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伙的协议书

时间:2022-12-16 15:26:35 合伙协议书 我要投稿

解除合伙的协议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解除合伙的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解除合伙的协议书

解除合伙的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一、甲方与乙方原于20xx年7月9日签订的就网吧企业管理业务的合作协议,现因甲方单方违约违反合作协议中的第六条将***网络中心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使双方无法继续合作。

  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该合同于20xx年12月20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协议甲方需返还乙方所投入合作资金*万元人民币整。现因甲方无能力偿还乙方所投入合作资金*万元人民币,现用甲方个人在***网络中心持用的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作抵押。

  三、在此同时甲方需保证所抵押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网络中心”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需保证所抵押给乙方的股份,在此协议之前与协议签定之后甲方不得在以任何形式抵押与转让、质押或担保给第三方,并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在协议期间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毁约和转让股份,如有违约就必须即日偿还乙方所投入的合作资金*万元人民币和赔偿经济损失*万元人民币。

  五、甲方需在20xx年12月20日起至20xx年6月20日止一次付清乙方所投入合作资金*万元人民币整。

  六、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xxx(签名 盖章) 乙 方:xxxx(签名 盖章)

  xxxx年xx 月xx 日

解除合伙的协议书2

  甲方: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签约地点:

  1、概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项目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2、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出资额、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双方的出资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方出资合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5、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_______%盈余,乙方享有_______%盈余。

  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_______%债务,乙方承担_______%债务。

  6、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入伙:承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退货: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应在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承认本合同,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7、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甲拥有权限:义务:乙拥有权限:义务: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8、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9、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合伙期届满;

  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10、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1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1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合伙的协议书3

  甲方(合伙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伙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自愿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甲、乙双方自身具有的品牌、管理、资金优势,合伙成立、经营一家饭店,为顾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饭菜和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和经营场所地点

  1、合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营场所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经营范围

  甲、乙双方的合伙经营范围为:餐饮。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甲、乙双方以现金共同出资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20%;乙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80%。

  2、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将各自的出资存入以甲方名字开设的银行存折(开户名称: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存折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核查权。一方逾期不缴付出资或未足额缴付出资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缴付出资金额的万分之十支付另一方违约金。

  第六条饭店品牌

  1、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作为甲、乙双方成立、经营的饭店品牌。

  2、甲方保证前述品牌由其合法持有,且该品牌能由甲、乙双方成立、经营的饭店使用。如因第三人就该品牌主张权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品牌禁止

  1、在合伙期间,甲方不得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广西南宁市各城区成立、经营饭店,如违反约定,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2、在合伙期间,如发现他人使用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广西南宁市各城区成立、经营饭店,甲方必须在_________个月内就他人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第八条合伙财产

  甲、乙双方的出资、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为合伙财产,任何一方在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

  第九条财务收支

  1、在成立、经营饭店过程中,一切款项的收支,必须如实记帐。

  2、在成立、经营饭店过程中,甲、乙任何一方凡一次性支出合伙财产__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_元)的款项,必须事前征得对方同意或事后取得对方认可,否则,以私自侵占论。

  3、甲、乙双方在每月的1—5日对上个月饭店的收支帐册等财务资料共同进行核查,并就核查结果形成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由双方共同签名确认,双方各自保存一份,另一份交由财务人员保管。

  4、甲、乙任何一方在不影响正常财务工作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饭店的收支帐册进行核查。

  第十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员工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盈余,按甲方占40%、乙方占60%的比例进行分配。如有合伙盈余,甲、乙双方每隔________个月进行一次分配。

  2、亏损分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60%。

  第十一条合伙事务执行

  甲、乙双方决定由甲方担任合伙负责人,执行合伙事务,其权限为:

  1、办理饭店成立的有关工商、税务、卫生等证照手续。

  2、对日常合伙事务进行全面管理;

  3、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4、订立经营价格,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

  5、支付合伙债务。

  6、其他合伙事务。

  乙方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方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并且甲方每月1—5日要向乙方报告一次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入伙和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

  1、需承认本协议;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需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或法律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对方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重大事项

  合伙的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名称;

  2、改变合伙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

  7、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禁止行为

  1、未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该方赔偿;

  2、禁止甲方或乙方单独或与他人在广西南宁市城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经营范围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甲、乙双方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组织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十五条解散和清算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甲、乙双方担任或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合伙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十条第1项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如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十条第2项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他合伙人应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缴付出资或未足额缴付出资的,按第五条第2项的约定处理;如逾期_______日仍不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按退伙处理;

  2、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未约定,甲、乙双方又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国家法律的规定执行。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4、甲、乙双方相互向对方出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对方收存。

  5、本协议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后生效。

解除合伙的协议书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共同投资人就共同出资在xxx市xxxx区设立 有限公司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全体投资人情况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权人姓名: 职务: 国籍: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权人姓名: 职务: 国籍:

  丙方: (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权人姓名: 职务: 国籍: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方。)

  二.全体投资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三.利润分享和风险承担

  甲、乙、丙方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全体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出资的转让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需征求其他各方意见,在同等条件下,一方转让时,其他各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协议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共同投资人增加或变更;

  2.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依法撤销或破产; 发生投资人难以继续共同的投资的其他事由,须经全体投资人同意。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行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

  2.甲、乙、丙方任何一方未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及方式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3.由甲、乙、丙方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三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三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七.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八. 争议的解决

  选仲裁时: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都有约束力。或者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国______地______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都有约束力。或者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都有约束力。(注: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选诉讼时: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在仲裁过程中,除三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或者(注:如不采取仲裁解决争议的话)在诉讼过程中,除三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九.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方另行协商。

  2.本协议一式 份,由三方于 年 月 日 (地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

  方: 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地点)

解除合伙的协议书5

  甲方:***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一、甲方与乙方原于20xx年7月9日签订的就网吧企业管理业务的合作协议,现因甲方单方违约违反合作协议中的第六条将***网络中心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使双方无法继续合作。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该合同于20xx年12月20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协议甲方需返还乙方所投入合作资金*万元人民币整。现因甲方无能力偿还乙方所投入合作资金*万元人民币,现用甲方个人在***网络中心持用的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作抵押。三、在此同时甲方需保证所抵押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网络中心”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需保证所抵押给乙方的股份,在此协议之前与协议签定之后甲方不得在以任何形式抵押与转让、质押或担保给第三方,并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四、在协议期间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毁约和转让股份,如有违约就必须即日偿还乙方所投入的合作资金*万元人民币和赔偿经济损失*万元人民币。五、甲方需在20xx年12月20日起至20xx年6月20日止一次付清乙方所投入合作资金*万元人民币整。六、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名 盖章) 乙 方:(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解除合伙的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甲乙双方合伙经营车辆,因经营亏损,资金周转困难,现双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伙,达成如下解除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经营情况

  1、甲乙双方合伙经营大货车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合伙经营车辆为____;

  2、合伙总投资8.8万元,甲乙双方各投资4.4万元;合伙期间车辆由合伙人陈正平驾驶;合伙车辆挂靠____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并由该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了强制险、商业险;

  3、合伙期间为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解除效益

  1、本协议签订之日由甲方支付现金____元(大写____元)给乙方,____________大货车归甲方所有,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该车辆无论是否存在车辆损害均与乙方无关;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自行经营________大货车并自行承担经营风险;

  3、自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合伙经营____大货车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所有权利义务均由甲方承担;

  4、自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合伙期间未履行合同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及双方合伙经营期间的纠纷由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解除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解除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合伙的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特色烤猪蹄商铺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商铺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作经营的商铺名为:_____暂定名)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区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主要为___,范围包括______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以___其现有经营中商铺代资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乙方______以人民币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_____(____%);丙方______以人民币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__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三方确认的个人银行卡上,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____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所持股权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间分工

  甲方负责,店铺的日常营运和内部员工管理

  乙方负责,各类财务管理,账务登记和管理

  丙方负责,产品策划构思和日常监督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3)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作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解除合伙的协议书8

  案情介绍

  原告:王维和。

  被告:云南东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陆公司)。

  被告:云南省技术进步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术开发公司)。

  原告王维和的诉讼请求是:

  1、解除原告与两被告三方签订的共同投资《协议书》;

  2、责令被告停止对原告公司财产所有权的侵权行为;

  3、两被告返还原告的2294万余元资产和赔偿损失;

  4、确认两被告非法炮制的有关侵占原告财产所有权的法律文书和实施的行为为无效的法律文书和行为;

  5、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以下为一审法院确认的事实:玉溪市维和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和公司)于1996年7月19日登记成立,王维和为法定代表人,股东为王维和及玉溪市莲池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莲池公司),注册资金为20xx万元,王维和出资占55%,莲池公司出资占45%.1997年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共同投资成立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7500万元,东陆公司投资3000万元,技术开发公司投资2400万元,维和公司投资2100万元。同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另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三方重新投资原维和公司,注册资金为7500万元,东陆公司投资3000万元,技术开发公司投资2400万元,王维和投资2100万元。

  1997年8月20日,东陆公司法定代表人郑

  在春持8月19日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依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签订的“三方重新投资原维和公司”的《协议书》,以维和公司董事长的名义向玉溪市工商局申请维和公司有关事项的变更。1997年9月9日,玉溪红塔审计中心玉溪市审计事务所出具了维和公司注册资本金为7500万元的《资本金核验证明书》。1997年9月26日,玉溪市工商局根据变更申请及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维和公司第二次股东会议记录,对维和公司部分事项进行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郑在春,注册资金为7500万元,股东变更为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及王维和,其中东陆公司出资3000万元,技术开发公司出资2400万元,王维和出资2100万元。1997年12月21日,两被告召开会议,作出维和公司《董事会暨股东会决议》,称原维和公司股本金为零,不再享有股东权益。

  在被告据以进行维和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一系列法律文书中,1997年8月19日《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这两份材料上的“王维和”签名是参会人员蒲新民所写,没有证据证明蒲新民已征得王维和的同意。1997年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维和公司第二次股东会议记录这两份材料,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鉴定中心鉴定,前两页(内容部分)与尾页(无正文,签名部分)非一次性形成。另,1997年12月21日维和公司《董事会暨股东会决议》没有王维和的签名,两被告在庭审中认可该决议不产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在维和公司的经营运作中,既有民事行为,也有行政行为。在本案中,法院仅就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进行审查,有关工商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的行政行为不在本案审查范围。该院认为,1997年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及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签订的《协议书》,分别违反了《公司法》第75条和第39条,因而无效。1997年8月19日《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及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的内容不能视为王维和真实意思表示,因而无效。1997年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维和公司第二次股东会议记录这两份

  材料,一方面不足以确认为王维和之意思表示,另一方面其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第31条),因而无效。该院还认为,根据《公司法》第4条,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原告王维和作为公司的股东,在本案中无权以财产所有权争议主张权利,其请求两被告返还资产和赔偿损失的主张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为:1997年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及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签订的《协议书》,1997年8月19日《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及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1997年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及维和公司第二次股东会议记录,1997年12月21日维和公司《董事会暨股东会决议》,均无效。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诉讼费由王维和承担30%,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共同承担70%.

  评析

  本案的诸多法律问题是值得探讨的:

  一、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主要有四个:

  1、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之间的共同投资关系,即联营问题;

  2、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王维和、莲池公司之间的股东地位问题;

  3、工商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的行政行为;

  4、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的侵权问题。

  一审法院对工商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的行政行为问题不予审理是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然而,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变更维和公司董事长的行为是不是行政行为?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对维和公司的变更申请是不是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案件时能否对变更公司董事长的行为及提出变更申请的行为其合法性进行判定?

  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原告王维和作为公司的股东,在本案中无权以财产所有权争议主张权利,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如果一审认定的事实是确切的,王维和由原来占股权55%的大股东变为占股权28%的小股东,莲池公司的股东权利则变为零,其股东权利已受到了极大的侵害,而这一侵权行为主要是由两被告实施的,那么王维和及莲池公司能否对股东权利被侵害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案件时是否应对这一侵权行为进行审理?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对原、被告的股东地位进行判定?

  三、在现实的经济纠纷中,尤其是涉及公司法人的经济纠纷中,往往既有平等主体间的民事行为,又有行政行为,而按照现行的审判制度,经济案件依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无权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则要另行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这样一来,一桩经济纠纷就必须经过两次甚至三次诉讼才能解决问题,这显然与“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判”的“两便原则”相悖。法律界及立法机关应当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找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来,比如,制定特别的“经济诉讼法”,在审理经济案件时赋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权,或者,在审理涉及行政行为的经济案件时,由经济审判庭和行政审判庭联合组成五人或七人的特别合议庭,对不同的当事人、不同的问题分别适用不同的诉讼程序,等等

解除合伙的协议书9

  甲方股东:____

  乙方股东: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20xx年4月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青海金藏岭酩馏酿造有限公司,并有慕义、周国麟、周国新、周迎红四人组成董事会,任命周国新为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负责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管理。现乙方资金到位,基础建设及生产改造等都以完成,公司已初具规模,生产经营正常,但因特殊原因乙方提出退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甲方表示谅解,同意乙方请求,双方在友好的基础上经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1、甲方独立经营管理公司并重新任命公司总经理和变更企业法人代表,乙方不得参与干扰。

  2、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原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周国新不在承担公司生产经营的任何责任。

  3、乙方投资款壹佰万元,甲方在今后公司生产经营利润中逐步偿还或以公司产品顶还,如公司经营不善或无利润,乙方不得催还。

  4、公司在发展建筑过程中因资金紧张,周国新垫付的二十五万元和慕义垫付的十五万元人民币,甲方亦在今后公司生产经营利润中逐步偿还或以公司产品顶还。

  5、现公司所欠建筑款,由甲方逐步偿还。

  6、乙方虽退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但仍需要维护公司整体形象

  和利益。

  7、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

  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8、如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请当地促裁机关仲

  裁。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股东各一份。

  股东签字:____

  甲方:____

  乙方:____

  日期:________

解除合伙的协议书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审慎商议后,达成下列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关于双鹰公司的股权及后续事宜

  1、双方一致同意双鹰公司的股权转让严格按照双方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约定执行;

  2、关于甲方用双鹰公司的名下资产抵押贷款的事宜,在双方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有关约定的基础上,双方一致同意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进行办理。

  第二条关于枫雅公司股权的转让事宜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持有的枫雅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甲方配合乙方办理股权状让的有关工商登记手续,确保将其持有的枫雅公司49%的股权转移至乙方(或乙方指定自然人、法人)的名下。

  第三条关于枫雅公司的往来帐务事宜

  双方一致同意在枫雅公司的财务人员出具的财务资料上,由双方审核后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关于清政园小区项目的结算事宜

  第四条关于清政园小区项目的结算

  1、鉴于清政园小区项目的开发正在进行中,项目成本、项目利润只能进行估算;

  2、双方一致同意在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基础上,对清政园项目的开发成本、开发利润进行估算,由枫雅公司财务部门出具财务估算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双方终止合作的结算依据;

  3、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千万元(¥1000.00万元)整,该款项包括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的枫雅公司49%的股权的.对价及甲方享有的清政园项目的利润预先分配。

  第五条其他约定

  1、根据前述第四条第3款的约定,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人民币壹千万元整(¥1000.00万元),由乙方直接支付给贷款银行,偿付甲方用双鹰公司资产抵押所贷款项,余额不足的贷款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借条;

  2、甲方承诺按照双方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有关约定,按期、足额支付除壹千万元以外的其余贷款,确保乙方持有的双鹰公司资产不受贷款银行的权利主张;

  3、自本协议书签订日起,枫雅公司的债权债务概与甲方无关。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因履行本协议书所产生的纠纷提交长沙仲裁委裁决。

  6、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合伙的协议书11

  甲方:____

  乙方:____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之《关于长期科技合作的协议》(下称“《长期科技合作协议》”)的履行,并签订本终止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长期科技合作协议》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下称“终止日”)起正式终止。乙方在《长期科技合作协议》项下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服务同时停止。

  2、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双方在《长期科技合作协议》项下或与之有关而对对方(及对方任何董事、管理层、其他员工、代理或代表)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任何性质的索赔的权利)和负担的一切义务(包括赔偿在内的任何性质的责任)亦在终止日无条件地被放弃和解除。

  3、双方承诺对在签订和履行《长期科技合作协议》过程中所了解的一切个人信息、公司信息、项目信息严格依约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上述信息。

  4、如《长期科技合作协议》的规定与本协议有任何不一致,则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5、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管辖。

  6、本终止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即生效。

  7、本终止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盖章)

  授权代表:____

  乙方:____(盖章)

  授权代表: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合伙的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经过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执行双方合作,甲方接收并管理,投资比例及收益由甲方按50%支付,故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及设备名称

  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双方协商各投资50%,以按揭形式购买或收购____________,收益按投资比例分配,乙方愿退出,由甲方接收并管理,产权归甲方所有。

  二、投资收益价款金额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该协议后,支付乙方投资及收益分配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具体负责通过银行办理付款手续,以银行转帐票据为准。

  三、产权归属与管理

  ____________________从该协议签订付款到位后,产权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任何关系,管理、使用、租赁、安全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四、债权与债务

  从该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无任何债权与债务关系,产权归属明确,管理责任明确。

  五、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如有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按照投资及收益款50%赔偿另一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六、其它事项

  1、凡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与租赁方所签订的合同(即____________租赁合同同时终止),并由________________负责管理,其债权、债务、安全责任及管理,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2、双方在合作期间,乙方借用____________均以借据为准)待____________租赁期满后,按照甲方指定地归还。

  3、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侵害另一方的利益和名誉。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嵇佳平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合伙的协议书1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个体工商户登记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与乙方于 年月共同于投资开办一家 洗车店(原址位于: 后迁至 ),以甲方的名义办理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时商定由甲方占 %股份乙方占% 股份。

  一、甲、乙双方于年 月 日前就 洗车店债权债务以及合伙期间盈亏情况进行了账目核对,并形成了对账手续(详见甲、乙双方核对的数据 ),依据对帐的状况甲、乙双方已于 年 月 日结清相应款项。

  二、因甲方准备退出 洗车店的合伙经营,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合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自已所有的 洗车店所占 %股份全部转让给乙方,为此乙方需在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向甲方一次付清 元人民币整作为股份转让价款。自本协议签订后, 洗车店由乙方自主经营。

  三、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办理 洗车店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并协助乙方办理重新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手续。

  四、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名 盖章) 乙 方:(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个体工商户如果不属于家庭成员变更经营者的,那就只能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登记,由新业主重新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手续。

  2、对于洗车店的财物双方进行清点并造册,并清理合伙经营期间的帐目,由双方进行签字确认。

  3、在签订这个解除合伙协议书后,由你们将钱支付给合伙人后,应当由合伙人出具收条,在收条上注明是洗车店合伙股份转让款。

  4、只有购买了合伙人的股份后并办理重新工商登记,洗车店才能和前合伙人完全脱离关系。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解除合伙的协议书1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签订本合伙协议,并自愿就合伙协议的内容承担法律和民事责任。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双方协商,由双方投资经营,地址:____区龙祥花园330号,经营面积平方米,经营范围:干洗、皮革清洗保养等(具体以工商营业执照为批准的为准)。

  二、合伙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除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形外,期限届满自然终止。

  三、出资方式、额度及利润分配

  1、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经投资人民币50万元。

  2、经双方协商,乙方需以现金及劳务方式进行投资,现金投资人民币万元,在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保证每天遵守合伙组织的工作时间正常上下班,并依照双方的约定负责培训新学员以及皮革的清洗保养业务。

  3、经双方协商,双方出资比例各占50%。双方同意仅对合伙组织的净利润进行分配,净利润分配比例为1:1。在本协议签订后,该合伙组织开始经营之日起每满________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四、工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每月人民币元;

  2、盈余分配:以扣除全部经营成本(包含但不限于房租、各种日常费用、合伙人工资、工作人员工资、应缴税款等)的净利润为分配基数,按双方约定的比例及时间进行分配;

  3、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4、如果在经营期间发生亏损,不足以支付本条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种日常费用、工作人员工资、应缴税费时,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共同承担。

  五、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的条件:须承认本合同;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需执行合同约定的履行出资义务及其他义务;

  2、除名退伙。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有权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的义务,未按时按点上班超过三次的;

  (6)违反本协议第八条之约定内容的;

  除名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事务执行人

  1、合伙人会议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耿XX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情况决定;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公布当月收支情况,研究下月合伙事务的具体安排。

  (3)一般事项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决定,重大事项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X执行。

  (4)重大事项是指:更换合伙事务执行人;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2、合伙事务执行人

  1、本合伙组织的事务执行人为耿XX。

  2、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决定加盟事务,对外签订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合伙组织的用人权利、开除员工的权利及员工的薪酬;

  (5)管理合伙组织的财务及帐目;

  (6)出售合伙组织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等;

  (7)支付合伙债务;

解除合伙的协议书15

  第八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10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本合伙组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终止:

  (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连续长期不能有盈利运营达个月以上的;

  (3)合伙事务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被相关部门吊销;

  (4)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人终止后的事项:

  (1)经双方协商推举清算人,并邀请第三方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支付员工工资、支付所欠税款、合伙人收取债权、清偿合伙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先后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组织共同财产清偿合伙组织债务,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

  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X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和变更。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附件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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