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情况汇报

时间:2023-01-10 11:25:23 汇报 我要投稿

落实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情况汇报范文(通用8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汇报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汇报时通常会多讲一些重点工作的内容,非重点的内容简单介绍即可,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完成汇报,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落实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情况汇报范文(通用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落实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情况汇报范文(通用8篇)

  落实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情况汇报1

  今年来,县安监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强化基础、完善制度、依法监管”的总体要求,以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制度规范与执行为重点,不断改善经营安全条件,大力整治烟花爆竹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努力实现年度无爆炸和死亡事故目标。

  一、今年来所作的工作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今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 实有关文件、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截止目前,共收到烟花爆竹类上级文件 10 份,每一份都进行了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下发了《宝应县2011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宝应县2011、

  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通知》、《关于开展中秋节前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等共6份文件。3月31日,在宝应县天元大酒店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2、排查摸底,分析情况

  今年来,县安监局联合各镇(区)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现状

  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排查摸底。重点排查了异地经营、无证经营、一点多证、烟花爆竹“四私”等行为,将排查出的数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3、加强监督、突出重点

  今年来,县安监局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和零售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的要求,督促批发仓库不断完善安全设施,改善储存条件,按照换证评价重新核定的储存量,及时进行调整,定量储存。目前,批发仓库生活区已经落成,办公区同生活区分离,各项安全措施基本完善,硬件条件已达到省内一流。要求其建立并严格执行产品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和采购市外产品备案。

  今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将零售经营点的安全条件、储存核定量、周边安全距离、是否在异地设立有储存仓库、超量储存、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从非法渠道进货、以及人员的培训作为监管的重点,大力整治零售经营点。

  4、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

  年初,我局制定了《宝应县2011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根据局年初制定的,加大了对烟花爆竹零售户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了批发仓库6次,(其中高温季节一次),零售单位共检查40余家次。

  重大节期间(五一、中秋、国庆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的高峰期,也是最容易暴露问题的时期,在此期间内,超量储存、异地经营、无证经营、购销私货等问题就迅速“浮出水面”,每逢重大节日,我局都及时印发了节日期间大检查方案,在全县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横向到底、纵向到边。要求各镇(区)制定方案、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经过几轮零售单位的自查、镇(区)的排查、县局的督查、抽查,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了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5、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今年来,我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重点,要求各镇(区)按照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企业注重在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化程度上下功夫,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摘牌等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始终将批发企业储存仓库不按规定定级、定量储存及规范堆垛,安全防护设施存在缺陷,零售经营网点是否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 严禁超量储存和产品混存。突出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和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组织专家及时进行等级认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以及应急措施。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不断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开拓思路、积极创新

  今年来,我局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年初,我局印制了400份《告知书》,将《告知书》发送至全县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条款、储存要求、安全经营条件写入其中,一一告知经营户,要求其合法经营、守法经营。

  为了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遏制私货,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对于“贴花”问题,经过多次研究商讨,研制出了新的.贴花(条形码),这种贴花的具有不可仿制性,方便群众和基层执法人员辨识私货。

  二、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总量突破、布局不合理

  按照扬州市政府政府令第51号《扬州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 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由各县(市、区)安监部门编制规划并报市安监局备案,按当地常住人口每3000人可设1家的原则严格控制。我县人口约94.1万人,应发证 313本,而实际发证388本,已超出75本,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

  目前,我县部分乡镇按照规定烟花爆竹发证数量还不足要求,如射阳镇、山阳镇;有些乡镇发证数量已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特别集中在城区,如安宜镇、开发区。布局不合理的现象比较突出。

  销售网点的过度设臵不仅在管理上增加了难度,而且容易引发经营户之间的恶性竞争,不利于正常销售。相反对其做适度的调整,有利于控制集中连片扎堆经营和盲目经营,避免一旦发生意外形成连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异地经营情况较严重

  目前,全县存在着大量的烟花爆竹零售户异地经营的情况,不少烟花爆竹零售户的评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据各乡镇普查统计,目前,全县烟花爆竹异地经营达37家。

  3、烟花爆竹“私销”状况依然存在

  近年来,各镇(区)加大监管力度,加之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全部关闭,货源减少,“私货”现象明显好转,但依然存在。“私货问题”是各镇(区)普遍存在的问题,一直难以根除。由于利益驱动,一些不法份子铤而走险,充当“二级批发商”的角色,往往挂羊头卖狗肉,防不胜防。目前,私货现象较严重的镇(区)主要集中在射阳、望直。今年来市场上的烟花爆竹私货量较往年明显减少,打击“私货”取得明显成效。

  4、烟花爆竹存放不合理的现象较严重

  目前,全县烟花爆竹零售户均应按照《关于重新核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储存量的通知》(扬安监2008163号)要求来储存烟花爆竹,但是批发企业为了降低运输成本,一次送货较多,造成了超量存储的现象。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未实行专店或

  落实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情况汇报2

  20xx年以来,xx县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狠抓烟花爆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规范安全准入条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切实落实“打非”责任,着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全县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得到有条不紊的稳步发展。现将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20xx年我们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充分发挥安全监管职能,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监管部门的职能职责,推进了监管部门的横向联合,强化了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形成了统一的安全管理机制,集多部门的监管力量,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做好全县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在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的同时,督促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并根据需要定期组织公安、安监、质检、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了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庆日期间,及时召集各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都限期进行了整改,2010年至今,全县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点316个,查出安全生产隐患85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都限期进行了整改,取缔非法销售点12个、非法储存窝点2个。

  二、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

  20xx年我们结合xx县烟花爆竹销售工作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对全县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摸底、调研,对换证的经营企业重新进行了审核,对安全距离、安全通道不符合标准规范特别是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与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加气)站以及易燃易爆场所安全距离不符合标准规范坚决不予换证;认真做好烟花经营网点规划工作。经营网点做到布设科学,结合不同地区人口数量、消费水平等实际,合理布设零售网点,及时对不合理的布局进行调整,并根据网点周边精况,科学确定储存限量;尽可能满足和方便了广大市民的需求做到网点覆盖广泛,疏密有致,布局科学合理;同时要求批发企业和经营户按照 “统一采购、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配送”的五统一原则,严格实行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了经营人员安全培训,全县烟花爆竹销售人员全部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同时严厉查处经营非法、伪劣产品,加强对零售点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了城郊、乡镇零售网点的监管,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保证了经营安全,杜绝非法产品流入市场。目前全县共有烟花爆竹经营点316个,批发企业2家。未发生过烟花爆竹伤亡事故。

  三、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

  我们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宣传报道,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采取张贴公告、树立固定宣传牌、悬挂条幅、散发宣传品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宣传,宣传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烟花爆竹事故案例和惨痛教训,使烟花爆竹的安全意识走进社会、走进基层、走进家庭,对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四、确定重点,集中力量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监管实际情况,确定五大执法重点行为,即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烟花爆竹仓库和零售网点违规存储烟花爆竹的;变更经营场所、仓储设施地址或者新(改、扩)建仓储设施未重新办理许可的;储存烟花爆竹仓库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的。XX县成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联合相关部门组成专班,分季节在重点时段多管齐下全面展开打非治违

  工作,打非治违中共收缴非法运输、违规存储烟花爆竹76件,合计6000多元,查处无证经营行为7起,依法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3个。通过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有效地规范了当地烟花爆竹市场经营行为。

  五、监管突出问题

  在监管工作过程中,我们联系批发企业,通过批发企业掌握烟花爆竹市场动态,了解经营网点的进货渠道,经营网点的进货严格控制在批发企业中进货。经了解,我们发现部分经营网点不规范进货渠道,不在本县正规的批发企事业进货,存在“偷货”现象,私自从外地进货并对其他经营网点少量供货,成为违法的“批发网点”。我们经过多种途径掌握了一些实据,多次上门进行执法,但由于无法找到其堆放产品的仓库,业主采取强烈的抵制情绪,态度强硬,拒不认过,执法行为一直得不到有效实施。“偷货”现象的存在和对其执法难以实施成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两个突出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网络体系,明确和落实监管职责,依法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实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制秩序;通过深化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秩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杜绝烟花爆竹事故发生。按期或根据工作的需要(不定期)的召开信息互通会议,研究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合作,突出执法重点,积极开展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活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引向深入,确保取得实效。

  落实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情况汇报3

  为做好烟花爆竹春节期间经营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安委办于2月10日接贵单位《关于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根据文件精神立即开展全镇范围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督察小组,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由镇长陶广元为组长,分管领导董兰为副组长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全镇工作开展情况;各村书记为工作小组成员,负责各村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镇安监办协同市场所完成各项督查任务。

  二、开展联合检查,了解市场详情。镇安监办协同市场所、派出所于2月10日下午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开展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拥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营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烟花爆竹储存区域是否合理、销售储存场所是否有消防器材、是否有违规销售行为等方面。

  三、取缔非法经营,整顿市场风气。镇安监办于当日查处无证烟花爆竹经营商店一处,非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一处,并针对每一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落实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情况汇报4

  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全镇召开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烟花爆竹专项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会议总结回顾了2016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了2017年第一季度工作任务。根据会议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现将我镇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贯彻及时。

  针对我镇实际情况,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镇长李益传达了会议的主要精神,分析总结了我镇过去一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以后的工作进行了安排。指出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特殊的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的宗旨,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实抓牢。

  二、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镇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监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森林防火,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控,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并与各村委签订了安全责任书,严厉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大对安全的管理力度等。针对各种机制,我镇实施了“一对一”的责任体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会议贯彻落实力度使全镇安全生产自上而下,形成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监管,确保安全。

  我镇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贯彻执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农村道路交通、食品安全地质灾害,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查到的隐患做到隐患治理“五落实”.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分管领导带领下联合派出所,国土,村建,文化,交通,食药等相关部门于2017年1月23至24日进行了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1、对辖区内非煤矿山(砖厂)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重点监控,抓好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强制推行工作,严厉打击无证、越层越界开采等行为。要全面落实好防水、防火、防坍塌、防冒顶事故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

  2、危险化学品行业,以贯彻新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重点,主要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运行情况,是否存在未年检情况,压力容器避雷设施安装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及运输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对烟花爆竹经营网店进行规范化指导,严格按照两关闭三严禁的要求,烟花爆竹经销户必须设立专卖店,并且远离火源,明确责任,确保安全,对无经营资格的店主没收其货物并上报相关部门,坚决取缔。

  4、制定完善抢险预案,对我镇新增的地质灾害易发点实行专人监管,如遇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加大对相关人员紧急避险意识的宣传和教育,使其在危险情况下能及时撤离,确保人员安全,确保最低损失。

  5、与食药所对全镇各食品经营店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对学校食堂及小卖部进行重点检查,如发现过期变质食品坚决没收,及时消毁,并对相关责任人严厉处罚,确保学校师生健康。

  6、成立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司其职,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蓬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严格考核,有效遏制了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落实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情况汇报5

  根据太安办【20xx] 25号文件精神,我乡立即组织开展了全乡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大检查。检查组以分管领导高克芹为组长,工商所执法中队成员全体参加各包点负责人、派出所、司法所抽出干警参加。检查组于6月6日至6月8日对全乡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地毯式检查,重点是宋集和郭庙两集镇的经营户。通过检查发现,宋集各经营户均有少量烟花爆竹在出售,其中有证经营的7家、无证经营的`3家,未发现三寸以上的礼花弹存放。郭庙集发现无证经营的4家,有证经营的6家,未发现三寸以上的礼花弹存放。

  通过检查,进一步严格管理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使广大经营户更加注重安全管理。有证经营者按规定存放烟花爆竹消除了安全隐患,无证经营者被当场取缔,对查处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产品,一律上缴到派出所销毁处理。决不留下一丝一毫的隐患。

  今后将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安全无小事,彻底消除非法生产。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使我乡人民群众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

  落实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情况汇报6

  按照市地区、行署及区安监局的统一部署及有关文件要求,我县积极、认真地做好春节前后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相关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桑杰为组长,安委会办所有工作人员任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处理安全检查工作中的相关事宜。领导小组的成立明确了分工,健全了制度,落实了责任,确保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全面落实。现将近期检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检查内容

  (一)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网点

  1、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疏散条件、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护和维护状况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2、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存储、混等级存放等现象。

  3、库房安全管理、保卫、值班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建立和执行购进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等级制度,是否存在采购非法产品和含氯酸钾产品等问题。

  4、零售店是否存在超量储存、无专柜销售现象、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销售非法产品。

  (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

  落实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的责任,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并落实定期排查和例会制度,及时组织“打非”活动,将全镇非法制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加强宣传。

  我县利用广播、宣传车、张贴标语、设立宣传点等形式开展了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发送传单450余份,在各村交通要道及商店等处张贴了宣传资料。通过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的检查情况来看,我镇各经营烟花爆竹的销售点较为规范,未发现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落实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情况汇报7

  按照《民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乐县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民安委办发〔20xx〕52 号文件要求,根据文件督查重点内容和工作步骤的安排,我镇从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月27日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全面检查,认真落实,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大局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

  为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我镇高度重视,根据文件精神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应急管理所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全面检查,认真落实

  为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全镇召开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烟花爆竹全部经营业主参加。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我镇现有2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这次检查活动,检查情况和整改如下:一是对我镇2家烟花爆竹销售点检查,2家销售点的物品都按规定有专门的销售门柜,配备相应的消防工具,物品摆放整齐得当,证照齐全,但都存在存货超出规定数量的问题,当即安全检查组出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刻整改。

  三、广泛宣传、加强管理

  1、悬挂宣传标语,利用会议宣传其违法性和危害性。

  2、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制作录音,影像资料到村、社播放。

  3、镇政府专门印制《关于禁止非法生产、经营、贮藏、运输烟花爆竹的通告》,张贴于集镇闹市,各主要交通路口。各村逐户宣传并发放通告,对当时无人的住户则将通告贴在其家门口,做到宣传到户。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从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镇域内的安全隐患,为镇内的安全稳定奠定了基础,但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在群中广泛宣传相关的安全知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落实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情况汇报8

  今年的烟花爆竹方面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以生产企业的第三轮行政许可换证为契机,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并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安全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水平,同时在此行业中广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并将乡镇的烟花爆竹经营逐步纳入监管范围。将工作重点放在强化日常监管上,全面开展计划行政执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烟花爆竹长效安全机制,从制度上、机制上增强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的能力。

  工作情况

  (一)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的许可工作

  我们将此工作列为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下发了相配套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烟花爆竹股)》、等规范性文件并在网上公开,敞亮了许可的条件、程序和必须提供的资料,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把高危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准入控制。控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目前全区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3家,零售经营户90家。

  (二)强化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建设

  借第三轮行政许可的契机,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采用钢筋混泥土结构,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安全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强制性地进行安全生产三级达标建设,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改进生产工艺,采用空筒插引-装药-封口的生产方式,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三)注重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湖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13年培(复)训工作,我们于2013年5月组织全区的各乡镇烟花爆竹预办证的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和各生产厂家与经营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市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与我们联合组织的培(复)训。

  (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凡上级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五)创新日常监管检查方式

  一是强力推动烟花爆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健全

  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投入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及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完善、提升安全生产设施。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将湖南省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的七项规定其纳入日常执法检查范畴。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安监函[2013]92号)及怀安监烟花函[21013]34号精神,督促有生产企业的乡镇街道,切实落实生产安全派驻员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确保企业不带隐患不违规违章组织生产,从严查处“四超二改”。

  (六)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3]80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怀化市深入开展烟花爆竹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共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网点380户,查处边整改边生产的违规行为1次,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贮存等经营(零售)网点1户,对部分堆放混乱、店面超量、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七)存在的不足

  一是监管力量薄弱。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是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非法经营活动时有发生。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持续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的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由于利益的驱使,非法经营活动依然存在。

  三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我区地处五省周边的的中心地,交通和区位优势明显,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从业人员的素质仍需提高。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市烟花爆竹销售公司加快施工进度,加快整顿提升完成三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抓紧申报验收。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复)训工作,严格控制零售点的数量和安全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三是严格执法,重点在“打非治违”、“四超两改”和企业内部的环境治理上下功夫。

  四是推动行业公司化经营,借助明年换证之机,将城区零售经营户与销售公司签订的供销协议作为零售经营户换证的必备条件之一,解决库存压力。

【落实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情况汇报】相关文章:

落实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情况汇报(精选6篇)01-09

烟花爆竹燃放通知01-09

烟花爆竹燃放通知01-09

落实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精选7篇)01-09

落实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文(精选14篇)01-10

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常识03-01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承诺书(通用9篇)01-03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精选5篇)01-09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承诺书范文(通用8篇)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