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书

时间:2023-08-01 13:58:15 借款协议书 我要投稿

借款协议书15篇[必备]

  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借款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借款协议书15篇[必备]

借款协议书1

  借款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

  担保人(全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 借款用途

  借款用于购买汽车。所购汽车基本情况如下:

  汽车品牌: 汽车型号:

  发动机号: 车牌照号:

  汽车颜色: 购车合同号:

  购车价格: 购车用途: 运输

  第二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二年 (□年/□月/□日),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

  (1)浮动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上/□下)浮 %,执行年利率 %.

  合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笔借款采取以下第②种方式调整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执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①立即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

  ②贷放日生效,中长期贷款实行一年一定。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借款发放对应日,按照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一年内有多次利率调整的,以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

  (2)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 (□上/□下)浮 %,执行年利率 %.合同期内不随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2.逾期贷款的罚息依逾期贷款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执行。

  3.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依违约使用贷款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执行。

  4.本合同采用浮动利率方式的,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贷款人有权根据罚息计算方式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罚息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5. 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第四条 提款条件

  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2.借款人已按不低于贷款人规定的比例向汽车经销商支付首期购车款,并向贷款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担保的,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有关登记、公证、保险等法律手续且有关手续持续有效。贷款采用抵押担保的,已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保险单和其他相关材料交贷款人保管。贷款采用质押担保的,已将质押物或质押权利凭证交贷款人保管。

  4.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5.本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有义务据此条件放款,贷款人未满足提款条件的放款,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

  第五条 划款方式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户名 ,账号 .

  2.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资金划入本条第一款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资金以借款人购车款的名义划入以下账户(户名 公司,账号 ,开户行(社) ),以支付借款人在购车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资金以借款人购车款的名义直接划入以下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社) ),以支付借款人在购车合同项下的款项。

  3.本合同的划款授权是不可撤消的,贷款人的划付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第六条 还款

  1.借款人同意以下列第 4 种方法还款:

  (1)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半年/□年)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 日。如借款本金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本金一并结清。

  (3)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还款数额相同,其中包含本金和利息。还款日为每月的 20 日。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 ]/[(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

  (4)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归还的贷款本金数额相同,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并逐月结清。还款日为每月的 20 日。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月利率。

  2.借款人委托贷款人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中直接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扣款账户户名: ,账号: .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上述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应还借款本息款项。如借款人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余额不足等情况而造成贷款人无法全额扣收本息及相关费用的,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新的还款账户或及时补足账户余额,如借款人要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3. 贷款人扣划所得款项按先前期、后当期和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抵充借款人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七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本金,贷款人不退还已计收的利息。

  2.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

  3.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结欠本金的,贷款人除收取当期应收本息外,对其余结欠本金不再计息。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应为一万元的整数倍。

  5.借款人要求提前归还部分本金的,借款人、贷款人与担保人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提前还款后的剩余本金,约定剩余本金的还款期数和月还款额。提前归还部分本金后缩短剩余还款期数的,剩余的贷款本金仍适用本合同约定利率。

  6.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借款人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 %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有权按合同的约定取得贷款。

  2.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按贷款人的要求如实提供各种资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3.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出现重大不利于贷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5.应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鉴定费、运输费、保管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维护和保养好本合同项下的车辆,每年按时年审和办理保险,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7.当发生事故时,借款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通知贷款人,并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使损失减到最小。

  8.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赔款应用于修复汽车至正常状态,若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或被盗抢时,保险赔款应优先用于清偿贷款本息,如保险赔款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借款人应继续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直至贷款本息完全清偿。

  第九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2.应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状况及抵押物情况。

  4.借款人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关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书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约定处分抵押物。

  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条 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同时在适用的下列担保方式前的方框内打钩确认)

  1.履约保证保险

  (1)借款人向贷款人认可的 保险公司购买履约保证保险,保单编号为: .保险单必须注明贷款人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限应长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

  (2)保险单正本由贷款人保管。

  2.抵押担保

  (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详见抵押物清单)

  (2)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本合同抵押权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等。

  (4)抵押人应与抵押权人共同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由抵押权人保管。

  (5)抵押人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按贷款人要求到贷款人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抵押物财产保险。保险期限应当不短于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险金额应当不低于本合同借款本息。抵押人应当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履行维持保险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6)抵押物由抵押人负责保管,抵押人应当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贷款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及抵押物的状况,抵押人应予以配合。

  (7)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采取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处置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的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如非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抵押人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应当优先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如发生任何可能影响抵押人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证在得知该情形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0)抵押人承担本合同项下与抵押物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公证、估价、登记、过户、保管、提存、诉讼费用等,贷款人有权从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中直接扣收。

  (1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履行偿付债务本息及其他费用义务的,贷款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抵押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

  (12)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而抵押物为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诺对未清偿的债务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13)其它约定事项:

  3.质押担保

  (1)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为: (详见质押物清单)

  (2) 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本合同质权的效力除及于质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等。

  (4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质物及其从物或出质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交付质权人。

  (5)出质人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按贷款人要求到贷款人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质押物财产保险。保险期限应当不短于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险金额应当不低于本合同借款本息。出质人应当将质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履行维持保险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6)质物由贷款人占有和保管,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质物。在被担保债权收回之前,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使用或代管质物。

  (7)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处分质物;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质人处置质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出质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出质人的行为足以使质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停止其行为、恢复质物价值、采取积极措施防止质物价值减少,或者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非出质人的行为致使质物价值或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贷款人权利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经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或其它补救措施。质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保险金、赔偿金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债权,或向出质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因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出质人承担,贷款人有权从其处分质物所获得的价款中直接扣收。

  (10)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未履行偿付债务本息及其他费用义务的,贷款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或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拍卖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本合同债务。处分质物所得价款超过担保范围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

  (11)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行使质权后,如果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务而出质人为第三人的,出质人在此承诺对未清偿的债务与借款人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12)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人未按时足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3.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担保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4)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5)担保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担保物做出赠与、转让、出租或其他任何对担保物不利的处分。

  (6)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4. 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1)担保人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等情况;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担保物;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5、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担保权。

  6、因借款人、担保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7、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8.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十二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中“履约保证保险、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条款的内容,如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中其它条款的效力;同时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担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条款效力的影响。

  2.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

  (3)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3.本合同项下担保为抵押担保时,担保人即为抵押人;本合同项下担保为质押担保时,担保人即为出质人;本合同项下担保为保证担保时,担保人即为保证人。

  4.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已送达,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通知签约各方。

  5.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时,须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约定终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违约导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时,本合同之规定仍可以适用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归还的借款。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 抵押 时间从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

  (2) 贷款未还清,该车要接续购买保险全保险种,由贷款方代办保险手续,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或借款人支付,如违约保费则从其保证金支付。约定投保公司为梧州中保营业部、梧州太保苍梧支公司。保险第一受益人为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洲信用社。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各方当事人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六条 附则

  1.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借款借据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叁 份,借款人 壹 份、贷款人 壹 份,车管所 壹 份。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特别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担保人注意对本合同内容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不存在异议。

  借款人(签章) 贷款人(签章)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担保人(签章)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借款协议书2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借款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出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还款方式: 借款期限届满到期一次还清。

  第四条、 借款利率:________年利率:______% (大写:______)到期还本付息,本合同约定利息合计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五条、 合同生效日 以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至________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附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用________________做为抵押物交于甲方。 乙方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全额借款款项后,应向甲方出具借据;乙方向甲方全额返还借款款项及应付利息后,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借据或出具收条结清双方债权债务;甲乙双方之间的'银行账户往来不作为主张双方债权债务的法定依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协议书3

  借 款 协 议

  债权人(甲方):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债务人(乙方):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担保人(丙方):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债务人因资金周转需要,需向甲方借款,为明确双

  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协议如下,供各方恪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借款项人民币(大写)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通过 □现金 □转帐 交付与乙方,乙方出具借据与甲方,借款期限 月。起息日期: 年 月 日。

  (二)本协议项下借款月息为 %,按月付息,最后一期利息利随本清。

  (三)乙方连续二期未及时足额支付借款利息或累计三期未交付借款利息,甲方有权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清偿本息。

  (四)乙方明确所用借款为 用途,不得用于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等任何用途。否则,甲方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五)甲方享有随时对乙方财务的核查权,乙方应按季度向甲方提供公司/个人全部资产权证、银行账户、债权债务清单、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等财务帐薄及相关资产文件及变动情况。

  (六)乙方提供 (资产)作为抵押,甲方享有抵押权。

  (七)除上述抵押外,乙方另提供 (自然人)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人,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到期或提前到期后二年,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息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八) 三方明确以协议所示住所地为各类法律文件送达地,各方各类文件经挂号/ems邮寄三日内视为送达完成。如地址有变更的均应书面通知各方,否则视为无变更。

  (九)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借据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一式二份,各方各持一份。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借款协议书4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借款人现因事宜需要向出借人提出借款请求,并承诺该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及支付方式

  1、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金额共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出借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的支付方式为:汇入借款人指定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账号();

  ①指定银行账号为:开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指定微信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指定支付宝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

  本协议项下借款,借款期间利息为月利率,年利率。

  五、还款方式

  借款人以下列第种方式予以返还:

  1、分期付款的方式予以返还,该借款由借款人按月/季度分次返还,每次还款日为当月______日/当季度最后一个月的______日,由借款人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人民币______元。

  2、一次性还款付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借款由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后一次性向出借人还款付息。

  上述还款本息均由借款人将借款本息汇入出借人指定的账户/微信/支付宝账号。出借人指定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逾期还款的处理

  借款人如逾期还款,除应承担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借人支出的差旅费、律师费(两项以借款金额的_____%支付、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还应按照如下方式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还款未超过三十日的`部分,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的比例支付违约金,超过三十日的部分,按照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点五的比例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

  七、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方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权向出借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身份证载明的双方(各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2、本协议自出借人将第一笔钱款给付或是汇入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微信或者支付宝账号后生效。

  出借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借款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1、借贷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备注:由双方自行准备附于该借款协议之后)

  2、出借转账记录表

借款协议书5

  出借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借款人配偶: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保证人之配偶: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借款人于年月日向出借人申请借款事宜,借款人之配偶、保证人及其配偶对借款人对出借人之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双方就本借款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借款

  1、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 元(大写: 元整),用途为。

  2、借款人收款账号为:

  3、借款人如使用微信或支付宝账户收款的,收款账户为:

  4、如借款人收款账户为其他人的,则出借人向本协议指定账户或借款人另行指定账

  户支付出借款项的,视为出借人已经向借款人履行完毕出借义务。

  5、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出借人将出借款项支付给借款人。

  6、本借款期限为年,自收到出借人支付借款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利息

  1、借款期内,借款人按年息%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利息按月支付,借款人在每月日前支付本月利息。

  2、借款期届满或视为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还未偿还完毕本息的,双方在本协议

  中直接确认确认将未偿还的本息总金额计算为新的借款本金,利息按新的借款本金作为计算基数,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3、出借人利息收款账户为:

  4、如出借人另行指定收款账户的,以出借人书面指定为准。

  5、借款期届满或视为借款期届满后,借款利息为期款期内利息上浮50%。

  第三条还款

  1、借款期限届满或视为借款期限届满的,借款人应立即还款,先息后本。

  2、借款人每月还款,超出当月利息的,剩余部分视为借款人归还的下月利息,以此类推;除非借款人在借款期内偿还的借款期内所有利息偿还完毕的,剩余部分才视为归还的本金。

  3、借款人未按期还款的,借款人之配偶、保证人及其配偶有义务在履行期满后日内偿还,包括借款人应按月支付利息而未支付的情形。

  第四条担保

  1、借款人及其配偶对借款人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之配偶对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2、借款人提供以下财产提供担保,并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办理抵押登记:

  3、担保及保证的范围为:借款本金(含本协议第二条第2款约定的新的借款本金)、利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律师费、差旅费、复印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诉讼费、保全费等。

  4、保证人的保证期限为自借款人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

  5、保证人提供以下财产提供担保,并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办理抵押登记:

  6、就抵押物、担保物拍卖变卖后的价款清偿顺序为利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律师费、差旅费、复印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债权人垫付的诉讼费及保全费、借款本金(含本协议第二条第2款约定的新的借款本金)。

  第五条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或其配偶、保证人或其配偶,被发现在本借款前有不诚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借款人与配偶离婚的,含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以一方立案起诉时即已视为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3)借款人或其配偶有涉诉(被告)、执行(被执行人),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

  (4)保证人或其配偶有涉诉(被告)、执行(被执行人),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含20万元);

  (5)借款人或其配偶的投资可能出现较大可能亏损,亏损金额可能在50万元以上的(含50万元);

  (6)其他可能影响出借人债权安全的情形的。

  2、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向借款人发函后日内,借款人及其配偶、保证人及其配偶有义务偿还借款本息及合理费用。

  3、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向借款人发函要求偿还借款本息之日,即视为借款期届满。

  第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通知

  本协议项下的文书、法院传票、判决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至以下收件地址,任何人签收的,均视为已经送达。

  出借人:

  借款人及其配偶:

  保证人及其配偶:

  第八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各方签字后生效。

  出借人:

  借款人及其配偶:

  保证人及其配偶:

借款协议书6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现向甲方借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出借人民币(大写)小写:¥xx。

  2、借款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3、乙方承诺自借款之日起按月利率25支付利息,借款到期日本息一并支付。

  4、乙方自愿承担因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导致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5、丙方自愿对乙方的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息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6、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通过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乙方、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该复印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9、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向乙方实际支付上述借款,故乙方不再出具收据。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协议书7

  甲方(借款人):张吉,男,52岁,系红旗乡文化村农民。

  乙方(贷款人):于丽,女,36岁,系红旗乡个体工商户。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5万元,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交付给甲方。

  二、贷款利息,参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月息按每元0.002元。

  三、借款期限为2年,至某年某月某日还清本息。

  四、甲方如果不能按期归还本息,从延期之日起,月息按每元0.004元计算;乙方如果提前索要贷款,甲方不支付利息。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张吉(签章)

  乙方:于丽(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借款协议书8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

  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需要,依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保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本金: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_______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褂们榭觥?/p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印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印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印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协议书9

  甲方(出借款人):__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万元整(¥:_______元),借款期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本协议签订当天,甲方将上述借款电汇至乙方指定账户(开户行:_______户名:_______账号:_______),借款期限届满,乙方将本息电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二、借款利息:_______月息。

  模式一:_______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一次性还本付息。如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及利息,未还款部分,逾期利息按月息百分之计算。

  模式二:_______乙方每月月初支付上一月利息,不得拖欠,否则上月利息计入本金计息。乙方如连续两次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利息,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借款协议,乙方应于甲方解除协议的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三日内归还全部本金及利息。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及利息,未还款部分,逾期利息按照月息百分之计算。

  三、权利义务

  1、本协议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2、本协议的'债务,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转让给第三方。

  3、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4、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5、因甲方向乙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证本协议上中的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如因本协议引起纠纷,司法机关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乙方同意司法机关采取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调解、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如因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即使送达,乙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五、如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协议书10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借贷给乙方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借款利息:

  3、借款期限:

  4、还款日期和期限:

  5、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 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担保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书11

  经中国农业银行 县支行 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 (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 贷款 元。

  第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 作担保。

  第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借款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担保单位(担保人)1份,公证单位1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借款方 借款方担保

  借款单位(人) (章) 担保单位(或担保人)

  负责人 (章)

  经办人 (章)

   贷款方 公证单位

  贷款单位: (章) 公证机关

  贷款审批小组组长 (章) 公证机关负责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注:借款方与贷款之间的空档填写贷款种类。

借款协议书12

  借款人:_____

  贷款人:_____

  一、贷款金额:_____万元人民币。

  二、贷款期限:_____个月。乙方有权根据履行情况和甲方经营情况决定期限,贷款期满之前_____个月内确定。贷款起始日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由甲方自主安排。

  四、贷款偿还: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_____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

  五、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到期为还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六、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_____(盖章)贷款人:_____(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协议书13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借款数额

  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按下列第()项约定履行:

  1、约定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2、无约定期限:如甲方需要乙方返还借款时,甲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时应签收确认回执给甲方作本协议附件,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书面通知签收之日起30天内返还借款本息给甲方。

  第三条:借款利息

  甲、乙双方约定借款每月利息为%,合计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支付利息为人民币(_________ %×_________元= _________元)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百

  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该利息乙方必须在每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支付期限自甲方出借给乙方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的返还之日止。

  第四条:借款用途

  1、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约定甲方出借给乙方使用的借款,限指乙方在合法使用范畴内,用于_________周转。

  2、乙方不得将协议约定的借款用于违法犯罪。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概由乙方承受。

  第五条:借款担保

  甲、乙双方确认,按下列第()项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

  1、乙方真实、自愿提供位于_________的房屋(产)作借款担保。

  2、乙方真实、自愿提供小轿车一辆及其相关的房产作借款担保。

  (注:上列二款乙方提供的担保物不得存在已设定或重复设定的`担保、质押行为。否则,一切法律后果概由乙方承受。)

  第六条:借款延期

  甲、乙双方确认,按下列第()项约定履行:

  1、本协议约定的借款期限,不得延期。

  2、经甲、乙双方协议一致,可签订补充规定作本协议附件延期。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返还本息给甲方。否则,乙方须承受按日加付本息的万分之的违约金。

  2、如乙方超过约定期限30天无法返还本息给甲方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的担保物按市场同等价格折价后清偿。

  第八条:协议附件

  1、甲、乙双方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提供担保物权证复印件。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提起诉讼的,乙方确认全部承受诉讼发生的费用,包含甲方支付的律师费)。

  第十条:补充规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协商一致,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壹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房改部门备按一份,自出借方提供借款给借款人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签约地点:

借款协议书14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 借款指定用于,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归还:

  5.1 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日, 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5.2 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还款日为每月 日。

  第六条 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四、借款的发放

  第七条 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九条 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条 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条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五条 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条 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九、提前还款

  第二十条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宜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偿本息的【 】%/日按日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二十六条 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第二十七条 双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

  27.1 本合同第二十六条中双方预留的联系地址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27.2 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27.3 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

  27.4 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经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7.5 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送达,产生上述地址送达的同样法律效果。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27.6 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有效送达地址的确认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

  出借人(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市 区

借款协议书15

  甲方:

  乙方:

  保证人:

  身份证件号码:

  抵押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一、由于乙方资金确实紧张,致使 合同项下的资金不能落实。如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为保证履约,维护对外信誉,甲方应乙方的申请,同意借给部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二、上述借款用于:

  (1)、

  (2)、

  (3)、

  (4)、

  三、上述借款直接汇到:

  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开户行:

  收款单位帐号:

  四、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及时收回借款,乙方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履行合同,保证按时、按质交货;如出现违约,乙方将保证返还上述借款。并同时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其他责任。

  2、保证借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如发现乙方将资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资金,同时乙方应支付借款额30%的违约金。

  3、对于上述借款以及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甲方有权从双方结算款或其他往来款中扣还;甲方也有权委托其他与乙方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代扣。乙方对此不持 异议。

  4、本借款协议书一经成立,即独立于有关合同。乙方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须按约定时间归还借款和资金占用费。

  5、本借款及资金占用费乙方最迟于借款支付日起 天内归还给甲方。

  6、如乙方未能按期归还借款及资金占用费,甲方可以随时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应承担甲方追讨该款的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生效。

  附件:

  合同、乙方借款申请书、乙方企业营业执照复件

  借款人(签章):

  贷款人(签章):

  保证人(签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署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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