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书

时间:2022-06-09 14:25:14 借款协议书 我要投稿

【热门】借款协议书

  在现在社会,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借款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门】借款协议书

借款协议书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写明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上)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约定具体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公民之间也可以无息借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借据

  今借到_______________(姓名)人民币伍千元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归还,月息按银行________________(某种)存款计算。

  借款人:(签字、盖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

  借款协议是指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达成的明确借款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民间,也有一些无息借款行为。例如,公民甲向乙借款3000元,一个月后归还。公民之间借款,有的有正规协议,有的是以借据代替。

  签订借款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是:合同约定的利息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否则就构成高贷,协议无效,法律不予保护。如要求借款人担保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担保的方式、担保的内容和责任。

借款协议书2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居间人):

  乙方由于业务需要,由丙方提供居间服务,向甲方借款。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依据《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担保法》和《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订立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1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2条 借款利率为月息 。按约定利率提前扣除期内利息。

  第3条 乙方借款用途为 。

  第4条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5条 还款方式:借款到期后一次性结清本金。

  第6条 还款资金来源 。

  第7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以第三方保证方式提供担保。保证合同由甲、乙、担保方另行签定,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合同。

  第8条 丙方为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借款提供居间服务,促成本协议签订并督促双方履行。居间报酬按借款金额的月千分之计算 ,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在收到借款当日一次性支付借款相应金额的居间报酬。

  第9条 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乙方违约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本协议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10条 乙方必须按协议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乙方如不能按期还本付息,除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外,再按照日万分之六收取违约金。同时按日万分之六收取居间报酬。

  第11条 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12条 丙方应当考察乙方的资信状况,确信乙方资信良好且有履约能力,并为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借款使用情况。

  第13条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到期借款、支付相关利息和居间报酬。到期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并按照担保合同约定,追究担保方的连带责任。

  第14 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协议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5 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及担保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6 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当日款项打入乙方指定帐户。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月 日

借款协议书3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甲方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其项目已经由____ 批准,特向乙方申请____ 万美元(或其他外币)外汇贷款。按照贷款办法和有关规定,业经乙方审查同意,为明确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甲方确认向乙方借得现汇____ 万美元(或其他外币),买方信贷____ 万美元(或其他外币)

  第二条 借款期限:现汇____ 年____ 月。(从第一次用汇之日起到还清本息止);买方信贷____ 年____ 月。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计划(略),乙方保证及时提供。如因甲方未按计划用款而造成乙方组织外汇资金的利息损失,甲方按乙方规定支付外汇承担费。

  第三条 借款利息率为年息:现汇为____ %(按中国银行总行公布的浮动利率计息);按____ 月浮动;买方信贷为____ %,按____ 天计算。在借款期间,每半年计息期应计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甲乙方直接借记甲方借款帐户内,实行复息计算。由于计息增加的贷款额,不占用贷款额度。

  第四条 借款使用;在引进的技术设备成交后,应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办理进口开证,审单付款等事务。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外汇,不挪作他用,如果发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收取利息。

  第五条 借款偿还:甲方在借款期终止日,全部清偿贷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时,由担保单位负责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外汇额度的相应等值的人民币(包括延期偿还的罚息)对逾期未还借的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_ %的罚息。

  第六条 本合同所附的《用汇、还汇计划》和《还汇(款)保证书》及甲方担保单位出具有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关情况、报表、资料,为乙方检查信贷工作提供方便,双方应积极合作,努力促成项目的早日建成投产。

  第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到期结清本项债权债务时终止。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 份,送____ (有关单位)备案。 甲 方:____________(公章) 乙 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协议书4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人征询,贷款人将进行解释。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贷款用于。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利息从贷款放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月结息。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无论法定利率是否调整,均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述贷款利率一年一定,于每一年度的贷款发放日根据当天的法定利率确定应执行的利率,贷款人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行公告。

  第四条贷款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名义将贷款以转帐形式划入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开户行:;帐号:),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用途之款项。上述行为视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六条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除外),还款日为每月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如放款日与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归还本息之和元;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首期归还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递减;

  (三)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第七条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帐户,户名,帐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果该帐户内资金不足偿还当期款项,贷款人即可将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帐户内的资金与贷款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贷款人为上述扣收行为时,应通知借款人。

  第八条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借款人以长城信用卡归还贷款本息发生透支,应立即无条件归还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贷款人有权按追偿信用卡透支款办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借贷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有关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担:

  抵押条款

  第十一条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财产抵押给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

  第十二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偿还贷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四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抵押人承担责任,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或贷款人规定的期限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十六条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贷款人;抵押人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征得贷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贷款人的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应与贷款人、保证人合作。

  第十八条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述情况,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十九条借款人须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以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险权益属贷款人。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用于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二十条本抵押条款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抵押条款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条款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

  保证条款

  保证人根据借款人的请求,同意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第二十一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十二条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债务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借贷条款中的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若保证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追索,而且仅需通知,贷款人即可将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的资金与担保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

  第二十五条保证人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帮助贷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债务。

  第二十六条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贷款人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第三人。保证人同意接受转让的债权,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及罚息、罚金、违约金等之和。

  第二十七条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一)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项所列人民法院起诉。

  1、被告所在地;

  2、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时,贷款人可以采用下述第

  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一)通过公证直接强制执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二)经司法机关裁决后进行强制执行

  第三十一条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有权通过向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登记、公证机构各存档一份。

  贷款人(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签章):抵押人(签章):

  保证人(盖章):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

  盖章):

  签字时间:年月日

借款协议书5

  甲方:

  甲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出借方):

  丙方(担保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方因近期出现问题,到期自己无力偿还特此请乙方帮助代还自己所欠的资金,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此协议。

  如甲方不按期限还款给乙方,甲方应承担超期利息以及手续费。如有丙方存在,在甲方无力承担的情况下由丙方全部承担。

  乙方出借给甲方币(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帮甲方偿还。 手续费为: (元),手续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乙方。

  借款期限: 天,还款日期: 年 月 日时支付本金。

  还款方式:现金/转账支付。

  协议签订当日支付其手续费。如甲方超期乙方有权中断此协议并追回借款,逾期部分按每日加收总金额的3% 作为违约金。

  借款方填:要还款的卡号 额度卡主姓名

  要还款的卡号 额度卡主姓名

  要还款的卡号 额度卡主姓名

  要还款的卡号 额度卡主姓名

  或银行贷款是否逾过期:如逾期,逾期 次

  是否分期: ;分期金额大概为: 元

  是否有限额: 每笔限额: 元 每 天限额: 元 是否提过临时额度:; 提高的额度是多少: 。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逾期不还本金,乙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总金额的每3%作为违约金。

  (2)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协议进行违法活动的,出借方应追回借款本金,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帮助甲方还款,应该承担银行收取甲方的利息和滞纳金。

  (2)利用借款协议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向乙方住所地起诉。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书6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借贷给乙方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借款利息:

  3、借款期限:

  4、还款日期和期限:

  5、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 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担保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书7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双方就借款事项达成一致,约定如下:

  一、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________元。

  二、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四、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六、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协议书8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

  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协议书9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拾万元,小写100000.00元。

  二、借款用途:用于______名下________房屋购房款的交付。

  三、借款期限: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

  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乙方,甲方通过银行转账到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届满,乙方应一次性还清本金。到期不能还清的,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不还借款的,自借期届满次日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计算利息。

  2、乙方逾期还款,甲方诉诸法律途径的,对于实现本合同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费用,甲方保留其要求乙方全部承担的权利。

  七、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作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

  2、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3、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及实现本合同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费用均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协议书10

  借款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

  担保人(全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 借款用途

  借款用于购买汽车。所购汽车基本情况如下:

  汽车品牌: 汽车型号:

  发动机号: 车牌照号:

  汽车颜色: 购车合同号:

  购车价格: 购车用途: 运输

  第二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二年 (□年/□月/□日),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

  (1)浮动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上/□下)浮 %,执行年利率 %.

  合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笔借款采取以下第②种方式调整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执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①立即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

  ②贷放日生效,中长期贷款实行一年一定。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借款发放对应日,按照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一年内有多次利率调整的,以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

  (2)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 (□上/□下)浮 %,执行年利率 %.合同期内不随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2.逾期贷款的罚息依逾期贷款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执行。

  3.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依违约使用贷款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执行。

  4.本合同采用浮动利率方式的,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贷款人有权根据罚息计算方式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罚息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5. 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第四条 提款条件

  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2.借款人已按不低于贷款人规定的比例向汽车经销商支付首期购车款,并向贷款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担保的,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有关登记、公证、保险等法律手续且有关手续持续有效。贷款采用抵押担保的,已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保险单和其他相关材料交贷款人保管。贷款采用质押担保的,已将质押物或质押权利凭证交贷款人保管。

  4.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5.本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有义务据此条件放款,贷款人未满足提款条件的放款,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

  第五条 划款方式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户名 ,账号 .

  2.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资金划入本条第一款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资金以借款人购车款的名义划入以下账户(户名 公司,账号 ,开户行(社) ),以支付借款人在购车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资金以借款人购车款的名义直接划入以下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社) ),以支付借款人在购车合同项下的款项。

  3.本合同的划款授权是不可撤消的,贷款人的划付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第六条 还款

  1.借款人同意以下列第 4 种方法还款:

  (1)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半年/□年)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 日。如借款本金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本金一并结清。

  (3)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还款数额相同,其中包含本金和利息。还款日为每月的 20 日。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 ]/[(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

  (4)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归还的贷款本金数额相同,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并逐月结清。还款日为每月的 20 日。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月利率。

  2.借款人委托贷款人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中直接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扣款账户户名: ,账号: .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上述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应还借款本息款项。如借款人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余额不足等情况而造成贷款人无法全额扣收本息及相关费用的,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新的还款账户或及时补足账户余额,如借款人要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3. 贷款人扣划所得款项按先前期、后当期和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抵充借款人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七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本金,贷款人不退还已计收的利息。

  2.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

  3.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结欠本金的,贷款人除收取当期应收本息外,对其余结欠本金不再计息。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应为一万元的整数倍。

  5.借款人要求提前归还部分本金的,借款人、贷款人与担保人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提前还款后的剩余本金,约定剩余本金的还款期数和月还款额。提前归还部分本金后缩短剩余还款期数的,剩余的贷款本金仍适用本合同约定利率。

  6.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借款人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 %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有权按合同的约定取得贷款。

  2.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按贷款人的要求如实提供各种资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3.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出现重大不利于贷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5.应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鉴定费、运输费、保管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维护和保养好本合同项下的车辆,每年按时年审和办理保险,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7.当发生事故时,借款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通知贷款人,并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使损失减到最小。

  8.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赔款应用于修复汽车至正常状态,若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或被盗抢时,保险赔款应优先用于清偿贷款本息,如保险赔款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借款人应继续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直至贷款本息完全清偿。

  第九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2.应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状况及抵押物情况。

  4.借款人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关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书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约定处分抵押物。

  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条 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同时在适用的下列担保方式前的方框内打钩确认)

  1.履约保证保险

  (1)借款人向贷款人认可的 保险公司购买履约保证保险,保单编号为: .保险单必须注明贷款人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限应长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

  (2)保险单正本由贷款人保管。

  2.抵押担保

  (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详见抵押物清单)

  (2)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本合同抵押权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等。

  (4)抵押人应与抵押权人共同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由抵押权人保管。

  (5)抵押人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按贷款人要求到贷款人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抵押物财产保险。保险期限应当不短于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险金额应当不低于本合同借款本息。抵押人应当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履行维持保险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6)抵押物由抵押人负责保管,抵押人应当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贷款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及抵押物的状况,抵押人应予以配合。

  (7)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采取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处置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的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如非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抵押人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应当优先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如发生任何可能影响抵押人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证在得知该情形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0)抵押人承担本合同项下与抵押物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公证、估价、登记、过户、保管、提存、诉讼费用等,贷款人有权从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中直接扣收。

  (1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履行偿付债务本息及其他费用义务的,贷款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抵押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

  (12)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而抵押物为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诺对未清偿的债务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13)其它约定事项:

  3.质押担保

  (1)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为: (详见质押物清单)

  (2) 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本合同质权的效力除及于质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等。

  (4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质物及其从物或出质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交付质权人。

  (5)出质人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按贷款人要求到贷款人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质押物财产保险。保险期限应当不短于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险金额应当不低于本合同借款本息。出质人应当将质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履行维持保险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6)质物由贷款人占有和保管,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质物。在被担保债权收回之前,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使用或代管质物。

  (7)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处分质物;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质人处置质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出质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出质人的行为足以使质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停止其行为、恢复质物价值、采取积极措施防止质物价值减少,或者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非出质人的行为致使质物价值或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贷款人权利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经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或其它补救措施。质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保险金、赔偿金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债权,或向出质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因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出质人承担,贷款人有权从其处分质物所获得的价款中直接扣收。

  (10)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未履行偿付债务本息及其他费用义务的,贷款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或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拍卖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本合同债务。处分质物所得价款超过担保范围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

  (11)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行使质权后,如果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务而出质人为第三人的,出质人在此承诺对未清偿的债务与借款人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12)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人未按时足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3.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担保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4)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5)担保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担保物做出赠与、转让、出租或其他任何对担保物不利的处分。

  (6)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4. 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1)担保人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等情况;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担保物;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5、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担保权。

  6、因借款人、担保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7、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8.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十二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中“履约保证保险、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条款的内容,如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中其它条款的效力;同时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担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条款效力的影响。

  2.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

  (3)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3.本合同项下担保为抵押担保时,担保人即为抵押人;本合同项下担保为质押担保时,担保人即为出质人;本合同项下担保为保证担保时,担保人即为保证人。

  4.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已送达,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通知签约各方。

  5.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时,须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约定终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违约导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时,本合同之规定仍可以适用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归还的借款。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 抵押 时间从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

  (2) 贷款未还清,该车要接续购买保险全保险种,由贷款方代办保险手续,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或借款人支付,如违约保费则从其保证金支付。约定投保公司为梧州中保营业部、梧州太保苍梧支公司。保险第一受益人为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洲信用社。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各方当事人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六条 附则

  1.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借款借据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叁 份,借款人 壹 份、贷款人 壹 份,车管所 壹 份。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特别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担保人注意对本合同内容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不存在异议。

  借款人(签章) 贷款人(签章)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担保人(签章)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借款协议书11

  甲方(出借人):某某身份证号码:XXXXXXX

  乙方(借款人):刘某某身份证号码:XXXXXXX

  丙方(担保人或担保方):鲍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

  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民法典》、《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诚实守信、自愿合法的原则,经过共同协商后,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借款金额及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7,000,000.00元,(大写:染佰万元整),借款期限自20xx年10月27日起至20xx年11月5日止,共计拾天,本金至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否则即为违约(向甲方支付本协议借款总金额的20%违约金)。

  借款用途:流动资金。

  二、借款展期:

  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该笔借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由出借人、借款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否则视为违约(向甲方支付本协议借款总金额的20%违约金)。

  三、甲方于20xx年10月27日以转账方式(甲方账号:)向乙方(乙方账号:)支付上述借款。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期归还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利率每天3‰(大写:千分之三)向甲方计付并且乙丙方自愿放弃向甲方主张违约金和利率过高的抗辩权利。

  2、借款人可提前归还借款但利息按照上述约定的10天计算。

  3、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1)不按借款用途约定的方式使用借款的;(2)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3)发生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4)借款期间担保人失去担保能力的。

  五、本协议丙方的担保期限为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乙方如未按期归还全部借款及违约金的,丙方用担保财产或保证人自有的现金、房产、其他一切资产为乙方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丙方同意乙方对本协议借款的延期还款,并且为了简化手续,丙方均同意仅由甲、乙双方签署延期协议书即实现借款期限的延展,丙方担保期限为自延展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人已全面、清楚对上述乙方的债务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知悉,并自愿为乙方上述债务总额(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司法鉴定费等费用)承担连带担保保证责任,自愿放弃向甲方主张违约金过高的抗辩权利

  六、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甲方住所地(包括甲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并由乙方承担该争议案件的诉讼费、司法鉴定费和甲方的律师代理费(甲方的律师代理费按照争议的本金、利息、违约金的总额的6%计算)。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具有等同法律效力,由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并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

  八、以上协议内容是甲乙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无欺诈、胁迫、趁人之危、重大误解、显示公平等非真实意思表示;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甲方(出借人):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签约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借款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xx投资策划有限公司经xxx介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伍拾万元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

  学校基本建设工程付款。

  三、借款时间及本息结算还款办法:

  借款时间:一年。(XX年9月26日至XX年9月26日)月息贰分。每季度末结算一次。乙方若有资金和还款能力提前还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个月声明并按实际使用时间提前归还本息。

  四、质押物品及化解风险的措施:

  乙方用公司和学校一号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运港字第00000242号)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时归还本息,甲方有权将质押房屋变卖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额的3%加收滞纳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存一份。若有争议,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留印:

  乙方签字盖章:

  介绍及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借款协议书13

  出借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出借方应按期、按金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借款罚息同。

  第三条 借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贷款利率。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订期限归还借款本息。否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延付款计算办法计算罚息。

  第五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作担保,担保期限为_______,担保范围为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六条 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__(章)

  担保方:________(章)

  签约日期:

  二、借款协议书样本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 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 _____年,从_____ 年 _____月_____ 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 _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马上返还全部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 方: 乙方:

  签订∶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书14

  甲方(出借款人):__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万元整(¥:_______元),借款期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本协议签订当天,甲方将上述借款电汇至乙方指定账户(开户行:_______户名:_______账号:_______),借款期限届满,乙方将本息电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二、借款利息:_______月息。

  模式一:_______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一次性还本付息。如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及利息,未还款部分,逾期利息按月息百分之计算。

  模式二:_______乙方每月月初支付上一月利息,不得拖欠,否则上月利息计入本金计息。乙方如连续两次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利息,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借款协议,乙方应于甲方解除协议的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三日内归还全部本金及利息。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及利息,未还款部分,逾期利息按照月息百分之计算。

  三、权利义务

  1、本协议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2、本协议的债务,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转让给第三方。

  3、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4、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5、因甲方向乙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证本协议上中的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如因本协议引起纠纷,司法机关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乙方同意司法机关采取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调解、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如因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即使送达,乙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五、如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协议书15

  甲方(贷款方):

  乙方(借款方):

  丙方(担保人):

  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信原则,就乙方向甲方借款并由丙方担保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严格遵守。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整,用于。

  第二条: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借款利息为月息%,自乙方借款之日起计息,逾期还款或乙方违约的乙方应按逾期款的日千分之二向甲方交纳滞纳金。乙方所还款项优先扣除利息及滞纳金部分。

  第四条:各方约定,乙方采用下述第种还款方式:

  1、一次性还款方式,还款期限为年月日;

  2、按月等额分期还款方式,分为期,自借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还款日为每月日,每月还款额为大写元整。

  3、按月分期递减还款方式,分为期,还款时间额度见附件。

  第五条:保证条款

  1、乙方以自有财产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产权证书见附件)

  2、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或进行违法活动。甲方有监督检查权,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经营及财务状况及资金使用情况,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借款使用情况、进度及经营、财务资金情况。

  3、丙方自愿为乙方的担保人自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另提供自有财产作为抵押物(产权证书见附件)。

  第六条:其他约定

  1、乙方如出现任何一期未及时或足额偿还款项或出现预期违约(如出现财务、经营风险)时,甲方有权单方决定提前收回所有欠款。

  2、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或未向甲方报告使用情况及进展时,甲方有权单方决定提前收回所有欠款。

  3、乙方保证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经济纠纷,在还款期内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单方决定提前收回所有欠款。

  4、因本借款合同及相关事宜所发生的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5、提前收回贷款的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利息,并自提前收回日第2二日起计算剩余款项的滞纳金至全部借款清偿之日止。

  6、各方确认:本合同签订后就合同及相关协议,由公证处办理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各方承诺严格遵守合同全部条款,如违约自意接受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因合同及附件争议产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丙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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