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大棚建设方案

时间:2024-01-09 11:16:56 海洁 建设方案 我要投稿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精选13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蔬菜大棚建设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精选13篇)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 1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首批产业扶贫资金,精准实施到村产业项目,加快村级特色产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根据我镇实际,经多方考察论证,我镇20xx年首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日光温室大棚项目432万元由镇政府统一实施,建设无公害蔬菜大棚基地,结合灵璧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会议及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攻方向,以实现贫困群众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相结合,产业扶持与政府兜底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深入落实精准扶贫重要思想,围绕脱贫目标创新扶贫机制,转变扶贫方式,突出精准发力,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加快贫困户的脱困步伐。

  二、发展现状

  我镇蔬菜种植历史悠久,品种繁多,以青菜、白菜、辣椒、萝卜和瓜类为主,近年来随着冬季农业的开发,茄类、豆类等蔬菜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常年种植蔬菜面积在5000多亩,季节性蔬菜种植面积有所增加,据调查,20xx年全镇蔬菜种植面积6000多亩,其中大棚蔬菜种植340亩,现有的大棚蔬菜主要集中在孟邵村黄庄自然庄、韩家村大赵自然庄、赵庄村三个村。但由于大棚的建设标准、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不高,且种植品种比较单一,淡季和旺季供求不平衡。从目前情况看,我镇地处黄准经济区中心,距空港开发区仅几公里,交通十分便利,销售前景广阔,因此,在我镇发展大棚蔬菜市场潜力巨大。

  三、项目建设的资金规模和实施方式

  我镇根据各村申报,从20xx年项目库中提取到村项目,16个村共建16个标准温室蔬菜大棚,总投资432万元,全部由我镇统一实施。

  四、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

  根据我镇实际,本着有利于管理,最大地提高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地点在交通便利和有一定技术基础的赵庄村实施,20xx年已在赵庄建设了33个标准温室蔬菜大棚,此批资金继续在赵庄统一实施,每个棚实际占地面积2.3亩左右,每个大棚计划投资27万元,长100米,宽15米,高5米。

  五、项目产权及收益分配

  根据朝阳镇20xx年扶贫项目库到村产业项目谋划,戚楼、大湖、李寨、崔巷、嶂渠、朝阳、崔楼、裴集、赵庄、周庄、韩家、京渠、旗杆等13个非贫困村、杨桥、孟邵、陆圩等3个贫困村,扩建16个温室蔬菜大棚,共需资金432万元。这16个温室大棚的产权全部归这16个村所有,大棚蔬菜产生的效益,按照利益分成给16个村,非贫困村所得到的收益要全部分给贫困户,贫困村所得的收益一部分用于村内公益事业,一部分用于贫困户。可以通过村内开发公益岗位等形式补贴给贫困户。

  六、实施期限及进度

  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项目方案审批后,我镇将在1个月内按照法规要求,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项目实施单位,由项目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开始开工建设,并在2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建设和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地管理。项目完成后,所有权归16个村所有,由镇政府统一对外承包给山东寿光市华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对于有劳动能力且有参加大棚蔬菜管理意愿的扶贫对象要优先雇佣。

  (二)加强领导。成立朝阳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扶贫分管责任人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和镇直有关单位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争取该项目的如期完成。

  (三)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利用率。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机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实行“报帐制”,与项目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建设后,在村级初查的基础上,由村级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镇扶贫办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专家组完成项目验收,经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由镇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要求拨付,坚决杜绝虚报、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的现象。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 2

  一、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湾区海西优质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完善蔬菜全产业链体系,全方位抓好蔬菜产业发展。20xx年,全县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4500亩,新培育本地职业菜农450户,认定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5家,认证绿色、富硒、“圳品”等蔬菜产品5个。通过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的示范带动,推进全县设施蔬菜产业提质增效。

  二、重点任务

  采取示范基地带动、国企筹资建设、乡(镇)监督管理、村级经营、分户种植、政府服务的模式,明确各方权责,形成合力,确保我县蔬菜产业可持续发展。

  (一)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

  1.科学选址、高标准设计(4月30前完成)。成立大棚选址工作专班,由县蔬菜办、振兴集团、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等单位业务人员组成。选址应优先选择一般耕地、未利用地、荒山荒坡等地块,重点布局在交通便利、农户积极性高、产业发展势头足的乡(镇)。选址完成后由县振兴集团聘请设计单位进行勘测设计,设计需根据地形及风向,按照土地集约利用、节约成本、生产方便、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征求县蔬菜办、水利局、杆线涉及部门和乡(镇)的意见。

  2.快速推进土地平整,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5月31日前完成)。各乡(镇)必须在4月30日前完成土地流转,杆线涉及部门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杆线搬迁,施工班组必须在5月31日前完成土地平整,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县振兴集团、县蔬菜办、县水利局、乡(镇)及监理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共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在耕作层剥离、管材接口、路基压实、设备安装等重点环节严格把关。

  3.高质量抓好大棚搭建(7月31日前完成)。新建大棚采用顶部竖式通风双膜连栋钢架大棚的设计方案,大棚建设工程由县振兴集团组织实施。建设过程中,成立由县振兴集团、县蔬菜办、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乡(镇)及监理单位组成的`质量管理小组,全过程监督大棚建设质量并参与项目验收,对大棚材料质量严格把关,做到材料批批过检,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及合同期限按时保质完成建设,在大棚基桩、水槽、棚膜等重点安装环节加强监管。

  (二)种植主体落实及大棚管理

  1.坚决落实分户种植模式。20xx年新建大棚种植主体必须是本地菜农,承包面积一户在10亩左右。乡村两级负责新建大棚种植主体落实。乡村要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户长会,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把蔬菜产业的优惠政策、发展前景宣传到位,动员一批接受能力强、肯吃苦、抗风险能力强的本地农户、返乡农民工、创业青年发展成为职业菜农。种植主体分户落实不到位的,由乡村干部兜底领种。

  2.规范大棚建后管护。新建大棚产权归县振兴集团,乡(镇)负责管理,村集体负责经营,大棚承租方是日常管护的主体。在签订大棚承租合同时,县振兴集团要明确村委会、承租方的权责。承租方先预缴1000元/亩的大棚换膜押金,到户的棚内设施(包含大棚、水、电等)由承租方自行维护,承租期满大棚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破损,拒不修缮、更换的,按市场价赔偿。基地内的公共基础设施由村委会或者基地合作社牵头负责日常的维护。

  (三)技术服务

  1.种植品种选择。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以辣椒为主,推广大螺丝椒瑞克斯旺37-94、红椒红福8号等高产高效品种;现有大棚设施蔬菜基地根据种植效益及农户意愿分片区引导种植,集中2-3个品种,南片种植红椒为主,北片种植贝贝小南瓜、西葫芦为主,中部种植贝贝小南瓜、油豆为主。

  2.技术攻关与培训。县蔬菜办组建一个技术攻坚专班,与赣南科学院、江西农大、西北农林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建立技术服务专家团队,制定一套辣椒、贝贝小南瓜、西葫芦、油豆等品种的种植技术规范;管好一批菜技员队伍,对现有菜技员重新考核,择优选聘,建立县乡双向考核、指导基地成效与日常出勤相结合的考核管理机制;完善一套培训机制,建立县蔬菜办每月集中培训一次菜技员、菜技员每周集中培训一次菜农的培训机制,根据作物生长期,提前培训,提前预防,切实提升农户种植水平。

  (四)销售推广

  1.坚持品牌战略。一是打造“国企+基地合作社+本地菜农”的蔬菜产销运营模式,唱响“独好会昌”区域公共农产品品牌。二是新建大棚蔬菜基地必须全面申报绿色有机食品、“圳品”、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基地等产品及基地的认证;三是打造富硒品牌。以小密硒谷为中心,辐射西江、文武坝、珠兰等乡(镇)作为富硒种植示范点,打造富硒蔬菜特色品牌,积极创建富硒农业产业园。

  2.完善销售体系。充分利用振兴集团现有营销团队,抽调蔬菜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人员组建销售攻坚专班,同时鼓励蔬菜协会、职业经纪人积极拓展销售市场,重点拓展南昌、长沙、广州、深圳、厦门等500公里内核心目标市场;建立销售信息平台,线上分别建立菜农、收购商微信群,实现供销有效对接,线下设立县级蔬菜销售信息中心,负责提供全县蔬菜供销数据;建立蔬菜销售集散点,每个乡镇设立2-3蔬菜集散点,鼓励当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菜技员提供蔬菜代收、代销服务。

  3.强化采后处理能力。一是加快补齐冷链物流短板,支持田头冷库和采后处理场地建设,提高分级、包装、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能力。二是推进蔬菜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引进蔬菜产品领域深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蔬菜产业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振兴集团、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蔬菜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组成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组成。组建大棚建设、技术指导、市场销售三个工作专班,完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大棚建设专班具体负责新建大棚蔬菜基地建设及老旧大棚蔬菜基地改造提升,技术指导专班具体负责县主导品种选择、种植技术推广、菜农培训等工作,市场销售专班具体负责供销信息收集、销售市场拓展、品牌推广等工作。各工作专班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效、快速落实各项工作。

  各乡(镇)长要亲自落实部署,抓细抓实,安排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分管领导与干部专职抓好蔬菜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要加强村级组织管理,村支部书记承担主要责任,重点做好基地日常管理与维护,协调做好基地建设、种植管理、市场销售等相关事宜,保障蔬菜产业良性发展,推动村集体经济快速壮大。

  (二)资金保障

  新建蔬菜钢架大棚、基础设施资金由县振兴集团筹集保障,蔬菜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和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给予县蔬菜办50万元/年作蔬菜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经费(包含销售奖补资金,具体的销售奖补方案由县蔬菜办另行研究制定),并纳入县财政预算。加大农户自主发展蔬菜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农户发展蔬菜产业的,在产业振兴信贷通政策上给予支持。

  (三)风险保障

  推广发展特色产业蔬菜保险。依托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农业巨灾保险、小农户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等政策,全力扩大蔬菜种植保险、价格保险、大棚和棚膜保险等覆盖面,降低生产和经营风险。

  (四)考核奖惩

  对乡(镇)蔬菜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并列入每月农口重点工作调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排位”机制。各乡(镇)蔬菜大棚种植管理情况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评内容在年终进行考核,对年终考核前三名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奖励10万、6万、3万元,评选出3名先进村集体、3个优秀蔬菜基地、3个优秀合作社、3名优秀菜技员、5户种植能手、3名销售能手,并分别给予先进村集体、优秀蔬菜基地、优秀合作社5000元奖励,分别给予优秀菜技员、种植能手、销售能手3000元奖励。对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未完成任务、出现空棚撂荒、新建大棚租金不上交等情形的,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 3

  为推进我县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示范带动蔬菜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高效,确保绿色产品供给,根据《河南省20xx年河南省优质果蔬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蔬菜产业化发展,走科技创新之路,以优质高效为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重点扶持我县规划的老君庙,宿鸭湖、金铺两个特色基地内具有一定生产规模、技术基础好、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种植基地和新型经营主体和三门闸优质番茄产业园,通过改善基地生产基础条件、扶持应用特色优良品种、成熟的集成配套技术,建设规模化的标准化生产基地。通过培育样板、树立典型,示范带动汝南县蔬菜产业转型升级、增加优质绿色产品供给、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

  二、目标任务

  20xx年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继续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创建蔬菜核心区200亩的基础上,生产基地辐射面积达到2500亩以上。通过项目的实施,积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试验示范,确保项目区形成1套绿色提质增效技术模式;新的技术配套使水、肥、药的使用量减少30%以上,产品农残抽检合格率100%,产品优质率提高5%,品牌建设得到进一步推进。

  三、实施内容

  县蔬菜办公室对整个项目的实施予以指导、统筹、监督,切实发挥经营主体的`能动性,确保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根据县有关规划和蔬菜产业规模化、标准化要求,重点扶持两基地一园区,即老君庙蔬菜特色产业基地、宿鸭湖桃园铺温室大棚基地和三门闸优质番茄产业园。其中:老君庙蔬菜特色产业基地肖屯农作物种植合作社建设改良式大棚8座,6400平米、汝南县瑞和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钢结构温室大棚2座2400平米、汝南县金地来农牧有限公司温室大棚2座2400平米;宿鸭湖桃园铺温室大棚基地志强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日光温室4座6240平米、改良式大棚990平米;三门闸优质番茄产业园河南鑫芳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二期580亩温室配套水肥一体化、机械卷帘等辅助设备应用生态栽培和绿色防控技术进行标准化生产。

  四、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二)资金用途

  资金分配,根据规模和实际需要,老君庙蔬菜特色产业基地预算115万元、宿鸭湖桃园铺温室大棚基地预算85万元和三门闸优质番茄产业园预算20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新建温室大棚、改良式大棚和配套水肥一体化、机械卷帘等辅助设备应用生态栽培和绿色防控技术。

  五、项目实施预期效益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必将推动汝南县蔬菜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蔬菜基地种植户通过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设备的应用,进一步提质增效,达到亩增值2500元,户增收10000元以上的目标。

  2.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可辐射带动其他配套服务业协同发展,解决乡村闲散劳动力就业,进一步推动蔬菜产业成为引领周边地区的龙头产业,为助力脱贫攻坚,加快乡村振兴步伐,最终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社会和谐的发展目标,为汝南蔬菜产业发展起到示范引领和支撑作用。

  3.生态效益。通过示范推广绿色高效、生态环保的配套技术,水、肥、药使用量进一步减少,确保了更多的绿色优质蔬菜产品供应市场。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 4

  根据《海南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总体推进方案的通知》(琼稳价办〔20xx〕21号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部分农业项目资金(种植业部分)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办〔20xx〕179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我市常年蔬菜稳定生产,进一步提升我市常年蔬菜基地生产能力,稳定我市蔬菜价格,结合我市当前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新建和维修改造适合海南夏秋季蔬菜生产的设施大棚,提高常年蔬菜基地种植积极性,稳定常年蔬菜种植收益和市场价格。

  二、目标任务

  项目资金支持方向为“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主要新建夏秋季适用型大棚100亩以上,每年可为我市供应800吨的蔬菜;维修我市常年供应本地市场的合作社蔬菜设施大棚175亩,每年可为我市供应1400吨的蔬菜,和建设100亩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新建2种适用型设施大棚(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即连栋分体塑料大棚和简易塑料大棚,面积100亩以上。

  1.连栋分体塑料大棚。棚高3.85m,单跨6.0m,开间4.0m,单跨棚之间肩部设置80cm间距,肩隙间用40目绿色防虫网连接,作为顶部通风系统;屋面采用0.15mmPEP薄膜覆盖,四周采用40目的绿色防虫网封闭,采用Q235-B钢管作固定支架;棚内下弦杆处布置50%的黑色遮阳网,安装倒喷灌系统。该棚型可防病虫害、防雨和降温。经测算,(每亩含税工程造价6.95万元)。

  2.简易塑料大棚。棚高2.17m,单跨4.55m,开间0.9m,单栋棚之间留1m~2m的通风道;屋面采用0.15mmPEP薄膜覆盖;大棚骨架采用C20细石混凝土,骨架为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倒喷灌系统。该棚型可防雨、降温。经测算,(每亩含税工程造价3.48万元)。

  (二)维修大棚设施(采取先修后补方式)面积175亩,主要维修更换配电箱、防虫网、卡槽、塑料薄膜及卡簧等。

  (三)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建设面积100亩,主要用于安装蔬菜基地供水系统(包括电机房、抽水机械、管道、蓄水池等)。

  四、扶持条件

  (一)新建大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满2年以上,确定为万宁常年供应本地市场的蔬菜基地且挂牌的合作社或企业;

  2.合作社或企业基地种植面积50亩以上;

  3.有5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二)维修大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满2年以上;

  2.确定为万宁常年蔬菜基地且挂牌的合作社或企业;

  3.合作社或企业供应万宁本地市场的蔬菜供应量不少于80%;

  4.常年蔬菜设施大棚损坏必须有第三方评估意见;

  5.带贫益贫的常年蔬菜合作社(企业)优先考虑;

  6.合作社或企业基地蔬菜种植面积100亩以上;

  7.需有5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三)基础设施建设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满2年以上,确定为万宁常年供应本地市场的蔬菜基地且挂牌的.合作社或企业;

  2.合作社或企业基地蔬菜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优先考虑;

  3.需有5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五、实施程序

  (一)申报。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并在市政府的网站上公开,从公开之日起,截止7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过后将不再受理,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新建大棚附上附表1:《万宁市20xx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大棚建设申请审批表》,申报维修大棚附上附表2:《万宁市20xx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维修大棚审批表》,申报基础设施建设附上附表3:《万宁市20xx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维修大棚和基础设施建设审批表》,并附上关于扶持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收登记证、开户银行及账户、租地合同或用地证明等,以上材料永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按手印)。

  (二)审核。申报结束之日起,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申报的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的材料进行审查和进行实地核实,根据扶持条件拟定扶持建设项目。并经审核拟定扶持建设项目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在市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扶持建设项目。

  (三)组织建设

  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后,在市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开7个工作日,公开期间,具有相关资质的研究机构向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

  (2)申请结束后,对申请进行审核,择优拟定,并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讨论确定。

  (3)最终确定的第三方机构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委托协议,同时组织有相关资质的设计、招投标公司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三方协议。

  (4)新建大棚和维修大棚采取先建(修)后补方式。审核通过的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根据设计图纸、施工图以及概算、预算书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建设(维修)或委托专业施工队建设(维修),市农业农村局委派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全程监理,竣工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与审计结算。

  (5)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中标单位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开展建设,竣工后,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与审计结算。

  六、资金来源及安排

  (一)资金来源

  海南省20xx年部分农业项目资金(种植业部分)安排400万;万宁市财政资金配套150万元(用于建设面积100亩以上大棚),资金从市农业农村局20xx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冬种专项扶持资金和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资金600万元列支。

  (二)资金安排

  1.省财政资金给予新建100亩面积以上的大棚资金300万元,每亩3万元(建设资金的50%)补贴,我市配套150万元,每亩1.5万元(建设资金的25%)补贴,合计每亩不超过4.5万元,即最大投入450万元资金用于新建面积100亩以上大棚。且此笔经费包含购买第三方服务费20万元、管理费9万元,设计及预算费20万元(按实际验收结果支付)以及监理费5.5万元(按实际验收结果支付)。

  2.维修大棚175亩,每亩不超过0.3万元,省财政资金安排52.5万元。

  3.建设基础设施100亩,每亩不超过0.3万元,省财政资金安排30万元。

  4.验收及审计相关费用安排10万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实施督查指导工作,并做好资金安排及监管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监管。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要专账独立核算管理,切实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情况。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核算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项目监管。明确项目的监管人和监管职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相关的合同签订、付款记录、票据收集、实物交接、工作记录、效果评价等,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面积和建设标准达到设计要求。

  (四)做好验收考评。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做好项目验收、绩效考评和总结工作,重点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项目成果和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评价。

  (五)建立项目档案。承担单位的资金使用凭证、绩效自评和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要齐全、完整,并分类归档。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 5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一切工作具体化”的总体要求,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发展的原则,紧紧抓住亚行开发项目建设机遇和地处城郊的区位优势,大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搞农业招商,积极培植高产、优质、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生态农业示范基地。继续扩大优势产业种植规模,在早春辣椒、拱棚西红柿、食用菌、拱棚芹菜、山药等主导农产品上推行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速膨胀以生猪、蛋鸡为主的畜禽养殖业饲养规模,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养殖)基地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逐步把我镇建成现代农业生产区。

  二、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切实搞好岗子方亚行开发项目建设

  以路林、辛店、梁桥、岗子、王庄、李街、廉街等村为重点,搞好亚行开发项目建设的规划实施,把岗子方建设成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机井房、桥涵闸相配套的高标准方田,为投资者创造一个功能齐全、设施完善、配套服务的优良生产环境,制定扶持发展的有关政策,千方百计地引进一批名、优、稀、特作物新品种,逐步把岗子方建成集生态、高效、旅游、观光于一体的生态农业观光园。

  (二)努力做好三周方生态循环经济园区建设

  前周、中周、后周、陈闸已列入县生态循环经济园区规划区域内。上述四村要按照园区的统一规划和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平源水库和滨河大道建设,搞好绿化美化,充分利用园区内扶持政策,开展农业招商活动,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发展滨湖农业、观光农业。

  (三)着力抓好柳杭方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以闫村、姬沟、林庄、柳杭为中心区,以山药、西红柿、芹菜为主导品种,积极申报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搞好区域规划布局,积极膨胀中小拱棚和单一连片经济作物种植规模,建成柳杭方20xx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辐射带动周边村居,做大做强拱棚西红柿、拱棚芹菜等主导产业。

  (四)继续膨胀王全方拱棚辣椒基地规模

  田庄、李海、凡村、前集、张杭等村居要利用秋季腾茬的有利时机,早规划、早部署、早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多种承包形式,在镇确定的规划区域内把大棚建设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块。到年把王全方拱棚辣椒基地做成品牌产品。

  (五)大力发展畜牧养殖业

  以杭兴、科育、富源三个良种猪繁育场为依托,大力推行畜禽标准化、规模化饲养,继续壮大柳杭、路街、疃里、前周、小楼等村的生猪养殖规模,加快建设以柳杭管区为中心的标准化生猪养殖示范基地,力争3年内达到生猪年出栏5万头以上,建成全县标准化程度最高、规模最大的'生猪养殖基地。年内新建刘铺、岗子、孙庄、梁桥、田庄等村规模养殖场,扩大蛋鸡、肉鸡为主导品种的饲养规模,加快建设 以辛店管区为中心的禽类养殖示范基地。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 月中下旬)准备动员阶段:

  月中旬,由镇蔬菜基地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重点区域的村干部、村民代表和种棚户参加的座谈会,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8月下旬召开全镇农业结构调整动员会议,明确目标,确定重点区域、重点村居。各村居也要迅速召开两委会、群众代表会,层层动员,同时积极组织群众走出去,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学习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引导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农民群众大搞农业结构调整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9月上旬―10月下旬)任务落实阶段:

  根据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和本村的任务,各村居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搞调整,基地、管区和包村人员要明确任务、明确责任、一包到底。农办要搞好规划设计、物料供应和技术指导,对于需要调整土地的村居要确保土地调整一次成功。本阶段要完成王全方温室育苗棚建设任务,完成大拱棚料物的筹备,完成5处规模养殖场的建设。元旦前完成岗子方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阶段(12月中旬)检查验收阶段:

  镇政府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村居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年终千分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

  四、组织领导和兑现奖惩

  农业结构调整工作是全镇当前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今年农业结构调整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镇里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各管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农全镇农业结构调整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协调。继续实施镇村干部包保责任制,各村居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各部门都要全力配合这项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任务。对今年结构调整力度大、成果明显、任务完成好的管区和村居,镇政府将严格按照汶镇发40号文件兑现奖惩。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 6

  根据《万宁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万宁市20xx年平价蔬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万菜办〔20xx〕2号)文件精神及市政府研究部署“菜篮子”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为切实完成市委、市政府“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事项,进一步提升我市常年蔬菜基地生产能力,稳定我市蔬菜价格,结合我市当前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新建适合海南夏秋季蔬菜生产的设施大棚,提高常年蔬菜基地种植积极性,稳定常年蔬菜种植收益和市场价格。

  二、目标任务

  项目资金支持方向为“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主要新建夏秋季适用型蔬菜大棚总面积485亩(含)以上,达到我市蔬菜大棚面积800亩的目标任务,每年可再为我市供应3800吨的蔬菜,多措并举实现我市常年蔬菜基地面积稳定在8000亩,全年蔬菜自给率达到65%以上,确保蔬菜品质和质量安全。

  三、建设内容

  新建经济适用型设施蔬菜大棚(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由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或企业申请,选择新建连栋分体钢管大棚或简易大棚(设计和预算沿用20xx年我市新建的大棚设计和预算),总面积485亩(含)以上,新建连栋分体钢管大棚至少种植常年蔬菜年限8年,新建简易大棚至少种植常年蔬菜年限5年,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

  (一)连栋分体钢管大棚。棚高3.85m,单跨6.0m,开间4.0m,单跨棚之间肩部设置80cm间距,肩隙间用40目绿色防虫网连接,作为顶部通风系统;屋面采用0.15mmPEP薄膜覆盖,四周采用绿色防虫网封闭,采用钢管作固定支架;棚内下弦杆处布置50%的黑色遮阳网,安装倒喷灌系统。该棚型可防病虫害、防雨和降温。

  (二)简易大棚。棚高2.17m,单跨4.55m,开间0.9m,单栋棚之间留1m~2m的通风道;屋面采用0.15mmPEP薄膜覆盖;大棚骨架采用C20细石混凝土或钢管作支撑,安装倒喷灌系统。该棚型可防雨、降温。

  四、申请条件

  (一)合作社或企业申请新建蔬菜大棚面积至少在20亩(含)以上;

  (二)申报新建连栋分体钢管大棚的.合作社或企业需有8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申报新建简易大棚的合作社或企业需有5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五、资金来源及安排

  (一)资金来源

  资金从市农业农村局20xx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冬种专项扶持资金和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资金1100万元支出以及省级下达的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50万元中支出,不足之处从20xx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冬种专项扶持资金和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资金中支出。

  (二)资金安排

  1.按建设资金(以最后结算审核价格为准)的70%补贴,新建连栋钢管大棚每亩补贴不超过4.2万元,简易大棚每亩补贴不超过2.5万元;

  2.第三方服务费(包含技术指导、组织专家验收、绩效考评等工作费用)安排30万元;

  3.监理费27万元(按新建大棚实际验收结果支付);

  4.资料印刷、基地标志牌制作、差旅费及结算审核等其他费用安排18万元。

  六、实施程序

  (一)申报。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并在市政府的网站上公开,从公开之日起,截止7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过后将不再受理,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合作社或企业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关于扶持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开户银行及账户、租地合同或用地证明等,以上材料永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按手印)。

  (二)审核。申报结束之日起,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申报的合作社或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查和进行实地核实,根据扶持条件拟定扶持建设项目。并经审核拟定扶持建设项目的合作社或企业在市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扶持建设项目。

  (三)确定第三方。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有关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扶持建设的合作社或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验收考评等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后,在市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开,从公开之日起,截止7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过后将不再受理,具有相关资质蔬菜研究机构向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简介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请结束后,对申请进行审核,择优拟定,并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讨论确定,最终确定的第三方机构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委托协议,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对新建大棚提供技术指导、验收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四)组织建设。最终确定扶持建设的合作社或企业根据施工图以及预算书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建设或委托专业施工团队建设,确保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委派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全程监理,竣工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结算审计,作为资金使用的依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督查指导工作,并合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资金安排及监管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监管。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要专账独立核算管理,切实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情况。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核算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项目监管。明确项目的监管人和监管职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相关的合同签订、付款记录、票据收集、实物交接、工作记录、效果评价等,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面积和建设标准达到设计要求。

  (四)做好验收考评。委托的具有相关资质蔬菜研究的第三方机构做好项目验收、绩效考评和总结工作,重点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项目成果和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评价。

  (五)建立项目档案。承担单位的资金使用凭证、绩效自评和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要齐全、完整,并分类归档。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 7

  一、发展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绿色发展、提质增效的思路,突出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开展蔬菜基地“30万亩回头看”,全面实施蔬菜产业提升战略,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巩固利益链、完善服务链,着力构建现代高效的蔬菜产业体系,推动蔬菜产业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力争20xx年,全面推动老旧基地基础设施改造和破旧棚膜更新,新建规模大棚设施蔬菜基地5万亩、露地设施蔬菜基地2万亩,新培育职业菜农5000户;新增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23家,认证富硒蔬菜产品20个。通过引导农户务工就业、土地流转等方式,累计联结带动15万户农户增收。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巩固现有基地

  1.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摸排存量蔬菜基地运营情况,坚持动态跟踪,建立管理台账。对生产经营不善的基地,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坚决杜绝空棚撂荒现象。

  2.推动基地标准改造。区分类型、因棚施策,全面推动存量大棚设施基地标准化改造,完善排灌设施和道路沟渠等基础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单膜连栋大棚加装二膜,提升保温和设施功能。

  3.实施大棚焕新行动。全面清理修复老旧破损大棚,严格把控棚膜质量,推动三年以上老旧基地棚膜更新换代,做好废旧棚膜回收利用工作。

  4.科学指导生产管理。指导蔬菜基地合理安排品种、茬口和农事,全面建立和落实年度生产种植计划,推进精耕细作,确保每个大棚有人种、种得好、有效益。

  (二)持续扩大设施规模

  1.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接续培育6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市),集中精力打造1—2个主导品种,加快形成单一产品主产区、优势区;其他县(市、区)重点发展茄果类、瓜果类等外向型设施基地,兼顾发展应季露地菜,逐步形成错位协同、特色突出的优势产业带。

  2.严把基地建设标准。严格规范基地建设程序,按照《赣州市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规范》,推动科学选址、标准建园,全面推广顶部竖式通风双膜连栋钢架大棚,提升基地建设质量和标准。

  3.积极创新投资渠道。以财政奖补资金激励,撬动社会资本、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投资发展蔬菜产业,引导职业菜农抱团、合作社、国有企业等投资建设大棚。

  4.推广高效组织模式。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职业菜农”生产组织模式,培育龙头企业,发展专业合作社,通过细化产业分工,切实提高蔬菜产业生产效率。

  (三)大力培育职业菜农

  1.选树种菜致富典型。每个县(市、区)遴选一批职业菜农致富典型,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创业经历,邀请职业菜农深入镇村一线巡回宣讲、现身说法,动员更多农民参与发展蔬菜产业。

  2.提前落实本土菜农。根据年度蔬菜基地建设布局,压实所在乡镇、村组责任,通过召开户主会、上门入户宣传、组织外出观摩等,动员、比选和落实一批本土菜农。组建专业合作社,引导新菜农入社抱团发展。

  3.帮带发展职业菜农。强化政策激励,动员常年在蔬菜基地就业的农民自主创业、承包大棚,逐步培育发展成职业菜农。落实引进培育职业菜农的若干政策措施,招引一批家庭型职业菜农。构建老带新、熟带生传帮带机制,鼓励职业菜农对周边农户开展产业引导、技术帮带。

  4.大力开展技术培训。线上线下结合,根据不同农时和季节,分品种、分茬口开展专项精准培训,普及推广土壤改良、吊蔓栽培、逆境管理等实用技术,推进技术转化落地。力争全年培训蔬菜技术员、职业菜农5万人次以上。

  5.支持菜农评定职称。鼓励和支持生产一线的职业菜农申报农民农艺师、农民助理农艺师职称,建立专门档案,纳入乡土专家库管理,享受相关培养、扶持和服务政策。

  (四)提升产业发展体系

  1.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强与蔬菜专业院士专家对接合作,强化关键性技术攻关和测试,提升本土种业和技术研发创新力。依托蔬菜标准分中心、蔬菜研究所、“两中心一基地”平台,突出辣椒、丝瓜、芦笋等品种,制定地方生产技术规范,推动技术本土化和标准化。

  2.完善技术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聘请技术员常驻基地蹲点指导,以300亩左右为单元充实田间地头服务力量。用好乡镇蔬菜定向培养生,专职从事蔬菜技术推广工作。

  3.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坚持联农户、带乡村,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大棚设施管护,探索开展农机租赁、劳务派遣等专业服务,拓展大棚维修、农资销售、技术承包等社会化服务,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和村集体经济发展。

  4.做长做强产业链条。延伸发展种苗繁育、农资生产、大棚钢材和配件生产等配套产业,推进蔬菜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拓展科普和农事体验等功能。

  5.推广发展蔬菜保险。依托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农业巨灾保险、小农户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等政策,全力扩大蔬菜种植保险、价格保险、大棚和棚膜保险等覆盖面,降低生产和经营风险。

  (五)创响绿色有机富硒品牌

  1.积极开展品质认证。坚持品牌兴菜、品质取胜,抓住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的契机,对规模基地实行全过程监管,强化农药、化肥等投入品源头管控,布局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富硒蔬菜基地,引导基地开展绿色、有机、富硒认证。

  2.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加强园区环境整治,及时清理残枝败叶、田间杂草,疏通堵塞沟渠,回收包装袋、塑料瓶等农业废弃物。

  3.加快培育蔬菜品牌。大力培育“宁都辣椒”“于都富硒番茄”“兴国芦笋”“会昌贝贝南瓜”“全南高山蔬菜”等区域公用品牌,激励和推动经营主体开展商标注册与品牌创建,加快构建以赣南富硒蔬菜为引领,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协同推进的品牌发展格局。

  4.加大品牌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品牌推广、直播带货、线上线下互动,组织参加农产品博览会、举办品牌推介会等形式,打响品牌名气、放大品牌效应。

  (六)加强市场体系建设

  1.完善蔬菜市场框架。依托华东城、中农批等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完善蔬菜信息监测、预警机制,引导生产稳定发展、市场平稳运行。结合产业区域布局,在重点乡镇、专业村发展一批专业性产地批发市场,提升区域调控供应能力。

  2.强化采后处理能力。加大田头冷库建设力度,积极鼓励经营主体采购冷链车辆、储藏保鲜机电设备、鲜活农产品清冼、分选、装卸等设备,强化分级包装等采后商品化处理,拓展净菜、预制菜配送服务,提高蔬菜采后增值率。

  3.深度融入湾区市场。布局申报一批直供优质蔬菜供应基地,依托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赣州配送分中心,引导绿色、有机和富硒蔬菜产品进入大湾区。

  4.积极开拓销售渠道。大力引进或培育销售企业、合作社、经理人等流通主体,与基地建立合作关系,以销促产,倒逼科学安排种植茬口和品种。以县(市、区)为单位,组建专业销售队伍,重点拓展南昌、广州、深圳、长沙、厦门等500公里内核心目标市场,推动蔬菜产品直接进入大型商超、批发档口。

  三、政策扶持

  市财政继续预算安排蔬菜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新建大棚设施、创建标准菜园、老旧基地棚膜更新、田头冷库及采后处理场地建设等方面,着力解决产业发展关键瓶颈。

  (一)支持新建大棚设施。按照先建后补原则,对新(扩)建相对集中连片100亩及以上蔬菜钢架大棚的主体进行奖补。信丰、兴国、宁都、于都、会昌、瑞金6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市),按大棚面积7000元/亩进行奖补;其他县(区),按大棚面积5000元/亩进行奖补。鼓励各地依法依规开发滩涂、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建设蔬菜钢架大棚,对权属清晰、四址明确,经土地开发立项并审核同意,集中连片面积达5亩及以上的,在原有奖补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的奖励。大棚面积按棚内面积540平方米折合一亩计算。

  (二)支持创建标准菜园。鼓励现有大棚设施园区进行现代化改造提升。对集中改造面积200亩以上的大棚设施园区进行综合评审,竞争性评选出20家,一次性给予30万元/个的奖补扶持。

  (三)支持老旧基地棚膜更新。对已通过市级复核并稳定经营三年以上的设施蔬菜基地进行换膜补助,按换膜大棚面积500元/亩进行奖补。

  (四)支持新建田头冷库。对新增田头冷库净容积50立方米以上的,按200元/立方米的标准进行奖补,每个基地的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30万元。

  (五)支持新建采后处理场地。对新增采后处理场地,按5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补。

  (六)支持产品质量认证。对获得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和出口认证的蔬菜基地,根据认证核定的面积,有效期内一次性给予200元/亩的奖励。

  (七)支持开展技术提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赣州分中心、赣南科学院、市蔬菜产业“两中心一基地”等科研技术团队开展技术研究与培训等科技服务。

  扶持项目具体验收方法、标准与程序,由市农业农村局商市财政局另行制定下发。奖补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各县(市、区)要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奖补项目设置,着重在良种良法、土壤改良、菜农培育、品牌培育、市场流通等环节进行扶持。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县长工程”,县(市、区)长直接负责蔬菜产业发展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和经费,定期研判工作进展,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地要对标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分解年度目标,做好宣传发动,强化工作调度,适时组织现场会推进赶学比超,浓厚产业发展氛围。

  (二)形成工作合力。压实部门职责,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推进,住建部门负责基地质量,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材料质检、协助做好品牌培育,商务部门负责市场开拓,赣南科学院负责技术攻关等,形成高质量发展工作合力。督促乡镇、村组落实属地责任,抓好地块落实、本土菜农动员、合作社组建、蔬菜基地监管等工作。

  (三)强化指导督促。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开展实地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限时督办。每季度开展新建大棚设施面积实地抽核,对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将蔬菜产业发展列入乡村全面振兴行动每季度重点工作进行排名,对未完成时序进度且两次排名后三位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相关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三次排名后三位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相关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并取消乡村全面振兴行动评先评优资格。

  (四)严格考核奖惩。将蔬菜产业列为乡村全面振兴行动、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成年度大棚设施指导计划的县(市、区),给予一定的正向激励;对未完成年度大棚设施指导计划的县(市、区)扣减10%市级奖补资金,差额部分由县级财政补齐兑现,并取消创建标准菜园项目申报。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 8

  一、指导思想

  围绕产业提档升级、农民增收致富、保障市场供给、助力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按照扩规模、提品质、强龙头、创品牌、延链条、拓市场、增效益的总体思路,构建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装备设施化、产品品牌化、经营产业化、市场信息化的现代蔬菜产业体系,打造特色鲜明、绿色生态、产业高效的蔬菜全产业链,切实提高南县蔬菜产业市场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实现蔬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大力推广蔬菜种植,到20xx年,全县蔬菜播种(含复种)面积发展到40万亩(其中标准化蔬菜示范基地5万亩),蔬菜总产量达到100万吨,蔬菜总产值达到40亿元。推广一批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培植一批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农业园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推进蔬菜全产业链发展,到20xx年,全县蔬菜加工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3家以上,蔬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蔬菜“二品一标”认证产品达到20个以上,绿色食品认证产量2万吨以上。打造“南县蔬菜”“南县菜苔”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全国知名的“菜苔之乡”。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发展布局。依托湖区水乡自然资源禀赋,结合产业发展基础,以菜苔等秋冬蔬菜为主,以四季蔬菜和水生蔬菜为辅,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逐步形成“一中心两带两区”的.蔬菜产业发展格局。“一中心”:以县经济开发区为主体的蔬菜加工引领中心。“两带”:以河西片区厂窖镇、武圣宫镇、麻河口镇、浪拔湖镇4个乡镇为重点,建设10万亩以菜苔为主的百里秋冬蔬菜长廊;以南茅运河百里水系周边乡镇和乌嘴乡为重点,建设10万亩以冬瓜、南瓜为主的百里四季蔬菜长廊。“两区”:以南洲镇为中心辐射全县的1万亩粤港澳大湾区精细蔬菜外销区;以华阁镇为中心辐射全县的3万亩莲藕、藕尖等水生蔬菜供应区。充分发挥设施功能作用,搞好蔬菜提前、延后上市,切实解决蔬菜品种季节性短缺问题。按照“一镇(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模式,充分挖掘区域优质种质资源与特色优质产品,优化蔬菜产业结构。

  (二)壮大产业发展平台。扶持蔬菜协会发展壮大,建立和完善“协会+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蔬菜协会在技术服务、市场信息服务、区域公用品牌打造等环节提供统一服务,实现全县各类蔬菜生产经营主体“一条龙”联手、“一盘棋”联合、“一体化”联动。鼓励蔬菜合作社成立合作联社或公司集约化发展,通过合作联社和公司的组织形式把优质经营主体整合到一起,统一规划生产、统一市场销售,到20xx年,至少建立5家蔬菜生产合作联社。扶持引导蔬菜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小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到20xx年,全县蔬菜生产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至少达到30家、示范家庭农场至少达到50家。积极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服务组织开展育苗、病虫草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精准化服务,到20xx年,全县蔬菜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至少达到10家,基本实现蔬菜生产全覆盖。引进和培育一批粤港澳大湾区蔬菜外销企业和大型加工企业,在20xx年前,力争引进1家蔬菜加工上市公司在南县建设基地,培育引进一批达到一定规模的蔬菜加工企业。

  (三)推广标准化生产。支持县级以上示范主体建设蔬菜标准化育苗基地,到20xx年,标准化育苗钢架大棚至少达到50亩、钢管简易育苗拱棚至少达到200亩,蔬菜种苗供应能力至少达到5000万株。支持蔬菜标准化生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500亩以上露天蔬菜连片基地的田间道路、灌排等基础设施建设和20亩以上的设施钢架大棚智慧蔬菜生产;组织专家制定菜苔、冬南瓜等万亩以上作物的生产技术规程;对100亩以上蔬菜主体大力推广“四统一”标准化生产模式,集成推广“三减三增”、水肥药一体化、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到20xx年,力争实现绿色蔬菜标准化覆盖率达90%以上。持续规范种植户农业投入品使用,加大蔬菜抽样检测力度,完善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制度,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不断健全蔬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力争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99%以上。

  (四)打造区域特色品牌。瞄准粤港澳等中高端市场,采取整体打包、捆绑式运作和全方位推进,形成市场整体合力,创建南县蔬菜产业品牌,重点打造“南县蔬菜”“南县菜苔”区域公用品牌。开展蔬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对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国家地理标志的相关单位给予财政资金奖励。鼓励蔬菜经营主体创建企业品牌,到20xx年,全县至少打造蔬菜企业品牌30个。加强蔬菜产品宣传推介和产销衔接,积极组织蔬菜协会和县级以上示范主体参加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主动同粤港澳加强协作,稳定粤港澳大湾区蔬菜供应保障。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创新产销对接形式,积极推进“互联网+”订单模式,提高产销对接精准度,推进“农超对接”“农贸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重点加强与兴盛优选、盒马鲜生等知名生鲜企业的对接。

  (五)加强技术研发推广。加强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引进筛选与推广应用,建设现代蔬菜科技支撑体系。支持湖南省蔬菜研究所、武汉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湖南农大等科研院所在南县设立工作站,重点与协会、新型经营主体就新品种筛选、集约化育苗、标准化生产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提升基层农技队伍服务水平,坚持“请进来,派出去”,通过课堂培训与基地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经营的“菜农”,每年培训人员不少于500人次。

  (六)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蔬菜冷藏保鲜设施和加工体系建设。扶持田头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到20xx年,力争蔬菜预冷库达40个以上、库容6000m3以上,冷藏气调库达40个以上、库容10000 m3以上。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冷冻脱水、净菜包装、干制腌制、粉汁饮料等深加工。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创新中心,研发新产品,延伸产业链条,使特色蔬菜向深加工高附加值方向转移,促进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支持打造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在南洲镇或浪拔湖镇打造1个“智慧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引进新、特、优资源,展示、推广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引入观光休闲旅游农业理念,建设集生产、展示、培训、推广、观光、休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高标准智慧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

  (七)健全销售流通网络。加快蔬菜批发市场体系建设,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产地蔬菜收购批发网点,重点建设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供求、价格等)、电子结算、交易厅棚、物流服务等基础设施;在主销地长沙、广州、深圳等地建立一批与产地相衔接的销售专店和网点。加强蔬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物流服务企业和蔬菜流通大户,发展蔬菜冷链物流,到20xx年,力争实现蔬菜冷调运输车达20台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南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检验检测中心、县气象局、人民银行南县支行等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高标准统筹推进全县蔬菜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日常工作安排、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

  (二)强化工作合力。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职责,支持和服务蔬菜产业发展。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做好蔬菜品牌打造、技术规程制订、产业技术培训服务、组织开展“二品一标”认证、蔬菜产业项目立项、农业执法、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县财政局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加大对蔬菜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整合投入。县发展和改革局要争取蔬菜产业项目立项、及时收集发布蔬菜市场价格信息与生产资料市场信息。县自然资源局要积极支持蔬菜基地建设工作,保障蔬菜生产设施以及附属设施建设用地。县商务局负责完善线上线下蔬菜市场流通体系,搞好蔬菜生产基地与销售市场的衔接,做好“农超对接”,积极推动电商平台建设和蔬菜零批市场建设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蔬菜市场秩序管理以及蔬菜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和管理。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要加强对蔬菜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对关键环节、重要领域的科技攻关给予重点扶持。县检验检测中心要做好经营主体监督指导,开展市场蔬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人民银行南县支行、县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保险机构提供信贷支持,给予蔬菜种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放宽抵贷条件,简化程序。县气象局要及时提供农业气象信息,加强灾害性天气预警。各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要把蔬菜高质量发展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形成实施一个产业布局、建立一个专班、制定一个行动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每年设立蔬菜生产专项资金100万元,同时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每年整合涉农资金500万元用于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引进与推广,标准化生产,蔬菜加工与市场发展,集约化育苗设施和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品牌打造等。逐步将蔬菜规模种植、价格指数纳入政策性“三农”保险范围,提高蔬菜生产抗风险能力。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冷链物流建设、乡村振兴等项目向蔬菜产业倾斜。积极鼓励工商资本、社会资本参与蔬菜产业发展,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强化督导考核。将蔬菜生产工作成效纳入乡镇绩效考核范围,同时加大对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将与农业项目安排及奖补措施挂钩。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确保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取得实效。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 9

  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农〔20xx〕26号)《关于做好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承市政字〔20xx〕2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全区脱贫人口增收,结合全区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区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在孙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xx年大棚蔬菜种植产业项目建设的基础上,扩大建设规模,在发展壮大孙营村集体经济同时,带动全区脱贫户、监测户增加收入。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双滦区西地镇孙营村大棚蔬菜种植扩建项目

  (二)项目性质

  续建

  (三)项目实施地点

  双滦区西地镇孙营村

  (四)项目完成时限

  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

  (五)项目具体建设内容

  孙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孙营村曹碾组占地20亩,建设农作物种植暖棚6栋,硬化道路约4600平方米,建设排水沟1200米、护坝250米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用于种植设施蔬菜、水果等,用于发展壮大孙营村集体经济。

  (六)项目预算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440万元,其中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3万元,村级自筹资金47万元,所形成的资产以专业评估结果为准。

  (七)项目与脱贫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项目实施可解决周边部分村民就近务工,增加低收入家庭务工收入。每年安排衔接补助资金形成经营性资产总额的5%由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各镇脱贫户、监测户年收入情况制定分配方案,报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后,分配给全区脱贫户、监测户等困难人群,确保衔接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持续发挥效益。

  (八)资金使用途径

  按照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管理拨付相应资金。项目中标企业与区农业农村局签订施工协议书后,中标企业按照施工进度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经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核准后,按照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拨付资金。

  (九)项目操作程序

  1.编制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农〔20xx〕26号)《关于做好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承市政字〔20xx〕29号)文件要求,结合村产业发展实际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审批

  该项目经区政府审批后,按照程序进行项目手续跑办。项目建设中所需相关审批手续项目监管部门强化过程及手续监管,确保项目依法合规顺利推进。

  3.签订施工协议书

  区农业农村局与中标公司签订施工协议书,协议明确规定资金给付方式、时间及限制条款进行约束。

  4.项目验收

  中标公司施工完成后,由区农业农村局、西地镇政府、区财政局对项目进行验收并撰写验收报告,项目建设及验收情况报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领导小组审核。

  5.项目运营管理

  项目建成后,为便于项目管理和运营,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由区农业农村局与西地镇孙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定项目运营管理及资产收益分红协议,由西地镇孙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项目的运营,区农业农村局、西地镇政府共同对运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管,并督导西地镇孙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每年按照投入衔接资金用于形成经营性资产总额的5%比例反给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分配方案,为全区脱贫户、监测户进行分红。

  三、效益情况

  建设温室6栋,项目的实施在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同时,可增加全区脱贫户、监测户收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项目管理,成立了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西地镇政府为成员的项目扩建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二)细化责任分工

  农业农村局负责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上报、组织项目建设实施,西地镇政府负责配合完成项目实施。

  (三)规范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项目建成后,投入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归双滦区政府所有,由区农业农村局进行代管,西地镇政府承担属地监管责任。

  1、项目简介

  日光温室的增温保温是我国北方寒冷地区设施农业重要的生产技术环节,是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物质基础,是发展‘菜篮子’工程的重要保障。日光温室的生产与室内的温度有着重要的关系,当冬天室外气温达到一10℃以下,室内温度低于7℃时,生产茄果类和瓜类等温室蔬菜有较大困难。当前日光温室的增温保温技术,主要是燃煤、燃电、燃气锅炉、运行成本高,劳动强度大,制约了农民的使用积极性。我国建设的温室,北纬35°左右地区冬季加温耗能费约占总成本的30%―40%;北纬40°左右地区约占总成本的40%―50%;北纬43°以上地区约占总成本的60%―70%。由此可见,现有的装备和技术成为设施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成本,为降低温室运行成本,提高生产效益,温室运行中,必须引进与开发新型增温保温装备,促进农作物的丰产、丰收,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本项目是针对在我省设施农业的生产过程中,室内温度的高低成为农作物生长的关键因素。我国目前采用的煤锅炉热水、电和辐射加热方式中,普遍存在耗电量大、成本高等问题,效率低、劳动强度大的因素依然是制约温室增温设备推广的主要原因。由我中心自主研发的日光温室生物质增温热风炉,以农村量大面广的秸秆为原料,采用自有的专利技术,在节省燃料的同时达到受热均匀,热能利用率高、

  无灰尘污染、绿色环保。其安装占地面积小,一次性投资小,风力足、结构简单、操作简便,大大降低了大棚种植成本,满足了高效、优质、生态生产的要求。

  推广示范内容

  (1)、针对北方地区传统设施农业种植养殖冬季需利用化石燃料进行增温保温存在成本高、劳动强度大、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推广示范我中心具有自主发明知识产权的日光温室增温增产关键设备,引领我省设施农业产业冬季高效低成本运行,以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农业综合效益的提高。

  (2)、项目以太原市阳曲县泥屯镇为推广示范核心区,太原市周边蔬菜种植区为项目辐射区、带动区,推动我市周边地区设施蔬菜种植的发展速度与规模。

  (3)、项目实施方式为通过设备补贴方式,激励农民安装示范,带动自身效益提高。

  3、项目实施进度与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实施按进度计划和时间安排执行,项目总体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达到预期目标效果。具体内容包括:

  ①20xx年3-5月完成项目推广试验设备材料的购置。

  ②20xx年5-7月完成首批6台增温设备的生产任务。

  ③20xx年7-9月在我省榆次、阳曲县选择三个示范、培训基地。在每个示范基地选择一个示范村,并选择示范户达成示范协议。

  ④20xx年9-11月为每个示范户安装一台热风炉,进行技术跟踪服务,并整理有关资料,准备验收相关材料。

  ⑤20xx年12-20xx年2月开展宣传培训;准备项目验收。

  省财政资助8万资金,用于补助购置设备:

  ①日光温室生物质增温热风炉6台,设备购置及样机生产补助2.5万元。

  ②推广示范基地建设补助1.0万元。

  ③样机的'安装与调试费用2万元。

  ④项目的推广与培训费用2万元。

  ⑤准备验收资料0.5万元。

  4、项目实施后的运行情况

  项目实施后,日光温室生物质增温关键设备(热风炉)工艺的推广,即解决了我省冬季气温低造成的农作物生长缓慢、不挂果、和果实形状不佳的问题,又解决日光温室冬季增温费用高的问题,提高了日光蔬菜质量和产量,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农民种植冬季大棚蔬菜的积极性。

  5、项目实施后的经济、生态与社会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日光温室生物质增温热风炉的试验示范项目,解决了我省日光温室的加温难、加温贵的难题,提高了日光温室的经济效益,增加了农民的收入,适应了社会和市场的需求,促进了我国设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以种植黄瓜为例每年每个温室增产20%计算,每个日光温室可增产1000-20xx公斤,为用户增加收入1-2万万元。

  (2)、生态效益

  日光温室生物质增温热风炉的试验示范创造了农村废弃秸秆的资源化、能源化利用的技术新平台,可使农民每亩秸秆增收60元,使我省的废弃秸秆得到了利用,增加了农业产出,实现了循环利用,杜绝了秸秆的随意焚烧,保护了农村的生态环境,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社会效益:

  日光温室生物质增温热风炉操作简单,增温快、保温性能好,随用随开。可使广大农民从繁重的`烧水取暖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从事生产,增加收入。

  日光温室生物质增温热风炉试验示范,必将激发农民建设日光温室的积极性,从而带动钢铁、建材、塑料建筑等行业的发展,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据测算,每建一座日光温室,可创造7个就业机会,如果我省每年建设5000座日光温室,则可为社会提供1.586万个就业岗位。这必将对实现我省的转型跨越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 10

  发展瓜菜设施大棚,加强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是实施“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建设内容,是市委、市政府落实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为切实加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管理,支持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提升常年蔬菜基地生产水平和能力,提高常年蔬菜的自给率,根据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xx〕102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

  海南是全国重要的冬季瓜菜生产基地,冬春季节瓜菜大量出岛,但夏秋季节由于气温高,降雨多,且有台风影响,蔬菜生产条件较差,本省蔬菜供给不足,自给率较低。为提高常年蔬菜基地冬春季保温防虫、夏秋季降温防雨防风防虫的功能,需大力推进常年蔬菜基地设施大棚建设,全面提升常年蔬菜基地设施化生产水平和能力,确保我市20xx年新增1650亩常年蔬菜基地建设任务,实现淡季蔬菜市场供给率稳定在79%以上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实行“公开申报、择优扶持、受益公示”的原则。

  (二)实行“重点基地、重点品种、先建后补”的原则。

  (三)实行“农户优先、分级管理、严格监管”的原则。

  三、建设地点

  20xx年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补贴项目主要支持城镇人口较多、常年蔬菜种植面积较大的`镇区,并向重点基地、重点品种的种植大户倾斜。

  四、资金投入、补贴条件和标准

  (一)资金投入。20xx年度海南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支持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项目资金1337万元,主要用于标准化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补贴。

  (二)补贴对象和申报条件。大棚建设补贴对象为20xx年新建连片5亩以上常年蔬菜设施大棚的农户(可联户建设);连片10亩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生产企业。必须是在列入市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计划的大棚建设项目,方可享受补贴。原则上申报建设截止时间到12月31日止。补贴优先安排给新申报建设的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建设类型和补贴标准。20xx年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为中高档型。

  1、建设类型为GPSG-4222型连栋拱棚,每亩造价3.63万元,每亩最高补贴标准为1.8万元;

  2、建设类型为“20xxZX-SS27-2”型连栋钢管遮阳网温室,每亩造价6.62万元,每亩最高补贴标准为3.3万元;

  3、建设类型为“20xxZX-SS27-1”型连栋钢管遮阳网温室每亩造价11.42万元,每亩最高补贴标准为5.5万元。中档以上大棚使用年限要达8年以上。大棚造价主要包括基础、骨架、覆盖材料、安装费等,不含大棚内喷滴灌设施。上述类型,单个业主项目最高补贴资金不得超过100万元。三种类型的基本要求、建设标准和图纸设计。

  不选择上述三种类型建设的业主,须提交有大棚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的大棚类型,并向大棚所在市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省农业厅审批,方可列入本项目补贴范围。

  五、项目申报、审批和验收、结算补贴程序

  (一)项目申报材料。

  1、申请人填写《海南省20x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申请审批表》;

  2、个人/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个人不需提供);

  4、持有8年以上土地使用权证或经营(承包)权材料,并附列入常年蔬菜基地规划文件;

  5、大棚施工设计平面示意图、建设类型图纸;

  6、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项目申报审批和验收结算、存档。

  1、申请(核实、审核)。申请人(业主)应到市农业局或当地镇政府领取《文昌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瓜菜设施大棚建设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申报书》一式4份,按照《申报书》的内容如实填写,持填写的申报书到建设瓜菜设施大棚所在的村委会、林业部门、国土管理部门、乡镇政府做出相关意见,并在做出意见栏中要有经办人签名、盖单位章、联系电话。

  申请人(业主):应同市农业局、建设瓜菜设施大棚所在镇政府,签订《海南省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基地生产协议书》。

  所在村委会(村民小组):对申请人承包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合同进行确认,是否同意作出建设瓜菜大棚的意见。

  林业部门:对申请人承包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的地块进行测量绘图、注明坐标,套图是否属林地或规划林地范围,是否同意作出建设瓜菜大棚的意见。

  国土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承包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的地块是否属建设规划范围内需要征用土地及对土地权属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现状地类进行审核,是否同意作出建设瓜菜大棚的意见。

  乡镇政府:对申请人承包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的地块来源进行确认并鉴证、是否属于该镇种植常年蔬菜规划范围内,是否同意作出建设瓜菜大棚的意见。

  2、审批(受理、公示)。申请人(业主)持相关部门做出意见的《申报书》,提交大棚建设所在市农业主管部门受理。经大棚建设地点环境(水、电、路、土)探查,材料审查,符合条件的,市农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在市媒体和大棚建设所在乡镇政府的财政所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在《申报书》上做出批准大棚建设意见,并通知监理部门下达《项目开工令》,进入正常的质量监理。

  3、采购。业主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大棚建设材料。须提供热镀锌管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大棚材料销售清单(盖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财务章)、销售发票。清单或发票上注有:业主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商标名、商品名、数量、单价、总售价等。

  4、验收。申请人(业主)在大棚整体建设安装完毕后,向市农业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材料包括:《大棚建设申请验表》。已审批建设意见表;个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大棚材料销售合同和产品清单、发票;安装费凭据等(均为复印件);建设大棚彩色相片。

  市农业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文昌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瓜菜设施大棚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到现场,采用GPS等技术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大棚建设面积、建设类型、用材质量及规格、整体质量、对照安装产品型号是否同采购清单(发票)相符、核实造价等。造价师对大棚造价做出准确评估。验收合格的,验收成员在《验收申请审批表》和书面验收报告上签名确认,做出验收意见。验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建设效果、存在问题和不足,改进意见建议等。

  5、结算。验收结束后,市农业主管部门将申请补贴人的验收申请确认表和验收书面报告、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工商登记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银行账号、拨付补贴资金表等材料送市财政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及时将补贴资金以一卡通形式拨付给项目业主。

  6、建档。完成结算后,业主和市农业主管部门要分别做好建档工作,将所有的申报表及申报材料、验收表、验收报告、身份证明、合同/协议、现场照片、个人/单位信息表等收集、装订归档,分别保管。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8年。

  六、有关工作及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确保我市瓜菜设施大棚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成立文昌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瓜菜设施大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市农业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从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市农技中心、市农机中心、市林业局、市国土环资局抽调。领导小组对项目的审批、建设、验收、补贴、档案管理进行指导。

  (二)科学指导,合理建设。市农业主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要指导业主选择排水、电、路和土壤条件良好,适合常年蔬菜基地作为大棚建设用地,不选择粘重土壤栽培常年蔬菜。建设大棚四周要挖好排水沟,确保连续下暴雨园内不积水。合理安装喷滴灌设施,确保园内种植用水。参照设计样本,依据种植品种选择合适的大棚建设类型和标准。所建大棚规格和质量要符合规定要求。开工前,业主要制作项目基本情况标示牌,竖立在大棚出口处。

  (三)高质量建设,严禁擅自拆除大棚。为确保大棚长久使用须采购有品牌的大棚材料和镙丝帽;大棚钢管安装全部采用扭接扣接方法,为防止久后生锈脱落,不许焊接或用铁丝固定;为提高防风排水能力,须建设护墙等设施;合理选择耐用不易长苔藓的覆盖材料(进口薄膜,质量较好)。有条件的可安装手卷薄膜设备,选择80目以上的防虫网,提高防虫功能。各业主要加强大棚维护和管理,未达到使用年限擅自拆除大棚,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要追究责任。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台风等)造成损坏的要及时维修,并拍摄现场及时向当地农业、财政部门报告备案,严禁以各种理由擅自拆除大棚。

  (四)强化评估、明确职责。实施大棚建设补贴是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市农业、财政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注重工作绩效。市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大棚组织申报、审批、材料审查、组织验收等实施工作;市农技、农机部门参与验收、对大棚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市财政局参与验收、负责补贴资金的结算和支付。邀请市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实行“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市农业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将邀请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各镇大棚补贴建设开展不定期抽查和检查,对弄虚作假或套取、骗取、挤占、截留、挪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一经查实,除追回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外,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 11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切实做好粮食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今年我省大豆播种面积347.6万亩的目标任务。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大豆种植农民(含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包括流转土地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三、补贴方式

  补贴资金全部采取物化补助的方式进行,原则上集中优先用于大豆种子补贴(含农民自留种),对具备供种能力的县,可采取“统采统发”方式使用补贴资金,其他肥料、农药等物资补助各地结合实际按要求使用。

  四、补贴标准

  (一)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标准。根据农业农村部工作安排,我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110万亩,按2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共计22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0元/亩、资金16500万元,省级配套补助50元/亩、资金5500万元。

  (二)大豆净作种植补助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22年粮食大豆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7号)要求,大豆种植任务347.6万亩中,结合前期已下达国家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110万亩(折算大豆种植面积为55万亩),剩余292.6万亩大豆种植任务按1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除净作外、其他间套作方式按折净作后的面积进行补贴),共计29260万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对本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全面负责,细化落实各项责任分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规范化开展大豆种植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主体,具体要求、发放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各地结合实际资金要严格按照备耕和生产需求进度及时拨付,不得影响生产工作推进。一旦发现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制定的大豆种植补贴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种植台账、核实种植面积,确保数据信息完整真实,将相关资料及时提交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备耕和生产需求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不得影响生产工作推进。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制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加大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通过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各村、组要采取组织召开村民大会、群众会、院坝会等多种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对象为种植大豆的生产者。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提高政策知晓率。

  (四)严格工作要求。各地要加强补贴政策落实,做好补贴资金拨付使用、补贴工作台账的监督管理,制定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规范,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要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措施,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应在本村、组及乡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

  (五)做好资料报送。各地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6月中旬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各县实施方案于4月10日前报市(州)农业农村局备案。发放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由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汇总后于6月2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 12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围绕我县田园综合体创建总体规划,充分利用我县农村特色农业、山水资源、田园景观、地域文化和人文传统,大力发展乡村农业观光休闲旅游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实施冬闲田油菜花种植,努力实现粮油增产、地力提高、乡村美化、农民增收的.目标,助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xx年,我县田园综合体冬闲田油菜花种植任务5000亩。

  二、项目分区及种植模式

  1.核心区

  白圩镇万亩垌缚龙亭周边区域的冬闲稻田约1000亩为核心区。

  2.辐射区(面上)

  田园综合体总体规划范围内,澄泰乡下金庄起至白圩镇赵坐村沿清水河两岸区域冬闲稻田以及其他乡镇乡村旅游景点周边区域、公路沿线冬闲稻田共约4000亩,要求交通便利,宜耕能排能灌。

  (二)种植模式

  1.社会一体化服务种植

  核心区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种植模式,即通过招投标方式购买包括机耕、播种、施肥、开沟等一体化服务(包括建设观景台、步道等),由中标单位包干实施。

  2.“先建后补”方式种植

  辐射区(面上)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进行,政府统一采购供应种子,以村委会或经联社为实施主体分片实施,即村委会或经联社自行组织机耕、播种、施肥和田间管理。

  三、项目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

  (一)实施时间

  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底。

  (二)进度安排

  1.实施方案制定阶段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实施方案》制定,要求20xx年10月10日前完成。

  2.种子及服务采购阶段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油菜花种子采购工作及核心区种植一体化服务采购,要求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3.项目实施阶段

  县农业农村局和各相关乡镇政府组织实施油菜花种植项目,要求20xx年11月20日前完成种植任务,拨付项目进度款。

  4.项目验收阶段

  县农业农村局和各相关乡镇政府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分部验收、总体验收),要求于20xx年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拨付项目尾款。

  5.项目总结阶段

  项目实施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并以文件形式报告县政府。

  四、项目经费预算、资金筹措及资金拨付

  (一)项目经费预算

  1.核心区项目经费

  参照20xx年政府采购价格,按450元/亩计,1000亩需45万元。

  2.辐射区(面上)项目经费

  参照20xx年种植管理补助标准200元/亩,4000亩需80万元;种子采购需27万元;共计107万元。

  3.工作经费

  全县安排油菜花种植工作经费2万元。

  (二)资金筹措及资金拨付

  资金筹措:油菜花种植项目所需资金共计154万元,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

  资金拨付:核心区种植服务及面上种子采购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面上种植由各乡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资金申请材料需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才能提交至县财政局。

  五、组织保障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谋划组织实施上林县壮族老家田园综合体冬闲田油菜花项目。

  (1)农业股:统筹协调乡镇实施油菜花种植项目,指导农推站、农机股开展工作,参与核心区项目验收;

  (2)县农推站:负责全县油菜花种子及核心区种植一体化服务采购,开展油菜花种植技术指导,制定油菜花项目验收标准,指导各乡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参与核心区项目验收;

  (3)农机股:负责油菜花种植机耕组织服务协调工作,协助农推站制定项目验收标准,参与核心区项目过程监督及分部验收工作。

  2.县财政局:负责筹集项目实施所需资金,按进度拨付项目款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乡镇政府、农林水服务中心

  组织实施本乡镇面上区域油菜花种植项目,负责做好种植技术指导、田间管理指导,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项目实施相关材料归档送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备案。白圩镇政府及农林水服务中心还需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实施核心区油菜花种植项目,参与核心区项目日常监管和验收工作。

  4.村委会或经联社:在乡镇政府指导下,具体实施面上油菜花种植项目,组织本村机耕队、贫困劳动力参与种植、田间管理工作。

  5.中标企业:在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实施核心区油菜花种植一体化服务,种植管理用工优先使用当地贫困劳动力。

  六、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和指导,共同推进油菜花种植

  各部门、各乡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油菜花种植工作。农业部门要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严格按程序做好服务购买及农资采购工作,确保种子及时供应到位;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积极交流沟通,整合相关资源,齐心协力做好冬闲田多功能油菜花种植。

  (二)做好宣传和规划,重点打造核心区域

  当地乡镇政府要广泛宣传发动,做好选点规划,加强对油菜花种植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资金监管。村委会(经联社)作为实施主体,要主动作为,加强合作,积极引进公司、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经营,共同推进油菜生产规模化发展。县农业农村局要重点做好核心区的油菜花种植,打造乡村旅游引爆点。

  (三)严格技术标准和验收,确保种植效果。农业技术部门要全程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和田间跟踪管理,严格种植技术标准,特别是机耕环节,要切实监督指导到位,做到打碎、耙平、起垄和挖沟排水等,确保田间排水良好,保证种植效果。同时强化监管和考评验收,切实做好补助资金拨付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 13

  一、项目名称:

  蔬菜春秋大棚种植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东井岭乡塔店村池岭移民新村,由村委会引导自然村易地搬迁户组建互助合作社带动贫困家庭发展蔬菜种植产业,拟实施蔬菜春秋大棚种植20栋,每栋约需资金1万元。

  三、水源解决方案:

  通过提质改造现有蓄水池,可满足20个蔬菜大棚种植所需水源。

  四、运营模式:

  互助合作社+易地搬迁户(贫困户)

  互助合作社负责负责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后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互助合作社带领易地搬迁户发展蔬菜种植,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大棚建设及后期运营由村委和易地搬迁户全程监督。

  五、运营管理:

  1、流程

  (1)村委负责协调流转土地;

  (2)互助合作社负责建设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并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3)互助合作社负责蔬菜大棚的经营管理,蔬菜大棚用工优先聘用本项目覆盖的易地搬迁户且贫困户务工比例不低于70%。

  (4)互助合作社生产过程中所需农业生产物资(农药、肥料、地膜、种子等)由其自行负责供应。

  (5)为完善大棚基础实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由村委负责做好生产用水、用电及道路等建设项目的.协调落实工作。

  2、其他

  (1)互助合作社与村委、易地搬迁户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2)互助合作社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每年须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扶贫产业项目资金10%比例向村委缴纳收益资金,收益资金的全部用于易地搬迁户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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