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泥土供货合同

时间:2021-06-12 11:38:33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商品混泥土供货合同范本三篇

  篇一:混凝土购销合同范本

商品混泥土供货合同范本三篇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产品名称 坍落度(cm)

  数量(m3)

  单价 (元/m3)

  工地输送方式

  备注

  (特种要求)

  C15混凝土

  8-12

  C20混凝土

  8-12

  C30混凝土

  8-12

  C40混凝土

  8-12

  C50混凝土

  8-12

  合计金额(人民币):

  补充说明:1、以上单价已含税;

  2、以上单价不否含泵送费;

  3、其它:以上单价包已含运输费;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 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盖章)供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

  篇二: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用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预拌混凝土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2003?预拌混凝土?。乙方有特殊要求的,则按甲乙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三、 供货范围(m3)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规格、数量、结算单价、浇筑泵送方

  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

  四、交货条件

  1、需方应提前24小时向供方提供商品混凝土需求计划,需求计划需方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专人电话等形式及时通知供方,需方计划要把需求的部位、型号、数量、时间提供准确,供方根据各施工单位的提报情况合理安排供货计划后通知需方具体的供货时间。

  2、需方应做好混凝土浇筑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厂区道路坚实,保证供方搅拌运输车到达现场施工部位,若搅拌运输车、泵车没有按需方人员指挥造成的车辆事故由供方负责。

  3、需方应按供方要求做好运输车、泵车工作区域的安全保障工作:臂架式泵车布料杆活动范围内无高压线;拖式泵车工作地点上方搭防护棚,保证人机安全。

  4、需方应保证供方在施工现场的水电畅通。

  5、因供方操作人员不按时到岗,或供方商品砼未按需方要求的 2

  时间到场,每拖延一小时,应承担需方人员窝工、设备闲置、周转材料费用、影响工期等损失,每小时按元计算。

  6、供货过程中,供方不能及时供应砼时需方有权指定另一家商品砼供应商供货。

  7、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混凝土强度等级、浇筑时间和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8、甲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乙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进行核实,经核实后乙方有权退货处理。

  9、乙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应在48小时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属于乙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责任由乙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10、甲方供货到现场的混凝土,乙方应第一时间组织安排浇筑到位。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卸料时间超时的(夏秋季2.5小时,春冬季3小时),甲方不再承担质量责任,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1货人对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及规格等核对无误后,签署送货单,送货单甲乙双方各保留壹份。乙方收货人签署送货单后,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12、交货地点和收货人:

  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及现场卸货负责人:

  五、质量标准

  1、供方所供混凝土必须符合国家质量GB/T-14902-2003。出现混凝土不合格时,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2、砂、石符合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3、水泥符合GB175—2007《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准。

  4、混凝土外加剂符合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标准、GB8077—2000《混泥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5、砼用粉煤灰符合GB/T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标准。

  6、砼用水符合JGJ63—2006《混泥土用水标准》。

  六、验收标准

  1、检验标准: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执行。

  2、供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原材料(砂、石、水泥、外加剂)检验试验报告。原材料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按规定的抽检批次数量足额提供。提供的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是具备国家认证资格的实验室出据的报告。

  3、需方现场抽取供方提供的混凝土,每100M抽取一组标准养护试块(不足100 M仍按100 M计抽取试块),每次取样不少于2组,一组进行标准养护,一组现场同施工条件养护,并符合GBJ107—87《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标准》、并按国家标准GB/T14902-2003进行 4 333

  标准养生,做抗压检验。供方随第一车砼提供原材料检验报告砼、配合比报告。

  4、需方委托的验收人按供方运单对混凝土数量进行签字验收,否则其他人签字无效。需方有权随时抽查供方单车数量,如抽检量与供应量不符时,在1000 M内抽查五次按五次量的平均值记量,凡在此前所供量均按抽检量的方量计量。

  七、结算及付款

  (一)结算

  施工完结后进行结算,双方定期进行对账并以加盖双方公章的购销结算单进行结算,经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二)支付方式

  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八、合同生效与解除

  (一)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供需双方各执份。双方约定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供方货款结清之日失效。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二)解除

  1、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时;

  2、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一方无法履行主要义务;

  3、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可单方解除 5 3

  篇三: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

  工程名称: 郧阳国际园景观绿化工程工程地址: 十堰市郧阳区建筑面积:

  建设单位:  湖北鑫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买 方:  郧阳国际园景观绿化项目部卖 方:  湖北子胥湖集团建材工贸有限公司签订日期:

  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

  甲方:郧阳国际园景观绿化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湖北子胥湖集团建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日照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就乙方向  滦赤路大修 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供应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购销合同:

  一、本合同标的物为  郧阳国际园景观绿化项目部  建设工程所需,运输距离为75  公里

  二、价格

  此单价包括运输(10公里以内)、泵送(15公里以内),若泵送则每立方单价在原价基础上增加10.00元(低于20m3砼不泵送),10-30公里之间每公里每立方单价在原价基础上增加0.65元,30公里以上每公里每立方单价在原价基础上增加0.55元,如甲方对商品混凝土有其他特殊要求,如另需加防渗剂、UEA膨胀剂等每加一项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15元/立方米,如砼中需加缓凝剂的,按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执行,如砼中需加早强剂的,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15元/立方米。道路用混凝土,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5元/立方米。细石砼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15元/立方米。钻孔灌注桩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5元/立方米。乙方保证一年内甲方工程所需以上砼价格不因市场材料价格变化而变动。

  三、本合同商品混凝土计量、质量验收及结算办法。

  1、计量办法:

  按实际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不扣钢筋含量,根据国家现行定额不计损耗确

  定计量。由于甲方原因,超出图纸范围内的数量由甲方承担。如甲方开盘需砼量超出图纸预算量,甲乙双方经协商认可签字有效。±0.00米以下部分的混凝土,乙方凭甲方签收混凝土小票数量结算。其签收的混凝土甲方可抽查,按配合比重量过磅计算,以最少方量计算,基础每次完工双方对账核算。

  2、质量验收:

  由于交货检验的商品混凝土试样为在交货地点混凝土运输车卸料口,由双方和双方认可的见证单位采取的有效试样。经标准的养护的交货检验试样的'试压结果,是判断商品混凝土质量的重要依据。

  3、结算办法:

  甲、乙双方每月26日凭送达工地的签收凭证对账,次月1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已送混凝土款的60%。混凝土结构工程封顶付70%。余款在混凝土工程完工后半年内无质量及相关问题付清。

  四、双方义务

  (一)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及合同的要求进行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生产、供应,并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主要标准GB50010-2002)、甲方设计图纸变更施工图和现场签证单说明及本合同要求。乙方对所提供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

  2、按本合同将商品混凝土供应给甲方前,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使用技术说明、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技术资料。

  3、按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制作出厂检验试块。

  4、保证搅拌设备具备微机控制、原材料自动投料、自动计量功能,并保管相应生产原始数据。

  5、设置汽车磅等计量器具,保证供货数量。

  6、乙方配备技术人员监督施工过程,保证混凝土质量合格,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泵送设备,泵送入模。

  7、按照合同约定和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按时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混凝土需要。乙方泵送指挥员、现场施工员必须随货到达现场指挥施工。

  8、按照甲方要求应保证24小时不间断供货。

  9、本合同二中的价格包含商混送达目的地的社会关系的协调费,即供应商品混凝土时发生的与当地协调关系及纠纷的任何费用由乙方一揽子承担,并且不得影响施工和进度。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卸载条件,做到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有电力、照明、水资源等设施。

  2、应提前24小时将商品混凝土需求信息(等级、部位、楼层、轴线、时间、数量、技术要求等)报给乙方,便于乙方提前安排。

  3、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清单的内容,应及时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要求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未及时提供商品混凝土使用技术说明、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技术资料供甲方检查,导致甲方拒绝验收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按合同约定和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而导致甲方工程连续浇筑中断或工期延误,所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接到甲方项目经理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在24小时内开盘供货属正常供货。延误一天仍不能供货,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共10份,在合同签订时一并送到甲方作为合同附件)用高价在其它站购混凝土,乙方承担一切超支费用,并向甲方支付(¥5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罚款及其他经济损失均从乙方供货款中抵扣。

  (二)甲方违约责任

  1、未能向乙方提供施工组织、浇筑条件和保障条件而造成混凝土初凝期未浇筑完毕或在乙方按合同约定正常送货情况下不能按时浇筑、不按时验收乙方的送货、拒绝接收乙方送货,延误乙方的机械台班等,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接受乙方送货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验收手续而使用混凝土,承担未验收责任。

  六、争议和裁决

  1、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及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商品混凝土质量仲裁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3、合同争议解决方案: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双方货款结清合同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委托人: 乙方委托人:

  20XX年5月20日  20XX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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