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鉴定申请书

时间:2023-02-26 13:12:41 鉴定 我要投稿

医疗鉴定申请书(15篇)

  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申请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需要注意问题。那么相关的申请书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疗鉴定申请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鉴定申请书(15篇)

医疗鉴定申请书1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__________汉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丙单元,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经B超探察为胆结石,并住院接受被申请人的腹腔镜取石手术建议。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申请人接受了腹腔镜取石手术。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申请人被开腹修补胆总管及左右肝管失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申请人因胆管损伤,腹腔感染,双侧胸腔积液,切口及重复切口感染严重及重度贫血,重度营养不良转至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疗外科抢救。经长达60多天的全力抢救和治疗后,保住了性命。现在康复阶段,半年后需要再进行胆肠吻合手术。根据上述事实,申请人认为:

  一、20xx年10月日,申请人被推进手术台,接受腹腔镜取石手术,术中发现石头过大(直径超过3CM),被申请人没有及时改变手术方案,仍然用直径仅为0.3―1CM的腹腔镜野蛮取石,造成申请人总胆管及左右肝管断裂,而被申请人并未及时进行修补就结束了手术。被申请人违反医疗常规,未对申请人做细致全面的正确诊断而盲目手术,术中发现问题也未及时调整手术方案,以直径0.3―1CM的腹腔镜头去取直径大于3CM以上的结石,毫无客观依据,凭借主观臆断,盲目蛮干,草率从事。导致申请人胆肝管损伤的事实充分说明了是被申请人的过失行为所致。

  二、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申请人开始出现胆漏并黄疸症状,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了开腹缝补胆管手术,荒唐的是,被申请人不能胜任胆管修补手术,却坚持开腹。后以未找到胆管为由,没有进行胆汁引流,又将切口缝合,导致申请人出现重度腹膜炎合并双侧胸腔积液。在既不请示上级医生,又不及时将申请人转院的`情况下,任由申请人在病房中躺了三天,直至病情加重濒临死亡,不得已术后第二天就离开病房前往个旧的被申请人主管医生才匆匆赶回医院,将申请人转至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疗外科,经过全力抢救入院60多天后才保住了性命。这一损害结果,完全是被申请人违反了技术操作规范和医疗常规所造成的。而被申请人主管医生也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没有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术后被申请人未及时进行切口清创和引流,导致申请人的切口及重复切口出现重度感染,被申请人未尽到应尽的医治和护理义务,是造成申请人人身多重损害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被申请人未履行告知义务,在明知申请人病情已经很严重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告知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使申请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疗和护理,造成申请人身体损害,病情迅速恶化,濒临死亡的边缘。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及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医疗及护理常规,诊查失误,手术错误,抢救不力,未及时做出转院处理,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申请人人身损害,病情恶化(虽经抢救脱离危险,但还需要再进行一次胆肠吻合手术。)因果关系明显。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为了更加清晰明确地证实被申请人的过错行为,特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请求贵局给予依法鉴定。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医疗鉴定申请书2

  申请人:xx,别名xx,女,现年1岁,汉族,原住址:新郑市城关乡小占庄村,现住址:新郑市辛店镇鲁楼村。

  法定代理人:xxx,男,19xx年2月23日生,汉族,农民,住新郑市辛店镇鲁楼村;

  法定代理人:xxx,女,汉族,19xx年10月29日生,住新郑市辛店镇鲁楼村。

  被申请人:新郑市第一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系该院院长

  申请事项:

  1、对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单位住院期间,肠道穿孔及失诊、误诊造成人身损害做出正确医学鉴定。

  2、本案的费用及医疗等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元月28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单位出生住院期间,由于被申请人单位医疗技术差,没有准确检查与诊断。医务人员在对申请人治疗期间造成肠道穿孔,导致申请人在人身、精神及经济造成创伤,被申请人没有尽职尽责,为此,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医疗鉴定机构做出正确结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医疗鉴定申请书3

  申请人:_____,__,出生____,__,现住____区

  被申请人:_____,__。

  申请事项

  1,请求对被申请人患有的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及白细胞减少与申请人为被申请人注射的双黄连注射液和磷霉素钠混合配制剂有无因果关系。

  2,如有因果关系,请求依法明确此混合配制的药物注射到体内对所出现的.上述后果的参与度及持续时间的长短。

  3,如没有因果关系,请求依法明确自身免疫性贫血及白细胞减少的原因。

  事实与理由

  __年__月__日,被申请人因‘咽痛、咳嗽、周身不适’到申请人负责的____区____镇英窝村卫生室就诊。通过一系列检查后,初步诊断:上感。申请人为被申请人抗感染治疗。用药第三天,在被申请人要求换药的请求下,申请人为被申请人注射了磷霉素钠与双黄连注射液的混合剂(诊断与注射用药详见用药处方及病历)。无效后去上级医院。

  __年__月__日,被申请人住入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同年__月__日出院,被诊断为‘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

  __年___月__日,被申请人以医疗损害赔偿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申请人承担责任。__年__月__日,沈阳市医学会认为:该患者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及白细胞减少与感染后免疫功能紊乱,导致严重抗自身血细胞抗体有一定关系,做出‘本例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被申请人不服,向____省医学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__年__月__日,____省医学会做出鉴定:患者继发性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和白细胞减少与用药方法不当(指申请人将磷霉素钠与双黄连注射液的混合配制)有一定关系,故认定‘本例构成四级医疗事故’,申请人负责的卫生室承担次要责任。

  申请人认为,____省医学会的鉴定结论缺少医学依据。被申请人患有的是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及白细胞减少,而不是药物性溶血性贫血,此病完全是自身免疫功能的问题,是免疫功能紊乱所产生自身抗体,结合在红细胞表面或游离在血清中,使红细胞致敏,或激活补体,红细胞过早破坏而发生溶血情贫血,白细胞减少在停药后即恢复,如长期白细胞减少也是一种虚劳范畴。而本例被申请人只用了一次双黄连与磷霉素钠混合制剂,也不可能导致如此长期和严重的后果。现被申请人又次起诉,要求申请人承担__年住院的费用,为避免日后无休止的诉争,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司法鉴定申请,请求对申请事项中的各项进行司法鉴定,望准许。

此致

  ______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医疗鉴定申请书4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因____(写明事实经过及要求申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理由,可分两段写,第一段写事实,第二段写明理由。)

  此致

  ×××卫生局

  申请人:×××

  ××年××月××日

医疗鉴定申请书5

  申请人:刘悦(刘惠霞婴)

  住址:龙川县老隆镇华光市场

  联系电话:13536768209、0762-6772130

  委托代理人:刘庆华

  电话:13536760059

  被申请人:龙川县妇幼保健院。

  申请事项: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鉴定。

  简要过程:

  20xx年4月21凌晨,刘惠霞入住龙川县妇幼保健院,宫缩于上午7时,8时30分开始进行自然分娩,因持续性枕横位,院方工作人员未能正确自然引产,故自然分娩未能如愿进行。

  10时30分,院方与刘庆伟(刘悦父亲)签订剖宫产手术知情同意书。

  10时55分,刘惠霞进行院剖宫手术产下一男婴——刘悦。

  因自然分娩未能如愿而实施剖宫手术产下婴儿,导致婴儿轻度窒息及胎黄吸入综合症——见龙川妇幼保健院病历。

  4月22日晚上11点左右,院方工作人员通知婴儿家属,婴儿病情危重,婴儿家属到达后,院方工作人员说明了婴儿病情的严重性。

  婴儿家属知道情况后,要求婴儿转院治疗,但院方工作人员多次误导刘悦家人及亲属放弃转院治疗,并说出一些如继续治疗,就是婴儿抢救过来,但后续的康复治疗将是非常漫长。刘悦的亲属都基本听从了院方工作人员的劝告,同意不再转院治疗,但刘悦的父亲(刘庆伟)态度非常坚决,非要转院治疗,故在院方工作人员的安排下,于4月23日凌晨8点左右联系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实施转院工作安排。

  4月23日16时30分,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的专业救护车终于出现,于是,刘悦便转入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继续治疗。

  ……

  一、20xx年4月23日,新生儿科病房二维超声检查报告

  提示:右侧脑实质出血声像;

  二、4月25日,新生儿科病房二维超声检查报告

  提示:右侧大脑管膜下暗区声像;

  三、20xx年5月10日,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诊断结果:1、脑性瘫痪;2、胼胝体发育不良?

  四、20xx年8月10日,广东省妇幼保健院ct检查报告:1、双侧基底节区脑软化灶;额、顶叶脑白质发育不良,考虑为后遗症改变;2、未除外胼胝体发育不良。

  五、以上四点详细记录见《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患者病历》。

  总述:

  1、婴儿在出生前,胎儿检查正常;

  2、产妇在生产前,院方工作人员未能正确判断应该是顺产还是剖腹产;

  3、院方工作人员未能正确判断应该是顺产还是剖宫产,导致小孩窒息及右脑出血,直接使婴儿脑性瘫痪;

  4、院方工作人员明知院方医疗技术及设备有限,未能及时要求婴儿家人及亲属将婴儿实施转院治疗,并还多次阻挠婴儿家人及亲属放弃对婴儿的.抢救;

  5、因婴儿家属文化程度只有初中水平,况且对于医疗方面知识一窍不通,故院方工作人员对婴儿家属的阻挠及误导,耽误了对婴儿的最佳抢救时机。

  6、上述2、3、4、5点原因,直接导致婴儿脑性瘫痪,故龙川县妇幼保健院负有全部不可推卸的责任。

  申请要求:

  1、婴儿在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住院及康复治疗费用已近10万,好在近年来国家政策好,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治疗费用可以报销一部分;

  2、后期的治疗及康复治疗,因高昂的费用婴儿家属已无力承担,故要求院方承担应该承担全部的责任。

  此致

  河源市卫生局

  敬礼

  申请人:

医疗鉴定申请书6

  申请人:

  被申请人:

  医院,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下午,申请人之子______(病人)因身体不适到被申请人处就诊,并住院治疗。至____月____日下午,经检查,诊断为“肺血栓”,并将病情告知病人。至____月____日凌晨,申请人接到医院病危通知后,赶到医院时,看见病人躺倒在离病床2米远的地上,左脸有一伤口,血流至耳朵(已凝固),且手脚冰凉,已死亡。因被申请人工作人员违反医疗护理常规,草率治疗,未及时做转院处理,抢救不力,导致病人不治身亡。

  一、被申请人工作人员违反医疗常规,未给病人进行病理检查就让其住院,且至住院第二天即____月____日已经在给病人用肺血栓针(已经证实得了肺血栓,当天费用清单为证),第三天下午,才检查出病人患的是“肺血栓”,延误了病情,使病人未得到及时救治,而不治身亡。不仅如此,被申请人在明知病人病情很严重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及时给病人予以救治,而且直至病人死亡时,采取的均为二级护理,病房中无任何救治设备放置,且病人死亡时,并非死在自己的病床上,而是死在离自己病床2米远的地上,且脸上有血。从以上情形不难看出,院方未尽到应尽的医治和护理义务,严重违反医疗常规,对病人未给予及时救治和护理,是导致病人死亡的最直接原因。

  二、被申请人诊断出病人的病情为“肺血栓”后,根据诊疗常规,在明知自己无医治条件的情况下,对病人未及时做出转院处理或特级护理,也未及时通知申请人陪护,亦未及时将病人病情严重的情况告知申请人(即下发病危通知书)。使病人的感染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病情恶化,且抢救不力,也是导致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被申请人未履行告知义务。被申请人在诊断结论出来后,在明知病人病情很严重的.情况下,还不及时告知病人家属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使病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疗和护理,造成病人身体损害,病情迅速恶化,最终导致死亡。

  四、被申请人在病人死亡后,其工作人员对病人的死亡原因的解释前后不一致,先前说是“肺血栓”,过后又不承认(此有病人的亲属及校方、同事的质询为证)。对院方的此做法,让人难以理解,使申请人有理由相信院方在对病人的死亡原因上,有推托医责的嫌疑。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医疗护理常规,抢救不力,未及时做出转院处理,并且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病人病情恶化,最后不治身亡,因果关系明显。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现申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此致

  区卫生局

  申请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鉴定申请书7

  申请人:XXXX

  张三住址:XXXX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XX医院

  申请事项:

  一、请求对XXX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是否错误进行鉴定。

  二、请求对申请人继续治疗所需费用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之妻XXX因突发失语、左侧肢体功能障碍4小时于20xx年10月4日入住被申请人处,入院诊断为:

  1、脑出血;

  2、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组;

  3、脑梗死恢复期;

  4、颅内动脉瘤。

  诊疗经过:经过26天住院治疗,于20xx年10月30日出院,出院诊断情况:患者失语较前有所好转,右侧肢体偏瘫。事实,申请人出院后,病情并未如医院所述,实际情况更加严重,目前完全失语,肢体不但偏瘫,且逐渐萎缩,接近植物人状态,让申请人全家陷入了精神崩溃状态。经咨询医疗专家,申请人目前病情加重的原因是因被申请人的诊疗过错造成,原因是医师行微创引流术,部位偏离,误伤神经。为此,特申请依法鉴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医疗鉴定申请书8

  申请人:,女,出生于年月日,汉族,

  身份证号:住址:

  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

  单位负责人:地址:

  联系方式: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xx年xx月xx日,申请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到被申请人处就诊。入院时的诊断为:xx年xx月xx日下午被一正在倒车的面包车撞倒,造成申请人面部外伤,左上肢腕关节以上,胳膊肘以下骨折,左腿小腿骨折,由120救护车送至被申请人处,被申请人安排申请人拍片子、各项化验,诊疗结束后,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骨科住院治疗,门诊住院号为xxx.

  第二天也就是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给申请人检验的生化检验报告单上明确显示,申请人的肌酐CRE的.检验结果为675H、尿素氮BUN为19.5H.而正常成年女性的肾功能检测指标为肌酐(CRE)正常参考范围:0~159μmol/L.尿素氮(BUN)正常参考范围:2.6~8.3mmol/L.血尿素氮与肌酐比值(BUN/CRE)正常参考范围:15~24:1.很显然,申请人的肌酐值已经很高,在肌酐值高的情况下不能使用药物甘露醇。但是被申请人在这样的情况下,二十多天的时间持续使用该药物,直到xx年xx月xx日晚上八点造成申请人休克。被申请人组织内科医生进行会诊,会诊后就给申请人家属下达病危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家属就使用甘露醇的治疗单签字,并告知申请人家属使用甘露醇可能造成生命危险。申请人无奈只好转到山大医院进行治疗。至xx年xx月xx日0:30分申请人转院时的检查结果显示,除了入院时的受伤情况后还多了一项,肾功能不全。

  被申请人不当的治疗方案、错误使用药物,造成申请人的病情严重恶化,现申请人向贵院提起申请,要求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此致

  区卫生局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的受托人:

  联系方式:

医疗鉴定申请书9

  申请人:许云生,男,汉族,1983年6月29日生,住址山西省蒲县黑龙关镇瓷窑村,电话:13835747866 13303571980 第一被申请人:蒲县人民医院 住址:蒲县昌平大街191号

  法定代表人:陈姚济 院长

  第二被申请人:临汾市人民医院 住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56号

  法定代表人:苏学峰 职务院长

  第三被申请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二医院 住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丁3号(月坛公园北门对面) 法定代表人: 院长

  第四被申请人: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 住址:山西临汾市洪家楼北街26号

  法定代表人:黄峪生 职务院长

  申请事项

  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上述被申请人对许云生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同时对许云生的伤残情况及后续康复费用予以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间医疗损害赔偿一案,蒲县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为查明事实,明确责任,现申请人依法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上述被申请人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同时对原告的'伤残情况及后续康复更换费用予以鉴定,请法院依法核准。

  此致

  蒲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许云生 20xx年10月10日

医疗鉴定申请书10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入住被申请人妇产科分娩,于________日________时________分接受被申请人施行子宫下段剖宫产术,________时________分顺利产下一男婴,并安全返回病房,婴儿于1时08分转被申请人儿科治疗,转科诊断:

  1、早产极低体重儿。

  2、新生儿肺透明膜病。

  鉴于婴儿肺透明膜病,需要使用机械通气机(呼吸机)进行机械通气治疗,在医护人员告知后,申请人当即签字同意被申请人采取该措施治疗。但因被申请人缺乏充足的治疗设备(其呼吸机正在使用),致使被申请人束手无策,一直没有对婴儿进行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更甚的是,直至________时________分,被申请人才迟迟告知申请人建议转________市人民医院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申请人为抢救孩子,使其能及时得到治疗,二话没说,亦当即签字同意转院。可是,直至________时,被申请人才迟迟办理转至_______________市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收治婴儿后,由于被申请人没有出具转院记录,需要重新化验、诊断,确诊病情,至5时,才使用呼吸机治疗。

  被申请人在婴儿病历中记录使用固尔苏治疗,有诸多疑点:

  一是固尔苏价格昂贵,被申请人使用固尔苏没有记录使用时间,其记录顺序反而出现在出院以后;

  二是被申请人医嘱与处方为不同医生书写,伪造假处方的`可能性很大,因被申请人在要求申请人购买固尔苏时并未开具处方,只是书写一便条,申请人凭该便条到收款处交款,凭收款单到药房取药,整个过程从来没有过处方的出现;

  三是申请人领取的药品性状与固尔苏不符,固尔苏为低温保存的水剂,申请人所领的药品为常温状态下的粉剂;四是固尔苏的使用需要与呼吸机配合,没有呼吸机显然不能使用固尔苏,即是说,在病房没有呼吸机情况下使用固尔苏是违规的;五是如果使用了固尔苏,在8小时内不能吸痰,被申请人在转院前没有出具转院记录,实为掩盖其没有使用固尔苏的结果。

  婴儿到________市人民医院后,经人民医院的全力抢救,因婴儿出生后需要及时使用呼吸机辅助治疗,而被申请人没有该设备,使婴儿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长期处于低氧状态,最终导致肺出血死亡。这一损害结果,完全是被申请人的过失行为所致。

  为了更加清晰、明确的证实被申请人的过错,特向贵局提出医疗鉴定申请,请求贵局依法给予鉴定。

此致

  _______________市卫生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医疗鉴定申请书11

  申请人:xxx

  别名:xxx

  性别:女

  原住址:新郑市城关乡小占庄村

  现住址:新郑市辛店镇鲁楼村

  法定代理人:xxx,男,19xx年x月xx日生,汉族,农民,住新郑市辛店镇鲁楼村

  法定代理人:xxx,女,汉族,19xx年x月xx日生,住新郑市辛店镇鲁楼村

  被申请人:新郑市第一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系该院院长

  申请事项:

  1、对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单位住院期间,肠道穿孔及失诊、误诊造成人身损害做出正确医学鉴定。

  2、本案的费用及医疗等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月xx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单位出生住院期间,由于被申请人单位医疗技术差,没有准确检查与诊断。医务人员在对申请人治疗期间造成肠道穿孔,导致申请人在人身、精神及经济造成创伤,被申请人没有尽职尽责,为此,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医疗鉴定机构做出正确结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x日

医疗鉴定申请书12

  编号:

  医疗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医疗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机构代码

  鉴定

  申请

  代理人姓名 与医疗机构关系 职业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龄 通讯地址

  患者姓名 病案号 就诊科室

  委托鉴定事由(简要诊治经过,请求鉴定理由):

  医疗机构:(公章)

  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明:此表由医疗机构填写

医疗鉴定申请书13

  申请人:柳颖莹宝,别名鲁奕楠,女,现年1岁,汉族,原住址:新郑市城关乡小占庄村,现住址:新郑市辛店镇鲁楼村。

  法定代理人:鲁晓磊,男,1981年2月23日生,汉族,农民,住新郑市辛店镇鲁楼村;

  法定代理人:柳颖莹,女,汉族,1985年10月29日生,住新郑市辛店镇鲁楼村。

  被申请人:新郑市第一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系该院院长

  申请事项:

  1、对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单位住院期间,肠道穿孔及失诊、误诊造成人身损害做出正确医学鉴定。

  2、本案的费用及医疗等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元月28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单位出生住院期间,由于被申请人单位医疗技术差,没有准确检查与诊断。医务人员在对申请人治疗期间造成肠道穿孔,导致申请人在人身、精神及经济造成创伤,被申请人没有尽职尽责,为此,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医疗鉴定机构做出正确结论。

  此致

  新郑市卫生局医疗事故鉴定中心

  申请人:柳颖莹宝,别名鲁奕楠

  法定代理人:鲁晓磊 柳颖莹

  20xx年1月30日

医疗鉴定申请书14

  申请人:xxx,xxxx,出生于xxxx年xxxx月xxxx日,x族,

  身份证号:xx 住址:xxx

  联系方式:xxx

  被申请人:xxx

  单位负责人:xxx 地址:xxx

  联系方式:xxx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xx年xx月xx日,申请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到被申请人处就诊。

  入院时的诊断为:xx年xx月xx日下午被一正在倒车的面包车撞倒,造成申请人面部外伤,左上肢腕关节以上,胳膊肘以下骨折,左腿小腿骨折,由120救护车送至被申请人处,被申请人安排申请人拍片子、各项化验,诊疗结束后,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骨科住院治疗,门诊住院号为xxx。

  第二天也就是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给申请人检验的生化检验报告单上明确显示,申请人的肌酐CRE的检验结果为675H、尿素氮BUN为19.5H。而正常成年女性的肾功能检测指标为肌酐(CRE)正常参考范围:0~159μmol/L。尿素氮(BUN)正常参考范围:2.6~8.3mmol/L。血尿素氮与肌酐比值(BUN/CRE)正常参考范围:15~24:1。很显然,申请人的'肌酐值已经很高,在肌酐值高的情况下不能使用药物甘露醇。但是被申请人在这样的情况下,二十多天的时间持续使用该药物,直到xx年xx月xx日晚上八点造成申请人休克。被申请人组织内科医生进行会诊,会诊后就给申请人家属下达病危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家属就使用甘露醇的治疗单签字,并告知申请人家属使用甘露醇可能造成生命危险。申请人无奈只好转到山大医院进行治疗。至xx年xx月xx日0:30分申请人转院时的检查结果显示,除了入院时的受伤情况后还多了一项,肾功能不全。

  被申请人不当的治疗方案、错误使用药物,造成申请人的病情严重恶化,现申请人向贵院提起申请,要求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此致

  xxx区卫生局

  申请人:xxx

  年 月 日

  申请人的受托人:

  联系方式:

医疗鉴定申请书15

  申请人:xxxx信,男,现年xx岁。住址:xxxx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联系电话:xxxx

  被申请人:xxxx人民医院

  申请事项:

  一、请求对南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是否错误进行鉴定。

  二、请求对申请人继续治疗所需费用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之妻朱启英因突发失语、左侧肢体功能障碍4小时于20___年10月4日入住被申请人处,入院诊断为:1.脑出血;2.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组;3.脑梗死恢复期;4.颅内动脉瘤。

  诊疗经过:经过26天住院治疗,于20___年10月30日出院,出院诊断情况:患者失语较前有所好转,右侧肢体偏瘫。事实,申请人出院后,病情并未如医院所述,实际情况更加严重,目前完全失语,肢体不但偏瘫,且逐渐萎缩,接近植物人状态,让申请人全家陷入了精神崩溃状态。经咨询医疗专家,申请人目前病情加重的原因是因被申请人的诊疗过错造成,原因是医师行微创引流术,部位偏离,误伤神经。为此,特申请依法鉴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医疗鉴定申请书】相关文章:

医疗鉴定申请书09-10

医疗鉴定申请书11-24

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02-20

医疗损害鉴定申请书10-18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06-10

医疗是否错误鉴定申请书02-18

医疗鉴定申请书15篇02-26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07-15

医疗损害鉴定申请书15篇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