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23-06-14 15:35:35 满全 讲话稿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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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讲话稿,讲话稿具有临场有据、增强语言魅力的作用。如何写一份恰当的讲话稿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在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我分管物业管理工作后召开的第一次物业管理工作座谈会,这个会议早就该开了,也早有这个想法,由于忙于各种事务,一直抽不出时间,所以,开得有点晚,但也不算太晚。这次会议非常重要,重要的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物业管理工作非常重要。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切身利益,是他们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工作做好了,人民群众才能安居,“安居”才能“乐业”,“乐业”才能稳定。二是物业管理形势不容乐观。多年来,市房管部门及广大物业从业人员为促进全市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确保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物业服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走过了曲折的风雨历程。但在管理服务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及时总结和纠正。三是各级领导非常关注。×年以来,共接到原市委书记、×市长及其他领导、市长热线信访、人访批示件×件。物业服务工作已经引起各级领导的关心、重视和关注。因此,强化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已成市房管中心当前工作的当务之急、重中之重。正是基于这几个方面的考虑,我们才决心召开这次座谈会,听听大家的意见、在工作中的体会、感受和认识,以便集思广益,共同商量研究如何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刚才,几个物业经理的代表发了言,谈了切身感受,反映了方方面面的问题和困难,同志也安排了相关工作。听了很受启发,我们将认真吸收大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努力把全年的物业服务工作做好。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肯定成绩,坚定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信心

  我市物业管理从×年成立第×家物业管理企业开始起步,至今,已经走过×年的历程。×年,弹指一挥间,×年,日新月异。经过×年的发展,我市基本上改革了传统的房屋管理体制,建立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物业管理体制,物业管理的法制体系、行政体系不断健全,物业管理的市场机制和环境不断完善,物业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职能界定逐步明晰,物业管理企业的自主发展意识逐步觉醒。物业服务企业如雨后春笋,物业管理行业如星火燎原,整个行业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特别是×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的出台,建立了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各负其责的“三位一体”物业管理新模式,实现了辖区管理与行业管理的有效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个崭新的局面。目前,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已发展到×家,从业人员增加到近×人,管理项目达到×多个,管理面积×多万平方米。从单一的住宅物业管理,逐步发展到写字楼、党政机关、部队后勤等,形成了综合物业管理体系。获得省、市级优秀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已达×个。在这里,我要重点表扬几个物业小区和物业公司:一是×建业物业公司服务的建业森林半岛小区。这个小区在物业服务模式、服务设施、服务范围、服务方式、服务效果等诸多方面有着十分先进的经验,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二是华祥申能物业公司服务的供电公司合惠小区。这个小区环境优美、设施健全、功能先进、管理服务到位。三是昌建物业公司服务的双汇欧洲故事小区和顺峰物业公司服务的银珠广场商住区。这两个小区管理规范,服务内容丰富,服务水平较高,业主比较满意。总体上看,物业服务在改善小区人居环境、提供就业机会、缓解就业矛盾、推动社区建设方面的贡献越来越大。物业管理已成为现代化城市管理和房地产经营管理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同时,通过市房管中心和各物业公司的共同努力,我们的维修资金征缴工作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归集资金总额已达×亿元;配合省住建厅多次开展物业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物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成绩必须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房管系统各级领导精心指导的结果,也是在座各位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房管中心党委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物业服务行业是一个新兴行业,也是朝阳行业。各位物业经理都有切身体会,虽然从事物业不像从事房地产业开发那样能赚大钱,但我们收益稳定,行业持续性、连贯性强,受益长久。如果大家兢兢业业、认认真真地经营好,也是一份很好的事业。因此,我们一定要增强信心,下定决心,努力把物业服务工作做好。

  二、客观分析,正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面临的问题

  成绩需要总结、肯定,但是,问题更需要正视和解决。目前,我市在物业管理服务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物业服务水平不高,公信度低。近几年,市房管部门接到的书记、市长、市长的信访批示件,以及市长热线转办件中,群众集中反映的就是物业服务不到位:一些物业企业重收费、轻服务,少服务、多收费,甚至只收费、不服务,服务方法简单、粗暴,不愿与业主真诚沟通,不愿做耐心细致的交流、解释、说服工作,轻易与业主发生口角,甚至还有个别物业企业从业人员与业主发生肢体冲突。这些都是典型的物业服务水平不高,服务态度不端正的表现。正是由于这些行为,才导致少数物业服务企业的公信力降低,失去了业主的信任和支持,也给自己的物业服务工作带来困难和矛盾。二是物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形象欠佳。绝大部分物业从业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加之企业在招聘员工时注重素质,所以,整体上讲,人员素质基本能够适应工作需求,但也确有少数或者极个别从业人员素质较差,不注重个人形象。据我所知,建设路上一家物业企业的从业人员因为房屋维修问题,与业主产生矛盾,最后与业主发生厮打;还有一些从业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在办公室里坐等业主上门求助,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对业主不理不睬,态度冷漠,语言生硬,一副管理者的面孔,在业主心目中留下恶劣的印象。一些物业企业在收物业服务费时,由于业主反映的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导致业主拒交物业费,在再三催要不交的情况下,失去耐心,采取停水、停电等办法强行逼交物业费,致使矛盾更加尖锐、激化,达到水火不容的地步。这些都是典型的从业人员素质差、服务态度恶劣、服务理念落后的表现,也是人民群众反映投诉最突出的问题。三是业主委员会组建滞后,作用不大。近几年,在多方督促指导下,全市大部分物业服务住宅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在帮助支持物业企业强化服务、改进服务、监督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有大约五分之一的住宅小区,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缺乏业主委员会这一链条,物业服务的功能就不健全,在与业主沟通交流方面就少了一座桥梁,也给依法依规管理使用住房维修资金方面带来了障碍。四是业主有偿服务意识淡薄,观念陈旧。物业服务是近十几年才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计划经济时代,广大人民群众普遍享受的是福利性分房,除了水电费外,职工住宅的一切管理运行费用都由财政或单位集体承担,房改以后,房屋的分配形式和住宅管理运行费用的承担模式发生了变化,物业企业进入了住宅小区,业主开始交物业服务费,一些群众从心理上还没有及时校正过来,有偿服务意识十分淡薄,所以,物业企业在收费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欠缴、拒缴,甚至抗缴物业服务费的情况,影响了物业企业的效益,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物业行业的健康发展。五是住宅维修资金追缴困难,归集率低。实行新的房改政策以来,各级政府及房管部门对归缴住宅维修资金工作高度重视,市政府专门下发了文件,对开发企业和购房者分别征收维修资金,为居民住宅归集了×亿元的住房“养老金”。这笔维修资金虽然数量可观,但与先进城市相比,我们的归集数量还相差很远。原因主要是征缴比例低,征缴率不高,特别是过去一些老的住宅,那时还没有归集维修资金的政策,没有征收维修资金。前几年,还有一些新的住宅小区开发商欠缴维修资金,现在再追缴起来,难度很大。由于缺少维修资金,少数居民小区的住房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小区没有监控设施,道路损坏严重,门窗破损,无法维修。还有一些小区虽有维修资金,但由于动用维修资金政策性强,法规性强,导致个别物业小区维修不到位,不及时,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以上种种,都是我市物业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根本性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充分的了解,希望大家和我们一起,认真分析,勇于正视,积极面对,在今后的工作切实加以解决。

  三、强化监管,扎实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我到市房管中心工作之后,一直分管物业管理工作。近两年来,去过不少小区,接触了不少物业经理,处理了几十个信访案件。看了很多,了解了很多,也想了很多。利用这次座谈会的机会,我想就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

  一要牢固树立服务的理念。刚才,我讲了那么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归结到一点,就是物业工作的理念没有树立好。毛主席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决定行动,目标决定方向,理念是思想的内容之一。我们从事物业服务工作,我认为,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什么理念?“服务”的理念。我刚接触一些物业经理和从业人员,经常听他们说:“我们搞物业管理的怎么怎么样”。我听了之后,觉得很不舒服,也很替他们担心。在思想上把自己定位为“管理者”,角色定位都没找准,能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吗?物业工作的最本质内容就是“服务”,物业企业不是行政单位,哪一级人大和政府,哪一条法律法规也没用赋予它管理的职能。物业企业是一个纯服务性质的行业,物业企业和小区业主之间是一对合同关系,提供的是有偿服务,我服务你付费,你不付费我不服务。服务好了,经过双方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可以提高收费标准。服务不好,按照《×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可以依法解除服务合同,重新选聘物业企业。物业从业人员与业主是一对完全平等的经济合同关系。那种“我是小区物业,住在我这个小区,你就应该服从我管理”的思想是大错而特错的。抱着这种理念、观念来从事物业的人是永远也做不好物业工作的,其结果必然是矛盾激化,处处碰壁,举步维艰,无法生存和发展。因此,我们这些从事物业服务的从业人员,必须要从现在做起,牢固树立“为业主服务”的观念。在商业经营中,“顾客是上帝”,在物业服务上,“业主是上帝”。把业主当做服务对象,一切从服务业主出发,从服务业主做起。只有树牢“服务至上”的理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我们的物业工作才能越做越好,越做越顺,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一步一步地把企业做大做强。

  二要努力改进服务的方法。干什么工作都要讲究方法,方法就是技巧。方法简单粗暴,做事因循守旧,死搬硬套,只会把事情搞砸;方法灵活,讲究技巧,事情就做成功了一半。从事物业服务工作也要讲究方法,而且,更应当讲究方法。因为我们从事的是服务行业,工作的对象是每一个具体的人,以人为对象的服务工作更加复杂。在座的各位大都从事物业服务工作多年,有着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工作方法,应当说都比较成熟了。但我们也不能固步自封,认为自己的工作方法已经很好了。实际上,不客气地说,据我初步了解,×市还有不少物业企业服务方法存在问题,有待改进和提高。比如:个别小区物业得不到业主的认同,矛盾重重,关系紧张,甚至工作做不下去,被迫撤走;有的小区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用,四处邮寄上访信件;还有个别物业企业员工与业主发生肢体冲突,闹得不可开交等等。不可否认,的确有一些业主个人素质差,层次低,蛮横无理,胡搅蛮缠,谁去服务他都不满意,一分钱物业费不交最好,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是,问题的另一个方面,也确实存在个别物业工作人员服务方法简单粗暴,对工作不负责任,对业主缺乏耐心,一问就烦,一说就蹦。这种现象是导致物业企业与业主关系紧张,工作难以开展的一条重要原因,也是物业服务工作的大忌。方法得当,物业与业主关系融洽,相得益彰,形成良性循环;方法失当,物业与业主关系恶化,相互制约,形成恶性循环。因此,讲究工作方法,对物业服务工作非常重要。如何改进物业服务方法?我认为有“三心”应当把握:一要有耐心,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具有耐心是物业从业人员必备的基本素质。常言道:“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不同家境、教养、身份、生活条件乃至生活经历的人,都会有不同的性格和不同的处世方式。面对这种情况,我们的从业人员要把握的最基本一点,就是要有耐心。对业主耐心地宣传《物权法》和《×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耐心地倾听业主的心声,做耐心细致的说服解释等思想工作,想业主所想,急业主所急,力所能及地帮业主之所需。同时要改变服务方式,要主动地为业主提供服务。例如,我们现在的服务方式基本上是坐等业主上门反映问题,通知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不妨尝试着改变一下,能不能经常性地对小区进行巡查?看看楼道干净否?门窗破损否?小区路面是否整洁、平坦?是否需要及时更新、改造、维修?主动地、有计划地做好服务性工作,主动地为业主分忧解难。二要有诚心,变生硬服务为热情服务。人与人之间相处贵在真诚,你真心对待业主,我相信业主也真心对待物业。遇到业主反映的问题,不妨改变一下你管理者的面孔,给业主一点笑容,热情接待,真诚地站在业主的角度思考、体会一下,真心真意地、高效快速地帮他们解决问题和困难。在倾听业主反映物业服务方面的问题时,能否在交流时讲究一点语言技巧?人们常说:“好言一声三冬暖,恶语半句六月寒”,即使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暂时不能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但只要语言和气,态度诚恳,举止热情,业主也会体谅物业的困难,耐心等待解决问题,矛盾自然就会化解。十几年以前,我在一个小区居住,由于自来水“跑、冒、滴、漏”严重,加之个别业主偷电,导致水电费用入不敷出,户均公摊月均×余元,引起业主不满,加之小区道路无人维修,少数业主拒交或缓交物业费、水电费,于是,物业就采取停水断电等措施制裁业主,结果是,小区业主与物业矛盾逐步升级、激化,直至集体上访到市政府,最后物业被业主委员会赶出小区。去年×月份,一个业主到我办公室哭诉,说小区物业已经停她水电一个多月了,搞得她无法生活,究其原因是拖欠水电费,之所以拖欠,是因为该业主一个人生活,没有工作,没有固定收入,靠四处打零工为生,一时手头困难。了解到这个情况之后,我立即要求物业先给她恢复供水,再追收费用。这两个案例是典型的物业服务水平不高,服务方法粗暴简单的表现。在这里,我要向大家宣传一下,按照《国务院房屋征收条例》和《×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任何开发企业都不得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进行强制拆迁,任何物业都无权对业主采取停水停电的方式逼交水电物业费用。实际上,这两个小区的问题只要动动脑子,改变一下方法,多点诚心,都是很好解决的问题,完全不至于闹到上访这一地步。三要有爱心,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爱心是每一个健康人必须具备的起码素质。做人要有爱心,做工作也要有爱心,要把一项工作真正做好,做得出色,更需要有爱心。首先,要热爱岗位。从事物业服务工作,从小了说,是为了企业在复杂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从大了说,是为社会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做好这项工作很有意义。因此,从事物业的人必须首先要热爱这个行业,有爱才有激情,才有劲头,爱岗敬业才能干好工作。其次,要关爱业主。从事行政工作,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要心里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从事商业,要把顾客看做“上帝”,上帝才会送来财富。从事物业,也要把业主当做亲人,关爱业主,多为业主着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物业实际上是业主在物业服务方面的“保姆”,要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从大处着眼,从小事着手,为业主提供细心、周到、便利、优质、贴心的服务。要进一步改进服务的态度,努力提高服务的水平。其三,要办好事情。要把业主的小事、小困难当做物业的大事来办。通过办好业主的每一件事情,解决业主的每一个困难,让业主感受到物业服务的温暖,把物业员工当做“娘家人”。只有这样,才能把物业工作做好,做出品牌。

  三要严格规范服务的行为。十多年来,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出台的一系列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严格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更加全面,物业管理服务模式不断创新,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更加规范。但在规范管理方面一定程度上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进一步严格规范行业管理和物业服务行为已成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下一步,我们要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资质管理。资质管理是强化行业监管的一条重要措施。多年以来,市房管中心对资质管理工作是高度重视的,把关也是非常严格的,每年都要淘汰一部分管理不规范、投诉率高的物业企业。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严格资质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动态考核,加强日常监管,对服务不规范、业主投诉率高、没有服务项目的物业企业,坚决予以淘汰、清理。要进一步扶优扶强,走集团化发展的道路。要重点扶持二级资质以上的物业企业。对那些企业资质低、实力差、人员少,管理水平低、服务不规范、业主投诉率高的物业企业,要限制其“老牛拉破车”式的服务方式;鼓励物业企业达标升级,做大做强,以打造物业服务的品牌,提升物业服务的层次,提高物业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物业服务良性健康发展。二是加强物业巡查,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市中心物业科和各县区房屋主管部门物业办要逐步建立物业小区巡查制度,经常性地对所辖物业小区进行明察暗访,走访业主、了解物业服务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要建立物业服务巡查档案,全面了解掌握每一个小区物业的服务内容、管理制度、业主满意度,确保物业服务行为规范,依规运行。中心物业科和各县区物业办要把巡查档案作为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监管范围,重点检查、抽查。三是精心组织招投标,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招投标工作。对小区物业实行招投标制度,是推进物业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确保小区选聘到优秀物业企业的一条重要措施。近几年,房管中心和业务科室对招投标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逐步地严格规范了企业招投标的程序和标准,为保证住宅小区选聘到好的物业企业、得到更好的物业服务做出了努力。

  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严格招投标的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建好专家库,把那些业务精湛、思想素质好、公道正派的专家吸收到专家库中来。在程序上,严格按照建设部出台的《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择优选聘,杜绝“人情标”,禁止“形式标”,减少“议标”,真正实现小区建筑面积与选聘企业资质相符合。同时,要进一步严把前期物业现场验收关,谁验收谁把关、谁负责、谁承担法律后果,坚决做到物业用房、配套设施不符合标准不验收、应建未建、应有未有不验收,以解除物业企业进入小区的后顾之忧,不断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提升服务层次,使业主得到满意的服务。四是加快成立业委会,进一步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成立业主委员会是《×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一项法定内容。每一个住宅小区都应当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代表业主行使管理权力,监督物业服务的一个最基础的组织,其作用发挥好了,不仅有利于维护业主利益,协助物业企业做好规范性服务,而且,为业主和物业企业建立了一条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有利于化解矛盾,构建和谐,促进稳定,更好地帮助物业做好服务工作。按照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规定,这项工作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指导和备案。下一步,各县、区房管部门要把建立业主委员会当做物业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快速推进,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督促指导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小区都要成立业主委员会。五是严格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物业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物业维修资金是业主房屋的“养老金”。在维修资金的审批使用方面,我们依法制定了一套相对规范严格的审批程序。在这里,我想重点讲一讲维修资金的使用问题。我分管物业工作这两年来,可能有些物业企业会认为我难说话,管得太严,审批太难。说实在话,对审批使用维修资金,我是有过深入思考的,也是有顾虑的。我在不同场合多次说过,业主上交的维修资金不同于财政拨款,财政资金使用后,只要严格按财经纪律办事,接受审计部门审查即可;而业主个人维修资金不仅要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还要接受业主的质询。业主的维修资金我们只是代管,资金仍然归业主个人所有,使用必须按规定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个人的同意,不经业主个人同意,是交不掉差,过不了关的。审批使用业主的维修资金时,更要严格把关,征得同意,慎重审批;没有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我们绝不审批一分钱;不符合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在法定使用范围内的维修费用,我们绝不拨付一分钱。这一点,必须要对同志们说清楚。同时,在审批维修资金时,我们也会严格照章按程序办事。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一下,一定不要在维修资金上打主意、动心思,弄不好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因此,请同志们一定要严格按规范程序申报。在申报前,必须将使用情况对涉及的每一位业主公开,让每一位业主知道钱花在哪里了,怎么花的,接受业主的监督,做到至少三分之二以上业主都没有意见,没有疑问,没有异议,以后再次归缴资金时没有障碍。请大家不要怪我把关太严,相互体谅,真正把维修资金管好、用好,发挥它的作用。这是维修资金监管使用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是,我们还要进一步发挥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大维修资金的使用力度。去年我们拨付使用了维修资金×万元,累计拨付×万元,实在是个很小的数字。今年,我们要加大对物业小区的巡查,凡是符合使用规定、应修未修的坚决维修,绝不能留死角。我们说慎重审批,不是限制数额,而是重在严审,严格审核维修资金使用范围、使用程序、业主知晓度以及使用真实情况,确保审批环节不出问题。但是,该使用维修资金的必须使用。总之一句话:严审审批环节,坚决维修到位,确保维修资金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今年上半年,我们要组织专家、相关部门领导在一块进行研究,哪些程序可以简化,哪些程序不能简化的,形成一个更加科学规范的审批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为业主使用维修资金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四要全力抓好创卫工作。去年上半年,我们专门召开过创卫工作动员大会,对照市六城联创工作要求,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详细具体的安排,制订了小区创卫标准、创卫内容、工作措施,请同志们继续抓好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创卫工作高度重视。原市委书记×、市长同志亲自抓,市联创办全力督办、声势浩大、力度很大,我们的责任重大。据初步统计,市区包括×、×和×共有×多个住宅小区,这些小区创卫工作任务繁重、情况复杂,稍不细心就会出问题。对创卫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了一套层层责任追究的办法。如果哪个地方出了问题,没有过关,拖了全市创卫后腿,追究是极其严厉、后果是极为严重的。责任单位的领导丢了位置,物业小区的责任人也会丢了饭碗。具体怎么抓,届时还要下发文件、组织人员、制定措施、细化方案、狠抓落实。在这里,我就不细讲了。总的要求是请各县区物业分管领导和小区物业经理们一定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各人自扫“门前雪”,竭尽全力、不余遗力、使出真力、严防死守,全力配合好创卫工作,坚决打好创卫攻坚战,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同志们,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稳定。我和大家一样,压力很大,责任很重。希望同志们一定要严格遵守建设部和省政府、建设厅关于物业管理工作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创新思路,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魅力×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在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市长对全市住房工作的重要批示,以及×市长在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会议上有关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动员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和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凝心聚力,强化服务,进一步提高全市物业管理水平,为建设和谐幸福宜居×做出新贡献。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对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作总结部署。

  一、近年来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回顾

  近年来,物业管理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稳中求进、难中向好,较好完成了全年主要目标任务。

  一是行业发展规模不断壮大。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总数达到×家,其中本地一级×家、二级×家、三级×家、暂定三级×家、外地来连企业×家,物业管理项目达到×个,管理总面积突破×万平方米,从业人员×万人。去年全市新增物业服务企业×家(含外地来连×家),新增物业管理项目×个。

  二是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完成了《×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的拟定工作,并组织行业专家集中修改,广泛征求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相关主体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讨论。同时还启动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修订,完成了一批制度办法起草工作。

  三是行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对资质过期的×家本地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予以资质注销,对×家备案过期的外地企业清理出我市物业服务市场。为整顿市场环境,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履职,先后组织海州、连云区等就小区管理服务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小区,责成属地主管部门和街道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去年各县区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余次,进一步增强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契约意识和服务意识,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总体有所提升。

  四是城市宜居品质不断提升。在市区×个物管小区开展了园林绿化提档升级活动,新栽树木×余株,种植草皮×万平方米。开展物管小区排水系统专项整治,确保汛期物管小区安全。认真开展物管小区市优达标创建活动,×个物管小区达到市优管理服务标准,涌现出一批创建先进单位和物管示范小区。同科汇丰国际、苍梧三期、金鹰国际城等小区始终保持较高管理水平,经得住检查,受到业主好评。

  五是物业维修资金、物业服务用房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立了市区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适时调整了市区物业维修资金缴存模式,提高了维修资金交存率。去年市区共拨付使用物业维修资金×万元,涉及×个小区,惠及业主×万户,同比增长×%。加强物业服务用房配置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多家未按规定配置或违规使用物业服务用房的'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采取了限期整改措施,切实维护了广大业主的权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与广大人民群众追求宜居幸福生活的热切期盼、与党和政府改善民生的工作目标、与我市“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如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相对滞后,物业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物业服务总体水平不高,热点难点问题亟待破解等等。

  二、下步物业管理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对于全市物业管理行业来说,要转变思维方式,抓住关键举措,努力实现“十四五”期间物业管理工作良好开局。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推动物业管理法制化建设。

  推动出台《×市物业管理办法》,同时要制定和完善八个配套文件: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会同市规划局制定《×市物业服务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市物业应急维修管理暂行办法》;会同市工商局修改印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市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细则》《×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等级考核办法》《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规程》《×市物业服务保证金管理办法》。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建立较为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实现有法可依,为依法监管打牢基础。

  (二)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提高物业管理工作效能。

  一要推进建立属地管理、综合管理和行业管理有机结合的物业管理体制,健全“指导监督在市级,主体责任在县区,具体负责在街道,矛盾化解在社区”的物业管理运行机制。二要推进县区、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机构、经费和人员“三落实”。年内市区及各县要全部完成街道物业服务窗口的设立,年底全市将统一组织检查考核。三要推动相关部门职责进小区。在各物管小区统一设置“物业管理公示栏”,公示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接受业主监督和投诉,及时查处小区违法违规行为。四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将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物业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物业服务用房交付使用监管、限额以下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审批等权限下放到各区,充分调动基层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五要优化行业监管模式。充分运用已建成的智慧物业监管服务平台,整合行业发展的各类数据,实现数据共享,提高监管效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加大重点工作推进力度,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一要继续开展市优物管小区达标创建活动。按照年初既定目标,确保全市×%以上物管小区达到市优标准,为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树立更多典型。二要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努力打造干净物管小区。在小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标语,在小区出入口悬挂创建横幅。各县区要结合“干净、方便、顺畅”×建设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干净物管小区”专项行动。三要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做好后续管理服务。×月×日前全面完成全市×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努力改善老旧小区硬件设施条件。四要强化执法检查,净化市场环境。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职,主动执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度,及时将服务质量差、管理水平低、投诉问题多的物业服务企业列入黑名单。要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适时引入第三方评估,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突出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行业监管措施。

  一要尽快完成物业信息数据库建设。各县区、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做好数据整理报送,力争在上半年完成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项目和项目经理基础信息、信用信息的征集和系统录入。二要完善信用考评机制。按照企业自评、县区初评、市局评定的程序和信用评定办法逐级审核确认,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三要做好数据成果运用。今年年底前要发布全市第一期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报告。从明年开始做到每季度发布一次,促进守法守信经营。

  (五)强化公众监督和行业自律,提升行业整体素质。

  一是举办“最美物业人”“最美物管小区”公众评选活动和物业管理行业三个“十佳”评选活动,努力提升业主依法维权适度维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职履约能力,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二是制定行业自律规则,组织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行业自律承诺书,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提升管理服务素质。扎实开展项目经理培训,培优一批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项目经理岗位先锋。同时,扎实开展劳动技能比赛,加大一线作业人员培训力度。

  主要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考核管理。积极发挥市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牵头制定各部门物业管理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将各部门物业管理工作履职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底考核。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摸清全市物业管理基本情况和问题底数,做到有的放矢、因地制宜,从解决一件件具体问题抓起,明确整改重点、整改时限,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不断把工作引向深入、推向前进。

  三是强调务实高效。发扬求真务实、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和钉钉子的精神,对每一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具体人头。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加快推进落实,确保物业管理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在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

同志们:

  昨天,家瑾同志对《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过程和主要法律制度作了说明,志峰同志就《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精神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讲了话,我完全赞成,请各地区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有十个单位交流了经验和贯彻《条例》的安排,希望各地研究借鉴。

  会议讨论中提出了不少贯彻中的意见以及一些需要继续探讨研究的问题。昨天晚上,房地产业司进行了认真的归纳整理,给我列了十大问题,主要是《条例》贯彻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针对这些意见,建设部还将继续研究,也希望各地积极探索。一是,关于业主和业主大会。《条例》规定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重大事项须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业主大会怎么组织,还需要探索。二是,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素质问题。对此《条例》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成员需要具备高素质,能否请当地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担任。业主委员会能不能真正尽责,对业主委员会发挥作用很重要,请你们在今后的工作指导中总结经验。三是,业主大会在法律上承担什么责任。它既不是自治组织,不是法人机构,又不是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团组织。四是,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事件,物业管理企业有没有责任。五是,关于物业管理企业代收水、电、气、暖等费用产生的纠纷如何解决,维修责任如何落实,这涉及到公用事业改革的问题。六是,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环境和亏损的问题,以及当地政府在环境整治中会不会增加物业管理企业负担的问题。七是,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产权怎么明确地界定。八是,旧小区实行物业管理难的问题。九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责任和如何履行职责。十是,地方政府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研究转变职能的问题。这些问题大部分都在志峰同志的报告里作了说明,要在贯彻《条例》中逐步解决,要有一个过程。我个人体会,物业管理不完全是一个房屋管理问题,很多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极其复杂。当前最重要的是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要通过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探索解决好这些问题。发展中的问题要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下面,我结合自己学习《条例》的体会谈点认识,同大家一起研究讨论。

  我认为当前贯彻《条例》,首先是省建设厅、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也包括城乡规划、市政公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要共同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前期建设和物业管理带来的问题非常突出。《条例》从解决社会发展、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些矛盾出发,作出了很多规定,所以《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情。大家谈到的旧小区问题,到底是房屋管理,还是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还是房屋管理和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相结合,是很现实的问题。各地要在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法律关系,认真分析各地实践的基础上,确定有效的步骤,推进《条例》的实施。向社会各方宣传理解认识《条例》的重要性,和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深化改革和贯彻《条例》是我最近想的比较多的问题。我理解贯彻《条例》的重点和难点是各方思想认识问题,尤其是主管部门、业主、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根据《条例》调整工作思路,转变观念,将《条例》贯彻好。

  一、物业管理发展及《物业管理条例》的社会基础

  我国物业管理历来是有社会需求,与经济体制、住房制度、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方式有关,直接影响城市环境、城市容貌、城市形象,是全社会的客观需要,反映的是城市综合素质的重要方面。物业管理新体制的产生、发展是一个长期的演变过程,并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社会事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以及房地产建设、销售和售后使用管理分工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而得到逐步发展和规范。

  我国物业管理的历史状况:80年代初以前,我国广大居民住房产权主要是属于政府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所有。居民住户是房屋的承租者,交付房租、享有房屋的使用权。政府房管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负责环境管理,包括绿化、卫生、垃圾和厕所管理等公共部分,列支相关费用。居(家)委会、街道办事处是对居住环境管理承担组织责任。

  80年代中期之后,我国进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打破单位单一投资建房,开始允许多渠道建房。人们对居住条件的要求逐步提高,形成对居住环境配套设施的需求。房屋建成后由房屋产权单位管理,外部环境则由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这一管理模式,逐步强化了居民关心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所管公共部位的环境卫生、绿化环境等公共财产的意识。

  房地产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带动了单位购房,随着这种需求的增大,开始形成服务于房屋所有人的物业管理。特别是人们对良好的居住环境的需求,刺激了商品房的供应,从而进一步促进了新建小区的物业管理,这种需求的经济负担和住房分配方式一样仍是单位负责,个人受用。新建小区物业管理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和示范作用,同时也引发出物业长期管理的需求。

  我们房地产开发是实行滚动开发,预售制、规划批准建设范围实施周期长短不一,加上历史上新建房屋移交中产生物业费用由谁来承担问题,促使开发企业组建物业管理企业,满足开发企业的需求和购房业主在小区建设尚未全面完成情况之下的物业管理需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自己开发的项目实施物业管理,也是基于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这就形成前期物业管理。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物业管理也随之发展。但存在公房出售之后的物业管理和仍由公房管理、单位管理的出售及未出售公房之间需求关系、管理方式等尚需研究和规范。

  居民的住房需求,由直接关注住房面积大小、功能质量等内部需求,发展到对环境的需求;从需要对房屋共用部分的管理,发展到同时需要对部分公共社会事务的服务;从需要对房产和附属设施的完好,发展到实现房屋的保值、增值。这些,使物业管理的内涵更加丰富,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更加明晰。

  从我国物业管理发展的进程来看,物业管理涉及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变,房地产业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改善人居环境、提供公共服务,也包括机关后勤服务改革,政企分开、政府转变职能,基层政权职能到位和居委会自治组织作用的发挥。在这些转变中需要立法来强调业主的自身的位置,规范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开发企业之间、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与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需要政府主管部门转变观念,改变工作方式和方法,也有基层单位的改革转制问题,这也就是存在于《物业管理条例》之中的社会基础,需要明确相关法律制度。

  二、物业管理中要运用法律法规规范人们的行为(或者讲相对人的行为)

  《物业管理条例》既然存在着立法的社会基础,就应当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在改革和发展中推进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既要调整解决好现有矛盾,又应有一定的前瞻性。因此,我体会,要贯彻落实好《条例》,关键是学习、宣传《条例》规定,准确理解和把握好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规定法律关系。这里我着重讲一讲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

  (一)业主是《条例》规定的责任主体

  业主是房屋产权的所有者,业主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行为。所以,业主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的重要责任主体。这是宣传贯彻《条例》,形成共同工作氛围的基础。明确这一点,才能说清楚业主具有可以选择管理企业和不选择管理企业的权利,具有维护个人和公共的共同利益的责任,和遵守公共利益和社会责任所规定的义务。

  (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一种必然的选择

  业主的责任,除了对房屋内专有部分所有权的行使,更重要的是还承担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由公约和确定的义务。多个业主之间必定形成共同利益和共同事务,而公共利益和共同事务不是一个人代表的。从我国固有的特点来看,公共利益和公共事务部分,必然存在业主和业主之间内在的联系,这就体现出业主公约。因此,《条例》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在吸收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既有制度的基础上,确立了业主大会制度。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规定了业主大会的成立、会议形式和表决方式,业主大会按照《条例》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的程序作出的决定,包括业主公约等,视为全体业主的共同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通过这些规定,保证业主大会能够切实担负起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职责。

  (三)是物业管理服务的法律依据

  业主、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是合同关系。业主、业主大会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什么、达到什么服务标准,要通过合同明确约定。当然,服务价格和服务水平必须相对应。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内容不是包罗万象的,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业主是责任主体,物业管理公司是服务主体,他们之间违反合同的纠纷是民事纠纷,主要受《合同法》保护和约束,行政主管部门不要过多干预。

  (四)前期物业管理必须加强

  《条例》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什么《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可以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

  在建设过程中间,开发企业与业主以及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相互利益关系的调整是关键。与其他的销售行为不同,房屋产权的销售是一个过程。因为房屋建设实行的是滚动开发,业主在滚动开发中,获得产权,不可能等到开发商销售完所有物业,购房人全部入住,成立业主大会之后,才来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因此,商品房销售阶段的物业管理服务,是建设期的业主(建设单位)向最终业主(住户)过渡期的物业管理,也就是前期物业管理,客观上只能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来实施。《条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来签订。但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服务的对象不仅是建设单位,主要还是逐渐入住的购房人。根本上讲是业主长远利益的保证,包括对批准规划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的预防,可以减少开发企业建设过程中随意改变规划。所以,《条例》要求,购房人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必须包含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从而让购房人承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关于物业管理的权利义务,为业主接受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提供了法律基础。

  (五)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诚意接受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

  《条例》第二十条对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与居委会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要理顺两者的关系,关键是要学习贯彻《条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主要职能作用是,协助基层政权做好居民群众政治思想工作,调解居民邻里矛盾,维护居民道德行为规范,创造良好、和谐的社区人际关系。业主大会是业主们由于共同财产关系而形成的共同利益通过业主公约来确定的组织。居委会是和社区对应的组织,业主大会是和物业管理区域对应。业主、业主大会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离不开当地居委会的指导和帮助。《条例》设立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应当告知并听取居委会意见的义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居民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同时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委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并接受其指导。与其他企业一样,物业管理企业按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服务,与居委会之间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六)落实《条例》规定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应当从房管部门改革和改进工作抓起

  关键要清理公房出售专项维修资金的挪用,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落实账户到人。《条例》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目的,主要是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这是保障物业管理区内公共设施、共用部位完好使用和维护业主长远利益的必要措施。因此,必须完善制度,严格征收,专项使用,加强监管。

  (七)政府机关要转变职能做好实施监督

  物业管理企业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民事主体。民事主体在市场中的行为其实就是市场行为,民事行为的特性要求给市场主体以充分的自主权利,政府不能干涉民事主体自由从事市场活动,不能主动介入到这种活动中去,更不能随便运用自己拥有的行政权力进行干预。政府部门既要尊重业主在物业管理上的自主权,也要尊重物业管理企业的独立经营自主权。

  政府的作用,主要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对物业管理企业行为实行监督管理,为他们从事市场活动提供法律和制度上的保障。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彻底改变过去大包大揽的观念和做法,明确哪些是自己管的,哪些是民事行为交给市场解决的,一旦有民事纠纷,应鼓励多走一点司法程序来处理,做到依法行政,既到位,又不越位。

  (八)抓好公房管理部门改革,有步骤推进实施物业管理,抓好试点稳妥推进

  社会对环境的需求是地方政府关心的。公房管理改革不仅是房管部门的事,关键是人的居住环境,有居民本身要求,也是城市形象问题,要有紧迫感,要积极参与。各地建设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作为地方政府的参谋,制定方案,推进改革实施。

  (九)建设部和省厅市局的工作问题

  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充分领会《条例》精神,并充分总结物业管理发展的历史过程。通过这些工作,把握物业管理的难点、重点和方向,这样工作才有前瞻性。

  第一,要把法律关系弄清楚。要明确物业管理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明确业主责任和行政主管部门自身的责任。

  第二、要尽快完成配套法规的制定,对过去的法规进行清理,要有计划,明确出台的时间。部里有关司局向我反映,向地方征求意见的立法经常不能按期回来。当前部里要建立一个考核各省厅市局的制度,把法制工作作为考核省厅市局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并把考核结果向省区市政府通报。

  第三,要同心协力,解决法制建设问题。我讲的同心协力有三个层面。一是上下同心协力,我们这个行政管理的各部门要同心协力,二是左右同心协力,我们今天为什么要求部里其他司的司长来参加会议,《条例》对有关质量安全,规划问题,城市建设中的水、气等改造的问题,都有规定。贯彻落实好《条例》,我们的相关部门能不能同心协力很重要。三是我们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部门同心协力,特别要与民政部门,与当地政府有关社区管理的部门同心协力。我们要如实地告诉别人,对你们工作有什么要求。当然部门之间的工作是有不同侧重的,要在分歧中找共同点。

  (十)宣传工作

  宣传工作还要加强。法规司、房地产业司要组织开展好有关宣传活动。要宣传贯彻实施《条例》对促进城市发展、改善投资环境的作用,对协调业主共同利益和保护业主合法权益的作用。对业主的宣传,要增强业主自律意识,推进民主协商机制的形成。只有依靠社会力量的支持和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条例》的贯彻工作才能做好,才能规范社会人和行政部门的行为。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真正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这是国务院领导对《条例》颁发实施的要求。《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的意见,在贯彻实施《条例》中更要倾听群众的意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同志们,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我国的物业管理行业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引,学习好《条例》,贯彻好《条例》,按《条例》的要求做好自己的工作,切切实实地保护好广大群众的权益,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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