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

时间:2022-09-05 11:31:43 加工合同 我要投稿

加工合同模板锦集七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加工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加工合同模板锦集七篇

加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制作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二、制作工艺、数量和其他

  三、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 元)

  四、完成时间:年月日前完成制作安装并交乙方进行验收。

  五、结算方式:乙方先付甲方订金 元,甲方应开具收据给乙方。

  甲方按乙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报价工艺完成相关物料的成品制作、安装并交乙方进行验收。

  在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收据一次性付清本合同尾款,共人民币元(¥ )。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时间付款,逾期未付款者,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五(5‰)收取违约金,直至所有款项付清为止。

  2、乙方提供的样版、设计图等不够清晰,规格不符,甲方已要求更改,但乙方没有更改而按样品做出产品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出具的样品、报价单、价格表、订单确认等文件资料的打印、书写或其他的错漏,可以更正,且甲方对此类错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甲方不能准时按质按量制作完成,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甲方按乙方提出的要求制作的成品不符合乙方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做,并由甲方承担重做费用。

  6、甲方经两次重做后仍不符合乙方要求,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将已收款返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 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提请裁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定作方承揽方)

  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承揽人按下表完成定作人要求的任务: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加工费单价金额

  定作人按下表供应原材料:(略)

  定作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挂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承揽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挂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衽自愿原则)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加工合同 篇3

  承揽方(全称):xx

  定做方(全称):xx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合同签订地点: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 工程中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事宜,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做产品

  第二条定做成品质量要求

  加工定做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物的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xx (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 xx(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做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做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做方应当在协议签订后 天内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做方应当在接到承揽方书面通知后 天内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双方协商,质量保证期为天。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丢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做物,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五偿付违约金。逾期15天不能交付,视为承揽方不能完成。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丢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做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做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做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做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做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做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做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做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做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____ 种争议方式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八条 补充条款

  承揽方和定作方确定的债权不得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承揽方: 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 盛泰国际广场12#楼窗户制作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盛泰国际广场12#楼

  二、工程地点: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

  三、承包范围及方式:包工包料,制作安装。

  四、施工日期:

  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共计 天。若出现停电或气候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可做相应顺延。

  五、工程价款:

  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 410 元/平方米,工程交工时,以实际发生并双方测量认可的工程量结算(成品制作、包安装、包竣工验收,保修期内免费维保、半成品材料费、运费、安装验收费、税金、材质检验费等、玻璃洁净、材料的场内外运输、保险及风险等一切措施费、利润等费用)。

  六、付款方式:本工程按工程进度付款,30%工程款为现金,其余70%工程款以物抵现金;其中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

  期满后返还。

  七、质量要求:

  1、材料要求:多腔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和安全玻璃,详见施工图纸。

  2、安装要求:按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标准。

  甲方对乙方产品的加工及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八、工期保修:

  1.该工程的保修期为贰年 ,保修期从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之次日算起。

  2.在保修期内,乙方不能按时进行维修时,甲方有权另行找人维修,所产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对该工程检查、质量认可、工程量确认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权利。

  3、甲方有提供乙方施工图纸并且及时提供设计变更的义务。

  4、甲方有协调乙方与楼体施工队的工作协调的义务。

  5、甲方有提供给乙方施工电源、水源的义务。

  6、甲方有对乙方所报送的样品和分部工程及时确认及验收的义务。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合同内容及相关标准按时进行施工的义务。

  2、乙方有自行承担现场材料和成品的维护、安装后工程的安全保管的义务,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乙方有在保修期内及时进行维修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提供原材料及质量检测报告,具体检测项目应当包括:品牌、型材、五金配件、质检部门检测报告等,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5、乙方应当在物品进场后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进行甲方报验,报验合格后方可安装,验收不合格,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十一、工程变更:

  1、甲方有对门窗进行变更的权利,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如果因甲方的变更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提供的设计变更若造成工期延长,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违约与争议:

  1、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计划进度实施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解决结果形成书面纪要。

  2、若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可申请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乙 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加工合同 篇5

  甲方(医疗机构):电话:联系人:

  乙方(加工方): 电话:联系人: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定制式义齿系列产品,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合同期限

  合同书有效期限暂订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则不自动延期续约,停约后须重新签订合同。

  二、 加工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 牙模交接方式及时间,采用乙方上门接收的方式交接。时间:上午10点,下午5点,特殊情况适当调整。

  2、 交货时间、方式:乙方收到牙模后正常情况下七日内交货,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后决定,当乙方不能按时出货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3、 货物验收:甲方应依照向乙方所提供的牙模及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即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甲方要求重新修改或重新制作。

  三、 材料的提供及计价方式

  1、 甲方将所有患者的模型送乙方加工义齿,乙方为甲方加工的产品内容和成交价格以加工价目表为准(详见附件)执行;在合同期内,价目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审批,否则价目变动部分由乙方负责。

  2、 加工所需材料由乙方提供,若定制产品材料为贵金属(黄金、钯金、铂金)的,乙方将按材料用量以国家公价另外收取材料费。

  四、 双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为甲方制作加工所要求的烤瓷牙、铸造件等口腔修复体在产品品种、数量、质量上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以及医院的订货要求,保质期为二年,如有不符,由乙方负责包修或重做;对于保修期内因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修改或重做。

  2、乙方的加工制作产品必须符合牙科室的加工制作要求,如未按设

  计要求制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乙方需在最短的时间内免费返工。

  3、因特殊原因造成义齿返工,如牙色不调,外型不美观等非乙方技

  术原因,乙方应给予免费重新制作(本条款不适应于:氧化锆烤瓷牙、贵金属烤瓷牙、全瓷牙、铸瓷牙、纳米生物烤瓷牙、钛合金烤瓷牙等产品)。

  4、甲方途中变更设计要求,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相应金

  额50%材料费。

  5、甲方提供合符标准的准确临床石膏模型,具体要求如下:

  A.牙模清晰、牙冠、周边无残缺、气泡(尤其是工作模,材料用超硬石膏或

  硬石膏)。

  B. 全口腔托需有正确的蜡堤、中线、颌平面线、口角线。

  C.烤瓷、固定桥的的桥基牙应无倒凹,基牙边缘清晰,基牙制备须充分,考虑到金属层和多层次瓷的厚度。(前牙至少1.5mm,后牙至少2mm)。

  五、加工费的支付及要求

  1、加工费每1个月结算一次,按每月__________日为结算日期,(按收货签单结账加工费支付给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员,或转帐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2、如果直接支付给乙方指定的收款人员的,该收款人员需提供乙方的收款书,并向甲方提供乙方加盖财务章的收款凭据,乙方收款人员的个人收据视为无效。

  六、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发生违约,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指定的业务员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双方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加工物|规格|计量||报酬|交货期限及数量|

  ||||数量|||

  |名称|型号|单位||单价|金额|合计|||||||||||||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规格|计量|||||

  ||||数量|质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

  |名称|型号|单位|||||

  ||||||||

  ||||||||

  ||||||||

  ||||||||

  ||||||||

  ||||||||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第四条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

  第六条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_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日内答复。

  第九条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定作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承揽人|鉴(公)证意见:|

  ||||

  |定作人(章):|承揽人(章):||

  ||||

  |住所:|住所:||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

  |电话:|电话:||

  ||||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

  |账号 |账号:|经办人:|

  ||||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

加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生产过程中因部分工件需要喷漆处理,经考察,确定乙方为加工合作单位。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必须具备喷漆加工的所有资质。

  二、 加工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合作期限内,甲方对乙方承揽加工件的质量、供给能力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生产订单进行生产,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由其他单位生产。

  五、 乙方为甲方加工工件,原则上实行包工包料的方式。

  六、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的价格,按照甲方订单核实的价格或双方协商的价格表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七、 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每一批次完工结账。

  八、 本协议双方盖章或签字生效,一式二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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