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计划

时间:2022-10-03 17:22:56 计划 我要投稿

实用的行动计划4篇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相信大家对即将到来的工作生活满心期待吧!做好计划,让自己成为更有竞争力的人吧。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动计划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行动计划4篇

行动计划 篇1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全面开展消除疟疾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各项目标。

  二、疟疾流行特点与流行区分类

  我市属疟疾的非恒定性和低流行区域,以间日疟为主,主要传疟媒介为中华按蚊。经过多年综合防治,我市消除疟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年达到了卫生部确定的基本消灭疟疾标准。近年来,全市疟疾疫情时有波动,但发病率呈下降趋势,连续多年控制在0.5/万以下。卫生部根据年疟疾疫情报告,确定疟疾流行区以县为单位分四类:一类县(区)为3年均有本地感染病例,且发病率均大于或等于万分之一;二类县(区)为3年内有本地感染病例,且至少1年发病率小于万分之一;三类县(区)为3年无本地感染病例报告的流行县;四类县(区)为非疟疾流行区。对照上述标准,我市9个市(县)、区中,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新区为二类县(区);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为三类县(区);无一类县(区)和四类县(区)。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年,全市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到年,全市达到消除疟疾标准,并继续开展巩固监测工作;到20xx年,全市通过省消除疟疾考核认证;到年,巩固消除疟疾达标成果,确保疫情不反复。

  (二)阶段目标

  1.到年, 4个三类县(区)和3个二类县(区)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的目标,年底前达到消除疟疾标准。

  2.到年,江阴市、宜兴市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的目标,年底前达到消除疟疾标准。

  3.到年底,所有市(县)、区达到国家消除疟疾标准,并继续开展巩固监测工作;到年,全市通过省消除疟疾考核认证;到年,巩固消除疟疾达标成果,确保疫情不反复。

  (三)工作指标

  1.技能培训

  (1)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从事疟疾防治相关业务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及消除疟疾工作技能培训的比例:年达到95%以上;年达到100%。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产、儿童、传染等专科医院从事内科、妇科、儿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等临床专业的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生以及二类县的村卫生室医生,接受疟疾防治知识和诊断、治疗技能培训的比例:年达到95%以上;年达到100%。

  (3)市和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产、儿童、传染等专科医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相关检验人员,接受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的比例:年达到95%以上;年达到100%。

  (4)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比例:年达到95%以上;年达到100%。

  2.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

  (1)到年,市和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妇产、儿童、传染等专科医院全部能够开展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的比例:年达到90%以上;年达到100%。

  (4)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接受实验室检测的比例:年达到100%;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得到基因检测的比例:年达到75%;年达到100%。

  (5)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自境外疟疾流行区入境的发热病人进行疟疾筛查的比例:年达到100%。

  3.病例报告、治疗和个案调查

  到年,疟疾病例诊断后12小时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达到100%,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率达到100%。

  4.疫点处置

  到年,疟疾疫点处置率达到100%。

  5.媒介防制

  在疟疾传播季节,二类县(区)居民使用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设施的比例:年,达到80%;年,达到90%。

  6.健康教育

  (1)到年,二类县(区)居民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中小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边境口岸和卫生检疫相关工作人员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2)在出入境口岸、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等场所放置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材料的比例:年达到90%;年达到100%。

  7.到年底,以市(县)、区为单位,全部通过消除疟疾考核认证。所有通过认证的市(县)、区,县级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继续保持完备的疟原虫血检设施和能力,所有疑似疟疾病人均能及时得到实验室疟原虫血检,流行病学不能确定感染来源的疟疾病例均进行实验室基因鉴定。

  四、防治策略和措施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不同地区疟疾流行特点、防控工作和能力状况,采取适当的防治策略和措施。其中,二类县(区)实施以清除疟疾传染源、阻断疟疾在当地传播为重点的综合措施;三类县(区)实施以加强疫情监测和输入病例处置、防止继发传播为重点的综合措施。

  (一)加强传染源控制和管理

  1.及时发现疟疾病例。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开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业务人员的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由市培训到市(县)、区,市(县)、区培训到社区和乡村,按期达到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指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具备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的能力,配备发热病人血片镜检所需器材,及时对“三热”病人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按期达到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工作指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网络直报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都要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并采制滤纸血;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要进一步进行实验室基因检测,按期达到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工作指标。

  2.规范治疗疟疾病例。对发现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都要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规范治疗,其中对境外输入的疑似恶性疟病例可直接采用青蒿素类药物进行治疗。对所有疟疾病例要进行全程督导服药。为提高临床治疗及时率,市和市(县)、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规定储备一定数量的抗疟药品,并加强对药品保存和使用的管理。年底前,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储备用于治疗间日疟的氯/伯喹至少30人份,用于治疗非重症输入性恶性疟的复方青蒿素类口服药至少10人份,用于抢救治疗重症输入性恶性疟的青蒿素类注射剂至少10人份(蒿甲醚和青蒿琥酯各5人份);每个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储备氯/伯喹至少10人份,复方青蒿素类口服药至少5人份,蒿甲醚、青蒿琥酯各1人份。年后的药品储备数量根据各地消除疟疾工作进程进行调配。

  3.依法加强疟疾疫情报告与病例核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发现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都要在1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网络直报的所有疟疾病例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所有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血片,要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复核;所有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滤纸血,要送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进行基因检测。

  5.有效落实休止期根治和人群服药。各地要在每年疟疾传播休止期,组织对上年度发现的所有间日疟病例进行休止期根治。

  (二)加强媒介防制

  2.抓好个人防护。提高居民防蚊意识,提倡在疟疾传播季节使用驱避剂、蚊香、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措施,减少人蚊接触。

  (三)加强健康教育

  1.强化公众疟防宣传教育。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结合“全国疟疾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和国家消除疟疾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开发和制作健康教育材料,为开展公众宣教提供技术支持。

  2.强化出入境人员健康教育。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在出入境口岸设置公益广告宣传栏或电子屏幕等设施,在出入境旅客通道摆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旅游部门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组织对领队、导游人员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培训,向旅客和游客宣传疟疾防治知识。

  3.强化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教育部门要对辖区内中小学健康教育进行部署和安排,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工作指导。中小学校要结合健康教育课或主题班会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疟疾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并通过发放规范性宣传教育制品等方式,向学生家庭宣传相关防治知识。

  4.强化社区宣传教育。二类县要在各医院候诊大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三类县应在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

  (四)加强流动人口疟疾防治

  1.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卫生、教育、公安、商务、旅游、检验检疫等部门参加的流动人口疟疾防治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交流。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定期向公众发布境内外疟疾流行状况和相关信息。旅游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定期或不定期向旅游者发布境内外疟疾流行状况和相关信息。

  2.开展出境人员疟防知识宣传和防护。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对出境人员宣传疟疾防治知识,提供咨询服务。旅游、商务等部门要督促旅行社、劳务派出机构等有关单位为出境人员提供抗疟药品和防蚊设施,并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对出境人员疟防知识宣传和培训。

  3.做好入境人员疟疾筛查工作。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在入境口岸对自境外疟疾高流行区入境的`发热病人进行疟疾筛查,及时向卫生部门通报疟疾病例信息。各级卫生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返回居住地的境外输入疟疾病例以及居住地周围人群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相关人员特别是同批集中入境人员进行追踪随访和健康宣教。旅游、商务等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入境人员疟疾防治相关工作。

  4.加大境内流动人口疟疾防控力度。在疟疾流行区建设大型工程,建设单位要为施工人员提供蚊帐等必要的疟疾防护用品,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并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疟疾防控工作。流动人口疟疾病例实行属地化管理,由病例发现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及时向感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信息,协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安、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疟疾病例追踪、重点人群筛查和相关信息沟通等工作。

  (五)加强疟疾监测检测网络建设

  1.健全全市疟疾实验室网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规范开展发热病人的疟原虫血片镜检。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血片进行复查,并抽查至少5%的发热病人阴性血片。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确诊的疟疾病例血片进行复核,并抽查1%的发热病人阴性血片。各级实验室要定期进行技能考核与质量控制,确保实验室网络正常运行。

  2.开展主动病例侦查。二类县(区)每个镇(街道)在疟疾传播季节至少开展5次主动病例侦查,对近2周的发热病人进行疟原虫血检或RDT检测。

  3.做好消除疟疾地区的监测工作。对已达到消除疟疾标准的地区,继续开展相关医务人员疟疾诊治技术培训,重点加强临床疑似疟疾病例的实验室检测和流行病学追踪调查,并加强对来自疟疾流行区人员的疫情监测,防止出现继发病例。

  五、政策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市人民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血地防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消除疟疾工作,建立由市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多部门协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消除疟疾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挥血地防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任务,完善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到位。军队系统消除疟疾工作按照军队管理体系组织,与当地政府消除疟疾工作计划同步实施。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的疟疾防治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

  (二)依照法律法规,科学消除疟疾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方案,依法、科学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三)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开展消除疟疾工作。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和政策措施,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消除疟疾工作相关内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负责安排疟疾防治专项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旅游、商务等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出入境人员疟疾防治健康教育、疫情监测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及时与卫生部门沟通有关信息。文广新部门负责安排多种形式的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在中小学校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科技部门负责将疟疾防治科研项目列入科技计划。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协调抗疟药品、试剂的生产供应。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各级爱卫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蚊虫等病媒生物防制管理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

  (四)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水平

  市和市(县)、区两级分别建立消除疟疾专家技术指导组,健全寄生虫防治与病媒生物防治专业队伍,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消除疟疾技术方案,为实施消除疟疾行动提供技术支持。市卫生局要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负责疟疾等寄生虫病防治的专门科室并配备得力人员,负责消除疟疾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督导评估;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明确承担消除疟疾工作任务的科室,并配备专职疟疾防治专业人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有专人负责消除疟疾工作。各级卫生部门逐级分期分批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保证培训质量,提高业务水平。

  (五)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经费物资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根据当地疟疾流行程度和消除疟疾工作实际,将消除疟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全球基金项目管理要求,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二类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建立全球基金项目单独账户,三类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有消除疟疾专项经费账目。合理利用全球基金和各级财政安排的疟疾防治资金,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广泛动员和争取社会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消除疟疾工作。

  (六)强化工作责任,严格督查考核

  各地要根据国家和省、市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消除疟疾实施计划和方案,并将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根据“科学、定量、随机”的原则,制订详细的督导检查方案,定期不定期开展自查和抽查。到年, 4个三类县(区和3个二类县(区在达到消除疟疾工作目标并完成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向市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到年市、市在达到消除疟疾工作目标并完成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向市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到20xx年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市参加省级达标考核认证。市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各市(县)、区进行复核,并确认达到相关考核标准后,报请省人民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评估。

行动计划 篇2

  为积极响应荆州区“千日破关”强师行动,促进自己在教育理念、信息技术、教学能力等各方面都得到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

  教育理念更新关——加强学习教育均衡发展要求、素质教育基本内涵、深化课程改革的基本要求、有效课堂创建要求和基本的教育理论;熟悉本学科本学段的课程标准;学习了解一位教育家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特色。

  信息技术运用关——学习掌握服务器的资料上传和下载;进一步管理好自己的教育博客;在“强师论坛”上发帖、跟帖、回帖达到规定的数量,会使用和制作一般课件;能熟练运用电子白板进行课堂教学。

  教学能力提升关——能够参与课题研究,并能写出关于课题研究的教学论文和深度反省,能将课题研究中所取得的心得或感受运用到自己的教学中去。

  二、具体措施:

  1、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观念,使自己与时代合拍。做到每月读一本相关的书籍。

  2、参加学校每周的校本教师学习,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活动,潜下心来和老师们一起学习新课程标准、教材,坚持写听课反思。

  3、加强自己科学学科的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教学水平,努力成为课堂教学的领军人物,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和业务水平去感染激励教师。做到每周读一篇发表的课堂实录或教学论文等,每月至少学一篇教育叙事故事或教学论文。

  4、坚持电脑知识学习。做好自己的博客,充分利用电教手段上课,能将电子白板运用自如,做好教师的表率。坚持每天40分钟学习。

  5、善于思考、不断总结。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把想到的写出来,按写出来的去做;把做过的记下来,把记下的总结好。”使自己不断进步。

行动计划 篇3

  一、工作目标:

  以“城区幼儿园在规范中发展、农村幼儿园在发展中规范”为方针,以提高幼儿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园效益为中心,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任务

  1、加快公办幼儿园的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的示范作用。

  2、稳步提高幼儿入园率。三岁学龄前幼儿入园率在60%以上,学前一年教育普及率达80%以上。

  3、依法行政,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及时有效整改不合格幼儿园和取缔非法幼儿园。

  4、积极推进民办幼儿园的建设与发展。

  5、努力办好家长函授学校。

  6、大力发展农村学前一年教育。

  三、措施

  (一)加快促进公、民办幼儿园的建设与发展。

  1、学习宣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精神,大力宣传幼儿教育工作的意义,大力营造有利于幼儿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开学初,各幼儿园要利用宣传条幅、黑板报进行一次幼儿教育宣传。

  2、每周安排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不断创新幼儿园教科研工作,改变教学方式,创设符合幼儿特点的丰富多彩的`一系列室内外游戏活动,提高保教质量。11月举行亲子游戏运动会。

  3、丰富家长学校活动形式,提高家长育儿水平,让家长了解早期教育的重要性。今年9月各乡镇中心小学、公办幼儿园利用宣传栏出一期关于学前教育的专题,宣传早期幼儿教育的重要性,改变家长教育观念,重视早期幼儿教育;12月邀请省或市教育专家到幼儿园进行家庭教育专题讲座。

  4、优化环境建设,浓厚育人氛围。幼儿园的环境创设要符合幼儿情趣,符合幼儿心理特点,要做到让每一片树叶传情,每一面墙壁说话。

  5、积极开展公办幼儿园对民办幼儿园的结对帮扶活动,水城幼儿园、东门幼儿园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帮助民办幼儿园提高办园水平。(1)10月初水城幼儿园和东门幼儿园组织师生分别到新城中心幼儿园和池江中心幼儿园进行献爱心活动;(2)公办幼儿园每月组织一次骨干老师到结对幼儿园上示范课,并组织评课。

  (二)稳步提高幼儿入园率。

  1、支持社区、乡村创办民办幼儿园,通过扩大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规模,促进幼儿入园率的提升。

  2、开展社区宣传活动。今年12月公办幼儿园和各乡镇中心小学组织幼儿园教师、幼儿入社区,开展成果展示活动,宣传早期幼儿教育的优越性和重要性。

  (三)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提高办园水平。

  1、落实民办幼儿园等级评估制度和年检制度。(1) 9月对达不到三级园标准的幼儿园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如整改后还达不到要求的,将采取措施予以取缔; (2) 10月教文局对上等级幼儿园发证、颁牌,并通过媒体公示;(3)11月对未经审批的非法幼儿园进行造册登记,12月在媒体上曝光。

  2、切实加强民办幼儿园的宏观管理。各乡镇中心小学在学期初要将民办幼儿园的工作安排纳入学校学期工作安排中,安排有幼儿教育经验的专人负责,要科学、规范,做到有考评、有奖惩,切实担负起本乡镇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责任。各乡镇中心小学每月最少安排一次对所管辖的民办幼儿园内部管理进行检查和指导,重点是计划的制定和

  落实。今年9月各乡镇中心小学对辖区民办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的登记注册工作,并在10月初把登记注册统计表交教育股。

  (四)努力办好家长函授学校。

  动员广大家长积极参加家长函授学校,提高家长育儿水平,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促进下一代全面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12月聘请省函授学校专家授课。

  (五)大力发展农村学前一年教育。

  1、成立幼儿教学教研组,把学前班教学研究纳入学校教研范畴。城区、乡镇中心小学、村小、初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学前班幼儿教学研究活动。

  2、在学前班幼儿教学管理上应把小学教育与学前教育区分开,禁止教学内容“小学化”。

  3、幼儿园每月组织1—2次学前班幼儿到小学开展幼小衔接系列活动。

  4、加强学前教育督导和检查。各中心小学每月至少一次对学前教育进行督导和检查,机关干部在周三下乡听课时应兼顾学前教育。

  附:工作安排表

  附:工作安排表

  月份 工 作 安 排 责 任 单 位

  九月 出一期关于学前教育专题 公办幼儿园、各乡镇中心小学

  幼儿园登记注册工作 教育股、各乡镇中心小学

  十月 对上等级幼儿园发证、颁牌 教育股

  举行结对帮扶献爱心活动 公办幼儿园、新城、池江中心小学

  十一月 举行亲子游戏运动会 公办幼儿园、各乡镇中心小学

  对非法幼儿园登记造册 各乡镇中心小学、教育股

  十二月 “开展社区宣传”活动 公办幼儿园、各乡镇中心小学

  聘请省或市函授学校专家授课 公办幼儿园、教育股

行动计划 篇4

  一,指导思想

  节能减排是当前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学校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节能减排学校行动"是"建设节约型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要把"节能减排学校行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市教委《关于建设节约型学校的实施意见》中的工作要求相结合,把节能减排工作与教育事业发展相结合,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和后勤保障工作相结合,明确相应的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和管理人员,加大节能减排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切实推进"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开展,认真完成市,区县明确的节能减排任务。

  二,工作目标

  (一)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学生的节约意识,促进教师和学生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为北京市能源节约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贡献。

  (二)督促学校全面采取节能减排措施,建立健全节能环保制度,做好学校发展和校园建设规划,维修改造及日常管理中的节能环保工作,积极创建节约型学校。

  (三)促使学校将节能减排作为重要内容,在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和校本课程的开发中切实体现节能环保的理念和要求,有意识地将节能减排工作与推进新课程改革相结合,从而推进北京市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节约意识和环境素养。

  (四)促进学校采用各种方式,在广大师生中开展节能,环保宣传活动,营造崇尚节约资源,爱护环境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进行节能环保知识宣传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和充实广大师生节能,节水,节地,节粮,节材等方面的.节约环保知识。

  (二)开展节能环保实践活动

  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灵活多样的实践活动,促进学校,教师和学生将节能减排工作要求落实在日常行为当中,促进全体师生节能减排技能的掌握。

  (三)建立节能减排评价体系

  在学校普遍开展节能减排行动的基础上,依据北京市教育系统各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实际情况,初步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和标准,据此对学校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整体评估。

  四,主要内容

  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要与建设节约型学校的工作结合起来,做好统一规划,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一)全面采取节能减排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强化师生员工的节能环保意识,从学校发展,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的全局出发,对节能,节水,环保工作进行统筹规划。要建立健全节能环保制度,做好学校发展和校园建设规划,加强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及日常工作,学习,生活运行过程中的节能环保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标准,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强节能,节水,环保设备和器具的推广应用,有条件的学校要建设节水和中水使用设施,积极推广绿色照明和智能控制,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粒粮食,每一张纸,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二)加强节能减排知识教育。

  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关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方面的教育教学要求,在学校教育教学中充实丰富节能,环保教育内容,将节能,节水,节地,节粮,节材等教育内容,以灵活多样的形式,纳入学校课堂教学,真正落实节能环保进校园,进课堂,培养学生的勤俭节约,保护环境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意识。

  高等学校要在相关课程的教学过程中,结合学科特点和专业课程进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教育,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公共选修课程,专题讲座中增设节能减排相关内容,使学生成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实践者。

  (三)组织节能减排主题教育活动。

  要将节约资源宣传教育作为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据学生年龄特点,以生动活泼,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节能环保的观念,关注生活中的节约方式,学习和寻找节能的窍门和方法,熟悉要求,宣传群众,教育自己。

  (四)开展节能环保社会实践活动。

  依托校内外社会实践活动场所,开展以节能环保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中学习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掌握节能环保技能,深化节能环保意识,养成节能环保习惯。

  组织学生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活动,开展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和科技竞赛,鼓励学生通过亲身参与实践,为首都节能减排工作做贡献。

  (五)营造节能减排校园文化。

  各区县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建设节约型学校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通知》,编写适合大,中,小学宣传节能环保教育的资料,免费发放给学生。利用校园网,板报,校刊等各种方式,在广大师生中开展节能,环保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进一步开展绿色校园建设活动。

  (六)探索推广教科书的循环使用。

  结合农村义务教育试行免费教科书制度,加大教科书的循环使用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五,实施步骤

  (一)XX年—XX学年第一学期,市教委建立"节能减排学校行动"领导组织机构,成立"节能减排学校行动"专家指导小组,并完成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的制定和工作推进的整体规划。

  (二)XX年—XX学年第二学期,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成立节能减排工作组织机构并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

  (三)20xx—20xx学年及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各学校在"节能减排学校行动"专家小组的指导下,从学校的校园建设,日常管理以及教育教学活动等多方面,全方位地开展节能减排行动。

  (四)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组织"节能减排学校行动"检查小组,对学校的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总结,发现典型经验在全市范围推广。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节能减排学校行动"与"节约型学校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统筹规划,严密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教委成立"节能减排学校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在学校中的开展(名单附后)。

  市教委成立"节能减排学校行动专家指导小组,研究制定相关文件及评价标准,对学校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培训,指导学校"节能减排学校行动"具体工作的开展,检查监督学校工作落实情况。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相应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筹规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应与各基层单位签订责任书,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并在人力,物力,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证。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节能减排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学校节能减排行动的规章制度,促进和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在学校中的开展。

  (二)人力资源

  整合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人力资源,尤其是要调动高等院校相关专业人员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对北京市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技术支持。

  (三)经费保障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证。

  (四)经验交流

  发挥市教委和相关机构的网络宣传作用,在北京教育科研网上建立专门的网页进行"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宣传和推广。

  (五)评价激励

  市教委"节能减排学校行动"专家指导小组对学校节能减排行动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组织开展学校节能减排评选表彰活动,评选一批在节能减排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宣传和推广其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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