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3-10-18 15:17:55 美云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药店管理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5篇)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1

  一、在销售药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制度,向顾客正确介绍药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等内容,给予合理用药指导,不得采用虚假和夸大的方式误导顾客。

  二、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进行销售。

  三、过期失效、破损、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霉烂变质、风化潮解、虫蛀鼠咬等不合格药品严禁上柜销售。

  四、处方药须凭医师处方调配或销售。审方员应对处方内容进行审核,处方审核完毕审方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调配或销售完毕,调配或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并向顾客交代服用方法、用药禁忌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处方调配程序一般分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和给药。

  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审方员应当拒绝调配或销售。如顾客确需,须经原处方医师更改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六、销售处方药应收集处方并分月或季装订成册,顾客不愿留存处方,应按要求作好处方药销售记录。收集留存的处方和处方药销售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两年。

  七、药品销售应按规定出具销售凭证。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2

  一、为确保调配工作的正常进行,未经药房人员同意,其他筏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住院部药房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务必提前15分钟接班,接班者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得离开。二.在处方配方前对其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汽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再配发。调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权自作主张用其他药弃用。遇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取得联系,待更正后再行配方。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严禁直接用手接触药物。

  四、散剂及胶本剂的重量差异限度、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毒药、麻药的处方调配,按照“毒、剧、麻限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药品管理和本院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五、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或易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务必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当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六、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烧焦、醋制或盐炒等特殊煎药法的药物,务必按照处方要求单另包和声明清楚。对需由药房人员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要求务必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医用质量。

  七、发药时应耐心地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的`性质、用途或副作用,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思想顾虑,造成不良后果。

  八、调配处方时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要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若发生差错事故,应当立即报告负责人,并立即进行处理。处方按先后秩序配发,急诊处方优先,务必随到随配。

  九、药房应在配方场所内为病员带给咨询服务,指导病员合理、安全用药;设置意见簿,公布监督电话,对病员的批评或投诉要及时加以解决。

  十、发药务必做到有处方、有发票,严格核对含量和数量,严禁私自收款发药。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3

  (1)离岗前,检查门窗、电、水火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2)易燃、易爆等危险性药品应另设危险品库存放,并按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原则进行分类,单分开隔离存放。以氧化剂配方时应用玻璃、瓷质器皿盛装,不能用纸包装。

  (3)存放量的`中草药应定期摊开,注意防潮,以防发热自燃。

  (4)药店和库内严禁明火和吸烟,电气照明的灯具、开关、线路,不得靠近药架或穿过药品。

  (5)化学性能相互抵触或相互产生强烈应的药品,要分开存放。盛放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应放在药架底部,以免破碎、脱底而起火灾。

  (6)药房内的废弃纸盒、纸屑,不要随地乱丢,应集中在金属桶篓内,每日清除。

  (7)备有一定防火设备,并经常进行检查,掌握防火常识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4

  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经营行为的规范、有序,确保药品经营性质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应保持营业场所的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3、负责人对硬件场所的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4、营业场所定期进行卫生清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5、货架及陈列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药品陈列规范有序。

  6、保持店堂内外清洁卫生,严禁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放入货架,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药品货架或柜台中。

  7、工作人员上班时,统一着装,穿戴整洁、大方,工作服夏天每周至少洗涤3次,冬天每周洗涤2次,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着装整齐,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8、每年定期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药品验收和养护人员应增加“视力”、“色盲”检查项目,并建立健康档案。

  9、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及精神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经营行为的合法性,确保药品销售质量,安全合理地为消费者提供放心药品和优质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3、应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证明。

  4、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5、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签放置准确,字迹清晰,填写准确、规范。

  6、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予顾客。

  7、拆零药品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8、对缺货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门传递消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并通知顾客购买。

  9、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

  10、做好当日报表,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总是及时报告药店经理。

  11、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购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12、在店内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

  药店营业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药品法规,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药品。

  2、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3、营业时应统一着装,佩载胸卡,主动热情,文明用语,站立服务。

  4、正确销售药品,对用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根据顾客所购买药品的性能、用途、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5、认真执行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处方药审方、发药工作。

  6、做好相关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

  7、负责对陈列的药品按其药品性质的名称、数量、有效期等逐一登记并及时上报组长。

  8、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及配送中心传递药品信息,并通知客户购买。

  9、负责对营业场所环境卫生的清洁与保持,每日班前、班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卫生清洁。

  10、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11、应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负责人岗位职责

  1、组织贯彻各项方针目标,对本店内的经营管理及质量工作全面负责。

  2、积极实施并完成经营质量目标及各项任务,认真执行各制度和规定。

  3、督促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确保药品经营质量。

  4、负责进货计划的报送,调整好进货与库存的合理结构。

  5、组织质量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做好月审核查工作进度表,确保各项考核指标完成。

  6、负责督促药品质量的处理和近效期药品的促销落实工作。

  7、每月定期召开质量分析总结会议,提出措施,以防为主,不断改进。

  8、负责对消费者提出意见及建议进行分析,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

  9、负责定期上报药品质量信息,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10、以身作则,团结员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尊重员工的创造性,增强凝聚力。

  11、认真抓好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外部公共关系。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5

  一、药剂师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汽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二、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三、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四、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需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五、配方所用医疗用毒性中药饮片和二类特殊药品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六、每天配方前必须校对衡器,配方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

  七、处方调配需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及核对人均需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八、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九、调剂台及储药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十、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贵重药品人盗,设立消防设备,防止火灾。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6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合同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采购员应经专业知识及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本企业“进货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①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②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③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4)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

  (5)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6)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8)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9)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10)采购员应及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和营业销售情况,合理制定药品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销售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11)质量负责人应会同采购员按年度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药品经营质量。

  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的入库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质量验收应由质量验收人员负责,质量验收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验收员应根据合法票据,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4)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在划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 —般药品应在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需冷藏药品应在到货后1小时内验收完毕。

  (5)贵重药品应由双人进行验收。

  (6)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① 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② 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③ 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④ 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饮片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注明药品批准文号;

  ⑤ 验收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⑥ 验收首营品种,应有与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7) 验收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查,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对验收抽取的整件药品,验收完成后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封箱。

  (8) 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入库。

  (9)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报质量负责人审核处理。

  (10)应做好“药品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1)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员应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结论。仓库保管员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单办理入库手续,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予拒收并报质量负责人。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

  (3)应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阴凉库温度≤20℃,冷库(指冰箱)温度在2—10℃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

  (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黄色:合格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9)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10)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11)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和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并停售,报质量负责人。

  (12)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尘、防污染、防潮、防鼠、防虫、防霉变等工作。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为规范药品仓储养护管理,确保储存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组织,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在库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

  (4) 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包括审核药品养护工作计划、处理药品养护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监督考核药品养护的工作情况等。

  (5)养护人员应配合仓管人员做好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根据库房温湿度状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做好记录。每日上午8-9时、下午3-4时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

  (6)根据库存药品流转情况,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7)对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方法进行养护。

  (8)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9)建立仓储设施设备的管理台帐及档案,对各类养护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记录保存二年。

  (10)对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销售,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进行复查处理。

  (11)定期汇总、分析养护工作信息,并上报质量负责人。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7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入库验收程序,以防假劣药品进入仓库,切实保证入库药品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二)企业必须设专职验收员,检查验收人员应经过专业或岗位培训,由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且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三)入库药品必须依据入库通知单,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码及药品合格证等逐一进行验收,并对其外观质量、包装进行感观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或可疑,应迅速查询拒收,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上报药店负责人处理。

  (四)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小包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五)验收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中药饮片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六)验收首营品咱,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七)进口药品验收时,应凭盖有供货单位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并检查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八)凡验收合格入库的的药品,必须详细填写检查验收记录,验收员要签字盖章。检查验收记录必须完整、准确。检查,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九)进货验收以“质量第一”为基础,因验收员工作失误,使不合格药品入的库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一)药品质量的好坏,药品零售服务工作的优劣,关系着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为给消费者提供放心的药品、优质的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对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四)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时应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人用药与环境卫生、杀虫、鼠药严格分开。药品可按用途或剂型陈列。

  (五)营业员要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六)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七)销售药品时,处方必须经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审核签章后,方可调配和出售。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八)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传递药品信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并通知客户购买。

  (九)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

  (十)做好当日报表,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药店负责人。 (十一)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十二)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不合格药品销出,出现一次,在季度考核中处罚。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仓库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即地、墙距、垛距、顶距、灯距)适当,堆码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二)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三)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二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四)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区、零售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五)库房的安全及分类储存工作,药品实行分开摆放。

  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3、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4、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

  5、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

  6、特殊管理药品要双人、专柜、专帐管理。

  (六)库放药品要按批号顺序存放,不合格药品要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七)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扫除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污染、防鼠等工作。

  (八)仓库必须建立药品保管卡,记载药品进、存、出状况。因保管员未尽职责,工作不实造成药品损失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品药养护的管理制度

  (一)坚持“ 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药品养护操作方法”定期对在库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与检查,做好养护记录,防止药品变质失效造成损失。

  (二)配备专职的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熟悉药品保管和养护要求。

  (三)对3个月内到失效期的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四)每月对各类养护设备定期检查,并记录,记录保存二年。

  (五)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及时与质量管理部联系,悬挂明显标志,停止上柜销售。

  (六)养护人员应配合仓管人员对库存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零售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七)养护人员配合仓管人员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10时、下午3时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根据温湿度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温、加湿等措施。重点做好夏防、冬防养护工作。每年落实专人负责,适时检查、养护,确保药品安全度夏、冬。

  (八)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与正常药品分开,并建立不合格药品台帐,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混乱和严重后果。

  (九)建立健全重点药品养护档案工作,并定期分析,不断总结经验,为药品储存养护提供科学依据。

  (十)如因养护人员未尽职尽责,工作不实造成药品损失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8

  1、药剂人员应按时开窗,规范着装,挂牌上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实行首问职责制,做好窗口服务工作。

  2、从事调剂工作的务必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调剂处方时务必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调配处方时,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5、内含法定"特殊药品"的'处方调配,应按其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6、药师签名或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处方调配者及核对检查者均需在处方上签字;

  7、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核对无误后交给患者,并进行用法用量交待。

  8、专人负责药品领取、保管、统计、报表等工作;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定期盘存,及时补充药品,重点药瓶日统计。

  9、药品应分类定位、不得着地堆放,对外包装、药名相似的药奇放有特殊标签标识。每日登记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配发药品应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进行。

  10、门诊药房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挪用、随意外借和兑换药品,一经发现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1、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工作场所内禁止吸烟、会客等,严禁医药代表和非药房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12、建立配方差错登记本及处方差错登记本。如出现差错事故应及时处理。

  13、严禁工作人员为销售人员或厂家统计药品用量,一经发现调离岗位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4、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麻药品柜等。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9

  一、调剂室工作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内含毒药、限剧药及麻醉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钻的规定办理。

  7、配方时务必使用贴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8、中药方剂需行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9、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要有二人以土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成由发药人核对,对剂型、色、嗅味等遇行检查,在可能状况下,做快速分析。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10、投药瓶的容量要准确,瓶及瓶塞要干净,包装要结实、清洁、美观。

  11、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务必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12、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13、急诊处方务必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14、调剂室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务必细心核对。

  15、调剂台及储瓶等应持续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16、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

  二、制剂室工作制度

  1、制剂室务必具有制备制剂的必要设备,配制注射剂者还应具各无菌操作的设备条件。

  2、制剂的制备应按照中国药典、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或其他药学书籍之制备手续,定出制剂操作规程,经有关人员研究确定,并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方可配制。

  3、为保证质量,配制制剂所用原料,溶媒以及其他附加剂的质量等均应贴合药用标准

  4、制剂前后填写制剂单,以便检查并为消耗及入帐的根据,制剂者应签名。

  5、每配一制剂时,应将所需药品集中在制剂台土,称量时就仔细核对。

  6、使用毒、限剧药及麻醉时,应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品的规定办法,作时务必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8、在制剂室制备的制剂,应进行分析检验(大型输液务必进行热源试验),保证质量,井要写明制剂名称,用途、用法、注意事项及制剂日期之标签。

  9、药剂科应将经常所配的各种制剂汇集登记,并详细注明调配方法、试验心得,为日后带给生产技术资料做准各。

  10、灭菌制剂工作应注意下列各项;

  (1)灭菌制剂室与其他各室分开,便于消毒灭菌,以利无菌操作,如果限于条件不能设立专室时,应设无菌操作箱(柜)。

  (2)灭菌制剂室内地板、墙壁、天花板的结构,要便于经常冲洗。

  (3)灭菌制剂空内家具有简单,桌面用玻璃、水磨石和瓷砖。

  (4)灭菌制剂室应经常持续清醒,从事灭菌制剂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个人卫生,穿戴洁净工作衣、鞋、帽、日罩,操作前要洗衣。

  11、开展中草药制剂的配制和研究工作,经常与科室联系,了解制剂使用状况,观察效果,总结经验。

  1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剂室和灭菌制剂室。

  三、药品供应保管工作制度

  1、计划预算

  (1)药品的供应计划,应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各科室请购计划、不一样季节发病率、本院过去历史资料、储备定额等为基础,由药库人员编写初稿,并经药剂科主任或副主任审核后,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执行。

  (2)计划预算批准后,复写二份。一份送医药公司,作为合同供应计划,一份存药剂科备查。

  2、验收入库

  (1)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应由采购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入库单,如药库人员兼采购人员,则由药剂科指定适当药剂人员负责验收。

  (2)验收人对药品规格及质量性能负责检查,必要时,进行分析化验或校验。

  (3)购回之药品应及时(最多不能超过三日)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药品保管

  (1)药库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早蚀、霉坏变质。

  (2)按性质分类的药品应分别保管,编号管理,并设立库在卡随时登记,保证帐货相符。

  (3)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备查。

  (4)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锁,设消防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

  (5)有关毒、限剧药的保密,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执行。

  4、领发

  (1)各科室向药库领取药品,除特殊状况外,一般应定期领取。

  (2)各单位应填写正式领物单,方能领取;医院各科病房的备用药品,务必指定有经验的护理人员负责管理,药剂科要在业务上加以指导,并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和使用、保管情。

  (3)领发药品时,如存量不足,先得与使用单位联系的酌量减发,添购后补发。

  (4)领发时按照实发数量详细点交如有不符及进提出解决,否则由经手人负责。

  (5)领物单位填一式二份,一份作药库登记凭单,一份由领用单位存查。

  (6)发出药品应及时登录帐卡。

  (7)有关毒、限剧药的领发,应按毒、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5、统计报销

  (1)药品统计报表应做到正确及时,按期报送规定的单位。药剂科一般做药品原、进、销、存的数量品种的统计,表报中有关金额核算应山财会部门负责。

  (2)药品统计范围:药剂科直接或间接掌握的麻醉品毒、限剧药及贵重药品,药剂科应在月终进行一次盘存,以处方实际消耗量为该月消耗量。关于药品赠损报销办法,可由各地方自行规定。每月盘存,可采用固定储药瓶的办法,瓶签上注明去盖的瓶重,以节省盘存时光。

  (3)毒药、限剧药的统计报销,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有关麻醉品的统计报销,应按国家有关管理麻醉品的规定执行。

  (5)负责有物资保管职责的药工人员,在调动工作时务必办理交接手续。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10

  一、药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必须凭本院医师签字的'处方调配发药。

  二、收方后应核对处方内容、姓名、性别、年龄、剂量、服用方法、配伍禁忌、医生签字等,确认无误后方能调配。

  三、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处方时,必须由医师更正后再调配,药房工作人员不可擅自更改处方内容;凡处方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调配。

  四、如因治疗需要而超过剂量用药,医师应在超剂量处签字,以示负责,否则药房工作人员可拒绝调配。

  五、配方时应遵守调配技术常规,称量、计数要准确;禁止取药时用手直接接触药品。

  六、调配含有毒药的处方时应遵照毒性管理规定执行。

  七、配方时如属瓶签模糊或药品标志不清楚的药品暂不发放,必须查询清楚后方可调配。

  八、处方调配后,需经严格核对并由调配者及核对者双签字后方可发药。

  九、发出的药品,必须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或”用前摇匀“外用药注明”不可内服“等字样,并向患者讲明用法及注意事项。

  十、医保用药与非医保用药应分别摆放,并有明显标示。

  十一、科室内要整洁,药品、物品放置有序。

  十二、进行差错、事故登记。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11

  1、药房工作细则及奖惩制度

  2、药房工作是医院工作的前沿,直接面对患者,而且经药剂人员发出的药品又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所以要求药剂人员的工作细节做以说明并列出相应奖惩制度。

  3、入库验收,此为合格药品进入药房的第一步,所以要求药剂人员一定要认真,细心核对。双人验收,一人对药品,一人对随货通行。核对药品名称、剂量、数量、批号、效期。如遇近效期或更换厂家的药品,要与主任沟通后决定去留。如发现因责任心不强,不认真核对而出现严重差错的,每人扣50元。

  4、验收登记,要求与随货通行相符,认真抄写,避免人为笔误而造成损失。如在外院检查中因个人不认真登记被查处的,扣罚责任人50元。

  5、药房调剂工作,此为药品流通中的重要环节,关系重大,要求药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核对准确无误后再发给患者。如对处方,用药有疑问,一定要与处方医生沟通后再发出药品。药品发出后,在发药处扣上自己的.印章。如在此环节中,因发错药品产生不良影响的,扣责任人50元。如因发错药品产生严重影响,惊动院里解决的,罚款100元。

  6、结算处结算要认真核对,如产生严重影响的,扣责任人50元。如遇划医保,有不明白的地方要与专业人员联系,确认后再收款。

  7、药品价格,如有调整要及时通知,了解情况后再商议。本细则即日起实行。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12

  1、企业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方法(暂行)》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确保企业依法经营,保证消费者用药的平安、有效、准时、便利。

  (2)在“质量第一”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组织本单位人员仔细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对本企业所经营的药品质量负领导责任。

  (3)组织、督促有关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签发质量管理制度。

  (4)督促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保证质量管理负责人有效行使职权。

  (5)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讨论、解决质量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

  (6)保证企业员工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业务素养和质量管理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7)重视客户看法和投诉的处理,主持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8)督促、检查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状况。

  (9)定期检查门店的环境及人员卫生状况,组织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2、质量管理负责人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担当本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在药品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

  (2)仔细贯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有关的法律、法规。

  (3)起草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检查执行状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

  (4)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5)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定期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建立本企业所经营药品质量标准等有关内容的质量档案。

  (6)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工作。

  (7)负责指导和监督药品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

  (8)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掌握性管理,负责不合格药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损、销毁药品处理的监督工作。做好不合格药品的相关记录。

  (9)负责做好职工药品质量管理方面有关学问和训练和培训工作。

  (10)负责各类质量记录、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准时填报质量统计报表,保证各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精准性和可追溯性。

  (11)负责处理药品质量查询,对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准时查找缘由,尽快予以答复解决。

  (12)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

  (13)按月检查陈设药品的质量状况,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

  3、质量验收人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坚持质量原则,把好药品入库质量第一关;

  (2)负责按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逐批进行验收,有效行驶否决权;

  (3)质量不合格的药品不得入库、上柜;

  (4)验收药品应在符合规定的待验区进行,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特别管理药品应在8个小时内完成验收;

  (5)应根据“药品验收抽样程序”的规定,保证验收抽取的样品具有质量代表性,验收完毕,应将抽样药品包装复原,并标明抽样标记;

  (6)验收时应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7)验收特别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要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8)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以及合法的相关证明文件;

  (9)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记。每件包装上,应标明法定的药品质量内容及产地;

  (10)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11)准时做好验收记录,做到内容真实、项目齐全、批号及数量精准、结论明确、签章规范,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4、质量养护人员职责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在质量员的技术指导下,具体负责在库药品的养护和质量检查工作;

  (2)负责对在柜药品定期进行循环质量养护检查,一般药品每季一次,重点养护品种增加检查次数(每月一次),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3)对由于特别缘由可能消失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觉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应缩短养护检查周期,加强养护;

  (4)养护检查中发觉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挂黄牌暂停发货,同时报质量管理员处理;

  (5)指导并配合营业员做好在柜药品的温湿度监测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对库房温湿度做记录;

  (6)依据气候环境改变,结合夏防、冬防方案,对中药饮片实行干燥、除湿、防虫等相应的养护措施;

  (7)负责对报关、养护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

  (8)正确用法养护、保管、计量设备,并定期检查保养,做好计量检定记录,确保正常运行、用法;

  (9)每月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药品的质量信息。

  5、药品购进人员职责

  (1)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确保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购进药品质量。

  (2)对企业依法经营,杜绝购进假劣药品担当挺直责任。

  (3)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购的原则,把好进货质量第一关。

  (4)仔细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及购进药品的合法性,确保依法经营。

  (5)负责建立合格供货方及合格经营品种名目,建立完善的供货企业,经营品种管理档案。

  (6)签订购货合同同时必需按规定明确必要的质量条款。

  (7)负责索取首营企业合法证照及首营品种生产批准证明文件、产品质量标准和首批样品等相关资料。

  (8)了解供货单位的生产状况、质量状况、准时反馈信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13

  (1)调剂人员务必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相和高尚的医药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配方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正式处方或领药单调配发药,非我中心处方不予调配。

  (2)收方时,对处方资料审查核对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资料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3)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称量标准,不得估量取药,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配方应细心迅速和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核对发药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名。

  (4)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状况,确需退药时,只限有限注射剂和原包装片,丸剂,经医师用红笔开出退方,方可退回。调剂室的分装人员务必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含量及数量。

  (5)调剂室的'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贮药瓶应保留原包装,并每日检查开零药品批号。

  (6)对毒药,贵重药品,当日核对,发现问题或错长错短及时核对。

  (7)药品要定期检查有效期,严防过期失效的现象发生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和室内卫生,工作时间应持续肃静,不得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14

  为加强药店管理,树立药店良好形象,提高员工素质,营造良好的营业氛围,特制定如下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卫生制度

  1、保持店内卫生清洁,药品摆放整齐有序。每位员工应每天搞好自己担当区卫生,检查不合格者,每次罚款10.00元。

  2、搞好个人卫生,衣冠整洁,着装统一,上班期间不戴帽子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二、考勤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及时向领导请假。每天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上班前准备工作,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00元。

  2、事假:3日以内(含3日)按日扣发基本工资,4-6日按日扣发全额工资(其中3日扣基本工资),7日(含7日)以上按日扣发全额工资(其中3日扣发基本工资)。

  3、婚假:婚假为7天,不扣工资。

  4、丧假:直系亲属丧假为3天,不扣工资,非直系亲属丧假为1天,不扣工资。

  5、病假:4日内(含4日)不扣工资,4-8日(含8日)扣发基本工资,8日以上按日扣发全额工资。

  注:基本工资=保底工资+岗位工资

  全额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6、年假:春节放假7天(三十至初六)初七全体员工正常上班,放假期间每店必须留2人值班,其余人员放假。值班人员可在“五一”或“十一”放假五天,不扣工资,假期不累积。

  7、上班时间,不得频繁接打电话,接打电话每次不得超过2分钟,不得玩手机游戏,看电子书及上网等。不能吃零食,包括口香糖、刺激性或有异味食物,违返以上一项者,罚款20.00元。

  8、工作期间不得与熟人长时间聊天,无特殊原因不得带孩子上班。

  9、经理和店长负责考勤制度的监督执行,监管不到者罚款50.00-100.00元。

  三、服务制度

  1、实行站立服务。热情对待每一位顾客,耐心回答顾客的咨询,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口角,违返者每次罚款50元,并责令其向顾客赔礼道歉。

  2、实行首问负责制。顾客进入店内方可询问,员工间不得因绩效互相争抢顾客,首先询问的.员工负责该顾客当天的咨询、销售等环节,其他员工如与其争抢并开销售单的,罚该销售单绩效的2倍,该绩效归首问者。

  3、每天检查货位,及时准确地补货。

  4、凭积分卡兑换赠品,给顾客的赠品必须标在销售小票上面。

  四、盘点制度

  1、在店长的领导下,定期盘点店内及库房药品,做到准确无误,如有缺失,由全体员工按零售价赔偿。

  2、及时推销近效期药品,如出现过期药品,由责任员工按零售价购买。

  3、任何员工不得私自将药品带出药店,一经发现,按药品价值的10-20倍罚款,并扣除当月工资,立即解雇。

  4、私自添加销售小票或涂改统计数据者,一经发现,按第3条处罚。

  五、学习制度

  1、定期举办专题培训和业务知识考试,每位员工认真学习并做好笔记,考试不合格者,罚款50.00-100.00元。

  2、店长负责按排新员工的学习任务,新员工拜老员工为师,以最大努力快速掌握、熟练业务,尽量做到进店顾客不空手出店,努力提高营业额及自己的经济收入。学习完毕后经考试合格方可开票售药。

  3、由店长负责每天举行一次例会,共同讨论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处理顾客的反馈意见及必要的工作安排等,每位员工要积极参与,集思广益,发扬主人翁精神。店长要记录每次例会内容。

  4、所有员工应互敬互爱,共同进步,和谐相处,不损人利已,不讥讽挖苦,不取笑他人,不以工作之处论长道短不结党营私。

  六、其它

  1、以上各项所涉及的罚款,应及时缴纳现金,由经理统一管理。

  2、设立全勤奖,要求员工全年无迟到、早退、无请假,奖金500.00元。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15

  一、药品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相关的学问;

  二、药物要有专人保管;

  三、药房必需保持清洁卫生;

  四、药物器械要分类放置;

  五、药物防止湿润、日晒及污染;

  六、药品库更应防火、防盗;

  七、简单引起化学反应的药品禁止放在一起;

  八、剧毒的药物应有专柜并且加锁;

  九、要保证药品的.包装完好与清洁;

  十、破损药物禁止乱扔,必需在月末以实物形式上报;

  十一、药品出库时要严格履行出库程序;

  十二、药物在使用上要保持先用生产日期远的之原则,以防止失效;

  十三、常用的药物要有一定的库存,但存量不要过大;

  十四、药管人员必需每周小点库一次,每月大清点一次;

  十五、常用或近期频繁使用的药物必需在保证可使用10天,以免延误疾病的预防和治疗;

  十六、过期药物禁止出库使用,应准时上报统一处理;

  十七、药品入库时要严格审查生产日期及批号,不合格的药品决不入库;

  十八、生物制品必需按其要求存放;

  十九、药品严禁外借或转赠他人;

  二十、医疗垃圾禁止乱扔,收集在一起集中销毁;

  二十一、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在清洗、消毒、擦干后方可入库保管;

  二十二、药房内禁止堆放其他杂物;

  二十三、药房内禁止住人;

  二十四、药房应防四害;

  二十五、注重药房的温度及湿度;

  二十六、与药品管理无关的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出入药房;

  二十七、药房管理人员如有更换必需做好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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