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协议书

时间:2022-05-24 20:52:02 借款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选借款协议协议书模板合集6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借款协议协议书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借款协议协议书模板合集6篇

借款协议协议书 篇1

  借款协议书公对私

  出借方:..

  借款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借款方为扩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 )。实际借款额以汇款水单为准

  第三条 本借款为无利息借款。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 借款期限:共两年半,自20xx年03月22日起,至20xx年9月21日止。出借方将该款项两次汇到借款方指定帐户。

  (1)20xx年03月30日之前,划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2)20xx年06月15日之前,划款人民币陆拾陆万伍仟元整.

  2、还款期限:20xx年9月21之前。

  3、借款方如未按约定时间内还清款项,应还款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并最终还款日期为20xx年9月20日。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 有限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 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 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按时还款。

  1/3

  (二)出借方义务

  1、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支付到借款人帐户。

  2、出借方应当对借款人相关的债务、财务、经营及各类商业信息保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 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 由于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3、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 出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住所: 住所:

  基本账户开户行: 银行账户开户行:

  账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协议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向乙方出借人民币壹拾伍万元(小写:150000。00元),利息为月息2。5%结算,借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尼桑车(车牌号为)抵押给甲方,以此物为借款的抵押物,并将车辆登记证书、身份证原件放于甲方。乙方借款到期不归还,甲方有权到车辆管理所把车辆过户到自己名下,以此作为归还出借人的借款及赔偿等一切费用,双方互清款项。如遇纠纷所产生一切费用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误工费、申请保全费等一切费用)。

  甲方:

  乙方:

  日期:

借款协议协议书 篇3

  债权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有效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号码:因乙方业务扩展需要资金,甲方亦为了有效运用资金,同意借款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借款。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愿将(币种及金额大写)人民币佰拾万元整借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借款给乙方,具体要求如下:

  2.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仅限用于.2.2借款利率:借款利息自甲方实际出借款项日起按月计算。2.3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但甲方可根据第9.1.2条、第9.3.3条单方面调整借款期限。

  第三条:乙方未能一次性全额清偿全部借款本息的,所偿还的部份款项清偿次序为利息、违约金、本金,甲方有权继续主张剩余的利息、违约金、以及本金。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检查借款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如甲方要求,乙方还应允许复制,并在复制件上签署原件保留我处,本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

  4.1财务报表、财务凭证4.2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

  4.3其他对借款使用情况产生实质影响的其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

  第五条为保证乙方按时全额还款,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第项担保方式:

  5.1经甲方认可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

  与甲方签订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书。

  5.2以本人或第三人财产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付借款的担保,其中抵押的有关内容如下:

  5.3以本人或第三人财产质押给甲方,以作为偿付借款的担保。双方另订质押合同。其中质押的有关内容如下:

  第六条乙方应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的,应由甲乙双方协调一致达成补充协议。

  第八条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如下保证:

  8.1乙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8.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8.3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以任何方式进行的定期或随时的检查监督款项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提供有关的生产记录(消费记录)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

  8.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允许第三方使用资产清单上所列的全部或大部分财产;

  8.5如需变更乙方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地址、电话等工商

  登记事项或发生企业分立、合并、内部股权变更以及其他重大经营决策的改变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不得影响甲方的利益。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2.1条约定使用借款,或者未按第四条约定配合妨碍甲方检查、监督借款使用情况或者违反第八条,保证不实的,均视为根本违约,;甲方可以同时或单独行使以下权利:

  9.1.1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自书面通知乙方起生效

  9.1.2单方面调整借款期限,直至宣布借款即时到期,并自书面通知乙方起生效9.1.3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或主张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9.2如乙方未能如期如数偿还借款的,甲方有权按约主张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照本合同约定利息的两倍计算,自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至全部债务实际清偿为止。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清楚、明确地告知乙方如果逾期还款造成的严重且无法精确计算的巨大损失,乙方确认理解告知的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接受前述约定的逾期还款违约金标准;乙方明确放弃日后依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主张调低逾期还款违约金的权利。

  9.3、借款期间,乙方或其担保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担保物发生毁损、灭失,或者其他影响还款能力的事项,或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或不能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的,视同乙方违约。视为根本违约;甲方可以同时或单独行使以下权利:

  9.3.1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自书面通知乙方起生效

  9.3.2单方面调整借款期限,直至宣布借款即时到期,并自书面通知乙方起生效9.3.3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或主张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9.4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甲方有权聘请专业律师代为发律师函、提起诉讼或仲裁,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本合同项下的纠纷;因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处理抵押/质押物费用、差旅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概应由乙方承担。

  9.5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导致

  甲方与第三人发生纠纷,或进行诉讼的,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为处理纠纷、进行诉讼,有权聘请专业律师代为发律师函、提起诉讼或仲裁,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处理抵押/质押物费用、差旅费,概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违约金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偿付。

  11.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11.4甲方若有任何书面通知,按照乙方在本合同提供的地址邮寄,在邮件发出后三日均视为有效送达。如果有地址变更等事项,乙方以及担保方均应书面告知甲方,否则可能存在无法有效送达的所有不利后果均应由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不得影响甲方的任何权利主张。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交叉违约条款

  乙方因违反与甲方的任何融资性协议,或者因违反与其他债权人之间的协议而构成违约,或者涉及债权债务纠纷而作为被告,或者出现其他可能危及甲方担保债权的事项时,即可视为乙方对本合同的违约,甲方有权采取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约定的措施对乙方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单方面调整借款期限,直至宣布借款即时到期,追究违约责任。

  提示:乙方、担保方已通读上述条款,甲方已应乙方、担保方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乙方、担保方对所有的内容无异议。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约日期:

  乙方(公章或指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约日期:

借款协议协议书 篇4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住所:

  乙方(借款人):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二、借款用途为 。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 %,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如实际收到借款与合同签订金额不符,以实际收到借款金额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 信阳市博林置业有限公司

  账号: 4100 1551 4220 5020 1289

  开户银行: 信阳建行羊山支行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责任。

  3、如果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还款,自逾期之日起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百分之滞纳金。

  4、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协议书 篇5

  甲 方(委托方、卖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乙 方(委托方、买 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丙方(受托方):深 圳 市 诺 信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电话:82949786 传真:82949901

  地址: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新 闻 路 深 茂 商 业 中 心 15 楼

  甲乙双方因买卖房产,为确保本次房产交易顺利进行,特委托丙方提供现金赎楼、过户、抵押等服务,经三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各方均对合同条款的文意及法律意义完全理解一致。

  第一条 甲方与乙方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甲方出售位于 的房产(房产证号:)(以下简称该房产)给乙方,出售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该房产交易条件完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丙方对该房产交易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用以下方式支付购买该房产的价款:

  a.()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大写)

  b.()银行按揭贷款方式,乙方首期支付人民币(大写)元,监管在甲乙方认可的银行 支行元),向 (以下简称按揭贷款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人民币(大写) 元,并以过户到乙方名下的该房产为按揭贷款银行设定抵押。 c.()银行按揭贷款方式,乙方首期支付人民币(大写)元(其中:甲方收取定金监管在甲乙方认可的公司 元,由甲方自行向监管公司提请结付。)向 (以下简称按揭贷款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人民币(大写) 元,并以过户到乙方名下的该房产为按揭贷款银行设定抵押。

  第三条 甲方已将该房产作为其向 银行(以下简称原贷款银行)贷款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原抵押贷款)的抵押物进行了抵押登记(以下简称原抵押登记)。目前尚有部分贷款本息余额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以下简称原贷款余额)未还清。

  第四条 甲方向丙方申请用现金人民币(大写) 元(以下简称赎楼款)代甲方提前还款赎楼。

  第五条 丙方有权决定在具备如下之全部或部分条件时为其提供现金赎楼服务:

  1.甲、乙双方已向丙方提出书面的申请,并向丙方提交各种资料(详见第六条);

  2.贷款银行已与乙方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出具了同意按揭贷款的承诺书;

  3.原贷款银行已经同意甲方提前偿还原抵押贷款;

  4.乙方已支付或监管达到丙方认可比例的购房首期款;

  5.该房产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监管、被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的任何情形;

  6.甲方、乙方已经按丙方的要求提供了反担保;

  7.甲乙方承诺在业务办理期间内无作为被告的财产诉讼,并向丙方出具承诺书;

  第六条 甲乙方同意按丙方的要求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

  2.该房产原《按揭合同》、原《买卖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

  3.该房产原抵押贷款的还款存折记录及银行出具的还款清单、水电物业管理费清单;

  4.甲乙双方签订的该房产《买卖合同》、购房定金收据、购房首期款监管协议;

  5.原贷款银行同意提前还款的批文、贷款银行同意贷款的批文/贷款合同;

  6.丙方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七条 甲乙方应当向丙方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用于代为办理相关事项;

  第八条 甲乙方保证:

  1.甲乙各方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合同是甲乙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甲乙各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如因虚假而造成丙方损失的,应当向丙方赔偿损失。

  3.甲方对该房地产的任何处分行为均享有合法的处分权。若该房地产为共有,其处分行为已得到共有权人同意并授权。若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该房产的现承租人已书面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在委托事项办理期间甲方如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况,丙方依据本合同办理受托事项仍然有效。

  第九条 甲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赎楼服务费在赎楼至业务办理完成时天内按丙方提供现金赎楼金额的 %计算收取,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受理费人民币(大写) 元,由甲方在赎楼前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大写)元,如超过 天每天按 (金额)加收费用。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同意丙方为贷款提供现金赎楼服务的收费按每1个月为一个收费时间单位,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九条中约定的费用每隔1个月收取一次现金赎楼服务服务费。

  第十一条 在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代为处理事务过程中发生的应由甲乙各方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交易契税、抵押登记费、查档费、评估报告费用等),甲乙各方在收到丙方或相关部门、机构的缴付通知后自行及时缴付。

  第十二条 甲乙各方同意,本合同签署后,丙方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之一:

  ①审查了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

  ②调查了该房地产的产权状况;

  无论该笔贷款最终是否成立或房产买卖是否成立或本合同是否被解除,丙方有权收取全部现金赎楼服务费用,甲乙双方均无权要求返还或减免。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均同意将首期款存入丙方(户名账号 开户行 )或丙方认可的账户。甲乙各方有违约造成丙方损失的,丙方有权主张以该笔首期款优先受偿。 第十四条 丙方在赎楼后,如因乙方的购房款未被有效监管等非因丙方原因致使本房产交易不能顺利进行,甲方不能收回赎楼款时,甲方、乙方同意丙方重新以该房办理抵押贷款以偿还丙方的现金赎楼款,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为确保本合同约定事项的顺利进行,甲乙各方同意委托丙方代为办理该房地产提前还款、查档、注销原抵押登记、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申领房地产证、重新抵押等相关手续。在上述过程中,该房地产权利证书由丙方持有、保管。甲乙各方授权委托丙方后,未经丙方同意,不得取消丙方的委托授权或自行办理委托事务或另行委托第三人办理。否则,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甲方提前偿还赎楼款或独立处理该房地产并以所得价款提前偿还赎楼款。

  第十六条 各方明确,本合同排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关于“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之规定的适用,除依本合同约定或三方协商一致得以解除外,不得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 有证据证明甲方或乙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隐瞒真实情况的情形,或甲方不符合所要求的条件,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的,丙方未进行赎楼的,不再提供赎楼服务,丙方已经完成赎楼的,甲方必须向丙方偿还赎楼款项并承担相应利息,乙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丙方已经收取现金赎楼服务费和受理费的,甲乙各方不得向丙方主张返还;因合同解除造成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应当赔偿。

  第十九条 甲方违约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当于赎楼金额50%的违约金。如果该房产不能完成过户或不能设定抵押,甲方应当提前偿还丙方的赎楼款;造成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二十条 乙方违约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当于赎楼金额50%的违约金;如果该房产不能完成过户或不能设定抵押,甲方不能提前偿还丙方的赎楼款,乙方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造成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二十一条 甲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应向丙方支付相当于赎楼金额50 %的违约金;造成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二十二条 在丙方持有、保管甲乙各方的房地产证等房产权属证明文件期间,甲乙各方不得谎报遗失或办理挂失手续,若发生上述行为,则视为违约行为,丙方除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当于赎楼金额50%的违约金。造成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二十三条 担保条款:担保人 (身份证号: )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甲方应承担的所有相关费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由丙方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保证责任解除时终止。

  第二十六条 附加条款 甲方(卖 方) 乙方(买方) 丙 方(受 托 方)担 保 人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有权签字人)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协议书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共同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并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根据(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总投资_________万元,其中自筹_________万元,其它______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贷款种类),贷款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贷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同意贷款________万元。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贷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息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

  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_____台(套)_________万元;

  土建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万元;

  其它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贷款方保证在核准的贷款额度内,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贷款方按本项贷款利率档次加付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万元、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万元、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万元、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万元。

  第五条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列资金还款:____________(公章)

  1.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润_________万元,

  2.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_________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_________万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_________万元,

  5.贷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_________万元。

  6.其它资金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贷款,并对挪用的贷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___%。

  第七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经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至此项借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终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报送人民银行一、二级分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借款合同

  项目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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