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时间:2022-03-09 19:39:5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施工合同六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合同六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施工合同六篇

施工合同六篇1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管道穿越工程

  建设地点:

  第二条:工期

  施工工期:根据甲方实际要求及现场情况协商另定。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按施工图设计及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第四条:承包方式

  承包方只承包施工(包括管线回拖水源费由乙方承担,机械工作坑乙方负责开挖,甲方负责一切 协调)。

  第五条:工程材料及质量要求

  发包方所提供管材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第六条:合同造价

  工程总造价:以实际管线长度计算。

  第七条:施工进度要求

  1、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质量上必须受质量监督部门、发包方和发包方监理单位的监督。

  2、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资料与实际不符,或重要机构或关键部位所需的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材料有缺陷,应当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一天内进行处理。

  第八条:双方的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工程单价: 元/米 (地质条件恶劣处再行协商,包括卵石及沙)

  1、 发包方负责一切相关手续。

  2、 如需更改管道路由,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并提供变更路由的有关资料,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的,补签变更工程合同。

  3、 发包方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各项赔补手续和施工手续。负责办理有关施工许可证手续并协商各有关方面的关系。

  4、 施工前,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共同向市政供水、供电、电信、规划、排污等到部门了解施工地段管线的分布情况,根据提供的施工图纸的位置,认真调查现场地下管线(网)及建(构)筑物的位置和分布情况,做好位置和标高的测量工作,对影响工程施工的地下管线(网)及建(构)筑物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确保不损坏其他管线。如甲方提供管线位置不准确发生管线损坏,损失由甲方负担。

  (二)承包方责任

  1、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上接受监督部门和发包方的监督。

  2、 承包方必须按施工图纸,严格控制管道铺设位置,保障所铺设管道的数量和质量符合燃气规范要求,否则不合规范操作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承担。

  3、 编制施工方案,做好现场施工记录,探测记录,收集隐蔽及自检资料,服从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4、 承包方在施工中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昼夜均能确保行人及过往车辆的安全,如发生人员和交通事故,承包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 文明施工,维持现场整洁,承包方应建立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遵守执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深夜施工的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6、 施工中应依据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施工,保障地下及周围管线(网)及建(构)筑物的安全。

  7、 承包方须于本工程完工前完成有关本工程的管线记录。

  8、 施工时由于承包方不按照发包方提供管线资料错误施工,造成管线损坏由承包方承担损失。

  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为依据。

  第十条:工程变更

  发包方因使用需要,确需变更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双方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造成按工程增减轻的规定进行条整和结算。

  第十一条:付款方式及工程结算

  机械进场后钻孔开始工作2天内付10%,回扩完成后付40%,拖管完成后验收合格一周内付40%,剩余10%全线拖管完成后燃气公司验收合格付清所剩工程款。(每道单算)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如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所有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将该争议交至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和补充条款

  有关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说明书、预算和会审记录,以及图表、资料,双方进行的有关会议,洽谈记录,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证的有关修改设计的变更文件等,都是据以施工和交工的技术资料,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都应签署及存档。

  第十五条:甲方派随工一名,负责工程量认证。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发包方授权代表:(签章)

  承包方授权代表:(签章)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施工合同六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金额: 。

  1.2工期:

  (1)开工日期: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甲方施工现场进度来确定。

  (2)竣工日期:通过 有关职能部门验收,正常交付使用的日期。

  1.3质量等级:严格按照 标准图集要求制作和安装,符合国家及 的规定,达到优良标准。

  1.4合同价款:包干总造价为币: 元;大写: 元整(含装车、运输、二次搬运、安装费及专项上缴费用及税金)。

  1.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门制作、包安装、包验收、包工程造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等的大包干形式并通过 办验收等全部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1.6按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支付。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协议条款: 。

  2.2工程实物量和设备材料清单、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2.3洽谈、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记要、协议。

  2.4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5国家法律、法规、部门条例及与合同有关的 市部门的文件。

  第三条图纸

  本工程施工所需全部图纸由乙方提供,并向甲方提供四套图纸。

  第四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专人为驻工地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其它事宜,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五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5.1乙方任命的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甲方或监理公司给予的任何书面指示将视为已经有效地给予乙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其后任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监理公司及甲方代表,监理公司或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6.1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单位的意见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调整或变更本合同产品的数量或型号。变更后按本合同第九条款进行履行。

  6.2甲方须在地下室底板完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安排门制作、安装,在计划时间内甲方可根据施工进度,要求乙方派人到现场,协商进场施工的配合问题。

  6.3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安装施工的卫生、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6.4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安装施工用的水、电及现场可提供的临时配合设备支撑材料等。

  6.5现场施工协调由甲方负责。

  6.6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地下室报批图壹份;完工后,由乙方通知有关单位验收门,甲方派人参加。

  6.7甲方须按乙方提供的技术交底资料委托土建施工单位在剪力墙扎筋时预留门安装的所需的门洞。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7.1乙方须按甲方的工程所需,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及施工图纸。

  7.2乙方应在甲方有效通知期内进场配合施工,如因场地或环境条件不具备的,必须通知甲方,并做出协商处理。

  7.3如因设计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要求,甲方提出合同产品数量、型号须调整或变更,且符合规范的,乙方按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甲方,给予协商办理补充协议。

  7.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施工现场提供有关安装施工配合的技术指导服务。

  7.5乙方进场施工,须遵守甲方现场的卫生、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如有因违反规定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及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6乙方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门工作吊环由乙方提供具体要求和做法,由甲方在施工中预埋或委托土建方安装。

  7.7乙方须确保门的安装一次性通过办的验收,并协助甲方办理工程验收的有关工作。

  7.8乙方应按照与甲方协商一致的施工计划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7.9乙方应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

  7.10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7.11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第八条工程质量等级

  执行国家及 办规定的技术标准,质量达到优良。

  第九条合同价款调整

  9.1合同价款为大包干合同价款,不会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的变动作任何调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的增减。

  9.2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结算价款在本合同1.1条款列明有的按条款执行,条款中没有列明的按 省办文件进行结算。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

  10.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乙方进场前二个月向其发出生产通知书,甲方即支付合同总额的10%给乙方作为备料款。

  10.2在乙方进场完成安装门框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40%给乙方作为工程进度款。

  10.3在乙方进场完成安装门扇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80%给乙方作为工程进度款。

  10.4经办验收合格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 %给乙方,乙方同时提交地下室门验收合格证。

  10.5余款 %待保修期满后三日内支付。

  10.6乙方在每次要求支付合同款时(条款10.2、10.3、10.4)应先向甲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供应至本工程工地现场。

  第十二条设计变更

  12.1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必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修改,须经甲方同意。

  12.2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在乙方施工前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或修改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12.3由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修改或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

  13.1甲乙双方应以 办等主管单位验收合格为准。乙方除负责乙方工程范围内的内容经 办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外,同时应协助办理有关工程的验收,如乙方工作范围内的内容验收不合格需整改,所发生的所有整改费用及检验费由乙方支付。如非乙方工作范围内的'内容验收不合格需整改,所发生的整改费用及检验费用不包含在本工程合同造价内,所影响的工期顺延。

  13.2竣工日期为门安装完毕并通过 办等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签认日期。

  第十四条竣工结算

  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同时向甲方提交全套竣工资料三套和竣工结算报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五条保修

  15.1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计为 年。

  15.2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害、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5.3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5.4保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15.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即派人修理。

  第十六条违约

  16.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罚金。

  16.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的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由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工程款的10%的违约金。

  16.3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

  (1)甲方代表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16.4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

  16.5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后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16.6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力。

  16.7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出现以下情况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不按期提供施工场地、接通水、电源。

  (2)图纸变更未及时在乙方施工前一个月送给乙方。

  (3)不按工期支付工程款。

  (4)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

  (5)逾期组织验收。

  (6)不按商定的施工计划进行通知。

  (7)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十条进行付款,如超过付款期限,乙方的交货日期顺延,超过一个月不付款,乙方有权拆回原交货物,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8)其它甲方原因造成的。

  16.8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出现以下情形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不按甲方有效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配合施工,造成甲方其它项目及总的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造成自身工期的延误不予顺延。

  (2)不能确保门的验收一次性通过,而使得本项目的验收工作受阻,并导致本工程总工期延误,则需承担由此引致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3)在无特殊原因、甲方施工条件允许、设备条件完善条件下,乙方不按计划或协议期限交货或安装的,乙方每延期一天,交纳 元违约金给甲方。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

  17.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7.2若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8.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8.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按第十九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施工合同六篇3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为了工程顺利进展,保质保量如期完工,本工程中涂料部分由甲方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施工中双方职责,经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 。

  二、 工程内容:本工程的内外墙墙面涂料及屋面防水。

  三、 质量要求:按图纸、现行有关规范规定、工艺要求进行施工、达到合格。

  四、 工艺及材料要求:外墙面采用外墙环保腻子、阴阳角顺直,水泥漆采用合格的外墙水泥漆一底两面涂刷均匀。

  五、结算办法:

  1.外墙墙面水泥漆(按实际展开面积计):每平方米为 元。

  2.内墙面乳胶漆(按实际展开面积计):每平方米为

  3.内墙面补灰两遍,天棚模板底(按实际展开面积计):每平方米为元。

  4.内墙天棚模板底补灰两遍,(按实际展开面积计):每平方米为元

  5.屋面防水SBS卷材,每平方米为元,981复合物水泥基每平方米为 元。

  六、付款办法:

  工人进场时付两万元作备料款,刮腻子后给付本项目总价的30%,(含贰万元备料款)底,漆涂饰后给付本项目总价的65%,余款5%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七、其他事项:

  1.工人进驻住宿、炊事房等生活设需,炊事员、煤、柴、临时照明均由乙方自理。

  2.施工中所用的一切工具均有乙方自供。

  3.乙方进入工地施工的人员,组长应对其进行入场教育,与甲方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必须遵守工地各项有关制度,在施工中发生安全或质量事故,由乙方责任引起的他人安全,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加以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至工程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六篇4

  发包方(甲方):彭阳县王洼镇

  承包方(乙方):固原利原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监督方(丙方):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明确责任,圆满完成工程建设内容,并

  根据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现甲、乙、丙三方签订该工程承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协议时间: 年 月 日

  二、协议地点:彭阳县王洼镇

  三、施工地点:彭阳县王洼镇汪家湾居民点(南街新村)。

  四、施工期限: 天。

  五、建设内容:

  1、计划新打机井2眼,并配套补偿器、水泵、水管。

  2、机井管理房2座(3.5m 3.5m 2.8m)。

  3、20m蓄水池2座及蓄水池管理房两座(r=2.2m 高2.6m)。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协调并给乙方提供施工场地、道路、施工用水及电(三通一平)等条件。临时用电距离井址二十米范围内,保证功率40KW,电流电压正常。

  2、甲方委派工程代表对工程全过程协调,保证乙方按期完成工程。

  3、甲方如有变更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做好交接手续。

  4、由甲方出面协调相关单位到现场对井址及建筑物位置确定。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工地现场配备经验丰富的施工管理和技术人员,主要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并负责制定出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为顺利施工提供组织保证。

  3、乙方必须于合同签定之日起且具备开工条件十天内,进驻施工地点,若不能按期进驻,合同自行作废。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当地群众生活风俗习惯,不得与群众正面冲突,遇到群众干扰或阻挠施工,应立即报告甲方出面协调解决。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说明和质量要求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内容,若涉及到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时,乙方技术员及施工负责人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变更设计。若需变更,则变更建设内容的相关费用由甲方协调丙方承担。

  6、乙方应在工地配备专职质量技术人员做好质量检查及各种实验资料的记录。并积极协助甲方人员工作,及时提供甲方所需的真实数据及资料。

  7、乙方必须按设计标准施工,井壁管、防沙材料、箍筋等辅助材料,以及配套补偿器、水泵、水管、电缆,必须是国标产品,不得以次充好。

  8、乙方应做好施工日记的记录工作,并详细填报工程质量评定表。

  9、甲方若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按设计规范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乙方在接到书面整改通知单后,必须立即整改。若强行施工,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并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的计价款全部由甲方扣除,作为延误工期补偿费。

  10、乙方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在施工范围内的钻井安全事故及机械事故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

  1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前、施工过程和项目竣工后的照片各一套(规格为5寸彩照)。如在规定深度内,不能打出水,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2、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工程工期若需改变,须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13、施工结束后,经三方(甲、乙、丙)验收合格,乙方负责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

  (三)丙方责任

  1.根据县专题常务会议纪要[ ]3号精神。负责承担彭阳县王洼镇汪家湾居民点(南街新村)机井及配套工程费用。

  2、负责工程费审核、按期拨付,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3、委派甲方对工程全过程协调管理,保证乙方按期完成工程。

  七、工程造价及费用承担

  本工程所有费用由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丙方)全部承担。

  一是机井管理房2座造价4.8万元,二是蓄水池20立方米2座造价2.6万元,三是蓄水池管理房2座,造价2.08万元,四是机井2眼,深各100米,1026元/米(按实际米数计算)。工程总造价概算叁十万元整。

  八、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进场、机械到位后,预付工程款合同造价的30%,作为乙方工程建设材料购置款;工程过半,甲方付乙方工程造价的40%;工程竣工后,经组织验收合格且符合设计要求,由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下余30%工程余款。

  九、协议时效

  本《合同》是甲、乙、丙三方在互利、平等的原则下制定,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十、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及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地址: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六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将公司所有外墙涂料粉刷工程承包经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施工内容:外墙涂料粉刷,总面积约 平方米

  3、工程开工日期:

  4、工程竣工日期:

  5、工程承包方式:包工

  6、工程总天数: 天,雨天顺延。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按照每平方米 元包工计算(大写) ( 元,以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增加工程,增加造价;减少工程,减少造价。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验收标准:根据业主要求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凡由男方采购的材料,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4、乙方要精心施工,确保颜色一致,如不能保持颜色一致,其返工所需材料和工程款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乙方开工 天内付工程款 ( ),施工完成后再付款 ( ),经业主验收合格,并测量工程量后计算工程余款,承诺: 前结算清楚工程的余款。

  第五条 工程工期 乙方应按期完工,如果延迟完工,每逾期一天,从总工程款中扣除200元。

  第六条 工程验收 双方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第七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为工程承包合同,甲乙双方无雇佣关系。

  1、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生产法律法规及施工规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甲方义务给乙方施工人员(3人)购买每人300元意外保险。

  3、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甲方出于人道主义,如发生人生事故可付担10%,实际财产损失50%补偿)。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 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施工合同六篇6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监控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小区监控安装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小区

  工程范围:监控系统设备安装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

  合同金额: 元整(大写: )

  本工程在小区监控系统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小区监控系统工程范围内的项目若小区需要增加,由双方协商定价。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附表1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

  2、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 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3、由甲方协助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3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3天。(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五、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竣工正常使用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均为一年的保修。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不在保修范围。

  2、在保修期间上门维修设备时甲方应积极给予配合、尽可能在短时间内维修完毕,

  3、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六、竣工及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定起2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元整),工程竣工正常使用后将工程剩余款项70%(¥ 元整)(此部分资金不计算利息),逾期不付按0.1%支付滞纳金、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乙方通知甲方设备安装完毕,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并签注验收结论。

  七、约定事项

  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

  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附件1作为本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 》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执一份

  十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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