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摊位合同参考

时间:2021-06-10 18:39:5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租摊位合同参考范本

  篇一:摊 位 租 赁 合 同

租摊位合同参考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使用权的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  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摊位使用面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摊位,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1.摊位租金按年收取,每年元(小写:  );由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给甲方。

  2.摊位需要的水、电、供暖及消防等设施由甲方负责联系商场安装维修,.自然原因造成的摊位损坏及照明灯光设施的故障维修、更换由甲方承担;上述设备除电费由乙方自行负担外,其它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及政府部门收取的城市管理费、消防安全管理费、教育附加费、卫生费等管理费用,均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若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并支付乙方搬迁费用;

  2、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需经甲方同意;

  3、.乙方应爱护甲方超市内公用设施、维护摊容、摊貌及环境卫生,文明经商、礼貌服务;

  4、.若租赁期内遇政府强制拆迁或商场歇业,甲方应退还乙方未使用完期限的租金;

  5、.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摊位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

  第五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向超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篇二:商场摊位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场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地点与铺位面积。

  租赁地点:滑县道口镇 路中段路南 电器商场(详见 电器商场商铺分布图)

  租赁面积:租赁铺位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十个月,即从2012年3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第三条 铺位等级、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按租赁铺位等级、面积及每月每平方 元的价格,一次性向甲方缴纳总租赁面积十个月 的租赁费共计 元。

  第四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商场内消防设施、公共卫生、供水、供电设施的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制定《商场管理规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场管理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对商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商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

  4.乙方雇请聘用的营业员、导购员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为统一商场整体形象,有利乙方经营,均委托甲方统一管理,乙方雇请聘用人员的基本工资及奖金(不包括销售提成),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预交甲方,由甲方据《商场管理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酌情增减、代为发放。

  第五条 乙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1.乙方完全自愿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场管理规定》(见附件)和商场的其它管理制度,不得以贬低、诋毁其他商户品牌、信誉的不正当手段恶意竞争、不得与先期经营的品牌商户进行同类品牌竞争,以保证商场的正常运作和全体商户的整体利益。

  2.乙方承租商铺之后不得无证经营,应持有或办理工商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和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对商场内自己聘用或委托参与经营的人员和财产应自行办理相关的人身和财产保险。

  3.乙方要做好商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能占用公共通道、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导致商场和其他商户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拆除铺位内现有的建筑结构和装修设备。乙方如需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应将装修设计方案书面报送甲方,经批准后方能施工。乙方迁出时,商铺内所增设的一切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补偿。

  5.乙方负责保管,维护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对商铺、设备、公共设施的检修工作,不得妨碍检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项应交费用的理由。

  7.乙方经销的商品应执行国家关于产品质量和“三包”的相关规定。乙方在小区内张贴宣传品或设置广告,应按小区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服从甲方统一规划。

  8.乙方承租的铺位应按商场统一规划的经销品牌、项目区域,专一经营电器及附属配套产品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经营其他商品,如有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9.乙方租赁商铺的`电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按租赁面积前三个月的均价于每月的20日前预缴交甲方,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应缴总费用额的每日百分之五加收违约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须缴清所欠费用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

  10.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承担。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优先承租权。

  1.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中途退租,但经甲方审核同意可转租给第三者经营。

  2.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使用性质和经营项目;不得将商铺作经济担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如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2.乙方如擅自改动、拆除铺位的建筑结构、装修,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商户的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3.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商铺,并将存放在铺位内的一切财物搬走,三天内不搬走,视乙方放弃该财产,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放弃财产进行处分,而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

  4.乙方及其雇请聘用人员如违反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理。如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其它规定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协商或见证律师调解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律师见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见证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存档一份。

  甲方:电器商场(盖章)乙 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篇三:菜市场摊位租赁协议书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身份证:经营品类: 一:租赁场地的位置及用途

  1、甲方将坐落于义乌市北苑街道何麻车村  的 摊位(具体位置为:  )租赁给乙方经营。  乙方经营期间更换经营类别,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2、菜市场营业时间为:

  二:租赁期限和租赁费缴纳

  1、租赁期自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内乙方共需向甲方缴纳场地租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摊位使用费、卫生费、水电费、工商、税收等一切相关费用)为元/年,支付方式为:先付费后使用。

  3、本协议履行期届满之后,双方如有意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重新签订新书面租赁协议书,同等条件下,以承租方优先为原则。

  三: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必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元。乙方应做到每日收市清场和日间清场工作,做到清场彻底,无经营用具和货物堆放、日间无摊位经营。如清场不彻底,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每次每例100元,直至扣完。协议期间,一旦保证金有减少,乙方应及时补足,若乙方无故补不足的,甲方有权收回场地。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时向乙方提供协议约定的经营场地,保证乙方经营活动的开展。负责菜市场公共部分照明用电及用水。

  2、建立健全的菜市场管理制度,做好菜市场日常规范化管理工作。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任何义务或者违反菜市场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已经告知乙方)的,在甲方劝阻之后仍屡教不改,累计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收回场地。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合法经营。在经营期间,出现第三方的

  原因造成乙方损失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失,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独自承担民事责任。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煤气以及打架斗殴等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等),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等措施,若私拉乱接电线电器或者操作不当等引起火灾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乙方只能在指定地点经营,不得在非指定区域摆摊设点,不得占用人行道、停车道和绿地摆放物品。

  5、乙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出市、收市。收市后应清理场地,不得在经营场地内堆放经营用品。

  6、乙方应负责摊位的经营过程中的保洁,应自备垃圾容器,不得随意乱扔乱倒污物,垃圾污水要随产随清,严禁污水、污物乱倒、乱堆,收市后做到摊收场净。

  7、乙方应主动维护菜市场治安秩序。不得在经营场地内寻衅滋事和从事违法活动或其他一切不文明行为;不得占用行车道、不损坏露天菜市场设施,若有损坏,应负责修缮或赔偿;不得在承租的场地内搞永久性建筑;不喧哗,不影响和妨碍临近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8、因创建或其他活动需要休市几天时,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租金不予退还。若因政策要求停办菜市场时,租金可按实际经营日进行结算。

  9、甲方只负责出租场地,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转租

  在经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场地转租经任何第三方。若出现擅自转租行为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场地,并没收保证金,剩余租金不予退还。经甲方同意之后,必须要到菜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转租手续,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在租赁期间内如乙方要求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所有退场手续方可退场。

  2、在租赁期内,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

  (1)不按时缴纳场地费用的

  (2)违反工商、物价、税务、治安、卫生、消防、技监等法律法规,经警告后不纠正的

  (3)因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被新闻媒体曝光影响甲方声誉的

  (4)不妥善使用、维护公共设施或造成甲方严重财产损失的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经甲方警告,仍不纠正的;

  (6)与顾客吵架或者打架,或者与其他承租户吵架打架,严重侮辱顾客行为影响甲方声誉的。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发生纠 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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