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3-06-28 15:53:12 泽楠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9篇)

  在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9篇)

  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

  为提高物业管理人员时间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点-11点半、下午3点-6点半,冬季上午8点半-12点、下午2点-5点半。

  二、物业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钟时间主动清理各自办公室的卫生。

  门卫工作岗位制度

  为了保证小区住户的安全,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保证小区工作正常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一、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进出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严盘细问,可疑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禁止入区。

  二、加强昼夜值班巡查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果断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报警,并向上级报告,保护事发现场,出现重大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禁旷工、迟到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从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财务工作制度

  一、会计、出纳在一区物业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财务工作。

  二、严格建立两帐,即会计帐、现金帐制度,做到日清月结,按月公布帐目。

  三、认真执行会计法,每月末向经理报表。

  四、严格控制资金流向,不经批准禁止动用各项资金。

  五、建立实物领取登记制,凡领取实物、工具的责任人必须交旧领新(原先没有的除外)登记后方可领取,并对照检查所领实物对路、合格与否。如有丢失或故意损坏,直接责任人照价赔偿。

  六、严格财务公开、公正、准确、保密制度,未经批准禁止向外界提供一切数据,防止国外情报人员窃取经济情报。

  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2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指定防火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组织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

  (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4)监护动火作业;

  (5)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楼梯)要时刻保持畅通;

  (6)定人、定时、定措施,同时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纲要;

  (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2、实行用户防火责任制,各业主为当然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3、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家具和其他杂物。

  4、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风设施。

  5、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6、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燃气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切勿明火试漏。

  7、大厦内商铺必须按每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一只灭火器(小于30平方米配备一只,大于30平方米配备2只以上),并放置于易于取用的固定位置。

  8、大厦范围内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品,烟头及火柴要随时弄熄。

  9、用户进行室内装修,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保证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并按规定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一只灭火器,如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市消防管理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并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3只灭火器。

  10、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

  11、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告知物业公司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气开关、燃气阀门和门窗,迅速离开大厦;用户及其他人员应迅速有序地从楼梯疏散,切勿惊慌拥挤。

  12、各用户应服从消防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3

  一、处罚条例

  (一)有以下行为者,作口头警告处理

  1.不严格遵守轮值时间上下班,无故迟到或早退,遇有特殊情况不请假并未获主任同意;

  2.当值时,不穿着公司规定的制服及配带有效之证件,不保持制服整齐、清洁、仪容洁净及精神饱满;

  3.无论对待同事、访客、业主或租户,均不以礼相待或不保持良好关系;

  4.未经批准,使用公司电话作私人用途;

  5.在工作场所内有不雅行为或动作,在公共场所大声噪吵的;

  6.工作时间内干私活或未经批准私自接待亲友;

  7.清洁工人员穿着拖鞋、高跟鞋或佩带金银饰物上班的;

  8.拉群结派造成同事之间不团结。

  (二)有以下行为者,作书面警告处理

  1.工作态度不认真,在当值时间听收录机、阅读报章杂志、聚众喧哗、追逐嬉戏、吃零食或抽烟等;

  2.要求(或替)别人打钟咭;

  3.在上班时间睡觉、闲逛或擅离工作岗位;

  4.使用客户专用的设备或物品;

  5.对同事或客户作出侮辱性言语或行为;

  6.遗失业主门匙或泄露客户资料(否则需同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7.故意拖延工作进度或对工作内容有所隐瞒,接到业主投诉不迅速处理;

  8.上门作业时,粗暴敲门并对业主(住户)造成影响或严重投诉,急促按门铃并于业主开门后不表明身份不说明来意,未经业主(住户)允许擅自走进室内的;

  9.上门作业时,随意使用室内物品、抽烟、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不爱护业主家中的物品、不尊重业主生活习惯而随意践踏室内地板的(同时,还需承担因此而造成业主的损失);

  10.上门作业时,未经许可使用业主家的物品,或在业主家中吸烟、喝茶、看电视、看报纸、随地吐痰、乱丢垃圾。非工作需要,开空调;

  11.不服从上级的指导及执行指定的工作;

  (三)有以下行为者,作即时解雇处理

  1.向业主索取金钱或勒索他人财物;

  2.恐吓、威胁或危害他人安危;

  3.在当值时间内私下为业主提供职责范围外的服务;

  4.以权谋私,工程及维修部门工作人员按工程单要求及范围上门服务,在维修作业期间收取业主(住户)钱财或另加有偿服务;

  5.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向外作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6.利用职务之便,私下为客户提供物业租售及其它中介服务并收取中介费用;

  7.在公司范围内有不道德的行为或交易;

  8.偷取公司、业主(住户)或同事的财物,经查实的`(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9.在本公司范围内打斗、酗酒、聚赌、服食毒品或危害他人身心健康;

  10.向外界泄露有利公司竞争及机密的情况或资料;

  11.擅自标贴或涂改本部门或公司各类通告或指示,存心毁坏本部门或公司的财物;

  12.不遵守并不执行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及事项;

  (四)处理方式

  1.违反三次口头警告行为者,作一次书面警告处理;

  2.违反三次书面警告行为者,作解雇处理。

  (五)程序解释:参照公司《员工手册》程序

  二、安全管理制度

  (一)行政安全管理条例

  1、安全工作包括上班的交通安全,办公地点的防火、防盗工作;

  2、员工上下班如自驾机动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每班负责人在下班时要亲自检查,并保证办公室所有电器的开关已切断;

  4、每班负责人在下班时要亲自检查并保证办公室的门窗已锁好;

  5、业主档案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除本部门主任(或以上人员)批准外,一律不许借阅。

  (二)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条例

  1、在清洗外墙、玻璃窗等高空工作中,必须有领班或以上人员在场指导,并遵守有关高空作业安全制度(例如:系扣安全带等);

  2、在清理碎玻璃时,清朝人员一定要戴手套及不能着凉鞋;

  3、室外清洁人员在室外工作时,必须注意路面行车情况,尤其拐弯及路口位置;

  4、室内管家人员在与业主移交门匙时,必须做好签收记录及相关的核实工作。下班前,必须检查空置单位的防火及门窗、水电掣安全情况;

  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4

  一、全体保安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争做优秀员工。

  二、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制度和部门规定,严于律己、克己奉公,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律观念,遵纪守法。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四、上班着装整齐,仪容端庄,精神饱满,坚持文明礼貌执勤,()严禁打人骂人、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处事机智迅速果断,按章办事。

  五、敢于与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发现违法犯罪分子积极奋勇擒拿。

  六、上下班交接手续清楚明了。

  七、积极主动维护公司的治安交通秩序,做好“五防”(防盗、防火、防抢、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

  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5

  一、负责公司人员、商品、物品的安全,负责维护公司的治安秩序,处理突发事件;

  二、负责广场稽查,防止偷窃并对盗窃行为依照公司规定处置;

  三、负责安全员、消防员、稽核员的工作指导和员工培训,定期组织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定期进行考核;

  四、负责上级领导、外宾来公司时护接、护送,保证安全;

  五、协调政府各治安部门和相关治安部门的业务关系,协调与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广场安全;

  六、指导保安员工作,负责他们的考勤。组织实施应急措施;

  七、负责广场的消防安全。负责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法规,实施公司商业营运规范的.消防管理规定,指导各客户制定相关的消防制度,发现隐患及时与当地有关公安、消防负责人联系,共同制定整改措施并报告部门经理;

  八、负责公司消防设备(喷淋、烟感、通风阀、自动监控)的检查完善,随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协助工程部对消防泵、管道、水箱、消防电梯的检查维护;

  九、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制、检查,负责应急方案的制定实施,负责义务消防队员的专业培训和定期演练;

  十、负责疏导广场前交通,保证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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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卫生包干区域的清洁管理制度。

  二、认真执行上级领导交待的各项任务,负责完成好物业部经理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负责做好水泵房、空调机房及各楼层风机房、电器设备的保养及故障检修。

  四、负责做好电梯、空调、冷冻、安保中心、电话机房、常备电源的电器设备保养及故障检修。

  五、负责做好厨房、餐厅各楼层办公用房、动力照明电器设备的保养及故障检修。

  六、负责做好主楼、裙楼所有照明设备的保养和故障检修。

  七、负责做好公共区域,包括大厅内外照明灯具,泛光照明正常使用和维修保养。

  八、坚守工作岗位,自觉执行劳动纪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九、除完成好日常维修及计划维修任务外,还应有计划的尽可能完成好其它零星工程任务。

  十、积极协调好班次与员工相互间的工作关系,及时正确处理好突发事故。

  十一、做好每天巡楼点检工作,并对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如实记录在册。

  十二、当班时如发生电器故障应尽可能在本班次内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经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移交下一班解决;交接班时发生的故障原则上两班共同解决。

  十三、及时做好报修工作的.登记、复查、验收工作,包括维修内容、维修工时、维修时所耗用的材料,报修人所在部门的领导或报修人的验收签名。

  十四、对任何设备的维修非经工程部经理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原接线方式或损伤原装饰格调,维修后均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十五、正确使用、及时清点维修所用的各种工具,做到没有遗留工具在现场,爱护使用、保管好、清洁好所借用的公用工具。

  十六、做好日常检修材料的消耗登记造册工作,及时向物业管理部申购常用、备用、易耗材料,如照明灯管灯泡、插座、开关、启辉器、绝缘胶带等,做到既不影响正常使用,又不过多储存备品件。

  十七、由于维修电工、值班电工工作不负责任,粗心大意或违反以上各项工作制度,给商铺、租户或其它部门造成不良影响或扩大事故损失的,或由于违纪违规给物业管理部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自负,同时将受到相应处罚。

  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7

  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新天美地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装束

  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

  工作服要干净;

  进公司须戴工作证;

  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

  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

  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

  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限在厂内使用;

  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关于上班时间

  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严禁无故旷工;

  上、下班必须签到;

  不许代别人签到;

  不得涂改签到表。

  六、关于厂内设备和备件

  设备、备件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

  注意整理整顿;

  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

  严禁对花园内的设备乱涂、张贴;

  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

  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

  设备引起故障时必须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不得擅动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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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度业绩目标的制定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及管理处经理、管理层员工的年度业绩目标依据上海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业绩目标由上而下依次分解制定的。由上下级共同制定《个人/部门年度业绩目标》(KPI关键业绩指标)。

  2、各部门、管理处根据上海公司下达的'业绩指标,结合部门、管理处工作目标和职责,由部门、管理处经理与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共同制定《部门、管理处年度业绩目标》(KPI关键业绩指标)。

  二、月度计划考核及品质考核

  1、公司业绩考核以月度计划考核和品质考核为基础。

  2、管理处经理业绩考核包括计划考核和品质考核,其他管理层人员业绩考核实行计划考核(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上海地产公司下派财务经理)。

  3、月度品质考核按照《上海格林金地物业管理公司品质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4、月度计划考核按照《上海格林金地物业管理公司计划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4.1计划考核类别:公司计划按编制者分为部门(管理处)计划和员工计划。职能部门、管理处工作计划与部门、管理处负责人的工作计划合二为一,合并为一张计划考核表进行编制、填报、考评。

  4.2职能部门(部门负责人)月度工作计划表中考核内容分两部分:一是部门独立完成的工作,占60%权重;二是支持、配合各管理处及其他部门的工作事项(对其他部门、管理处的支持服务),占40%权重。

  4.3管理处(经理)计划考核分为三部分内容,以经营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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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除了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第二章代管基金

  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车库等。

  2、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1、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

  2、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

  1、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

  2、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限、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企业支付速达软件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凿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章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是发生的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1、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2、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3、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1、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去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2、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四章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章营业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四章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维修收入。

  1、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从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2、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

  3、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1、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2、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1、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2、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1、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第二十条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

  1、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2、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0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足自防自救,防患于未然,把消防工作切实到实处。

  二、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必须委托有组织的专业队伍进行。

  三、发生火警立即疏散被困人员,并立即打“119”求救,派人到路口接消防队到达现场,同时组织自救,使用有效的消防器,把火灾扑灭于萌芽状态,管理制度《物业消防管理制度》。

  四、高层建筑周围的消防车道不得堵塞和占用,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和堆放杂物,存放自行车。

  五、不得把带有火种的杂物倒入垃圾桶,严禁在垃圾桶旁烧垃圾、废纸。

  六、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确需加大用电负荷,必须向上级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增容。

  七、严禁用金属构件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作回路线,更不准将导线搭接在气焊设备、煤气管道、油罐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道或设备上。

  八、高层建筑的.室内装修材料,不得随意降低耐火等级,用于天花吊顶、间墙、保温以及消声的材料,必须是非燃或难燃材料,天花吊项内部电线必须外套难燃管。

  九、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作他用,严禁损坏、丢失,如发现破烂或鼠害应立即报告。

  十、每星期检查一次消防箱、水带、水枪、卷盘、破碎按钮、警铃,必须齐全完好。消防箱玻璃如有破烂,立即更换。

  十一、消防通道灯必须完好,灯泡烧坏及时更换。

  十二、消防箱前面及消防通道严禁堆放杂物。

  十三、1211灭火器必须齐全完好,份量不够或过期,必须加足、更换。

  十四、地下室及天面水池水量必须保持充足。

  十五、电梯机房、发电机房要落实通风冷却措施,油箱必须密封完好。

  十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系统试验:⑴首层消防中心控制柜和地下室消防泵都处于自动控制状态;⑵试验消防栓系统;⑶试验写字楼自动喷淋系统;⑷试验写字楼烟感报警系统。

  十七、烧焊作业动火前必须实行“八不”、“四要”、“一清”。

  “八不”是指:

  ⑴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⑵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⑶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⑷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物质不动火;

  ⑸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或管道不动火;

  ⑹凡存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准动火;

  ⑺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动火;

  ⑻未经配有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四要”是指:

  ⑴动火时要有现场安全负责人;

  ⑵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有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朴救;

  ⑷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

  “一清”指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常

  十八、防火的基本办法:

  ⑴控制可燃物;

  ⑵隔绝助燃物;

  ⑶消灭着火源。

  十九、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临时增加电气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安全。

  二十、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二十一、发生火灾时,起火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生命和物资,并派人接应消防车。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义务支援灭火。

  二十二、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二十三、管理人员应当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和检查,确保安全。

  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1

  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平安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须共同遵守。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效劳企业签订的物业效劳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第四条本物业管理工程的根本情况

  物业名称:南安市宝龙花园小区;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镇竞丰村宝龙花园;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

  建筑物总面积:60873.48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东接梅九公路;西接配电厂;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北围墙;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南路。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物业效劳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效劳企业提供的效劳;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和表决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效劳企业履行物业效劳合同;

  (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等;

  (六)在小区进出和其它活动时,应文明礼貌,亲善对待小区邻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根底、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根本结构局部,走廊通道、门厅、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局部,防空避难层、设备层或其它配套设计等结构局部;

  (二)由住宅业主或其与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通道、排烟排气通道、水箱、水泵、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防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局部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阻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平安、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业委会和物业效劳企业。

  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效劳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效劳协议。并按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考前须知,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尽量减少影响邻里生活。

  每日施工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其他时间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或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效劳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三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该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不得停放大门口、占停其它通道,也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

  第十五条在日常生活中还禁止以下行为:

  (一)损坏或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乱抛垃圾,高空抛物;

  (四)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五)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六)践踏、占用绿地,损毁树木、园林;

  (七)夜晚11:00后大声猜拳、酒后闹事等不文明言行;

  (八)聚赌、盗窃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第十六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禁止无证饲养宠物,饲养宠物的业主或使用人须到物业效劳企业领取“饲养宠物许可证〞,饲养宠物不得制造噪音或威胁他人平安;

  (二)不得饲养家禽家畜,严禁制造尿便等臭味,杜绝禽流感根源。

  第四章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七条业主对物业专有局部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阻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局部时,业主或物业效劳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予配合

  第十九条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局部进行维修养护但未能提前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效劳企业应向相关业主说明情况,并在第三方(如、居委会、派出所或业委会委员)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局部进行维修养护,事后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效劳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一条物业存在平安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二条全体业主要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当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五章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三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经业主大会同意,授予物业效劳企业在物业效劳活动中行使以下权利:

  (一)根据本规约配合业主委员会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以批评、奉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业主要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效劳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阻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业主利益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效劳企业和业委会有权劝阻、制止;业主拒不改正的,效劳企业可暂停为该单元供电、供水,甚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业主应按照物业效劳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效劳费用。未按规定交付的,业主委员会催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付的,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效劳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效劳费收交缴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房号进行催讨;仍不交付的,业主大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效劳企业可以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相关业主承当连带责任。

  第七章

  第二十八条本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局部,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局部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二十九条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当将本管理规约内容、物业效劳费用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物业转让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效劳企业。

  第三十条本规约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修改。修改后的规约,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规约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补充。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规约的决定为本规约的组成局部。

  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建立健全物业保安服务规章制度,预防、维护样板范示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及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辖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管辖的区域。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三条保安队长岗位职责

  (一)熟悉各岗位防范情况,了解各岗位治安动态,对队内的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对何处设岗,加岗提出建议,对队里每一个保安员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状况要做到心中有数。

  (二)上岗前集合本班队伍,检查着装。仪容、佩带值勤标志、检查保安员装备完好程度,按岗位要求上岗值勤。

  (三)负责对各岗位保安员交接班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四)工作时负责各岗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工作中,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负责检查岗位上岗情况,岗位发生事件队员处理不了的问题,由队长妥当处理。

  (五)对违反《保安员条例》工作不负责任且无组织、无纪律的保安员,按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同时上报总经办并做好记录。

  (六)熟悉本队情况,了解队员的思想,搞好队员上岗前的业务指导。

  (七)对部门领导的工作指令要绝对服从和支持,提倡给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良好的作风,不定时召开工作会,总结经验教训,布置下一步工作。

  (八)写好值班记录,对重大治安状况要及时报告,负责检查落实工地、样板示范区、临建办公区域的防火安全。

  (九)队长对本队内工作负责。

  第四条保安员岗位职责

  (一)保护服务单位的财产安全,维护服务场所的正常秩序。

  (二)保护服务区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灾害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四)把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保安组织。

  (五)做好服务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严格遵守辖区内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公司未公开的事,要严格保密,不得在其他人员及客户面前谈论内部情况。

  (七)与客户交往只限于服务性礼节,不能过于亲近,未经组织许可不得同任何客户有其他来往。

  (八)不准以工作之变的任何方式,向客户索要钱物、小费或提供违法之便。

  (九)不准私自接受客人赠送的物品,如谢绝不了应及时报告,一切赠品一律上缴。

  (十)不准参与客户(业主)或其他任何违法乱纪得行为。

  (十一)保安员拾到任何物品、钱财都应上交公司。

  (十二)保安员上班必须着整洁的工作服,佩带值勤标志,不准留长发、胡须、指甲。

  (十三)有事必须先请假,不准用电话请假,他人代假,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十四)保安员的工作期间,非自身受到侵害时不得使用警具,更不能超限度使用。

  (十五)尊敬领导、团结同事、礼貌的对待每位业主,树立良好的保安员形象,不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准先动手打人。

  (十六)上班时不准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上岗,各岗位配发用品须妥善保管,损坏按价赔偿。

  (十七)对任何记录及投诉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实事求是上报。任何人不得隐瞒、涂改、撕毁假造,更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报复他人。

  (十八)上班期间,喝水和上洗手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换班吃饭不得超过六十分钟,每班次十二小时。

  (十九)熟悉业务,记牢有关电话号码、联络信号,处理事故程序,发生火警、盗警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听从指挥,各岗位要密切配合,参加抢救或缉拿等工作。

  (二十)要认真学习有关知识,增加法制观念,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的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二十一)协助调解住户之间的纠纷。

  (二十二)讲文明礼貌,教育住户遵守住宅区的各种规定,共同搞好住宅区治安管理,班前不准喝酒,严格执行保安员职责。

  第五条巡逻岗位职责

  (一)当值班巡逻员要认真对所辖区域、楼层进行仔细巡查,发现可疑人或事,要礼貌查询或做好监控,但不能无故进入业主(用户)房内。

  (二)检查治安、防火、防盗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检查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机房门、电井门等是否有损坏和关闭,如无关闭,应将其关闭。

  (四)检查走廊、消防楼梯等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公用通道灯光是否有熄灭现象。

  (五)检查电器开关、水笼头、门窗是否关好,若无,请随手关好。

  (六)制止业主(用户)在走廊燃烧香纸,随时查看装修队、施工队是否违章装修或违章施工。

  (七)负责巡逻区域的车辆安全,绿化带是否践踏,以及公共设施是否被人损坏等。

  (八)巡查人员每天都对巡查内容进行登记,属于损坏或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报告队长,队长在每天或工作例会时交与管理处处理。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六条门卫制度

  (一)保安人员在必要时,查询进入小区的陌生人,并向业主解释,以加强小区内治安管理,若有失敬及不便,敬请谅解。

  (二)本小区按规定严格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小区,严禁小摊小贩进入小区叫买叫卖。严禁废品收购人员及可疑人员进入小区,实行24小时保安巡逻和电子监控,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实行登记制度,亲友来访须经住户同意方可进入小区。

  (三)为保护小区住户家庭财产安全,住户从小区搬出物品时,须请业主到物业办公室办理放行手续并领取物品出入证,非小区住户人员携带贵重物品进出需要出示票据和登记,对未办理物品放出手续或未登记者,值勤人员有权利拒绝放行。

  (四)严格落实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查询,非住户机动车辆(除消防、救护、执行公务警车、清洁和特许的车辆外)其它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准驶入住宅小区。

  (五)装修人员和临时人员必须办理出入证,由住户作保证,拉运装修材料的车辆白天必须由业主引领进入,夜间不的进入,大件物品必须有出门证可放行。

  (六)门卫室是小区的窗口,是保安的主要岗位,保安员要认真行职责,对出入小区的人、车辆进行查询、登记、管理,并做好值班日志、监控巡更、交接班记录等,严禁外来车辆和出租车进入小区,保安门卫人员应该尽忠职守,坚守岗位,确保安全,不得睡岗,不得在岗期间吃零食,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第七条交接班制度

  (一)队长提前15分钟集合全队人员,清点人数,整理着装,队长要简单扼要交待上岗工作,提出注意事项,队员对待的相关内容清楚后方可上岗。

  (二)队长带队到各岗位,接岗人员距下岗人员1.5米处,立正敬礼进行交接,认真查看上一斑记录,听取上班值勤情况的报告。检查通讯器材和岗位上的各种设备,物品是否齐全、完好,对上班遗留问题,及时向队里汇报。

  (三)交接清楚后,在30分钟内巡查完各岗位,对上一班遗留问题及时了解清楚,掌握情况后逐一进行处理。

  第八条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人需书面申请(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二)请假条应注明外出事由、外出、归队时间,经队长确认签字。

  (三)不按时归队或不经批准私自外出者按旷工处理。

  (四)旷工一次扣除当天工资,另罚款三十元。

  (五)队员外出每天只限一人次,由队长安排,超过比例由公司批准。

  (六)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请假时间向队长/公司电话申请。

  (七)队员外出未按时上班的,队长、公司都有权做出处理。

  (八)队员私自不请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自己承担。

  第九条考勤制度

  (一)保安员实行24小时制,两班倒制,分白班夜班,每班12小时,每周日转换班次。

  (二)上班时间白班:早7点――晚7点,早班中午吃饭一小时,11―12点。下午下班后用餐。上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三)保安员工资现执行标准,基本工作元,全勤奖元,电话费元,(工龄工资满一年,每月元依次类推、待定)。

  (四)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全月出勤30分,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及每分1元,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扣完本项分数及扣发全勤奖。请事假一天扣2分,请病假一天扣5分。请事假1天,病假3天以上,扣全月出勤分值。旷工一天取消当月出勤分值。

  第十条学习训练

  (一)坚持每星期二、四下午学习,内容以《保安工作条令》、《管理工作细则》和消防知识为主,每月进行一次考核。

  (二)坚持每周五晚上召开全队例会,对本周工作小评,对下一周工作进行安排。

  (三)坚持每天和队长联系,听取班长工作汇报和意见。

  第十一条奖励制度

  (一)对保安队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一定成效的。

  (二)在工作中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遵守工作细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

  (三)工作中秉公办事,廉洁奉公,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格抚行职责,完成任务出色的。

  (四)在值勤中及时发现火险,火情等事故苗头,并及时果断处理的。

  (五)积极参加训练、学习培训及工作的。

  (六)积极配合班长做好各项工作,内务卫生评比优胜者,当月评比无扣分、被评为标兵的。

  (七)在工作中遇到违法犯罪分子敢于斗争,机制灵活,舍己为人或好人好事表现突出的。

  (八)其他应给与奖励。

  第十二条奖励方式

  口头表扬,物资表扬、报公司表扬。

  第十三条处罚制度

  (一)无故迟到、早退10分钟或10分钟以上分别扣2分,30分钟为矿工。

  (二)当班时仪容不整,未按规定着装,服装不整洁,未佩带工号牌扣1分。

  (三)当班时间睡觉和脱岗、串岗、坐岗、做与值勤无关的事,不足10分钟且未造成损失者,扣2分,超过10分钟或造成损失的另作处理。

  (四)交接班手续不全,未按规定交接班的,交代不清的且未造成损失的,扣1分。造成损失的另作处理。

  (五)当班期间,服务意识差,态度不好,文明礼貌不够的,遭业主(用户)合理投诉的,扣2分,情节严重的另作处理。

  (六)巡逻或上班不认真,不按规定签到巡查的且未造成损失的,扣3分,造成损失的另作处理。

  (七)违反保卫员职责规定其他内容的,且情况轻微的,扣2分。

  (八)公司领导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的,将严肃处理。

  (九)违反1―8条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由保卫部按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十)无故不参加训练、学习、培训者,扣2分。

  (十一)无故迟到、早退者,扣2分。

  (十二)学习、训练时不认真,态度不端正,不听从指挥,故意捣乱者扣3分,视情节轻微重屡教不改的另作处理。

  (十三)训练、学习业务考核不合格或达不到要求两次者,每次扣2分。

  (十四)违反其他学习、训练制度的,由保安部做出处理。

  (十五)违反以上条款扣分两次以上者,保安部另做处理。

  注: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其他制度,及处罚条令中其他项目的,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处罚方式

  书面警告、扣分、其它处理。

  注:奖惩制度与考核标准分值有冲突不统一时,取两者平均分值做依据。

  第四章安保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保安员警用器材

  (一)保证对讲机警用器材功能完好,使用正常,由专人统一领用、配发、送检、保养。

  (二)对讲机只能提供部门管理者,当值班上班人员使用,严禁用作其它用途,特殊情况由保安负责人同意方可。

  (三)对讲机严格规定频率,严禁保安员、干部私自拆乱调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对讲机电池充电6小时以上可使用,充电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班时要用布擦拭机身,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

  (五)保安员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六)专人领用对讲机自行负责维护保养。

  (七)保安员要爱护使用警棍,严禁使用警棍嬉戏打闹,或给他人玩耍。

  (八)警棍只能提供保安员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戴和使用。

  (九)警棍提供给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或保安负责人批准的,严禁携带警棍外出,一切责任由提供者负责。

  (十)保安员要爱护使用手电筒、雨衣、雨鞋,非晚间或下雨时不得使用,严禁将雨衣,手电筒,电池占为己用。

  (十一)对雨天用过的雨衣、雨鞋要及时用抹布擦拭干净并折叠整齐后交当班负责人保管,对使用完毕的手电要用布擦拭干净并将电池抠出。

  (十二)交班时对对讲机、警棍、雨衣、手电筒、雨鞋进行检查后,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记录在《保安员值班记录》上,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第十六条保安员服装使用规定

  (一)保安员服装冬季、夏季制服使用期限均为2年。

  (二)帽子、领带、精神带、肩章、臂章等佩戴使用期限为2年。

  (三)保安人员对服装,应爱护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损应按折旧缴纳折旧费,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

  (四)保安人员入职时,收取服装押金,但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因工作表现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应扣减服装折旧费用。

  (五)保安人员入职服务不到6个月(含六个月)离职时,扣回服装费用80%,服务满6个月,不满12个月时,扣回服装费用60%,超过一年减免服装折旧费用。

  (六)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标准被辞退或在工作期间违反管理规定的要按上述标准办理。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变化缩减保安辞退人员,不收取服装折旧费用,但旧装应交回公司。

  (七)扣回的服装费从保安人员辞职的结算费中扣取。

  (八)服务时间从试用期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九)服装折旧费应由行政人事部计算结算工资时,负责扣减并通知财务发放清算工资。

  (十)冬季进入公司的保安,4月1日前配发夏装,夏季进入公司的保安人员10月1日前配发冬装。

  (十一)保安服不得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服不得混穿。

  (十二)按规定佩戴帽徽,肩章,领花,袖章等标志不同制服标志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挂与保安员身份或执勤员的标志,物品。

  (十三)冬装(制服尼)一套120元,普通白衬衣30元,领带(拉链式)8元,夏季一套98元配(佩饰男69.6元女79.6元)精神带12元,男式贝雷帽连帽徽43元,女式卷沿帽53元,臂章6元肩章(一对)8.6元。

  第五章保安员对紧急情况处理程序

  第十七条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凡遇突发事件(指火警、凶杀、抢劫、勒索、打架、闹事、伤亡或重大纠纷等),必须保持冷静,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当值主任。

  (一)火警

  1、如发现火情,保安员应迅速赶到现场,立即报告消防控制中心及管理处负责人,保安员(班)组织人员扑救,同时根据火灾现场情况,拨打报警电话,并立即报告管理处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

  2、迅速封闭现场,尽快疏散业主(用户)或其他人员。

  3、如有发现罪犯要奋力擒拿。尽可能利用一切消防设备控制灾情直到扑灭。

  4、为警察和消防车辆安排好进出口路线,登记抵达时间、人员、数量、灭火时间。

  5、火灾扑灭后,要继续保护现场,劝说周围群众离开现场。

  6、尽可能地阻止记者拍摄有损辖区声誉的照片或录像。

  7、事后应协助公司及有关部门查找火灾的原因。

  (二)谋杀

  1、全体保安队应以辖区及业主(用户)的生命财产为己任,如发现谋杀案应立即报告保安队长、管理处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公安机关。

  2、维护现场,劝令闲人迅速离开,等待警察和医生到来。

  3、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且保护好现场。

  4、如发现凶手要奋力擒拿。

  5、权利协助警察的工作,如有目击提供或传闻证据在握,在管理处主任或相关负责人的'同意后可提供有关人员资料。

  6、不要干预事件现场,记录一切细节,包括发现时间、目击证人等。

  7、技巧地阻止记者拍摄有关损害辖区声誉的照片。

  8、在停车场安排好有关单位车辆停放,登记有关人员姓名、单位、车牌号码及抵达时间。

  9、如公安机关提取被害者的财务,保安员有权要求其给予清单的复印件本,若被害人及亲属问及,可予恰当答复。

  10、保安队长须书面报告管理处领导,有关事件的过程及处理情况。

  (三)打劫

  1、在辖区范围内,如抢劫者携带武器,保安员应迅速报告保安队长、管理处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公安机关。

  2、发现抢劫者配有汽车或摩托车应:记录下车牌号码、颜色、车辆型号、人数及性别,当其逃跑时,应紧紧跟踪,详细记录一切情况。

  3、保安员要保持清醒头脑,注意观察抢劫者的面貌、衣着及明显特征,看准时机奋力擒拿罪犯。

  4、警察抵达后要全力协助进行搜查,对犯罪分子留下的一切物品不要移动,并保护好现场。

  5、劝令围观者迅速离开,给警车或救护车安排正常路线。

  6、保安员应联系救护车及时将业主(用户)送往医院。

  7、保安队主管(队长)就全部事件过程书面呈报管理处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殴打暴力事件的处理程序

  1、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克制的态度,除非正当防卫,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人发生武力冲突或争吵。

  2、巡查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暴力事件,应马上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他最快的方式报告大厦保安中心,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武器等)。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3、保安中心接报后视情况派适当数量的保安员立即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往保安中心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尽快报派出所。

  4、斗殴事件中如大厦的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保护现场,并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5、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

  6、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组织抢救,并尽快送往医院。

  (五)盗窃等破坏事件的处理程序

  1、巡查发现或接报大厦内有人盗窃,应马上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他方式尽快报告大厦保安中心,简单说明现场情况,并监视现场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2、保安中心接报后,应迅速派适当数量的保安人员到场制止,设法抓获肇事者,带往保安中心调查处理。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并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

  4、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

  第六章保安员的礼仪规范及文明用语

  (一)保安员的礼仪

  1、概述:保安礼仪是保安员文明行为的道德规范与标准,是保安员的生活行为规范与待人处事的准则,是对保安的义务、仪表、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是保安员道德品质、文化素质、文化素养,教养良知等精神内涵的外在表现。它不仅是衡量保安员道德水准高低和修养程度的尺度而且也是衡量保安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所以保安礼仪不仅代表保安员的个人形象,更代表保安部队伍的整体形象,是保安服务业赢得声誉和客户信赖的具体条件。

  2、特点

  (1)保安礼仪以个人为支点。

  (2)保安礼仪以尊敬为原则。

  (3)保安礼仪以修养为基础。

  (4)保安礼仪以美好为目标。

  (5)保安礼仪以长远为方针。

  3、保安员的行为举止

  保安员的行为举止体现的是保安的精神风貌和素质修养,也是保安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

  (1)值勤中与人交谈时,态度要和善语气要亲切,言辞要得体,给人以礼貌表示。

  (2)坐姿大方,在执勤中,坐姿要舒展、自然大方。

  (3)站姿端正,站立值勤时,应收腹、直腰、挺胸、双肩稍后放平,双肩自然下垂,保持身体端正,给出人一种轻松自然的感觉,体现出保安的雄姿。

  (4)行走稳健,行走时,身体要直立,抬头挺胸,平视前方,两腿有节奏地交替向前迈进,步伐应自然稳健。

  (5)谈话自然,保安员无论在任何场合谈话中,态度要诚恳大方,亲切自然,语辞平和,问候用礼貌语言。

  4、保安员的仪容卫生

  (1)服装要整洁,穿着要合体、衣领、袖口要保持干净,不要将袖口、裤腿卷起来,衬衣下摆不外露。不得披衣、敞怀,保安制服和便服不得混穿。

  (2)上岗执勤着装规范,执勤时必须按规定着保安制服,佩戴好武装带、防止器械以及帽徽、肩章、领花、胸卡;要扣好领扣和领钩;如穿开领制服,必须内穿衬衣,打好领带。着制服时不得戴耳环、项链、戒指等饰物,不得描眉,涂口红、擦胭脂、染指甲。

  (3)注意个人卫生,头发要勤梳理,不准留大包头、大鬓角和长发、胡须、指甲要经常修剪。遵守社会公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乱扔烟头、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及倒剩菜饭、脏水,不要在执勤时擦鼻涕,刷牙齿,脱鞋袜,吃东西、吸烟,不要在烟火禁止和公共场所吸烟。

  (二)物业管理常用的礼貌用语

  1、见面语:“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您好”、“很高兴认识您”、“请多指教”、“请多关照”等。

  2、感谢语:“谢谢”、“劳驾了”、“让您费心了”、“实在过意不去”、“麻烦您”、“感谢您的帮助”等。

  3、致歉语:打扰对方或向对方致歉:“对不起”、“请原谅”、“很抱歉”、“请稍等”、“请多包涵”等。

  4、接受对方致谢致歉时:“别客气”、“不用谢”、“没关系”、“请不要放在心上”等。

  5、告别语:“再见”、“欢迎再来”、“祝您一路顺风”、“请再来”等。

  6、接听电话时:“您好,XXX管理处;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请问您贵姓?”当听不清楚对方说的话时:“对不起先生,您刚才讲的问题我没有听清楚,请您重述一遍好吗?”

  “先生,您还有别的事吗?”“对不起,先生,我把您刚才说的再复述一遍,看妥不妥当?您能听清楚吗?谢谢您,再见。”

  7、当对方要找的人不在时:“对不起,他不在,有什么事情需要我转告他吗?谢谢您,再见。”

  8、用户电话投诉时:“您好!XXX物业管理服务处。请问您是哪户的业主(哪家公司)?先生,请问您贵姓?请告诉我详情,好吗?对不起,先生,我立即处理这个问题,大约在XXX时间给您答复。请问怎样与您联系?您放心,我们会立即采取措施,使您满意。很抱歉,给您添麻烦了。谢谢您的意见。”

  9、用户来访投诉时:“先生,您好!请问我能帮您什么忙吗?先生,请问您贵姓?您能把详细情况告诉我吗?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

  如职权能力不能解决时:“对不起,先生,您反映的问题由于某种原因暂时无法解决,我会把您的情况向公司领导反映,尽快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10、当投诉不能立即处理时:“对不起,让您久等了,我会马上把您的意见反馈到有关部门处理,大约在XXX时间内给您一个答复。请您放心。谢谢您的意见。”

  (三)保安员的考核标准

  1、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物业小区保安队伍的管理机制,加大对保安队员的考核力度,不断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辖区内物业小区保安服务的特点、任务、职责,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2、考核办法

  (1)物业小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结合居住小区的实际情况,严格考核。

  (2)考核实施实行扣分罚款制。

  (3)在考核中,对于违反考核细则规定的内容,每扣1分,罚款1元,并在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4)考核实施采取定期考核,随时抽查的办法,对于发现的违纪违章现象,由考核人员填写扣分、罚款通知单,并由部门主管负责人签字确认,送交财务,实施扣款。

  (5)保安员在工作中,对于超出违反考核细则规定以外的条款,按保安有关规定处理。

  (6)对于保安员违反考核规定,罚款资金由财务专门账目单独保管,此项罚款资金用于奖励工作突出有贡献的保安人员的奖励。

  3、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每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

  (2)不请假、无故矿工扣4分;并扣除当天工资,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3)在交接班过程中,不按规定面对面实地交接,而进行信誉交接的每人各扣3分。

  (4)交接班记录簿不按规定认真填写,乱画字迹不工整,违者扣2分。

  (5)对于保安器具,如警棒、电筒以及日常办公用品随意损坏,丢失、除按价赔偿外,损坏丢失者扣4分。

  (6)在执岗过程中不按工作程序巡视,发生一次扣4分。

  (7)不按规定时间巡视,巡视时间次数与巡视记录等填写不符,每人各扣3分。

  (8)在当班中不请示,随意脱岗,办私事扣5分,累计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9)在值班中,执勤室内务不整洁,物品不按要求摆放,当班者每人各扣2分。

  (10)在执岗中形象不佳,不按规定着装,保安服与便服混穿,发生一次扣3分。

  (11)严格认真执行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的保安用语规范规定,不按规定用语,每发生一次扣2分。

  (12)认真牢记保安执勤纪律“八不准”,对于违反其中任何一项,分别根据情节扣4~10分,严重者清除保安队。

  (13)在巡逻执勤中,严格落实“保安员巡逻工作规程”,不按保安员巡逻工作规程执行的,每违反一项扣3分。

  (14)在巡逻中列队不整齐,仪表不端正,形象不佳每人扣1分。

  (15)在当班中带酒气上岗扣5分。

  (16)当班中饮酒扣l0分,并予以辞退。

  (17)在当班执岗中,对于发生的问题,按有关规定不及时上报的扣4分。

  (18)对于公司、物业小区组织的公益性活动,以及公司组织的学习、培训、开会、按规定应参加而无故不参加,又没有经过领导审批的,不参加一次扣5分。

  (19)在保安服务中,不按规定进行文明服务,居民有效投诉扣3分。

  (20)在工作中相互之间不协调,不支持,不团结,而影响工作造成不良反映的,对责任者根据情节扣4―8分。

  (21)在工作中不服从领导,不服从分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开展扣10分,严重者清除保安队伍。

  (22)对于公司组织的正常政治、业务、军体等学习和培训,在考核和考试中,按规定要求没有达到标准和不及格者,每一项扣5分。

  注:奖惩制度与考核标准分值有冲突不统一时,取两者平均分值做依据。

  (四)保安员的聘用

  1、保安员的招聘原则

  (1)统一标准原则

  在保安人员的招聘和录用工作中,要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录用程序和手续。只有坚持一个标准,才能招聘到素质较好的保安人员。要坚决反对和抵制招聘工作中拉关系、走后门,把那些不符合保安人员条件和标准的人招进保安队伍。

  (2)公开招聘原则

  为确保招聘质量,堵塞招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招聘原则,为被招聘人员提供一个平等、竞争机会。将招聘条件公布于众,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或公开考试、考核,使之在社会的公开监督下进行招聘,以保证招聘质量和保安队伍素质。

  (3)择优录用原则

  在公开考试、考核的基础上,对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的成绩应按照从高到低予以公布,在思想政治素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根据招聘的数量和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

  2、保安员招聘的条件和标准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应聘保安须具备下列条件:

  (1)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2)身体健康。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

  (4)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相应的学历或者资格。

  (5)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发给的《保安员资格证》。

  3、应聘保安员应出具的证明材料

  凡是参加应聘的保安员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

  (2)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3)《保安员资格证》。

  (4)有效的学历或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

  4、招聘保安员的程序

  招聘录用保安人员,除按国家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外,为保证保安队伍的纯洁和高素质,具体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招聘和录用。

  (1)确定招聘人数和招聘条件

  保安服务根据自身规模的大小,场所和师资情况,本地区客户的需求量,首先要确定招聘的人数。然后按照专业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招聘条件。

  (2)发布招聘公告或启示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好中选优,确保招聘质量,在招聘人数和条件确定之后,即可发布招聘公告或启示。

  (3)进行面试、目测、体检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应招人员应进行当面谈话、观察或通过问话进行测试,面试目测要事先制定目测的程序和方案以及具体依据的条件和标准。要防止冒名顶替和面试目测不严的情况出现。体检要严格依照保安员的身体健康标准,在有关单位和医院的密切配合下,进行详细的体格检查和检验,看其是否符合保安人员的身体健康要求。

  (4)进行文化和智力测验

  这项工作包括出题、组织监考、评卷、登分等项事宜。

  (5)政审、录取

  对面试、体检、考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要按照保安人员的政审条件和程序进行政审,审查其是否符合保安员的政治标准和品行标准。在政审合格后,依照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录用。凡被录用者,应发给录用通知书。

  (6)签订聘用合同

  凡决定录用的,保安应与之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合同要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由于保安人员的流动性大,为防止聘用后发生纠纷或问题,所以可以实行担保制度,即在签订聘用合同前,由被录用者提出一名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固定住所或工作单位、政治上可靠、作风正派的人作担保。

  (7)试用期的考察

  在签订聘用合同前,要明确告知被聘用者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用考察,才能成为正式的保安人员。在试用期间,如果发现不符合保安人员条件或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予以淘汰。

  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3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需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前,须经本部门或科室负责人同意。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四、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3天的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并赐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10天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其次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五、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谈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依据安环考核执行。

  六、员工考勤,应由主任进行统计,并在月底由指纹、门禁进行核对。如员工出勤,未进行指纹打卡,但存在门禁打卡,不予惩罚;如存在指纹打卡,但无门禁打卡的`,应进行每天20元惩罚;如既无门禁打卡,也无指纹打卡的,按当日无出勤处理(记为日工的,扣除日工;记为产量出勤的,扣除当日产量工资)

  七、员工考勤,进行双份考勤,缺一不行,员工应当自觉遵守。一旦发生错漏的,依据第六条进行惩罚。

  八、员工的考勤状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仔细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惩罚员工的双倍予以惩罚。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高层管理。

  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4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保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公司各部门均应设立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出勤记录。考勤员应当坚持原则,逐日记载部门员工的出勤状况。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支持、督促考勤员履行职责,并在考勤记录上签字,对考勤纪录负责。各部门的考勤记录,应于考勤月份的次月2日前交至公司行政部。

  第四条 凡全月出满勤并经考核完成本职工作的员工,享受当月本岗位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缺勤者,按本制度和《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执行。

  第五条 调入、新招员工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发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

  第六条 法定节假日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 各岗位工作时间:

  1、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财会人员、行政部文员、保安主管、综合主管、修理管理员、综合管理员: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2、保安班长、保安员:每天工作8小时(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3、监控员:每天工作7小时(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4、车辆管理员:

  (1)地下车库车辆管理员每天工作8小时(四班三运转)。

  (2)路面车辆管理员每天工作6.5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5、店面巡逻员:每天工作10小时,隔天休息,每月平均工作15天。

  6、门卫值班员:每天工作8小时(四班三运转)。

  7、室外保洁员、室内保洁员:每天工作6.5小时(以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务为标准),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第八条 各部门相同工作岗位工作的起止时间应依据公司规定保持全都,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支配,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三、关于请销假的规定

  第九条 病假:

  1、员工因病无法上班的,应准时向部门经理请假。病假超过三天的,须供应市属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无病假证明但事先请假的,按事假处理;无病假证明且事先不请假,或供应虚假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2、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其基本工资按下列公式计扣:(基本工资基数+超时工资基数)÷岗位满月天数×病假天数;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不论计扣结果如何,公司保证其病假期间的实际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注:岗位满月天数为该岗位平均每月实际上班的天数,下同)。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支配的工作的,按《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执行。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报批手续。三天(含)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三天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并报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超过七天(含)以上的经部门经理同意, 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因事请假经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当月既有事假又有加班的,应冲销后计算加班和事假天数。

  3、员工需要处理私事的应尽量支配到假期中进行,确需请假的应用年休假冲抵事假天数,报批手续同事假。

  4、员工请事假,按下列公式计扣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基数+超时工资基数)÷岗位满月天数×事假天数;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工伤假:

  1、员工发生工伤,所在部门经理应马上向公司书面报告,员工本人应供应医院诊断证明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证明。

  2、员工工伤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婚、丧假:

  1、婚假假期三天,双方符合晚婚条件的另加十二天。

  2、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直系血亲(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直系姻亲(包括配偶、公婆、岳父母)以及旁系血亲(仅限兄弟姐妹和有直接抚养关系的亲属)死亡,均给丧假三天。

  4、员工请婚、丧假,应向部门经理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供应相关证明,同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5、员工在规定的婚、丧假期内,其基本工资照发,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6、超过规定的婚、丧假期,经请假同意的按事假规定处理,因病有医院证明的按病假规定处理,既不事先请假又无医院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 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护理假:

  1、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护理假的假期按国家和市里有关规定执行。员工申请上述假期,应向部门经理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供应相关证明,同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2、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护理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女员工申请产假及节育假必需供应医院出具的证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发。正常节育者节育假的基本工资照发,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非正常节育者节育假的工资、奖金待遇按病假规定处理。

  4、女员工申请哺乳假须供应《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5、女员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未请哺乳假的,则每天可哺婴二次,每次半小时;一胎双胞或多胞的,每多哺一个婴儿,每次可增加半小时。未请哺乳假的女员工,其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按正常出勤计发。

  6、男员工申请护理假须供应医院证明。护理假期间的基本工资照发,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公假:

  1、在工作时间内,因履行国家(社会)义务或参与领导上指定的会议(活动)的,可作为公假处理。

  2、员工公假期间,其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按正常出勤计发。

  四、关于加班和调休的规定

  第十五条 加班应依据工作需要从严掌握,除公司统一支配的加班外,各部门员工的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分管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 加班原则上发给调休单进行调休。若发加班工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调休单原则上当年使用,当年用完。员工调休由部门经理统一并合理支配,部门经理调休由分管总经理、副总经理统一并合理支配。

  五、关于劳动纪律的规定

  第十八条 全体员工必需按时上、下班,遵守作息时间。每天上班应先到部门报到,如有特别状况需直接外出联系工作或出差等,须准时报告。

  第十九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应听从领导的工作调度和支配,按岗位职责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其次十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旷工处理:

  1、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的;

  2、请假不准,擅自不上班的;

  3、请假期满不到岗,又不按时办理续假手续的;

  4、不听从领导的工作调度和支配,擅离工作岗位的;

  5、弄虚作假,骗取、涂改病假证明或其他证明的;

  6、迟到、早退屡教不改三次(含)以上的。

  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5

  一、目的

  规范部门员工行为,加强部门员工队伍建设,提高部门员工素质。

  二、适用范围

  XX有限公司物业部全体成员。

  三、着装规范

  1、统一着装。

  a、着装标准:公司制服、黑色(皮)鞋。

  b、着装要求:整洁、完好;工号牌(或工作证)佩戴于上衣左上方并保持水平;不卷袖、不卷裤管。

  2、工作证的佩戴:

  a、进入公司范围必须佩戴工作证。

  b、工作证不得擅自涂改、转借。

  3、公司发放物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尽快申报;并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或补领。

  四、上班时间

  1、保安上班时间为7:30-18:30。18:30-7:30。保洁上班时间7:30-16:30。8:00-17:30。

  2、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外出。

  3、员工严禁无故旷工,如需请假必须提前一天书面通知部门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4、上、下班必须打卡,严禁代打。

  5、签到表不得私自涂改,私自涂改视无效处理。

  五、公司设备设施

  1、设备设施须谨慎使用,并应保持整洁美观。

  2、道路保持畅通,不得乱摆乱放东西。

  3、严禁对公司内的设备设施乱涂张贴。

  4、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5、凡故意破坏消防设备设施,一律从严处理。

  6、严禁偷盗公司财物,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六、惩罚措施

  1、无故早退或迟到,罚款20元。

  2、无故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工资。

  3、连续旷工3天或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4、忘记签到或故意签错日期罚款20元。

  5、代人打卡或签到,代与被代均罚款50元。

  6、擅自涂改签到表,罚款50元。

  7、故意弄脏设备设施或不规范使用设备设施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罚款20元。凡故意损坏公司消防、监控以及其他设备设施,应按购入价2倍予以赔偿,并处以相应罚款。

  8、屡次不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的`人员,罚款50元。

  9、凡盗窃公司财物,除按公司规定予以赔偿外,另立即开除并扣当月工资50%。

  10、凡在创业园内私自张贴,涂写等,予以警告并罚款50元。

  七、考勤

  1、考勤内容:

  到规定上班时间而未到岗者,视为迟到。

  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视旷工处理。

  2、考勤须知:

  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应先进行教育,屡教不改者,予以适当的纪律处分,如因此造成严重后果者,应追究其相关责任。

  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书面检讨,并扣发其当天工资,并扣发当月各项奖金;旷工两天以上者,每增加一天,加扣其当天工资的20%;连续旷工3天或3天以上者,1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或因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次数较多者,情节严重,均应作除名处理。

  八、文明规定

  1、所有员工应举止文明、团结互助;对于破坏团结、拉帮结派者一经发现均作除名处理。

  2、创业园内严禁大声喧哗、唱歌、聊天。一经发现应先警告,警告无效或冲撞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或开除。

  3、所有人员不得在创业园内乱丢乱扔垃圾烟头,保护卫生成果,如有违反,罚款10元。

  4、各个岗位非值班人员禁止入内,一经发现,罚款20元。

  九、其他

  1、服从公司的规章制度和上司领导,如有不服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开除处理。

  2、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联络。

  3、严禁在创业园或公共环境内随地吐痰或乱丢乱扔垃圾。

  4、不得高声喧哗、严禁赌博。

  5、严禁盗窃,一经发现,从严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上班工作时间严禁睡觉、怠工、打瞌睡,因睡觉、怠工、打瞌睡等造成损失者应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或处以相应罚款。

  7、严禁脱岗,上下班应做好交接工作。

  8、未经许可严禁私自集会、演说或抗议,如有发现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9、严禁在创业园内打架,凡有打架者,无论任何原因,一律无条件开除。严禁用任何方式威胁、恐吓同事。以上现象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或法律责任。

  10、疏忽报告、联络而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或处以相应罚款。

  11、尽量避免在办公区域或公共场所内吸烟。

  12、不按时填写工作交接班纪录或不按时填写工作记录者,罚款20元。

  13、内部开会培训时间无故不到者,罚款20元,并给予警告。

  本制度属公司物业部相关规章制度,对于违反以上相关规章制度者将根据情况视情节予以警告、罚款、开除等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或造成重大损失者将移送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处理。

  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6

  为保证工作秩序的正常开展,加强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员工(指副总经理级别以下人员)必需签到。

  二、按时签到:上午上班8:30以前签到,下班12:00以后签退;下午上班13:30以前签到,下班6:00以后签退。(签到、签退时间随公司作息制度相应调整)

  三、如因公事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签退者,由本人外出归来次日写出状况说明,交本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报总台或考勤管理员备案。如无签到又无缘由说明者,按公司相关规定赐予处理。

  四、因私事请假或请病假(有医院证明)的'员工,必需写出书面申请,按请假规定程序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禁止代他人签到。发觉代他人签到者,公司将对代签到者进行惩罚,第一次违纪扣1分,其次次违纪扣2分,第三次违纪扣3分,依次类推。违纪三次以上者,除作以上惩罚外,取消本年度评先及加薪资格。严峻者赐予开除处分。

  六、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下,每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1小时以下者,每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七、无故不上班或有意不签到者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发当月薪金的10%,旷工1天扣发当月薪金的20%,旷工2天扣发当月薪金的40%,旷工3天或以上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当月连续旷工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公司将按规定做除名处理。

  八、品质部、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考勤状况跟踪监督。

  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头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7

  一、全体员工必需严格执行公司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依照岗位责任制和具体工作目标,严格履行本身的职责。

  二、全体员工必需服从调配,听从布置,对工作不服从调配,经教育仍不能到职到岗的视为旷工处理(按奖惩制度第六条执行)

  三、做到定时上下班,不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打扑克、下棋或干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私活,违者按奖惩制度第五条执行。

  四、严格考勤制度,各物业管理站必需坚持每日签到考勤,考勤员必需认真登记,严禁弄虚作假,违者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月末汇总,于次月1日报经理审查后交财务科备案,是每月工资发放的紧要依据之一。

  五、严格坚持请销假制度,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杜绝不请假或先离岗后请假,违者按旷工处理。

  六、对无视公司工作纪律,屡次违反,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将调离其本人工作岗位或待岗学习(经学习仍不能胜任工作,按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七、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违者除对其批判教育外,按奖惩制度第七条执行。

  八、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禁止收受用户任何好处,或以权报仇,一经发觉或接到举报将按奖惩制度第八条执行。

  九、除因工作需要,禁止中午喝酒,反对酗酒,不得因喝酒聚会而影响或耽搁八小时以外的临时性工作和服务要求。

  十、水电工要严格执行水电工岗位责任制,水电查抄及费用征收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觉将按奖惩制度第十条执行。

  十一、工作时间定为每天8小时,职工周日除留一人值班外,其余人员休班;值班人员布置其他时间补休(法定节假日据情况布置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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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保洁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留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6、清洁过程若发觉特别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准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实行有效措施,掌握事态进展,必要时乐观帮助专业人员排解故障。

  7、妥当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马上上交或送还失主。

  9、仔细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其次章保洁员工作标准

  一、走廊及会议室清扫标准

  1、会议室内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烟缸、地面、窗台、窗框、门、文件柜、刊物架、沙发、茶几等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等要摆放整齐,不得随便翻看。

  3、文件柜玻璃、窗框要擦拭得洁净、光明,无手印、无尘土、无水迹;窗帘悬挂整齐。

  4、垃圾筒要保持洁净无污、垃圾准时清倒、垃圾袋准时更换。

  5、办公室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区域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施电源是否关闭,最终将门、窗关闭、锁好。

  二、卫生间清扫标准

  1、卫生间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应随时清扫,做到无污渍、无积水。

  2、卫生间内便池应随时清扫、冲刷,做到无污渍、无异味。

  3、卫生间内隔断板、墙面、开关插座、窗台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4、卫生间内垃圾筒要保持洁净无污、垃圾准时清倒、垃圾袋准时更换。

  5、在蚊蝇活动季节里,每周喷药一次,保证厕所内无蝇、无蚊虫。

  6、每日不定时喷洒空气清爽剂,减轻厕所内异味。

  7、卫生间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8、卫生间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三、楼梯通道清扫标准

  1、楼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扫1次,每周至少拖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滑光明。

  2、楼梯通道内的扶手、窗台、楼道开关、配电箱门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楼梯通道内踢脚线、平安出口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第三章保洁员平安操作规程

  (一)坚固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确保平安操作。

  (二)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需使用梯子,双脚需同时踏在梯子上,不得单脚踩踏,并保证梯子下方有人把扶,以免摔伤。

  (三)在清理开、关设备设施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四)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五)在不会使用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或关闭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六)保洁人员应留意自我爱护,工作时戴好胶皮手套,预防细菌感染,防止损害皮肤。清洁完毕,应留意洗手。

  (七)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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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本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一般岗位为8小时工作制,特别岗位另行规定。

  2、公司的全体员工均实行考勤点名制度,由部门主管负责点名;

  3、员工每天均需先签字方可外出办事,如因工作缘由不能签字的必需经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4、上班时间5分钟未到视为迟到、下班提前5分钟走的视为早退,30分钟未到视旷工半天,半天未到签字者视旷工一天。凡是迟到、早退者视状况罚款20元人民币,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员工外出办事前需要向部门主管报告外出的理由和时间,严禁员工上班期间外出办理私事,一经发觉作旷工处理。 6、公司办公室对员工考勤状况进行监督,统计当月迟到、早退、旷工后交财务部扣发工资。

  二、加班管理规定

  1、加班是员工在非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非本职工作或本职

  工作额外工作量,属于公司方案外工作任务。

  2、员工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别状况不得推诿,若有特别状况的确不能加班时,应提前告知。

  3、确因工作需要或特别状况必需加班的`,须严格掌握并办理申报手续,办理加班手续后方可实施(如因突发状况可事后补办手续)。

  4、加班的审批,由部门主管负责,公司办公室进行监督并报经理批准后交付财务。

  5、员工加班后应支配补休,如的确无法补休,发放加班工资。

  6、平常加班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假日是300%。

  三、员工请、休假制度

  1、请、休假

  a)凡请年休假、事假4天或以上的员工,必需提前3天填写请假条。

  b)将《请假单》交给所在的岗位的主管签署看法。

  c)由主管将请假单,转交公司办公室。

  d)办公室依据部门所签署的看法和本人实际状况进行审核。

  e)公司经理审批后,由公司登记归档,作为考勤依据。

  f)休病假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办公室办理手续(2天以上者)。

  g)员工请事假两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两天以上者需办公室批准。

  h)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经理批准。

  i)请假者须办完正式手续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请假方法

  a)主管可批准下属人员两天以内的假期。

  b)休假2天或以上需报公司办公室审批后,方可休假。

  四、旷工处理方法

  1、为履行请假手续离岗,视作旷工。

  2、请假未得到批准擅自离岗者,视作旷工。

  3、一个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视旷工半天处理;累计5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4、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作旷工半天。

  5、旷工半天扣发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3天工资,连续旷工两天扣发7天工资,记大过处分或自动离职;旷工3天者做自动离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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