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3-03-09 14:57:2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合集15篇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合集15篇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1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校行政会议统一决定,我校对学校校舍有维护维修权,校舍是学校财产的一部分,是全校师生学习、生活、工作的主要场所,学校必须执行相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校应对校舍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养护,保证随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校舍定期查勘鉴定,发现危房立即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立即封闭停用,按有关规定加固或拆除。大、中修项目由学校提前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实施。

  2、校舍各部按以下要求维修门、窗保持完整无损,开启灵活,玻璃五金齐全,油漆完好,铝合金窗要保证推拉灵活,玻璃、皮条、完好无损。

  屋面应保持不渗漏,无破损,无杂物,平整完好,排水畅通。每年雨季前检查维修一遍,确保使用。

  墙体应保持完好,平整、牢固、无裂缝。内墙瓷砖不空鼓,无脱落,外墙不剥落,瓷砖不空鼓,不脱落。内墙、顶棚可三年粉刷一次。

  地面应保持平整完好,无空鼓,无裂缝。地面砖无空鼓,无破损。落水管应保持完好无缺。房屋周围应保持排水畅通。

  屋面防雷设施,每年雷雨季节前要检查维修一次,并检测导电功能是否达到要求。

  水、电、暖设施应定期检测维修,严防跑、冒、滴、漏、确保畅通安全。

  3、新建校舍功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做到有证勘探,有证设计,按投招标手续,有证施工。由质检站、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学校共同严把质量关、验收关,确保工程合格后交付使用。

  4、校舍档案是维护学校权益,查勘维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反映学校建设的重要资料。因此,学校必须建立校舍档案,校舍档案分为确权、基建、管理三大职责。

  校舍档案的归集整理由校长,档案管理员,共同负责。

  修建工程竣工及房屋,土地权属的变更,必须在两个月之内将一切档案资料整理归档。

  校舍档案由专职档案人员保管,专柜存入,并切实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霉,防光,防高温工作。

  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如工作需要,借用人需写借条,用后及时归还。不准拆页,确保安全完整。

  5、加强设备维护管理。

  设备包括教学、办公、生活、校办产业范围的一切设备,,仪器器械、电教设备,图书等。

  学校的一切设备都应登记建档,定期清查,做到帐、表、卡、物相符,确保各类设备的完整。

  学校设备应当分类保管,加强养护,定期检测,及时维修。

  教学仪器设备应按有关专业技术要求进行管理,保持良好可用状态。露天体育器械由学校每年全面整修油漆一次,保持完好,牢固。课桌凳,要利用学生休息时间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学生使用。办公桌椅,要做到随坏随修,保证使用。要坚持一学年一查制度,确保各项设备的正常使用。

  6、加强领导校舍设施维护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学校要切实下大力气抓好这项工作,为此要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校舍设施维护管理领导小组,配齐有关管理人员,明确责任,统一管理好这项工作。

  及时倾听师生的意见,定期研究,部署管理工作。期末。学年末。各检查总结评比一次。做到管理严格,使用方便,有奖有惩。

  确保维护经费。维护经费是校舍设备延长寿命,确保安全,保持常用常新的根本保障。所以学校领导要广辟资金渠道,多方筹措校舍设施维护经费,用于校舍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接受上级部门特别是教委领导的检查监督,促进校产校舍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为此本校特成立学校校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继刚

  副组长:张习勇、谢娅

  成员:刘赋、王滇黔(及各班主任)

  各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责任,下设办公室由(总务主任)刘赋负责日常工作。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2

  教材是保证学校教与学的重要工具。搞好教材管理和计划供应是保证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的重要手段。为加强教材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教材管理原则

  1、凡教学计划内所设课程的教科书、讲义、教学纲、实验指导书、教师参考书、学生制式练习本等均属教材管理的范围。

  2、教学计划内开设的课程均应有相应的教材或讲义。教材的选用应根据教学纲的要求。由任课教研室集体讨论,经系(部)主任审查后,每门课程确定不同的'2至3套教材版本报学校教学员会研究确定使用其中的一套,教学员会认为部(系)所报教材版本不当亦可另选,选定的教材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不宜经常变动。

  3、所有教材的订购、保管、供应均由教务处教材科统一负责,订购或自编的教材一律由教务处教材科验收入库,妥善保管不应损坏,并建立完整的帐目。教材科应每学期向教务处领导和主管院长报教材出库清单,每学期末清库盘点一次,要求做到帐物相符。

  二、教材的订购

  1、教材的'订购不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必须以保证教学质量和教材质量为前提条件。并在学院纪审计部门监督下,与学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共同实行招投标。

  2、教务处教材科应根据学校教学员会所确定的教材版本,在每学年春、秋二次按订购计划予以采购。

  3、凡已订购的教材,不应轻易变动。由于特殊原因必须变动时,由教研室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系部主任签署意见,由教务处研究决定是否报学校教学员会研究确定,改订手续至少提前2个月办理。

  4、订购教材应根据每届学生使用数、教师用书数、现有库存数、教材下次出版时间等情况,本着既要保证教材供应,又不要过长时间积压资金的原则适当确定订购数量,订购数量不宜超过每届学生使用数和教师用书数量。

  5、校内自编教材、讲义、实验报告书,制式练习本,需批量印刷的;校内教师自编的教材、教参需由学校销售的,应由系(部)主任召集有关人员会审通过并经学校教学员会研究决定后,由教务处报学院教材员会审定,由纪审计室审计后进行印刷或购进。并由教材科保管、供应。

  三、教材的发放

  1、教务处于每学期开学前二天发放教材。

  2、任课教师、试验辅导教师可按教学任务安排领取所任课程的教材或实验指导书一本(套)。非所任课程的教材原则上不予供应。如确属教学需要,需经系(部)主任和教务处领导批准后限量供给。

  3、外单位来校进修、听课人员所需教材、讲义费用自理。

  4、学校举办的各种短训班所需教材原则应有预订计划。

  5、教师如将教材丢失,一般不再补发,可自费购买,教师所领教材一般应使用两届以上(更换新版本除外)。教务处应建立教研室和教师个人领书登记卡,以便校对、清查、发放。

  6、为便于学校、教务处、各系(部)领导听课,了解教学情况,配给各系(部)本系(部)各门课程教材一套,配给教务处领导全校各门课程教材一套,由各系(部)和教务处指定专人管理。

  7、新教师发放教材时,可同时配给23本配套教参、业务教材。

  8、每学年各教学系(部)可购买1000元以内的教辅资料,系(部)可凭购书发票,并经教材科验收后,由学校予以报销。所购资料由教学系(部)指定专人管理。

  9、外单位如在我校购买教材,需在保证我校教材供应的前提下,经教务处长批准后售给,并按书价加入15%的管理费,如需邮寄则按20%计算。所有售书款均开具学院正规发票,并全部上交学院财务计划装备处。

  10、本校自编的教材,如需赠阅和交流,需由有关教研室提出赠阅、交流范围和数量,经系(部)主任、教务处长和主管院长批准后,一般由图书馆资料部门办理。外购教材一律不赠阅、不交流。

  四、教材的报废

  对于近期使用过的库存教材,原则上全部使用完毕后才可更换新版本,确属不宜再继续使用的库存教材又无法转售的,以及长期积压的教材,经教务处长和主管院长批准可予报废。报废教材款由校财务予以冲销。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3

  为了规范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工作管理,推动欧店中学体育运动持续、协调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统一思想,积极行动,振奋精神,努力工作,为欧店中学体育运动事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组队原则

  我校训练的运动项目为保康县各个运动会比赛中设立的比赛项目,运动队的组建必须得到学校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

  三、训练时间

  具体训练时间由校教务处、政教处协调分配。

  四、教练员规章

  1、实施运动队教练员总负责制,设立专门的一位总教练担任此职。总教练负责全队训练管理的协调工作。

  2、负责运动员的选拔和组队工作,负责该队每学期训练计划的制定,并组织运动员实施。运动队训练计划要具体,可操作性强。

  3、训练计划实施前,负责召开运动队会议,对运动员提出相应要求。训练计划实施过程中,要高度重视队风和赛风建设,做好队员的思想工作,教育队员努力提高竞技水平。

  4、努力钻研比赛项目的特点,严格要求,做到科学训练。

  5、及时召集运动员会议,总结阶段训练经验。

  6、以身作则,做到训练育人,做运动员的知心朋友,关心运动员的身心健康,提倡严肃认真,热情友好,身教重于言教的工作作风。

  7、负责办理运动员比赛报名、注册,参加有关技术会议,开好赛前动员大会,做好赛前一切准备。

  8、训练管理工作中如遇重大问题,需及时请示领导,不得擅自做主。否则,应负相应的责任。

  9、按规定办理好运动员所需经费、服装、器材等手续。

  10、及时召开运动员赛后会议,对比赛进行全面总结,并写出书面报告。

  11、及时清理运动队的财务、服装、器材等。如有丢失,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运动员规章

  1、被选入学校运动队的`运动员,要做到一切行动听从教练指挥,积极认真投入训练,努力提高技术水平,为学校争光。

  2、运动员不得无故迟到或是缺席训练,迟到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缺席严重者将其开除运动队。

  3、运动员必须积极努力,认真完成教练员安排的训练内容,尊重教练员。

  4、在队内、队外要讲文明、礼貌,讲团结、讲奉献,谦虚对人,尊重师长,杜绝一切污秽的言谈举止。

  5、应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不论何时何地,不许打骂斗欧,起哄闹事。

  6、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遵守课堂纪律。

  7、努力提高比赛技能,应尽最大努力提高我校运动队的专业技术水平

  8、必须遵守纪律,包括运动队制度、请假制度和其他管理规章制度。

  9、必须遵守训练与比赛纪律,绝对服从教练员,在场上场下的一切安排,全力投入训练与比赛,认真完成教练员布置的各种练习,教练根据运动员训练与比赛的评价,有权告之学校有关管理管理部门对运动员进行处罚。

  10、学校根据运动员参赛成绩,按得分予以适当的奖励。

  11、当运动员违反本条例的一条或几条,学校有权依据事实,按照规定择取下列某一项或几项酌情给予处罚。

  (1)批评教育

  (2)停止比赛、训练

  (3)开除其校队队员资格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4

  1、自觉遵守实习厂方和学校的纪律与规章制度,安全实习,健康实习。

  2、实习期间,无论在生活还是在实习生产上遇到任何问题,必须先向驻厂老师汇报,无法自行解决的事情,必须向老师汇报后由老师协助处理。

  3、实习生产(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统一穿戴工作服、帽子和厂牌。自觉按照厂的上班时间准时上班,迟到按照厂规章制度执行扣罚。

  4、有事请假(病假/事假),必须自行在其生产线的线长(或管工)处提出申请,填写好请假条并批准后方可请假;如填写好请假条但线长(或管工)没有签名批准的'任何请假行为视为无效,强行请假离开,一律按旷工处理,由厂方按规章制度处理,情节严重者厂方将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并辞退处理。

  5、实习期间,同样严格按照学校的仪表制度随时抽检。仪表不合格(染发、烫发、长甲、男长发等),提醒自觉处理,提醒后两天内不处理的,按学校规章制度箭处分。

  6、晚上必须按照日常作息时间作息,晚上不能超过11:20回宿舍,对夜不归宿的同学,按学校规章制度一律给予箭处分。

  7、男生不得到女生宿舍逗留,女生不得到男生宿舍逗留,一经发现,记过一次处分。

  8、不得喝酒、赌博,情况严重,按学校制度给予箭处理。

  9、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外,由厂方和学校量情严肃处理。

  10、辞职、自离必须联系家长,由家长提前15天通知学校,由学校通知驻厂老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后才能离厂。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自行离厂,按厂规定扣除当月30%-80%实习工资处理,学校并给予记过两次处理。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5

  为了规范师训工作管理,全面提高教师素质,特制订本条例:

  一、管理方式

  中小学师训工作由文教局归口管理,学校和个人不能对外联络函授等有关培训事项,函授由文教局协调安排,自学考试毕业档案必须由文教局签章,其它形式的培训(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培训)学习在文教局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

  二、师训内容及要求

  1、政治素质:

  内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领袖人物的'理论著作等;

  要求:各校坚持每周不少于一个小时的政治学习时间,并做好笔记,学习笔记每学期不少于3000字。

  2、职业道德:

  内容:国家教育工会颁布的职业道德标准,《岳阳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教育政策法规,敬岗爱业献身教育的先进模范人物的优秀事迹或听报告、讲演等;

  要求: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遵守法律法规,学校每月举行一次师德教育活动。

  3、业务学习:

  内容:新课程理念,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普通话,基本功达标和提高(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简笔画、普通话)学历达标,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著作等。

  要求:

  ①全员接受新课程理论培训;

  ②计算机达一级(专职教师达二级);

  ③普通话:语文科教师达二甲、其它科教师二乙以主;

  ④会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组织教学(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教师免试②、③、④项);

  ⑤45岁以下,三年以上教龄的教师必须具备合格学历(必须是教育专业和国家承认的学历,中学本科,小学专科);业务学习笔记每期不少于5000字。

  三、学历培训的申报及学习期间请假、经费报销

  1、在职教师必须学历达标并鼓励学历提高,凡学历达标或提高的教师,必须写出申请,先学校备案,后报文教局审核协调安排。

  2、在籍函授或自考教师,必须将所学专业和授课学校情况交本校,统一报文教局。

  3、学历培训原则上利用业余时间,不能影响教学,教学期间安排面授的,持通知报教务处审定,校长审核,报文教局审批请假手续,期间自付代课金,不享受学习期内奖金。

  4、参加全员短期培训的可报销学费,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学习(主要指文教局或文教局同意)学习经费按政策予以报销。

  5、学校凭文教局签章的自学考试结业证每门报50元费用。函授学习,学校毕业证、档案可给予一次性奖励(自考毕业亦可另行奖励)。

  四、纪律要求

  1、严禁弄虚作假,买卖文凭,一经查实取消学历资格,收回奖金,并追究责任。

  2、学习期间要遵章守纪,学有成效;学习成绩纳入业务档案,短期或指定性培训活动按目标管理考勤细则记分。

  3、教师要学习工作两不误,因学习严重影响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的,学校可不予报销经费,并按目标管理从重扣分。

  五、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6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力度,使骨干教师迅速成长,克服教师职业“怠倦症”和骨干教师的“满足感”的产生,促进骨干教师“再生”发展,分层培养各级骨干教师,为县、市、省级骨干教师的选送提供依据,激励已被评为各级骨干教师的持续发展,根据学校教师培养的要求,以“让教师与学校一起发展,让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为培养目标,遵循骨干教师成长的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特制订本意见,试行实施。

  二、培养目标

  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在教育教学业务中具有指导、带头、示范作用。

  三、措施机制

  本办法是将各级各类骨干教师以及学校内的骨干教师统一纳入xx中学骨干教师的培养及管理,一个标准进行考核,在本办法中没有骨干教师级别之分,合格者既保留原级骨干教师称号,同时也是xx中学骨干教师,享受xx中学骨干教师津贴。本办法实行年度考核,滚动推行。

  1、建立骨干教师成长记录袋

  此档案长期跟踪记录专职教师成长的经历,按照《骨干教师考核细则》量化,分年度给予考核结论:优秀、合格、不合格。并由学校签章颁发年度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证书,确定为xx中学骨干教师资格。

  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办法:按《细则》量化,95分以上者为优秀,80分以上者为合格,79以下者为不合格。

  2、骨干教师选拔办法

  各级骨干教师的选拔,在符合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初中实际教学时间6周年,三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普通教师: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考核行列的考核方案:师德师风10%,近三年教学成绩30%,教学过程20%,教育科研20%,民主测评20%,按教师总数的5%取其前位名次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考核行列。

  校级骨干:三年来量化的总成绩,按规定指标取其名次推荐为县级骨干教师。

  县级骨干:三年来量化的总成绩,按规定指标取其名次推荐为市级骨干教师。

  市级骨干:三年来量化的总成绩,按规定指标取其名次推荐为省级骨干教师。

  3、实行“骨干教师津贴”制度

  遵照《xx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年度量化考核合格者,由学校行政发给每月20元、全年240元的骨干教师津贴(寒暑假期间的津贴纳入年终考核)。

  4、实行骨干教师任免制度

  各级各类的骨干教师每个年度纳入学校进行资格考核,可进可出,滚动推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否定其学校骨干教师称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者,一票否决;

  (2)师德师风败坏,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者,一票否决;

  (3)教学成绩末尾者,一票否决;

  (4)遵照《xx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凡是连续三年量化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其任何级别的骨干教师称号,并由学校报请上级管理部门批准。

  (5)在现有骨干教师中,根据《细则》的量化,按全校教师总数的5%,从低到高取其名次以及考核不合格者,一并进入新一轮的考核。即与申请xx中学骨干教师的普通教师,一并按照进入考核方案,即师德师风10%,近三年教学成绩30%,教学过程20%,教育科研20%,民主测评20%,再按教师总数的5%取其前位名次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行列,其余教师被否定。

  5、实行骨干教师加分制度

  根据《xx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连续三年量化考核优秀者,在评职、晋级、评优,选模以及教师福利(如分房等)考核中享受加分优待。

  具体加分办法是:

  周期内考核:三个“优秀”,一次性加0.5分。

  周期内考核:两个“优秀”,一个“合格”,一次性加0.2分。

  其他情形的考核结论,不享受加分优待。

  四、管理考核

  1、由学校行政、教导处、教科室、教研组联合组成骨干教师管理领导小组。由教科室具体负责对骨干教师进行年度量化考核。

  2、骨干教师考评材料必须是由上级教育部门、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真实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3、参加骨干教师考评由教师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4、考评材料由参评教师本人提供,以具体的数据或翔实的文本资料为左证(无具体左证材料该项不给分)。

  本办法由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7

  一、学校必须成立“营养餐”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或总务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班主任老师、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领导小组对食堂的财务、经营情况、饭菜的质量、卫生安全、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每学期至少要召开1次会议,听取学生、学生家长和教师提出的'意见,并将合理化建议提交学校行政会研究落实。

  二、学校食堂一律由学校集体管理,不准个人承包或变相承包。

  三、学校食堂应遵循零利润的原则,学生“营养餐” 只能将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纳入成本核算,燃料费、从业人员工资、厨房用品等一律不得纳入成本。做给学生的饭菜要确保数量和质量。

  四、学校应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设立独立的“营养餐”专账,并纳入学校财务核算。

  五、学生“营养餐”补助款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或学生家长,应由学校统一管理,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支出。

  六、学校应设立“营养餐”公示栏,将 “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学校应加强饮食从业人员管理,定期进行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八、学校不准购买四季豆、野蘑菇、发芽的马铃薯给学生食用。

  一律杜绝凉拌菜。

  九、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8

  为了保证广大学员有一个良好有序的上机学习环境,现制定机房管理制度如下,请遵照执行:

  1、 学员上机时一律按秩序排好队、正确佩戴学员证有序进入机房,未排好队和佩戴好学员证的班级或学员禁止进入机房上机。不服从管理、无视纪律者将视情节给予勒令下机、停机一天、停机三天或停机七天处理,对严重扰乱机房秩序者交由学校保安处和学生处处理。

  2、 学员上机时,需保持机房安静,不允许大声喧哗、随意走动;爱护机房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允许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更不允许将垃圾扔到机器背后的空隙中,垃圾应在下机时带出机房,否则将罚打扫机房七天。

  3、 学员上机时,必须衣冠整齐、整洁,不允许穿短裤、背心、拖鞋或光脚、赤身、裸体进入机房,否则不允许进入机房上机。

  4、 学员上机时,应该保持良好的操作姿势,不允许把脚搭在桌子、椅子上。不允许在桌椅、板凳、显示器、主机上面涂、写、画,一经发现,停机七天。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机七天并全校通报批评。

  5、 学员上机时,不允许携带食物、饮料进入机房,不允许在机房内抽烟。一经发现,立即停机七天。携带水杯的同学须请示机房值班老师,确保无危险。如不慎跌落水杯或洒水入电器插头中造成短路烧毁电脑及造成其他设备的损坏者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6、 学员上机时,不允许随意删除、修改、移动其他学员的作品文件或其他相关的学习资料,不许存储与学习无关的文件浪费硬盘空间资源,违反者将视情节给予勒令下机或停机反省处理,直至认识错误并有悔改表现方可恢复上机。

  7 、计划上机时,没有安排到该班上机的同学,禁止进入机房上机。一经发现,立即停机七天。如有需要用计算机,应向班主任申请,报告管理员或机房辅导老师,经允许后方可进入机房上机。

  8、 计划上机的学员禁止打游戏、看电影、聊QQ、看小说、听音乐、未经许可上网等。一旦发现,立即停机七天。

  9、 学员上flash课时可以在机房看flash动画、音乐,但禁止玩flash游戏,一经发现,停机七天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10、学员上机时,不允许带任何充电器材进入机房使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不再返还。造成机房设备损坏者,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11、学员上机时需认真练习上课所学的软件,上网时禁止下载具有攻击性、破坏性的软件(如黑客、病毒等软件),不允许进行各项破坏机房学习、管理软件的`活动,未经机房管理员或机房辅导老师的许可不允许安装任何软件,一旦发现,立即停机停课一个月,并向全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将移交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处理。

  12、 学员在上网时,不允许浏览色情、反政府或其他非法网站,一旦发现,立即停课停机一个月,并向全校通报批评。造成严重性破坏者,移交给司机关或公安机关处理。

  13、学员上机时禁止肆意传播病毒程序。一经发现,立即停机一个月,并向全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将移交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处理。

  14、 在计算机中心,禁止学员在做组装与网络课的实验时,装一些影响计算机正常运行的程序。一经发现,停机七天。

  15、 学员在使用移动存储设备(如移动硬盘、优盘等)时,其中不允许存放有病毒的程序、黑客软件或其它具有攻击性的软件,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不再返还,同时停机一个月,并向全校通报批评。

  16、学员上机时发现计算机有任何故障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时,应急时向机房管理员或机房辅导老师报告,不允许私自搬动或拆卸机器任何部件,一经发现,立即停机七天,造成设备丢失或损坏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7、 学员应按时上下机,不允许耽搁其他学员的上机时间,以免影响别人的学习,如有意耽搁者做停机一天处理。下机时应按正常程序关闭计算机和显示器,并将桌椅摆放整齐,方可离开机房。

  18、 如学员在上机时违反上述规定,一律须主动出示学员证登记备案并遵照执行,请学员配合机房管理员和机房老师做好工作。

  19、 请学员爱护机房公物,遵守社会公得德。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9

  为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各学校积极筹备卫生清洁消毒物资,为开学和开学后日常防疫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一定要规范储存、使用和管理,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1、清洁消毒物资包括消毒剂和消毒器材。消毒物资存放在学校专用存放地点,场所应选择在有监控覆盖的地方,并离开学生活动区域。

  2、存放地点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除湿、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3、存放场所封闭管理。存储仓库要悬挂警示标牌,设置警界线等隔离措施。

  4、物资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5、将安全管理制度、每种消毒剂安全使用说明在存放场所放大张贴。

  6、安排专人出入库管理,建好物资管理台账,包括来源(接受捐赠、购买)、数量、购买(接收人)、入库时间等。

  7、物资出库做好登记,对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量等详细记录。领取和归还均双方签字确认。

  8、向使用人发放消毒用品时,应附送简练表述的安全注意事项。

  9、使用人要做消杀情况记录,包括消杀时间,区域(面积),可在归还物品时记录备案,存在问题及时向主管人(保管人)反馈。

  10、消毒剂(粉、片、液)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配比、使用,严格遵守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1、消毒剂和消杀用具应即用即还,或每日取还。不应在固定存储场所以外其他地方存放。

  12、管理人员要定期查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明确负责人和检查人。

  13、消杀要适时、适度、适量,防止过度消毒引发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学校公布制度时,应同时公布责任人(尽量双人管理),以确保制度落实。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构建现代化生态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办学指导思想:以落实“两全”为目标,以促进学生的全面、主动发展为宗旨,以改革为动力,以管理作保障,以育人为根本,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的工作思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三条办学总体目标:学校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办学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育人为本,全面实行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德智双全,学创俱能,身心两健的高素质的合格中学生,最终建成现代化生态学校。

  第四条长山镇第一初中是公立全日制中等初级中学,学制为三年。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学校接受教育

  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定期通过家长委员会、学生会议、社区调查等形式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把学校办成人民满意的学校。

  第六条学校校训:凡事用心去做。

  第七条学校以“勇争一流”为校风,以“敬业爱生”为教风,以“善思好问”为学风。

  第八条学校的校歌:长山一中赞歌

  第九条校徽:火炬方案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一节校长

  第十条学校校长的任职方式由两种:一是由学校教职工民主推荐,镇党委政府举荐,邹平县教育局组织考察任命,副校长由校长提名邹平县教育局考察任命并备案。

  二是由县教育局党委牵头,和镇党委联合组成考察小组,完全通过竞聘方式产生校长和副校长人选,然后由县教育局任命。

  第十一条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全员聘任制、结构工资制、考核奖惩制。

  第十二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

  校长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令,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坚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确立学校办学目标,制定近、远期学校发展规划。

  (二)、主持全校行政工作,确定全校性工作措施,主持校务会议。

  (三)、制订学校工作计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接受上级党政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四)、根据学校发展规模、编制标准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征得学校党组织同意下,设置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和任命学校中层干部。

  (五)、主管和批准学校教职员工的聘任、调配、考核、奖惩和其它管理工作。

  采取一定的措施,不断提高教工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形成以一支骨干教师为中心的、结构合理的教工队伍和干部队伍。

  (六)、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坚持德育为首的指导思想,以教学为中心安排好各项工作,以科研带教研,以教研促科研,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活动。

  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出自己学校的特色。

  (七)、贯彻勤俭办学、勤工俭学的方针,管好用好学校的经费、校舍设备。

  关心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增加学校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八)、建立健全学校的行政指挥系统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领导学校内部的各项改革,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九)、规范学校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行政班子的智慧和力量,定期向学校支部通报学校情况,重大事情事先和党组织商定,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

  保障教代会和工会行使职权,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校长的权力: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二)、人事权:从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聘任干部、教职工,安排、调整干部和教职工工作。

  (三)、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政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基建。

  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

  第十四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三)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执行。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起的重要作用,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五)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集体智慧的力量,发挥全体教职工的整体功能,同心协力,合作互补。

  (六)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七)规范学校管理。

  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搞好校舍、教学设施、教学设备、校园环境等建设。

  (八)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九)创造条件,不断改善、提高教师福利。

  (十)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带头实干,开拓进取。

  (十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十二)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校长培训。

  第二节党支部

  第十五条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

  支持校长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完成。

  党支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保证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四)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所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参与决策。

  第三节学校职能部门

  第十七条学校设副校长三人,在校长领导下分管学校教学、总务后勤、德育安全等工作。

  下设发展部、教学部、总务处、学生部、团总支、工会等职能部门。

  发展部具体负责学校行政协调、学校人事、学校计划的制定、档案管理工作及调研等工作,谋划学校的总体规划、发展方向,为校长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教学部具体负责整个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包括教科研、教学常规、实验、电教等方面。

  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全方位为教学服务。

  学生部具体负责对班级的管理、学生的一日常规和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

  团总支具体负责学校的团队工作和学生的实践活动。

  工会具体负责教职工的思想、师德教育工作和教职工的权益维护。

  各处室要各司其责,在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有序地开展工作,工作中要做到三点:一是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二是工作要有主动性,三是工作要有特色。

  各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由学校考察,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校长聘任。

  第十八条学校分别设年级部和教研组。

  年级部和教研组在学校常规管理、教学研究、提高质量、深化素质教育等方面积极主动工作,创出特色。

  第四节行政办公会议

  第十九条学校每周召开一次校长办公室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长、副校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作好记录。

  学校每周召开一次班子会议,班子会议贯彻执行校长办公会议意见,班子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有关法律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实行依法治校。

  第二十一条贯彻中学德育大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通过课程教学、班团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等形式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国际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劳动教育、民主法制与纪律教育和学校优良传统教育以及人文精神的教育。

  第二十二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教学)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形成我校的课堂教学模式,使我校的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走在全县乃至全市的前列,扎实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三条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准。

  第二十四条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及《长山一中一日常规》,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对已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第二十五条学校设立信息中心,努力办好邹平县长山镇第一初级中学网站,扩大对外窗口,积极用好数字化教学平台及多媒体教室、微机室等,扩大图书室的教育功能。

  根据自身的特点与要求制订并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立教学研究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应充分发挥学术职能,同时也应注意发挥政治职能和一定的行政职能。

  教学研究组组长组织本教研组的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贯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校的各项教学任务。

  第二十七条学校执行《邹平县教学常规》,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和考试,并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好各学科的毕业考试和考查。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

  对转学、休学、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各项纪律制度。

  第二十九条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

  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

  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

  第三十条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主动与社会、家庭配合,定期召开家长会,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德育工作模式和网络。

  第三十一条切实贯彻《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三十二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推广和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三十三条依据《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

  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周工作安排表和校历表的严肃性。

  任何人不得擅自调课停课。

  停课半天需经校长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停课一天或一天以上需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学用书目录》统一征订教材、学习资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三十五条严格履行保护少年儿童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法律职责,积极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第二课堂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心理、健壮体魄和健全人格。

  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第三十六条加强行政值班和教师护导工作,开展班级的检查、评比。

  培养学生自觉执行本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习惯。

  第三十七条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音像资料,尤其是充分提高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闲置"。

  第三十八条加强档案资料建设,各处、室要认真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第四章总务管理

  第三十九条学校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

  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高效、超前做好服务工作。

  第四十条学校财务部门要严格遵守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勤俭节约,严守财经纪律,杜绝铺张浪费。

  第四十一条坚决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并采用规范票据。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各项教育经费。

  学校实行个人乱收费考核、聘任一票否决制。

  第四十二条加强校舍、校产、物业管理,严防公物流失。

  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四十三条做好开源节流工作,增强学校自身造血功能,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待遇。

  第四十四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按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第四十五条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交通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师生平安。

  第五章民主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党组织对学校教育实施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对学校发展计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

  党组织通过领导教代会、群团工作等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十七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第四十八条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制度。

  每年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无记名测评等方式评议学校干部。

  第四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党支部领导下,依靠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监督干部的重要形式。

  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主要职权包括: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内部人事管理体制、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办法、奖惩条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规章制度。

  (三)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立每年评议一次学校领导干部的制度。

  有权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处分、免职等,有权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四)讨论教职工的福利分配等问题,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

  学校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会议,日常工作由选举产生的校工会委员会负责。

  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五十条学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方面的研讨会和各种专项讨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

  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

  第五十二条学校受上级党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督促、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学校积极推行校务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和全体教职工的舆论监督,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五十三条分级成立家长委员会。

  每届家长委员会任期三年,成员由10-15名家长组成。

  所有成员必须是来自各方面有代表性的并在社会上有威望的热心教育事业的家长,家长委员会要定期研究学校教育工作和家长工作。

  第五十四条学校建立校内教职工申诉制度,设立调解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办公室设在工会。

  第六章环境管理

  第五十五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做到校园的净化、绿化和美化,最终建成符合学校特点的数字化、人文化和生态化的和谐校园。

  第五十六条全体师生应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开展丰富多彩、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活动;教室里的板报和校园内的画廊及时出刊,定期更换;营造团结协调、紧张有序的学生生活氛围。

  第五十七条全体教师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认真自理好家庭关系,赡养父母,尊敬老人,重视对子女的教育。

  邻居之间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和睦共处,处处为学生做好榜样。

  第五十八条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督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

  第五十九条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品摆放整齐。

  第六十条校内师生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有关规定。

  第六十一条总务处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六十二条坚决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抵制妨碍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影响。

  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设点摆摊。

  学校门前不得设有台球、电子游戏机、录象厅、溜冰场等影响师生工作学习的娱乐场所。

  第七章教职工管理

  第六十三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怯》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学校教学、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热爱祖国,献身教育;服从领导,勤恳工作;钻研业务,崇上科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

  第六十四条学校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教师、职员、工人必须确立主人翁意识,在工作中主动发展,牢固树立创精品意识、一流意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第六十五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逐步实行评聘分开,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接受继续教育。

  第六十六条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十七条教师应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

  期初有教学计划,期终有总结或专题小结。

  第六十八条学校每年根据《长山一中教职工考核条例》对教师、职工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正确的考核。

  第六十九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

  保证教职工享有国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七十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教职工,予以相应的教育、批评和处分。

  教师、职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或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七十一条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全同制,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服从学校分工,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教职工不履行聘约的,须提前三个月向校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解除聘约。

  对不服从学校分工或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学校将予以辞退。

  第八章学生管理

  第七十二条凡按有关规定经正常手续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第七十三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对教师奖惩不公平,有权提出意见。

  (二)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

  (三)参与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设备和仪器。

  (四)在完成规定的学业合格后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十四条学生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尊敬师长,行为文明、规范,友学同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情操和行为习惯。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能力,勇于创新,立志成才。

  (四)关心班级,自信、自律、自理、自强,做文明人。

  (五)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与行为。

  (六)维护学校声誉,用实际行动为学校增添光彩。

  第七十五条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党组织领导,是学校教育中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服务的重要力量,要配合党组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七十六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

  第七十七条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为学校赢得荣誉,有杰出成绩的学生予以重奖。

  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业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七十八条学校对在校学生的安全负责。

  对于超出国家、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允许范围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学生自已承担。

  第七十九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资助,帮助其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第九章附则

  第八十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本章程的修订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第八十一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

  第八十二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八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长山镇第一初中校委会。

  第八十四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11

  (一)食品采购和储存制度

  1。食堂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其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了解各种原辅材料可能存在的卫生问题。

  2。在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仔细查看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是否按《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标出了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份、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防止购进假、冒、伪、劣产品。食堂管理制度_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3。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4。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拒绝采购有害物质污染、霉变、变质、过期、腐败的物品。

  5。采购物质要求定点购买,并认真做好购货记录,经食管员验收后方可入库。

  6。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的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7。各类食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8。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9。定期检验库存食品,掌握所贮存食品的保持期。

  10。不使用腐败变质、生虫及污染不洁的食品。

  (二)食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餐具茶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炊具、用具必须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2。落实餐具及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对小餐具实行一去残渣、二碱洗、三清水冲、四蒸汽消毒、五保洁。大餐具和用具实行碱洗、清水冲、再消毒保洁。

  (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每天对空气、工作台面、刀砧进行消毒,在无人工作时应用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或用消毒液擦洗台面。

  2、班前、班后要做好各部位的清洁、洗涤工作,保持厨房内外包括操作台、灶台、地面和水沟等处的.清洁消毒工作。

  3、定期打扫贮存室,做好室内清洁消毒工作。

  4、食堂应确保一天三小扫二保洁,一周一次大扫除。

  保持操作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应有专人负责,分工包干,及时清扫;场所内设施布局应符合要求,垃圾和废弃物应有密闭容器存放。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滋生条件的措施,确保工作环境三无:无鼠、无蝇、无尘。食堂管理制度_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四)食品的卫生安全要求

  1、供给的食品要新鲜,不得有腐败变质食品及有毒有害食品。

  2、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

  3、洗菜工要落实一洗、二浸(浸泡1小时)、三洗工作;生熟菜切配用具要分开,并有标记。

  4、彻底加热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达到70℃以上。

  5、加工后的可食食品应放在备餐间,严格防止污染。立即食用做熟的食品。

  6、妥善贮存熟食品:食品贮存在60℃以上或10℃以下的条件下。

  7、彻底再加热熟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至少达到70℃。

  8、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

  9、反复洗手,加工前和每次间歇之后,必须把手洗净,尤其是去厕所后。

  10、必须精心保持厨房所有表面的清洁。

  11、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12、使用净水,若供水不保险的话,须在加入食品或制冰或饮用前,将水煮沸。

  13、餐具保管要定人定位,餐具存放应整洁有条理,专用机械要加纱布套。

  (五)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制度

  1、食堂管理人员每天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工作,并进行晨检记录。若发现当天有发烧发热或其它不适症状的从业人员应调换或调离工作岗位。

  2、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要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仪器的工作。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搞好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能佩戴首饰,不随地吐痰,不在操作时闲谈、抽烟,不带闲人进配餐间,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

  4、发现传染病者,立即调离岗位。

  (六)检查及惩罚

  卫生教师每天到食堂检查、做好晨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食堂负责人。

  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定期对食堂各部门进行卫生检查,对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予以相应的处罚,对于认真执行者予以奖励。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12

  学校保安员是学校师生生命及校园财产安全最重要的守护者,为了能使保安人员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做法,特制订《学校保安员管理规章制度》。保安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守工作纪律,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全力以赴为师生创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一、作息制度:

  1、工作时间:7:00—17:30;其中“门卫室值班保安员”全天24小时留校值班。

  2、打卡时间:

  上午上班:7:00前;下午下班:17:30后

  二、“人员出入”的安全管理制度:

  1、全天候严格执行非本校师生《出入和来访登记制度》,认真核实进校人员身份信息,仔细询问进校原因(“家长”进校要求能说出学生的姓名、班级及班主任;“其他人员”进校要有正当的理由并能说出所访问人的姓名),如实填写“出入登记表”,确认无可疑后才允许进校。

  2、本校学生在上课期间离校,必须要凭班主任“请假条”(中午住宿生凭生活教师“请假条”),并有家长接送才允许出校,同时保留“请假条”存档。

  3、指挥驾驶机动车进校的外来人员按指定的地点停放,要求他们把车辆统一停放到校门两侧的围墙边。(家长接孩子车辆不得进校)

  三、“校门开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1、校门开关时间:

  1、上午开门时间:7:20—7:5011:10—11:40

  2、中午开门时间:1:30—2:00

  3、下午开门时间:4:40—5:10(一、二年级按作息时间表,其余时间一律关闭校门)

  2、学生进校开校门的程序及要求:(上午7:20;中午1:30)

  1、全体保安员先站到校门中央进行指挥。

  2、开门前提醒学生原地站好,不准接触闸门,不准推搡。

  3、电动闸门全部打开后,先指挥前面部分学生步行进入,后面部分再有序跟进,并及时制止学生奔跑、推撞行为。

  四、学生上、放学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放学期间,全体保安员持“警棍”到校门外维持秩序,疏导交通,严禁家长车辆进入校园接送子女,并密切留意可疑人员的出现,及时制止伤害师生事件的发生。

  2、学生上、下午放学前15分钟,提前在校门外两侧拉好警界带,并指挥家长车辆停放在警界带两侧,严禁堵塞校门。

  3、学生上、下午放学期间,指挥通过教育路(校门范围)的社会人员及家长驾驶的机动车辆。在放学高峰期,截停机动车辆,让学生先通过;在放学高峰期后,截停学生,让机动车辆先行。

  五、学生上课及午休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放学期间,全体保安员全部在校门口上岗,其余时间,一人负责“门卫室值班”,其他两人负责“校园巡查工作”。

  2、“门卫室值班保安员”要严把“校门关”。做好人员出入检查登记,及时开、关校门,放行人员,并对校园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密切监测。

  3、“校园巡查保安员”要严把“巡查关”。在学生上课期间开展校园的'巡查工作(巡查时间:每节下课铃后开展校园巡查,每次不少于20分钟),发现学生违纪或安全问题(包括破坏公物、车辆或攀爬围墙等)要及时制止,发现陌生人员在校园游荡要立即查问。对待违纪的学生,必须要以教育为主,不准体罚或打骂。(巡查范围安排:一人负责巡查广场、生物园及运动区;另一人负责巡查教学区、及生活区)

  4、中午12:30——13:00期间,“校园巡查保安员”必须加强校园巡查工作,尤其重点关注学校围墙、车棚、小卖部、操场、生物园等地。督促在校园游荡的学生回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学习和休息,制止学生攀爬围墙进出学校等危险行为,同时密切关注是否有陌生人员攀墙进校。

  5、13:00—13:30时(上午7:00—7:15),“校园巡查保安员”在校门口巡查,密切监控校外学生活动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同时关注校门两侧围是否有学生攀爬进校。

  6、“全体保安员”必须保管好门卫室的电话,遇有突发事情,要及时向值周、值日或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帮助有需要的学生联系家长接送。电话不用作私人事务,每月不得超过50.00元,并互相监督使用情况。

  六、学生放学后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1、全体保安员在上、下放学后,对家长未能及时前来接回的学生,协助班主任进行管理。

  1、上午放学后,统一要求延迟接送的学生在门卫室旁边等待,严禁学生在校外等候。

  2、一、二年级星期一、三、五下午放学后,延迟接送的人数不超过5人的,可统一集中到门卫室旁进行等候;超过5人的,由负责“校园巡查的保安员”组织学生集中到学校饭堂,并交由生活教师管理,“门卫室值班保安”通知学生家长徒步到饭堂接送子女。(严禁这部分学生到校园或校外玩耍,以免发生意外。)

  2、下午放学后,除特批外,一律禁止外来人员到我校进行体育活动,以免有不法之徒混进学校,给学校财产造成损失。

  3、“门卫室值班保安员”下午6:30前与“夜班员”进行交接班,互相签字确认后才可下班休息,但不准离校;其他两名保安员下班后可回家休息。(具体见“值班安排表“)

  4、“门卫室值班保安员”晚上要协助“夜班员”做好护校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在“夜班员”正常休假或请病事、假期间,由“门卫室值班保安员”负责晚上值班工作。

  5、除以上事项外,全体保安员还需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随时接受一些临时性的任务。

  七、奖惩制度

  1、保安员工资由“底薪”和“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奖金”需每月经学校考核合格后方可发放,凡考核不合格扣发当月奖金。连续两月考核不合格,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2、每迟、早退到一次扣5.00元,请病假一天扣15.00元,请事假一天扣30.00元,旷工一天扣50.00元。

  3、因工作失职导致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财产损失,除追究有关责任和扣发当月工资外,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13

  一、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2、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网络。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自上而下形成管理网络,责任到部门、人。

  3、制定完善的卫生制度,卫生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4、实行岗位责任制,单位设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时随带记录簿(表),对各部门的卫生情况作较详细的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卫生工作与资金挂钩。

  5、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教育。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教育的培训计划,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进行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卫生法规、卫生知识教育和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卫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6、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培训证,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

  2、必须穿戴浅色清洁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专间操作人员应规范佩带口罩,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3、食品从业人员在操作前和接触不洁物品后,应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4、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得出现与食品加工无关的行为。

  5、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三、食品加工卫生制度

  1、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2、生产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符合卫生标准。

  3、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专用包装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4、生产加工用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擦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必须消毒。

  5、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时避免交叉污染,用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要明显区分,不得混用。

  6、经常保持生产生产环境整洁,班前、班后必须清扫,不得堆放杂物、垃圾。

  四、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库存食品台帐项目清楚,标明进货日期、保持期、数量,做到先进先用、易坏先用。

  2、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3、散装易霉食品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封。

  4、肉类、水产、蛋品等冷藏储存,并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5、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6、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

  7、不用非食品袋及容器存放食品及原料。

  8、保持贮存场所清洁,库房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做好防鼠、防虫、防蝇及防蟑螂工作。

  五、食品冷藏卫生制度

  1、根据食品工业的种类选择冷冻或冷藏法保存食品。动物性食品应置于冷库或冰箱中保存;果蔬类食品、随即要用的食品应置于冷藏箱内,在4°C左右温度下短期保存。

  2、冷库或冰箱应经常检查制冷性能,由专人负责定期除霜和除去冰块、清洗和消毒,使其保持整洁,无异味、臭味。

  3、进出食品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腐败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冷库或冰箱内保存;已解冻的食品工业不宜再次冷冻。

  4、冷库中的种类食品应分开存放,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冷冻或冷藏。

  5、保证冷冻、冷藏设施正常运转,贮存温度符合要求。冷库或冰箱因停电或故障导致储存的食品解冻,在重新冷冻前要进行清理。

  六、环境卫生及除“四害”制度

  1、食品卫生经营单位必须有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封闭式垃圾容器,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室内外环境清洁,无蚊蝇、老鼠孳生,防蝇、防鼠、防尘及灭蟑螂设施有效。

  3、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

  4、营业场所整洁、无灰尘,墙壁、门窗及天花板无霉斑,无涂层脱落或破损。

  5、有油烟排放设施,并保持排气罩清洁,不滴油。

  七、熟食间卫生制度

  1、制作熟食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刀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2、每天清洗两次,每周大洗一次,做到无蝇、无尘、无杂物,玻璃光亮、环境整洁。

  3、做到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理消毒。

  4、操作人员个人卫生须做到四勤,穿戴洁白工作衣帽,操作前洗手消毒。

  5、熟食勤烧、勤销,做到当天烧当天销售,过夜隔市回同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6、销售熟食做到售货人员与操作人员的分开,售货人员的手不准接触熟食,包装材料要符合卫生要求。

  7、工具消毒要求:碱水洗、清水过、消毒水消毒。

  8、熟食间内必须有配备空调机和紫外线灭菌灯。

  八、饮食卫生制度

  1、加工前应检查食品原料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得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及其他违禁食品。

  2、熟食间(冷菜间)做到专室、专人、专用刀板、抹布、容器及餐具都应生熟严格分开。

  3、接触熟食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员的手必须清洗消毒。

  4、厨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时清洗、厨房环境保持清洁。

  5、熟食品应烧熟煮透,当餐未用完的食品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及外购的熟食品应先回锅再出售。

  6、操作人中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开操作,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九、食品原料采购制度

  1、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销售发票,批量采购索取卫生许可证同批次的食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并记录在案。

  2、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3、计划采购,不积压。

  4、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碎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十、消毒卫生制度

  1、餐具、菜具、熟食容器餐后立即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负责餐具消毒的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

  3、餐具清洗消毒必须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4、餐具消毒应达到下列要求:

  煮沸:餐具浸没水中煮沸10分钟;

  蒸汽:流动蒸汽持续15分钟;

  药物:在规定浓度下浸泡3—5分钟。

  5、消毒完毕的餐具、茶具应立即贮存于清洁的专用保洁橱柜内,防止再污染。

  6、清洗消毒水池不得与其他用途水池混用。

  7、泔脚、垃圾应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14

  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增强教职工对学校财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订郭河镇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

  实行财务公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证收支行为的规范化;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增强教职工民主意识,激励教职工参与理财,积极有力地进行财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密切干群关系,促进行风建设。

  二、财务公开的原则

  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私隐,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财务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性通知;学校各项奖惩制度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学校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尤其是公务接待、会议、用车等费用支出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

  3、公用经费的划拨标准、总额及累计拨款情况;

  4、重要财产、物资的采购和处置情况;

  5、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6、建设工程项目和较大修理项目经费落实以及公开招投标情况;

  7、学校代收代支资金情况;

  8、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四、财务公开的方式

  1、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

  2、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

  3、内部资料、校刊、广播、校园网等校内发布信息媒体;

  4、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五、财务公开的组织

  1、财务公开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报账员(财务经办员)、教师代表组成的财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将财务公开的公示内容和照片资料留档备查。

  2、财务公开主要采取定期公示和不定期公示的方式进行;学校财务分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其他与财务有关的重大事项与重大活动的公开时间,应根据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开。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15

  一、日常工作纪律制度

  1、部长例会上各部门必须作出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2、各部长的工作服从学生会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部长还在负责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3、部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拖的`将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处理;

  4、各干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5、各部门每次组织活动前向xx团提交活动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活动,活动结束后交活动报表于办公室存档;

  6、各大型活动,各部门应服从xx团任务分配,并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

  二、会议纪律制度

  1、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xx例会、部长例会,实行会议制度;

  2、学生会每两周召开一次部长级例会,时间暂定,地点暂定。会议由xx主持,会上各部须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各项议程,由办公室负责对有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3、学生会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由xx作阶段性工作报告,讨论并制定下阶段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人事变动等决策事项;

  4、各部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部长掌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二次;

  5、会议考勤

  ①、凡收到学生会会议活动通知,必须准时出席。

  ②、学生会成员无故缺席一次者提出口头警告;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实行强制性退会处理。

  ③、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开除学生会并记入档案。

  ④、凡请假者,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将请假条交到本部部长,如确实事出突然,未能于会前请假,会后必须向本部部长补假,并说明原因,由本部部长作好记录并存档。部长(包括副部长)须向xx团请假,办公室做记录,干事须向本部部长请假。本部部长不在,由本部副部长代替。

  ⑤、凡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无特殊原因而缺席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⑥、开会者迟到15分钟,视其无故缺席。

  三、经费及物品使用

  1、学生会各部门使用经费时,均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2、经费申请的程序为:在活动前写出详尽的经费预算报告,报学生会办公室审批,经xx签字,报系上批准。

  3、各项活动经费报销,须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有效的发票,付款单位一律写为“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电子系系学生分会”,发票背面要求注明经手人,并附详尽的开支说明。

  4、各部以出钱款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节省开支;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开支不要超出预算,超出部分须说明原因,经系上审批后方可报销。

  5、系学生会xx团及办公室将定期对帐目进行核查。

  四、干部任免制度

  实行“民主弹劾干部制度”,部长有弹劾xx团的权利,干事有弹劾部长的权利,若有超过三分之二的部长或者干事弹劾,被弹劾人员自弹劾通过之日起职务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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