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代经销合同

时间:2021-06-12 11:34:47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省代经销合同模板

  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下面小编整理的省代经销合同模板,欢迎来参考!

省代经销合同模板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牌羽绒服经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经营权限

  1、 甲方授权乙方为 省“

  2、  乙方不得经销、伪造假冒“”品牌羽绒服经销商。 ”品牌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和法 ”产品,否则视为窜货。若乙方出现律责任,并扣除经销保证金,直至取消经销商资格。

  3、 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授权范围销售“窜货、并经甲方核实后,甲方将扣除乙方经销保证金,同时乙方必须以零售价足额买回所有窜货,视情节严重,甲方将取消乙方销售奖励、广告费用支持等,直至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

  二、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按时按量满足乙方定单的货品供应,甲乙双方的货品往来必须以书面签单、传真或百胜DRP系统单据为准。

  2.甲方负责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修复,调换。如无法修复,调换的产品公司给予货。(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公司联系)返货时必须在每件残品包装袋上注明残次原因,并单独装箱不能与正品返货混淆。非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脏、残,甲方不承担责任。

  3、  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甲方只向乙方一家供货,不得向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供货。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  乙方在2012年11月15日前尚未开发的空白区域,甲方有权直接开发该区域销售代理。

  5、  物流费用:甲乙双方在发货,返货,调换货途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不包括甲方库房至货运站间的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主动从乙方调出货品的运费由收货方承担。

  6、 未经甲方总经理书面同意,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借款、调货或收存有价物品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乙方必须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产品信息、价格信息、市场营销方式等,如造成

  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三、 渠道销售政策

  1、 公司实行统一出厂价、统一零售价,合同期内出厂价不调价不打折。零售终端不得擅自调高零售价(商场部分另行协商)。

  2、在本区域开设家不低于 平米的形象店。

  四、 终端推广支持

  1、房租报销:您开店、我出钱

  A、2012年,房租在6万元以下的,当年销售季节报;房租在6万—30万的,一是分两年报,每年各报50%,分别于当年销售季节(1月10日—20日),公司以货品方式给予报销;二是当年报,当季报50%,季末报50%;乙方店租超出30万元,经总公司审批后方可报销;商场不属于赠送范围;

  B、2012年房租报销,县级区域首单需有500件起订量,地级市需有700件起订量;

  C、2012年房租报销,签约当日需打品牌保证金壹万元,订货会后7日内需打齐订货款总金额40%的预付款,8月30日前订单总金额货款需全部到位;

  D、报销货品部分:一是2012、2013当年新款;二是5月初公司订货会客户自行下单;货品

  的结算价格,为终端供货价,而非零售价;季末报销货品,为反季价格;

  E、两年报销租金的店铺,在第二年(2013年)进行了店铺升级、不在原店址而在本区域更好的路段开设欧帝帝形象店,原店的第二年报销政策不变;

  F、两年报销租金的店铺,在第二年不再经营欧帝帝,在履行终止合作程序、经总公司审批

  后,在2014年春节后—2014年4月30日前予以现金返还;

  G、2012年,原则上,县级(含县级市)开店不得超过两家,地市级开店不得超过三家,省会城市不超过十家,特殊情况需向公司单独申报。

  H、三线市场,终端客户把店要开到当地黄金路段(A类地段开设不低于80平米以上形象店);开到品牌聚集区(位置一定在品牌商圈,而非批发市场)。

  I、二线市场,终端客户要把店开到当地繁华路段(须在A或B类地段开设不低于60平米以上形象店,不得在C类地段开店)。

  2、道具支持:您装修、我保障

  客户开设形象店,并按照公司要求进行“欧帝帝2012年店铺标准化”装修,公司将免费赠送道具(含商场)、(2012年转型店铺不参照此标准,经公司审核后只换门头即可);不按店铺标准装修的,则不予报销;

  A、 客户需缴纳道具总金额的60%作为道具保证金,在第二年销售季末(2013年季末—2014年4月30日前)以货品形式支付;

  B、 欧帝帝店铺在新品上市——春节前,店铺内不得掺杂任何其它品牌货品,发现一次,则不予报销;

  C、客户需缴纳道具保证金,保证金汇入公司指定帐户;

  D、报销的货品部分,一是2013当年新款;二是2014年4月公司订货会客户的自行订货;三是返季销售的2012年老款,乙方自行选择;

  E、客户一定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基础装修,并配备公司指定品牌、由乙方自行购买的灯、光源、地板,否则不予赠送支持部分的道具;

  F、赠送道具的店铺,第二年(2013)进行店铺升级、原店不再经营,原店所赠道具须返还公司,或在本区域其它商场开设专柜,则不必返还已赠道具;

  G、客户第二年(2013年)不再经营法迪,在履行终止合作程序、经总公司审批后,退还押金,收回道具;

  3、100%纯利保障:您亏损、我补贴A、总公司、甲方,结合乙方“店铺租金利息+装修费用+货品投入+库存损耗+运营成本+水电支出”,得出毛利率、纯利率,终端客户出现亏损,由省级经销商申报,总公司予以补贴;

  B、乙方投资信息,以在总公司备案、并由乙方签字的“2012年客户档案+终端开店申请表”为法律依据,年底由客户自行申报亏损补贴;

  C、终端客户需保留好新品上市后各种费用的'单据,便于后期公司进行利润核算;

  D、2012年公司用于活动推广的买赠品,不得销售,只做为赠品使用;

  E、乙方亏损部分的补贴,在当年销售季节结束,即以货品形式予以补贴;

  F、货品补贴的结算价格,新款为终端供货价,老款为总公司直供价;

  G、乙方须按照总公司的推广节奏,进行区域、街道、店内、店外的终端拦截;

  4、免库存之虑:您订货、我兜底!

  A、终端客户首单退货率为100%;

  B、终端客户需完全按照公司4波段活动、促销、买赠及各种活动方式进行推广,否则不

  予享受100%退货;

  C、各店铺每周一上传橱窗、流水台、正挂、侧挂、中岛等不同角度照片(6张)至省代陈

  列师进行审核。如在规定时间内或没有按照公司要求执行将不享受100%退货政策;

  D、终端客户必须按照公司的四波段上市活动进行推广;

  第一波段:市场预热期9月16日——10月10日

  第二波段:正季出量期11月1日——11月底

  第三波段:旺季冲刺期12月1日——1月10日

  第四波段:季末促销期1月10日——春节前后

  五、供货方式

  货品供应有2种方式:订货制、现货制。

  订货制:供货折扣在4、3折左右,甲方根据乙方订单安排发货。

  现货制:现货是指9月中旬上市后,在乙方定单之外的货品。现货折扣较定货折扣高出2个点。

  1、 首单:5月初订货,县级500件、地市700件起订;交货时间为9月10日。

  2、 补单:根据试销情况及时补定的货品。

  3、 订单取消: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取消订单,否则不予退还货品定金。

  4、 发货异议处理: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六、付款方式

  1、 预付款分两次:一是签约3日内,二是5月初甲方订货会后7日内,乙方付款占比为首单订货总额的40%。

  A:签约3日内,乙方首付  200 万元(可冲抵首批定单款)。

  B:甲方订货会后7日内,付订货总额40%的预付款  万元(含3日内已付款)。

  2、客户60%的余款由公司推动分5个节奏(省巡展/培训会/试销会/活动推广/新品上市)于8月30日前逐步到位。

  3、补货付款方式:根据乙方在甲方的账目余额发货(不含保证金),如乙方余额不足时甲方拒绝发货。

  4.结算:正季销售结束后(次年4月15日前)进行返货结算,乙方根据合同约定返货数量进行返货或转反季代销,如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完成返货或未转代销处理的,则视同已经销售,乙方须足额付货款给甲方。

  七、关于返货政策

  1、返货率:公司实行限额返货,乙方的终端客户首单退货率为100% ,(不含补单、买断款、房补产品);乙方备单退货率为 20% 。(不含买断款,回款不到新款发货额的按实际回款额算退货率,回款超过新款发货额的按新款发货额算退货率。费用报销不算回款,为应收账款);

  2、 脏残处理:乙方返货中若发现非产品质量问题脏残的产品或者缺少部件,如无吊牌、吊牌条码不完整的货品一律退回,费用由乙方承担。

  3、 调换货:在合同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调货时间,同一款号可以调换颜色或型号,不得调换款号。乙方要求调出的货品,若限期内没有调出,视为乙方买断,不得返货。

  4、 返货发出前乙方须先将返货明细清单传真至甲方,得到甲方确认回传后方可发出返货,未通知甲方的返货甲方有权不受理。

  八、 经销保证金

  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1日内,交纳经销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  万元,品牌保证金不能冲抵货款,合同期满后,乙方若无违约现象,甲方将经销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或充当应收账款。

  九、 网络销售

  1.总公司、省代、各区域形成联动,坚决封杀网络销售;总公司成立由总经理、营销总监挂帅,技术部全天网络跟踪/通报,营销中心/法务部/各区域具体执行的监督管理机制;

  2.乙方区域出现了网络销售,由总公司查证执行,第一次给予3万元处罚,第二次给予10万元处罚,第三次,断货断经销权,情节严重又不予有效整改的,取消房租、道具报销政策。

  十、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如实际履行与本合同条款不符,则视为违约,违约责任有违约方承担。

  2、乙方如不及时汇付款又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暂停发货,直至停止发货并取消经销资格。

  3、 如乙方中途单方中止市场运作,视为违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并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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