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做合同

时间:2023-02-19 16:30:5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定做合同模板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定做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定做合同模板5篇

定做合同模板1

  甲方(定作方): 嘉润公司

  乙方(承揽方):

  鉴于: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甲方大量需要指定型号 产品;乙方系专业 产品生产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作物情况:

  1.1 品名:(应填写定作物的正式名称,不可用其简称或俗名代替 )

  1.2 规格:(应写明定作物具体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复杂或特殊的,可以

  写明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图纸定做,并将技术图纸作为合同附件)

  1.3 数量:(具体写明定作物的数量,并注明单位 )

  1.4 备注:(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合同价款总额:(应以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并注明币种)

  2.2 付款方式:(应详细写明是分期付款还是一次性付款或月结等其他方式,建议货到付款,以作为产品质量责任的牵制)

  2.3 付款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三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3.1 质量要求:(应明确填写要达到的质量标准是国标还是行业标准或者甲方具体要求,必须要写全称)

  3.2 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如硬度、强度、韧性、抗腐蚀、抗氧化等各种物理化学参数)

  3.3 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第四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2 4.1 用乙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4.2 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按下表标准提供:. 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提供原材料。

  4.4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 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 日内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和保密

  5.1 甲方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5.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甲方未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5.3甲方要求对承揽物的技术性严格保密,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乙方不得擅自披露、使用甲方技术资料和图纸、制造再现甲方技术的器材、取走与甲方技术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第三人故意或过失泄露甲方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技术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的文件或文件副本;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用于自身技术、设备的升级或研发。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6.1 验收标准:(写明是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封样或乙方技术图纸标准进行验收)

  6.2 验收方法:(写明全部或抽样验收的方法)

  6.3 甲方验收乙方所完成定作物的时间:(写明具体时间年、月、日)

  6.4 甲方验收乙方所完成定作物的地点:(写明详细地址)

  6.5 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6.6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 日内发现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退还。

  6.7 双方就定作物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为准。质量检验机构由双方共同指定,费用由乙方垫付,由主张未被检验证明支持者最终承担。

  第七条 交(提)定作物的时间和地点 7.1 双方约定由甲方自提定作物

  7.1.1 自提定作物的时间: (写明年、月、日)

  7.1.2 自提定作物的地点: (写明详细地址不可省略)

  7.2 双方约定由乙方送交定作物

  7.2.1 送交定作物的时间: (如选择了7.1,则在空格处划线)

  7.2.2 送交定作物的地点: (如选择了7.1,则在空格处划线)

  7.3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 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8.1 包装要求:(应具体写明包装方式、包装物品的材质、包装的大小尺寸等)

  8.2 费用负担:(写明包装费用由哪方承担 )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9.1 定作物的运输方式: (写明是汽车、火车、水运或其他方式)

  9.2 运输费用由 (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承担。

  第十条 定作物的'保修

  10.1 定作物保修期:(如保修期从何时起到何时止 )

  10.2 在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保修服务。

  第十一条 定金及预付款

  11.1 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

  11.2 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11.3 甲方向乙方交付预付款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

  11.4 甲方向乙方交付预付款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2.1 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若甲方同意接受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接受的,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 元/每件的违约金。经过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材料损失、重做成本、延期损失等)由乙方赔偿。

  12.2 未按合同约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和延期交货责任。因包装不符合同约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12.3 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支付未交定作物总价的 %违约金。延期交货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材料损失、重做成本、延期损失等)由乙方赔偿。

  12.4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

  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完成,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3.1 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定作物总价 ‰的违约金。

  13.2 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3.3 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时,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3.4 其它违约责任: (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选择以下第(只需填写一或者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具体写明仲裁委员会的确切名称,如:不能将“深圳仲裁委员会”写为“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甲方或乙方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中选择其一)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订地点 (应详细填写合同签订的地点,如:深圳市xx区)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定做合同模板2

  合同编号:

  定作方: 签订地点:

  承揽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品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定作物品名或项目 规格型号 计量单 数量 价款或酬金 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

  单价 总金额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定作方带料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单价 总定额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四: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五:验收标准、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七: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方式、地点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九: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定作方 承揽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鉴(公)证意见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签(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定做合同模板3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定做合同模板4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

  定做人:________________

  定做人委托承揽人制作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做成品

  1、定做成品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定做成品规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定做成品数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为:________

  第二条定做成品质量要求

  定做成品的质量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做物品,需封存样品的,应写明要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做为验收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质量、期限

  1、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数量为:________消耗定额为:________,规格为:________

  2、定做人对原材料检验期限是:________,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物质量时,定做人有权要求重做、修理、减少价款数或退货。

  3、原材料交付或提取日期的计算,参照合同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办法、期限

  1、技术资料、图纸由________方提供。

  2、提供方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揽人在依照定做人的要求进行工做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及时通知定做人;定做人应在日/月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做,并及时通知定做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人赔偿。

  4、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意,承揽人对于承揽的工做,定做人是否要求保密,要明确约定。如果定做人要求保密,承揽人应严格遵守,未经定做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五条报酬

  承揽人按合同有关要求交付全部定做物时,定做人付给承揽人价款(或酬金)——元。(若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则应按该规定执行。)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样品。

  2、验收期限为:_________

  ①定做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人所完成的工做。

  ②验收前,承揽人应向定做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3、保证期限为:_____________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由双方协商保证期限。保证期内发生问题,除定做人使用、保管不当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以外,定做物成品由承揽人负责修复或退换。

  4、双方当事人对承揽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________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做物期限为:_____________。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交送定做物的,以定做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双方当事人不同意以上计算方法,可以另行约定。)

  2、交货地点:______

  第八条包装

  1、包装定做物的材料:

  2、包装定做物的方式:

  3、包装定做物的标准与要求:

  4、包装定做物的费用由________一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

  1、本次定做承揽中,采用_____运输方式。

  2、本次定做承揽中的运输费用由——————一方承担。

  第十条结算

  1、定做人应在承揽人交付符合要求定做物的——日/月内,与承揽人结算。

  2、定做人采用(写明是现金结算,还是转账结算,还是银行汇款结算)做为结算方式。

  第十一条定金与预付款

  1、承揽人要求定做人交付XX定金;定做人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定做人可向承揽人给付XX预付款。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做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做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额的,定做人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1、承揽人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定做人同意利用的,应按质论价;定做人不同意利用的,承揽人应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修整或调换后,定做物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2、交货时间到期,承揽人交付定做物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人仍然需要的,承揽人应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做人不需要的,定做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3、承揽人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向定做人支付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阶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4、承揽人逾期交付定做物,应向定做人偿付违约金——元;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偿付违约金。未经定做人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人有权暂不接收。

  5、承揽人不能交付定做物,应向定做人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的价款总值的——%(一般为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__%(一般为20%~60%)的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人代保管时,承揽人应支付定做人实际支付的保管费、保养费等。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入时,承揽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正确指定地点或接收人处,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8、由保管不善致使定做人提供的包装、设备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向定做人偿付定做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9、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物质量的,定做人有权要求重做、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第十三条定做人违约责任

  1、定做人中途变更定做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定做人中途终止合同,定做人偿付承揽人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一般为10%~30%)的违约金。

  3、定做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人提供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没有做好必要的准备工做致使承揽人无法开始工做的,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做人应赔偿承揽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除交付定做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做人应偿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4、定做人逾期领取定做物,应支付违约金——元,应向承揽人支付保管费、保养费等。定做人逾期6个月不领取定做物的,承揽人有权将定做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保养费后,退还给定做人;变卖定做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费、保养费时,定做人还应补偿不足的部分;如定做物不能变卖,定做人应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5、定做人逾期付款,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_____‰偿付违约金。

  6、定做人无故拒收定做物的,应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定做人变更交付定做物地点或接收人时,要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在合同履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毁损、灭失的,定做人不对承揽人负赔偿责任。

  2、在合同履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做物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3、在合同履行期之后,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做物毁损、灭失的,承揽人不能免除违约责任,除非是定做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此时,定做人应向承揽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时,若当事人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不同意仲裁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本合同一式_____份,定做人和承揽人各持一份。

  定做人:________(签章)承揽人:________(签章)

  定做人地址:________承揽人地址: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定做合同模板5

  承揽方(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和定作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定作物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品_ 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分期交(收)货数量

  备注

  总金额(大写)__ 佰___ 拾__ 万__ 仟___ 佰___ 拾___ 元____ 角___ 分¥_______

  定作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

  1、定作方应该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向承揽方提供定作物的样品, 承揽方应保证所加工的定作物与双方确认的样品质量相符。

  2、承揽方应该根据定作方提供的相关工艺单进行定作物的加工。

  三、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

  定作方应自收到定作物之日起二天内对定作物的数量、质量等相关事项进行确认验收。如果对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有任何异议,应于收货之日起三天内书面向定作方提出。如逾期,则视为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完全符合定作要求。定作物因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定作方不得要求承揽方修复或者退换或者主张其他任何责任。

  四、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定作物由承揽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具体包装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货(运输)时间、办法及地点要求:

  1、定作物交由定作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承运,由承揽方代办相关的托运手续,运费由定作方自行承担。 承揽方将定作物交付承运人后,则视为承揽方已将定作物交付于定作方,定作物所有风险由定作方承担。

  2、时间要求:交定作物期限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者延期交定作物的,应该至少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到来前7天书面向对方提出,并且取得对方同意。

  委托承运人运输的,以交定作物时承运人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

  六、预付款要求:

  定作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承揽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元预付款(按照定作款总额的百分之___ 计算),该预付款在末批定作物交付时冲抵定作款。

  七、定作款结算办法及期限: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定作方未按约定付清定作款项,未付清定作款的定作物所有权由承揽方所有。承揽方可对定作物行使留置、处分等权利。

  八、违约责任:

  第一点: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产品品种、数量、设计、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承揽方造成损失时,应偿付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损失难以确定,则至少为____元人民币。

  (2)中途解除合同的,定作方应该向承揽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百分之30的违约金。

  (3) 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的,除应该继续付清全部定作款外,每延期一天,还应偿付承揽方以延期付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的,应赔偿承揽方因而造成的损失,

  (5)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或者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者接收人的,应该 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并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点: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一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数量而少交的,承揽方应照数补交,否则应偿付定作方以少交的的价款总值百分之30的违约金 。

  (2)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

  (3) 承揽方无故提前交定作物的,除非取得定作方同意,否则定作方有权拒收。

  (4)因为承揽方原因导致定作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的延期交货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桐乡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如需提供担保,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因生产特殊性,定作方允许承揽方在供应定作物数量上有±10%的浮动,在交付时间上有±__天的浮动。

  十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传真、信函等均视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需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揽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定作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___ 帐号:_______

  日期: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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