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线工程合同的

时间:2021-06-11 16:39:5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关于布线工程合同的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关于布线工程合同的范本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诚建〃檀香山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事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诚建〃檀香山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2、工程地点:株洲市芦淞区株董路与东环线交汇处

  3、承包范围: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包括小区光纤通信系统和有线电视系统,其中小区光纤通信系统包括小区通信机房至单元弱电井及单元弱电井光纤接入至室内多媒体信息箱FTTH光纤入户两部分(含电话、宽带),通信机房由甲方指定专用机房,乙方建设通信机房按1100户的容量配臵机柜及机柜内部所以设备,(含机房设备所用的强电箱、静电地板、防雷处理等),机房通风及所需配臵的设备如空调等由甲方负责。有线电视系统包括有线电视设备箱及线路到户(住宅每户两个电视信息点)及信号开通。小区一期640户,每户一个多媒体信息箱(规格350*300*120MM),户内多媒体信息箱凿除洞孔、垃圾清理、箱体安装、光纤通信系统布放光纤至每户多媒体信息箱,有线电视系统自每户多媒体信息箱至客厅、主卧室布放两个电视点由乙方负责,多媒体信息箱至每个网络信息点不在本合同范围内。小区红线范围内室内外弱电管道预埋、桥架不在本工程范围内,由甲方负责建设。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设计、包调试。

  第二条 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以甲方工程部开具的开竣工通知单确定的开竣工日期为准,配合土建施工进度进行,不得影响土建施工进度。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1)一期合同工程承包总价款:人民币陆拾肆万元整(¥:640,000.00元)。每户单价为1000元/户,一期640户,以上价款包含所有的材料费、安装费、税金、利润、施工人员保险费等工程费用。二、三、四期根据工程实际数量按实结算,具体根据每期工程实际户数予以确定。

  (2)乙方对本工程的设计方案及图纸已充分了解并确认,施工中如无重大设计变更,均按以上约定单价标准执行;施工期间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或国家有关文件调整,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付款方式

  (1)乙方每期工程进场施工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每期工程总价的

  80%。

  (2)每期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每期工程结算总价的15%。

  (3)预留质保金5%,每期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

  (4)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有效建安税务发票。

  第四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指定 李建军 为本项目现场代表。

  2、负责施工过程协调管理和竣工验收。

  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4、负责提供有关图纸及技术要求、提供工作面。

  5、为乙方工程施工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

  6、协调乙方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工作关系,并提供临时给水点和用电点各一个,所需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7、甲方负责向乙方安装的设备提供设备接入电源并免费单独装表,负责每户多媒体信息箱220V电源接入。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向营运商收取电费(协议另行签订)。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制作安装时在现场指定工程 肖海鸥 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工程的全面质量管理。

  2、现场设立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安排专人负责文明、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文明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

  3、积极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按甲方要求如期开工。做好材料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向甲方提供设计图纸和各施工材料的产品合格证。

  4、严格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进行施工,确保质量,按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5、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及土建主体承包单位的管理并严格按施工图定点放线,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程,如出现质量问题,将由乙方免费施工至甲方要求。

  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不破坏及不污染产品和成品。如有破坏或污染,由乙方负责修补或清理,如不能修补或清理的,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施工,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按费用的15%向乙方收取管理费。

  8、做好设备自检、内部质量管理工作,接受甲方、监理方监督检查、对甲方、监理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纠正。从进场至竣工验收,乙方必须接受总承包单位的

  质量和进度控制管理,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9、在安装期间内配合好施工范围同其它工程的施工。乙方承包本项工程,保证不转包和分包。如擅自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任何工程款,并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所有隐蔽工程完工,应由乙方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提前24小时通知现场监理,甲方将及时组织验收,办妥验收签证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11、乙方任命的 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全面负责现场施工和技术,组织施工管理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计划,监制工程质量和进度,指挥工程日常工作,并与甲方协调工作问题,以达到圆满完成工程任务。

  12、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

  13、免费为甲方的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和操作培训;配合甲方做好工程验收工作并做好竣工资料的交接和技术交底工作。

  14、乙方代表变动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相应的责任(合同文本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15、乙方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出具设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详图经甲方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应按施工图和施工方案进行安装施工,如有改动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更改内容通知甲方。

  16、施工前提供施工图纸二套给甲方,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竣工资料交甲方二套(有关部门的备案资料由乙方负责)。

  17、对本工程实行“一年保修,终身维修”,凡在甲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予以解决。

  18、乙方不承担总包配套管理费用。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者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分,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过自检、自查,经过试运行正常后,认为具备条件时,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含变更资料、验收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联系单、测试报告、内部资料等)一式两份,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和资料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程验收书,乙方应将有关的技术资料、图纸等交付甲方。

  4、工程验收合格前,所有设备、器材均由乙方负责保管。

  5、验收标准:按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的文件其内容执行。

  第六条 施工安全及文明措施

  1、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坚持执行安全生产的十项技术措施,以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明确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坚持做到遵守规章制度,反违章指挥,反违章操作。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施工现场所制造的垃圾及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材料设备及机具放臵整齐。

  3、经常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影响配套工程竣工,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元的逾期违约金,若逾期达3天以上(含3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除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法定理由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支付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3、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施工(甲方另作改动的除外),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经甲方、监理单位确认后,乙方需免费施工至设计要求。

  4、本分项工程验收必须达到质检站核准的合格标准,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验收、结算,并不支付任何工程款。

  第八条 争议及纠纷的解决

  1、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产生争议时,双方采取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可提请 株洲市芦淞区 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代表) 乙方代表(代表)

  电 话:电 话:

【布线工程合同的】相关文章:

布线工程施工合同02-07

网络布线工程合同范本02-08

布线施工合同08-25

网络布线合同模板12-16

网络布线合同模板07-11

综合布线工程研究的论文06-12

办公大楼布线工程承包合同09-14

网络布线合同范本02-17

布线施工合同(精选11篇)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