改进和发展的并已用于生产的所有新技术及时地、完整地提供给合营公司。

  6.2.4按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对合营公司技术人员、工人进行技术培训,使他们能及时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6.2.5 提供合营公司认为必要的技术支持。

  6.2.6乙方将帮助中方试验、评价热稳定性____产品。

  第七条产品销售

  7.1乙方负责包销合营公司年产量____产品,但最多为____只,其余产品将由合营公司销售到国内市场及按本合同附件五“产品销售协议”原则所确定的国际市场。

  7.2如果乙方未能按7.1条的规定完成包销数量,则应按未完成包销产品的只数占应完成包销产品的总只数的比例,将分得的利润或等值的进口原材料,补偿给合营公司,超过____年销售数量时,可将超额完成的只数作为下年度包销数不足的补偿。

  7.3经董事会一致通过,报中国审批机构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7.4合营公司产品使用乙方的产品商标,并注明中国制造。

  第八条董事会

  8.1合营公司的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8.2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及董事长任期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甲乙方在任何时候均可经书面通知撤换由其委派的董事会成员。

  8.3董事会是合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一切重大事宜,下列重大事宜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8.3.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8.3.2合营公司的解散;或合营公司合营期的延长;

  8.3.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8.3.4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8.3.5合营任一方出资额的转让;

  8.3.6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任免;

  8.3.7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审计师;

  8.3.8决定在中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事宜,

  8.3.9其他合营双方均认为属重大事宜,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

  其他事宜可由多数通过作出决议。

  8.4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经书面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其职权。

  8.5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会议按如下规定进行:

  8.5.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或由其书面授权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

  8.5.2会议一般应在合营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召开,特别情况由董事会决定会议召开地点;

  8.5.3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8.5.4董事会会议应在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时方可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出具书面委托,授权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及表决,全体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合法成员构成会议的法定人数,每人持一票表决权;

  8.5.5董事会会议应作好书面记录,决议部分应使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会议记录经与会成员签字后,连同会议期间收到的委托书,一并归档;

  8.5.6会议休会期间,根据董事书面表决所作出的决议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8.6董事除在公司另任职外,合营公司不支付董事会成员薪金。

  董事或董事书面委托的代表在董事会会议期间发生的与董事会议有关旅行、交通、住宿补贴及会议本身费用,按董事会核准的数额,由合营公司支付。

  第九条管理机构

  9.1合营公司设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首届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首届副总经理____方推荐,经董事会任命,任期____年。下届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确定任命。

  9.2总经理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主持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9.3合营公司可设立若干部门,各部门经理负责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

  9.4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可随时撤换。

  第十条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

  10.1合营公司所需的生产用设备、原材料、运输工具等,在质量、价格及交货期等条件相同情况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

  10.2在合营公司需要时可委托乙方在国外或委托甲方在国内购买设备,受委托方可提取____的手续费。在选购过程中,受委托方的对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派人参与选购工作。

  10.3合营公司委托乙方代购的国外原材料、价格应与乙方卖给其子公司的优惠价相同。

  第十一条公司的筹建

  11.1合营公司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筹建组。筹建组由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人,乙方____人,并由甲方推荐组长一人,乙方推荐副组长一人,组长、副组长均由董事会任命。

  11.2筹建组在筹建期间负责处理以下事项:

  11.2.1经甲、乙方代表批准后,签订购置设备、材料、器具等的合同,并履行之(包括交货的验收、安装调试等)。

  11.2.2甲乙双方各项实物出资的验收及引进技术资料的检验、验收。

  11.2.3组织设备、附属工程的安装调试。

  11.2.4编制筹建期间的建设及用款计划,负责筹建期间的财务支付。

  11.2.5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转译。

  11.2.6负责合营公司的一切文件、资料等的接收、整理、归档等。

  11.3筹建期间一切重要文件往来,须经正副组长双方签署后生效和执行。

  11.4筹建组在设备调试试车工作完成并办理完毕手续后,报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二条劳动管理

  12.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生活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规定,经董事会研究确定,并在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工会组织集体签订或职工个别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加以具体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2.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聘请及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等,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三条税务、财务、审计

  13.1合营公司按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包括地方税收,但只与乙方有关的利润的汇出税、技术转让的提成费及入门费的预提所得税由乙方支付。

  13.2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的所得税。

  13.3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的有关规定和董事会的讨论决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

  13.4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报当地财政部门及税务机关备案。

  13.5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从公历每年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营公司的一切自制的记账凭证、单据、报表、账簿均用中文书写,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合营公司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记账,月终、季终及年终分别采用中英文编制报表。同时,合营公司按乙方要求的方法提供给乙方一份所需的会计资料,此资料不作为合营公司结算依据。

  13.6合营公司财务审计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和全年账目,出具查账报告。如果任何一方认为需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同意,但所需一切费用由该聘请方负担。

  合营公司一切会计档案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保存。合营公司解散后,所有账本、文件由原中方合营者保存。

  13.7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内,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财务决算包括负债表、损益计算表、纳税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四条合营期限

  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年。

  在合营期满前一年,如合营一方书面要求延长合营期限,经另一方同意,董事会一致通过,于期满前六个月,将申请报告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可以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五条解散与清算

  15.1合营公司在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宣布解散时,应进行清算。清算时,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及清算委员会人选,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核。

  清算委员会委员甲乙方各占____,清算委员会委员应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请董事会通过执行。

  15.2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实物、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财产以账面值为依据,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及财产目录。

  15.3合营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甲乙方的出资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15.4整个清算过程应在公司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六条保险

  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7.1本合同生效后,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17.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17.3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应视为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取赔偿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8.1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按期如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一的罚款给对方。逾期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违约方除应缴付投资额的百分之三的罚款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17.3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8.2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分别承担自己应负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费用。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无法预见并且对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对方。并在十五天内,用航空挂号函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并由有关政府部门出具上述不可抗力事故发生的证明,按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21.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仲裁院,根据该会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1.2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21.3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规定以外,由败诉方负责。

  21.4仲裁决议将采用中、英文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文本和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合同的中英文正本各签署一式四份,甲乙方各保存两份。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23.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附件,下述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外合资经营合同1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在住址: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生产和工作任务的要求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工种(岗位),以后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业务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并及时鉴定变更合同。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试用期满,合格的定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

  第三条工资待遇

  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或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标准工资为元,各种津贴按有关规定享受。今后,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表现逐步提高乙方工资收入。乙方的原工资等级和月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予以保留。

  第四条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规定缴纳和办理乙方养老保险基金手续,向乙方支付当地政府规定的卫生费、交通费、书报费等各种津贴,并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以及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等。

  2.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女工特殊保护等法规,采取劳动保护措施,保护安全生产和乙方健康。甲方应根据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3.甲方实行国家现行工时制度。甲方应严格控制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确需加班加点,应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给予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经双方协商可再给予年以内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的医药费和病假工资由甲方承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5.员工因工负伤,致残或患职业病,医疗期医疗费用,工资待遇,按国营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直到作出医疗终结,伤愈后由甲方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6.员工因工死亡,按国营企业规定,由甲方负责支付死亡丧葬补助和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

  第五条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

  1.甲方根据生产情况负责制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有关生产标准或工作规范,乙方保证严格执行。

  2.乙方对甲方生产(工作)有特殊贡献,应给予乙方精神和物质奖励。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犯其他错误,甲方应在坚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理。甲方应在作出辞退或开除决定前天通知工会。并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条甲、乙方解除合同条件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

  (3)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4)企业宣告解散、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2.乙方被劳动教养和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3.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有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期间和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

  (4)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解除条件的。

  4.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第七条甲、乙双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后经济补偿

  1.除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1)、(3)和第2项人员外,甲方解除乙方合同应在30日前通知乙方。

  2.对于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和按第六条第1项(2)、(4)规定辞退的以及按第六条第4项(1)、(2)、(3)项规定辞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本人1个月实得工资的生活补助费。

  3.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2)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4.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4)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辞退补偿金。

  5.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4项(4)规定,乙方有正当理由向甲方提出辞职的,甲方一般应予以同意,但应在30日前向甲方提出,经甲方批准后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如经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定数额的培训费。

  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其中,责任属于甲方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责任属于乙方的,赔偿招工(招聘)和技术培训费用。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中外合资经营合同12

  目录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第二章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三章投资总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第五章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七章董事会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第十二章纳税

  第十三章保险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中国.北京.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国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11本合同的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XX市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XX市西郊二里沟,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国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如合营为多方者,可按丙,丁方依次排列).

  12合营公司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公司的名称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

  合营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

  13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21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产品;(主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22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

  222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至.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3合营企业产品的销售由公司为总代理.具体的销售办法另签协议.

  第三章投资金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31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或双方协商的另一种货币).

  其中:甲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

  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32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元.厂房元.土地使用费

  元.工业产权元.其它元.共元.

  乙方:现金元.机械设备元.工业产权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其它元.共元.

  33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得到营业执照后天内.分期缴足出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条办理.

  341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魉鸹蚍缦眨?lt;/p>

  42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51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期限为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公司合营期限.应在公司期满前六个月,向原申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

  每次延长以年为限.

  53在合营期满时,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将用币购买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买价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61合营企业在正式开业前,应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611甲方责任:

  办理为建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部门的申请.注册登记手续;

  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厂房的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工作;

  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等(详见附件),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

  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厂所需的其它人员.

  612乙方责任:

  按第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详见附件一).

  为使合营公司得到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和维修的全部技术,为保证全部技术转让.乙方将提供:产品设计,制造技术和方法,生产和质量的管理方法,工厂的设计和改造及工厂的组织方法和安装维修方法等.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事宜,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62在合营企业正式开业后各方将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如:原材料供应,产品的销售,信息交换等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第七章董事会

  71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时,必须事先通知合营公司和合营另一方.

  73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开会时间均按合营章程规定执行.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81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荐,付总经理名,由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年.

  82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

  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83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91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年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信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另一种外文书写)

  93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劳动管理

  10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合营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111合营公司为生产和经营需要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原则上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对需要在国外采购的产品,一般应选择具有国际先进性和适用性的产品,其价格不得超出国际市场的合理价格.

  112在采购上述设备和材料前,甲乙双方应充分酝酿协商并可派员实地考察,必要时可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二章纳税

  121合营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122合营公司的职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章保险

  131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合营公司成立后,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141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详见附件).

  143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营各方因地震,台风,严重的水灾和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当作违约处理.

  1511不可抗力必须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时,已及时采取各种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及处理情况,以及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机构出具证明.

  152在事件影响已经克服或处理结束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161发生合同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或经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和调解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应遵守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2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裁决裁定.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17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17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营合同,但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署书面协议,经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合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出现.

  18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照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批准,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

  194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代表国公司代表

  签字签字

  甲方见证人(签字)乙方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于地

中外合资经营合同13

  目 录

  前言

  1)定义

  2)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3)宗旨、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和投资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6)权利、债务和责任

  7)董事会

  8)经营管理机构

  9)技术投资和技术转让

  10)生产计划、购买和销售

  11)银行帐户和外汇安排

  12)财务、会计、审计、保险

  13)税务

  14)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资、福利

  15)筹备期

  16)工会

  17)期限、解散和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

  20)违约责任

  21)争议的解决和适用法律

  22)合同有效期及修改

  24)通知

  附件、会计程序

  前 言

  _____(以下简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并建立的独立法人。其总部设在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其主要业务所在地设在_____。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下列各条款及其附件的内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确含义外,下列各词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定义如下:

  1.1 公司是指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_____公司。

  1.2 专有技术(Know-How)是指_____方从获得的按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为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及为改进本公司这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所需的一切专有技术、知识、经验的技能。它包括技术资料、图纸、试验方法、试验报告、制造工艺、设备说明书、质量控制、计算机程序与应用、安装与调试方法、企业管理、销售、技术服务和_____方通过其关联公司派遣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工人所掌握的各种经验、知识和技巧。

  1.3 专利(Patent)是指_____方从其关联公司得到的,以_____方在_____国和其他国家已获取专利和将依据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发明。

  1.4 合同产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和调试的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

  1.5 工业锅炉是指压力小于_____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吨/小时的蒸汽锅炉和不同容量等级的热水锅炉。

  1.6 电站锅炉是指容量大小或等于_____MW,用于发电的锅炉。

  1.7 签字日期是指合资经营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1.8 批准日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合同的日期。

  1.9 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当局批准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签发本公司营业执照的日期。

  1.10 筹备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过_____个月这一段时间。

  1.11 开业日期是指筹备期结束,公司开始营业和生产的日期。

  1.12 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 关联公司是指合营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母公司及合营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 主管部门是指_____。

  第二条 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2.1 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文名称为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

  2.2 本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本公司改组、变更或期满时,应分别报请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或撤销注册。

  2.3 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

  2.4 当公司合营期满、终止、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公司资产拥有者时,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最后一个销售合同交货后,更改公司的名称,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称不再有“_____”或类似字样。_____方和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在合营期满,终止或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资产拥有者之后六个月内,完成公司名称的更改。

  2.5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同意,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可在中国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和代理机构,或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销售机构。

  第三条 宗旨、经营范围

  3.1 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国设计、生产、制造和装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及服务,并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这些产品,以获取合理的利润。经董事会决定,并经政府机构

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可以从事其他适当的经营活动。

  3.2 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1)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各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其他有关产品;

  (2)装配、维修、保养和调试上述产品;

  (3)进口有关上述产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

  3.3 公司的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如下:

  (1)初期目标:

  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蒸吨/时工业锅炉的能力。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能力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蒸吨/时的能力。

  产品质量应达到国际标准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产品以_____千瓦电站锅炉为主。

  (2)发展目标:

  _____年以后根据市场需要,公司将把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超临界参数_____锅炉作为发展目标。

  第四条 注册资本和投资

  4.1 公司_____年投资总额为_____美元,注册资本为_____美元,甲方缴百分之_____,为_____美元,乙方认缴百分之_____,为_____美元。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期交付。每期的应缴数额如下:

  ①从公司成立日期起的_____个月内,甲方应以价值_____美元的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库存物资做为其投资;乙方应以_____美元现金和价值____美元的技术做为其投资。

  ②_____年,甲乙双方各缴_____美元,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_____美元。

  ③_____年,甲乙双方各缴_____美元并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_____美元做投资(资本化的利润):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_____美元。

  ④_____年,甲乙双方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_____美元作为投资;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_____美元。

  ⑤_____年,甲乙双方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_____美元做为投资;甲乙双方累计认缴股本_____美元。

  对于上述4.1①、②、③等项中提到的_____方现金投资,董事会有权决定接受_____方用公司所需要的先进机器设备来代替_____方的现金投资。

  4.2 甲乙双方出资方式分别为:_____方以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库存物资和人民币现金作为出资。_____方以先进的机器、设备、许可证技术和外汇现金作为出资。

  4.3 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双方按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损失。

  4.4 双方向公司缴清每期应缴的股金后,由公司聘请的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的稽核由一个国际会计事务所和一个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承担。国际会计事务所承担的上述稽核费用由_____方负担。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承担的稽核费用由_____方负担。根据验资结果,公司将分别向双方颁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各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成立年、月、日;

  (3)出资者的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包括投资内容附件中双方同意的对实物出资的作价;

  (4)出资年、月、日

  (5)出资证明书签发年、月、日。

  4.5 出资证明书由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联名签发。

  4.6 由于特殊情况,_____方需要把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出售或者转让给_____方的一家关联公司时,如果符合下列条款,_____方将给出示书面的认可,①该关联公司必须能象_____方一样,有效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②该关联公司同_____方一样从_____获得同样条件的担保,担保该关联公司履行本合同的义务;③这种出售或转让要呈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查和批准。

  除上述情况外合营的任何一方欲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部分,均须事先征得合营他方的同意,合营任何一方在取得他方同意以后需按下列规定进行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转让、出售或处置;

  (1)当任何一方(以下简称“处置方”)希望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部分时,该处置方应书面通知合营他方,并给以合营他方_____个月的优先购买权,该优先购买权的期限从合营他方收到该通知之日起算。处置方向合营他方提出的条件应与向任何第三方受让者或购买者提出的条件相同。

  如果合营他方在_____个月以内未行使其优先购买权,处置方可按向合营他方提出的相同条件,将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出让给第三方。

  如果选择购买处置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不止一家,这些购置方将按其购买份额的比例分享利润和亏损。

  (2)处置方应向其他方提供处置方和第三方签订的股份转让或出售协议。

  (3)公司的经营和本合同的履行将不受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出售或任何其他方式处置的影响。

  (4)第三方受让人和购买人应向合营其他方担保他将完整、踏实地履行处置方根据本合同应履行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合营任何一方根据本条款的规定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部分,应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得到必要的批准以后,公司将到当地工商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

  4.7 双方出资比例需要变更,应经董事会讨论一致作出决定,并征得合营双方书面同意后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生效。

  4.8 双方在收到董事会增资决议和经双方书面认可后,必须在董事会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再投资。

  4.9 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合营期内不得减少。

  4.10 公司开业日期起的第_____年至第_____年,公司应对其使用的场地按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元支付使用费。公司使用面积,经双方同意可进行调整,以反映实际使用土地的情况。在_____年之后,场地使用费的增或减,或按中国有关法令和规定执行,公司应签订一项包含本条款的土地使用合同。

  4.11 双方在投资按出资日期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按买价和卖价的平均值)换算为人民币。出资日期是指建筑物、设备、库存物资和仪器的提交日期,也就是公司收到这次资产的日期,第一次技术出资日期是公司收到第一张收据日期。双方股本不应因汇率浮动而变化。由汇率浮动而造成的损失和收益,其损益部分应记入公司帐簿内,因而不影响4.1条所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股权百分比。

  第五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5.1 公司年净利润为公司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

  5.2 合资经营期间,公司每年营业的净利润,扣除董事会决定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后的余额作为可分配利润,按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超过净利润的_____%。

  5.3 当董事会决定分配利润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的头_____个月内,分配上一会计年度的利润(如果有的话)。

  5.4 任一会计年度如有亏损,可将此亏损并入下一会计年度,并由下一会计年度利润弥补,在亏损未完全得到弥补前,双方均不得分配利润。

  5.5 如果任何时候的累计亏损超过或等于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分之_____,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讨论决定公司的前途。

  第六条 权利、债务和责任

  6.1 双方有权按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

  6.2 任何一方对公司的责任均以其对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为限。

  6.3 在公司开业日期以前,为使公司充分地并适当地进行经营活动,在必要时_____方将随时在财政计划、外籍人员雇佣、专有技术、专长、管理、项目管理、监督和控制等方面对公司给予支持;_____方将按照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向公司转让适用的先进技术,以使公司生产的锅炉能达到_____方的水平;在本合同期间_____方将协助公司派遣的培训人员和共同工作的其他人员在_____国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旅行和食宿安排手续;协助公司按照_____国出口管理法律和条例在_____国为公司购买设备和外购件办理所需手续。除非有其他特别的同意,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他规定,这些支持性服务将不向公司收取费用。

  6.4 在本合同期间,_____方的支持将包括:办理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成立的申请(包括合资企业合同和章程的批准);向有关的政府机构办理公司的登记手续和领取营业执照;按照中国法律协助申请对公司或双方所有可能的减征或免征税款(包括进出口关税,工商统一税的减征或免征);协助向有关的政府机构申请外汇以支付11.4款所列项目,协助申请得到土地使用权,进口设备的报关,招聘中国当地经营和管理人员、工人和其他需要的人员,协助外籍职员得到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安排,协助寻找合适的国内材料和国内用户。除非有特别的同意或合同另有规定或任何附件中有其他规定,这些支持性服务将不向公司收取费用。

  6.5 在从事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时,双方都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任何法律和法规,也不能违反双方从事公司经营活动所在地的法律。在执行本合同时,合营的任何一方都要保证不违反任一方所在地或任一方关联公司所在地公布的法律和法规。

  第七条 董事会

  7.1 董事会由_____人组成,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董事长由_____方指定,副董事长由_____方指定。各方应以书面通知任免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为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7.2 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将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讨论、处理和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

  7.3 董事会职权如下:

  (1)修订公司章程;

  (2)延长公司期限,终止或解散公司;

  (3)决定年度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和发展计划;

  (4)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以及年度会计财务报表;

  (5)决定流动资金的最高限额和在此限额以上的借贷;

  (6)决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职权和待遇等;

  (8)设立或撤销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包括注册办事处)和代理机构,并决定其设立地点;

  (9)批准总经理的年度报告;

  (10)通过公司的劳动合同及各项重要规章制度;

  (11)讨论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出资比例的调整和注册资本转让等问题,并向甲乙双方提出适当的建议;

  (12)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公司职工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奖励和津贴等制度;

  (13)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批准经营计划;

  (14)决定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中所规定的公司的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

  (15)讨论有关提前终止合同的提议。终止或期满时。负责清理结算工作;

  (16)聘请中国注册的审计师;

  (17)更改公司名称;

  (18)建议增、减董事人数;

  (19)建议增加、变更或取消公司内一方当事人在权益转让上的限制;

  (20)审批以购买、租赁或其他形式获取董事会认为的对公司营业活动有必要或合适的不动产和私人财产;

  (21)审批销售、出租、交换或转让全部或部分公司财产或其他资产;

  (22)审批和其他公司或法律实体的合并或解散;

  (23)制定公司有关投标、准备投标和提交投标的政策,采购、服务、保险以及其他必要的政策;

  (24)有权对公司或代表公司出具担保;

  (25)有权取得对公司财产的抵押、抵押品、抵押权、留置权或任何性质的对抵押财产地索赔权;

  (26)审批开立帐户,撤销帐户;

  (27)审批借贷资金。

  7.4 董事会会议

  (1)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如果董事长不能参加,由副董事长负责召集,如果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不能参加会议,将由董事长授权一名董事召开并主持会议。

  (2)董事会会议应有全体董事的法定多数出席或代表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出席和表决。

  (3)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公司所在地召开,董事会也可以决定在其他地点召开。

  (4)董事会会议包括临时会议,至少在会议_____天前以书信、电报或电传通知各董事。董事的代表可以每年指定一次或每次会议前指定,作为合法代表出席任何会议。

  (5)董事会的决定应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作出。每位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只有一票表决权。除7.3(1)、(2)、(11)、(15)、(19)和(20)等项需出席或委托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才能决定的事宜外,董事会会议的任何决议须经法定人数的至少百分之_____同意。

  (6)董事会会议应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作记录,会后将记录整理成书面文件分发各董事。各董事应在收到书面文件30天内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否则此书面文件将被视为董事会会议的正式文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按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文本送交各位董事。

  (7)董事会的一切会议文件将保存在公司总部。

  (8)公司须偿付或者承担董事参加董事会议所需的合理的全部路费以及生活费用,居住在会址的董事除外。

  (9)会议通知须附有一份董事长提出的议事日程。任何一位董事所提出的日程项目应在会议日期的前十天通知所有其他董事。

  (10)如果全体董事在会议前或会议后签署“免予通知书”则召开董事会会议,可以免予通知。该“免予通知书”应归入会议记录档案内。

  第八条 经营管理机构

  8.1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任命。

  8.2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权为:

  (1)总经理按照董事会的各项决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在总经理缺席或不能工作时,由副总经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和权力,公司的重要决定(如7.3所列)要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签署;

  (2)总经理、副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与董事一样有权收到会议通知和有关资料(有关他们本身的任免和工作表现的材料除外)。除同时兼任公司董事外,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3)总经理应在每年十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和财务预算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总经理应在每年二月底前向董事会提交上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策,并为董事会检查、审核公司的会计帐目提供方便。

  8.3 公司初期的经营管理和组织机构详见附件(略)。经营管理和组织机构的改变应作为公司的重大问题,由总经理提出,报董事会核准。

  8.4 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_____年。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也不得同与本公司竞争的其他经济组织有任何关系。

  8.5 总经理、副总经理如发现有营私舞弊、贪污等行为或严重失职时,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九条 技术投资和技术转让

  9.1 _____方作为出资的技术和设备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9.2 _____方从公司成立起开始向公司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技术规范、图纸,设计及其他详细资料,详见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附件4。

  9.3 _____方将根据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及培训计划提供人员培训。

  9.4 _____方将担保它所提供的技术按照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规定应是商业上应用的,适合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的最新技术。

  9.5 公司将就_____方作为出资的技术签订一项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见附件(略)。

  9.6 双方同意公司建立计算机终端站,并和_____方的关联公司_____公司的计算机联机。

  第十条 生产计划、购买和销售

  10.1 公司应自成立日期起,立即按照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制订的工厂改造方案实施工厂的技术改造(工厂指_____方作为出资的合营部分)并从成立日期起的第_____年生产_____MW电站锅炉,而后生产_____MW电站锅炉。

  10.2 公司的生产计划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

  10.3 公司的生产计划由董事会批准执行,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10.4 如果中国国内有符合技术要求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工具等(以下简称材料),公司将优先在中国国内按市场价格用人民币购买这些材料,购买价格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应相当于中国国营公司,购买同样材料的价格。需要进口的材料,在保证质量、性能和交货期的前提下,从价格最优惠的国家进口。公司按_____给其他类似合营企业的内部优惠价格向_____方和_____购买材料和配套件。公司从_____方或其关联公司购买任何材料、部件及服务,应向_____方(或其关联公司)提供中国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美元信用证,或为_____方所接受的其他外汇信用证。

  10.5 公司将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其产品。_____方或其关联公司应按销售代表协议作为公司的销售代表在国外销售公司产品,为此公司将尽一切努力使产品尽早达到国际标准,从_____年起,公司产品的出口目标是百分之_____,并在开业后第_____年达到外汇平衡,公司在中国境内如有外汇收入项目(包括以产顶进项目)也可以作为实现外汇平衡的措施,如果公司外汇不平衡,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向中国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协助。

  10.6 公司将与_____签订销售代表协议。

  第十一条 银行帐户和外汇安排

  11.1 公司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局发给的营业执照后,凭该营业执照在中国银行以“_____”的名义开立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

  11.2 本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办理。

  11.3 公司的长期目标是保持自身外汇平衡,如公司不能保持外汇平衡,董事会将讨论这个问题并按10.5提出相应解决办法。

  11.4 公司支付外汇的顺序为:

  (1)外汇贷款;

  (2)公司临时和长期雇员的工资及费用;

  (3)进口物资的价款及费用;

  (4)工程设计及其他技术服务费用;

  (5)_____方应得的技术转让提成费;

  (6)_____方应分得的红利;

  (7)_____方应分得的红利;

  (8)其他各项的支付。

  第十二条 财务、会计、审计、保险

  12.1 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公司接受税务机关对公司财务和会计工作的检查。

  12.2 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会计程序由董事会审批。

  12.3 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公司的年度报表和全年帐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合营双方都有权对公司的帐目进行审计,所需费用由查帐方自行负担。公司应对查帐人员提供所需要的凭证、帐簿和有关资料。

  12.4 公司的财产、运输和其他各项保险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三条 税务

  13.1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

  13.2 公司职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3.3 公司将依法向政府机构有关机构申请各种可能的减税或免税。特别是公司可按照财政关于对专有技术使用费减征、免征所得税的暂行规定申请提成费的减税。公司有权优先享有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减免的那一部分税或包含在任何税收协定中影响_____方利益的那一部分税。

  第十四条 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资、福利

  14.1 根据劳务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辞职、升级、降级的调动,由总经理同副总经理协商,总经理做决定。公司雇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上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进行审批。

  14.2 公司的有效工作所需人数由董事会决定。所需中方职工由_____方或中国有关劳动管理部门推荐,经公司考试择优录用,劳务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签订。

  14.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甲、乙各方推荐,由董事会直接任命。

  14.4 公司职工工资报酬标准、外籍雇员薪金和津贴等见附件(略)。

  第十五条 筹备期

  15.1 公司成立日期起_____个月的这段时间为公司的筹备期。

  15.2 公司筹备期内,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备组。筹备组由甲乙双方指定专人组成。筹备组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由董事会决定并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工会

  16.1 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公司的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有权代表职工同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16.2 公司董事会讨论有关生产计划、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时,工会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励、工资制度、生活福利等问题时,工会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董事会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并取得工会的合作。

  16.3 公司每月按职工实际工资(实际工资是指当地职工实际获得的基本工资总数,不是指公司支付给工厂劳动部门的工资总数,也不包括外籍人员的报酬。)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由本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工会经费等管理办法使用。

  第十七条 期限、解散和清算

  17.1 公司的合营期限为_____年。合营期限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

  17.2 如经双方书面同意延长公司的合营期限,公司将在合营期满前_____个月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报送由合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书。获准后,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延期手续。

  17.3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在下列情况下解散:

  (1)公司期限届满,而双方没有同意延长公司的合营期限。

  (2)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双方中任何一方无力或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因不可抗力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双方一致认为有必要解散;

  (6)双方中任何一方被排除参加公司的管理;

  (7)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的资产或财产被没收,强行被征用和不可能行使正常的管理。

  上述任何情况下的解散,都必须事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

  17.4 公司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根据___年___月___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第十六章的规定,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清算。

  17.5 公司解散后,各种帐簿及文件由_____方保存,如_____方需要,可以查阅。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8.1 由于受到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延迟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任何一方,不承担延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8.2 不可抗力在本条中的含意是指以任何方式管辖公司或和双方或任何代理的一切经营活动的任何_____的,无论是以_____的形式,还是以其他方式颁布的任何命令、_____和书面指示;或是指_____、_____、战争、_____或其他_____、火灾、水灾;或指公司或受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能合理控制的一切其他原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影响,及时通知对方,同时采取合理的行动减轻其后果,并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的证明文件寄给对方。

  18.3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严重的、不可补救的损害时,应把该事件提交董事会以确定应采取的适当的措施。

  第十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在此同意,任何一方及其雇员由于参与合营公司有关的活动,从他方或他方的关联公司所得到的一切数据和任何其他资料都要严格保密,只有对方书面授权或法律要求时才能公开上述数据和资料。保密义务的解除应不早于下列期限:(a)公司终止有效日期起_____年之后;(b)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终止有效期日起_____年之后。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20.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不少于_____天的合理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

  20.2 如果违反合同的一方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受到的损失,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0.3 因一方违反合同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严重的、不可补救的损害时,另一方有权依据17.4条在违约事件发生后_____天内书面通知违反合同的一方终止合同,此项终止不影响要求赔偿的权利。

  20.4 上述20.1、20.2和20.3条款中所产生的损失金额双方同意根据国际惯例确定。

  20.5 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利润损失和间接损失不负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21.1 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执行或解释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友好协商解决。

  21.2 如果双方在_____天内通过在友好协商不能就本款上项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将此争议提请_____仲裁院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裁决,该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中文和英文为仲裁所使用的正式语言。

  21.3 在仲裁过程中,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执行本合同和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所有条款。

  21.4 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双方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按本条的规定提交仲裁的权利。

  21.5 仲裁费用将由仲裁院在裁决书中确定并由败诉方负担。

  21.6 本合同的适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二条 合同文件和文字

  22.1 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2.2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3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后,以前的一切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自动失效。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的双方签字的书面协议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条款、责任、章节、声明和说明,对本合同的修改将是无效。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与合同修改

  23.1 本合同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至公司缴销营业执照之日止。

  23.2 变更本合同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

  23.3 如果在本合同签字_____天以内,公司尚未获有关的批准、注册及必要的营业执照,合营任何一方有权在通知对方十五天后撤销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通知

  有关本合同的给甲、乙双方及各位董事的一切通知均应用_____文书面作出。上述通知可以用挂号航空信、电报、电传或其他常用通讯方法发出。通知生效日期为收件人收件日期。以航空信件发送通知,邮戳日期后第十四天为收件日期;以电报或电传发送通知,电报或电传发出后第三天为收件日期。

  本合同签约双方的发送通知地址: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附件

  会计程序

  第一条 会计总则

  1.1 此会计程序是_____(以下简称乙方)和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合资经营的_____(以下简称“公司”)的合营合同的附件,此会计程序规定条款的有效期限与合营合同一致。

  1.2 公司的会计制度和会计程序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同时使制造加工、利润管理和工程体系的采用更加合理。公司将采用_____方及其分支机构的会计制度和程序,以便充分利用吸收_____方及分支机构的管理经验、管理方法及现代化整体业务体系。

  1.3 公司会计的记录、报告等将完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一九八五年三月四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营企业的会计制度)中有关规则执行。

  1.4 会计记帐应以中文和英文同时记帐,公司的月报、季报和年报以及所有记帐凭证、帐簿、报表表头和这些文件报表的标题均应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

  1.5 公司将采用人民币为簿记记帐的基本货币。

  1.6 公司经营所需的经营资本和消耗资金应反映在董事会批准的预算中来。总经理将有权根据批准的预算安排使用中国银行的贷款以及要求乙方和甲方共同分缴公司的注册资本。

  1.7 经费超出或经营预算以外的资金支出将由董事会批准采取有关策略和会计程序加以处理。

  第二条 资本支付的计算

  甲方转入合营企业公司的制造设备的价值将按合营公司收到财产日登记入册的单价值再加_____%来计算。

  第三条 现金和往来帐户的计算

  3.1 在记帐过程中,外汇转换成人民币时,应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月第一天的报价为准。

  3.2 帐面汇率将按先进先出法计算。

  第四条 财产盘存的计算

  4.1 财产盘存科目的计算将采用后进先出法。

  4.2 公司各种材料、设备和其他物资的收、发和退还应按手续办理。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计算

  5.1 公司的固定资产应是指设备器材、机床工具、厂房及各种建筑物等,其使用期限为一年以上,按中国财政部门的规定计算。

  折旧期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所允许的最小期限为准。

  5.2 合营企业制定适当的程序以批准公司拥有的或租用的固定资产的增加及转让,这一程序需经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计算

  6.1 技术转让许可证费应于转让许可证协议初期较短的时间内或_____年期限内摊销完毕。

  6.2 筹建费用应在_____年期限内摊销完毕。

  第七条 成本和费用的计算

  公司将以契约的形式以确定成本分类核算制,这一制度应在合同的主件和附件中写明。销售费、一般管理费和非经营费或非经营收入将被视为日常费用或日常收入并将不予核查或分配入承包成本。

  第八条 销售和利润的核算

  8.1 合同规定销售记录和销售成本的计算应采用全部完工法。

  8.2 公司将根据税后净收入提取储备基金、发展基金、职员和工人的奖金以及福利基金。三种基金的总数一般应当超过税后净收入的_____%。若有特殊的提取比例应由董事长决定。

  8.3 总经理在财政年度结算后的2个月内准备出利润分配方案并将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批准并贯彻执行。

  第九条 帐户分类和会计报表

  9.1 未经审查的合营企业的会计报表,应于次月10日前发送管理者和股东手中。

  9.2 送交乙方的会计报表和会计报告应采用美元和人民币同时表示。公司将按_____标准报告提供给乙方。

  9.3 送交股东和管理者手中的会计报表应包括预算和实际变化的比较。重大的变化应由总经理在呈送的补充报告中加以说明。

中外合资经营合同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二条合作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国家:__________国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区: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_____。

  第四条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第六条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第七条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涂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在经济上获得实惠。

  第八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对虾、鳗鱼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第九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规模:年产对虾__________吨,成鳗__________吨,以及其它水产品。

  第五章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第十条甲方提供土地__________亩使用;乙方出资金额_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条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资金,构成合作条件。

  第十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现金或实物、设备。

  第十三条乙方投资的实物或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由合作企业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经审查批准后,三个月内应由甲方派员实地考察并委托中国银行按其规定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

  第十五条乙方收到甲方银行信用证后,_____个月内应将所购全部设备、实物运至__________港。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必须按商定的期限,如数划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资金。否则由违约方负担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章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向中国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

  3.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设施、订购可在国内生产的机器、设备、工具等;

  4.协助采购国内供应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其它消耗品等,办理燃料、水、电增加供应电话、电传、电报挂号等申请手续;

  5.办理职工的招聘手续,推荐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术人员,经考核后由董事会根据需要择优录用;

  6.办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员的邀请、居住手续,对其办公、交通、生活等方面进行安排;

  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

  8.负责办理由乙方发运至__________港或__________港的全部设备运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八条乙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进口生产设备、检测仪器清单和技术资料,并确认在国内订货的机器设备、工具清单和要求;

  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

  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

  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应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从甲方委托中国银行向乙方银行

  开具信用证之日起,乙方应将双方研究确定的先进可靠的设备、检测仪器按商定的日期运____港。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正常投产;

  8.努力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断扩大外销市场,保证合作公司的外汇平衡和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9.上述各条以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须由乙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须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章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十条本公司为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_____名,任期均为_____年。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给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_____次例会,一般应在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开,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举行。根据需要,董事长在征得副董事长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长应在三周前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通知董事会各成员。

  第二十四条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发言权和表决权,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董事会会议应有包括出具委托书的董事代表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研究讨论问题。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作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其它事项,可根据合作企业的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经正、副董事长签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二份。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并决定任期年限。正、副总经理要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聘用办法均由董事会任命,任期_____年。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1.执行甲乙双方所订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2.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招聘工作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

  3.制订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会提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对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成品销售及专项协作合同和流动资金的借贷作出决定;

  6.审定职能部门制定的内外销产品价格,并对价格作适当幅度的调整作出决定;

  7.代表企业接待重要的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谈判和签署文件;

  8.主持企业行政会议,对行政会议的讨论事项及决议负责执行;

  9.解决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请示的其他重大问题;

  10.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企业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业的审批或仲裁、调解会议;

  11.对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决定;

  12.其它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副总经理职责、权限:

  1.协助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

  2.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

  3.代表企业进行业务谈判;

  4.处理其它工作矛盾和有关问题;

  5.其它应由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的问题。

  第九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在筹建期间,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负责筹建工作。筹建处人员的组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筹建期间的各项费用分年摊入生产成本。

  第十章劳动管理、工会

  第三十一条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动工资、劳动纪律、劳保福利等事项。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理外,根据董事会决议实行。

  第三十二条合作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作企业积极支持本企业的工会工作。

  第十一章生产与销售

  第三十三条合作公司在每年底以前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进度及进口、出口计划,并报主管部门。

  计划执行中在保证合作公司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进口原材料采购对象,参考乙方情报,研究其质量、规格、价格后,由正、副

  总经理商定,在国内能提供满足需要的原材料情况下,应优先在国内购买。其支付办法,货币按照国内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生产的对虾,鳗鱼等水产品,通过中国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后,根据年度出口计划数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参加广交会对外成交出口销售产品。

  第三十六条合作公司原则上规定,凡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确保公司外汇收支平衡并积极创汇。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产品内销部分由甲方负责,外销部分由乙方负责,一切内外经销事项均以公司名义出面。

  第三十八条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应考虑合作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加以及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内销产品按中国规定的物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由总经理决定,报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外销产品价格根据国际市场随行就市或根据广交会成交价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二章财务、会计、审计

  第四十条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经董事会通过制定的会计制度,付诸实行。

  第四十一条公司各类报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双方报告,年终报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各类报表均报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用中文书写,会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其它货币属于合作投资的均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换算。属于贸易往来的按贸易汇价结算,外汇往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办理。

  第四十三条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合作公司在中国银行__________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

  第十三章税收、利润和亏损

  第四十五条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条例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并参照《关于中外合作经营项目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免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收的申请。

  第四十六条所得税甲乙双方分别缴纳。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乙方按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会确定提留的储备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奖励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纳税后,余下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对等分成。

  第四十八条乙方所得的净利润汇往国外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按对等比例承担亏损责任。

  第十四章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第五十条本公司合作期限定为_____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经营的有关规定申请批准。然后,合作公司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乙方还要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公司合作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本公司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申请并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后延长合作期。

  第五十二条在合作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业: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时;

  4.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它解散因素已经出现时。

  经双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提前终止合作企业。

  属于本条第二款情况解散合作企业时,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作企业由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此合作期未满,公司解散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支付职工一定的安置费,余下部分双方对等分配,对于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视同利润,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对等分成。

  第五十四条合作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资产不附任何条件归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算。

  第五十五条公司解散或终止时,各项帐册及文件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保险

  第五十七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_支公司办理。

  第十七章商标

  第五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产对虾采用“__________”牌商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后使用。

  第十八章适用法律

  第五十九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散、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机关解决。

  第六十一条仲裁地点设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第六十二条仲裁决定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三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四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内容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其它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向上级审批机关报批,获得批准后,即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八条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起诉,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第六十九条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它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显示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

  第七十条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下列报发对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专用电讯: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十二条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主管及审批机关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章附件

  附件一

  根据合同第十八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在性、价比同等的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购买_____方提供的设备,同时要符合下列条件:

  1._____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必须是整套、全新、具有目前国际先进水平的。如果因提供的技术和设备陈旧、落后,造成的损失应由 _____方负责赔偿;

  2.上述设备应有_____年保用期,在保用期内发生设备质量问题影响生产或达不到生产效率,由_____方负责调换和维修;

  3._____方必须提供设备需带两年的备品配件和全套技术资料;

  4._____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来公司指导安装、试车并达到正常生产的要求;

  5.在收到_____方通过中国银行开出的信用证_____个月内,_____方必须将全部设备发运到__________港;

  6.安装和试车应争取在一个月内完成;

  7.设备发运时,_____方必须附带不少于试车生产的原材料;

  8._____方派遣到__________的技术人员工资,往返费用和在__________的住宿交通由合作公司负责,以总额不超过_________元为限。

  附件二

  根据合同第三十一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暂定每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元。视以后公司发展结合国内情况,由董事会决定对本公司职工逐年适当增加工资。

  2.公司职工的工资水平,根据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视其生产效益和实际表现,由公司总经理平衡。

  3.董事会聘用的公司高级职员工资,由董事会协商。

  4.生产过程中,可以承包给班组或个人的项目应予承包,由公司与其签订承包合同。根据生产发展情况,应每年调整一次承包合同。

  附件三

  根据合同第三十八条,双方达到如下协议:

  1.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自销价为国际市场实际销售价,并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上下浮动。

  2.出口产品每三个月交货付款,其交付款办法另订协议规定。

  附件四

  自本公司营业执照批发之日起,乙方必须在两个月内将__________美元一次性汇给中国银行__________分行

中外合资经营合同15

  第一条 总则

  中国____________公司与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共同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合资双方

  甲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在中国________________登记注册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___国登记注册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资公司名称和地址

  1.甲、乙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有关法律,同意在中国境内成立合资经营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合资公司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资公司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4.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系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按注册资本的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条 合资公司宗旨

  合资公司以公正、合法、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而适用的科学的管理方法管理企业。在国际及国内市场中显示其竞争能力,为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五条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

  合资公司生产、经营________产品,对销售产品予以维修服务并研究开发新产品。合资公司的生产规模为____________。随着生产经营的扩大,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产品品种发展到________种。

  第六条 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1.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美元。实际投资为____________美元。甲方投资额为____________美元,占总额____________%;乙方投资额为____________美元,占总额____________%。

  2.甲、乙方按双方商定的现金及实物投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_______美元;

  机械设备购入价格________美元(附件略)。

  厂房建造估算价格________美元(厂房设计、进度、质量控制附件略)。

  乙方:现金________________美元;

  工业产权____________美元;

  转让产品的制造工艺、专利费____________美元(附件略)

  3.上述的实际投资金额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需在合资公司获得营业执照的________个月内完成。除注册资本外若需合资公司增补资金,经董事会决定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国外银行贷款。

  4.甲、乙方按美元投入,在中国境内以人民币支付的费用需折合为美元,汇率应以支付日的前一日17时,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准。

  乙方年终所获净利润的人民币部分金额应按年终审计师核准后7个工作日17时中国银行公布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准。

  5.甲、乙方任一方若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呈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组织合资公司所需厂房和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及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3.协助合资公司招聘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及所需的其他人员;

  4.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手续;

  5.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义务

  1.为合资公司在国际市场中选购先进适用的机械设备并提供有关信息,以质择优,保质保量地引进所需设备;

  2.引进机械的合同条款待董事会审阅后由主管部门予以办理;

  3.指派验收引进设备、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4.监督技术转让方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能持久地稳定地生产合格的产品;

  5.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技术转让

  1.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资公司与________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达到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宗旨。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检验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商标及包装等。

  2.按合同规定乙方和技术转让方应保证产品质量和数量。为此,引进先进适合的生产技术应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亦是同类技术中属先进的,设备的选型及性能应是优良的,以满足技术转让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工艺流程和设备进厂时间及技术服务,应开列清单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技术资料是技术转让的组成部分,应保证如期提供。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期内,乙方及转让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技术情报和资料应及时提供予合资公司,不另收费。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协助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掌握其转让的技术。

  7.若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行为,甲方可提出索赔以弥补损失。

  8.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提成费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9款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技术转让提成费的有效期。

  9.合资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____(大写____ )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资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开发该技术,自引进该项技术至正式投产持续________(大写____ )年后,以合资公司的名义有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项技术,原技术转让方无权予以干涉或指控。

  第九条 产品销售

  1.合资公司的产品可在中国境内、外市场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_%。

  2.产品可由下列渠道向境外销售:

  由合资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________%

  由合资公司与________外贸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和寄售占________%。

  3.为了扩大产品销售及保持产品信誉,可在中国境外设立“产品服务中心”承办售后服务事宜。

  4.合资公司的产品在技术转让期限内所使用的商标为________。

  第十条 董事会

  1.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决定。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2.董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主持会议。经3/4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3.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各一名,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并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若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条 职工管理

  1.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及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2.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订劳动合同予以实施,劳动合同签订后由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3.合资公司职工有权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十二条 财务、税务、审计

  1.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等须用中英文书就。

  2.合资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3.合资公司职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合资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予以决定。

  5.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予以审计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若乙方需聘请其他国家审计师对年度财务予以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6.每一营业年度的前3个月,由总经理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三条 筹备工作

  1.合资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董事会下设立筹建组,筹建组由____人组成,甲方____,乙方____人,筹建组组长一人,由_____方推荐,副组长一人,由________方推荐,筹建组长和副组长由董事会任命。

  2.筹建组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的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策及做

  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3.筹建组负责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性能考核,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量优先在中国购买,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4.筹建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董事会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5.筹建组在工程完成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予以撤销。

  第十四条 合资期限

  1.合资公司的合资期限为____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即合资公司领得营业执照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一致通过,于合资期满6个月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2.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六条的规定依期按数投资时,从过期第30个银行日算起,每过期1天,违约方应缴付投资额的_____%的违约罚款给予守约的一方,若逾期90天仍未投资,除累计应缴付投资额的________%的违约罚款外,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责任,若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3.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应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六条 合同修改、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及附件予以修改时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方能生效。

  2.合资公司由于某种原因出现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可提前终止合资期限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 保险

  合资公司的各项工程的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具体事宜由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即将事故情况用电报通知对方,于15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部门出具。根据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条 仲裁

  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分歧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1.根据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附件(合资企业章程等)均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及附件均须经投资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3.甲、乙双方除签发的通知、电报、电传外,凡涉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时应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第二条所列地址为法定的甲、乙方的通讯地址。若法定地址有所变更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第二十一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条 文本

  1.本合同以中、英文书就,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中、英文本如有不符以____ 文为准。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系为醒目而用,不影响对本合同所列内容的解释。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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